一、“万和模式”能否淡化家族烙印(论文文献综述)
王智洋[1](2021)在《空间视阈下当代中国历史街区的文化建构》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我国社会的不断发展与城市化进程的持续推进,保存有大量文物古迹、地方文脉并能较为完整体现出传统生活状态的历史街区,逐渐成为当下人们的关注焦点。自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历史街区展开的相关改建工作,经历了由过往旧城改造中的拆旧建新与仿古热潮,向小尺度、微循环、渐进式有机更新的认知与实践转变。虽然其的主要模式与演化路径不断发展演进,但客观现实中政策规划、法律法规的缺失与商业要素的无序繁殖,依然在此过程中引发了地方文化消逝、群体认同淡化、商业开发同质化等一系列问题。究其原因,过往我国的历史街区改建遵循的多是一种“物质-精神”二元对立认知;其在将工作重心聚焦于历史街区物质形态与精神面貌的同时,却忽视了街区日常生活中的各种具有实用性、经验性、延续性特征的社会人文内涵。作为一种供人居住生活的空间形态,我国的历史街区具有着由物质性、精神性、社会性三重维度共同构成的空间结构属性;而当代城市更新背景下对之展开的文化建构,则是一种贯穿于其空间营建、空间叙事、空间消费环节的综合性空间生产活动。首先,对文物古迹外在形态风貌的修缮保护、对遗存布景等叙事景观的还原、与以物质为载体的消费活动,共同构成了历史街区文化建构中的物质空间维度。其次,精神空间维度的文化建构既是对历史街区中情感观念、集体认同、地方风俗等抽象要素的维系和延续,也包含着对隐藏于街区空间中的各种人文叙事文本的当代重置,并由此使之与当今大众的审美、怀旧、娱乐、教育等消费诉求相契合。最后,物质与精神层面的文化建构在历史街区的社会空间维度进一步交汇,并分别体现为对活态文化遗产的融合与传承、对社会生活状态的空间叙事再现,以及以体验性社会参与为基础的空间消费等不同层面。同时,由封闭的围合状态、生产逻辑的强势地位、传统地缘亲缘关系的隐退、原住民人口的大量迁出等引发的历史街区公共属性淡化、人际关联衰退、情感内核消散和消费精英化趋势等问题,在本质上均是一种空间异化现象。因此,空间视阈下展开的当代中国历史街区文化建构,理应处于一种辩证统一的状态之中。相关的实践工作不但要在历史街区物质性、精神性、社会性空间维度的融合交织中,凸显其的活态性、属人性本质与多层次、多环节的原真性内涵;也需在政治、经济、社会与文化等多元话语的互动、博弈与协调中,推动其相互补充、彼此制约并以此达成空间权益的动态平衡。
刘爽[2](2021)在《“七丘之城”:从里斯本、果阿到澳门 ——跨文化视野下15-18世纪罗马“圣城”景观在欧亚大陆的复制与改写》文中研究表明城市的拓展亦是一个征服高地的过程,从罗马城的“七丘”到帝国境内的大量山地城市,“山地建城”的理念也成为多数罗马城市的一大共性,在中世纪的宗教狂热中催生出一座座“山巅之城”,那些在图像中高悬山巅的建筑,成为与神明最为接近的“圣地”,赋予了城市一顶形制特殊的“冠冕”。在文艺复兴时期,这种理想在“七丘之城”罗马得到极大强化,通过一系列的城市改造、在罗马之劫的废墟上建立起一个新的圣城,不仅引起境内城市的竞相效仿,更在海权时代再度拓展到地中海的“边缘”,从而在曾经历罗马化的伊比利亚半岛获得了自由,发展出更具适应性的本土化山城格局。但与4世纪已将自身打造成“第二罗马”的君士坦丁堡不同,这些城市虽与罗马教廷的宗教运动息息相关,却同本国的海外事业有着更大的关联。在葡萄牙,首都里斯本不仅通过系列“重建罗马”的计划向圣城靠拢,更将其改造成以“下城区”为核心的“滨海山城”,以此展现海权时代的核心推动力——跨洋贸易。在这一过程当中,经过葡萄牙“本土化”的山城理念被带往印度洋的各个海岸和岛屿,罗马教廷的强盛势力也通过里斯本王室渗透其中,最终以一座座群山环抱下的新城塑造了葡萄牙帝国的海疆。正是在这一过程中,果阿凭借绝对的政治、宗教地位被打造成一个东方的罗马,它不仅与地中海的第一罗马遥相呼应,更使“高地建城”的理念进一步向远东传递,借助完备的山地建设和系列适应政策,将“真十字之地”澳门营建成一座特征鲜明的“妈港神名之城”。然而,在这种不断“移动”的圣城背后,是罗马人“从山地到海滨”的城市化进程,并在海权时代“从地中海到印度洋”的贸易局势下,经历了建城“媒介”的一次次转变,从而在适应山区、平原、海滨与岛屿的过程中,由古典向近代社会迈进,最终在中西交汇的“十字路口”,将遥想中的“真十字之地”(澳门)化作了现实。
胡杨[3](2021)在《高校红色文化资源育人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高校红色文化资源育人,是育人主体根据社会发展需要,结合新时代大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以红色文化资源为育人载体,依托相应的媒介,通过有效的育人途径使大学生在产生情感共鸣的过程中认知红色文化资源并积极内化红色精神和红色优良传统,继而在日常学习和生活中外化成高尚行为的有目的、有计划的育人实践活动。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在多个场合强调,要把红色资源利用好、把红色传统发扬好、把红色基因传承好。高校红色文化资源育人的意义重大。从国家层面来讲,它有助于拓展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的形式,维护党的执政地位,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培养合格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同时也有利于红色文化资源的传承与弘扬,唤醒人民群众心中的“红色记忆”;从大学生层面来讲,它有助于提高大学生的思想道德素质,助力良好行为习惯的养成,促进大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近年来,红色文化资源基础理论研究不断深化,高校间也积极利用红色文化资源开展育人实践并及时总结经验进行推广,取得了红色文化资源的认知率不断提高,部分校园的红色文化氛围渐显浓郁,红色文化资源育人的话语空间也更为宽广等可喜的成绩。但我们也应该敏锐地洞察到国外不良思潮、市场经济价值观念、传统文化中的封建思想、新媒体中的不良言论等环体层面的宏观因素对红色文化资源育人成效的冲击,以及育人主体过分强调理论灌输,缺乏体验、感悟式的实践教育,脱离大学生身心发展规律开展育人实践等方法技术和育人主客体的个人原因等微观因素对红色文化资源育人成效的消解。宏观和微观因素合力造成了红色文化资源在育人过程中具实存在的利用主体、主题、方式、动力和评价层面的问题。它们都是高校进一步运用红色文化资源开展育人实践的障碍。新时代高校红色文化资源育人要想取得成效,避免陷入形式主义的怪圈,这就迫切需要建立起一套科学可行的育人评价体系,学理性地探讨高校运用红色文化资源育人的基本评价原则、评价指标、具体评价方法、评价标准的现实设立依据、开展评价工作的现实困境等范畴。只有适时精准地开展红色文化资源育人的评价工作,才能够及时观察和搜集育人过程中凸现出来的问题,为问题的解决提供靶向,助力红色文化资源育人的有效开展。行之有效的路径是红色文化资源育人价值得以实现的根本保障。要有效实现红色文化资源育人的价值,必须结合时代特征和大学生身心发展的诉求加强红色文化资源在理论教学、实践教学中的有效运用,积极运用红色文化资源营造和谐向上的校园文化环境,建构起良性的红色文化资源育人话语,拓宽红色文化资源育人的传播媒介,倡导大学生运用红色文化资源开展自我教育,打造起“六位一体”的新型育人格局,助推红色文化资源育人成效的提高。与此同时,建构和完善红色文化资源育人的保障体系,有助于避免红色文化资源育人陷入低效、无效的境地,助推红色文化资源育人实现创新和可持续发展。建构红色文化资源育人的保障体系,必须促进基于有效实现育人价值的红色文化资源的开发,设立起运用红色文化资源育人的专业指导机构,加强运用红色文化资源育人的人才队伍建设,健全红色文化资源育人的制度保障,推动高校红色文化资源育人的多项协助,优化红色文化资源育人的宏观和微观环境。
张琪[4](2020)在《受暴女性的司法困境探析 ——女性主义视角下的涉家暴离婚案件研究》文中指出在调整私生活身份关系的家事审判活动中,离婚案件作为审判机关依夫妻一方之申请对夫妻间身份关系的重新调整,不可避免地带来主体间情感与伦理的双重震动。涉家暴离婚案件因其具有的暴力侵害的风险性以及与之关联的损害赔偿与子女抚养的特殊性,使得其与其他类型的离婚诉讼案件相比呈现出更为复杂的样态。司法实践显示,无论是家庭暴力的实施对象还是因其产生的离婚诉讼都显现出典型的性别权力烙印,女性作为家庭暴力最主要的受害者,其经验在司法裁判中面临着被忽视的现状。而在传统社会学以及法学的研究中,基于理论的性别盲点,往往不能很好地解释家庭暴力的实质并为保护受暴女性免于暴力、实现女性人权发展提供相应的理论支持。基于理论与实践的双重需要,女性主义的分析可以提供一种理论与方法的独特视角,发现受暴女性所面临的司法困境,分析司法困境产生原因并提供解决与完善的途径。无论是联合国于1967年通过的《消除对妇女歧视宣言》,还是之后的《消除对妇女一切形式歧视公约》《消除对妇女的暴力行为的宣言》,以及1995年在北京举办的第四次世界妇女大会通过的《行动纲领》,都明确将家庭暴力问题列为女性保护的重点问题。除此之外,现行的《婚姻法》,还有即将于2021年1月1日实施的《民法典》以及《反家庭暴力法》等相关规范性法律文件都从立法角度对家庭暴力问题进行了规制,通过预防制止家庭暴力以及确立保障离婚自由的立法价值取向,为已婚受暴女性提供了司法救济的援引。但在司法实践中,受暴女性常常会面临这样的问题,即司法裁判与女性对自身经验的理解犹如两条平行线缺乏交集,对于作为婚姻无过错方的受暴女性,其在实践中往往基于多种原因不能通过离婚诉讼获得人身安全保障以及经济救济。家庭暴力认定难是受暴女性所面临的第一重司法困境。家庭暴力类型化的立法规制并不能概括受暴女性的实际经历,司法实践中所呈现出的复杂多样的女性受暴经验往往超越了法律规范对于女性经验的理解,这就造成了事实、理论、制度与实践之间的转化难题。法官对于家庭暴力的理解通常涉及到对家庭暴力类型、特征、程度、发生时限等多种因素的考察,当法官欠缺对家庭暴力以及受暴女性经验的理解时,则会造成对家庭暴力事实僵化的认定模式,在实践中以形式要件取代实质要件,造成明显的司法正义失衡。而法官对于证明标准高度“刑事证据化”的倾向,对家庭暴力证据的认定标准的个体化差异等等,都导致受暴女性举证责任畸重。除此之外,受害者往往面临着基于待证家庭暴力行为特征、受害者自身意愿、客观原因的取证不能、专业法律资源的运用限制等原因造成的取证困难。因此案件事实特殊性、法官执业能力水平、受害人举证限制是造成家庭暴力认定难的主要原因。离婚诉求实现难是受暴女性所面临的第二重司法困境。受暴女性往往面临这样的疑问,即认定了家庭暴力事实是否意味着可以获得离婚判决呢?该问题实质在于,家庭暴力是否构成法官认定双方感情破裂的充分条件,其直接关系到受暴女性诉求能否实现。实践中,从司法说理的逻辑分析中可以看出,部分案件中的法官对夫妻感情破裂的说理模式不仅存在着自相矛盾的情况,也违背了常人的情感认知。受暴女性在司法实践中所面临的离婚诉求实现难,向当前的司法实践提出了两个重要问题:一是什么证据才能被认定感情破裂的证据,这种对证据的要求是否具有可实现性,是否变相加重了原告的举证责任,是否变相证明只有双方均同意离婚才能确实证明双方感情破裂;二是面对家庭暴力认定在司法确认阶段的消减现状,司法机关当如何落实在《反家庭暴力法》中所规定的相应保护义务。权益保障难是受暴女性所面临的第三重司法困境。司法裁判属于对家庭暴力的事后救济手段,除却对家庭暴力行为进行合乎情、理、法的司法反馈外,还要充分考虑判决后一系列的伦理关系与社会关系的重建。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虽然为保障受暴女性的人身安全权提供了法律依据,但实践中也存在着措施僵化导致的保护方式受限等情况。除却人身安全保障受限之外,受暴女性往往面临经济上的不利地位而未能通过判决予以弥补,部分裁判中所呈现的对施暴者不能“罚当其过”,不能充分体现法律对家庭暴力行为的否定性评价,而与之形成鲜明对比的是,受暴女性却往往因养育子女等照顾义务而限制了自身发展。面对受暴女性在司法实践中所呈现出的困境,以及裁判者在涉家暴离婚案件中所呈现的性别意识形态,传统社会学以及法学研究在提供相应解释时存在着理论的局限性。面对这种局限,女性主义不仅作为一种理论更是一种方法可以丰富和补充对受暴女性的家庭研究。女性主义提供了一种性别的视角还原了受暴女性的真实生活经历,指出性别不只是一个可以忽略或控制的变量,而是一种至关重要的社会关系,通过反思女性在婚姻家庭关系中的平等、正义和幸福等议题,指出女性的性别规范负担以及其遭受家庭暴力的可能性往往并不会随着女性的经济地位提高而得到彻底改变。通过女性主义理论,我们可以发现女性主义对父权制的批判,解释了家庭暴力的本质实际上是父权制下的性别暴力,以及受暴女性为何会出现“受害者退缩”的情况;通过女性主义方法的运用可以发现理性中立的法律规范是为何以及如何造成受暴女性的不利地位,对女性经验进行关注与解读使我们发现女性在生育、家务劳动以及对家庭成员照顾等方面的无形负担以及家庭暴力带给其的破坏性影响。女性主义并不是一种替代性的理论,其在法学研究中的应用是对传统法学实践推理的有益补充,使我们能够发现女性被忽略的经历以及基于特定社会历史环境中女性生存的不同样态。通过女性主义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受暴女性所面临的困境存在着复杂的社会历史文化因素。现行法律规范对家庭暴力的规制局限是造成家庭暴力事实认定难的原因之一,法律规范对家庭暴力形式类型固化的表述方式,限制了法官对于法律适用的空间从而忽略了家庭暴力的本质特征。而一般性程序性规范的制约,导致法官基于中立的考量往往不能主动释明或依职权为受暴女性提供帮助。传统法律文化中的家庭暴力话语以及父权制形塑下的法官对家庭暴力的认知偏好,体现了权力和文化在法官的家庭暴力认知中的双重作用,导致法官对家庭暴力形成了一定的认知偏好,呈现出排除受暴女性个体经验的样态。女性主义认识论指出,法官对受暴女性的认知优势地位的忽略以及基于认识论不公产生的偏见性认知,阻碍了法官对于受暴女性在家庭暴力中的真实经历的获取,并对家庭暴力的认知造成了认识上的障碍。司法实践中,法官对于家庭暴力后果基于公共秩序的考量,使得在家庭暴力理解与处置上呈现了典型的公私差异,导致了家庭暴力在事实认定过程中被人为淡化,在现实中强化了受暴女性的不利处境。在女性主义看来,除却家庭暴力认定难对受暴女性离婚诉求实现的限制外,尚有以下三方面原因造成了法官对于离婚诉求实现的限制。一是立法价值在个案中的冲突,在涉家暴离婚案件中法官往往需要在秩序、自由、安全等价值中做出选择,其价值选择的位阶差异实际上反映了“新家庭主义”与“女性主义”所体现的不同的理论倾向,而法官对于秩序的优先考虑,实际结果则会以牺牲受暴女性安全为代价。二是法律家长主义对女性自治的干预,使得法官往往认为受暴女性作出的离婚判断并不那么符合自身发展的利益,法律家长主义意识与对受暴女性自治能力之间的认知冲突阻碍了女性实现离婚的自主选择。三是以照顾者义务为主导的家庭责任歧视,使得女性被限制在性别规范当中,因受制于家庭生活中的照顾义务而不能实现从家庭事务以及家庭关系中脱离。在受暴女性的权利救济层面,受暴女性基于自身选择的适应性偏好,其权利救济的选择范围往往是受限的。而法官基于自我角色的限制,导致其对家庭暴力的干预力度不足以对离婚诉讼中出现的家庭暴力进行有效干预。而对于个案特殊性的忽略也常常导致法官未能及时有效的对受暴女性权利进行救济。因此面对受暴女在涉家暴离婚案件中的种种司法困境以及其背后复杂的结构性成因,受暴女性对案件中司法正义的实现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当前对受暴女性的保障不仅需要强有力的法律通过保护与预防作为后盾,更需要在实践中将这些法律落到实处,司法实践中法官不仅应当对意识到裁判不仅是对个案中个体经验的关怀,还应注意到其形塑了司法对女性人权保障的具体形态,以及对社会行为指引的重要意义。除此之外,对受暴女性的救济不能仅仅依靠单一部门发挥作用,还应大力协调相关部门以及发动社会资源形成系统性保障。
李小刚[5](2020)在《尤金·奥尼尔戏剧在现当代中国的接受和影响》文中提出尤金·奥尼尔(Eugene O’Neill,1888-1953)是20世纪美国首屈一指的表现主义戏剧巨匠、民族戏剧的奠基人和世界文学史上里程碑式的人物。作为一名多产的剧作家,他在近40年的戏剧创作生涯中,撰写了50余部剧作、大量的戏剧理论和诗歌作品,一生荣获四次普利策戏剧奖,并于1936年荣膺诺贝尔文学奖,成为第一位也是迄今为止唯一获此殊荣的美国剧作家。他与阿瑟·米勒(Arthur Miller,1915-2005)、田纳西·威廉斯(Tennessee Williams,1911-1983)一起被誉为20世纪美国最优秀的三大剧作家;评论界称他们三人“共同将美国戏剧的重要性扩展到本国以外的天地,同时也为世界各地的当代剧作家提供了戏剧成就的标准。”[1]奥尼尔对于中国戏剧的影响也是毋庸置疑的,他直接推动了中国戏剧的现代性转型;20世纪30年代他对中国戏剧的影响集中体现为对洪深和曹禺两位大师戏剧创作的影响,80年代则主要表现为对中国“探索派”剧作家和导演的影响。因此,在当前中西跨文化戏剧交流语境下,对奥尼尔戏剧在中国的接受、影响进行全面系统的研究是极为必要的。本文试图从比较文学接受理论视角出发,在文本细读的基础上,采用比较文学“影响研究”的方法,对奥尼尔戏剧在中国的译介、研究、演出和影响的状况进行系统梳理和概括,重点探讨奥尼尔的《早餐之前》《天边外》《安娜·克里斯蒂》《榆树下的欲望》《进入黑夜的漫长旅程》以及《琼斯皇》《毛猿》《奇异的插曲》《上帝的儿女都有翅膀》等表现主义剧作在中国的接受和影响,以完整勾勒奥尼尔及其戏剧在中国升降起伏的接受轨迹曲线,展现奥尼尔及其戏剧在中国接受、影响的全景式图景。全文分为五章,分别阐述奥尼尔其人其作、奥尼尔戏剧在中国的译介、研究、演出等接受情况,以及奥尼尔戏剧对当代中国戏剧产生的巨大影响。第一章从比较文学流传学的角度研究“放送者”奥尼尔及其戏剧创作历程。奥尼尔作为表现主义文学的代表作家,由于其爱尔兰裔美国人的身份,无法真正融入美国社会文化当中,永远是一个游走于美国社会边缘的“他者”、忧郁的悲剧作家;他的戏剧创作经历了三个不同阶段;在创作中他充分吸收古代先贤哲思的营养,继承前辈的文学遗产和戏剧传统,在戏剧创作实践中充分运用表现主义戏剧手段来挖掘、表现人物心灵深处的思想、情绪和意念,凸显出人物内心世界表现上的巨大张力。第二章从译介学角度出发,对奥尼尔戏剧在中国的译介进行研究。奥尼尔戏剧的中国译介主要划分为四个阶段:20年代译介的序幕、30年代的第一次译介热潮及蓬勃发展阶段、40至70年代译介的低谷期、新时期以来奥剧译介第二次高潮及多元发展阶段。同时,本文对奥尼尔同一源语剧作、风格迥异的中译版本进行比照,以考察译者们所采用的殊异的翻译策略;阐明两次“奥尼尔热”期间,翻译界对于奥剧的翻译是以戏剧文学而非舞台演出为导向,其宗旨是仅将翻译的戏剧文本当作文学作品来赏读,而非当作剧场文本进行舞台演出。第三章主要阐述奥尼尔及其戏剧在中国的研究情况,主要对奥剧研究形式的接受状况进行梳理总结。从历时角度考察,相似的是在30年代和80年代的两次“奥尼尔热”期间,掀起了两次奥尼尔研究热潮;从共时角度考察,1980年代以来,随着“二度西潮”的兴起和国内、国际尤金·奥尼尔学界的交流与融合日趋频仍,奥尼尔戏剧研究逐步趋于精细化、纵深化、专题化和数据化;研究视角更加宽广,研究方法日趋丰富多元,并且呈现出向跨学科、跨文化视角转变的态势。学界从多角度、运用多方法对奥尼尔及其剧作进行深度开掘和现代阐发,标志着中国的奥尼尔戏剧研究进入一个更为宽广的领域。第四章集中阐释奥剧在中国的搬演情况,主要从演出概况、导演构思及舞台呈现三个维度出发,重点考察新时期以来奥剧如《榆树下的欲望》和《安娜·克里斯蒂》的话剧改编演出和戏曲移植性改编演出概况;同时观照奥尼尔其它经典剧作《早餐之前》《天边外》近年来在中国的演出情况,从而在一定程度上展现奥尼尔及其剧作在中国的受欢迎程度和舞台接受状况。第五章深入探讨奥尼尔戏剧对当代中国戏剧的影响。奥剧的译介、研究和舞台搬演呈现出的是奥尼尔戏剧在中国的整体接受状况,那么在此接受的基础上,奥尼尔戏剧必然会对中国戏剧尤其是对中国戏剧的现代性转型产生深远的影响。80年代是中国戏剧现代性转型再度勃兴的关键期,这一时期奥尼尔戏剧对当代中国戏剧的影响具体体现为对“探索派”剧作家李龙云和李杰戏剧创作的影响,尤为集中地体现在李龙云的《荒原与人》和李杰的《古塔街》对奥尼尔表现主义戏剧手段的创造性援用和创新性发展之上。
向月婷[6](2020)在《阿库乌雾文学人类学写作研究》文中提出自21世纪以来,人文社会科学领域内的研究普遍出现人类学转向,在这样的趋势下,文学与人类学的交叉研究随着综合性的文化研究的兴盛也越来越受到学界的重视和关注,当代的“人类学”与“文学”在理论和研究范式上都发生了深刻的转变,之间的互动对话也变得更加密切,因此对文学人类学的研究范式和方法也变得更加清晰。学者最开始是从闻一多先生的神话研究、弗莱的“原型理论”以及以弗雷泽(J·G·Frazer)为代表的剑桥仪式学派出发去把握中国现代文学人类学的历史脉络和学术传统的。中国当代的文学人类学研究和实践,大多是以文化人类学为切入点,对显性文化做出阐释,然后从原始思维和神话思维角度出发,深入到文化内部的隐性部分。并且,当代文学人类学对“口头传统”“文本与田野”进行了价值重估,探索出一条“原始神话思维——民间仪式叙事——人类叙事”的路径。阿库乌雾是以作家和人类学家的双重身份进行文学创作的彝族诗人。他的作品中充溢着浓郁的彝族特色,大凉山彝区的山川河流、风土人情、自然风貌和彝族民间的史诗传说、风俗习惯、仪式展演自然地贯穿在阿库乌雾的写作中。最具有文学人类学意义的部分,是对本族人民情感与命运的深情观照。本论文将阿库乌雾文学人类学创作观念的发生及发展、创作背景及创作实践放置在文学人类学视域中进行研究,以当代文学人类学理论为指导,并且结合徐新建提出的“本文与文本”理论,在田野调查的基础上,结合文献资料,深入研究阿库乌雾写作中的文学人类学元素、文学人类学特点和文学人类学意义。该论文的研究从五个部分依次展开:首先,阐述论文的研究背景、意义和目的,梳理国内外相关的研究现状,讨论论文的研究思路和理论方法,反思本论文研究的难点、创新点和不足之处;其次,本论文运用文学地理学的相关研究视角,论述阿库乌雾文学人类学观念的发生及发展,围绕“本籍文化”和“文化身份认同”两个问题来进行讨论,在研究中发现,阿库乌雾的成长经历、教学过程和科研反思以及各类的社会实践对他的文学人类学观念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再次,研究梳理总结了阿库乌雾文学人类学写作的背景。阿库乌雾的“凉山—混血世系”是他写作的广阔背景。在这一背景之下,阿库乌雾文学人类学的创作实践可以分为三个阶段:分别为探索期、塑造期和丰收期。第四,通过对文本的细读,再结合笔者的田野调查,分析阿库乌雾写作中蕴含的文学人类学因子。主要从他写作中涉及到的彝族民间文化、民俗文化和信仰文化三个方面展开论述,分析了阿库乌雾写作的文学人类学特点和功能;第五,在后现代的价值视野和文化语境中,总结了阿库乌雾的书写方法和特点、辨析了田野与文本、口头文化与书写文化中的价值偏颇问题、肯定了阿库乌雾的书写对彝族文化“再生产”的积极作用。另外,文章还基于阿库乌雾的“多民族文学史观”,对阿库乌雾文学人类学写作的文学观和价值观做一考量。通过研究,论文得出以下结论:首先,阿库乌雾的文学人类学写作研究对现今的文学人类学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理论意义和现实意义,他打通文学与人类文化的内在联系,揭示文学与人类文化生活的共生性,阿库乌雾的文学人类学写作是具有全球视野的书写模式和文化实践,具有深刻的文化人类学意义。其次,阿库乌雾文本中深刻地表达了他对现代性的反思与审视,阿库乌雾用与时俱进的眼光和创作手法对文学进行现代性的观照,拉近了自己的作品与世界的距离。向外,他客观从容地分析看待世界,向内他达观平和地观察剖析自心。最后,阿库乌雾的文学人类学写作体现了彝族文化的存在和发展、自身管理与社会调控就是一个文化解构和建构的过程。阿库乌雾文学人类学写作的成功和走向世界,标志着彝族人对自身文化阐释能力的提高和外界对于彝族文化的认识以及接受,这带给了彝族人更加坚定的文化自信和促进了面向未来推陈出新的文化“再生产”。
薛浩[7](2020)在《自由与秩序:民间武术意义的建构 ——基于沛县武术的历史人类学考察》文中提出民间武术是中国武术发展的历史缩影,是地方社会的文化标识,是窥视地方社会运行的微观窗口。它源于生产、扎根民间、相伴生活,并穿梭于中国历史长河中。但民间武术在时空维度的结构性变动中,也必然巧妙地编织成一个关系网络和意义结构。在日常生活实践中,民间武术长期嵌套于地方社会管理和运行中,在推进地方社会的公共事务、净化社会道德秩序、维持地方社会稳定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长期以来,学术界、武术界对民间武术关注颇多,但主要基于本体论视角下考察其“是什么、为什么、怎么样?”的问题,或在体育学框架下说武议武,或对其叙事性研究,都取得了丰厚的研究成果。但却未曾充分把握研究对象的社会文化前提下进行研究,因而具有一定的局限性。本文拟从“民间习武所为何来?”为支点对民间武术结构与功能意义的历史人类学考察,运用“四因说”解构不同历史时期的沛县武术,以窥探民间武术是如何将个人、社会及国家勾连起来,由此进行结构生产和功能转换。这或许是对武术史学研究范式的一种新的尝试,并以此学术自觉为基础,有可能对武术究提供一个新的思路,或可对民间武术历史勾画出一幅新的图景。在社会学、人类学、民族学、历史学与体育学等学科理论指导下,以四因说、自然秩序理论、社会控制理论和国家治理理论为理论基础,综合运用文献研究、田野考察、历史分析、案例研究、口述史等方法,遵循大处着眼、小处着手的研究理路,全面考察沛县武术的历史演进、结构与功能变迁,来呈现不同时空坐标下沛县武术“是什么”和“为什么”的问题,并以此来探讨民间武术在自由与秩序框架下是如何参与身体秩序和社会秩序建构的,进而对民间武术进行现代文化图景的意义建构。其得出主要结论:(1)在传统时期,民间武术扮演着村落自治与管理的非官方组织。不仅具有传承武术拳种、发扬武术精神的作用,还兼具促进社会认同、参与社会治理、调试社会秩序等功能。在不同历史时期中,其功能选择由国家、社会与个人需求来判定,并在一个整体框架内适时调整。(2)民间习武作为世人追求自由的惯常手段,既有历史必然性,也有其自身主动选择性。习武是一种价值指向性的积极自由行为,并以此来满足自身价值预设。但价值达成之余,因人之欲的驱使而不断扩张,以掠获更大的资源与权力空间等,但必然受到武林制衡、社会控制与国家治理,从而使之走向秩序。(3)民间武术既是社会控制的目标,又是社会控制的手段。在地方社会秩序的建构中起着一种精神性的情感纽带作用,其能够很好地实现一种彼此接近的互通或一种高度自觉的共同,从而产生自我与他人的无形制约。从社会控制的价值取向上来看,民间武术相较于行政干预或强权政治,则能更加根本地、更加有效地触及人们的精神、情感世界,从而实现基于价值达成概念下的社会控制。(4)民间武术在不同时期被国家征用是一个从工具理性到价值理性的过程。其根据国家主题的转换、政府性质的变迁与人民生活的需求来采择其结构功能,而使之为国所用、为社会服务以及满足人民美好生活。与此同时,民间武术自身依照国家、社会与个人之需适时调整自身角色和定位。(5)民间武术的演进与变迁是地方社会秩序建构与变动过程的缩影,也是国家意志行为向地方性社会延伸、管辖、治理的具体应现,具有鲜明的国家在场、社会治理与精英行动互为共治的特点,并由此体现出民间武术从自由到秩序的意义建构过程。(6)民间武术意义的现代建构是其依据自身的调适与更新机制,对已经发生或正在发生变化的自然生态与社会文化环境所作出的积极回应,是一种由文化主体依靠自身能动性所进行的文化创新和发展,是文化变迁的一种积极形式。
邴波[8](2020)在《新疆少数民族题材电影国家形象建构研究》文中指出在现代国家体系中,国家形象的建构关乎国家在国际社会中的地位与声誉。近年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及其国际地位的不断提高,如何建构中国国家形象已经成为中国崛起过程中面临的重要问题,并将深刻影响中国的内政外交及国际地位。作为国家形象的重要体现,新疆的独特地缘及多元文化所塑造的新疆形象对建构国家形象的意义重大。而在中国电影中占据独特地位的新疆少数民族题材电影是参与建构新疆形象乃至国家形象的一支重要力量,它不仅重塑了人们对新疆少数民族的文化想象,而且成为建设中国政治共同体和文化共同体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国家形象认知具有多维性,从文化维度来看,建构在“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基础之上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国家形象是“各美其美、美人之美、美美与共、天下大同”的国家理想与现实中“和谐中国”建设目标相融合的产物。建构与传播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国家形象既有利于国内各民族确立文化共同体,又与中国和平崛起的东方大国形象相一致。本文主要以1949年以来中国大陆生产的新疆少数民族题材电影为研究对象。通过文本细读、田野调查、史论结合等方法,结合文艺学、电影学、文化人类学、影视民俗学、影视传播学等理论,将新疆少数民族题材电影发展历程与国家形象的生产、传播、影像化变迁相结合,分析新疆少数民族题材电影发展的不同历史阶段如何塑造与传播国家形象的不同侧面,挖掘电影译制、发行、放映、“走出去”、获奖对国家形象传播的重要意义,重点探究空间、性别、导演及民俗如何建构理想化的国家形象,思考国家形象的影像化建构及传播策略。通过这一研究,一方面对新疆少数民族题材电影60余年的发展历程进行总结,另一方面发现新疆少数民族题材电影塑造国家形象的内在表现规律,为其在“一带一路”背景下“走出去”提供理论支持。全文主要内容分为三大板块:绪论、正文和结语,正文又分为四个方面,即新疆少数民族题材电影中国家形象的生产与传播、表达、策略,重点在于生产、传播及表达。绪论部分是全文的引言,阐释本选题的背景、意义和价值,概述本文的研究中心,界定相关概念和梳理文献,阐明本论文的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第一章是全文的理论基础建构部分。通过新疆形象与国家形象、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国家形象与“和谐中国”国家形象、新疆少数民族题材电影与国家形象之间的内在关联,阐明建构新疆形象对国家形象的意义,为新疆少数民族题材电影建构国家形象提供理论支持。第二章是文章的历史回顾部分。梳理了社会历史语境中新疆少数民族题材电影的生产、传播及国家形象的影像变迁。依据新疆少数民族题材电影生产的时代烙印,将国家形象的影像生产与传播分为“新中国”(1949—1966)奠基期、“新时期”(1977—1999)拓展期及“新世纪”(2000年以来)繁荣期三个阶段,探讨各阶段新疆少数民族题材电影生产、传播及国家形象的演变轨迹,指出国家形象塑造与各时期社会政治、文化、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事实,其建构过程既是对历史的追寻,也是对社会现实的反映。第三章到第六章是论文重点展开部分。采取文本分析法,定位不同变量空间、性别、导演及民俗在国家形象形成中的作用和地位,且分别展开论述:第三章借鉴媒介地理学、文化地理学及生态人类学的“空间”理论挖掘地理空间、地理景观及生态空间意义上的新疆少数民族题材电影。在空间表达意义上的新疆少数民族题材电影以多向度方式展示了国家形象,使观众可以通过空间认同获得国家归属感。第四章借鉴性别理论,通过不同历史时期的性别观念和两性生存境遇的差异性分析,展示性别与国家形象之间千丝万缕的关系,从性别话语系统中透视国家形象的塑造策略。第五章借鉴身份理论,探讨文化传统及民族身份多元化的新疆少数民族题材电影导演,如何在中华文化的长期浸染下,通过文化互动实现多元文化的和谐共存,以作品中导演的家国情怀及融化于叙事中的家国同构模式实现对国家的认同,完成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国家形象坚守者的导演形象塑造,从而表现出鲜明的一体化倾向。第六章借鉴文化人类学及影视民俗学相关理论,将影视民俗表达的多元一体作为建构中华民族多元一体国家形象的重要内容,“多元化”侧重于各少数民族电影的繁荣发展与同一少数民族电影中不同类型(物质、社会、精神)民俗文化的多层展演,而挖掘民俗和谐文化因素及以集体记忆方式建构中华民族共有的文化记忆则成为实现民俗文化“一体化”表达的有效途径。第七章针对新疆少数民族题材电影在建构及传播国家形象上出现的问题,提出影像化建构及传播策略。新疆的特殊地缘性决定了新疆少数民族题材电影一直是维护“民族团结”与“稳定”的意识形态主战场,要考虑如何将“战场”与“市场”有机融合,最大限度回归电影产业的本质属性。因此针对电影在影像化建构及传播方面存在的不足,分别从创作者与传播者的角度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即从创作者来说要提升内容质量,书写真实新疆故事,汇聚新疆正能量;从传播者来说,架设好电影桥梁,传播和谐国家形象。结论部分是全文的总结部分。对全文作出总结,展望未来新疆少数民族题材电影发展,且对实现国家形象的理想化表达提出遵循或借鉴的原则。
刘宇琳[9](2020)在《从民间立场看刘震云的小说创作(1979-2012)》文中提出目前,学界对于刘震云的研究大多集中于对其作品中的某一主题或艺术特色进行分析探究。虽然有一些研究者力图对刘震云的创作脉络进行整体性的爬梳,但是由于刘震云是一位笔耕不辍的作家,其新作品层出不穷,不少研究着述便无法涵盖他的全部创作。这就使得研究者们对作家的成长和意识转变缺乏整体性的观照。在此基础上,本文以民间立场为切入点,爬梳作家自初登文坛至今(1979-2012)的创作历程,探究作家放弃启蒙,转向民间立场的原因,以及在这一立场的影响下,作家的思考维度是如何层层深化、不断发展的,其写作风格又得以呈现出何种艺术特点。论文旨在对作家的写作做一个历时性的动态考察,探究民间立场对作家思考维度和叙述策略的影响。论文的主体部分包括三个章节。第一章辨析民间及民间立场的概念,阐明刘震云民间立场的成因。论文梳理自晚清政治维新运动至二十世纪七八十年代,民间文化的地位转变;以陈思和等人的相关论文为切入点,辨析学界对于民间立场的讨论,从而厘清民间立场这一概念的生发及内涵。进而,论文运用相关的档案数据和史料记载,对河南的“弃儿”历史和刘震云早年的人生经历进行挖掘,并结合八九十年代的文艺思潮和福柯、萨义德等人的理论传播,阐明刘震云的民间立场是源于对河南衰落的同情、对主流话语的不信任、对自身时代边缘人处境的不满以及对知识分子启蒙精神正义性的怀疑。第二章论述刘震云的民间立场与其小说书写视野的流变,重点探究作家思考维度的深化与发展。论文从伦理、言说、历史三个层面出发,综合运用文本细读和跨学科的研究方法,借鉴了伦理学、国家意识与地域认同、语言学等相关理论,探究刘震云对于传统伦理的解构,对小人物精神状态的关注以及对生存正义性的肯定和宣扬。第三章论述刘震云在民间立场的影响下,于具体书写中所展现出来的艺术特色和叙述策略。论文通过具体的文本细读,重点探究刘震云文本中冷峻的叙事视角、精妙的反讽艺术和方言俗语的运用。通过比对刘震云不同创作阶段的艺术风格,本章认为,这些叙事策略不仅可以生动、有力地表现刘震云的民间书写,其本身更是作家对民间认知不断深化的结果,二者相辅相成。论文以民间立场为切入点,从整体上梳理刘震云的创作脉络,探索其创作风格和思想意识转变的原因、意义及问题。刘震云也曾充溢着启蒙的激情,但是对故土河南衰落的同情、对主流话语的不信任、对自身时代边缘人处境的不满以及对知识分子启蒙话语正义性的怀疑最终将他引向了民间立场。他试图于民间伦理中寻得精神的慰藉,却勘破了传统伦理的美好幻境,意识到那不过是权力的锁链;他试图通过言说寻得知心人,为自己,为民间寻得精神的出路,却发现孤独才是民间的常态;当对现实失望后,刘震云便迎着“新历史主义”的浪潮,转向历史,转向对生活晦暗缘由的探寻。从伦理,至言说,再到历史,作家的思考维度层层深化,也在这一过程中形成了独具特色的文体风格。尽管刘震云竭力以冷静客观的视角剖析民间,但自身与民间同处边缘的相似命运却让他始终对民间有一种“同病相怜”之感。这就使得刘震云在具体的写作中,虽然能够剖析民间的晦暗,却无力进行更深层次的探析,这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作家写作的深度。
梁丹玉[10](2020)在《中国芭蕾舞剧的当代诉求与学派建构》文中研究表明中国芭蕾舞剧从以“实践先行”大胆地迈出了“民族化”的第一步到探索如何使中国文化与世界现代化进程接榫,已走过了七十年的岁月。自中国芭蕾舞剧诞生之日起,就塑造出性格鲜明的中国舞剧形象而走上了一条与西方芭蕾舞剧不同的创作道路。不论是最初实践阶段以“民族化”为口号对西方芭蕾进行中式改造,还是如今以更自觉的心态进入全球现代化进程中探索芭蕾的“中国学派”,七十年的中国芭蕾舞剧创作实践始终处于一个动态发展的过程中。随时代诉求的变化,中国芭蕾舞剧价值取向的具体内涵以及在此基础上的芭蕾中国学派等问题还未引起舞界学者们的足够重视,这便是本文所着意要研究的方向,也是本论文的创新点。对中国芭蕾舞剧学派建构的展望是以其历时性的研究作为前提,在遵循唯物辩证法的原则下,借助马克思“艺术生产”的理论视角对芭蕾舞剧研究力求做到“历史与逻辑相统一”。不论是芭蕾编导们还是其作品都是所处历史时期的产物,对芭蕾舞剧作品及其编导的研究必须回到社会历史的具体语境中。中国芭蕾舞剧发展历程可划分为四个历史节点,是以引起中国芭蕾舞剧风格取向变化的重要历史事件和时间作为节点划分依据,节点前后的芭蕾舞剧作品在编导个人风格的差异性中又呈现出某种时代的共性。在此基础上对中国芭蕾舞剧的本体特征包括叙事结构、形象及其文化特征以及肢体语汇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这是中国芭蕾舞剧不同于西方芭蕾舞剧的体现,也是芭蕾舞剧中国学派得以展望之根本。面对日益开放的世界格局,中国芭蕾舞剧应关注当今世界芭蕾舞剧的多元形式,在文化自觉的引领下对中国传统文化实现创造性转换。芭蕾中国学派的建构是中国芭蕾舞剧自诞生之日起便萦绕在艺术工作者心中的庞大论题,芭蕾“中国学派”这一论题还应随着芭蕾舞剧的不断发展继续进行深入探讨。
二、“万和模式”能否淡化家族烙印(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万和模式”能否淡化家族烙印(论文提纲范文)
(1)空间视阈下当代中国历史街区的文化建构(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背景 |
二、相关概念界定 |
三、文献综述 |
四、研究思路及方法 |
第一章 中国历史街区的变迁、现状及当下问题 |
第一节 历史街区概念的内涵、外延与辨析 |
一、历史街区概念的产生及演进 |
二、对历史街区概念的辨析与定位 |
第二节 我国过往历史街区工作实践的阶段性特征 |
一、1949-1957:对历史街区议题的初步认知 |
二、1958-1976:城市化建设停滞时期的历史街区工作 |
三、1978-1989:政府主导下对城市老旧地带的福利性改造升级 |
四、20 世纪90 年代:对城市展开的大规模拆旧建新浪潮 |
五、21 世初期至今:对历史街区的小尺度、渐进式有机改建 |
第三节 我国历史街区改建工作的主要模式、路径与当下困境 |
一、我国历史街区工作的常规模式和演化路径 |
二、当下我国历史街区改建工作存在的主要困境 |
第二章 历史街区文化建构的空间视角 |
第一节 历史街区改建:从传统旧城改造到当代文化建构 |
一、传统旧城改造背景下历史街区改建活动的缺陷 |
二、当代城市更新背景下历史街区文化建构的空间属性 |
第二节 历史街区文化建构的多重维度 |
一、“物质-精神”二元空间观下的过往历史街区改建工作 |
二、“空间三元辩证法”下历史街区的多重空间维度 |
三、作为一种日常生活空间的历史街区 |
第三节 历史街区文化建构的多重环节 |
一、当代历史街区文化建构的空间生产属性 |
二、空间营建:对历史街区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与融合 |
三、空间叙事:对历史街区过往之事的还原、重置与再现 |
四、空间消费:对社会转型中大众消费新兴诉求的契合与满足 |
第三章 历史街区文化建构的物质空间维度 |
第一节 对街区空间中物质文化遗产的修缮与保护 |
一、历史街区中物质文化遗产的类型与特征 |
二、历史街区物质文化遗产修缮保护的途径与方法 |
三、历史街区物质文化遗产修缮保护的原则与目标 |
第二节 对历史街区物质性景观的空间叙事还原 |
一、历史街区物质空间维度的自然与人工叙事文本 |
二、宏观:对整体肌理的空间叙事还原 |
三、中观:对建筑遗存的空间叙事还原 |
四、微观:对布景设施的空间叙事还原 |
第三节 以物质为载体的历史街区空间消费 |
一、历史街区空间消费的主要形式 |
二、历史街区空间消费的主要场所 |
三、历史街区空间消费的主要特征 |
第四节 历史街区空间物质形制的封闭与失序 |
一、“围合”状态下历史街区空间公共属性的消散 |
二、生产逻辑与象征性符号主宰下的空间消费 |
第四章 历史街区文化建构的精神空间维度 |
第一节 对街区空间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维系与延续 |
一、历史街区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主要类型与特征 |
二、历史街区中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空间主题营建 |
第二节 对历史街区精神场景的空间叙事重置 |
一、历史街区精神空间维度的人文叙事文本 |
二、从单一人文叙事文本到复合空间叙事场景 |
三、对历史街区空间叙事中人文叙事场景的当代重置 |
第三节 历史街区空间消费中的多重精神诉求 |
一、审美与怀旧 |
二、休闲与娱乐 |
三、历史与文化教育 |
四、遁世逃避 |
五、品味展示与认同获取 |
第四节 历史街区空间精神特质的消逝 |
一、由传统地缘、亲缘关系向业缘关系转变所引发的精神破坏 |
二、“非地方”状态下历史街区精神维度的同质化问题 |
第五章 历史街区文化建构的社会空间维度 |
第一节 对历史街区空间中活态文化遗产的融合与传承 |
一、历史街区中活态文化遗产在社会演进中的融合 |
二、历史街区中活态文化遗产在当代社会中的传承 |
第二节 对历史街区社会生活状态的空间叙事再现 |
一、历史街区社会空间维度的生活性叙事文本 |
二、对历史街区社会中宏大事件与民间活动的当代再现 |
三、时空叙事中的铺排、拼贴与并置 |
第三节 以体验性社会参与为基础的历史街区空间消费 |
一、体验性空间消费的社会维度 |
二、异托邦空间:时空情境穿越中的异质消费体验 |
三、阈限空间:从仪式走向世俗的节庆消费体验 |
四、“后台”空间:集体社会交往中的互动消费体验 |
第四节 历史街区空间社会功能与结构的变异 |
一、“绅士化”进程中的空间功能置换与人口结构改变 |
二、社会差异背景下的精英化倾向与消费区隔 |
第六章 空间视阈下历史街区文化建构的辩证统一 |
第一节 历史街区改建中的空间异化 |
一、物质形态与精神内涵的异化 |
二、人的社会行为实践的异化 |
三、由物质、精神和社会实践异化所引发的空间异化 |
第二节 历史街区文化建构中三重维度的辩证统一 |
一、历史街区文化建构的活态性与属人性本质 |
二、历史街区文化建构的多层次、多环节原真性内涵 |
第三节 历史街区文化建构中多元话语的辩证统一 |
一、政治话语:从主导者向中介人的角色转型 |
二、经济话语:于大众诉求和经济逻辑之间的平衡 |
三、社会与文化话语:文化治理下的广泛社会参与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致谢 |
(2)“七丘之城”:从里斯本、果阿到澳门 ——跨文化视野下15-18世纪罗马“圣城”景观在欧亚大陆的复制与改写(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缘起与意义 |
第二节 主要视角与方法 |
第三节 论文结构 |
第四节 15-18世纪欧亚大陆“罗马城市”图像的研究语境 |
一、葡萄牙“罗马城市”景观研究 |
二、葡萄牙殖民地城市景观研究 |
三、澳门城市图像的跨文化研究 |
第五节 问题的提出:罗马圣城景观在里斯本、果阿与澳门? |
第一章 、七丘:罗马“圣城”景观的形成 |
第一节 罗马早期的山地景观及其演变 |
一、“七丘”的建立 |
二、城市形象的早期传播 |
第二节 七丘之城:文艺复兴时期罗马的理想形象 |
一、尼古拉五世的“理想城市”图形式规划 |
二、利奥十世时期的“重建罗马”建筑计划 |
三、耶稣会与保罗三世时期的高地建设 |
四、世界的形象:新时期的“七丘之城” |
第三节 又见罗马?——圣城景观的转移 |
小结 |
第二章 、里斯本的山城建设与“水上罗马”的形象 |
第一节 背景:葡萄牙的“山城”传统与大航海时期的形象改造 |
一、山城传统与基督教的空间理念 |
二、高地与内城建筑、道路体系 |
三、高地防御的新发展 |
第二节 里斯本山城的早期“罗马化” |
第三节 曼努埃尔一世的理想城市与高地重心转移 |
第四节 若昂三世的“重建罗马”与“七丘之城”形象 |
一、罗马教廷与罗马城市图像的影响力 |
二、奥朗达的“重建罗马”城市改造 |
第五节 水上的罗马:若昂五世时期的“形象转变” |
一、耶稣会的高地争夺战 |
二、菲利波·尤瓦拉的里斯本“新罗马”计划 |
第六节 结束与开始:震后的里斯本 |
小结 |
第三章 、果阿与葡萄牙海外殖民地的“滨海山城”理想 |
第一节 山城理想初探:七城岛与真十字 |
第二节 葡萄牙亚洲殖民地中的山城与理想的图形式规划 |
第三节 前殖民时期的山城果阿 |
第四节 殖民时期果阿的高地景观演变 |
一、城市高地与圣城格局的形成(1510-1604年) |
二、又见“水上的罗马”:滨水区的建筑景观建设(1605-1759年) |
第五节 里斯本还是罗马?——果阿的“七丘之城”形象 |
小结 |
第四章 抵达远东:澳门半岛上的“东方圣城”景观 |
第一节 濠镜澳——被遗忘的“真十字”之地 |
一、东亚的“维拉科鲁兹地” |
二、“另一端的岛屿”:七洲山 |
三、十字与王冠之盟——十字门 |
第二节 开埠前的高地景观(1557年之前) |
第三节 开埠早期“中央高地”的建立(1558-1582年) |
一、“城市制高点”——圣保罗山 |
二、澳城的另一面相:本土力量对高地景观的影响 |
第四节 “山巅之城”格局的形成(1583-1700年) |
一、17世纪“高地建筑”的建立 |
二、七个“堂区”,一种格局 |
第五节 水上圣城的东方形象:妈港神名之城 |
一、“复原”记忆:源自地中海的岛屿“理想” |
二、新旧理想的交替:山城形象的革新与没落小结 |
小结 |
第五章 、从复制到改写:15-18世纪圣城景观在欧亚大陆的“转移” |
第一节 从山地、平原到海滨:罗马山城的“转移” |
第二节 “水上的圣城”及其形象的形成 |
第三节 从地中海、大西洋到印度洋:岛屿山城的崛起 |
一、贸易模式与滨海山城的形成 |
二、新媒介中心的出现:“岛屿”上的帝国理想 |
三、高地的竞争者——宗教团体 |
第四节 从里斯本、果阿到澳门:圣城景观的“改写” |
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葡萄牙东方殖民地所有要塞、城镇平面图之书》图像、部分文本列表 |
附录二、果阿、里斯本教区列表、示意图 |
附录三、从全景到街景——从里斯本东方艺术博物馆藏“十三行潘趣酒碗”看“长卷式”城市视野的形成 |
附录四、由“指针”导向的城市视野——一件东西城市瓷盘上的跨洋航路与家族版图 |
致谢 |
学术成果统计-作品、论文及专着发表 |
学术成果统计-展览及获奖 |
(3)高校红色文化资源育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选题依据及意义 |
一、选题依据 |
二、选题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相关研究现状述评 |
一、国内相关研究概述 |
二、国外相关研究概述 |
三、对学术界已有相关研究的评价 |
第三节 研究的思路、方法与创新之处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三、创新之处 |
第一章 高校育人与红色文化资源 |
第一节 红色文化资源概述 |
一、红色文化资源的内涵与类型 |
二、红色文化资源的特征与价值 |
三、红色文化资源的开发与利用 |
第二节 红色文化资源育人概述 |
一、红色文化资源育人的内涵廓定 |
二、红色文化资源育人的构成要素 |
三、红色文化资源育人的特征阐释 |
四、红色文化资源育人的有效性 |
第三节 红色文化资源运用于高校育人的时代价值 |
一、红色文化资源是实现立德树人任务的宝贵资源 |
二、红色文化资源是高校形成办学特色的重要素材 |
三、红色文化资源是高校培养时代新人的精神养分 |
四、红色文化资源育人是实现资源传承的重要途径 |
第二章 高校红色文化资源育人的依据 |
第一节 高校红色文化资源育人的理论依据 |
一、高校红色文化资源育人的理论基础 |
二、高校红色文化资源育人的理论借鉴 |
第二节 高校红色文化资源育人的现实依据 |
一、充实高校育人内容的现实需要 |
二、拓宽高校育人方式的客观要求 |
三、营造良好育人环境的重要依托 |
四、提升高校育人价值的优秀载体 |
第三章 高校红色文化资源育人调查分析 |
第一节 高校红色文化资源育人的调查 |
一、高校红色文化资源育人的现状调查 |
二、高校红色文化资源育人的现状分析与评介 |
第二节 高校红色文化资源育人的成效 |
一、大学生对红色文化资源认同感提升 |
二、部分高校红色文化育人氛围渐显浓郁 |
三、红色文化资源在高校育人的空间得到拓展 |
第四章 高校红色文化资源育人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第一节 高校红色文化资源育人存在的问题 |
一、高校红色文化资源育人的主体问题 |
二、高校红色文化资源育人的主题问题 |
三、高校红色文化资源育人的方式问题 |
四、高校红色文化资源育人的动力问题 |
五、高校红色文化资源育人的评价问题 |
第二节 高校红色文化资源育人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高校红色文化资源育人问题的宏观原因阐释 |
二、高校红色文化资源育人问题的微观原因辨析 |
第五章 高校红色文化资源育人的原则和评价 |
第一节 高校红色文化资源育人的基本原则 |
一、共建共享:形成红色文化资源开发及育人的合力 |
二、实事求是:还原红色史实的同时注重因材施教 |
三、以生为本:关照大学生的身心发展诉求 |
四、知行合一:理论教育与实践教育的适时衔接 |
五、灵活多样:线下教育与线上教育的同步开展 |
第二节 高校红色文化资源育人成效的评价 |
一、高校红色文化资源育人成效的评价原则 |
二、高校红色文化资源育人成效的评价指标 |
三、高校红色文化资源育人成效的评价方法 |
四、高校设立红色文化资源育人成效评价的依据 |
第六章 高校红色文化资源育人的有效路径及保障体系建构 |
第一节 高校红色文化资源育人的有效路径 |
一、理性升华:红色文化资源在理论教学中的有效运用 |
二、情感激发:红色文化资源在实践教学中的有效运用 |
三、氛围营造:红色文化资源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有效运用 |
四、话语更新:红色文化资源在育人话语建构中的有效运用 |
五、新型平台:红色文化资源在育人传播媒介中的有效运用 |
六、自主探究:培育大学生自主学习红色文化资源的能力 |
第二节 高校红色文化资源育人的保障体系建构 |
一、促进基于有效实现育人价值的红色文化资源开发 |
二、设立红色文化资源育人的专业指导机构 |
三、加强红色文化资源育人的人才队伍建设 |
四、健全红色文化资源育人的制度保障 |
五、推动高校红色文化资源育人的多项协助 |
六、优化高校红色文化资源育人的环境 |
结语 |
一、深化红色文化资源的基础理论研究 |
二、形成高校红色文化资源育人的合力 |
三、建构红色文化资源与其他文化资源的“和合共生” |
四、推动红色文化资源育人价值的有效利用 |
参考文献 |
附录:高校红色文化资源育人的调查问卷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论文情况 |
(4)受暴女性的司法困境探析 ——女性主义视角下的涉家暴离婚案件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和意义 |
二、选题的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 |
四、论文的基本框架 |
第一章 受暴女性在涉家暴离婚案件中所面临的司法困境 |
第一节 我国当前涉家暴离婚案件的司法现状 |
一、审判程序相关情况 |
二、当事人及审判结果相关情况 |
第二节 家庭暴力认定难问题 |
一、家暴行为界定难 |
二、家暴事实举证难 |
三、家庭暴力认定难的个案呈现 |
第三节 离婚诉求实现难问题 |
一、家庭暴力与感情破裂的关联性认定 |
二、基于结果考量的家庭暴力淡化处理 |
第四节 权益保障难问题 |
一、受暴女性的人身安全保障现状 |
二、受暴女性的经济救济现状 |
第二章 女性主义理论与方法对涉家暴离婚案件研究的独特价值 |
第一节 传统社会科学研究对涉家暴离婚案件相关问题的解释限度 |
一、社会学研究对家庭暴力概念的解释限度 |
二、传统法学研究对受暴女性经验的考察限度 |
第二节 女性主义为涉家暴离婚案件研究提供的方法论支持 |
一、女性主义方法对分析涉家暴离婚案件的特殊意义 |
二、女性主义法学方法对涉家暴离婚案件研究的具体方法论支持 |
第三节 女性主义为涉家暴离婚案件研究提供的理论支持 |
一、女性主义法学研究兴起概况 |
二、以平等为主题的女性主义法学提供的理论支持 |
三、以差异为主题的女性主义法学提供的理论支持 |
四、以多样性为主题的女性主义法学提供的理论支持 |
第四节 女性主义法学为涉家暴离婚案件研究提供的具体分析框架 |
一、对法律父权制基础的批判 |
二、对形式平等的关注与批判 |
三、对女性经验与价值的关注 |
第三章 家庭暴力认定难的女性主义分析 |
第一节 现行法律规范对涉家暴离婚案件的规制局限 |
一、现行法律法规对家庭暴力概念的具体表述 |
二、现行实体规范对家庭暴力类型多样性的表述制约 |
三、现行程序规范对家庭暴力举证特殊性的规制缺失 |
第二节 父权制形塑下法官的家庭暴力认知偏好 |
一、父权制形塑下东西方法律文化中的家庭暴力话语 |
二、权力和文化在法官的家庭暴力认知中的结构性作用 |
三、法官对家庭暴力认知偏好的表现形式 |
第三节 法官对女性作为经验主体的忽视与偏见 |
一、法官对受暴女性作为经验主体认知地位的忽视 |
二、法官对受暴女性基于“认识论不公”的偏见 |
第四节 基于公共利益考量的家庭暴力认定限制 |
一、公私分域下司法对暴力行为的干预差异 |
二、基于公共利益考量的家庭暴力认定限制 |
第四章 受暴女性离婚诉求实现难的女性主义分析 |
第一节 法官在个案决策中的立法价值选择 |
一、涉家暴离婚案件中蕴含的立法价值 |
二、法官在个案中的价值选择偏好 |
第二节 法律家长主义对受暴女性自治的干预 |
一、法律家长主义与女性自治的内在冲突 |
二、法律家长主义下的双重话语对女性自治的限制 |
第三节 以照顾者义务为主导的家庭责任歧视的限制 |
一、基于母职的照顾义务对受暴女性的限制 |
二、基于妻职的照顾义务对受暴女性的限制 |
第五章 受暴女性权益保障难的女性主义分析 |
第一节 对受暴女性选择的适应性偏好的忽视 |
一、适应性偏好概念的理论内涵 |
二、适应性偏好对法官的影响 |
第二节 法官角色的自我限制 |
一、法官角色自我限制的表现形式 |
二、法官突破角色限制的重要意义 |
第三节 法官对涉家暴离婚案件相关问题的视角限缩 |
一、对受暴女性基于生理产生的脆弱性的忽略 |
二、对中国语境下代际暴力与婚姻暴力关联性的忽略 |
三、对涉家暴离婚案件中未成年子女抚养特殊性的忽略 |
第六章 受暴女性权益保障的制度与实践 |
第一节 以家庭正义理论为指导的制度建设 |
一、家庭正义的理论内涵与时代精神 |
二、以完善婚姻家庭制度为基本框架 |
三、以丰富涉家暴案件专门规范为内容补充 |
第二节 以保障女性人权为目标的司法实践 |
一、强化法官反家暴知识培训力度 |
二、注重女性主义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 |
三、提升法官案件办理规范化水平 |
第三节 以消除家庭暴力为宗旨的部门联动 |
一、公安机关强化好家庭暴力警情的规范处置 |
二、检察机关发挥好依法公诉及法律监督职能 |
三、相关部门及组织完善好反家暴联动机制运行工作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5)尤金·奥尼尔戏剧在现当代中国的接受和影响(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 |
二、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外研究综述 |
(二)国内研究综述 |
三、选题意义 |
四、研究方法 |
第一章 时空的超越者——尤金·奥尼尔及其戏剧创作 |
第一节 奥尼尔其人其作 |
一、美国戏剧之父的斑斓人生 |
(一)不幸的幸运儿 |
(二)严肃剧作家奥尼尔 |
二、奥尼尔的戏剧创作历程 |
(一)早期具有自然主义色彩的现实主义悲剧(1913-1920) |
(二)中期探索性的表现主义悲剧(1920-1933) |
(三)后期直面人生的现实主义悲剧(1939-1943) |
第二节 奥尼尔的传承与创新 |
一、对西方传统与现代精神文化成果的汲取与传承 |
(一)对西方非理性哲学的接受 |
(二)对西方小说、诗歌等文学样式的学习借鉴 |
(三)对西方传统与现代戏剧创作经验的传承与吸收 |
二、在戏剧思想、艺术方面的创新与开拓 |
(一)对现代人精神与心理的表现 |
(二)在戏剧艺术上的实验与探索 |
第二章 尤金·奥尼尔戏剧的中国译介 |
第一节 译介及其文学性与舞台性之争 |
第二节 奥尼尔戏剧译介的中国之旅 |
一、肇始期及第一次译介高潮 |
(一)序幕(20年代):春雷乍现、蓄势待发 |
(二)第一次译介热潮(30年代):借势而起、蓬勃发展 |
二、低谷期(20世纪40–70年代) |
(一)缺席期(40年代):战争年代、译者缺位 |
(二)停滞期(“十七年”间及“文革”时期):译源受批、译介空白 |
三、第二次译介高潮及回落阶段(新时期至今) |
(一)第二次译介浪潮(80年代):译介集中、硕果迭出 |
(二)奥剧译介的回落阶段(90年代至今):文集问世、译介赓续 |
第三节 风格迥异、各有千秋的中译版本 |
一、“译”随境变:《天边外》四大译本 |
(一)四大译本的不同特色 |
(二)不同译本译者之情感倾向 |
(三)风格迥异的创造性叛逆 |
(四)对文化缺省现象的处理 |
二、“译”无止境:《进入黑夜的漫长旅程》七大译本 |
(一)七大译本的不同特色 |
(二)不同译本译者之情感倾向 |
(三)异彩纷呈的创造性叛逆 |
(四)对文化缺省现象的处理 |
三、“译”彩纷呈:《上帝的儿女都有翅膀》三大译本 |
(一)三大译本的不同特色 |
(二)不同译本译者之情感倾向 |
(三)各有千秋的创造性叛逆 |
(四)对文化缺省现象的处理 |
第三章 尤金·奥尼尔戏剧在中国的研究 |
第一节 奥尼尔戏剧在中国的历时研究 |
一、发轫期及第一次研究热潮 |
(一)发轫期(20年代):蹒跚起步、简要评介 |
(二)第一次研究热潮(30年代):翻译助力、争锋激烈 |
二、低谷期(20世纪40–70年代) |
(一)沉寂期(40年代):偏离主流、遭受冷遇 |
(二)空白期(“十七年”间和“文革”时期):无人问津、研究停滞 |
三、第二次研究热潮及多元发展阶段(新时期至今) |
(一)1978—1990年:思想解放、研究复兴 |
(二)1991—2020年:视角多元、研究深化 |
(三)关于奥尼尔戏剧的博士论文研究 |
第二节 奥尼尔戏剧在中国的共时研究 |
一、近四十年国内研究整体情况 |
二、近四十年国内研究热点 |
(一)作家作品研究 |
(二)创作特点及美学风格研究 |
(三)与其他剧作家的比较研究 |
(四)社会思想和宗教主张研究 |
(五)跨文化、跨学科视角下的研究 |
三、近四十年国内研究流变 |
(一)永恒的经典、永远的热点 |
(二)永不过时的研究话题 |
(三)永远在路上的奥剧研究 |
第四章 尤金·奥尼尔戏剧在中国的搬演 |
第一节 永无止境的《榆树下的欲望》 |
一、同株异葩、并蒂绚烂:《榆树下的欲望》话剧改编演出 |
(一)写实与写意的融合:沈亮版《榆树下的欲望》 |
(二)欲望的激情宣誓:任鸣版《榆树下的欲望》 |
二、一剧两戏、“戏”说欲望:《榆树下的欲望》戏曲移植搬演 |
(一)川剧移植搬演:徐棻的《欲海狂潮》 |
(二)曲剧移植搬演:孟华的《榆树孤宅》 |
第二节 一胞“两娣”的《安娜·克里斯蒂》 |
一、中西合璧的戏剧盛宴:乔治·怀特版《安娣》 |
二、甬剧《安娣》遇见奥尼尔:《安娜·克里斯蒂》之甬剧移植搬演 |
第三节 其它经典剧作在中国的演出 |
一、斯坦尼模式之奥剧呈现:张彤版《早餐之前》 |
二、奥尼尔的中国风景:王斑版《天边外》 |
第五章 尤金·奥尼尔戏剧对当代中国戏剧的影响 |
第一节 奥尼尔戏剧对当代中国戏剧的整体性影响 |
一、奥尼尔的影响与中国戏剧的现代性转型 |
二、奥尼尔戏剧对当代中国戏剧的影响 |
第二节 奥尼尔与李龙云 |
一、李龙云的奥尼尔接受之因 |
二、奥尼尔对李龙云的影响 |
(一)表现主义式氛围 |
(二)自然象征的运用 |
(三)强烈的内心独白 |
(四)梦幻化的效应 |
(五)爱欲的悲剧性 |
三、李龙云戏剧创作对奥尼尔的超越及独创 |
(一)悲剧的历史性深度 |
(二)对希望的坚持 |
(三)抒情性与诗性 |
第三节 奥尼尔与李杰 |
一、李杰的奥尼尔接受之因 |
二、奥尼尔对李杰的影响 |
(一)物象的象征性 |
(二)梦幻性段落 |
(三)内心独白的介入 |
(四)生命的悲剧性 |
三、李杰戏剧创作对奥尼尔的超越及独创 |
(一)悲剧的历史性深度 |
(二)多角色命运 |
(三)物象的文化象征性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A 奥尼尔生平年表 |
附录 B 奥尼尔剧作年表 |
附录 C 奥尼尔戏剧在中国的演出资料汇编(1929—2019) |
附录 D 中国奥尼尔学术研讨会资料汇编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6)阿库乌雾文学人类学写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意义和目的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目的 |
三、研究意义 |
第二节 相关研究综述 |
第三节 论文研究思路、主要理论与研究方法 |
一、论文研究思路 |
二、相关研究理论 |
三、资料来源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研究的难点、创新点和不足 |
一、研究难点 |
二、本文的创新点 |
三、本文的不足 |
第一章 阿库乌雾文学人类学创作观念的发生与发展 |
第一节 阿库乌雾文学人类学创作观念的发生 |
一、“本籍文化”对阿库乌雾及其创作的影响 |
二、文化身份认同对阿库乌雾及其创作的影响 |
第二节 阿库乌雾文学人类学创作观念的发展 |
一、文学人类学创作积累与思考 |
二、文学人类学创作探索与启悟 |
三、文学人类学创作实践与族群书写 |
第二章 阿库乌雾文学人类学的写作背景及实践 |
第一节 阿库乌雾的“大凉山-混血世系” |
一、凉山彝区及阿库乌雾文学世界中的“凉山彝区” |
二、混血世界及阿库乌雾文学世界中的“混血世界” |
第二节 阿库乌雾的文学人类学写作实践 |
一、探索期 |
二、塑造期 |
三、丰收期 |
第三章 阿库乌雾作品中的彝族文化书写 |
第一节 鲜活的彝族民间文化 |
一、彝族民间生活的自然展现 |
二、彝族民间神话的有机穿插 |
三、彝族民间歌谣的天然撷取 |
第二节 丰富的彝族民俗文化 |
一、仪式 |
二、彝族禁忌 |
第三节 神秘的彝族宗教文化 |
一、图腾崇拜 |
二、自然崇拜 |
三、祖先崇拜 |
第四章 阿库乌雾文学人类学写作的功能与价值 |
第一节 阿库乌雾写作的神圣治疗与祈福纳吉 |
一、阿库乌雾写作与神圣治疗 |
二、阿库乌雾诗作与文学禳灾 |
第二节 后现代文化观下的阿库乌雾文学人类学写作 |
一、田野与文本之间 |
二、口语文化与书写文化之间 |
三、“多民族国家文学观”下的阿库乌雾写作 |
第三节 阿库乌雾写作的文学人类学价值观 |
一、文学人类学意义上的文学观 |
二、文学人类学意义上的审美价值观 |
结论 |
一、阿库乌雾的书写方法和特色 |
二、阿库乌雾对民族及人类社会历史进程的现代性审视 |
三、阿库乌雾书写与彝族文化“再生产” |
参考文献 |
附录 |
笔者在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7)自由与秩序:民间武术意义的建构 ——基于沛县武术的历史人类学考察(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依据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2.2.1 理论意义 |
1.2.2.2 实践意义 |
1.3 文献综述 |
1.3.1 中国武术研究述评 |
1.3.1.1 武术的起源和概念研究 |
1.3.1.2 武术的价值和定位研究 |
1.3.1.3 武术的保护和发展研究 |
1.3.2 地域武术研究述评 |
1.3.3 武术人类学研究述评 |
1.3.4 民间武术研究述评 |
1.4 概念界定与理论基础 |
1.4.1 概念界定 |
1.4.1.1 民间武术 |
1.4.1.2 自由 |
1.4.1.3 秩序 |
1.4.1.4 自由与秩序的辩证 |
1.4.2 理论基础 |
1.4.2.1 四因说 |
1.4.2.2 自然秩序理论 |
1.4.2.3 社会控制理论 |
1.4.2.4 国家治理理论 |
1.5 研究问题与创新 |
1.5.1 研究问题 |
1.5.2 研究创新 |
1.5.2.1 研究视角的创新 |
1.5.2.2 研究思路的创新 |
1.5.2.3 学术观点的创新 |
1.6 研究对象与方法 |
1.6.1 研究对象 |
1.6.2 研究方法 |
1.6.2.1 文献研究法 |
1.6.2.2 田野调查法 |
1.6.2.3 历史分析法 |
1.6.2.4 案例研究法 |
1.6.2.5 口述史方法 |
1.7 研究思路与内容 |
1.7.1 研究思路 |
1.7.2 研究内容 |
1.8 研究重点与难点 |
1.8.1 研究重点 |
1.8.2 研究难点 |
2 历史与田野:江苏沛县的历史文化与区域图景 |
2.1 历史情景中的田野 |
2.2 地理场景中的田野 |
2.3 现实图景中的田野 |
2.4 沛县域景中的武术 |
3 演进与变迁:江苏沛县武术的历史考察 |
3.1 古代沛县武术(秦汉—1840年) |
3.1.1 古代沛县武术的社会基础 |
3.1.2 古代沛县武术的组织形式 |
3.1.2.1 兵操演练 |
3.1.2.2 隐匿民间 |
3.1.2.3 寓于舞中 |
3.1.3 古代沛县武术的支撑体系 |
3.1.3.1 战事之需 |
3.1.3.2 武举制度 |
3.1.3.3 任侠尚武 |
3.1.4 古代沛县武术的目标体系 |
3.1.4.1 统一天下 |
3.1.4.2 治国理政 |
3.1.4.3 竞逐自由 |
3.2 近代沛县武术(1840年—1949年) |
3.2.1 近代沛县武术的社会基础 |
3.2.2 近代沛县武术的组织形式 |
3.2.2.1 流转授拳 |
3.2.2.2 民间结社 |
3.2.2.3 湖团组织 |
3.2.3 近代沛县武术的支撑体系 |
3.2.3.1 自然环境 |
3.2.3.2 政权迭变 |
3.2.3.3 社会变迁 |
3.2.4 近代沛县武术的目标体系 |
3.2.4.1 驱除鞑虏 |
3.2.4.2 强国强种 |
3.2.4.3 自由放任 |
3.3 现代沛县武术(1949年—2000年) |
3.3.1 改革开放前沛县武术 |
3.3.1.1 改革开放前沛县武术的社会基础 |
3.3.1.2 改革开放前沛县武术的组织形式 |
3.3.1.3 改革开放前沛县武术的支撑体系 |
3.3.1.4 改革开放前沛县武术的目标体系 |
3.3.2 改革开放后沛县武术 |
3.3.2.1 改革开放后沛县武术的社会基础 |
3.3.2.2 改革开放后沛县武术的组织形式 |
3.3.2.3 改革开放后沛县武术的支撑体系 |
3.3.2.4 改革开放后沛县武术的目标体系 |
3.4 当代沛县武术(21世纪—至今) |
3.4.1 当代沛县武术的社会基础 |
3.4.2 当代沛县武术的组织形式 |
3.4.2.1 竞技武术 |
3.4.2.2 群众武术 |
3.4.2.3 学校武术 |
3.4.3 当代沛县武术的支撑体系 |
3.4.3.1 国家战略 |
3.4.3.2 政策利好 |
3.4.3.3 续写传统 |
3.4.4 当代沛县武术的目标体系 |
3.4.4.1 弘扬优秀传统文化 |
3.4.4.2 搞活沛县武术产业 |
3.4.4.3 提升全民健身健康 |
3.4.4.4 助力地域品牌建设 |
3.4.4.5 参与现代社会治理 |
4 记忆与表达:江苏沛县武术的门派纷呈 |
4.1 沛县武术门派的历史形成 |
4.2 沛县武术门派的纷呈图景 |
4.2.1 纷呈图景 |
4.2.2 地理分布 |
4.2.3 传承谱系 |
4.3 沛县武术门派的拳械套路 |
4.3.1 沛县武术内容存量丰厚 |
4.3.2 沛县武术器械五花八门 |
4.4 沛县武术门派的拳种特点 |
4.5 民间武术门派的纷呈根源 |
4.5.1 家国同构的政治思维是武术门派纷呈的重要因素 |
4.5.2 血缘宗法的传承脉络是武术门派纷呈的制度根源 |
4.5.3 宋明理学的文化内核是武术门派纷呈的思想源泉 |
4.5.4 门户空间的社会建构是武术门派纷呈的动力机制 |
4.5.5 偏于一偶的武学追求是武术门派纷呈的直接动因 |
5 追问与悬搁:民间习武所为何来? |
5.1 始末缘起:自由的嵌入 |
5.2 反本溯源:自由的追问 |
5.3 实证考察:自由的达成 |
6 扩张与制约:民间武术的社会控制 |
6.1 民间武术中的自由扩张 |
6.1.1 自利则生 |
6.1.2 以正求反 |
6.1.3 自由扩张 |
6.2 社会控制中的民间武术 |
6.2.1 利他方能利己 |
6.2.2 制衡利益格局 |
6.2.3 正义穿插其中 |
7 平衡与秩序:民间武术的国家征用 |
7.1 国家强权与军事征用 |
7.2 国家形象与政治征用 |
7.3 立德树人与育人征用 |
7.4 全民健康与身体征用 |
8 从自由到秩序:民间武术意义的建构机制 |
8.1 精英行动 |
8.1.1 武术精英在社会秩序构建中的行动策略 |
8.1.1.1 日常生活交往积累了良好的乡性 |
8.1.1.2 原发性人力资本增加了社会威望 |
8.1.1.3 介入村落公私事务树立公共威望 |
8.1.2 武术精英在基层协商民主中的行动策略 |
8.1.3 武术精英在村落纠纷调解中的行动策略 |
8.2 地方社会 |
8.2.1 湖田之争与地方社会 |
8.2.1.1 建国前湖田之争 |
8.2.1.2 建国后湖田之争 |
8.2.1.3 事件之何以形成 |
8.2.2 门派林立与地方社会 |
8.2.2.1 门派林立彰显社会伦理规训 |
8.2.2.2 武术门派参与村落社会治理 |
8.2.2.3 武术门派协同调试社会秩序 |
8.3 国家在场 |
8.3.1 国家权力机构与民间武术 |
8.3.2 国家权力代理人与民间武术 |
8.3.3 国家权力符号与民间武术 |
8.4 相互在场 |
9 研究结论与展望 |
9.1 研究结论 |
9.2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1 :访谈提纲Ⅰ |
附录2 :访谈提纲Ⅱ |
附录3 :访谈提纲Ⅲ |
附录4 :碑文选录Ⅰ |
附录5 :碑文选录Ⅱ |
附录6 :碑文选录Ⅲ |
附录7 :碑文选录Ⅳ |
附录8 :文件Ⅰ |
附录9 :文件Ⅱ |
附录10 :民事纠纷案例Ⅰ |
附录11 :民事纠纷案例Ⅱ |
附录12 :口述访谈选录 |
学习简历与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研究成果 |
(8)新疆少数民族题材电影国家形象建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背景与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主要概念界定 |
三、选题意义 |
第二节 研究现状与分析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研究现状分析 |
第三节 研究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一章 新疆少数民族题材电影与国家形象建构 |
第一节 新疆形象与国家形象 |
一、国家整体形象 |
二、新疆局部形象 |
第二节 新疆少数民族题材电影与国家形象 |
一、电影塑造国家形象 |
二、电影中的国家形象内涵 |
三、新疆少数民族题材电影与国家形象 |
第二章 新疆少数民族题材电影中国家形象的生产与传播 |
第一节 新中国新疆少数民族题材电影中国家形象的奠基(1949—1966) |
一、奠基期国家形象的生产 |
二、奠基期国家形象的传播 |
第二节 新时期新疆少数民族题材电影中国家形象的拓展(1977—1999) |
一、拓展期国家形象的生产 |
二、拓展期国家形象的传播 |
第三节 新世纪新疆少数民族题材电影中国家形象的繁荣(2000年以来) |
一、繁荣期国家形象的生产 |
二、繁荣期国家形象的传播 |
第三章 新疆少数民族题材电影中国家形象的空间表达 |
第一节 “空间”概述 |
第二节 地理空间中的领土与边界 |
一、领土认同 |
二、地理形象 |
三、国防意识 |
第三节 地理景观中的城市与乡村 |
一、地理景观 |
二、城市与乡村 |
三、城市、乡村空间中的新疆与新疆的城市、乡村空间 |
第四节 生态空间中的绿洲与草原 |
一、生态空间、生态人类学与新疆生态空间 |
二、绿洲生态空间 |
三、草原生态空间 |
第四章 新疆少数民族题材电影中国家形象的性别表达 |
第一节 新中国的女性形象与男性形象 |
一、“被突出”与“被遮蔽”的女性形象 |
二、“被压抑”与“被潜藏”的男性形象 |
第二节 新时期的女性形象与男性形象 |
一、寻找女人 |
二、寻找男子汉 |
第三节 新世纪的女性形象与男性形象 |
一、多元化的女性形象 |
二、理想化的男性形象 |
第五章 新疆少数民族题材电影中国家形象的导演表达 |
第一节 多元化的导演形象 |
一、作为国家形象启蒙者与维护者的汉族导演形象 |
二、作为民族文化传承者与探索者的少数民族导演形象 |
三、文化互动 |
第二节 不同民族导演共同的“家国情怀”与“家国同构”叙事 |
一、家国情怀 |
二、家国同构叙事 |
第六章 新疆少数民族题材电影中国家形象的民俗表达 |
第一节 民俗与电影 |
一、民俗 |
二、影视民俗 |
三、影视民俗与国家形象 |
第二节 民俗文化的多元化表达 |
一、物质民俗文化 |
二、社会民俗文化 |
三、精神民俗文化 |
第三节 民俗文化的一体化表达 |
一、挖掘影视和谐文化因素 |
二、建构中华共有文化记忆 |
第七章 新疆少数民族题材电影中国家形象的影像化建构及传播策略 |
第一节 影像化建构及传播困境 |
一、内容创新不足 |
二、传播渠道障碍 |
三、“走出去”路途曲折 |
第二节 影像化建构及传播策略 |
一、书写真实新疆故事 |
二、传播和谐中国形象 |
结语 |
附录: 新疆少数民族题材电影目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论文发表情况 |
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表 |
(9)从民间立场看刘震云的小说创作(1979-2012)(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刘震云小说研究综述 |
第二节 研究内容、方法及意义 |
第一章 刘震云民间立场的成因 |
第一节 民间立场概念的生发及内涵 |
第二节 从启蒙姿态到民间立场的转变 |
第二章 民间立场与刘震云小说视野的流变 |
第一节 扭曲的伦理桎梏 |
第二节 孤独的言说困境 |
第三节 小人物的生存史诗 |
第三章 民间立场与刘震云小说叙述的策略 |
第一节 冷峻的叙事视角 |
第二节 笑中带泪的反讽艺术 |
第三节 河南“侉子”式的语言 |
结语 |
后记 |
参考文献 |
(10)中国芭蕾舞剧的当代诉求与学派建构(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英文摘要 |
绪论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方法及理论依据 |
第一章 中国芭蕾舞剧发展的历史节点及其时代诉求 |
第一节 中国芭蕾舞剧发展的第一个历史节点——建国十五周年前后 |
一、表达新生政权诉求的《和平鸽》与芭蕾民族化尝试的《鱼美人》 |
二、在“三化”指导下创造和发展社会主义的芭蕾舞剧 |
三、作为宣传新意识形态的工具——芭蕾舞剧“样板戏” |
第二节 中国芭蕾舞剧发展的第二个历史节点——“纪念鲁迅诞辰一百周年”前后 |
一、从审视“千年禁锢”出发反思“十年桎梏” |
二、从题材、形象、创作手法的全面探索中表现中国芭蕾的民族气质 |
第三节 中国芭蕾舞剧发展的第三个历史节点——准备“跨世纪”和迎接“新世纪” |
一、以中国传统艺术的叙事展现中国芭蕾的“国际身份” |
二、以古典文学改编的“现代性”演绎呈现中国芭蕾的新世纪面貌 |
第四节 中国芭蕾舞剧发展的第四个历史节点——“国家艺术基金”开启“扶持新模式” |
一、“国家艺术基金”对中国芭蕾舞剧的扶持 |
二、中国芭蕾舞剧“团队创新”的差异化取向 |
第二章 中国芭蕾舞剧当代诉求的价值取向 |
第一节 中国芭蕾舞剧的当代诉求从“革命历史题材”起步 |
一、中国芭蕾舞剧创作的实验阶段 |
二、以“革命化、民族化、群众化”为目标的中国芭蕾舞剧初创 |
第二节 中国芭蕾舞剧以“心理描写”表达当代诉求 |
一、改编现代文学作品凸显“心理描写”的取向 |
二、古典题材中的“诗化追求”与编导诉求的“当代表达” |
第三节 世纪之交彰显“民族精神”的价值取向 |
一、在阐释“民族艺术”中探索中国芭蕾的民族精神 |
二、深度挖掘“传统文化”展现中国芭蕾的当代风貌 |
第四节 中国芭蕾舞剧“现实题材”的突围及其“现实性”关照 |
一、现实题材芭蕾舞剧注重对“平凡英雄”的塑造 |
二、革命历史题材芭蕾舞剧的时代言说 |
三、在地域文化的历史积淀中开掘中国芭蕾舞剧的“现实性” |
第三章 中国芭蕾舞剧本体求索的“中国道路” |
第一节 中国芭蕾舞剧的叙事演进 |
一、中国芭蕾舞剧“拿来主义”的实践准备 |
二、中国芭蕾舞剧的“线性叙事” |
三、中国芭蕾舞剧“心理描写”及其“诗化”叙事 |
四、中国芭蕾舞剧“隐喻叙事”的本体求索 |
第二节 中国芭蕾舞剧的形象塑造及其文化象征 |
一、中国芭蕾舞剧对“英雄形象”的塑造 |
二、中国芭蕾舞剧对“封建桎梏”下“弱势群体”的形象塑造 |
三、中国芭蕾舞剧对中国历史文化名人的塑造 |
第三节 中国芭蕾舞剧形象塑造和动态表意的语汇特征 |
一、古典芭蕾与中国舞蹈语汇的“融合” |
二、以描写人物内心为主旨的动态表意语汇 |
三、中国芭蕾舞剧舞蹈语汇的“多元表达” |
第四章 中国芭蕾舞剧学派建构的未来愿景 |
第一节 中国芭蕾舞剧“中国化”追求的时代演进 |
一、“民族化”的提出与实践的最初阶段 |
二、在“心理描写”中实现芭蕾“中国化”的追求 |
三、“中国化”追求的本质是建构“中国学派” |
第二节 芭蕾舞剧“中国学派”的跨文化视野 |
一、中国芭蕾舞剧跨文化的创作实践 |
二、讲好“中国故事”需要“国际视野” |
第三节 芭蕾“中国学派”的未来展望 |
一、需要重温苏联芭蕾的历史经验 |
二、从中国芭蕾舞剧的当前创作中展望“中国学派” |
结语 |
附录: 中国芭蕾舞剧创作年表 |
参考文献 |
作者简介 |
致谢 |
四、“万和模式”能否淡化家族烙印(论文参考文献)
- [1]空间视阈下当代中国历史街区的文化建构[D]. 王智洋. 南京艺术学院, 2021(01)
- [2]“七丘之城”:从里斯本、果阿到澳门 ——跨文化视野下15-18世纪罗马“圣城”景观在欧亚大陆的复制与改写[D]. 刘爽. 中央美术学院, 2021(08)
- [3]高校红色文化资源育人研究[D]. 胡杨. 贵州师范大学, 2021(09)
- [4]受暴女性的司法困境探析 ——女性主义视角下的涉家暴离婚案件研究[D]. 张琪. 吉林大学, 2020(04)
- [5]尤金·奥尼尔戏剧在现当代中国的接受和影响[D]. 李小刚. 山西师范大学, 2020(07)
- [6]阿库乌雾文学人类学写作研究[D]. 向月婷. 西南民族大学, 2020(03)
- [7]自由与秩序:民间武术意义的建构 ——基于沛县武术的历史人类学考察[D]. 薛浩. 上海体育学院, 2020(12)
- [8]新疆少数民族题材电影国家形象建构研究[D]. 邴波. 山东大学, 2020(09)
- [9]从民间立场看刘震云的小说创作(1979-2012)[D]. 刘宇琳. 华东师范大学, 2020(12)
- [10]中国芭蕾舞剧的当代诉求与学派建构[D]. 梁丹玉. 南京艺术学院, 2020(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