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目前我国有关宗教的几个突出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几个论文,目前我国论文,突出问题论文,宗教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摘要 宗教理想和世俗社会理想本属不同的思想体系和理论架构,但在具体内容上则有很大的一致性,二者的主要区别在于各自所依赖的手段和力量的虚幻性和现实性以及与此相应的可能性;“宗教渗透”、“反宗教渗透”与“和平演变”、“反和平演变”已属过时的“冷战”思维,缺乏现实基础和理论依据;宗教信仰的差异在我国民族关系问题中不占主要地位;传统的宗教道德经过重整可以纳入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道德体系;宗教和迷信的关系是同根而异枝、同源而异流的。
关键词 宗教 政治 文化 关系
宗教作为一种特殊的意识形态,虽然它与经济基础之间的距离最远,但由于它与上层建筑的物质形态之间保持相当广泛和密切的联系,所以,对社会的发展具有不可低估的作用。当代中国宗教现象的存在和持续发展,尤其是近几年来的“宗教热”,使宗教与社会主义的关系、宗教“渗透”与“和平演变”的关系、宗教问题与民族矛盾的关系、宗教与精神文明建设的关系等一系列突出问题越来越受到社会的关注。这些不仅是实践问题,更是重大的理论问题,因此,笔者认为,有必要澄清理论上的一些模糊认识。
一 关于宗教与社会主义相协调
这是一个长期以来一直困扰着统战和国家宗教事务部门的问题,因此,就这一问题的探索,多是围绕着政治和行政管理的层面而展开的。但是,随着研究的深入,应当把关注的视野向更深的层次推进。
首先,我们必须清醒地把握,宗教与社会主义是两种本质上截然不同的思想体系。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是建立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基础之上的社会历史学说。这一学说的基本点是遵循社会历史发展的客观规律,通过人类的现实物质力量来实现其社会理想。这是它与宗教的最大的差异。按照恩格斯在《反杜林论》中的概括,“一切宗教都不过是支配着人们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们头脑中的幻想的反映,在这种反映中,人间的力量采取了超人间的力量的形式。”这就是说,相对社会主义而言,宗教所缺乏的恰恰是现实性。一方面,宗教所寻求的社会理想是虚幻的,另一方面,宗教所赖以实现这一虚幻理想的力量也是虚幻的。超越现实的结果是,由于歪曲了现实而脱离了现实,从而完全失去现实的物质基础,只能依靠种种精神力量去追求其社会理想在精神世界的实现,所以,马克思才说宗教“既无本质,也无王国”。因此,宗教和社会主义作为两种不同的思想体系,二者的理想基础和实践过程存在着不容调和的差别。
但是,问题还不能停留于此。社会主义的最终目的是在物质和精神两个领域实现人的彻底解放,因此,最终也必然要直接面对宗教问题,解除宗教幻想对人的精神桎梏,这是一个不应也不能回避的问题。同改造社会上层建筑的物质形态以及其他意识形态相比,社会主义对宗教的改造更加间接、曲折、复杂。宗教是离社会经济基础最远的意识形态,所以经济基础的发展、变化虽然可以直接作用于上层建筑的物质形态,但却不能直接作用于上层建筑的意识形态,更遑论离经济基础最遥远的宗教。所以,宗教问题是不可能通过经济的政治的手段来直接解决的,就一定的意义上说,也是不可能通过科学技术手段来解决的。宗教存在的最深刻的根源在于人类面对无法把握的外部世界的强大力量时的自我意识的丧失,从而导致了自我价值肯定的异化。宇宙的时空无限性,使科学的不断进步在拓展人类的认识领域的同时,也以同样的速度拓展了人类的未知空间,这也正是对世界的未来和人类的命运忧虑重重而又无可奈何的宗教所以存在的原因。无论其目标是虚幻的,还是现实的,也无论其手段是物质力量还是精神力量,宗教所关注的问题正是社会主义所要解决的问题。所以,社会主义在实现其社会理想的同时,也必然将宗教的幻想还原成为现实,这才是宗教与社会主义相协调的真正意义所在。
由于宗教是离经济基础最远的意识形态,所以,社会生产力的发展以及生产关系的变化不能迅速、直接地反映到宗教意识中来。因此,宗教意识作为一种传统的积淀,它总是表现出明显的迟滞性,在一定的历史阶段,甚至处于与社会物质生产方式之间的游离状态,具有很强的消极性和惰性,这与社会主义来自于现实社会的活力是格格不入的。这一问题主要不是理论问题,而是实践问题。只有首先解决实践问题,并通过实践问题的解决,才能促进理论问题的解决,从而把社会主义的活力融入宗教的消极性和惰性当中,以补充宗教意识对经济基础反映敏感度的不足,促进宗教意识的发展。在这一点上,我们必须注意到宗教意识形态的特殊性。宗教是人类社会开始时最初的也是唯一的上层建筑,它囊括了我们现在所能认识到的上层建筑的物质形态和意识形态的全部。随着社会的发展,那些对物质生产方式的变化相对比较敏感的因素诸如哲学、艺术、道德、科学、政治、法律等次第从宗教中分化出来,走上独立发展的进程,虽然其发展速度不一,但都比宗教要快得多。正因为如此,在宗教这个意识形态的“老字号”里,还保存了许多上层建筑中上述这些方面的许多因素和功能,而这些原始形态的因素和功能和与之相对应的现代上层建筑诸形态之间的差异和矛盾就是我们为了“协调”而要解决的问题,这也正是我们解决“协调”问题的入手处。
通过以上的分析,我们了解到,宗教和社会主义,既是不同的思想体系,也是不同的实践体系。但是,二者都是从满足人的生存和生活的需要出发的。不管这种需要的内容是物质的,还是精神的;是现实的,还是虚幻的。社会主义通过现实的物质力量直接满足人的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间接满足人的虚幻需要;宗教通过神圣的精神力量直接满足人的虚幻需要,间接满足人的物质需要和精神需要。所以,通过现实的物质力量和神圣的精神力量可以解决人们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全部需要。这不是简单的互补,而是互相影响,互相促进,互相合作,从而形成强大的驱动力,在实现共同目标的过程中,都获得发展,所以,这是一种并进的协调。
消灭人类社会受到的各种形式的压迫和剥削,这是社会主义在空想时代就已确立的理想,而科学社会主义则给实现这一理想提供了具有普遍意义的规律。在当代中国,邓小平的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指明了在中国实现这一理想的具体道路。虽然这一道路可能相当漫长,但这却正是中国宗教走向“极乐天堂”的正确的阶梯。
二 关于宗教渗透与和平演变
关于这一问题,我们必须首先弄清楚:所谓“和平演变”,到底演变什么?按照美国人杜勒斯50年代的设想,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在军事、政治上与东方社会主义国家较量告诸失败以后,必须也只能采取军事、政治以外的和平手段来对社会主义国家施加影响,并认为这样可以达到消灭东方共产主义运动的目的,从而解除共产主义制度对资本主义制度的威胁。这是西方世界面对20世纪初以来社会主义在东方取得的巨大成功所显示出的强大生命力而采取的政治怀柔战略,它的实际背景是冷战时期两大阵营政治力量和军事力量对峙的均衡态势。其手段是通过向社会主义国家传播资本主义的意识形态,来改变这些国家人民的价值观,扭转人民的社会理想,最终改变这些国家的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这是杜勒斯的基本思路。所谓宗教渗透,也就是通过向这些国家传播西方的宗教意识、宗教制度或借宗教往来传播其他意识形态来实现上述目的。因此,宗教渗透问题40多年来一直是一个颇为敏感的政治问题。但无论是回顾历史,还是面对现实,我们都应该对这一问题重新认识。
首先,和平演变战略和反和平演变战略是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后东西方两大阵营从军事对峙转向政治对峙时期的历史产物。在“冷战”初期,这两种战略仍带有强烈的火药味。当时,社会主义国家大多还比较年轻,政治局势还不十分稳定。随着社会主义国家经济的恢复、发展,政治的逐渐稳定成熟,东方阵营逐渐发生了一些分化。进入90年代以来,苏联的“解体”首先打破了冷战的僵局,东欧一些社会主义国家政局的变动进一步结束了两大阵营的对峙,冷战宣告结束。和平发展成为世界局势的主流,因此,作为冷战时期对峙形势下所产生的和平演变与反和平演变战略已成为历史,失去了存在的现实基础。东西方各国之间从政治对峙转向政治对话,从经济封锁转向经济合作,科学、文化的交流往来也全方位多渠道的展开,因此,从国际国内政治、经济、文化发展的趋势来看,现在已不存在和平演变与反和平演变的问题,因而,也不存在宗教渗透和反宗教渗透的问题。
其次,宗教是一种离经济基础最远的意识形态,它甚至与上层建筑的物质形态之间也没有直接的联系。中国的宗教和西方的宗教一样,都没有全面地、直接地、准确地反映出各自的经济基础的发展水平,因此,无论是中国的宗教还是西方的宗教,都不能对社会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物质形态产生直接的和强烈的影响。所以,可以肯定,在现代社会,宗教的改变和发展并不能直接影响社会的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另一方面,由于宗教意识发展的迟滞性,它所能携带的现代社会政治、经济的信息是微乎其微的,无论是中国,还是西方,宗教都主要表现为文化传统的最古老的积淀,从而远离现代社会经济生活和政治生活的主流。因此,若想通过“宗教渗透”达到“演变”一个国家的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那只能是一种缘木求鱼的选择,如同企图通过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来“演变”宗教一样。
最后,西方世界的“和平演变”战略针对的是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以及这种制度背后的共产主义思潮,而不是宗教。改革开放以来,西方发达资本主义国家向中国输入了大量的资本和技术,对中国经济的发展产生相当大的推动作用,但同时也把西方的经济思想和政治观念输入到中国来,给中国的政治和经济的发展造成了许多不利的影响,这才是最危险的“演变”和“渗透”。在这种情况下,中国的上层建筑领域所产生的绝大多数问题都是由自身的经济发展所提出的,而不是西方“演变”或“渗透”的结果。这就意味着中国必须也只能根据自己各方面的国情来提出具有中国特色的解决办法,这不仅是我们的主观自觉,也是客观要求。归根结蒂,经济、政治问题在宗教之外,所以,必须也只能在宗教之外得到真正的解决。
三 关于宗教与民族关系
古代宗教是与民族共同形成的,但随着人类社会的发展,民族和宗教都经历了不断丰富、繁衍、分化和重整的过程,逐渐呈现出宗教与民族相脱离的态势。民族宗教是一个特定的概念,当仅有一个民族的全体成员信仰而且只信仰一种宗教时,这种宗教才可以被称为民族宗教。民族宗教在人类历史存在的时间并不是很长,但在人类文明社会早期却是普遍现象。民族宗教要求本民族不能信仰其他宗教,也不允许其他民族信仰本民族的宗教,这就是民族宗教强烈的排他性。现代世界的主要宗教中,只有犹太教还保留了民族宗教一些特点,我国的五大宗教也都不是民族宗教。虽然我国的伊斯兰教和藏传佛教还带有一些民族性,但并不具有民族宗教的排他性。
民族宗教在国家形成以后向非民族宗教过渡的普遍现象,说明了民族和宗教作为上层建筑的物质形态和意识形态之间的分离趋势是由于民族作为一个政治范畴对经济基础反映的相对敏感造成的。民族之间的不断融合使民族的界限的稳定性不断变化,它与国家经济、政治的不断发展密切相关;而宗教则不具备这种活性,发展相对缓慢,落后于民族的发展。由于民族和宗教发展速度的差异,二者最初结合时所具有的排他性随之逐渐消失。所以,解决民族和宗教交织在一起的矛盾,关键在于解决民族的经济、政治乃至于文化的发展。
在我国,有关民族的宗教问题,多发生在一些少数民族地区,涉及民族之间(主要是少数民族和汉族之间)的政治、经济、文化等各方面的差异,总的来看,大致有以下几个特点:
1.民族矛盾较突出的地区宗教矛盾也较突出;
2.民族矛盾较严重的少数民族多是全民族信仰同一宗教;
3.民族矛盾较严重的少数民族所信仰的宗教多属历史比较悠久的非本土宗教;
4.民族矛盾较突出的少数民族都具有悠久的文化传统、较高的文化素质、较稳定的聚居区、较发达的语言、文字。
5.民族矛盾突出的少数民族历史上多与汉族中央封建政权之间发生过较大的矛盾。
由此可见,有关民族的宗教矛盾的宗教方面的因素很少,民族矛盾以及民族之间的宗教矛盾主要是由于民族之间经济、政治、文化发展上的不平衡造成的。
我国的少数民族人口,多生活在边疆地区,与汉民族融合的程度不同,其深浅基本上和与中央政权的经济、政治、文化中心距离的远近成反比。自秦始皇统一六国,以中原地区为中心建立大一统的封建帝国以后,在政治、经济、文化上的统一第一次促进了民族大融合,内地各民族之间的界限逐渐消失了。其后,历南北朝到隋唐,历五代十国到北宋,历辽金元到明清,这种民族融合范围越来越广,程度也越来越深,从而形成现今中国境内由华夏族演变和繁衍而来的汉族与55个少数民族共同组成的“中华民族”。但这还只是个开始,民族之间的完全融合必须在经济的、政治的、文化的几个层面上来完成,这个过程是渐进的,而且也是长期的。
新中国成立以后,确认了中华民族的全体成员,无论是汉族还是各少数民族在政治地位、经济利益和文化价值上的平等,并都享有充分的宗教信仰自由,初步奠定了民族团体的基础。但民族融合目标的实现,还有待于国家经济、政治、文化的进一步发展。只有在各民族不断的共同发展过程中,才能达到水乳交融。因此,在我国少数民族地区,宗教的差异问题是次要的,根本问题在于促进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和政治、文化的发展,使其赶上其他发达地区的水平,这样,使“中华民族”成为一个真正的“政治共同体”的同时,也成为一个真正的“经济共同体”和“文化共同体”。
值得特别指出的是,我国在为保护少数民族利益、促进少数民族地区发展而实行民族区域自治的同时,必须同时强调民族认同问题。既承认民族之间各方面的差距,又要强化“中华民族”的“共同体”意识。民族差距的消除必须在民族认同的前提下进行,只有这样,民族区域自治才能加强民族认同,巩固中华民族共同体。
四 关于宗教与精神文明建设
宗教是在人类思维能力萌芽时期,作为人类社会的“精神文明”而诞生的。它是早期人类精神生活的全部内容,作为人类第一朵智慧之花,它也是区别人类和动物的重要标志之一。
人类思维能力的飞速增长,使人类的精神生活日趋丰富,宗教所占的比重随之相对减少。人类的成长使宗教的禁忌逐渐分化出世俗的律法和道德、艺术、哲学等,以神本主义为主的精神文明渐次向以人本主义为主的精神文明过渡。因此,宗教意识作为人类幼儿阶段思维能力普遍低下的产物,最终必然会被人类自身所超越,当然这种超越不是简单的否定,而是包含着升华和扬弃。而宗教对自身的超越则主要是对宗教道德的升华和对宗教迷信的扬弃。对这两个方面问题的分析将有助于我们解决当代社会迷信思潮问题,重整道德秩序,从而促进精神文明建设。
所谓迷信,是宗教意义上的迷信,它与宗教在本质上是没有区别的,它们都是对某种“超自然力量”的信仰。迷信本来不是有别于宗教的另外一种意识形态,而只是指一种对宗教的信仰态度、程度或方式达到了迷惑、迷醉或迷乱,从而彻底地丧失了理性。其实,在任何一种宗教的信徒当中,几乎都可以找到一些有不同程度“迷信”的人。
宗教在早期人类那里,是作为解释世界和掌握世界的双重手段而存在的。随着人类理性思维的发展,宗教也发生了“退行性发展”,这种“退行性发展”的主要表现就是宗教意识从非理性向理性的转化,导致宗教意识结构的疏松及其各要素的疏离倾向,从而把解释世界的功能和掌握世界的功能逐渐交给科学和技术。所以,现代宗教几乎都停止了原始宗教中的种种巫术活动,并寻求教义与科学常识的协调。而“迷信”(这里为行文方便,姑且把它单提出来作为与宗教相对的一种信仰)作为宗教的孪生子,它是从原始宗教的要素之一——巫术发展而来的支流,与整个宗教发展的趋势相反,它仍然固守着宗教对世界万物的最初解释,并以这种解释为依据,来试图通过虚幻的超自然力量或超社会力量来解决人们现实生活中的种种问题,忽视或拒绝现代科学、技术的解释功能和解决能力。其歪曲虚幻的理论前提加上原始落后的实践方式必然与现实生活格格不入,这正是迷信活动在试图解释或解决现实问题时往往给人们带来困扰、迷惑甚至伤害等等消极影响的原因所在。
迷信与虔诚在原始宗教那里也许并无区别,但对于现代宗教而言,则大不相同。一般来说,虔诚是指对宗教教义精神追求和道德理想绝对信受奉行的一种态度,它接受世俗社会的科学和技术在多数方面代替宗教解释世界,解决现实问题,尤其是物质生活问题,而精神生活的一部分仍然需要由宗教来解决。由此可见,我们通常所说的宗教和迷信,实际上是原始宗教的精神信仰和巫术两方面分化后的产物。所以,我们可以这样认为,现代宗教主要继承并发展了原始宗教的精神信仰成份,而现代迷信则主要继承了原始宗教的“技术”操作成份。这种迷信不仅停留在原始时代的思维水平上,而且也还停留在原始时代的“科学技术”水平上。这就是迷信与宗教的联系和区别。
另外,科学技术的发展一方面严重地冲击了迷信,但另一方面也促使迷信在“操作”水平上不断改进,既抓住科学技术的局限,又利用一些科学技术手段,甚至打着“科学”的旗号,干着巫术的勾当,所以许多“伪科学”的迷信活动一时颇有市场。各种神通变成了“特异功能”或“潜能的开发”,轮回转世变成了“再生人”,画符咒水变成了“信息书法”、“信息茶”,驱邪赶鬼变成了“外气治病”,看相算命变成了“气功预测”,科学与巫术、魔术兼用是现代迷信——伪科学的一大特征。在一些气功宣传中,如“禅密功”、“中华养生益智功”、“香功”等,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其“功法”的最高境界都与宗教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科学、宗教、迷信就这样被杂揉进了现代迷信——气功中了。因此,从维护人民群众的身心健康出发,对于长期以来一直是管理盲点的“气功”,宗教、医药卫生和法律等部门必须加强管理。
至于宗教和道德之间的关系也很密切。宗教自产生开始,就具有道德的社会功能,这在原始社会的宗教政治时代表现得最为典型。进入文明社会以后,道德逐渐从宗教中分化出来。所以,宗教与道德是同源的,宗教道德与世俗道德也是同源的。分化出来并独立发展的世俗道德由于紧密联系世俗生活,所以它的丰富和发展的速度远远超过宗教道德。而宗教道德虽然也规范世俗社会人与人之间的伦理关系,但同时也规范人与神之间、神与神之间的伦理关系,所以,在宗教道德中,人丧失了自己的主体地位,笼罩在神圣的阴影之下。在文明社会的人为宗教中,宗教道德开始自觉地将世俗道德规范纳入自己的体系中,从而,既达到了与世俗生活的和谐,又实现了对世俗伦理关系的规范。所以,在宗教的发展过程中,宗教道德作为与世俗生活联结的主要纽带,是最具现实性和生命活力的因素。
目前,中国要建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德,就必须在道德传统的基础上,以发展的眼光,对传统道德体系的各个部分抽添,重新组建,以适应现代生活。而宗教道德是传统道德的主要组成部分,所以,我们必须分清其中的各种成份:为人的和为神的,利己的和利他的,入世的和出世的,积极的和消极的,人道的和非人道的,等等。必须承认,在道德领域,传统所具有的保守力量一直占主导地位,所以,道德观念的发展、变化比政治、法律等观念更加缓慢。因此,在道德问题上,除旧布新的创举是永远也不可能发生的。虽然道德的原则与法律的精神是基本一致的,但是由于道德同宗教一样,不具有法律那样的物质强制力量,所以道德原则的建立以及道德规范的实施只能诉诸教育、舆论监督、社会评价、心理情感的培育等种种软措施。虽然这些软措施往往在现实的物质力量面前显得异常脆弱,但也不能因此而企图用法律手段而解决问题,除非这一问题既是道德问题,也是法律问题。同世俗道德相比,宗教道德的约束力比较强,因为在上述种种软措施的约束力之外,宗教道德的神圣性还具有和来自于“超自然力量”和“超人间力量”的驱动力和震慑力,这就是在道德实践中,宗教徒的越轨现象少于世俗社会的原因所在。
人类道德行为的动机包括趋吉和避凶两个功利的方面,不管这种功利是现实的,还是虚幻的,是物质的,还是精神的,都是促使人们的道德行为从被动向主动,从向发向自觉转变的根本原因。道德的建构,既要着眼现实,超越历史,也必须立足于历史,不能脱离历史。当然,我们要建构社会主义道德文明,不能依赖于宗教道德,但在现阶段,宗教道德教育的一些思想、方法仍然是值得我们去借鉴的。
[*]收稿日期:1996-1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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