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私有化”的信仰:庙宇承包及其对民间信仰的影响——以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禹王台庙为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潍坊市论文,王台论文,山东省论文,庙宇论文,为例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G1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4-0890(2013)06-044-09
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在中国出现了一个引人注意的现象,即越来越多的庙宇,尤其是那些位于旅游景区内的庙宇被私人承包而成为谋取经济利益的“摇钱树”。这一情形,正如《中国新闻周刊》一篇文章所指出的那样:“承包寺庙,已成为一些旅游景区真实的现象。出资人与寺庙管理者——政府职能部门或村委会——签订合同后,前者拥有规定期限内的寺庙管理经营权,向后者交纳一定的承包费用,再通过香火等收入赚取利润”,“这是一门新的生意,不要技术,不需厂房,打的是庙宇的主意,靠他人的虔诚和信仰攫取暴利”。①事实上,随着“经济利益至上”观念的日益传播与发展,一些处于非旅游景区内的庙宇也出现了被个人承包的现象。如果说处于各级政府机构控制下的庙宇,仍具有“公有”或“集体”所有性质的话,而私人承包或个体庙宇的兴建与经营则使庙宇表现出一种“私有化”②性质。而随着庙宇被承包及“私有化”的进行,宗教场所变身为经营场所,这不可避免地会对民众的信仰观念与崇信方式产生极大影响。
长期以来,民间信仰一直是我国民众中极为流行的神灵信仰方式,更有人称其为“中国最重要的宗教传统”③。由于具有普遍性且与民众生活息息相关,因而民间信仰问题一直是各相关学科的重要探讨主题,对此已有学者做了相关综述。④不过纵观已有之研究,当前的信仰“私有化”及其对民间信仰本身的影响问题却基本未有专门论述,只在少量研究中稍有涉及。⑤当然,对于当下这种将庙宇作为观光资源或以经济利益为导向背景下的民间信仰问题,许多学者已从不同角度做过深入分析。如陈纬华以“灵力经济”这一核心概念,对当下台湾民间信仰的一些新现象,如“宗教的市场化”等问题做了相关分析,认为“庙宇经营”已成为当下各庙宇及信徒所不得不面对的问题。⑥西村真志叶则以京西燕家台张仙港庙为例,探讨了庙宇作为一种观光资源而被个人承包后所导致的庙宇归属主体的转移及其境界线变更问题。⑦不过,这些研究亦未对庙宇承包与经营对当下民间信仰本身的影响问题做相关分析。有鉴于此,本文将以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禹王台庙为具体个案,以实地田野调查资料为基本依据,对在当前传统文化开发与非遗保护大背景下,庙宇“私有化”于民间信仰的影响问题略做探讨。
一、禹王台庙及其“私有化”进程
禹王台,位于山东省潍坊市寒亭区高里镇禹王台村西南侧,东南距寒亭区政府驻地23.5千米。整座台由土夯筑而成,分上中下三层,现海拔22.47米,底径75米,总面积约5000平方米。⑧关于此台之来历,当地有两种说法:一说为大禹所筑,为当年治水之时查看水情的瞭望台;一说为秦始皇所筑,为当年查看徐福船队的瞭望台。历史上,禹王台曾有多座庙宇,如禹王庙、老三哥庙、仙姑庙等,而在其中,最为地方民众看重并对他们生活产生极大影响的则是老三哥,即狐仙崇拜。以此台为中心,在当地形成了一个有关狐仙信仰的神圣空间。⑨
禹王台诸庙的确切始建年代今已不可知。历史上,这些庙宇阅尽沧桑,至清末民国年间香火达于鼎盛。但从1920年代末开始,各庙相继被毁,此后一直到20世纪90年代初再未重建。1991年,为响应与配合山东省旅游局所提出的“千里民俗旅游线”建设,在时任寒亭区区委书记王光明的提议下,寒亭区亦提出了“寒亭区千里民俗旅游一日游”发展规划,而禹王台亦被列入这一规划之中。于是为响应区政府之旅游规划,肖家营乡(时禹王台隶属此乡)开始投资着手复建大禹殿并于1992年建成。在此过程中,又由周边民众自发捐款建起了老三哥庙。庙宇复建之后,随即被置于乡政府管辖之下,并成立了一个由六人组成的禹王台庙管理委员会,在禹王台现场办公。为弥补建设所花费用及维持管委会的正常运转,乡政府决定对所有前来烧香祭拜者每人收取两元钱的门票。而对禹王台所在地的禹王台村村民,则平日不收费,庙会期间每人发放门票一张。
禹王台庙复建之后,由于声名有限,因而效益并不理想,使肖家营乡政府感到难以为继。至1995年,乡政府最终决定不再直接经营禹王台,而转为个人承包,也由此开启了禹王台庙的“私有化”进程。经过招标,禹王台村陈汉阳、陈少先、陈邦友三人最终获得承包权,每年承包费一万六千元。三人承包后,门票由两元长到三元,但仍旧延续了对禹王台村村民免费的做法。此后三位承包人对禹王台又稍作整修,如铺设庙门前路、建设围墙等,1997年3月又由寒亭区泊子乡蔡家栏子村邵元珠捐资5万重修仙姑庙。在承包的最初几年,禹王台庙曾一度香火鼎盛、收益颇丰。但到2000年,受当时禁庙、拆庙风波的影响,禹王台庙风光不再,加之洞顶坍塌、庙会拥挤,时常有伤人风险,于是从2002年起三人不再承包。之后,禹王台又被同村的陈月文所承包,但因效益不理想,承包费被降为每年一万元,至于门票则仍旧维持三元的标准。此后,禹王台庙一直不温不火,甚或大为萧条,致使台上杂草丛生、四周垃圾遍地,至于庙宇建设更是再未进行。
2009年11月,禹王台庙又被来自黑龙江的道士H道长所承包,具体承包期限为20年,每年承包费三万元,门票也由三元提高到五元,从此禹王台庙由当地人承包并具体控制的格局被打破。承包禹王庙后,从2010年春开始,H道长开始按照他的个人理念对禹王台进行大张旗鼓的改造。在原有庙宇的基础上,又分别修建了五路财神庙、土地庙、神医胡三太爷庙、北斗庙、城隍庙、山神庙、九天玄女庙等,从而使禹王台庙宇布局发生了极大变化。按照他的规划,今后还要在台上陆续兴建天龙殿、寿星殿、车神庙、路神庙、玉皇殿等庙宇。而之所以要兴建这么多庙宇,按H道长的话说,“就是想形成个规模,就像医院一样,有外科、内科、妇科、儿科,一个神仙不能什么都管”,“咱科目全了,到我这里来全都办了,不用去其他地方了”⑩。总之,虽然从1995年起禹王台庙即开始了其被“私有化”的历程,但真正对禹王台庙宇布局产生重大影响的却是2009年H道长承包之后。
二、“私有化”对禹王台传统信仰格局的影响
长期以来,禹王台主要是作为一个狐仙信仰的神圣之地而被周边民众所崇祀与“享有”,人们自发捐资修建庙宇并上香祭拜,任何人也都可以不受限制地出入于台上庙宇之内。但1992年之后随着禹王台庙管委会的成立及其后个人承包的实施,禹王台被“共有”且无偿、自由“使用”的局面被打破——想要进入庙宇就得购买门票,这不可避免对周边民众的信仰行为方式产生了诸多影响。
一方面,“私有化”进程的进行使围绕禹王台庙诸神的仪式活动场所逐渐发生改变,即越来越多的人由上台祭拜转变为在家中祭拜。而造成这一格局的最主要原因即是门票的收取。由于禹王台庙被私人承包,除禹王台村之外的村民上台即要收取门票,虽然只有几元钱,但考虑到此地为农村,信众群体又以中老年妇女为主,从而使看似微不足道的门票费用却将很多人挡在了庙门之外。在她们看来,敬神如神在,只要心诚,在哪儿都一样,不一定非要亲自来到仙人面前。正如在谈到为何初一、十五来的人减少时,一位老年妇女所说的那样:“初一、十五这也来得少了,那五块钱个人觉得是很紧吧,农村哈。咱村不收,临近庄村的人来的要收。本来来得很多来,这来得少了。(笔者问:‘关键是五块钱?’)唉,对,五块钱啊。五块钱个人觉得是很什么啊。在家里烧是一个样啊,在家里烧烧香,反正老人家一驾云哪里也能去了,哪里他也帮助,东北都信这里的老人家。”(11)
另一方面,受“私有化”进程之影响,当前禹王台狐仙信仰表现出一种“被工具化”的倾向,即狐仙日益成为H道长宣传其个人神力及神灵信仰体系的“工具”,从而大大弱化了原来的主要神灵——狐仙在当地民众中的信仰力度。他充分利用当地民众对狐仙的崇信心理,以狐仙为旗帜,大力宣扬其个人神力与神灵信仰体系。如他对外宣称,他之所以承包禹王台,就完全是狐仙向他请求的结果。
来到这儿到了这个台阶,有个大狐狸下来跪地下就磕头,眼里全是泪水。我用这种巫术的语言和它沟通。它说帮帮我们,我们几百年没人管我们,吃也吃不上,喝也喝不上。我说来了能起啥作用,它说你来以后香火肯定旺。完了以后就跟当时庙上那个把门的,他们一些老头都在门口,我说大爷你们这个庙谁包的,那个老头说我包的。我说一年承包多少钱,他说一万块钱,我说咱俩合作行不行,他说行,咱俩合作吧。我说我给你一万块钱,门票全归你,我就卖点香火钱。我再把里面好好建建。他说我回去跟我儿子商量商量。他儿子不是寒亭的吗,一商量,他儿子不同意。说卖香纸你也不能卖,都得归我。我说我来还得交这个承包费,没有这个收入我怎么办啊,还得养家。我说算了,我就走了,完了这个狐狸撵到这个影壁墙这儿,它就用这个语言告诉我,说不能走,你去找什么样什么样的人。我就到镇政府,大门口一看,就跟狐狸描述得那人一样。就找他,就是咱那个镇党委书记×××。他说你二十天以后听信,然后过了二十四五天吧,我们都回东北了,他给我打电话说来签合同吧。(12)
而承包后之所以要进行一系列庙宇建设,最终也是为了能将狐仙信仰发扬光大。不过实际情况却是,大量庙宇被建设,非但没能将狐仙信仰发扬光大,反而有弱化狐仙信仰在当地民众中的影响力度之势。禹王台传统庙宇主要有三座,即禹王庙、老三哥庙与仙姑庙。但2010年之后,随着诸多新庙宇的兴建,传统庙宇与神灵格局被大大改变。对此,诸多民众、尤其是禹王台村村民一开始采取了抵制行为,即不去新建庙宇内祭拜。但随着时间推移,这些神灵还是逐渐被周边民众所接受,这不可避免会对原先以狐仙信仰为主的信仰格局产生冲击。另外,受H道长理念所影响,民众对狐仙的看法亦在逐步发生改变。在当地民众观念中,老三哥本名林邦彩,世居禹王台,因排行老三而被称为“三哥”。对此H道长并不认同,认为胡三太爷才是真正的狐仙,是元始天尊的第二个徒弟,而老三哥只是一个被狐仙附体的凡人。对此,当地民众虽一开始不解并抵制,但如今有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接受这一说法。很多村民认为,H道长来头大、懂得多,又是正规“科班出身”,因此其说法也就更具权威。如有村民在谈到胡三太爷这一称呼时就说:“自打H道长来建了这个庙,这才……人家H道长掌握的材料很多很多,人家书籍也多。”(13)
另外,从2009年底至今,H道长的个人“威名”开始在当地被大力宣扬与传播,并大有超过狐仙之势,从而也正在一定程度上逐步弱化民众对狐仙的信仰力度。据H道长个人所言,他三岁即于吉林清泉寺出家,至1995年因政策影响而还俗,此后便跟随一老太太(“全世界肯定是最厉害的”——H道长语)到泰国学习了四年“巫术”。1999年回国,开始在香港、广州、上海、北京等地为人治病、看风水,并曾为许多官宦、明星等看过病、算过命,名声日隆。此外,他还多次到美国、日本、韩国、老挝、菲律宾等国为人瞧病、看风水。在此期间,他积累了丰厚资财。后来他得知,其本姓冯,老家为潍坊市寒亭区高里镇西冯村,为此他特到寒亭来寻亲。一天,他坐车经过禹王台时忽感头疼难忍,知附近必有神圣之所,遂与禹王台结下了不解之缘。承包禹王台后,H道长开始为周边民众排忧解难,如看风水、疗疾等,并总是分文不取、随叫随到。他称自己法术高强,擅长治疗各种奇难怪病,能将彩超都无法看清楚的病灶看得一清二楚,曾将许多被医院“宣判死刑”的病人从死亡线上拉了回来。另外,他还时常与狐仙沟通交流,并能“控制”狐仙为其所用,而对那些“违规”之“狐仙”,还会进行相应惩戒。也就是说,其“法力”已在狐仙之上。于是越来越多的人开始来禹王台寻求其帮助,而不是如传统那样来台上是为祈求狐仙保佑。“找我的人,若每天手机开机的话,得二三十个。”(14)就实际情形来看,平日前来禹王台的人,确实有一部分就是冲他而来的。“实际上现在很多人是冲着H大师来的,都叫他神医,真就是活神仙,救了这一方人。”(15)
三、庙宇承包人与社区民众关系的改变
禹王台本为周边村落民众自由出入之地,但“私有化”进程却改变了这一局面,于是庙宇承包人自然也就会招致民众的不满。不过相比于第三任承包人H道长,前两任承包人虽然也多少受到了非议与批评,却远非那样普遍与强烈,毕竟他们均为本社区之人,也未对禹王台做多少“出格”之事。相比之下,这两个“有利条件”,H道长却均不具备,因此也就成为了民众集中攻击的标靶。
首先,H道长的外地人身份本身就使其成为易受村民攻击的目标。而随着其对禹王台传统庙宇格局的改变,各种批评与不满之声更是扑面而来。“他弄的这些风俗习惯和周围老百姓不一样。俺这个台主要是信神啊,他来了之后乱七八糟建起这些来,村里人就不大认同……那些东西和这个神不一路啊。神是神,道是道啊。”(16)而在所有这些新建庙宇中,尤其为民众所不解并不满的是胡三太爷庙的修建。在当地民众看来,禹王台已有老三哥庙,因此再建一个胡三太爷庙根本没必要,因胡三太爷与老三哥本为同一人,只是称呼不同而已。因此,这极大影响到了民众对这些新“引进”神灵的信仰力度。“他现在建的庙,有些就是不适应咱当地这个(习惯),就是神话传说也没这个事啊,信仰里不高啊。”(17)对此,很多信众、尤其是禹王台村信众进行了抵制,“早先的时候,就仙姑庙,禹王庙,老三哥庙,三口是主要的。一般俺这个庄里,烧香就拿三管子香,就烧烧这三个庙,其他的就不烧了”(18)。这使村落原有信仰体系与外来信仰之间形成了某种对峙的态势,从而使同一村落社区内部出现了信仰分裂现象。(19)
另外,承包初期H道长与村落民众总是矛盾不断,这也是村民不接受他的重要原因。引致矛盾的原因有很多,首先如雨水排放问题。长期以来,禹王台周围住户一直有将雨水通过围墙墙洞排入禹王台底空场的习惯。H道长承包之后,为避免水淹,遂将墙洞全部堵死,以使外水无法进入。二是宅基问题,即欲将台西、台南居民之房基全部买下,以扩大禹王台庙之规模。这进一步招致了周边邻居对他的不满甚或是怨恨之情。三是功德箱钱款被偷问题。自1992年禹王台庙复建并对外开放后,就经常有人翻墙而入偷拿功德箱内捐款之事发生,直到H道长承包之后仍时有发生。对此,H道长认为是村民“欺生”,是专门针对他的行为,遂于某天暴打了一个前来偷窃的孩子。四是庙会期间的门票发放问题。1992年之后,正月十六庙会期间的传统做法是向禹王台村村民按人头每人发放门票一张,2010年庙会,H道长却采取了每户发放三张的做法。但各户人口不同,因而出现了有的富余、有的不足的现象。于是正月十六当天,一些未拿到票的村民便在午后趁着酒劲来到台上“讨说法”,并与H道长发生了言语与肢体冲突。总之,承包初期,H道长与村民之间矛盾频发。
当前,之所以会出现诸多庙会承包之现象,赚取经济利益是主要目的。不过,H道长却认为他承包禹王台的主要目的则并非为赚钱,而主要是为了“造福一方”。据他所言,从2009年底接手禹王台到2012年底,他投入庙宇建设的款项共有500多万,而这些钱又全部为他个人积蓄。因此,他并不像前几任承包人一样,是以挣钱为目的。“现在还没见到任何回报,有可能一辈子就都把钱放这儿了,敬神了。咱的门票5元钱,这能干啥?”(20)不过对他的这一说辞,禹王台村民众却有完全不同的看法。“他没钱,我没说吗,那些庙净全部捐的款(这些庙修建所用的款项全部都是由信众捐献的)……五路财神庙、胡三太爷庙、土地庙,都是他找人建的,钱也不是他出的,全部是捐款。”而所有这些捐款,“他连一半也花不了”。(21)因此,在禹王台村民看来,H道长这是在“放长线钓大鱼”,就是为了赚钱。简而言之,在村民眼中,作为外来者的H道长与他们之间其实就是一种简单的“经济往来”关系。
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伴随着H道长与村民之间关系的逐步改善及对社区生活的逐渐融入,这种“经济往来”关系色彩逐渐减弱,反之的是“社会交往”关系逐步增强,而这也是由其所引入的神灵及其个人威名与观念被民众逐步接受的重要原因。如今,H道长开始逐步融入地方社会与村落生活,虽说完全融入可能还需要一段时间,但与承包初期的矛盾重重已有很大改善。对外,H道长利用与镇政府的“承包”关系逐步与乡镇及少数区级政府官员建立起联系,同时利用自己“能掐会算”并能治病疗疾的特长逐步与当地许多企业主、书画名家等地方精英建立起紧密且良好的关系。对内,通过对一些村内事务的参与,逐步改善与村民的关系。如出钱帮村里整修道路,雇请多位村民为其工作,免费为村民拔罐治病或看风水与宅基,不论谁家有需要均免费出车服务,不论谁家婚丧嫁娶、寿诞庆贺、高考得中等均随100元钱的份子钱,等等。2012年底,H道长又将全家户口从东北迁到了禹王台村,使他们至少在法律上成为了禹王台村正式村民。因此,村民对他的抵制情绪正在慢慢减弱甚或消失,自然新修庙宇与新引进神灵也就开始被逐渐接受与认同。而这也成为促使前述信仰格局发生改变的一个重要隐性因素。
四、非遗名录的追求与包装重点的变化
当前,受非遗保护运动热潮之影响,“申遗”已成为上下关注的重要问题之一。但在此过程中,传统民间信仰由于“封建迷信”的定性而在申遗过程中总是遮遮掩掩、欲做还休。虽然有学者呼吁,应该去除民间信仰的污名化,并将其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一个核心问题来认真对待(22),但却并未从整体上改变人们对民间信仰的传统看法。为此,许多民间信仰项目在申遗时不得不改换门面,如以“公祭”、“传说”之名进行申报等。申请成功后,由于受到官方和媒体等外力的影响,又往往会变得官方化、商业化,表演色彩大大加重(23),从而使传统民间信仰局面发生重大改变。
寒亭为老潍县之地,具有丰厚的传统文化资源,辖境虽只有三百多平方公里,却有三个国家级非遗项目,即杨家埠年画、风筝与柳毅传说。因此在寒亭当地,非遗保护运动深入人心。受此影响,寻求被列入非遗名录也成为当前禹王台庙承包人H道长的目标与愿望之一。“我肯定有这个想法,申请这个对咱们有好处。对当地影响也好,申请这个非物质文化遗产以后,全国人民都知道,现在只局限在潍坊这儿。”在他看来,只有“几百年”历史的柳毅山都能成为国家级非遗项目,历史更为悠久、文化更为深厚的禹王台自然更有资格进入。“它这个应该直接到省里,因为它年头在那里,将近5000年了。你像柳毅山,才二百多年还是三百多年,人家都申请了。”(24)
禹王台虽自古为当地一大胜迹,但真正被外界所了解却是近两年的事。2010年6月,受寒亭区政协委托,山东大学民俗学研究所对寒亭区古寒国民间传说及相关民俗文化做了为期四天的田野调查,其中禹王台村即为此次调查的村落之一。2011年5月,在寒亭区政协委托与组织下,山东大学民俗学研究所又对以禹王台为中心的狐仙信仰文化做了专门调查,并在禹王台庙门前悬挂了“山东大学民俗学社会实践基地”的牌子。此后又先后有山东大学、山东艺术学院民俗学专业硕士研究生及留德博士等多次前往调研。与此同时,寒亭区旅游局亦逐步意识到禹王台作为旅游文化资源的价值所在,于是在禹王台庙门前及台上多处贴上了“好客山东”与“休闲汇”的宣传海报,将其列为寒亭区重要文化旅游资源。
由于前两次调查均由寒亭区政协具体组织与安排,调查人员均为高校科研工作者,因而使H道长充分认识到了自己这块宝地的价值所在。另一方面,他也充分认识到紧靠政府机构的必要性,因此对寒亭区将禹王台列为重要旅游文化资源而倍感高兴。为此,2012年春,H道长专门对标注禹王台历史文化价值的相关标识做了整修与装饰。首先,把山东省人民政府2009年12月所立的“山东省重点文化保护单位夏禹王台”碑底色做了重新粉刷,并将原先的红字改为金字。其次,重做了“山东大学民俗学社会实践基地”与“好客山东”牌匾,使之更为气派与牢固。第三,又自作主张在庙门前悬挂了“山东大学民俗学道教文化研究所”牌匾,并在相关牌匾中心部位特种突出了“禹王台庙”几个大字,而在原“社会实践基地”牌匾中是没有此字样的。此外,H道长认为自己属道教体系,为名门正派,而道教又是被政府所承认与尊重的教派,这一点也成为他申请非遗的重要理由之一。“我现在非常看重这一点。现在共产党也主张宣传民间文化,主张宣传道教什么的,我现在也拥护共产党,特别拥护。”(25)但与此同时,H道长也充分认识到,禹王台毕竟是一个有关狐仙信仰的中心之地,而狐仙又多少有些“迷信”的因素在里面,因而并不利于非遗申请的进行。为此,他转变思路,开始重点包装与宣传禹王文化,毕竟大禹是中国历史上的圣德贤君,更符合国家主流话语与价值观念宣传。为此,他专门在禹王台周边围墙刷上了“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禹王文化”的字样。而禹王台东侧禹王湿地的开发更是为禹王文化的弘扬与开发找到了现实依托。禹王湿地开发是当前寒亭区政府的一个重点项目,其总体定位是:“以新农村建设为背景、湿地文化为底蕴、民俗文化为特色、生态文化为时尚、乡村风情体验为亮点,把万亩湿地建设成为集生态教育、湿地观光、特色种植与养殖体验、商务休闲于一体的精品湿地。”(26)而禹王文化恰符合了禹王湿地开发过程中对文化内涵的追求,这也被H道长认为是充分挖掘与弘扬禹王文化的重要契机。
与此同时,H道长要将禹王台申遗的想法得到了原寒亭区政协Z主任的大力赞成与支持。“他这个地方(禹王台)下一步申请省级非遗绝无问题,甚至冲刺国家级的也有希望”(27)。Z虽并不居高位,但却是近些年来寒亭传统文化资源挖掘与整理过程中的关键人物之一。从年轻时,他即注意对当地传统文化的搜集与整理,后进入政协文史委工作,更是与这方面工作结下了不解之缘。2008年,“柳毅传书”被列入山东省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2011年又入选国家级非遗名录。在这一过程中,Z主任即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此,2012年他被确定为柳毅传说的文化传承人。由于最近一些年一直在从事地方传统文化资源挖掘工作,因而他对相关政策及操作套路都相对熟悉,于是答应H道长会“帮他问问”。而到2013年1月中旬,笔者接到H道长电话,说潍坊市已同意将禹王台列入市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3月中旬,笔者电话访谈H道长并问及申遗进展情况,说正在填写非遗项目申请书,并准备邀请“相关专家”做具体论证。一切看来禹王台被列入潍坊市市级非遗名录已问题不大。若果真如此,必将对禹王台原本以狐仙为主的神灵信仰格局产生更为深刻的影响。
五、讨论
作为一种精神意识活动,宗教信仰本没有“公有化”或“私有化”之说。但相比之下,就某一信仰空间(庙宇)而言,却完全有可能出现被“私有化”的情形,从而使“神圣空间”与附着于此的神灵表现出一种“被私有化”倾向。当然,这里的“私有化”主要是就“所有权”或“占有权”、而非“使用权”角度而言的。因为即使一个庙宇被私人所占有,他在使用权上仍然是向公众开放的,不然就无法获得收益,由此使所有权与使用权相分离。而这种所有权与使用权的分离,又会在一定程度上使人人可自由支配、精神层面上的神灵崇拜意识亦出现某种“被私有化”的感觉。诚然,意识层面上信众仍具有崇信这一被私人所“占有”之神灵的自由,这一神灵也仍然被大家所“共享”,但由于神灵所在神圣空间的被私有,于是乎本该自由、自主的信仰似乎也被别人控制了,由此“我们的”信仰变成了“他的”信仰。
就传统中国而言,虽不能完全排除庙宇由某个人所拥有或占有的情况存在,但总体来说像当前这种庙宇“私有化”的情形却可能很是少见。虽然一个庙宇,不管其影响范围之大小,可能都会有专门机构或群体予以组织与运作,但却很能说其就归这些机构或群体所拥有。不过虽然如此,却至少有一点可以肯定,即绝非“私有”。从使用权角度来说,这些庙宇是完全向公众开放的,至少不用像现在这样需要缴纳门票钱方可进入。虽然在庙宇修建及庙会期间,信众也会捐纳一定的功德钱或香火钱,但却与门票收取有本质不同。因此,可以说传统时期的庙宇所有权(或占有权)与使用权是大体相一致的,至少不会完全分离。新中国成立以后,随着越来越多名山大川被收归国有(或集体所有)及随之而来门票的收取,遂使隐身这些景点之中的庙宇所有权与使用权开始逐步相分离。对此所有权,在此我们可姑且称之为“国有”或“集体所有”,其本质是“公有”而非“私有”。但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后,受“经济利益至上”观念的影响,越来越多庙宇被私人承包而成为谋取经济利益的摇钱树。虽然就当前这些被承包的庙宇而言,其实际所有权其实仍在国家或集体手中,承包者获得的只是经营管理权或短暂的占有权。但如同禹王台庙一样,虽然没有实质性所有权,承包者却具有完全的经营自主权,因此其影响力也是绝对不能忽视或小视的。
有学者指出,当前宗教信仰的一大特点即日益呈现出“私人化”趋势,而与此相伴随的则是宗教领域的市场化。(28)在此大背景下,宗教信仰日益成为一种围绕“灵力”而进行的生产、经营与消费活动,即产生了一种“灵力经济”。在此,灵力是商品,民众求神活动是消费,围绕神灵的奉祀行为则是生产,即消费也即是生产。而在此过程中,经营者又具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与作用,其“经营”策略的高低将直接决定灵力经济的规模与效益。但与此同时,他们往往又通过“婉饰”(即委婉地掩饰某些东西)以极力掩饰这种灵力经济的经济交换本质,如不让人觉得庙宇是赢利场所、庙方人员的所作所为是为谋取个人私利等。(29)让我们回到潍坊寒亭禹王台庙,从其“私有化”过程,尤其是2009年底被H道长承包以后来看,就明显表现出一种“灵力经济”的特点。在此,狐仙之神力是为H道长吸引周边民众的“商品”,其一系列行为措施,如积极申请非遗名录等,本质上都是围绕“神力商品”而进行的经营方式与推销手段。而引入新的神灵、建设新的庙宇等,则可理解为对经营规模的扩大,因此本质上也仍旧是一种经营手段。而在此过程中,也同样存在“婉饰”行为,如H道长宣称他承包禹王台庙完全是狐仙“请求”的结果,最终目的也是为了能将狐仙信仰发扬光大,而非为了谋取经济利益。
在H道长承包并经营禹王台庙的过程中,其与社区民众间关系也经历了一个从被抵触到逐步接受的过程。关于庙宇与社区关系问题,李丁讃与吴介民认为,受现代性之冲击,当前台湾地区庙宇与社区的关系在逐渐变淡,因为越来越多的庙宇因“丁口钱”制度的瓦解失去了固定信徒与财务基础。(30)就禹王台而言,被承包之后也确实存在一个与社区关系变淡的趋势,如越来越多的人不再上台祭拜、新引进的神灵与新建之庙宇不被村民接受等。不过之所以如此,却主要是由于门票钱的收取与对外来者的抵制等原因,与李、吴二人的论述有所不同。这一现象,其实更类似于西村真志叶所说的因庙宇归属主体转移所引致的民众心理从“我们的”庙宇向“他们的”庙宇的转变。(31)但与京西燕家台张仙港庙又有所不同的是,随着H道长对社区生活的逐步融入及村民对其抵触情绪的逐步降低,那些新修庙宇亦逐渐被村民所认同与接收,因此在一定程度上禹王台庙又出现了从“他的”庙宇向“我们的”庙宇转变的趋向。不过,虽然出现了这种转变,但不可否认的是,其传统信仰格局却已发生了很大变化。当然,“变”并非禹王台一地之特例,实际上“变”一直是中国民间信仰的一大特色。这种“变”可表现在多个方面,具体如影响范围的地域变化、神职功能的不断扩充与转变、新神灵的不断创造与影响力扩张等。而之所以如此,与中国人神灵信仰中的实用理性有很大关系,即从不会执着于某一神灵信仰,而是秉持“惟灵是信”的原则,即哪一个神灵验就信奉谁,一旦失去灵验即转向其他神灵。(32)由此观之,禹王台庙在当下的变迁也就不足为奇了。但在此要强调的一点是,促使禹王台庙发生当代变迁的动力却是不同以往。
当然,从2009年年底到2013年,禹王庙开始“加速变化”的历程还只有不足四年的时间。虽然已有一些变化发生,但除了庙宇布局的改变分外清晰外,其他方面的变化趋势仍旧不是那么明显甚或还仅仅只是一种苗头。至于今后其走向如何,又会发生哪些具体变化,尤其是若真正成功申遗后又会对整体信仰格局产生何种影响,还需要我们今后持续不断的关注与了解。另外,受每个地方不同的神灵信仰格局及地方传统的影响,这种“私有化”过程具体进入并改造原有庙宇及神灵信仰的模式可能也会有所不同。也就是说,我们在此所述及的禹王台“经营”与“影响”情形可能并不是一种普遍模式。不过,受“经济利益至上”观念的影响,当前的庙宇承包日益成为一个引人注意的现象却是不争的事实,而这也必将对原有信仰格局产生重大影响。因此,这一现象的出现,对当前的民间信仰研究提出了诸多新的问题与思考,需要我们不断加以关注与探讨。
注释:
①刘子倩:《被承包的“信仰”》,《中国新闻周刊》2012年1月9日封面。
②本文所谓之“私有化”,主要有两方面的考虑。一是就“所有权”或“占有权”而非“使用权”而言的;二是相对于“公有化”或“集体化”而言的。
③钱玄等:《三礼辞典》,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1998年版,第813页。
④如吴真:《民间信仰研究三十年》,《民俗研究》2008年第4期;陈勤建、衣晓龙:《当代民间信仰研究的现状和走向思考》,《西北民族研究》2009年第2期。
⑤如朱月:《天保村的狐信仰》,《文化学刊》2007年第1期。
⑥陈纬华:《灵力经济:一个分析民间信仰活动的新视角》,《台湾社会研究季刊》2008年第69期。
⑦[日]西村真志叶:《那座庙宇是谁的?——作为观光资源的地方文化与民俗学主义》,载中山大学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中心、中山大学中文系、《文艺研究编辑部》主办“美学与文化生态建设”国际论坛论文集(未刊稿),2010年。
⑧《禹王台村》,载潍坊市情网,网址:http://www.wfsq.gov.cn/2009/0209/147.html。
⑨可参见拙文《赐福与降灾:民众生活中的狐仙传说与狐仙信仰——以山东省潍坊市禹王台为中心的探讨》,《民间文化论坛》2012年第2期。
⑩访谈人:王加华;被访谈人:H道长;访谈时间:2012年12月1日;访谈地点:禹王台庙。
(11)讲述人:ZZY,女,禹王台村村民;访谈人:王加华:时间:2011年5月28日;地点:禹王台庙前街道。
(12)访谈人:王加华;被访谈人:H道长;时间:2011年5月27日;地点:禹王台庙。
(13)访谈人:王加华;被访谈人:CYL,男,禹王台村村民;时间:2011年5月27日;地点:禹王台庙。
(14)访谈人:王加华;被访谈人:H道长;时间:2012年12月1日;地点:禹王台庙。
(15)访谈人:王加华;被访谈人:CYL;时间:2011年5月27日;地点:禹王台庙。
(16)访谈人:王加华;被访谈人:CAT,男;时间:2011年5月28日;地点:禹王台村村委会。
(17)访谈人:王加华;被访谈人:CBY,男;时间:2011年5月28日;地点:禹王台村村委会。
(18)讲述人:ZZY;访谈人:王加华;时间:2011年5月28日;地点:禹王台庙前街道。
(19)李海云:《狐仙:多重互动中信仰传统的村落建构——以鲁中禹王台村为例》,《民族艺术》2012年第2期。
(20)访谈人:王加华;被访谈人:H道长;时间:2012年12月1日;地点:禹王台庙。
(21)访谈人:王加华;被访谈人:CAT;时间:2011年5月28日;地点:禹王台村村委会。
(22)高丙中:《作为非物质文化遗产研究课题的民间信仰》,《江西社会科学》2007年第3期。
(23)王霄冰:《民俗文化的遗产化、本真性和传承主体问题——以浙江衢州“九华立春祭”为中心的考察》,《民俗研究》2012年第6期。
(24)访谈人:王加华;被访谈人:H道长;时间:2012年12月1日;地点:禹王台庙。
(25)访谈人:王加华;被访谈人:H道长;时间:2012年12月1日;地点:禹王台庙。
(26)《潍坊禹王生态湿地》,山东农业商务网,网址:http://www.sdncp.com/art/2011/5/25/art_5361_269499.html
(27)访谈人:王加华;被访谈人:Z主任;时间:2012年12月1日;地点:禹王台庙。
(28)转引自陈纬华:《灵力经济:一个分析民间信仰活动的新视角》。
(29)陈纬华:《灵力经济:一个分析民间信仰活动的新视角》。
(30)李丁讃、吴介民:《现代性、宗教、与巫术:一个地方公庙的治理技术》,《台湾社会研究季刊》2005年第59期。
(31)[日]西村真志叶:《那座庙宇是谁的?——作为观光资源的地方文化与民俗学主义》。
(32)[美]韩森:《变迁之神:南宋时期的民间信仰》,包伟民译,第72、16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