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象山三解“艮背”看其心学义理之展开,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象山论文,义理论文,看其论文,心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 B244.8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2-2627(2012)02-0044-08
象山教人有名言曰:“大纲提掇来,细细理会去,如鱼龙游于江海之中,沛然无碍”①。此大纲为何?按《语录》载:“傅子渊请教,乞简省一语。答曰:‘艮其背,不获其身,行其庭,不见其人。’”②子渊乃象山弟子,象山曾评曰:“人品甚高,非余子比也”③。此事另一弟子严松也记载云:“先生于门人,最属意者唯傅子渊。初子渊请教,先生有艮背、行庭、无我、无物之说。”④按此“艮背”,本为《易经·艮卦》卦辞⑤,宋儒对其极为重视,将之奉为儒家工夫论之精华。如周敦颐认为:“一部《法华经》,只消一个《艮》卦可了。”⑥二程认为:“看一部《华严经》,不如看一《艮》卦。”⑦朱子则说:“《艮》卦是个最好的卦”⑧。象山也不例外,将之授予最得意的弟子,可见此“艮背”在其体系中实有“大纲提掇来”之地位。故本文便以象山三解“艮背”为纲,来剖析其心学的义理进路。
一、初解“艮背”——心体之登场
在展开讨论之前,有必要回顾一下儒学的基本规模,因为下面对象山、伊川等人的分析均从属于此。儒学本是“明体达用”⑨的一如之学,其在逻辑上展开为一种“下—上—下……”连绵不绝之运动,即先由道体下贯性体、心体,再由下学人事中惺觉心体、反躬性体,而后上达道体、对越在天,而后再度下开发用,以动容周旋,践履日用,仁民爱物,最终峻极于天。而打通、连接此体用者,即为工夫。愚引《系辞》“原始反终”来表达此上达下开之工夫。历代儒者均不会越此范式,惟有返本上达程度、工夫下手处等有所不同而已。
(一)“外物不接,内欲不萌”——伊川所解“艮背”之误
象山生活的时代,其学问进路不可能不受到程朱的巨大影响。事实上,从象山幼时其兄用二程之书教他即可知⑩,他的学问不仅仅如他自言仅得自孟子(11),还在于对程朱的批判发展。象山自幼即不喜伊川(12),其首次提到“艮背”,即是于十三岁时针对伊川所解而发:
复斋看伊川《易传》解“艮其背”,问某:“伊川说得如何?”某云:“说得鹘突。”遂命某说,某云:“‘艮其背,不获其身’,无我;‘行其庭,不见其人’,无物。”(13)
既然象山是针对伊川所发,则我们先来看伊川是如何解“艮背”的。其云:
人之所以不能安于其止者,动于欲也。欲牵于前而求其止,不可得也。故艮之道,当艮其背。所见者在前,而背乃背之,是所不见也。止于所不见,则无欲以乱其心,而止乃安。不获其身,不见其身也,谓忘我也。无我则止矣。不能无我,无可止之道。行其庭不见其人:庭除之间,至近也。在背,则虽至近不见,谓不交于物也。外物不接,内欲不萌,如是而止,乃得止之道,于止为无咎也。(14)
首先,伊川提出了人性的本来体状,即性体,“安于其止”。伊川云:“《艮》卦只明使万物各有止”(15);又云:“所谓止,如人君止于仁,人臣止于敬之类是也”(16),故“安于其止”即安于人性之本体。要说明的是,伊川以道体直贯性体,人性本应至善,是为义理之性,然人作为形下之存在物,乃秉气而生,故又有气质之性。圣人秉气清,故纯是天理,而愚不肖秉气浊,故杂驳。此“安于其止”即指安于义理之性。其次,伊川解释了此本体被破坏的原因在于“动于欲也”。而欲望产生的原因有三:一是人有“身”、“我”,即上述气质之性,它们是欲望产生的内在基础;二是有“物”,即外在的诱因;三是有形下之心的感应能力,形下之心为外物所诱,驱动气质之性,即生成欲望。再次,伊川提出“艮其背”为复本体的主要工夫,即主体自己主动斩绝、排斥外在干扰,从而绝物以制欲。一是“不获其身”,即“不见其身”,不让自己生理意义上的气质之性肆虐,以“忘我”,从而达到“无我”、“安止”;二是“行其庭不见其人”,即不交外物,主动拒绝外在诱因,从而克制住欲望。然而伊川此工夫完全是外在之制欲,而无内在之体仁,乃反客为主、孤执一边,此正是明道在答横渠《定性书》中所反对的,故朱子对之亦持异议,认为“伊川说却不同……想是照顾不到”(17)。
(二)“无我”、“无物”——象山对伊川之批判
相比而言,象山以十三岁之龄,即能将伊川之误准确地概括为有我、有物,并代之以无我、无物,乃是因为就在此年,象山已取得标志性的突破。按《年谱》(18)载:此年象山读古书至宇宙二字,忽大省曰:“元来无穷。人与天地万物,皆在无穷之中者也。”此一“无穷”,即标志着象山已经上接道体。又曰:“宇宙便是我心,我心即是宇宙”,“宇宙内事乃己分内事,己分内事乃宇宙内事”,即点出心体与道体合一,由宇宙下贯人心,再由人心对越宇宙。此标志着他“道体心体”的基本架构已经建立。如此,一则既然道体直贯心体,则伊川之弊显然在于“有我”,即认为人有气质之性存在,而人之本体当是“无我”,即根本没有独立之性体;二则于工夫而言,伊川向外制欲,是为“有物”,而既然道体直贯心体,则病在人心,人之去病,惟向内用力,何关外物?故曰“无物”。由此可见,象山初解“艮背”虽然只有寥寥四字,然而却暗示着他即将展开的,对伊川(包括朱子)整个“原始反终”的本体工夫之批判。
二、二解“艮背”——心体之展开
象山再次论及“艮背”云:“‘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物而动,性之欲也’,是为不识艮背行庭之旨。”(19)其所引四句出自《礼记·乐记》。既然象山认为其悖乎“艮背”之义,那么我们先来看象山认定此说错在何处,即可判明他所理解的“艮背”之旨。其云:
天理人欲之分论极有病。自《札记》有此言,而后人袭之。《记》曰:“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若是,则动亦是,静亦是,岂有天理物欲之分?若不是,则静亦不是,岂有动静之间哉?(20)
从上引可知,象山批判《乐记》是为了批判天理人欲、动静等关于人欲生成的义理,而我们知道,伊川向重《乐记》,其云:“《礼记》除《中庸》、《大学》,唯《乐记》为最近道”(21)。又云:“不是天理,便是私欲”(22),“人于天理昏者,是只为嗜欲乱着佗”(23)。故此说实为伊川所主。朱子则承之,其在《〈乐记〉动静说》中论证此说云:
《乐记》曰:“人生而静,天之性也。感于物而动,性之欲也。”何也?曰:此言性情之妙,人之所生而有者也。盖人受天地之中以生,其未感也,纯粹至善,万理具焉,所谓性也。然人有是性则即有是形,有是形则即有是心,而不能无感于物。感于物而动,则性之欲者出焉,而善恶于是乎分矣。性之欲,即所谓情也。(24)
朱子此说与前述伊川所解“艮背”义理一致,乃是以性体为中介,其上承天理,本来寂然而静,后因形下心感物而动,从而产生欲望,形成“天(理)—(人)性—心感物—(情)欲”之架构。相较于少年时的四字提掇,象山此番斥之不识“艮背”之旨,却是要借着对此欲起说批判之际全面展开其心体——讨论欲望之形成必须前溯本体,而欲望之克制则要下延工夫——方可透显。
(一)本体论——破性立心
象山与程朱最关键的区别在于如何处理心、性。程朱是道体直贯性体,而象山却是道体直贯心体,完全否认性体之存在。如其弟子伯敏问:“如何是尽心?性、才、心、情如何分别?”象山云:“如吾友此言,又是枝叶。虽然,此非吾友之过,盖举世之弊。今之学者读书,只是解字,更不求血脉。且如情、性、心、才,都只是一般物事,言偶不同耳。”(25)其中“举世之弊”、“今之学者”、“解字,更不求血脉”即对程朱而发,而他自己则以“言偶不同”将性体的独立性完全消解而统摄于心体,如此一来,即拦腰截断程朱欲起说之架构。
在破除性体的同时,象山也将程朱形下感应之心升格发抒为圆满之心体。此心体简言之有以下几点:一是源于天道直贯。如云:“天之所以与我者,即此心也。”(26)二是有超越性。此心完全超越时空,与道体同体而异称,如云:“心只是一个心,某之心,吾友之心,上而千百载圣贤之心,下而千百载复有一圣贤,其心亦只如此。”(27)三是涵纳仁义等人的规定性。如云:“仁义者,人之本心也。”(28)四是有活动性。此活动性不是形下心的那种对外物机械的感应能力,而是包括两者:一是对外发轫自由无碍,如云:“苟此心之存,则此理自明,当恻隐处自恻隐,当羞恶,当辞逊,是非在前,自能辨之。”(29)二是对内自反本体更阶及道体,如云:“心之体甚大,若能尽我之心,便与天同。为学只是理会此。”(30)
(二)欲起说——人欲如何可能
象山本体既立,则程朱之理欲说不攻自破,同时象山亦提出自己的欲起说。有学者认为象山“从未明确地说明人欲到底从何而来”(31),愚以为,对儒者来说,欲起说是工夫之前提,象山素称“老夫无所能,只是识病”(32),“这里是刀锯鼎镬底学问”(33),正表明象山早已明确指出过。因为象山否认性体而独任心体,故人欲必然出于后者,如其云:“人心至灵,惟受蔽者失其灵耳。”(34)又云:“此心本灵,此理本明,至其气禀所蒙,习尚所梏,俗论邪说所蔽,则非加剖剥磨切,则灵且明者曾无验矣。”(35)又云:“人之所以病道者:一资禀,二渐习。”(36)正是由于生理上的气禀与外在的积习污染了心体,造成善性之发动力不足,才产生欲望。故象山经常用“陷溺”一词来表示良心被蒙蔽之状态,陷即陷于气禀,溺即溺于习尚。既然病源已清,则去病之方亦在于对此心予以“剖剥磨切”以去其污染蒙蔽,复其本体而已。
(三)工夫论——去除人欲如何可能
对程朱而言,因人之病在性体,故其工夫为“变化气质”。而象山之工夫,则对应其病在人心之说,具有极其鲜明的特色。其详细步骤为“辨志(义利)—复本心—辨志(立其大)”。前言“原始反终”工夫实是儒家所共承者,于象山而言,辨志便处于此“原始反终”的中间关卡。先是由志向上(内)逆溯心体,是为未发之前之存养;尔后向下(外)立乎其大,是为已发之际之省察。而此二端实又无首尾,循环绵延不已。
首先是向内辨志。是为象山独特的工夫下手处,对此他曾反复强调,如:
窃谓学者于此,当辨其志。人之所喻由其所习,所习由其所志。志乎义,则所习者必在于义;所习在义,斯喻于义矣。志乎利,则所习者必在于利;所习在利,斯喻于利矣。故学者之志,不可不辨也。(37)
徐复观先生在《象山学述》中解此志为动机(38),辨志即辨析动机。而于此所辨的内容则是义利,义即仁义等良心善性,利即富贵声色等私利。愚以为此之辨志乃源于《中庸》“故君子内省不疚,无恶于志”,此志亦即孟子“四端”之“端”,故象山有时也称之为端绪:“学问固无穷已,然端绪得失,则当早辨,是非向背,可以立决。”(39)故此辨志即是在念虑刚刚萌芽、将发未发时,捕捉之、定质之、辨析之,从而展开一个先上达本体再下开发用的运动。
其次是居中复其本心。辨志之后,即能向内接上心体良知之正源,此即复本心。既复其心,则当存养巩固。象山云:“先欲复本心以为主宰,既得其本心,从此涵养,使日充月明。”(40)弟子黄元吉记其语录亦云:“存养是主人,检敛是奴仆(自注:家兄所闻:考索是奴仆)。”(41)其中“检敛”“考索”皆是向外作探求防范之功,而不知自我存养本体,故弃自以从他、舍主而为奴,正是针对程朱之误而发。
再次是向外立乎其大。复本心后心体当重新向外发用,故又当重新经由念虑动机发动萌生之关卡,此即再度辨志。而此再度辨志的主要内容即是“先立乎其大”(此语源于孟子,不赘)。象山自道:“近有议吾者云:‘除了“先立乎其大者”一句,全无伎俩。’吾闻之曰:‘诚然’。”(42)象山之所以如此看重之,正如梨洲所述象山语:“先立乎其大,而后天之所以与我者,不为小者所夺。夫苟本体不明,而徒致功于外索,是无源之水也。”(43)若说前番之辨志乃是为了复本心以浚疏心体之壅塞,则此番辨志则是要重新向外发用,因为本体至善,既已逆觉复之,则绝无大小可分,此处既分大小,则必然是就其再度向外发用而言。如此再度辨志后,就能保证语默动静均能听从良心之自然安排,从而源流一致、盈科后进。故象山云:“苟此心之存,则此理自明,当恻隐处自恻隐,当羞恶,当辞逊,是非在前,自能辨之。……所谓溥博渊泉,而时出之。”(44)又云:“然由萌蘖之生而至于枝叶扶疏,由源泉混混而至于放乎四海,岂二物哉?”(45)
三、三解“艮背”——对独任心体之修正
象山第三次诠释“艮背”,是在生命的最后一年,由弟子黄叔丰所录:
有己则忘理,理明则忘己。“艮其背,不获其身,行其庭,不见其人”,则是任理而不以己与人参也。(46)
此说仍是就制欲而言,然而我们发现,此解却与朱子所解几乎一致:
“艮其背,不获其身”,只见道理,不见自家;“行其庭,不见其人”,只见道理,不见他人也。(47)
“艮其背”,是止于所当止之地;“不获其身,行其庭不见其人”,万物各止其所,便都纯是理。也不见己,也不见有人,都只见道理。(48)
二人的解释都排除自我与他人的影响,而表现为对客观存在的理的依赖。这在朱子为必然,然对于象山却又何以如此呢?愚以为,此与象山对其义理漏洞的修正有关。
(一)象山义理之漏洞
象山之弊在于独任心体,则此心体即失却客观保证。首先,就本体而言,象山少言性与天道。其义理架构是“道体—心体”,道体下落、形著者均是心体,心性合一。如此,一则将重点放在心体上,少言道体,如宇宙惟曰“无穷”;二则如前所言,又完全否定性体。在此点上,其与孟子不同,孟子乃心性并言。其次,就工夫而言,象山未能上达道体。其义理架构虽然也是“道体—心体”,且以“辨志”为中心的“原始反终”工夫进路确为简捷,如他所言“易简工夫终久大”(49),然此工夫只到“复本心”即止,未能继而溯逆道体。所以虽然他也说“才自警策,便与天地相似”(50),然此类体证终是寥寥,这与他对道体的态度是一致的。这点与孟子也不一样,孟子是“尽心知性知天”的工夫。本来道体之道(理)、性体之性乃保证此世界与仁义诸性之客观存在,而心体则保证道德的贮受操舍全然在我,二者缺一不可。舍心而言理,则理孤悬于外,人心也完全沦为此外在标准与依据的奴仆,对之完全没有发动操舍之能力。舍理而言心,则心无内容,如同无心;更有甚者,此心力易泛滥而为狂禅一路,因理(性)体即是人之所以为人的规定性,纯任己心就意味着对此规定性的任意解释,而任意解释也即任意违背。象山之弊正在后者。其自言“窃不自揆,区区之学,自谓孟子之后至是而始一明也”(51),但实际上是缺了以上的关键环节。在此意义上,“我心即是宇宙,宇宙即是我心”,实为空来空去,了无着落。
(二)象山对此漏洞之修正
象山亦自知己弊,故其对理之诠释存在着两面性或曰前后性。一方面,象山纯任本心,以心摄理。一则就来源言,因天理直贯人心,故心理为一。如云:“天之所以与我者,即此心也。人皆有是心,心皆具是理,心即理也。”(52)二则以心摄理。如云:“万物森然于方寸之间,满心而发,充塞宇宙,无非此理。”(53)三则其理并非对自然界、对历史、对古代经典等的认知理性,而主要指道德理性。如云:“盖心,一心也;理,一理也。至当归一,精义无二,此心此理,实不容有二。……仁即此心也,此理也。”(54)另一方面,象山又十分强调理的独立客观、不为心体所左右的一面,以理摄心。一是认为理为宇宙客观之第一义,此类论述甚众,如云:“自形而上者言之谓之道,自形而下者言之谓之器。天地亦是器,其生覆形载必有理。”(55)“此理塞宇宙,谁能逃之,顺之则吉,逆之则凶。”(56)“此理塞宇宙,所谓道外无事,事外无道。”(57)“此道充塞宇宙,天地顺此而动,故日月不过,而四时不忒;圣人顺此而动,故刑罚清而民服。古人所以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也。”(58)二是认为理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如云:“介甫慕尧舜三代之名,不曾踏得实处,故所成就者,王不成,霸不就。本原皆因不能格物,模索形似,便以为尧舜三代如此而已。所以学者先要穷理。”(59)“区区之志,素愿扶持此理。窃谓理势二字,当辨宾主。天下何尝无势,势出于理,则理为之主,势为之宾。……今门下诚肯相与扶持此理,洗濯流俗之习,以理处心,以理论事,何幸如之!”(60)象山此理内涵已扩大,不再仅限于道德理性,上自形上之道体,下至社会历史发展之规律,可谓与朱子之理已完全一样,为客观存在者。故象山常为此理加一“天”字,着重强调此客观性:“典礼爵刑,莫非天理,《洪范》九畴,帝实赐之,古所谓宪章、法度、典则者,皆此理也。”(61)
由上可知,象山其实也意识到独任心体的弊端,故而也一直在试图弥补之。由于象山早逝,其学问并未取得最终圆满。然其在生命的最后以“任理”诠释“艮背”,恐怕正是对独任“心体”的警惕与修正,同时也是对少年时“我心即是宇宙,宇宙即是我心”的一个反省和扬弃。
注释:
①②③④《陆九渊集》,北京,中华书局,1980年标点本,第434,406,128,420页。
⑤“艮”字,乃见义,尤指注视之见。由注视引申为止,再引为静。其爻辞为:“初六,艮其趾,六二,艮其腓,九三,艮其限,六四,艮其身,六五,艮其辅,上九,敦艮”。卦辞则为:“艮其背,不获其身,行其庭,不见其人,无咎。”按此句之解释,历来纷纭,大意是说,人的注意力自脚趾至腿肚子再至腰再至胸再至头,再到后背,即其看不见的地方,调节注意力,注视主体肉身所不见之处,即不获其身,至于其他行于庭者亦不见。参见杜霞《〈周易·艮卦〉释义》,载《周易研究》2005年第1期。
⑥《二程集》上册,北京,中华书局,2004年标点本,第408页。
⑦《二程集》上册,第81页。
⑧《朱子全书》第16册,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2002年标点本,第2467页。
⑨“明体达用”为北宋胡瑗弟子刘彝总结胡氏之语,见黄宗羲:《宋元学案》第一册,北京,中华书局,1987年标点本,第25页。
⑩象山诸兄亦学自二程。如象山在为其兄九龄所作的《全州教授陆先生行状》中写道:“时方摈程氏学,先生独尊其说。”见《陆九渊集》,第313页。
(11)如其弟子詹阜民问:“先生之学亦有所受乎?”象山答曰:“因读《孟子》而自得之。”见《陆九渊集》,第471页。
(12)正如其高弟杨简在所作《行状》中道:“先生独谓简曰:‘角时,闻人诵伊川语,自觉若伤我者。亦尝谓人曰:伊川之言,奚为与孔子、孟子之言不类。’”见《陆九渊集》,第388页。
(13)《陆九渊集》,第419页。
(14)《二程集》下册,第968页。
(15)(16)《二程集》上册,第83,201页。
(17)《朱子全书》第16册,第2473页。
(18)《陆九渊集》,第482—483页。
(19)(20)(25)《陆九渊集》,第425,475,444页。
(21)(22)(23)《二程集》上册,第323,144,42页。
(24)《朱子全书》第23册,第3263页。
(26)(27)(28)(29)(30)(32)(33)(34)(35)(36)(37)《陆九渊集》,第149,444,9,396,444,447,453,189,137,448,275页。
(31)黄进兴:《朱陆异同——一个哲学诠释》,载[美]田浩编《宋代思想史论》,北京,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2003年版,第435页。
(38)徐复观:《象山学述》,载《中国思想史论集》,上海,上海书店出版社,2004年,第6页。
(39)(40)(41)(42)(44)(45)(46)《陆九渊集》,第2,502,450,400,396,1,473页。
(43)黄宗羲:《宋元学案》第三册,第1885页。
(47)《朱子全书》第16册,第2474页。
(48)《朱子全书》第16册,第3172页。
(49)(50)(51)(52)(53)(54)(55)(56)(57)(58)《陆九渊集》,第427,411,134,149,423,4—5,476,257,474,132页。
(59)(60)(61)《陆九渊集》,第442,168—169,2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