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商品流通现代化评价指标体系研究_权重系数论文

我国商品流通现代化评价指标体系研究_权重系数论文

中国商品流通现代化的评价指标体系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商品流通论文,指标体系论文,中国论文,评价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一、问题的提出

商品流通现代化分为广义的流通现代化和狭义的流通现代化。前者涉及的行业包括商业、交通运输业和邮电通讯业,后者主要是指商业。本文研究的重点是狭义的流通现代化,即商业(批发、零售业及餐饮业)的现代化。我国对商品流通现代化问题的研究,可以追溯到1994年[1](P5-6),但是,关于商品流通现代化评价的研究是近几年的事情。从理论方面,学者们都认为商品流通现代化水平是可以评价的,并且主张在定性分析的基础上,用定量方法对其进行评价;从实践方面,在2001年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上,党中央、国务院提出的任务之一就是推进我国流通的现代化。[2](P1-16)但是,用什么指标体系和标准评价一国和一个地区的商品流通现代化水平?目前仍然没有一个可以实际应用的评价指标体系。

近几年,我国学者对商品流通现代化评价的研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2003年原北京市商业委员会和北京市统计局开展了“建立流通现代化统计评价指标体系”的课题研究,构建了一个包括6类指标、15个子指标的评价体系[3](P92-94);2004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十五期间中国流通创新理论与政策研究”课题组提出了一个包括50个一级指标、29个二级指标的评价体系[4](P253-255);2003年1月清华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基础研究基金设立了“中国商品流通业现代化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课题,课题组在2005年初提出了一个包括3个大类指标、8个种类指标、16个小类指标的评价体系。[5](P13)但是,这些评价指标体系离实际操作还有相当远的距离,主要障碍在于两个方面:一是各个评价体系当中的指标缺乏相应的权重,难以形成商品流通现代化的总水平;二是缺乏商品流通现代化的数量标准,无法判断是否达到现代化水平以及相应的差距。本文在已有商品流通现代化内涵[6](P1-6)、商品流通现代化构成要素[7](P9-11)[8](P22-25)、商品流通现代化评价指标[5](P13)等研究的基础上,将对上述两个问题进行探索研究。

二、商品流通现代化的评价指标

尽管对商品流通现代化评价指标的选择存在着不同的看法,但是,最重要的依据是指标的科学性和可获得性。因此,需要在理论框架的完整性和实证分析的可行性两方面做出平衡。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结合商品流通现代化构成要素的分析,可以建立一个包括三级子系统的相应指标体系(表1)。指标的具体选择过程和理由已有专门文章进行说明和解释[5](P9-13),这里不再赘述。

表1 商品流通现代化评价指标体系表

总目标 大类指标中类指标 小类指标

商品流通物质

现代化

商品流通规模

1.人均流通业总产值

2.流通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商品流通贡献

3.流通业就业人口占总就业人口比重

4.流通业总资产报酬率

商品流通效率

5.流通业总资产周转率

6.流通业固定资产周转率

商品流通非国

7.非国有经济就业人数占在流通业总就

商品流通 有化程度 业人口中的比重

现代化 商品流通制度 商品流通市场

8.非国有经济点社会商品零售额的比重

现代化化程度 9.商品流通壁垒的程度

商品流通组织

10.流通业集中化程度

创新

11.连锁经营比重

12.第三方物流比重

商品流通公平

13.不正当竞争案件比重

商品流通观念

观念

14.消费者投诉率

现代化 商品流通诚信

15.经济合违约率

观念

16.假冒伪劣产品案件发生率

三、商品流通现代化评价指标的权重

确定指标权重系数是综合评价中的核心问题,其难点在于分配和量度各指标对总评价目标的影响程度。由于我国对商品流通现代化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还处在探索的阶段,加上商品流通方面公开的统计数据还不完备,仅凭专家主观判断或者直接对指标数据进行统计分析,都难以得到合理的权重系数。因此,本课题组采取的方法是:以专家主观判断给出的权重系数为主,同时利用多元统计分析对其进行检验。

(一)德尔菲法

德尔菲法(Delphi)也称专家法,是主观赋权法中比较常用的方法,专家在对客观实际研究的基础上,利用其知识和经验,进行判断和赋权。本课题组采用德尔菲法确定各个指标的权重系数,邀请了11位在商品流通研究领域的专家,通过填写指标权重系数打分表,得出各层指标权重。经过三轮反馈调整,专家的意见基本趋于一致,即各指标权重系数与其均值的离差不超过预先给定的标准。此时各指标的权重系数的均值即为该指标的权重(表2)。

表2 德尔菲法得到的指标权重系数

序号指标名称

权重系数

1 人均流通业总产值 0.09

2 流通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0.04

3 流通业就业人口占总就业人口的比重 0.07

4 流通业总资产报酬率0.06

5 流通业总资产周转率0.06

6 流通业总固定资产周转率0.07

7 非国有经济在流通业总就业人口的比重0.07

8 非国有经济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比重0.06

9 商品流通壁垒程度 0.07

10商品流通业集中化程度 0.05

11连锁经营发展水平 0.07

12第三方物流比重0.05

13不正当竞争案件比重0.07

14消费者投诉率 0.06

15经济合同违约率0.06

16假冒伪劣产品案件发生率0.05

主观赋权法含有主观色彩,所得的权重系数与专家等评价者的知识背景、研究领域、实际经验和个人偏好等有关。同时,主观赋权法的评价过程透明性比较差。因此,本课题组采用了基于指标实际统计数据的客观赋权法作为检验和补充。

(二)主成分分析法

多元数理统计的主成分分析法(Principal Components Analysis)可以用来确定指标权重,通常情况下,取第一主成分的相应系数作为各指标的权重。由于统计数据资料来源所限,本课题组选取了指标体系中的11个指标,利用统计软件(SAS)对其2002年的实际数据进行主成分分析,得到相应的指标权重(表3)。

表3 主成分分析法得到的指标权重系数

序号

指标名称

权重系数

1 人均流通业总产值0.130

2 流通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0.033

3 流通业就业人口占总就业人口的比重0.107

4 流通业总资产报酬率 0.056

5 流通业总资产周转率 0.094

6 流通业总固定资产周转率 0.126

7 非国有经济就业人数占在流通业总就业人口的比重0.103

8 非国有经济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比重 0.105

11连锁经营比重0.109

12第三方物流比重 0.070

14消费者投诉率0.069

(三)权重系数的确定

为了对德尔菲法确定的权重系数进行验证,将两种方法得到的权重系数进行相关分析。对于被检验的11个指标而言,两组权重结果的相关系数为0.858,说明专家法得到的权重系数比较合理,具备应用价值。因此,作者选用专家法得到的结果(表2)作为中国商品流通现代化评价指标体系的指标权重系数。

四、商品流通现代化的评价标准

商品流通现代化是指工业革命以后,伴随着工业化社会和信息化社会的形成,商品流通业发生的变革或转变过程,这个过程与一个社会的经济现代化过程相一致,自然也就与一个国家的整体现代化过程相一致,对于综合性的或者是经济方面现代化标准,国际学术界已经有基本一致的观点,可以依据这些标准来确定商品流通现代化的标准。

(一)人均流通业总产值

根据英克尔斯(Alex Inkeles)的现代化指标体系,人均国民生产总值达到3000美元以上是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标准[9](P24-25),因此,在人均国民生产总值3000美元时的人均流通业总产值,就是商品流通现代化的标准。一般地说,在人均国民生产总值3000美元时,流通业(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产值为总产值的10%左右,因此,人均流通业总产值现代化的标准数值为300美元以上。

(二)流通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服务业或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NP的比重为45%以上,是经济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标准。[9](P24-25)英克尔斯提出的这一观点得到了大多数学者的认同。因此,在服务业增加值占GNP(或 GDP)45%以上时的流通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就是商品流通现代化的标准。根据历史数据统计,此时流通业增加值应占服务业增加值的四分之一左右,因此,流通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在12%应为商品流通现代化的标准。

(三)流通业就业人口占总就业人口的比重

服务业或第三产业就业人口占总就业人口的比重为40%~60%,是英克尔斯提出的现代化的又一个重要标准。与此相适应的流通业就业人口占总就业人口的比重,就可以被视为商品流通现代化的标准,从统计数据得出,此时流通业就业人口占第三产业就业人口的四分之一左右。由此得出结论:在商品流通达到现代化水平时,流通业就业人口占总就业人口的比重应为10%~15%。

(四)流通业总资产报酬率

笔者没有找到西方国家与现代化相适应的流通业总资产报酬率的数值,暂时用我国流通业总资产报酬率的优秀值来替代,我国财政部2003年公布的流通业(批发零售贸易业)总资产报酬率优秀值为3.7%。[10](P435)

(五)流通业总资产周转率

笔者同样没有找到西方国家与现代化相适应的流通业总资产周转率的数值,暂时用我国流通业总资产周转率的优秀值来替代。我国财政部2003年公布的批发零售贸易业总资产周转率优秀值为2.2。[10](P435)尽管优秀值的概念区别于现代化的概念,但是,在没有找到更好的数值的情况下,流通业总资产报酬率、流通业总资产周转率两个指标只好暂时使用优秀值来代替。

(六)流通业固定资产周转率

在商品流通现代化的水平下,流通业固定资产周转率应该是多少?目前还没有确切的答案。经济现代化包括工业现代化、农业现代化和流通业现代化等内容,而每一个内容不能单独实现。这就意味着在人均国民生产总值3000美元时的流通业固定资产周转率,可以被视为商品流通现代化的一个标准。经过对上海、北京、天津三个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在3000美元左右的城市进行分析,对它们2001年的流通业固定资产周转率进行加权平均,得出的数值为13.50。

(七)非国有经济在流通业总就业人口的比重

商品流通的非国有化程度是衡量商品流通现代化的重要指标。其中之一是非国有流通企业就业人口占流通业总就业人口的比重。商业应该成为竞争性行业,其现代化的标准是充分的市场化。因此,这个数值应该在80%以上。

(八)非国有经济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比重

在西方现代化国家,非国有经济零售额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比重在80%以上,这应成为商品流通现代化的一个标准数值。

(九)商品流通壁垒的程度

依中国经济改革研究基金会国民经济研究所《中国市场化指数》报告,地区贸易壁垒指标评分依据是各地样本企业遇到的“歧视性”贸易保护措施(陈述的件数)与相应GDP的比较,商品流通现代化的标准数值是每亿元GDP对地方保护的投诉率低于0.02,2000年我国这个数值为0.081。[11](P12)

(十)商品流通业集中化程度

笔者选用前10名零售企业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比重来反映商品流通业的集中化程度,通过对西方现代化国家的考察,认为这个标准数值应为10%以上。在2000年前后,前10位零售企业在发达国家的集中化程度分别为:日本7.6、意大利15.7、美国25.0、英国33.3、德国34.8、加拿大38.3、法国41.6、荷兰77.5,而我国仅为0.8。[12](P35)

(十一)连锁经营发展水平

笔者选用连锁企业经营额占全社会商品零售额的比重指标,来衡量连锁经营发展水平。从整体看,目前西方现代化国家这一比重超过50%,我国上海、北京(由于天津市该数值仅为4.86,不具有现代化特征)这一比重的加权平均值为29.67。可以把30%作为商品流通现代化的标准。

(十二)第三方物流比重

笔者选用连锁经营非自有配送产生的销售额占连锁经营销售额的比重这一指标,来评价第三方物流所占比重。我国上海、北京(由于天津市该数值仅为3.8,不具有现代化特征)这一比重的加权平均值为22。可以把20%以上作为商品流通现代化的标准。

(十三)不正当竞争案件比重

该指标是指不正当竞争案件数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这个数值的最低标准是50亿分之一,即50亿元社会商品零售额不超过一件不正当竞争案件。

(十四)消费者投诉率

商品流通现代化的消费者投诉率可以用其反向指标来评价,即用顾客满意度来考量。商品流通现代化水平的顾客满意度应该达到80%以上。

(十五)经济合同违约率

经济合同违约率指违约合同占所签合同的百分比,可用一审受理经济纠纷案件数/GDP来评价,商品流通现代化标准值是50亿元GDP不超过一件。

(十六)假冒伪劣产品案件发生率

该指标是指假冒伪劣产品案件数占社会商品零售额的比重,这个数值的最低标准是十亿分之一,即20亿元社会商品零售总额不超过1件假冒伪劣产品案件。

对以上16项内容进行归纳,就得出中国商品流通现代化的评价指标标准体系(表4)。

表4 中国商品流通现代化的评价标准

序号指标名称计算公式 标准

1人均流通业总产值 批发、零售、餐饮业总产值/人口300美元

2流通业增加值占GDP比重 批发、零售、餐饮业总产值/GDP

12%

3流通业就业人口占总就业人口的比重 批发、零售、餐饮业从业人员数/总就业人数 10%~15%

4流通业总资产报酬率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利润总额/平均资产总额

3.7%以上

5流通业总资产周转率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业主营业务收入净额/平均资产总额

2.2次

6流通业固定资产周转率 限额以上批发零售贸易业主营业务收入净额/平均固定资产 13次

7非国有经济在流通业总就业人口的比重限额以上非国有企业从业人员数/限额以上流通业从业人员数80%

8非国有经济占社会商品零售总额的比重限额以上非国有销售额/批发零售贸易业销售额80%

9商品流通壁垒程度 每亿元GDP的地方保护投诉案数 0.02

10

商品流通业集中化程度 零售10强的销售额之和/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0%以上

11

连锁经营发展水平 连锁经营销售额/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30%以上

12

第三方物流比重连锁经营非自有配送产生的销售额/连锁经营销售额20%

13

不正当竞争案件比重不正当竞争案件数/50亿元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件

14

消费者投诉率 顾客满意度

80%

15

经济合同违约率一审受理经济纠纷案件数/50亿元GDP 1件

16

假冒伪劣产品案件发生率假冒伪劣案件数/10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1件

五、未来研究的方向

虽然本文在我国第一次提出了中国商品流通现代化的评价指标权重系数和具体的评价标准,但是,由于国内商品流通数据的不完整和西方发达国家商品流通发展数据的残缺,有些标准数值的确定带有一定的主观性,同时还没有应用这一指标体系对我国商品流通的现代化水平进行评价。为了使这一指标体系更加科学合理,还需要对这一指标体系、指标权重和标准数值进行实际的检验,这是本课题下一步要解决的问题。

(参与本课题讨论的有黄国雄教授、何明珂教授、金永生教授、王强博士、姚红博士和陈春武硕士。本文的缺陷由署名作者自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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