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保障教学和研究的历史追溯——以国立中央大学和金陵大学为基点,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金陵论文,基点论文,社会保障论文,历史论文,大学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中国,社会保障作为一门学科得以确立是在20世纪90年代初。在此之前,社会保障与社会学、社会福利行政、社会工作等专业和研究的发展最为密切相关。由此,在历史上最为活跃的一个时期,可以追溯到南京大学前身①——国立中央大学和金陵大学有关社会保障的教学和研究。
一、中央大学和金陵大学社会保障的教学和研究
1928年,国立中央大学成立,并设社会学系,隶属文学院。1941年秋在四川成都恢复社会学系,隶属法学院。1947年设社会学研究所,系所合一,由孙本文系主任兼任所长。20世纪40年代,中央大学社会学系不仅设有社会工作专业,还建立了儿童福利院等四个实习基地,开展相关实习活动。在当时的社会学系教学中,必修课就有社会事业与行政,选修课中还设有儿童福利、社会救济等课程。②
金陵大学社会学系成立于1930年,柯象峰任系主任。1948年又增设社会福利行政系,其中教师有夏伟斯(G.W.Sarivis)、柯象峰、徐益棠、吴景超等人。20世纪30年代金陵大学建立了儿童福利系,是中国内地最早建立儿童福利系的大学。
抗战期间,金陵大学西迁至成都办学,采取了新的办学措施。教学分设五个组,普通社会学组、都市社会学组、乡村社会学组、边疆社会学组、社会福利行政组。社会福利行政组开始独立招收学生,由从美国留学回来的陈文仙女士负责,并聘请社会各界相关领域人员为学生授课。1942年,柯象峰、陈文仙被社会部聘为社会福利设计委员。1940年,鉴于抗战时期社会工作人才的缺乏,金陵大学增设社会福利行政特别研究部。招收大学毕业生进行1至2年的训练,以达到社会福利行政专业人才的要求。所学课程中包括必修与选修两部分,必修课有“社会集体培育工作”“社区福利事业组织”“儿童福利事业”“福利事业范围”“福利问题研究法”等;选修课有“社会救济与社会保险”“劳工福利”“社会福利行政”“公共福利行政”“精神健康社会工作”“社会医药服务工作”“精神病理须知”“法律与福利问题”等。该部除与社会学系开展教学合作之外,还与金陵大学社会服务部、社会福利事业联合会、协和新医院医药社会部、新村儿童福利实验区等机构合作,建立学生实习基地,根据实地调查进行研究,以达到学以致用的目的。在教学实习上,研究部对儿童福利、社会机关行政、社会组织、社会保障等四个方面进行了实验与研究,开展的专题研究有“中国医药社会工作研究”“儿童留养机关之研究”“聋哑儿童之职业教育”“医药社会个案工作”。并将实验结果变成手册,相继编译出版了《儿童福利事业》《社会福利行政事业概论》《社会政策》《社会福利行政与组织》等。③
1946年,金陵大学得到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社会工作组的支持,接受了相当数量的物质和师资援助,还被国际社会工作协会及国际社会福利研究院联合委员会接受为该会会员。1948年,金陵大学社会福利行政系独立建系,开始招收社会工作专业本科生。这时期开展的相关工作有:第一,开办吉祥庵民众学校。由社会学系与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及世界学生服务社合办于南京迈皋桥附近,有学生60余人参加。第二,创设友邻社。由社会福利行政组创设于南京下关四所村,旨在提倡社区邻谊,增进彼此了解,共谋社区福利,开展家庭访问;建立儿童玩具馆、进行儿童健康检查、组建儿童教育团、组建儿童康乐团、开展村民医药卫生工作、进行义务教育、开展难民救济福利工作。④第三,设立托儿所。由社会福利行政组筹办,收托2岁至5岁儿童60名,由行政院善后救济总署拨款资助。
二、中央大学和金陵大学从事社会保障相关研究的知名教师
中央大学和金陵大学从事社会保障相关研究的知名教师有:孙本文教授、朱亦松教授、杨开道教授、柯象峰教授等等,如表1所示。
(一)孙本文教授及有关研究
孙本文(1892—1979年),号时哲,江苏吴江人。1918年毕业于北京大学哲学系,1921—1926年留学美国,1922年获美国伊利诺大学硕士学位,1925年获纽约大学博士学位。回国后,1926—1928年在复旦大学讲授社会学;1928年国立中央大学设社会学系后,孙本文任系主任。1928年与吴泽霖、吴景超等发起成立“东南社会学会”。1930年,发起成立中国社会学社,任理事一职,并主编《社会学刊》。1929—1949年任中央大学教授、社会学系主任、教务长、师范学院院长,国民政府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司长。新中国建立后,他长期在南京大学任教,主要研究领域为:社会学理论体系、文化社会学、社会心理学、社会问题。其有关论著有:《社会问题》(1927)、《人口论ABC》(1928)、《社会变迁》(1929)、《现代中国社会问题》(4卷,1942—1943)等等。
(二)朱亦松教授及有关研究
朱亦松(1894—1974年),江苏南京人。1918年毕业于南京金陵大学,获文学士学位。1919年留学美国,进入西北大学研究院社会学系学习,1921年获硕士学位。回国后先后在暨南学校、东南大学、中央大学、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大学、中山大学等学校任教。新中国建立后,先后在大同大学、圣约翰大学、上海财经学院任教。其有关论著有:《现代社会主要问题》《社会政策》等等。
(三)杨开道教授及有关研究
杨开道(1899—1981年),号导之,1899年生于湖南新化。1920年进入沪江大学预科部学习,同年9月考入南京高等师范农科,1924年6月大学毕业,8月赴美留学,先后在爱荷华农工学院和密歇根农业大学学习农村社会学,分别于1925年和1927年获得硕士和博士学位。1927年4月回国后,先后任大夏大学、复旦大学、中央大学农学院社会学教授,燕京大学社会学教授兼系主任、法学院院长。于1929—1930年在中央大学农学院乡村管理系担任系主任。杨开道长期致力于农村社会学的教学和研究。其有关论著有:《农村社会学》(1929)、《新村建设》(1930)、《农场管理学》(1933)、《农场管理》(1933)、《农业教育》(1934)、《农村问题》(1937)、《农村社会》(1948)等等。
(四)柯象峰教授及有关研究
柯象峰(1900—1983年),又名柯森。柯象峰12岁考入南京金陵中学,1922年毕业于金陵大学,留校任助教。1927—1930年在法国里昂大学社会经济系深造,获博士学位。1930—1937年创建金陵大学社会学系,任该校社会学系教授,系主任,兼任校教务长。1942年春,柯象峰被金陵大学社会部聘为社会福利设计委员。1945—1947年,任南京金陵大学教授,兼教务主任、教务长。1947年赴英国伦敦考察,继而赴美国普林斯顿大学、哥伦比亚大学研究所及美国人口局从事学习和研究工作。1948年返南京金陵大学任教。新中国建立后,长期任教于南京大学。
柯象峰主要从事社会学、经济学、人口学的教学和研究工作,讲授过劳动保险、劳动政策与立法、人口统计、人口地理、生命统计、社会调查研究等课程,其主要论著有:《现代人口问题》(1934)、《中国贫穷问题》(1935)、《贫穷问题》(1935)、《社会救济》(1944)等等。
(五)刘德伟教授及有关研究
刘德伟(1912—2006年),湖南人。1935年毕业于燕京大学英国语言文学系,1941年获芝加哥大学社会福利行政学院社会学硕士学位,1942年回到重庆,进入国民党社会部社会福利司担任儿童福利专业兼儿童福利科科长。后进入成都金陵大学任社会学教师,在金陵大学社会学系社会工作组担任副教授。她说道:“我决心辞去社会部里的工作。正好那时陈文仙(她曾在芝加哥大学攻读博士生)在成都金陵大学,社会学系社会工作学组任组长。她邀请我前往担任副教授。我执教于金陵大学,它当时是名牌大学之一。我当时开了两门课:个案工作与集体培育。同时我还辅导社会福利工作实习课的社区组织课。我发现,在大学执教比在重庆的行政机关中工作要有意义得多。但是,美国人用美国工作经验所得出的理论写出来的书,不合中国国情。我们急需中国从事实际社会工作的人,获得经验,进行理论创造,写出教材用于教学。”⑤
1945年,联合国善后救济总署为了救济在战争中受到伤害的难民,在中国也开展了相关工作。刘德伟通过面试担任赈恤厅社会福利组主任。社会福利的下面有五个科:紧急救济、医药救济、儿童福利、安老恤残以及生产合作社推广科。1947年夏天,在上海创办上海儿童福利促进会,刘德伟主持这项工作。她认为:“如果这项工作由政府来承担的话,就可以有经费,有计划,有多的人员来承担,在全国普遍推开,使更多的贫困儿童享受到更多、更大的福利。”⑥
三、中央大学和金陵大学有关社会保障的研究成果及其主要观点
(一)孙本文教授有关社会保障研究的论著及其观点
1.人口问题
在《现代中国社会问题·第二册(人口问题)》一书中,孙本文认为,要解决人口问题应大力发展“医疗卫生事业”,“美国人口仅及我国1/4,而医院数目多6倍,病床数目多30倍,医师数目多16倍。可见我国医疗卫生事业尚待急起直追。必以此方面的设备,能供全国人口的需要,始可以期望死亡率的减低”⑦,同时还要以教育为核心,“无论知识与能力都有恃乎教育,论人口中的知识程度及其分配情形,莫如以受教育的状况为指标”⑧。
2.劳资及其保障问题
在1942年出版的《现代中国社会问题·第四册(劳资问题)》一书中,对最低工资问题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孙本文认为“工资的多寡,必须与生活费相比较,始可知现实工资是否足以维持生活。所以明白工资状况之后,必须知道工人的生活状况”⑨;“如果生活费继续增加,货币购买力继续减低,而工资不能得相应的增加,则生活必更加困难。所以就根本言,工资必须得法律的保障”⑩。而“最低工资,其最低工资的标准,须顾及工人的家属及当地的生活程度。在12个月期满之后,可以依法修改以适合当地情形。凡此等规定,都极允当。果能依法实行,则工资问题当不难得一适当的解决”(11)。
童工女工问题的根源是社会歧视与不公,“加之社会上向来歧视女工童工,故不能得同等的待遇。女工童工的问题,即在于此”(12)。同时指出,妇女和儿童工工作有助于家庭生活防止贫困,“所以依照现实社会制度,与人民生活状况,女工童工,是无法废止,似无需废止。其问题似在于如何知道工作状况,使能适合于工作而已”(13)。这又体现出学者们迫于实现的无奈。“现在所应研究的问题就在女工童工既有特殊情形,应如何眸特殊的保障”(14)。就法律保障言,应以修正工厂法中对女工童工的规定实行,“果能以此实行,则女工童工受益已属不浅”(15)。
孙本文认为欧美失业原因多样,“至于我国情形,颇不相同……因为我国失业与无业者最重要的原因,是产业尚未发达,人多事少之故。将来全国各种产业发达后,无业者多可得业;有业者亦可不至于失业。即失业以易于补救”(16)。而对于防止失业的方法“为救济与预防计,不外治标与治本两策。(甲)治标方面,目的在救济已经失业之人。设立职业介绍所;兴办公共事业;采用放款政策;制定失业保险法。(乙)治本方法,目的在消弭失业于无形,或使失业人数逐渐减少。正兴实业;发展交通;提倡职业教育;调剂季节工作。以上系就治标治本两方面的救济失业政策,作一提纲挈领的叙述”(17)。
劳资争议,约可分为纠纷、怠工、罢工、停业四种。而“罢工的最大原因为工资待遇及雇佣与解雇,其他都是次要原因”此外还有政治外交原因。(18)解决劳资争议的办法在于劳资双方依照法律进行协调,“劳资双方真正的协调,是在尊重政府政策顾全双方利益与国家生产而表现的双方的让步。如此始可谓之劳资合作,劳资协调”(19)。
最后指出劳工福利事业的建设,包括“教育事业,卫生娱乐失业,救济事业,安全事业”。在教育事业方面,开办免费的劳工学校和读书班;卫生娱乐失业方面,完善饮食、洗漱、厕所、光线、防毒以及娱乐等设备。救济事业方面方面,“我国劳工救济事业约可分为两类:一为慈善性质的,如伤病津贴、残废津贴、丧葬费、抚恤费等。一为互助性质的,如储蓄、保险等”(20)。
3.社会事业
在《各国社会事业概况》一文中,对英国、美国、德国、苏联等国家的社会事业中的社会事业的内容、社会事业的管理、社会事业人才的训练进行了详细的比较,最后得出几点对中国有益的论点。
孙本文认为“一般所谓社会事业,似指社会福利事业而言。广义言之,实可包括政治经济教育宗教等等凡可以增进社会福利的各种事业在内,但就各国实际所办社会事业来看,并不如此广泛。应包括两方面:消极方面,是指凡社会上不能自己维持常态生活而需要他人协助的人的各种救济事业,如贫困的救济、贫病的医疗、孤儿寡妇残废者的抚养等;积极方面,是指预防上项需要社会协助的人的产生的各种事业,如职业指导、公共卫生、健康教育、成人教育、正当娱乐、儿童研究、社会立法等”(21)。最后认为中国应该参考各国社会事业的有益做法,建立“慈善总会、各级社会行政机关、社会财库”(22)。
4.社会政策和社会福利
孙本文在1941年出版的《社会行政概论》一书中,对当时的社会政策、社会福利和社会工作进行了较深入的分析。
关于社会政策。孙本文认为“吾人今日所拥戴的三民主义之社会政策,乃依据三民主义的原理以解决我国当前社会问题的施政方针,而三民主义社会政策的特质,也就是关注与中国社会问题之解决的方法”;“也就是已解决‘民生’为中心的政策”。他认为“民生就是人民的生活、社会的生存、国民的生计和民众的生命”;“三民主义社会政策的取向,就是解决人民的生活、社会的生存、国民的生计和民众的生命为目的”。(23)
关于社会福利。孙本文认为“现代国家的福利功能观,意思是说,现代国家是以促进人民福利,为其主要任务”(24);“福利国家是为人类而存在的,国家的任务,是保障人民权利,是促进人民福利”;“福利功能的履行,在于福利事业的推进。所谓福利事业,消极方面,是关于各种救济工作,如贫穷及灾难的救济,疾病的医疗,孤寡残废者的抚养等。积极方面,是有关社会进步的工作,如劳工福利、儿童福利、妇女工作、社会立法、社会保险公共卫生、职业指导与介绍,成人教育与娱乐等”。(25)
(二)柯象峰教授有关社会保障研究的论著及其观点
1.社会救济
柯象峰在1943年出版的《社会救济》一书中,提出:“社会救济,简单地说,就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或社缘(相对于血缘而言的人的社会关系)因某种疏忽、脱节、失调或冲突,而发生不幸、不良、不平或不安之状态时,而加以援助、纠正、调整或改善的一种社会工作及现象。”(26)此种定义偏向于社会工作范畴,认为社会救济是社会工作的主要内容。
社会救济的动因有二:一是社会的责任。个人的种种不幸遭遇往往并非个人责任所致。“这是一种很普遍的社会不平,社会的不公道。这种社会的不公道是由于好多因素造成的:自然的、遗传的(继承的)、尤其特别的是社会各种不合理的社会制度所酿成的。”“如果这是社会所造成的病态,这责任自应由社会来负起一大部分。”“所以我们需要社会救济,因为这是社会的责任。”(27)二是社会关系和连带。人与社会、人与人之间是相互联系相互影响的,“因此我们应当把人类的社会组成一个互助的大社会。在社会中根据善意的指导,使这关联的精神,变为社会的正义和公道。每一个人应分担别人的艰难与痛苦,而同时也可以分享别人的康乐与幸福”(28)。三是传统社会道德。儒家伦理的最高境界,并非“己所不欲,勿施于人”,而“己所欲,施于人”和“人所不欲施于己”方为儒学伦理的理想境界。(29)因此,利天下从利人做起,利人才是利天下之起点。“据以上三方面的理论,社会救济实在是我们绝对需要的工作了。”(30)
对于社会救济的方法,他认为科学的救济观与方法论应该是,救济应以培育、恢复被救济者的能力、使其能够自立为要旨。救济应恰到好处,太过则长其依赖性,不足则不足以令其自立;救济应当同时改造其心理、人格,“教”“养”兼施;救济事业应重预防,预防式治贫事半而功倍;救济要有科学头脑,要变妇人之仁为积极的爱护,虽必须以仁爱之心为出发点,手段则必须是客观的科学的。必须由政府和社会(民间组织)共同进行,共同发展。“总之,救济的目的,是要使不能生产者能得着适当的生活,使无力生产者养成生产能力,已经失去生产能力以及暂时失去生产机会者,均各得适当之救济,能培植及恢复生产能力。”(31)
对于社会救济事业的未来发展与变化,柯象峰指出,社会救济作为社会工作之一部分,在不久的将来,在社会制度未臻合理化之前,仍有不可缺少之贡献。即使将来因整个社会之日臻完善,仍有其地位(如疾病、残废之助理等),不过或须变换其形式由社会救济发展为社会保险,更由社会保险发展为社会(经济生活)安全制度,即社会福利制度。虽然达此,需社会诸多条件的配合进行,方能成就。(32)“社会福利可以说是社会的保健,相当于吾人日常生活之卫生或保健,是比较广义的、积极的、预防的、治本的。”(33)
2.贫穷问题
柯象峰在1937年出版的《贫穷问题》一书中,系统地阐述了贫穷的原因、后果和防治路径。他认为中国贫穷问题成因有三个方面:一是地理环境因素。包括人均耕地面积不足、矿藏资源不丰、森林资源荒废、温度(气温)在地域、时间上分布不均匀、旱灾水灾频仍等。二是生物环境因素,指生物环境的弱点。包括蝗灾频仍、各种病虫害多发,恶化了农业生产环境。各种疾病频发、流行,恶化了人的生存环境。公共医疗卫生制度及设施又极度落后,两者交相作用,恶性循环。三是人口过庶。高出生率高死亡率,百年来人均寿命不足35岁。而中国的传统文化、中国人的传统社会心理还追求多子多生,又是一种交相作用,恶性循环。(34)而对于贫穷的最根本原因的政治体制和社会制度并未论及。
贫困的社会影响是“循环性”的,而且是恶性循环,并从微观和宏观两个层面进行了分析。微观层面表现为:贫穷导致无力求学读书,导致只能靠出卖劳动力做苦工为生,导致低工资,导致贫穷;贫穷导致无能力移往别处,导致失去许多良机,导致贫穷;贫穷导致情绪恶化,导致工作效能低就业机会少,导致贫穷。宏观层面表现为:贫穷导致人类维护、改造地理环境的能力不足,导致地理环境恶化,导致贫穷;贫穷导致社会病激增,如卖淫嫖娼、自杀犯罪等等,导致社会风气恶化,人们悲观失望,导致贫穷;贫穷还导致社会人文环境恶化包括兵匪一家、贪污受贿、苛捐杂税、以权势欺凌弱小等腐朽现象遍布天下;还导致无力发展生产、经济落后、国力不强、外患不断、交通闭塞、科教不振;这一切又进一步导致贫穷。对贫穷后果如此系统、全面、辩证之分析,在今人之研究中亦属罕见。柯象峰忧心忡忡地写道:“贫穷多方面地引起社会的横逆淘汰,使社会日趋退化,这是实堪注目的。”(35)
柯象峰教授认为可以从两个方面来治理贫穷:一是预防,包括改善自然环境与改善社会环境。改善自然环境包括改善自然之不足之处,以“文化克服自然”之不足,即以科技改善之。发展公共卫生事业,推行少生优生的教育与政策,改善人口状况,尤其是要注意纠正人口的横逆淘汰现象。改善社会环境包括改善社会政治、经济、社会组织、社会思想文化诸多方面。二是发展社会救济事业。预防乃治本,但须假以时日;救济为治标,可立竿见影。诸多贫穷问题也迫切需要解决,因此救济不仅必要,而且必须。以预防作基础,行救济之实践,二者齐头并进,标本兼治,贫穷问题可解决矣。(36)
(三)朱亦松教授有关社会保障研究的论著及其观点
1.社会政策
朱亦松在《社会政策》中指出,社会政策“简单地说来它便是解决社会问题的种种拟议的实施纲领罢了”;“社会政策乃是只包括解决种种社会问题的办法而言的。每种特殊社会问题都得要有一种特殊办法去解决它。社会政策云云只是这些解决办法一个总名而已”。(37)“社会政策之目的在于和平的改进社会制度或创造新的制度借以解决种种社会问题。因此其所采用的方法乃是渐进的,演化的,和重视经验的。”(38)
实行社会政策所遵循的途径包括:教育的途径、政治的途径、法律的途径、经济的途径等。政治的途径。国家不仅仅是维持和平,秩序,安全,保证契约的履行和抵御外敌之侵略,更重要的是要解决社会问题,而且要采取积极的方法去解决。“国家采取积极行动之形式,如下数类:(一)合并。某类从前私人经营的事业,若其性质不宜于私人经营,则由政府宣布完全改归国家担任。如邮务铁道和电报之属。(二)分任。凡私人力量所不能整个担负的事业,而为社会之所需要者,则由国家区划出一部分经营之。例如关于疾病之防止,国家可以建立医院,担任防止和治疗一切具有严重的传染病症。至于其他疾病则可委诸私立医院治疗。(三)合作。例如劳动保险,由雇主、工人和政府三方面各支出一部分金额,作为此项用途。(四)监督……(五)奖励……(六)限制和征收。如取缔一切团体间和个人间之不公道的竞争、一切团体的或个人的妨碍工种幸福或个人幸福之行为,征收累进性质的遗产税,土地税,所得税以达到社会的财富实现某种程度平均分配之目的等等。(七)救济。例如关于失业问题,国家应支出公币,举办种种事业以减轻民众的痛苦。(八)保护国家对于妇女儿童消费者以及其他弱者阶级都负起适当的保护责任。(九)开发和保全……(十)提高人民的文化生活之种种的活动。”(39)
经济的途径。“由经济的途径,以改造社会,其关键便是如何获得财富的比较平均分配,和人民的自由问题。”达到此目标要对私产进行征税:“(1)征收累进性质的极大遗产税,仅留余额,足敷死者室家的温饱和子女教育费用。(2)对于一切由于社会发达而增加的巨大土地价值国家必得要课以重税。(3)国家必得要根据各个人的纳税能力,制定税额,借以平均全国民之负担。”(40)同时,“一切与公共幸福或社会经济繁荣有关的大规模事业,如旧私人的眼光,或力不能办,或力难能办,而暂时无利可图,或就此种事业的本身性质而论,私人实无从图得利益,则此等事业皆应归之国家经营”(41)。
2.社会事业
在《社会事业之理论及其目标》一文中指出,“社会问题云云;实即为在某时某地威胁及危害许多人士幸福之同样问题而已。”而社会问题的解决的手段是发展社会事业,而传统的乞丐收容所、贫儿院、盲聋哑学校、义塾、村会、救火会等公益制度以及政府所设的社会水利一类之放荒制度或报价制度皆为消极的解决办法。“总而言之,中国社会之自我意识未尝发达……未尝认识其为属于全社会之问题,而谋所以根本之改进之道。”要发展积极的社会事业,提倡社会教育。认为“一个福泰康宁的中国社会,需要有一个社会事业人才育成所为之积极推进社会福利事业”。“社会事业之进展,诚有赖于社会自我意识之充分发达也。至于消极的慈善事业固应当代之一各方面的积极性之社会事业也”(42)。
四、中央大学和金陵大学有关社会保障教学和研究的主要特点
(一)关注民生,对解决贫困和开展救助进行了系统的研究
国立中央大学时期有关社会保障教学和研究重点突出,倾向明显。其重要的特色就是关注民生、匡济天下。研究内容比较广泛,涉及人口问题、中国社会结构、社会关系、贫困问题、劳工问题、婚姻问题、农村问题、农业经济、社会救济等诸多领域。对这些社会问题的系统研究反映出对民生的关注,同时对解决贫困和开展救助提出政策上的建议。
(二)与救国理念相融合,摈弃“为学术而学术”
国立中央大学时期(1928—1949年)孙本文、柯象峰、杨开道等人研究社会问题,都与当时中国内忧外患、民生疾苦的社会紧密结合,与当时纯粹的“为学术而学术”的研究形成鲜明对比。20世纪20年代的中国处于动荡不安之中,巨大的社会变迁与社会变革,要求学术研究与中国社会紧密结合。如何正确估价中国社会以及面临的社会问题并找到相应的解决办法,为整个民族和国家提供可以借鉴的途径,以改变积贫积弱、危机四伏的社会现状,改善人民的苦难生活,极大地萦绕着部分社会学者。孙本文曾高呼:“人应爱群,人应爱国。”(43)他主张应用研究中国社会的实际问题,寻求解决的方法,改变中国积贫积弱的局面,为中国的独立、民主、富强而努力。
(三)从本土出发,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国立中央大学时期,实施了大量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社会调查,仅在1927—1935年9年间,各类社会调查报告总计达9027篇,其中全国性调查为1700多篇,地方性调查达7200多篇;在7200多篇地方性调查报告中,城市调查占33%,乡村调查占27%,全省调查占40%,而且从1933年开始乡村调查报告便超过了城市调查报告。(44)国立中央大学时期(1928—1949年)金陵大学文学院进行的南京大王府巷贫民调查、南京孝陵卫乡村人口家庭工业及经济状况调查,西迁后在成都红瓦寺设有儿童乐园,他们遂以该园的儿童家庭作为调查对象,并对浆洗街的椎骨工人生活进行调查,后又对抗战家属家庭情况进行调查。当时国民政府社会部长曾致函社会学系主任陈文仙,评价金陵大学“创设社会服务部以教育立场为社会谋福利,远瞩高瞻”(45)。1928—1929年杨开道、许世廉主持的北京清河镇社会调查;而对少数民族地区的调查中,柯象峰曾3次到彝族等少数民族地区实地调查,吴泽霖对贵州炉山黑苗的调查、徐益棠对雷波小凉山彝族的调查,林耀华对凉山彝族的调查,这些调查是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见证,体现了当时教学和研究的重要取向。
注释:
①南京大学其前身是创建于1902年的三江师范学堂,此后历经南京高等师范学校、国立东南大学、第四中山大学、国立中央大学、国立南京大学等时期,于1950年更名为南京大学。1952年,在全国高校院系调整中,南京大学调整出工学、农学、师范等部分院系后与创办于1888年的金陵大学文、理学院等合并,仍名南京大学。
②孙本文.近代中国社会学.上海:胜利出版社,1948.226—228.
③彭秀良.守望与开新:近代中国的社会工作.石家庄:河北教育出版社,2010.141.
④《金陵大学社会服务部推行社会教育工作概况》《私立金陵大学32学年度办理社会教育报告》《私立金陵大学要览》。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卷宗号649/1218,1947年。
⑤刘德伟.一粒珍珠的故事:一位世纪女性的一生.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6.124—129.
⑥刘德伟.一粒珍珠的故事:一位世纪女性的一生.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2006.142.
⑦孙本文.现代中国社会问题·第二册(人口问题).北京:商务印书馆,1947.136.
⑧孙本文.现代中国社会问题·第二册(人口问题).北京:商务印书馆,1947.223.
⑨孙本文.现代中国社会问题·第二册(人口问题).北京:商务印书馆,1947.112.
⑩孙本文.现代中国社会问题·第二册(人口问题).北京:商务印书馆,1947.115.
(11)孙本文.现代中国社会问题·第二册(人口问题).北京:商务印书馆,1947.116.
(12)孙本文.现代中国社会问题·第二册(人口问题).北京:商务印书馆,1947.124.
(13)孙本文.现代中国社会问题·第四册(劳资问题).北京:商务印书馆,1947.125.
(14)孙本文.现代中国社会问题·第四册(劳资问题).北京:商务印书馆,1947.128.
(15)(16)孙本文.现代中国社会问题·第四册(劳资问题).北京:商务印书馆,1947.129.
(17)孙本文.现代中国社会问题·第四册(劳资问题).北京:商务印书馆,1947.135—136.
(18)孙本文.现代中国社会问题·第四册(劳资问题).北京:商务印书馆,1947.161.
(19)孙本文.现代中国社会问题·第四册(劳资问题).北京:商务印书馆,1947.172.
(20)孙本文.现代中国社会问题·第四册(劳资问题).北京:商务印书馆,1947.179.
(21)(22)孙本文.各国社会事业概况.时代精神.1941,1.
(23)孙本文.社会行政概论.重庆:中国文化服务社,1941.33.
(24)孙本文.社会行政概论.重庆:中国文化服务社,1941.128.
(25)孙本文.社会行政概论.重庆:中国文化服务社,1941.130—131.
(26)柯象峰.社会救济.南京:正中书局,1943.1.
(27)柯象峰.社会救济.南京:正中书局,1943.3—4.
(28)柯象峰.社会救济.南京:正中书局,1943.7.
(29)柯象峰.社会救济.南京:正中书局,1943.9.
(30)柯象峰.社会救济.南京:正中书局,1943.10.
(31)柯象峰.社会救济.南京:正中书局,1943.123—134.
(32)柯象峰.社会救济.南京:正中书局,1943.210—211.
(33)柯象峰.社会救济.南京:正中书局,1943.2.
(34)柯象峰.贫穷问题.北京:商务印书馆,1937.85—271.
(35)柯象峰.贫穷问题.北京:商务印书馆,1937.112.
(36)柯象峰.贫穷问题.北京:商务印书馆,1937.297—331.
(37)朱亦松.社会政策.北京:商务印书馆,1932.4.
(38)朱亦松.社会政策.北京:商务印书馆,1932.1.
(39)朱亦松.社会政策.北京:商务印书馆,1932.50—52.
(40)朱亦松.社会政策.北京:商务印书馆,1932.59—61.
(41)朱亦松.社会政策.北京:商务印书馆,1932.63.
(42)朱亦松.社会事业之理论及其目标.教育与社会.1944,1—4.
(43)孙本文.社会学原理(上册).北京:商务印书馆,1944.4.
(44)赵承信.社会调查与社区研究.社会学界.1936,9.
(45)陈文仙与社会部长谷正纲的来往信函(1943年).中国第二历史档案馆卷宗号649/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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