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户口婚姻的成长、特征及社会政策含义--以上海市为例_婚姻论文

论城市两地户口婚姻的增长、特征及其社会政策寓意——以上海市为例,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为例论文,寓意论文,两地论文,户口论文,海市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 通婚潮:城市两地户口婚姻的近期增长

两地户口婚姻是指当事双方的户口所在地不同,而且因政策限制结婚时外来一方的户口没有迁入实际共住地的婚姻。这类婚姻目前常称为“两地婚姻”,但是“两地”几乎是所有婚姻的共同特征,为清楚起见,本文不惮其烦地揳入“户口”二字。目前城市两地户口婚姻的外地一方大多来自农村,据调查,上海市1991—1995年间登记的两地户口婚姻中外地一方婚前是农业户口的占85.5%(注:上海市民政局与上海市计生委于1996年在全市范围内随机抽取了10%的居委会和村,逐户调查了1991—1995年间登记结婚的两地户口婚姻,获得了3600个有效样本。除特别注明外,本文有关1991—1995年间上海市两地户口婚姻的数据均来自这次抽样调查(见参考文献1)。), 所以城市的两地户口婚姻问题很大程度上就是城乡通婚问题。

90年代以前, 城市中的两地户口婚姻数量很少而且比较稳定。 据1987年全国1%人口抽样调查,1982—1987 年间迁入上海的人口中婚姻原因占3.3%;而据1990年全国人口普查,1985—1990 年间迁入上海的人口中婚姻原因比重还略降到3.0%。这表明, 虽然计划经济时代的城乡壁垒已经在80年代随着民工潮的出现而被打破,但是在1990年之前城乡之间的通婚壁垒依然如故。

从90年代初起,大城市中的两地户口婚姻出现了明显的增长趋势,但是在最初的两三年中并没有引起人们的注意。1993年上海市流动人口抽样资料公布后,人们首先看到的是,与1988年的上一次调查相比,导致人口向城市流动的诸项原因中经济原因明显增强,而社会原因明显减弱,所占比重由37.1%下降到22.1%,此消彼长达到15个百分点。然而就在社会型流动走向弱势之时,婚姻迁移占流入人口总量的比重却由1.1%增加到1.4%,份量虽小,但能逆势上行,力度不可小觑。

90年代中期两地户口婚姻进入加速发展阶段,实际上形成了势头强劲的城乡通婚潮。1991年上海市登记的两地户口婚姻计0.51万对,仅占当年登记结婚总对数的54%;1995年增加到0.87万对,占登记结婚总对数的10.8%,年均增长率高达14.4%;1997年更猛增到1.43 万对, 比1995年增加63.4%,占婚姻登记总对数的比重已达16.7%(见表1)。

表1 1991-1997年上海市两地户口婚姻的增长

年份登记 两地户口

比重(%)

结婚对数 婚姻对数

1991 946175112 5.4

1992 938676336 6.8

1993 832107254 8.7

1994 855728380 9.8

1995 812458748 10.8

1996 86622

12253 14.1

1997 85003

14295 16.8

资料来源:上海市民政局历年婚姻登记年报。

虽然两地户口婚姻增长很快,但是上海市近几年登记结婚的总对数却基本稳定,这主要是因为上海较早实施了计划生育政策,以致从80年代后期起,随着计划出生的一代陆续进入结婚年龄,户籍人口结婚人数逐年下降,显著抵消了两地户口婚姻的增长。按户籍人口的年龄结构形态,进入婚龄的人数还将继续下降5年左右, 所以尽管近期两地户口婚姻还会增长,登记结婚的总量仍能保持稳定。

2 城市两地户口婚姻的基本特征

2.1 性别结构:城市男性娶外地女性为主

城市两地户口婚姻的结合中外地一方主要是女性,在上海市1991—1995年登记的两地户口婚姻中,外地一方中的女性占91.6%,就这个意义上说,城市两地户口婚姻问题在很大程度上可以归结为“外来嫂”问题。

纵向地看,城市婚迁人口中的女性比例在最近几年有了大幅度的提高,1982—1987年间外省婚姻迁入上海的人口中女性占71.8%,1985—1990年间这一比例略有上升,为73.6%,而1990年以后的上升幅度更大得多。

中国传统文化对“倒插门”的偏见决定了婚姻迁移必然以女性为主,两地户口婚姻中的女性优势达到如此程度,是“男人必须比女人强”的保守婚配观念和城乡差别共同作用的结果。绝大多数来自农村的男青年主观或客观地被贴上了低人一等的社会标签,失去了与城市女青年匹配的平衡条件。

2.2 年龄结构:外地一方峰势明显,城市一方相对离散

在城市男性娶外地女性的两地户口婚姻中,男方的年龄跨度很大,而女方则表现出明显的尖峰形态。男方的峰值年龄段在25—34岁之间,而且35岁以上的仍占28.4%,而女方的峰值年龄集中在25—29岁之间,35岁以上的仅占2.5%(注:由于调查的婚姻登记样本时间跨度为5年,所以他们结婚时的年龄应比调查时的年龄平均低2.5岁左右。)。

在城市女性与外地男性结婚的情形中,双方的年龄分布都呈现显著的峰态特征。女方的峰值年龄段是10—24岁,占女方总量的46.4%;男方的峰值年龄段是25—29岁,占总量的52.0%,其峰势甚至略胜于女方(见图1)。

图1上海市两地户口婚姻的年龄构成

注:实线为上海男性与外地女性结婚的情形,虚线为上海女性与外地男性结婚的情形。

2.3

文化程度结构:城市的低层与流入人口的中高层的般配结合

两地户口婚姻中城市一方的平均文化程度显著低于城市中可能参与婚姻的未婚人口的平均水平。在上海的样本中,与外地人结婚的上海男性中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者占29.3%,平均受教育年数为9.7年; 而上海未婚男性中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占54.5%,平均受教育年数为11年。相反地,外地一方的平均文化程度却略高于流入城市的可能参与这类婚姻的未婚人群的平均水平。在上海样本中,外地女方中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的比重为14.7%,平均受教育年数为8.9年; 而流入城市的未婚女性中高中以上文化程度者只占9.7%,平均受教育年数为8.2年。上海女性与外地男性结合的情形也基本类似。总之,城市中的两地户口婚姻主要是城市中的低层人群与外来人口中的中高层人口的结合。

尽管如此,由于城市与农村的教育发展水平的显著差异,参与两地户口婚姻的双方的文化程度状况还是基本般配的,即男方的受教育程度略高于女方(见表2)。

表2

上海市两地户口婚姻双方的文化程度结构及其与参照群体的

对比 %

文化程度 男方为上海人 参照样体

上海外地上海未流入未

男方女方婚女性婚女性

大专以上 3.4 1.4 17.6

1.8

高中 25.9 13.3 36.9

7.9

初中 61.0 66.8 36.4 57.2

小学 9.2 17.1 6.8 28.9

文盲半文盲0.4 1.3 2.3

4.2

平均受教育年数9.7 8.9 11.0

8.2

文化程度

男方为外地人参照群体

外地上海 流入未

上海未

男方女方 婚男性

婚女性

大专以上 5.6 4.0

2.1

20.1

高中 13.0 11.3 11.0

40.0

初中 60.6 65.6 61.8

32.1

小学 19.5 14.6 21.15.7

文盲半文盲1.3 4.6

3.92.1

平均受教育年数9.1 8.9

8.6

11.3

注:1)考虑实际参与婚姻的可能性,参照群体中均截去了19 岁及以下人口。上海未婚人口为1990年人口普查资料,流入未婚人口为1993年上海市流动人口抽样调查数据(见参考文献3)。

2)折算平均受教育年数时,文盲、半文盲人口按平均3年,小学按6年,初中按9年,高中按12年,大专及以上按16年计算。

2.4 住地结构:在城郊结合部形成相对集聚的“脊环”分布

城市两地户口婚姻具有在城郊结合部集聚的倾向。1991—1995年间上海市登记的两地户口婚姻中,大约2/3居住在城郊结合部和近郊区县,而这一区域的常住人口占全市的比重只有43.3%。如果把全市的两地户口婚姻占总人口的比重定义为1的话, 那么城郊结合部的相对比重高达1.51,而中心市区只有0.67,远郊区县更低,不到0.5, 也就是说城郊结合部两地户口婚姻比重相当于市中心区或远郊区这一比重的2—3倍。两地户口婚姻数相对于流动人口的比重也是以城郊结合部和近郊区域较为集中,形成了围绕中心市区的“脊环”结构(见表3)。 另据1997年的婚姻登记资料,地处上海城郊结合部的闵行区登记的婚姻中两地婚姻的比重高达26.7%,普陀区也达21.6%,均显著高于全市平均水平。

表3 两地户口婚姻在上海内的地域分异

区域两地婚姻 流动人口 常住人口 两地婚姻 流动人口

分布(%)

分布(%)

分布(%)

相对比重 相对比重

(1)

(2)

(3)

(4) (5)=(2)/(4) (6)=(3)/(4)

中心市区 25.2 24.9 37.5

0.67 0.66

结合部及近郊 64.4 62.6 43.3

1.51 1.45

远郊 9.4 12.7 19.2

0.49 0.66

合计 100.0100.0 100.0

1.00 1.00

资料来源:见参考文献1、2、3。

注:中心市区包括黄浦、南市、卢湾、徐汇、长宁、静安、虹口、杨浦8区;结合部及近郊包括普陀、闸北、闵行、宝山、嘉定、浦东、松江、青浦8区县;远郊包括南汇、奉贤、金山、崇明4区县。

2.5 源地结构:静态表现距离摩擦,动态表现距离吸引

城市两地户口婚姻中的外地一方主要源自邻近区域,在上海抽查的两地户口婚姻中来自江苏省的就占了42.7%,其次是安徽和浙江,3 省合计占了样本总体的70%以上;再次是人口大省四川,占7.9%; 其他各省所占比重都在4%以下。

为了剔除人口基数的影响,我们定义:静态通婚率为各省在上海登记结婚的人口数与各省总人口数之比,动态通婚率为各省在上海登记结婚的人口数与其流入上海总人口数之比。图2表明, 静态通婚随各省到上海的距离的增加而衰减,表现出明显的“距离摩擦”作用。

图2 与上海通婚率较高诸省的静态退婚率与其至上海距离的关系

动态通婚率则表现出与静态通婚率近乎相反的趋势,排在前几位的都是远离上海的西南、西北、华南、东北诸省(见表4), 邻近的江浙皖赣反而位次靠后得多。这表明在同等的接触交往强度下,西南等地的流入人口反而比邻近省份的流入人口更容易与上海人结婚,印证了“距离产生美”的时髦说法。另一方面这一现象也说明,西南等地较邻近上海的诸省的流入人口有更强的婚姻动机。

按照定义,静态通婚率等于源地人口流出率乘以动态通婚率,动态通婚率呈现的一定程度的距离吸引,表明静态通婚率的距离衰减主要是流出率的“距离摩擦”造成的,从这个意义上说,城乡通婚是“不怕不婚,就怕不迁”。

表4 上海市两地婚姻户的外地一方的来源省构成

比重 静态通婚率动态通婚率

来源省 抽样人数 百分数 位次 万分数 位次 百分数 位次

江苏

153742.712.191 2.239

安徽65818.321.102 1.2114

浙江37610.430.883 1.3713

四川284 7.940.256 2.918

江西117 3.350.295 1.0615

贵州 81 2.360.237 5.214

河南 71 2.070.0811 1.5012

广西 63 1.880.148 14.821

新疆 60 1.790.374 4.385

湖北 59 1.6

100.109 2.0910

湖南 59 1.6

110.0910 5.363

山东 58 1.6

120.0714 1.6311

云南 30 0.8

160.081210.172

黑龙江

27 0.8

140.0713 3.317

广东 25 0.7

150.0415 3.706

其他省

95 2.7-0.03- 1.44-

合计

3600

100.0-0.31- 1.8 -

注:1)静态通婚率为各省入婚人口与其总人口之比, 各省总人口数为1996年统计数(见参考文献4)。

2)动态通婚率为各省入婚人口与其流入上海人口之比, 流入上海人口数根据1993年上海市流动人口抽样调查(见参考文献5)。

3 城市两地户口婚姻的社会政策寓意

3.1 通婚潮是民工潮的逻辑延伸

通婚人口的外地一方大多数来自农村,这与城市外来人口的户口结构是非常一致的,例如上海1993年的流入人口中82.5 %为农业户口,1991—1995年的两地户口婚姻中外地一方85.5%也是农业户口,说明通婚潮与民工潮密切相关。

民工潮大约开始于80年代初期,80年代中后期增长最快,90年代中期达到存量高峰,1997年上海流入人口存量达到237万人,比1993 年略有回落。如前说述,上海的城乡通婚潮出现在90年代初,比民工潮晚了10年左右。虽然两股潮在规模上是不可比拟的,但是从趋势相关来判断,民工潮为通婚潮创造了充分的社会条件。具体地说,民工潮提供了农民与市民接触、沟通的机会,为双方的未婚人群提供了新的婚姻选择。历次的流动人口调查资料表明,流动人口在城市的定居时间不断延长,出现了“流而不动”的趋势,他们慢慢地适应和接受了城市文明,市民阶层也因此增加了对他们的社会认同,从而使城乡通婚逐步成为现实。因此可以说通婚潮是民工潮的自然而然的逻辑延伸。

3.2 通婚潮标志着城市对农村由经济性开放走向社会性开放

城市是一个开放系统,这种说法很大程度上是对城市经济系统而言的。民工潮标志着城市社会对农村的大规模的经济开放,民工进城的主要目的是“淘金”,而城市接纳民工的基本目的是维持基础产业和城市建设的正常运转,城乡双方构成了劳动力市场中的供与求的关系。改革开放初期外来劳动力参与城市建设和生产活动在名义上还属于城市经济系统中的“计划外”补充,几年之后便成为城市经济活动的不可或缺组成部分。

从社会意义上说,城市的开放度并不高,特别是我国长期实行的非自由户口制度更加强化了城市社会系统的封闭性,以致当民工大批向城市流动时被市民普遍地视为“侵入者”而予以排斥。大多数市民打心眼里看不起这些庄稼汉,认为他们“素质低”。素质论者当然能够找出外来人口中犯罪率较高、文化程度较低等客观依据,但是潜意识的理由可能更多地来自于城乡两种文化长期隔离造成的价值观念的冲突,因为看不惯,所以看不起。这种观念冲突一定程度上也激化了外来人口对城市社会的报复欲望,甚至增强了一些人的犯罪动机。

虽然素质论现在仍然大有市场,但是时间促进了城乡双方价值观念的磨合,“看不惯”的成分在逐步减少,相互认同的成分在逐步扩大,越来越多的市民承认和接受了民工在城市的合理、合法存在。通婚潮的出现和发展正是城乡双方相互接受的深度和广度上的重要突破,标志着城市社会对农村正由经济开放逐步走向社会开放、家庭开放。尽管这种开放还仅仅是个开始,但是它对于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保持城市社会系统的活力具有深远的意义。

3.3

两地户口婚姻的构成特征体现了城乡通婚的边缘性和城市户口的实用价值

由于城市和农村在经济上有很大的差距,文化上有显著的差别,城乡通婚自然要从两种社会相互接近的边缘群体开始。这样的边缘群体在城市处于社会的较低阶层,而在农村则处于较高阶层,因此目前的两地户口婚姻实际上是一种社会边缘婚姻。两地户口婚姻在城郊结合部的集聚表明这种婚姻的边缘性不仅是社会意义的,而且是地理意义的。

婚姻主要是感情行为,但是由于现代社会中人们的业缘交往密度超越了血缘、地缘关系交往,因此互不熟悉的人们在确定是否建立和发展感情之前,往往先权衡双方的“自然条件”是否匹配,从而客观上形成了“婚姻市场”。在婚姻市场中,每一次婚姻都是一次成功的社会交换,而年龄、相貌、收入、文化程度等条件都是这种交换的基本砝码。目前城乡通婚双方的个体条件存在较大的反差,特别是男方为城市人女方为外地人的情形,城市男方比外地女方的年龄明显偏大,老夫少妻屡见不鲜,受教育程度也是以城市的低层与流入人口的中高层的结合为主。城市中的男方往往也是低收入人群,许多人甚至没有固定的职业,有的还是残疾人。相反,外地的女方大多年轻、有文化、精明能干。显然城市户口充当了婚姻交换的重要砝码,使城市一方处于相对优越的地位,一定程度上弥补了他们在年龄、体貌、收入、文化程度等方面的不足。

随着城市户籍制度的改革,城市户口的实际价值正在下降。1998年9 月国务院批转了公安部《关于解决当前户口管理工作中几个突出问题的意见》,放宽了解决夫妻分居问题的户口政策,已投靠到配偶所在城市并居住满一定年限的公民可以申请在该城市落户。这无疑是一项顺乎民心的改革,既能解决两地户口家庭的现实困难,又能削弱城市户口在婚姻市场上的价格,促进通婚向等价交换方向回归。但是另一方面,这一改革也会影响现存的两地户口婚姻双方的社会平衡,如果不能得到感情、子女等因素的及时替代,可能引发部分两地婚姻家庭的婚姻危机。

3.4 两地户口婚姻正在制造新的婚姻困难人群

由于两地户口婚姻具有严重的性别偏向性,即绝大多数是城市男性与外地女性的结合,它在消化城市男性婚姻困难人口的同时,也造成了城市女性非自愿独身人群的扩大。诚然,对外开放后沿海大城市涉外婚姻与日俱增,而且也是以女性移出为主要形式,造成这些城市流失了一些年轻妇女。但是两地户口婚姻引致的外地妇女在人数上远大于涉外婚姻流失的妇女。例如,上海市1995年登记的两地户口婚姻超过8748对,涉外婚姻只有3033对。因此,大量的两地户口婚姻势必造成城市婚姻市场中的女性过剩。据1995年全国人口抽样调查,1995年上海的人口性别比由1990年的104.1陡降到99.4, 其中原因除了人口老龄化和抽样误差外,两地户口婚姻的女性化倾向可能是一个重要原因。图3 显示的两条曲线一条是1995年全国人口抽查时上海的年龄别性别比,另一条是根据1990年人口普查时上海的人口年龄性别结构和死亡模式推算的1995年可能的性别比,两条曲线在年轻至中年阶段有明显的差距,也就是说1995年上海中青年人口的实际性别比显著低于它应有的水平,这极有可能是大量女性婚姻迁入的结果。

图3 上海市1995年抽查性别比与推测性别比的差异

与此同时,两地户口婚姻使落后农村的妇女外流,必然造成这些地区的一些男性农民陷入婚姻困境,日积月累可能成为贫困农村的社会问题。

3.5 两地户口婚姻对城市人口控制目标构成挑战

两地户口婚姻已经成为一些沿海大城市人口增长的主要因子之一。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使上海在1993年就步入了人口负自然增长阶段,现在自然增长率已降到-0.2%左右,人口的净增长全部来自机械增长,平均每年的净迁入量为6—7万人,抵销自然减少, 户籍人口实际净增长3—4万人。目前的两地户口婚姻数每年已超过1.4万对,按照新的户口政策,外地一方不久都能获得城市户口,因此上海每年的户籍人口实际净迁入量已经达到5万人左右,其中两地户口婚姻引致的净迁入占30%。

随着流动人口在城市中常住时间的延长,城乡人口社会交流机会在不断扩大,深度也在不断加强,城乡通婚的频率也会进一步提高。上海市民政部门的最新统计显示,市中心区域的两地户口婚姻比重这两年又有了新的增长,两地户口婚姻分布的“脊环”已经出现向市中心区收缩的趋势。更重要的,新的户口政策允许两地户口婚姻家庭中外地户口一方适时转为城市户口,而且户口制度的改革还将进一步淡化户口连带的社会待遇,城乡通婚的制度障碍越来越小。因此城乡通婚潮将在较长时期保持发展的势头,这对国家坚持的严格控制特大城市人口规模的策略是一个严峻的挑战。

当然,这并不是说两地户口婚姻的增长是没有上限的。首先,城乡之间的文化差别和观念差别只是在人口流动的大潮推动下有所削弱,但是远未消失,城市居民对娶“乡下人”为妻还颇有顾虑,男性农民要入赘为婿更是困难重重;其次,新的户口政策尽管允许婚入者在城市申请落户,但是必须等待一定的年限,对大多数追求正规就业、正规城市化生活的青年人来说,这种等待成本仍然是一道通婚障碍;第三,两地婚姻中的性别偏倚构成了两地婚姻上涨的自然屏障,在入婚人口以女性占绝大多数的条件下,随着这种婚姻的增长,城市婚龄人群的性别比例也日趋平衡,接近婚姻饱和。根据1995年1%人口抽样调查, 上海目前正在和将要进入婚龄阶段的15—24岁人口的平均男女差额约为每岁4500人,考虑城市大龄未婚男性人员的继续介入、涉外婚姻替代、外来男性婚入等因素,在目前的城乡文化、观念差异状态下,我们认为城乡通婚的规模近期不会突破每年2万对的上限。即便如此, 两地户口婚姻仍然是城市户籍人口增长的一个重要因子,而且这种婚姻还意味着他们在农村的老年亲属的入籍投靠,带来更多、更长久的人口增长。

婚姻自由是公民的权利,控制人口是大城市良性发展的需要,两者都是合情合理的。当城乡通婚形成潮势,以致影响城市人口控制目标时,城市管理者就面临着管理伦理难题,解决这一难题的出路恐怕只能是控制婚姻以外的人口迁入。

收稿时间:1999-05

标签:;  ;  ;  

城市户口婚姻的成长、特征及社会政策含义--以上海市为例_婚姻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