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实体检测鉴定存在的问题论文_杨浩

工程实体检测鉴定存在的问题论文_杨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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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工程结构的质量检测指的是实体结构现状的检测,抗震鉴定结果的重要支撑是检测后得出的数据与结论,此项工作难度大,技术含量高,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也是很明显的。文章对工程结构质量检测当中出现的一些问题进行了简要的叙述与讨论。

关键词:建筑结构;检测;安全度

1结构检测鉴定标准发展相对滞后

现今的建设标准要求规范的准则基本都是针对拟建工程的设计以及新建工程验收的,也就是针对设计与施工阶段的技术行为的要求,对于在建工程的技术准则几乎是面面俱到。然而针对已经有的建筑物检测鉴定的准则标准发展相对比较缓慢,规范数量少,有的专业甚至还有空白,距离自成体系还比较远,而且各个标准的编制原理和方式也不相同,部分的内容较差重叠,甚至矛盾,标准间的协调性也比较差。现在不得不依据新建建筑物的标准对已有建筑物检测鉴定,所以对已有建筑物的特点和要求不能充分的体现。

已有结构的检测与鉴定规范是互相分离的。已有结构的鉴定与拟建结构的设计不同,整个鉴定过程都不可以脱离客观存在的鉴定个体,已有建筑结构的现场检测是鉴定的基础。一般对于同一个检测的项目会有不同的好几种检测方式,而任何一种检测方式又有可能会对应处不同的检测精度与数据处理的方法。例如,只用回弹法检测出的混凝土强度与用超声回弹综合法并且经过混凝土芯样修正后得到的混凝土强度,两种方式明显会出现不同的检测差别,在这类情况下就应充分考虑对鉴定结果用不同的检测方式的影响。

国内目前仍然沿用设计规范对已有结构和构件的的承载能力验算,例如我国的《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GB50292—1999)当中规定,当结构和构件的承载能力验算被鉴定时,那结构上作用的分项系数以及组合系数,都应该按照现行的国家标准《建筑结构荷载规范》的要求执行。而规定当中的作用分项系数以及组合系数是以拟建结构为对象所确定的,对已有建筑结构并不会完全合适。已有结构的持续使用期限与设计师采用的基准期不同,可变荷载的参数统计结果并不一样,然而对于已有结构的抗力来说,虽然客观上看来是确定的量,但由于主观意识上的原因,还会按照随机变量与过程来考量,此时对已有结构抗力模型与统计参数的选择和设计阶段相比,会有明显的不同。因此对于已有结构的极限状态的准在来说,也应考虑已有结构的特点,重新进行统计和研究。但问题是我国恰好缺乏足够的统计数据。

2没有考虑既有结构的损伤累积

目前的结构鉴定技术规范当中的基本假设,还是沿用拟建新建建筑设计的规范,也就是假设材料、结构无缺陷。无损伤的理想化假设。如果拟建新建的建筑物设计是为了简化才作的这种假设的话(实际上这都是有待改进的),那已有建筑物,特别是已经有所老化的建筑物显然存在很多的不足、疲劳、缺陷与腐蚀等问题,对已有建筑进行可靠性鉴定时应该不要执着于无损伤的理想假设。所以对已有结构鉴定与加固时,必须需要去考虑损伤的累积是否影响结构反应,否则对于计算分析出的最后结果是难以反映出真实的情况的,那计算结果往往得不到准确的保证,并且会偏于不安全的状态,但是对目前的鉴定加固技术的设计规范基本没有这方面的内容,以至于出现了矛盾的状况。

3对稳定问题没有给予充分重视

强度、变形和稳定这三个要素是结构安全问题的构成,只是对不同的结构和不同的外界作用,这三个因素的侧重点不一样。根据相关的资料统计看来,在所有倒塌的建筑物当中,由于结构失稳所造成的有高达36%的案例。因此,稳定的问题是结构安全当中最为关键的因素。但建筑物的鉴定和加固规范当中,关于稳定问题的条文以及相关规定的内容是非常缺乏的(只在钢结构、薄壳等少数的设计当中有数量不多关于结构稳定的内容),有的地方甚至还是空白的。问题复杂、难度大、不同结构和不同的荷载作用、不同缺陷、失稳的方式和途径均不一样是主要原因,结构复杂的建筑更难做出失稳判断。

4制定主体结构质量的检测方法

4.1 质量检测的主要内容

建筑工程的质量监督站对建筑物的主体结构检测,主要内容是抽查建筑物主体结构的钢筋保护层以及钢筋数量和位置,同时还有工程施工当中的砼回弹、砌体、砂浆、钻芯和测砼强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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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质量检测的方法手段

在建筑物主体结构的质检当中,必不可少的就是监督实体的检测;而此工具 是随机性的,也是监督工作当中的重要部分,尤其对样本空间的确定上是处于相关要求规范之内,同事也要具备实体的针对性,监督人员或者是委托的检测机构进行检测的时候,除了结构的外观、尺寸的检测之外,其余的实体检测都是需要制定相关的检测方案,并且告知施工和监督站;在采用有可能会影响到结构质量的局部破损检测的时候,还要去征询设计单位的意见。由监督方进行的检测均应监督小组和监督机构的相关部门单位制定方案;如果意见委托给专业的检测单位去检测,那应该有专业的检测单位去提供检测方案,并且经过质监站的认同。

监督实体检测的目与质量验收不同。监督实体检测是属于随机抽查工作,所以对于检测目的一定要明确,更多的要去运用操作简便以及科学合理的方式进行检测。在常规检测当中,对于质量存在异议的构件与无法通过现场质检的构件,需要进行有针对性的局部检测,达到科学反映的实际状态为主要目的,绝不可以任意扩大检测范围。

4.3 抽样检测的主要原则

建筑物主体的质检,要求要达到科学合理的对构件的质量进行判定,那关键便在是否合理的选取抽样的数量。结构检测要选择同类构件当中的荷载效应比较大,以及施工质量相对较差的构件是抽样检查的基本原则,依据检测的目的不同可以分类进行确定抽样空间。

4.3.1 依据结构形式与材料类型做出抽样规划,进行一般质量行为的抽样。对于不同级别的区分的方式不同,第一级可以按照结构的类型分成钢筋混凝土结构、钢结构、砌体结构等等;第二级可按照构件的类型分类为“梁柱墙”这三类;第三季按照材料的类型进行分类,通过检测的方案来确定检测方式,尽可能让监督小组去独立完成监测方案,如果监督小组难以完成此项方案,那么应有更为专业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

4.3.2 根据检测类型和选择的检测批次容量来决定样本的容量,对有异议的构件进行进一步抽查。不但监督机构该对构件要进行抽查,现场的责任单位也应通过委托检测的单位进行检测,来论证有异议的构件能不能够满足设计和规范的要求。监督机构的抽样不该低于总抽检数量的10%以下,第三方委托抽样检测的检验方案一定要交给监督机构审核,监督机构是有权利对方案进行进一步修改的。

5检测心得

5.1建筑物主体结构的检测对于施工过程当中的违规操作有十分有效的制止作用,能按每个施工的工序合理施工,减轻主体完工后的安全隐患的产生,为了提升整体的工程质量奠定了坚实基础。

5.2对建筑主体结构进行检测,能够加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也能确保工程的安全和可靠性,为工程验收提供更为准确的数据,对于验收制度也进一步健全吗,完善了工程质量的保证资料。

5.3对建筑物主体的检测,伟建筑物的改造提供了更为有效的根据。

5.4对于存在质量问题和违规的建筑物,提供了更有力度的证据,分析问题的原因打下更为坚实的基础。

5.5建筑主体结构的检测属于第三方检测单位,这就必须要求检测单位配备更为先进的检测设备与相应的高素质人员,并提高检测能力与技术能力,能够提供更真实可靠的报告,为优良的工程提供更科学的根据。

结束语

已有建筑结构的质量检测还存在着很多有待完善的问题,比如结构检测鉴定的规定发展比较缓慢、结构的损伤的积累以及结构稳定安全性和使用体系可靠性评价方法。一有结果剩余是有的寿命周期预测等等,在这方面还需要进一步的去研究和学习,尤其是在已有建筑的检测鉴定和加固的统一标准方面。在目前的可靠性检测中,一定要去考虑结构的损伤积累,对于结构的稳定以及安全给与足够的重视。

参考文献:

[1]江萍.建筑工程主体结构施工管理实例分析[J].科技创新导,2010(07):88.

[2]皮翔.建筑工程主体结构施工质量控制[J].民营科技,2012(02):12-13.

[3]毛成名.对土建工程结构实体质量检测的必要性[J].城市建设理论研究,2015(22):46.

论文作者:杨浩

论文发表刊物:《基层建设》2018年第2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8/9/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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