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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个深层的困境是,我们缺乏“对外投资”的真正主角
我国像家电、服装、纺织、通讯产品制造等行业已经培育出了具有所有权优势的企业,并已开始实质性的对外投资。遗憾的是,面对新的形势和要求,我们的对外投资审批、监管却已大大滞后,制约了对外投资的良性发展。
两年来,对外投资一直是炙手可热的话题。“走出去”是政府号召,也是企业的愿望,理应能够顺利推进;但真“走”的时候,似乎又总有这样那样的羁绊,不管是项目审批、资金汇出,还是设备出口、人员外派。
正象我国所有的经济问题一样,对外投资作为企业的一种经营行为自有其内在规律和运行方式,不应添加太多的非经济色彩,但体制障碍却总也绕不过去。所以,我国的对外投资就呈现出并不奇怪的鼓励与限制并存、正常行为非常操作的奇特景观。
对外投资规模的官方统计与实际发生之间可能的巨大差距,再清楚不过地对此作了说明:到目前为止,我国对外投资总额是70多亿美元,但权威国际组织的统计是300亿美元左右,而有些专家估计可能高达700多亿美元。
我们对国内的国有资产管理都尚未建立起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而对外投资管理难度之大已到了几乎不可能有效监管的地步。在这种情况下,对外投资的审批管理也不可能放松——于是进入了死胡同。
我国是吸收外资大国,同时又是对外投资小国
跨国投资产业组织理论告诉我们,企业对外投资欲望的强弱、能力的大小,取决于其所有权优势。一个企业拥有的包括技术、专利、工艺、产品、品牌、信息、管理、营销甚至创新精神等等有形及无形的所有权优势越多,则交易能力越强,成本优势越大,对外投资的能力也就越强。
所有权优势是企业特有的,但与所在国的技术和创新能力以及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换句话说,一国的经济发展水平越高,科研基础越雄厚,技术及创新能力越强大,则具备对外投资能力的企业越多,对外投资规模越大。
近年来,随着全球经济一体化步伐的加快,跨国投资日趋活跃。联合国贸发会议(UNCTAD)有关统计资料表明,1999年全球对外直接投资达到7999亿美元,在上年6871亿美元的基础上增长16.4%。初步估计,2000年的全球对外投资将突破1万亿美元。其中,发达国家占90%以上。
我国是吸收外商投资大国,实际外商投资累计已经突破3500亿美元,占全球跨国直接投资存量的5%强;同时我国又是对外投资小国,根据我国政府统计,目前对外投资总额只有76亿多美元,占全球对外投资总量的0.1%。即使按有关国际组织统计,我国截至1999年底对外投资总额为256亿美元,也仅占全球的0.5%。这实际上已经基本表明了我国在全球跨国投资流动中的地位。
体制桎梏是我国对外投资的最大制约因素
1999年,我国开始从战略高度重视对外投资,鼓励国内企业“走出去”,并已取得成效。最近两年,我国对外投资额都突破6亿美元,相比从前有了大幅度增长。但无论从宏观还是微观角度看,我国的对外投资都远未达到预期目标。
根据国家有关部门统计,截至2000年底,我国境外企业累计6296家,协议投资总额112亿美元,其中中方投资额76.3亿美元。1999年我国企业对外投资6亿多美元,占当年全球对外投资总额的0.07%,2000年对外投资6.2亿美元,约占全球的0.06%。
即使从我国发展中国家的水平来衡量,这样的规模也是远不相称的。并且在这样总体规模很小的情况下,我国的对外投资结构仍显示出极大的不合理性。表现在行业分布上,就是贸易型企业最多,占61%,其次是资源开发占19%,生产加工12%,交通2%,其它6%。
这样的产业分布结构,明显地没有体现出我国的竞争优势和我国企业的所有权优势,反而表现出体制压抑导致的扭曲。
同时,我国的对外投资也没有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提高而相应增长。过去20年,我国的对外投资呈波浪型发展,特别是90年代以来,由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调整,对外投资的波动很大。1991年我国的海外投资曾达到3.7亿美元,此后逐步减少,到1994年到达谷底,然后又有所回升,但是仍不稳定,在国家提出“走出去”发展战略和积极鼓励境外加工贸易的政策背景下,1999年以后我国境外投资才又有大幅度增加。这样的发展曲线也表明不可预测因素对对外投资的影响极大。
宏观分析和实证研究都使我们认识到,我国对外投资的最大制约因素来自于体制——包括产权制度、管理体制和企业机制。
目前来说,对不同企业的对外投资应该区分管理:对于已经是市场化企业(如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的对外投资,应该大幅度放宽限制,不管是投资审批还是外汇汇出。
大规模对外投资条件尚未成熟
已有太多的文章在论证我国企业已经具备了“走出去”甚至是大规模“走出去”的必要性和可能性。必要性暂且不论,但从可能性来说,鉴于目前产权、体制、企业制度等深层次的问题远未解决,有利于“走出去”的宏观和微观条件似乎都尚未成熟。
从对外投资的基本理论和世界各国对外投资实践中,我们可以看两个规律性且是根本性的问题:一是对外投资的主体是具有所有权优势的企业;二是对外投资的宏观基础是企业所在国的经济发展水平。而在研究我国的对外投资时,却还需增加一个在国外理论研究或实践探讨中通常忽略的前提,即:企业必须是市场化的企业(包括产权结构、管理体制、经营方式等),基础必须是市场化的基础(包括经济制度、法律体系、市场竞争等)。某种意义上,这一在市场经济国家被忽略的前提对我国是最为至关重要的,我国对外投资的行为主体、产业选择、监管制度可说皆源于此。
在日益融入全球经济的大背景下,我国吸收外资和对外投资的双向流动已是必然。我国所处的经济发展阶段和今后相当长时期的发展水平决定了,起码在20年内,我国吸收外资要远远大于对外投资。
但我国总体经济规模庞大,产业发展水平存在很大差异,某些领域已经具有了相当的市场规模和充分的市场竞争,培育出了具有所有权优势的企业,并已开始实质性的对外投资,如家电、服装、纺织、通讯产品制造等行业。这相比此前的“窗口型”、“夫妻店”对外投资,已是另一个层次。遗憾的是,面对新的形势和要求,我们的对外投资审批、监管却已大大滞后,制约了对外投资的良性发展。
建立市场化的对外投资和监管体制
我国对外投资的项目审批、外汇管理、后期监管等的繁琐与松散、低效与不力并存已是长期的问题。一个投资项目审批需盖章上百个,数年马拉松跑不下来,几万美元的外汇汇出正规渠道办不了只好曲线出国等等,成为最直接的对外投资制约因素。于是就有了这样的问题:一方面从战略取向上鼓励国内企业“走出去”,另一方面在具体政策取向上又是限制的。其深层次原因在于,我国缺乏市场化的企业。
对外投资的主角是市场化的企业。而我们的大部分企业,尤其是国有企业在政企分开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方面仍未根本完成,这些企业(假如有所有权优势的话)的对外投资就必然面临两难的问题:谁为对外投资决策并负责?企业领导作决策,政府如何进行有效监管?
要知道,我们对国内的国有资产管理都尚未建立起有效的监督管理机制,而对外投资管理难度之大已到了几乎不可能有效监管的地步。而政府作决策的话,它又如何对项目管理和盈亏负责?至今为止的6000多个对外投资项目鲜有成功者,正是这种困境的必然结果。而这种情况下,对外投资的审批管理也不可能放松——于是进入了死胡同。
但这也使我们看到了解决对外投资监管问题的关键所在:建立市场化的企业。说起来挺虚,但也最实在——有了这样的企业,目前繁琐低效的审批手续都可以取消,有效的监管制度会在全新的基础上建立;没有这样的企业,取消限制等于某种程度上放任国有资产流夫,所以是不可能的。
目前来说,对不同企业的对外投资应该区分管理:对于已经是市场化企业(如民营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的对外投资,应该大幅度放宽限制,不管是投资审批还是外汇汇出。
政府有关部门应从国家利益出发确定禁止或限制对外投资的产业(项目)目录,不在此列的对外投资由企业自主决定,政府不再做投资可行性的评估审批。同时,原来为防止外汇流出而采取的限制措施也应逐步取消,除非国际收支出现了特殊情况。国内外的实践都证明,严格的资本管制对长期的国际收支并不能产生好的效果,因为资本的趋利避害本能决定了它的流动性,而全球化又使这种流动成为跨国界的,严格资本管制因加大了风险反加剧资本外逃。我国的国际收支中,每年有100多亿美元“去向不明”,原因怕不是简单的监管不力。
另一方面,为防止国有资产流失而采取的审批限制措施,却只有在国有企业的市场化改革之后才能取消——那又是国有资产管理和国有企业改革的事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