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家君[1]2014年在《中国水权制度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本文从对世界水资源危机和中国水资源紧缺的现实矛盾的概述入手,分析了水资源的利害两重性与稀缺性等基本特性,继而引出水资源及其权属管理的论题。文章概述了国内外关于水权制度的研究情况,总结分析了国外基本水权理论和水权制度,研究分析了国外水权交易和水市场建设及水价体系的构建,剖析了中国水权制度建设现状,并对中国水权初始分配与再分配即水权交易进行了实证研究,在对国内外水权理论与实践比较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了中国水权制度建设的着力点与基本思路。在水权基本理论研究分析方面,基于用水库兹涅茨曲线和用水经济增长弹性规律对中国水资源利用现状及发展趋势进行了分析,基于公共物品理论对水资源特性进行了分析,基于现代产权理论对水权的内涵和特性进行了分析,为水权制度研究分析打下了基础。在国外水权制度的建立与演变总结分析方面,着重从初始水权的界定和使用权获取的角度分析了国外基本水权制度,剖析了国外水权交易与水市场建设,研究了国外水价体系,总结了国外水权制度建设的经验及典型国家的主要做法,重点总结了可供中国借鉴的叁个方面的经验,即加强水资源的统一管理,探索建立科学的水权制度,建立健全水法规,其中对美国、法国、以色列、墨西哥等一些典型国家的主要做法分别进行了总结;思考了国外水权制度建设经验对中国水权制度建设的叁点启示,即因时因地制宜是建立切合实际的水权制度的首要理念,明晰水权是加强水资源管理的根本措施,水权交易是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的有效途径。在中国水权制度的建立与发展总结分析方面,阐述了中国水权制度建设概况,分析了中国水权初始分配、水权交易和水价实践,剖析了中国水权初始分配和水权交易方面的典型案例,总结分析了中国水权制度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其成因。在中国水权分配与交易的实证研究方面,以湖北农业供水两部制水价改革为典型案例,对水权初始分配中的水价实践进行了实证研究,提出了农业供水两部制水价改革的对策建议;对跨区域水权交易案例南水北调的水权与水市场进行了分析,并采用基于水资源生产函数的水资源贡献度和水资源贡献率计算方法,定量分析了南水北调前后水资源对郑州市区域国内生产总值的贡献;对跨行业水权交易进行了实证研究,采用回归分析方法对农业水权向工业水权转让的可行性进行了分析,并以武汉市为例,采用模糊综合评价法对武汉市被转让挤占的农业水权及其补偿额度进行了测算。在建立和完善中国水权制度的对策研究方面,借鉴国外水权制度建设方面的成功经验,针对中国水权制度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了关于中国水权制度建设的五个方面的对策与建议:一是深化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通过对水资源配置的均衡分析,提出了水资源配置的制度优化方案,即把政府管制与市场机制有机结合起来,建立政府宏观调控、民主协商、水市场调节和用水户参与相结合的水资源配置和运行管理模式,同时从宏观角度分析提出实行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是优化政府管制的重要途径,提出应建立健全流域水资源统一管理、区域涉水事务一体化管理的水资源统一管理体制;二是建立健全水权初始分配体系,提出了水权初始分配必须坚持的原则、水权初始分配体系建设及关键环节;叁是建立健全水权交易体系,剖析了水权交易的动因及效应,分析了可交易水权,提出了水市场建设思路;四是建立科学的水价体系,分析了水价的科学内涵和影响水价形成的关键因子,提出了水价体系构建建议;五是加强水法规体系建设,重点是明确界定水权概念,建立水权界定和交易法规体系,尝试建立水资源使用权划拨、出让、转让制度,建立健全监督管理体制等。
乔文军[2]2007年在《农业水权及其制度建设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农业水权制度是水权制度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促进农业发展,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推动节水型社会进程,创新农业水权制度十分必要。由于农业是一个弱质产业、农民是一个弱势群体,还由于农业对于国计民生的基础作用、对国家粮食安全和社会稳定的作用,农业水权必须得到保证。推进农业水权制度建设,用水权理论规范农用水行为,是建设节水型社会、更好地服务农业、农村和农民的需要。对于水资源稀缺的北方旱区来说,用水问题比较突出,在经济效益的驱动下,水资源“农转非”比较普遍,强占、挤占农用水的水事屡见不鲜。通过农业水权制度建设,保证农业水权不受侵犯、切实保护农民利益、促进农村发展,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过程必须认真对待和需要解决的重要课题。本文以农业水权及其制度建设为题,通过调查研究和总结分析,旨在探索干旱缺水地区农业用水管理制度建设,构建具有中国特色农用水权理论及制度的基本框架,丰富和发展水权理论,为全面推进水资源管理制度创新积累经验。因此,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本文围绕农业水权及其制度建设进行了较为深入地分析和研究,其创新性和研究特色主要有:1)总结分析了国外水权理论及水权制度,分析了中国古今水权制度的演变,总结出现代水权的十方面特征;2)比较系统地研究了农业水权的基本问题,明确了农业水权的基本涵义、理论基础,概括总结出农业水权的六大特征,比较系统地探讨了农业水权的配置模式和交易中的转移模式,初步构建了农业水权制度的基本框架,明确了保障农业水权的五项措施;3)从水权制度创新的基本要求与法律规范分析入手,探讨了农业水权制度建设的基本原则和农业水权的配置、实施、管理与交易,借鉴国外水权管理体制改革经验,就农业水权管理及其制度建设提出了原则、要求和建议。1.水权与农业水权。现代意义上的水权一般包括所有权、使用权和经营权。从根本上看,水权的核心是某一区域或地段的水资源归谁所有的问题,即所有权,水资源所有权是水资源分配和水资源利用的基础。在我国具体情况下,水权实质上是对一定量的水资源在一定时间段内的使用权或用益权。农业水权是指有关农业水资源开发利用的一切权利的总和,包括农业水资源的所有权、使用权和经营权。农业水权有以下六个特征:1)季节性,2)共享性,3)排他性,4)竞争性,5)让渡性,6)收益关联性。2.水权制度与农业水权制度。我国的水权制度建设内涵主要由水资源所有权制度、水资源使用权制度、水权转让制度叁部分内容组成。农业水权制度是水权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水权的取得与初始分配、水价与水权交易、水权监督与管理、水权保护等内容。从水权用途区分,农业水权应包括满足农村居民基本生存需要的生活用水权、满足作物生长需要的灌溉用水权和排水权、满足内陆地区农业水生种养需要的用水权。在以家庭联产承包为特征的现行农村经营体制下,农业水权主体主要是广大农户。3.现代水权的十大特征。1)明显的区域特征;2)非排他性;3)可分离性,即水资源的所有权、经营权和使用权可以分离;4)外部性,水权既有积极的外部经济性也有消极的损失;5)水权交易的不平衡性;6)在水市场中涉及权属类型、水权主体、水权数量、使用年限、水质标准5个特征要素;7)水权管理的广泛性、特殊性;8)水权的约束性,即受多因素制约;9)水权的有限性与有偿性;10)在法律上具有公权属性、私权特性以及同传统用益物权有联系等多重属性。4.农业水权管理及其制度建设的要求。农业水权制度建设应坚持以下原则:1)公众参与决策和公平享用原则;2)适度优先原则;3)时域优先和承认现状的原则;4)合理利用与鼓励节约的原则;5)高效利用、讲究效益的原则。在农业水资源管理上,首先要建立按水权管理水资源的管理制度体系,将水权制度作为水资源管理和水资源开发的基础。其次,要因地制宜,建立符合国家和地区实际的水权管理体系。第叁,建立符合中国实际的农村水权法律制度,以一定的法律体系作保障进行水权管理。5.保障农业水权的五项措施。第一,制订保障农民水权的具体政策;第二,充分考虑水权的机会成本,重新审视农业、农村经济结构和农村社会发展政策;第叁,建立节水型激励机制(包括经济上的补偿奖励机制);第四,利用价格机制适当提高工业用水或生活用水的价格,既有可能促使工业和城市部门提高水利用率、尽量减少水资源的浪费,又可利用积累的资金来投资节水农业设施或对水资源转移者给予补偿。第五,建立农灌水权交易的补偿机制。吸收非农资金投资节水农业建设,提高农业用水利用率,投资者可优先取得节约下来的水的使用权。6.加强农业水权管理及其制度建设的五条建议。第一,明晰所有权、规范使用权,通过立法实现水资源合理流转;第二,制定水权流转、交易、计量和监控等法律制度,支撑水权流转、规范水权交易;第叁,建立完善的宏观管理与微观管理的协调机制,在坚持中央和流域机构对水资源进行宏观管理的前提下,适当扩大地方或经营者的权限。在制订有关水资源政策、开发利用规划、水资源评价和实施水权管理中,提高地方及经营者的参与程度,照顾不同层次、不同性质水权人的关切;第四,继续深化农村小型水利工程产权制度改革,积极引导民营水利健康发展,为农村水利发展和水权管理注入新活力。第五,及时总结各地在农村水权制度建设方面的成功经验,使其上升到理论及政策高度,促进农村水权制度建设不断完善。
巨栋[3]2016年在《跨区域水权转让模式评价及优化》文中研究说明我国水资源总量大、人均少、时空分布不均,是全球13个人均水资源最贫乏的国家之一。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高速增长,水资源总量短缺与水资源过度开发导致水资源供需逐渐失衡。从1987年黄河分水到当今全国省区水指标分配完毕和叁条红线制度落实,水权制度作为优化水资源配置的重要手段,已走入并逐渐融进人们生活。2014年,水利部启动内蒙古、宁夏等七省区水权工作试点,从水权确权登记和水权交易等方面进行探索。内蒙古自治区的试点方向是跨区域水权交易,通过建设农业高效节水工程,建设水权交易平台,严格用水企业项目审批,编制相关交易办法规则等办法,实现了大规模、有效率、可监控的水权交易,不仅从实际操作层面提供了一个经典的可推广的案例,也从学术角度树立了一种新型的水权交易模式,促进我国水权改革进程走稳、加快。本文认真梳理了中国水权制度建设进程,总结对比了几种代表性的水权交易模式,结合新一轮水权试点中内蒙古试点情况,对跨区域水权模式进行比较深入的研究。通过分析发现,跨区域水权交易模式的交易规模大、经济效益高、节水成效好,在我国现阶段水权制度建设中具有明显的优越性、突出的现实性和推广意义,但该模式并不成熟,需从交易流程、定价机制、平台建设等方面继续完善。加快完善和推广跨区域水权交易模式,大力推动中国水权制度改革,将有效促进我国水资源配置高效公平可持续。
张格铖[4]2005年在《水权理论对水资源优化配置的影响研究》文中认为水权理论是实现水资源合理配置的重要基础。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深入研究运用水权、水市场理论,充分发挥市场机制的作用,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利用,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是水利改革所必须解决的问题,同时也是实现现代水利和可持续发展水利的必由之路。 现代产权经济学认为,产权制度对短缺资源的配置具有决定性影响。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解决水资源短缺最有效的经济手段就是建立完善的水权交易市场,将水资源作为一种商品在市场上进行交易,以价格来真实反映水的供求关系,从而实现水资源的优化配置。 本文针对我国水资源严重短缺,供需矛盾异常突出的现状,在学习国内外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探索和研究在市场经济条件下解决我国水资源问题的新思路、新途径。论文研究了水权、水权制度以及水资源价值,重点研究了水权理论对水资源优化配置的作用与影响,同时论文选择水资源稀缺比较严重的黄河流域进行初步分析。对黄河水资源使用情况进行分析,探讨其特点,提出了建立取水权体系的目标及基本架构。对黄河基本水权和丰余水权的确定进行了研究。
才惠莲[5]2012年在《我国跨流域调水水权管理准市场模式研究》文中指出跨流域调水是解决水资源短缺、用水危机的重要举措。由于自然状态下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许多国家都修建了跨流域调水工程,在更加广阔的时空范围内寻求水资源优化配置。据不完全统计,目前世界上已建、在建或拟建的大型跨流域调水工程有160多项,遍布世界各个地区,出现了一些着名的跨流域调水工程。新中国成立后,跨流域调水工程得到了长足发展,已建或在建的跨流域调水工程主要有引滦入津工程、引黄济青工程、引大入秦工程、引碧入连工程、江水北调工程、淠史杭工程、东深工程等。正在建设的南水北调工程是我国有史以来涉及省市最多、调水量最大的跨流域调水工程,在国际上也是屈指可数的巨型调水工程之一。南水北调工程总调水量约为400亿M3,将在调水沿线建设世界上最大的水权交易市场。着名学者胡鞍钢评价说:“这是迄今世界最大的水权交易市场,它的运作标志着中国水权市场的形成。”改革开放以来,为解决缺水城市和地区的水资源紧张状况,我国修建了20多座大型跨流域调水工程。跨流域调水已经成为我国21世纪水利的一大特点。随着我国跨流域调水工程不断增多,水权管理模式研究成为客观、不容回避的问题。论文认为,我国跨流域调水水权管理准市场模式的选择,意味着相对水权管理行政模式而言,水权管理模式是一个渐变过程,遵循了渐进式经济体制改革的道路。准市场模式有其理论基础、多元目标体系、特定管理样式、明确制度结构及运行机制,形成了一套完整的理论体系。准市场模式的构建,将为整个国家跨流域调水水权管理实践提供可操作的样本,有利于该模式得以更加快捷和有效地推行。准市场模式的关键,是积极开展水权市场建设,促进跨流域调水沿线全面节水和科学用水,实现调水资源优化配置和提高用水效率,解决调水沿线利益纷争、维护社会和谐与发展。论文各部分具体内容如下:第一章,绪论。对论文涉及的基本概念进行界定,从水权管理模式及其分类研究出发,结合国内外跨流域调水水权管理理论研究与实践状况,做出准市场模式的选择。论文认为,国内外学者尚未专门研究跨流域调水水权管理准市场模式问题。学者们从不同视角展开对水权市场建设、跨流域调水水权管理的研究,缺乏将各要素、各组成部分集合为一种管理模式。与水权运行机制相适应,我国跨流域调水水权管理模式分为:行政模式(准行政模式)、市场模式和准市场模式。传统跨流域调水水权管理行政模式已经屡现弊端,市场模式还只是理想假设,准市场模式是基于理论和现实状况的明智选择。第二章,跨流域调水水权管理准市场模式的理论基础。论文认为:混合经济理论揭示出政府机制和市场机制都不是完美的、但它们又是不可或缺的,两者都是经济正常运行的必要组成部分。引入市场机制,可以有效提高我国跨流域调水工程的运行效率。混合经济理论提供了跨流域调水管理引入水权市场的合理性。公共物品理论的发展,允许政府和市场联合提供准公共物品。在准公共物品的提供方式上,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使多元化供给成为准公共物品供给制度改革的必然方向,从而奠定了我国实现跨流域调水管理多元化供给的理论基础。产权理论承认产权可以在不同主体之间流动,产权可交易性是资源得以高效配置的前提和基础。合理的产权制度使稀缺资源得到有效配置,最终引起社会总效用增加。水权是产权理论在水资源领域的体现。我国跨流域调水管理的产权模糊状态,使调水效率降低到有必要变迁的程度。产权理论为我国跨流域调水管理引入市场机制、实现多元化供给指出了具体形式和道路。第叁章,跨流域调水水权管理准市场模式的多元目标。将经济目标、环境目标和社会目标纳入统一的跨流域调水水权管理准市场模式目标体系,并明确这一目标体系的核心要素。论文认为:经济目标是通过水权市场的建立和发展,实现调水资源的最优配置,其中最为核心的要素是构建水权市场主体、客体,建立水权市场运行机制。环境目标指调水资源在满足人们生产、生活用水需求的同时,不对流域水资源承载能力和水环境承载能力产生负面影响,确保跨流域调水水环境安全,即水量安全、水质安全、水环境安全及水战略安全。水权划分中应该包括生态水权,并在水资源规划、水资源管理中实现生态水权;水权交易过程中应该认同水的资源价值和环境价值,体现水权质与量的统一。社会目标力求使跨流域调水沿线的复杂利益关系得到协调,资源配置的最优标准不但要满足效率标准,而且要满足公平标准。公平标准的核心要素是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因此,跨流域调水水权管理准市场模式与传统模式的重要区别,是单一目标向多元目标的转变。在这个多元目标体系中,经济预期是合理的动机,但建立水权交易市场、提高调水活动的经济效益,不能影响水资源、环境与生态的保护,也不能破坏社会公正的实现;恰当的水权管理体系与制度,为运用市场方式实现多元目标提供了新的契机。第四章,跨流域调水水权管理准市场模式的模型分析。通过确立我国“跨流域调水水权制度科层模型”,分析我国跨流域调水水权管理体系、制度结构和运行机制;运用博弈论的研究方法,明确水权市场的经济绩效。论文基于查林和王亚华的研究成果,确立了“跨流域调水水权制度科层模型”,指出跨流域调水工程的水权分配,表现出水权的多层次产权属性。水权分布在国有产权、区域产权、集体产权和私有产权不同层级上,各个层次的决策实体有不同的决策内容,每一类产权都受到来自上层各级产权的影响。所有水权层次构成“产权科层”系统,“产权科层”嵌套在“制度科层”之中。跨流域调水水权管理行政模式内部,科层系统中行政方式的使用成本增大,或者利用市场方式的成本减小,已经出现了引入市场的动力。在上级行政部门宏观调配的基础上,水源公司、供水公司、社会团体和私人用户根据各自偏好,通过行政或市场方式取得水权,他们分别是不同层级上的水权持有者。市场机制的引入,解决了资产所有者主体缺位问题,理顺了产权关系。市场作为配置资源的基础,使各层次水权持有者的积极性被充分调动起来,水价起到杠杆调节作用,水资源流向效益最高的地方。水源公司、供水公司有充分的自主权,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他们从自身利益出发,会尽可能降低供水成本,提高水资源经营效率。中央政府试图推进水权管理的民主进程,突出用户导向,将自下而上的水权需求与自上而下的水权分配决策相结合,坚持政府的宏观调控。政府在水权初始分配、培育水权市场主体、制定水价、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我国跨流域调水水权管理准市场模式的实质,是如何在集权与分权之间寻求有效的结合点。理性政府不会绝对依赖行政手段或任由市场进行资源配置,而是结合本国或本地区实际,使行政配置和市场机制进行不同程度与方式的优化组合。水权市场博弈分析证明了准市场模式的绩效,唯有转变水权制度,即由公共水权制度转向可交易水权制度,才能较好协调我国跨流域调水过程中的经济目标、环境目标和社会目标。第五章,跨流域调水水权管理准市场模式的构建。在制度科层的各个层面,制度选择遵循交易成本最小化逻辑,使现实世界中多样化的制度选择得到解释;将产权相关制度赋予不同层面的决策实体,可以使调水资源管理决策的交易成本最小化。正是围绕准市场模式产权科层体系的制度结构,论文提出了构建我国跨流域调水水权管理准市场模式的对策。具体包括:(1)水权初始分配制度的改革。在跨流域调水水权市场建设过程中,政府制定合理、有效的分配政策,将水权以一定方式分配给跨流域调水沿线各用水地区。水权民主协商意味着以需定供到以供定需用水观念的变化,有利于调水沿线用水效率的提高、实现用水和谐。(2)水权市场组织制度的建设。为了促进水权市场发展,必须培育多元化的水权市场主体,水源公司、供水公司、用水户协会等都可以依法进行水权交易;水银行是水权交易的中介机构,也是政府主导和推进水权交易的重要平台。(3)水价制度的明晰。水价是调节水权市场的杠杆,不同定价方法在解决实际问题时各有所长。两部制水价在应对跨流域调水问题时更显优势,但在实施过程中还应结合其他定价方法、尤其是完全成本定价方法,对水价综合、灵活的运用。(4)生态补偿制度的完善。博弈分析证明了我国应着手变革生态补偿的方式,将市场补偿作为跨流域调水生态补偿重要组成部分。不但要积极开展横向财政转移支付、设立生态补偿基金,而且要尝试水权生态补偿等新的补偿方式,以此调动人们保护资源环境的积极性,实现经济发展与生态保护相协调的最终目的。(5)水权法律制度的健全。水权市场健康运行和发展,必须明确水权制度的法律内涵、厘定水权交易原则、并完善相关法律体系,从而为水权市场提供约束或保障。准市场模式的构建,既要发挥政府的宏观调控作用,又要积极推进水权市场建设。政府与市场在各自领域之内发挥作用,并相互协调、有效配合。第六章,跨流域调水水权管理准市场模式的实例分析。选取正在兴建的南水北调工程、已经建成的引滦入津工程,具体分析跨流域调水水权管理准市场模式的实践。对于正在建设的南水北调工程:政府管理从中央到地方分层次展开,水权初始分配将需要筹集的资金总数按比例分摊到沿线地区;各地区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缴纳所分摊的水资源费,并取得对该工程调水资源使用权。为了推进水权交易市场建设,政府在积极培育水权市场主体的过程中,应高度重视水银行的中介作用,探索与市场方式相适应的生态补偿制度。对于已经建成的引滦入津工程:水权初始分配仍然无偿进行,考虑更多传统的因素。在市场条件不断成熟后,可以尝试投资分摊等机制。水权初始分配完成之后,政府应深化管理体制改革,积极培育水权市场主体,允许供水公司、集团用户、用户,甚至大的用户协会进行水权交易;积极运用价格杠杆,制定综合水价,尽可能按照市场价值规律调节供求关系;积极开展水权生态补偿,使市场补偿成为生态补偿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七章,研究结论与展望。总结研究结论和研究特色,指出主要创新点和研究局限,并对今后的研究进行展望。论文主要创新点是:形成了我国跨流域调水水权管理准市场模式的理论体系;确立了“跨流域调水水权制度科层模型”;通过博弈方法证明了准市场模式的绩效;明晰了水权生态补偿的运作过程。
刘颖慧[6]2004年在《区域水权制度改革的研究》文中提出我国水资源短缺造成的供求矛盾已成为社会和经济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单纯依靠行政手段对水资源分配和管理的方式已不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需要。2002年新颁布的《水法》中明确了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如何在新法框架下改革现有的区域水权制度,如何以市场手段优化配置区域水资源、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已经引起广泛的关注。 本文针对这些问题,探讨了在过渡时期内建设区域水权制度的基本框架。改革水权制度的目标是利用市场机制实现水资源优化配置。水权的初始分配是市场配置水权的基础,它以流域水权为基本形式进行水权的界定和分配;合理的水权价格和市场监管机制是实现水权配置高效和公平的保障。 通过对中外水权制度、新旧《水法》的比较分析,指出我国现行水权制度中亟待解决的问题。并结合我国具体国情,应用“产权界定的博弈分析”,构造流域内不同区域在水权配置中产生冲突行为的数学模型,论证了宏观调控与市场运行机制相结合、以流域管理为主的水权制度所具有的科学性与优越性。并将水权制度体系划分成水权配置机制、水权价格机制、水权市场运行机制、水权市场管理机制四个侧面来进行研究,提出了科学可行的政策建议。
王亚华, 舒全峰, 吴佳喆[7]2017年在《水权市场研究述评与中国特色水权市场研究展望》文中认为水权水市场改革是我国水资源管理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当前我国资源环境研究领域的热点之一。我国水权市场尚未发育完成,水权交易还未成体系,更缺乏水权交易的制度体系和技术支撑。国内外的研究表明,有效运作的水权市场,需要具备产权明晰、计量监测技术支撑、监管制度完善等多方面的条件,同时也会受到交易成本、第叁方效应、社会文化等多方面的影响;从已有的水权交易模型来看,国内学者基本上是沿用了西方发展起来的水权交易模型,很少考虑中国国情因素。总体来看,国内水权水市场研究目前存在叁个方面的主要缺陷。第一,在水权市场发展的规律研究方面,过于强调市场的作用和市场制度本身,对水权市场运作的内在机制认识不足;第二,在水权市场的国际经验借鉴方面,过于强调个别国家的"先进经验",对水权市场发展的教训和伴随的问题认识不足;第叁,在水权交易和市场制度建设过程中,过于强调理想意义上的自由市场模式,对国情条件的制约和中国特色的因素认识不足。当前亟需开展更为深入的研究,系统探索中国国情因素对水权市场构建的影响,重点揭示中国特色的水权市场制度体系特征,提出中国情境下的水权交易模式、交易规则、水权监管制度以及与国情条件相适应的水价政策。通过理论集成和知识创新,增进对中国特色水权市场制度的理解,为水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提供研究支撑。
沈满洪[8]2005年在《水权交易与政府创新——以东阳义乌水权交易案为例》文中研究指明发生在浙江省东阳义乌之间的水权交易案属于全国首例并引发争议而具有经典意义。本文在界定了水资源的物品属性和产权属性的基础上,构建了水权交易函数,并假设水权制度改革就是要实现由包括外部收益和外部成本在内的水权交易函数向只包括内部收益和内部成本的水权交易函数的转变。通过实证分析证明了“政府间水权交易是以最小成本获取最大收益的理性选择”“,产权模糊前提下的水权交易离不开政府推动”的结论。通过规范分析论证了中国水权制度改革的目标模式是“多层次水权交易制度”的结论。最后得出水权制度改革的方向是市场机制、政府机制和社会机制分工协作的制度结构的政策启示。
汪雅梅[9]2007年在《水资源短缺地区水市场调控模式研究与实证》文中研究表明当前,我国大部分地区面临严峻的水资源短缺问题,已严重制约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与进步。通过市场手段实现水资源的调节和优化配置,是经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解决水资源短缺的办法,也是现代水资源管理发展改革的方向。在我国水资源短缺地区因地制宜建立各级水市场,通过价格杠杆调节与市场激励作用,使自觉节水成为可能,从而提高水资源的利用效率,保持地区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和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本文依据水权水市场理论,分析研究了我国水资源短缺区域的水市场调控模式建设。建立水权初始分配模型,明晰水权,确立水权交易形式和制度,给出合理水价的估算公式,结合对陕北能源重化工基地秃尾河流域的实地分析,提出了一整套适合水资源短缺区域的水市场调控体系。主要的研究内容有以下方面: 1、从产权经济学的角度,界定了水权的基本涵义和外延,通过各种水资源调控模式的比较分析,提出市场模式是解决水资源短缺问题的有效途径。 2、利用经济学理论和水资源科学的相关知识,从公平性有效性可持续性的原则出发,建立了影响水权初始分配的指标体系,提出基于改进层析分析法的模糊综合评价法的水权初始分配模型,并对突尾河流域进行了水权初始分配。 3、阐述了支撑水市场调节模式的多种理论基础,并依据我国水市场的特征,分析得出了我国水市场建立的前提条件和原则,探讨了水市场的具体运作过程,分析了水市场要素、分类、交易步骤等,提出了水权交易的双边叫价拍卖模式,监管和调控程序。 4、研究了合理水价的确定,指出合理的水价应包括资源水价、工程水价、环境水价,而且提出了具体的各种水价的确定方法。 5、最后对陕北秃尾河流域的水权水市场制度建设提出了比较可行的方案,建立了水权交易系统平台,能为陕北地区经济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苏青[10]2002年在《河流水权和黄河取水权市场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本文首次就河流水权体系和黄河取水权市场进行了系统、深入地研究。 系统阐述了国内外水权研究状况。 研究了水权概念和水权体系。从人权角度研究了水权内涵;研究了产权的经济学和法学基础,深入研究了产权角度的水权概念、水权原则;指出水权客体是水资源和具有资源性质的水产品;对水权体系进行分类;分别研究了水资源所有权和使用权;指出水利工程供水权的实质是水资源开发经营权;讨论了水权主体的权利义务问题;提出并研究了区域水权概念及其实质。 研究了河流水权体系和河流取水权体系。提出了河流水权概念并分析了在整个水权体系中的地位;初步建立了河流水权体系。提出河流取水权概念并对其进行分类;研究了农业水权、生态水权问题。结合案例研究,分析了建立河流取水权体系的重大意义。 研究了河流取水权的初始分配,尤其是在区域间的初始分配问题。首先研究了取水权分配中的公平与效率观;提出了河流取水权区域间初始分配的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着重研究建立了流域内区域间河流取水权初始分配模型。 探讨了基于水权水市场理论的河流水资源配置体制改革问题。结合对东阳—义乌水权交易案研究,提出了河流水资源配置体制改革的方向和措施。从理论角度研究河流水资源配置体制的改革问题,以黄河为背景,运用博弈论对黄河取水权分配体制进行演绎分析;得出建立混合经济形式下的黄河取水权分配体制的结论。 研究了黄河取水权体系。简述了黄河取水权的历史沿革,并予以简要分析;对黄河水资源使用情况进行分析,探讨其特点,提出了建立取水权体系的目标、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提出黄河取水权体系的基本架构可以分为基本水权和丰余水权两个层次、叁个相对独立的取水权分体系。对黄河基本水权和丰余水权的确定进行研究;分析了区域水权及其作用;建立了黄河取水权管理体系;探讨了黄河取水权体系运作机制;从可操作性角度对黄河下游干流取水权分配的具体方法进行了研究;探讨了黄河基本水权和丰余水权的运动过程。 研究了黄河干流区域间取水权市场。对取水权市场进行了分类;确定了黄河取水权市场的研究框架;探讨了黄河取水权的可交易性,提出了提高黄河取 ..J。。了’、1-> 二儿.\水权可交易性的措施;将黄河干流区域间取水权市场分为黄河干流区域间基本水权市场和丰余水权市场进行探讨,分别对其市场主体、需求、供给、均衡进行分析,探讨了两个市场取水权交易步骤以及市场管制和调控措施;分析了建设黄河取水权市场的体制障碍,指出了其改革方向。 研究了黄河灌区水市场。简述了黄河流域灌区水权制度;着重就基于多中心治理结构的灌区水市场进行了探讨;论述了正确的节水观,对灌区节水行为进行技术经济分析;通过灌区经营者收益分析以及灌区节水激励分析,证明建立灌区水市场的外在机制是建立与之激励相容的干流取水权市场。 初步研究了黄河农业水权农转非市场。分析了黄河农业水权转非的类型及特点,提出了农业水权转非的价格补偿和其他补偿措施。 初步研究了黄河对外流域调水市场。指出黄河是对外流域调水最多的河流之一:黄河对外流域调水大致可以分为黄河下游灌区引水和引黄济*型两类;提出了规范对外流域调水市场的4项措施。初步研究了南水北调水权市场对黄河取水权市场的影响。从减少黄河取水权市场的需求和增加黄河取水权市场的供给两个方面进行了分析;初步研究了两个市场水价衔接问题。 研究了基于取水权市场的黄河水价体系。对水价理论进行了概述;对黄河水价的历史沿革进行了回顾;分析了黄河水资源价值的运动过程;从总供给和总需求的均衡研究了黄河水价总水平的确定问题;论述了黄河水价的计价方式及其特点,提出实行基本水价和丰余水价相结合的水价计价方式;建立了基于取水权市场的黄河水价体系。 研究了建设黄河取水权市场的技术实现问题。简要概述了数字黄河工程;分析了数字黄河水资源管理的基础;分析了建设取水权市场对数字黄河工程的需求;建立了基于取水权市场的数字黄河水资源调度和管理系统,包括5个分系统I6个子系统。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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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水权交易与政府创新——以东阳义乌水权交易案为例[J]. 沈满洪. 管理世界. 2005
[9]. 水资源短缺地区水市场调控模式研究与实证[D]. 汪雅梅. 西安理工大学. 2007
[10]. 河流水权和黄河取水权市场研究[D]. 苏青. 河海大学.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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