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渐进式金融改革:发展与矫正_金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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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研究背景与文献综述

       在从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过渡的过程中,与苏东激进式改革的路径不同,我国20世纪70年代末起始的改革开放采用了渐进式改革开放的战略。改革开放伴随着崛起和振兴,中国已经成为仅次于美国的第二大经济体;与此同时,苏联解体,俄罗斯经历了剧烈的阵痛,而今也以发展中大国的姿态出现。实践证明,中国的渐进式改革开放是成功的。然而,如果将改革描述为从计划经济一端向市场经济一端的运动,渐进式改革便是一种曲线运动,我们越接近曲线的终端,运动的速度越低,曲率越高,近年来几乎呈现原地踏步或者走回头路的现象。金融改革内容更多地堆积在改革的中点之后,体现为后尾集聚。尾部的改革停滞主要表现为金融改革的停滞。而金融作为资源调节的主要手段,金融改革的滞后带来了巨大的资源扭曲、环境恶化、政治寻租、社会不公、官场腐败。对渐进式改革道路的反思和批判开始涌现。客观地评价中国渐进式金融改革战略的成绩,充分认识渐进式金融改革的困境,探索进一步推动金融改革的新战略,是当前中国改革开放的新思维。

       中国推行改革开放战略以来,渐进式改革与激进式改革孰优孰劣的争论贯穿于中国改革和发展的始终。20世纪90年代关于渐进式改革与激进式改革孰优孰劣的争论中,一大批国内外学者认为中国所选择的渐进式道路要优于中东欧国家所选择的激进式道路。Mckinnon①指出尽管转型国家所面临的初始条件对于转型是否成功具有重要影响,但是中国等东亚国家在转型过程中所采用的渐进式改革策略是其取得成功的最重要原因。林毅夫②指出在这些转型经济体中,在计划经济体系下形成的企业大都不具备自生能力,如若在未解决企业自生能力的情况下,盲目根据新古典经济理论推行所谓的“休克疗法”,只能是使问题更加恶化。李绍荣和程磊③试图构建中国渐进式改革的理论基础,通过构建古诺式模型进行福利分析对比得出结论,无论从居民福利角度还是从市场效率角度来衡量,渐进式改革都优于激进式改革。

       主张激进模式的学者也不乏其人。与Mckinnon相对立,Fischer和Sahay④对比分析了中东欧国家实施转轨改革的成败差异,认为尽管初始条件非常重要,但对其转轨过程中的经济绩效起决定作用的主要是结构调整政策和稳定政策,实证分析表明,那些改革进行的越早、越迅速、越彻底的国家其经济表现越好。卡扎克维奇和史密斯⑤认为中国农业领域所实行的改革并非渐进式的,相反,这种以农业自由化为重点的改革仅用了短短几年即已完成,因而这种包含迅速的宏微观经济政策改革在内的变革可以被理解为更为广义的激进式改革。而宣布采用“休克疗法”的俄罗斯,其微观经济改革实质上是渐进的、缓慢的,且前后并不一致,这导致其部门重组和劳动生产率的提高十分缓慢。

       也有学者认为,渐进式和激进式道路的选择要取决于转型国家初始的政治、经济、社会条件和特殊国情。Balcerowic⑥认为不能仅以中国转型过程中所取得的巨大成就便断定渐进式改革就是最优的,而应当对其转轨前的特殊初始条件及转轨中的特殊因素在整个改革进程中所发挥的作用进行深入分析。中国改革之初的条件相对较好:所面临的宏观经济失衡比中东欧国家要温和;有近80%的农业人口,农业私有化的彻底改革推动了非农私有经济和混合经济的发展;而80%的农民及农业耕作的可分性特点使得在中国农业领域更有利于推动私有化进程。Sachs和Woo等⑦强调中国与中东欧国家在转型模式上的不同选择,主要是由各自的经济结构等一系列初始条件所决定的。周冰和靳涛⑧提出了转型方式综合因素决定论,即一国对转型方式的选择是由转型的初始条件和改革策略决定的,前者包括原计划体制的结构、外部环境和改革时机三方面,后者包括寻求改革“合法性”的处理方式、改革时序安排、掌握改革主导权及对社会利益分化的调控等四个方面。

       尽管争论始终存在,中国还是始终贯彻了“摸着石头过河”的渐进式改革的基本模式。渐进式改革进程中出现的问题也引起学术界高度关注。樊纲⑨采用North的观点,将“渐进式”改革定义为增量改革,而将“激进式”改革定义为存量改革,他认为,渐进式改革同样具有其特有的缺陷,如经济中各种扭曲与无效率长期存在,新旧体制摩擦不断增大,新体制成长遭受严重桎梏,腐败以及经济增长放缓等问题加剧社会不稳定等。尽管渐进式改革初期能够取得经济快速增长等一系列成果,但是由于收入增加所形成既得利益群体的扩大、新体制发展对旧体制反哺延缓了矛盾的暴露等原因,会导致改革进程迟滞不前。周冰和靳涛从改革风险角度对转型方式问题进行了研究,通过对比中俄两国平滑式与突变式转型模式,认为在能够直接决定转型方式的四个改革策略中,中国在前三个方面基本上取得了成功,但在第四个对社会利益分化的调控方面的风险正在不断积聚增大。罗小芳和卢现祥⑩分析了中国在经济转轨过程中实行渐进式改革所导致的一系列问题,认为当前中国存在着制度利益化、寻租化、僵化以及约束软化等四个方面的问题,并由此分别导致中国面临着中等收入陷阱、图洛克精英寻租陷阱、奥尔森制度僵化陷阱以及缪尔达尔软政权陷阱,这些都是导致当前中国经济社会发展中所存在的一系列问题的根源。

       在中国渐进式改革的进程中,金融改革是滞后的,是集聚于后尾部的,渐进式改革本身给进一步深化改革带来的障碍便集中体现为金融改革之艰难。金融改革停滞不前是改革进入深水区之后的一个突出问题。王曙光(11)指出中国在金融自由化上渐进且滞后的改革进程是由中国渐进式经济转轨模式决定的,这种模式实际上是以牺牲整个金融体系的资源配置功能和效率,以及整个金融体系产权结构和市场结构的长期扭曲为代价,来维持体制内产出的稳定进而实现整体经济的渐进式转轨。卢文鹏(12)、陈超(13)、栾光旭和费淑静(14)、刘瑞明(15)等指出在渐进式经济改革背景下的中国金融体系变迁之路实质上就是金融抑制,这不仅造成了资源配置扭曲和市场效率损失,而且导致金融体系乃至整体经济的风险不断积聚。易宪容(16)指出在经历三十余年的渐进式改革之后,当前中国已深陷制度改革胶着状态和路径依存之中,既得利益群体不仅阻碍着深层次改革,而且极力将其既得利益制度化,因此中国金融改革必须要对当前改革的模式进行反思,并确立起新的改革思路与模式,这是当前中国改革最为关键的问题。卢峰和姚洋(17)指出金融压抑是中国银行体系的主要特征之一,此背景下的国有银行垄断导致银行业存在严重的信贷歧视,严重制约了非国有经济部门的发展,进而阻碍了中国经济的增长。黄鑫和周亚虹(18)通过构建一般均衡理论模型对实际利率扭曲对资产价格的影响进行分析,结果表明利率双轨制下实际利率的人为压低,将导致以房地产为代表的资产价格泡沫的出现。陈涛和汤亚键(19)指出长达七年的人民币渐进式升值向市场传递了失真的价格信号,导致各种要素不断流向外贸部门,由此形成了巨额贸易顺差的路径依赖,与此同时还形成了一批从渐进升值中牟利的经济主体,使得人民币汇率市场改革的阻力不断加大。不断累积的外汇储备诱发货币被动超发,导致通胀压力频频显现。

       由此可见,渐进式金融改革在支撑中国经济转型并实现经济高速发展的同时,也给整个经济带来了诸多扭曲与无效率,并由此引发一系列经济社会问题,已经成为掣肘中国经济持续发展的重要阻碍,而此时中国金融改革才刚刚步入深水区,因此渐进式改革在完成其历史使命之际已然对攻坚式改革力不从心,当前金融改革已经到了必须调整改革思路和改革方式的关键时刻。

       二、中国渐进式金融改革的理论和实践基础

       (一)中国渐进式金融改革的内涵与特征

       渐进式金融改革实质上是中国整体经济渐进式改革在金融领域改革的延展,它是相对于中东欧国家所采用的激进式金融改革而言的,其突出特点是对原有计划经济条件下的金融体系进行局部性的、渐进式的变革,逐步实现金融体系向市场化过渡,拒绝迅速的全局性、根本性突变。“先试验、后总结、再推广的不断积累过程,就是从农村到城市、从沿海到内地、从局部到整体的不断深化的过程”(20)。中国渐进式金融改革的基本思路是,第一个阶段首先在计划经济体系内搭建起金融体系的一般性总体框架,在第二个阶段推进金融体系市场化改革,逐步实现金融体系由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的过渡。纵观中国金融改革历程,可以将中国渐进式金融改革的特征概括如下:

       第一,中央政府主导。为了最大限度地将金融体系变革所可能引发的各种风险置于可控范围内,并确保金融改革为整体经济改革服务,中央政府自始至终主导着金融体系的每一步改革,无论是初期金融组织体系的设置还是之后的市场化改革路径,都突出强调改革的顶层设计,因而一般被认为是一种自上而下式的改革。一般来说,任何由地方发起和推动的金融改革都以失败告终。

       第二,改革速度的渐进性。中国的金融体系改革在没有过多经验可供借鉴的条件下,为了降低改革可能引致的风险、维护金融体系的相对稳定,采取了“摸着石头过河”式的、缓慢推进式的渐进改革模式。在这种渐进式改革的背后实际上隐含着一个试错过程,实践中表现为先试点后推广、先局部后整体的改革思路。

       第三,改革的滞后性。在金融体系改革为整体经济改革服务的大目标下,其自改革伊始就不存在独立的改革目标,仅被定位于从属位置,因而明显滞后于整体经济改革。渐进式金融改革通过长期人为压低资金价格、设置高准入门槛、限制资产替代等扭曲性金融政策的实施,实现其对整体经济改革的支撑作用。在市场化改革进入中后期之后,金融改革滞后对整体经济改革和发展的制约作用越来越明显,逐步成为进一步改革开放的主要障碍。金融改革在中国整体经济改革中表现为后尾特征。在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前期和中期,为了服务于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发展,金融改革主要以金融市场和金融机构建设和发展为主要目标,换言之,金融发展让位于金融改革。直到经济体制改革的后期,经济和社会的各种矛盾突出集中在金融领域,金融改革的滞后也严重阻碍了经济和社会改革的纵深推进,金融改革才摆上改革的议事日程。

      

       ①1978年十一届三中全会标志着中国改革开放的开端

       ②1982年以家庭联产承包为标志的农村改革

       ③1984年十二届三中全会提出有计划的商品经济

       ④1988年十三届三中全会提出价格和工资改革

       ⑤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

       ⑥1993年十四届三中全会提出国有企业改革目标是建立现代企业制度

       ⑦1995年《中国人民银行法》、《商业银行法》、《票据法》获得通过

       ⑧1998年全面停止住房实物分配,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

       ⑨2001年年底正式加入WTO

       图1 中国金融改革的后尾特征

       (二)中国渐进式金融改革的理论基础:金融深化与金融约束理论

       20世纪70年代以来发展起来的金融抑制、金融深化与金融约束理论对我国渐进式金融改革起到了重要的指导作用。

       Mckinnon(21)和Shaw(22)在市场分割的基础上构建了发展中国家金融抑制的基本分析框架,创建了金融抑制和金融深化理论。该理论指出,发展中国家经济落后的根源不在于资本积累和资本形成不足,而在于金融抑制。所谓金融抑制,是指发展中国家政府实施的低利率(实际利率为负)、金融市场严格准入、汇率管制等严重抑制金融体系发展的政策。在金融抑制政策下,金融体系发展严重滞后,对经济发展造成阻碍,由此形成金融抑制与经济落后之间的恶性循环。金融深化理论认为,走出金融抑制的方法就是金融深化,即金融自由化,而其中的核心是利率市场化。

       金融深化理论指出,金融深化是利率市场化、金融市场准入放开、汇率市场化、资本账户开放等一系列政策的组合。根据发展中国家经济和金融市场化的实践,麦金农在《经济自由化的次序——向市场经济转型中的金融控制》中指出,经济和金融市场化存在一个最优次序问题,这就是渐进式金融改革战略的基本思维。

       在麦金农经济市场化的次序中,财政改革要先于金融自由化。经济市场化的第一步是要平衡中央政府的财政,根除产生通货膨胀的根基;第二步是国内金融改革,开放国内资本市场,推进利率市场化,同时必须保障通货膨胀得以控制;第三步是汇率自由化改革,汇率自由化改革同样有一个次序:首先是经常项目的自由兑换,经常项目的自由兑换与外贸自由化同时进行;之后进行资本项目的自由兑换。麦金农认为,资本项目自由兑换是经济市场化次序中的最后阶段,只有在国内利率市场化完成、财政改革成功、通货膨胀受到控制之后资本项目的自由兑换条件才算成熟。这一理论对发展中国家特别是包括中国在内的中央计划经济国家的转型产生了深远影响。

       如果说,麦金农的经济市场化次序理论为我国经济和金融渐进式改革提供了基本的理论基础,那么,金融约束理论则更为金融市场化改革的谨慎性与渐进性提供了直接的理论依据。Hellmann,Murdock和Stiglitz(23)研究了部分东亚国家特别是战后日本金融改革的实践后指出,尽管金融抑制的后果是悲剧性的,但盲目推进金融自由化改革也同样可能会带来灾难性的后果,金融深化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金融约束在相当一段时间内、一定程度地存在具有合理性。金融约束是指一种选择性政府干预政策,政府金融政策制定的目的是在金融部门和生产部门创造租金机会,刺激金融部门和生产部门发展,并促进金融深化。金融约束政策包括利率管制、金融准入政策、信贷政策和政府直接干预(24)。虽然都是金融控制政策,金融约束与金融抑制政策不同,金融约束是在宏观经济稳定、通货膨胀率较低、实际利率为正的前提下实施的,目的是在金融和生产部门创造租金,金融抑制的目的是政府从金融和生产部门攫取租金。

       与麦金农一样,斯蒂格里兹等人也提出了一个资本市场发展的次序问题,即金融约束政策向金融自由化政策过渡的顺序问题。金融约束理论指出,在金融约束政策随着金融深化而放松的过程中,始终都必须保证金融体系的健全。金融约束理论提出的金融自由化的次序是,贷款利率市场化应该先于存款利率市场化,政府在发展公司债券和股票市场、向银行部门引入竞争之前,应该发展政府债券市场(25)。无论是麦金农的经济市场化次序论,还是斯蒂格里兹等的金融约束退出次序论,都为我国的渐进式金融改革提供了理论基础。

       (三)中国渐进式金融改革的实践基础:发展中国家金融自由化的经验教训

       自20世纪70年代起,一大批发展中国家相继走上了金融自由化改革之路,然而在改革之后的20世纪80、90年代,金融危机却开始如梦魇般笼罩着这些发展中国家。于是学界开始对这些国家的金融自由化改革与金融危机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深入研究,多数研究表明发展中国家不考虑自身经济现状、盲目推行较为激进的金融自由化改革是导致这些国家此后危机频发的主要原因,具体而言主要包括如下几个方面:

       第一,金融自由化的前提条件不具备。以东南亚国家为代表的一批国家,忽视了本国的基本国情,在本国金融制度极不健全、金融机构发育极不成熟的条件下,抑或在国内宏观经济并不稳定之际,急于进行金融自由化改革,致使金融风险自改革伊始就开始不断积聚,并最终演化为金融危机。

       第二,金融自由化的次序设计不合理。以“南锥体”国家为代表的拉美国家在进行自由化改革时,几乎并未考虑次序设计问题,内外部近乎同时放开,有的国家甚至首先放开对外金融部门,在较短时间内即实现资本账户开放,这些极不合理的金融自由化改革次序设计,使得本国金融系统暴露在巨大的国际性冲击的风险之下,最终同样演变为金融危机。

       第三,金融自由化进程中金融监管严重缺失。在金融自由化浪潮的推动下,这些国家中的商业银行及非银行金融机构都获得了迅速发展,资产规模不断膨胀,与之相对应的则是各国中央银行调控能力的不断下降及监管当局金融风险管理意识、手段的严重不足。在那些最后发生危机的改革国家中,无一例外都出现了监管当局对以银行为代表的金融机构监管缺失或监管不到位的情况。

       三、中国渐进式金融改革的实践

       中国渐进式金融改革,从金融机构体系和金融市场建设、信贷体系变革、利率市场化、汇率形成机制改革、资本项目开放等五个方面,经历了1979-1984年、1984-1998年、1998-2004年、2005年至今四个阶段,逐步推进,层层深入。

       在金融改革的第一阶段,主要是在计划经济体制内构建基本金融机构体系,为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到1983年年底,已经拥有了四大国有商业银行、农村信用合作社以及信托投资公司等金融机构,具备了金融机构体系的雏形。然而,在国有垄断的背景下,金融机构依然具有浓厚的计划经济色彩,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的信贷管制严格限制了商业银行的自主权,推动商业银行信贷体制改革和金融机构企业化改革势在必行。

       1984-1998年是中国金融改革的第二个阶段。这一阶段主要是启动金融市场的建设,同时推动金融机构的企业化运营。资本市场建设也是该阶段的主要内容。股份制改革是企业改革的突破口,而企业股份制改革需要资本市场和非银行机构的发展。这一阶段建立了上海和深圳两个股票交易所,涌现了一大批证券公司和证券中介服务机构,股票交易日趋活跃,推动了企业股份制改革,保障了企业改革的成功。

       这一阶段启动了金融机构体系的企业化改革,重心是推动商业银行信贷体制改革,从统存统贷变革到差额控制、差额包干,再到资产负债比例管理,商业银行信贷业务逐步市场化。信贷业务市场化的前提和基础是信贷价格的市场化,于是,推动利率市场化也是该阶段改革的重点。到了1998年年底,我国基本上实现了货币市场和债券市场的利率市场化。汇率体制改革在这一阶段也有了很大的突破,1994年真正实现了单一汇率,启动了汇率市场化的进程。

       进一步推动利率市场化改革成为金融改革第三个阶段的主要任务。1998-2004年间,多次调整存款利率下限和贷款利率上限,并于2000年和2004年分别放开了外币贷款和存款利率。2004年允许贷款利率下浮,放开了存款利率下限和贷款利率上限管理,利率市场化有了长足的发展。

       2005年以汇率市场化改革为标志,中国金融改革向纵深发展进入了第四个阶段。当年的汇率市场化改革,明确了人民币汇率制度是“以市场供求为基础、参考一篮子货币进行调节、有管理”的浮动汇率制度,并改进了人民币中间价形成机制,从此人民币进入快速升值通道,利率市场化改革也进入了关键时期。2012年允许存款利率上浮,2013年取消贷款利率下限,启动贷款利率集中报价和发布机制,实现了贷款利率完全市场化。人民币汇率形成机制市场化也在进一步推动。外汇管理由“宽进严出”向“双向均衡管理”转变,资本项目很多子项目都实现了部分或全部自由兑换。

       如果金融机构存在垄断,利率市场化很难真正实现。放开金融机构准入、打破垄断是金融改革的另外一个关键。允许民间资本成立金融机构,是2014年以来金融改革的一大突破。而上海自贸区金融改革先行先试政策的推出,则表明了全面加快金融改革的决心和信心。党的十八大明确指出要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明确了金融改革重点是进一步推动利率和汇率市场化进程,2014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也明确了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战略举措。

       中国渐进式金融改革的三大组成部分:一是建立健全金融机构体系和金融市场体系,充分发挥其对实体经济的支持作用;二是实现金融机构的市场化运营,完善市场竞争机制,推动利率和汇率市场化,真正发挥市场对金融资源的有效配置功能;三是扩大金融对外开放,促进我国金融体系融入全球金融体系,提高金融机构的国际竞争力,提升我国在全球的金融控制力,实现人民币国际化。对于第一部分而言,我国已经建立了较为健全的金融机构体系和金融市场体系,四大国有商业银行的规模和盈利能力在全球商业银行中已名列前茅。当前深化金融体制改革的核心是推动金融机构的市场化运营,完善市场决定金融资源配置的体制和机制,对外开放金融市场。具体讲,就是金融机构准入市场化、利率和汇率形成机制市场化、资本自由流动与资本账户可自由兑换。

       四、渐进式金融改革的困境与出路

       (一)困境

       在计划经济体制渐进式地向市场经济体制过渡的过程中,中国的实际情况并没有出现市场转型理论的创立者倪志伟(26)所预期的那样,行政权力控制者让位于广大消费者和生产者,成为市场资源配置的决定因素,真才实干者替代官僚成为社会精英;而是出现了戴慕真(27)、林南(28)田野研究中所揭示的现象:中国农村改革并没有削弱基层政府官僚的配置资源的权利,而是给予了他们更强有力的支配经济运行的手段。而有些学者对城市改革的研究结论也支持了戴、林的观点(29)。上述研究集中体现了渐进性金融改革带来的困境。

       第一,资源错配。渐进式金融改革中所存在的金融价格双轨制特征,极大地扭曲了价格机制在资源的市场化配置中所发挥的决定性作用,导致出现金融资源严重错配。存贷款利率管制与货币市场利率市场化、资本市场化、民间金融市场并存,形成资金价格的双轨制。商业银行利率水平的人为压低导致资金价格信号失真,无法准确反映市场上资金的供求关系,进而导致信贷配给盛行,资金配置出现严重扭曲。一些投资效率较低的大型国企通常能够以较低的信贷利率获得充足的资金配给,而那些效率更高、代表经济转型方向的中小企业却存在严重的融资困难。从更宏观的层面来看,这种利率双轨制还是造成影子银行规模不断膨胀的重要根源,由此导致的社会融资规模的不断攀升与实体经济增速下滑形成强烈反差,形成“金融热,实体冷”现象,导致金融部门对实体经济部门产生明显的“挤出效应”。

       第二,寻租盛行。当特定行政主体有权对市场准入设置障碍时,那么他们必定会设租,且市场准入障碍越大,经济主体缴纳租金的意愿越强(30)。长期以来,中国金融市场存在着较为严格的市场准入限制。尽管这些限制在很大程度上起到了降低金融市场风险的作用,但过于严格的准入限制,特别是针对民营资本的诸多限制,导致市场上必然存在着寻租行为,特别是在当前利率并未完全市场化,获得某种金融牌照就意味着巨大垄断利润的情况下,这种寻租行为必定会得到强化。此外,由于我国各类别金融市场中均存在着较多的政府行政性干预,从而导致股票市场、信贷市场和外汇市场都存在着各种寻租行为。而相关制度的不健全,更加剧了这种由寻租所导致的腐败。

       第三,风险积聚。渐进式金融改革的缓慢推进,使得资源错配的程度不断加深,进而导致金融体系乃至整体经济的风险不断积聚。总体而言,当前中国金融体系所面临的系统性风险主要包括房地产泡沫、地方投融资平台以及影子银行等,而深入分析这些风险背后的肇因,金融改革的滞后无疑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这些风险的形成与发展。以影子银行为例,如前文所述,正是由于利率市场化改革的迟滞所导致的利率双轨制的长期存在,在流动性收紧的大背景下,催生出以银信合作、委托贷款等为代表的一大批银行表外业务,这些表外业务游走于监管当局的监管之外,隐含着极大的风险。伴随着影子银行规模的不断膨胀,其风险也正在银行体系乃至整个金融体系中不断积聚。而所谓地方政府投融资平台贷款规模的膨胀,也正是得益于委托贷款这一主要渠道,在地方政府债务不断攀升和地产调控不断加码的背景下,其偿付风险也在不断增大。

       第四,内生障碍。在经历了三十余年的渐进式改革后,时至今日具有帕累托改进性质的改革已近乎消失,进一步的改革必将触动一部分人的利益,因而在此前改革进程中所形成的利益群体正在从改革的积极推动者转变成改革的消极阻碍者。渐进式改革内生化为改革的障碍。此外,渐进式改革通常对于政治经济的稳定存在着过度偏好,而改革则意味着不确定和风险,深层次的变革更是如此。因此当前中国包括金融改革在内的各领域及整体改革正面临着极大的阻力,这使得各种改革均存在着不同程度的迟滞,极易错失最佳的改革时机。通过上文分析可以看出,导致这些问题的根源都在于金融改革的滞后,因此可以说中国金融体系存在的最大风险就是改革的迟滞,而渐进式金融改革作为其初始肇因显然无法解决这一问题,因此改革必须转变思路与方式。

       (二)出路

       1.强化顶层和系统设计。如果将改革视为一个系统工程,那么顶层和系统设计是核心,这关乎改革的方向、原则、模块、路径与速度。1994年党的十四大明确了中国改革开放目标和方向是建立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后,系统设计和阶段性任务规划就一直贯穿了党和政府的历次重大决策文件,十七届五中全会和“十二五”规划多次强调顶层设计问题。然而,由于缺乏具体实现路径、明确的量化指标体系、直面改革利益冲突的胆识、机构与制度改革严重滞后等问题,尤其是缺乏全党共识,重大改革尤其是金融改革一拖再拖,形成一些系列改革难点和重点的堆积,难以形成改革突破。当前推进改革的核心问题是明确全面改革的模块、路径与时间速度,量化各项改革指标,直面利益冲突,在全党形成对上述问题的共识,在改革重大问题和难点问题上尽快实现突破。

       2.摆脱实验思维。渐进式改革的一个重要特征是局部实验方法。可分割性是局部实验方法的前提条件,诸如区域可分割性、机构分割性、资源要素可分割性等等。当前的金融改革尤其是重大改革,基本上都涉及资金与资本的流动与配置,在当今互联技术的支持下,资金和资本的流动可以突破任何的区域分割、机构分割,将资金和资本圈在某一个笼子里,对其进行利率和汇率市场化等改革实验,是根本不可能的。在实验前提条件不存在的情况下,如果依然推行金融改革的区域实验,那就只能将改革演变为一个改革红利的分配,并形成新的“双轨”和“多轨”,强化“权力租”和“寻租”现象,产生新的矛盾和冲突,进一步恶化改革红利分配不公的矛盾。

       3.加快改革速度。改革迟滞和改革模块化分割引致的双轨和多轨已经成为当前经济和社会矛盾集结的根源,打破当前困境的出路就是加快金融改革速度,全面推进金融改革。金融机构准入改革、利率市场化改革、资本市场改革、汇率市场化改革齐头并进,只有这样,方能破除各种各样的“轨”和“多轨”,根本解决利益矛盾和利益冲突。

       4.摆脱“以开放促改革”的思维。长期以来,中国渐进性改革的一个重要特点是“以开放促改革”,集中表现为通过引进外资,发展对外贸易,扩大外资和外贸市场准入,引入西方市场经济的理念和方法,促进国内微观主体市场经济理念和思维的形成,推动经济体制改革。这一方法虽然对推进中国改革发挥了重要作用,但外资的超国民待遇问题十分突出,外资相对于内资,更多地获取了中国改革的红利,当然也出现了很多“双轨”和“多轨”的问题。当前市场经济微观主体对改革的目标已经十分清晰,市场经济的理念和思维已经形成,是时候转变“以开放促改革”的思维了。全面对外开放应该建立在国内市场经济体制基本形成的基础之上,让一个充满活力的、自由的微观主体在全球经济的舞台上竞争,而不是让一个“捆绑”着的微观主体淹没在世界竞争的浪潮中。

       注释:

       ①Mckinnon R.I.,Gradual versus Rapid Liberalization in Socialist Economies:The Problem of of Macroeconomic Control,International Center for Economic Growth Publication,1993.

       ②林毅夫:《自生能力,经济转型与新古典经济学的反思》,《经济研究》2002年第12期。

       ③李绍荣、程磊:《渐进式与休克疗法式改革的比较分析》,《北京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年第6期。

       ④Fischer S.,Sahay R.,"The Transition Economies after Ten Years," National Bureau of Economic Research,No.7664,2000.

       ⑤于淼译:《渐进主义与休克疗法:重新解读中俄改革经验》,《国外理论动态》2005年第12期。

       ⑥Balcerowicz,L.,"Common Fallacies in the Debate on the Transition to a Market Economy",Economic Policy,19(9),1994.

       ⑦Sachs,J.,Woo,W.T.,Fischer,S.,et al.,"Structural Factors in the Economic Reforms of China,Eastern Europe,and the Former Soviet Union," Economic Policy,No.18,1994.

       ⑧周冰、靳涛:《经济体制转型方式及其决定》,《中国社会科学》2005年第1期。

       ⑨樊纲:《渐进与激进:制度变革的若干理论问题》,《经济学动态》1994年第9期。

       ⑩罗小芳、卢现祥:《程式差异,交易成本与渐进式改革进程触发》,《改革》2013年第2期。

       (11)王曙光:《中国经济转轨进程中的金融自由化》,《经济科学》2003年第5期。

       (12)卢文鹏:《金融抑制、路径依赖与中国渐进改革中的制度性公共风险》,《复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2年第4期。

       (13)陈超:《渐进式改革中的金融约束分析》,《经济科学》2002年第2期。

       (14)栾光旭、费淑静:《中国渐进式改革中的金融制度安排及其效率》,《财经科学》2003年第S1期。

       (15)刘瑞明:《金融压抑、所有制歧视与增长拖累——国有企业效率损失再考察》,《经济学》(季刊)2011年第2期。

       (16)易宪容:《重新审视改革的路径与方式》,《金融市场研究》2012年第12期。

       (17)卢峰、姚洋:《金融压抑下的法治、金融发展和经济增长》,《中国社会科学》2004年第1期。

       (18)黄鑫、周亚虹:《利率扭曲与资产泡沫》,《国际金融研究》2012年第8期。

       (19)陈涛、汤亚键:《人民币汇率市场化改革应优于形成机制改革》,2012年2月20日,路透网财经视点。

       (20)何毅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北京:人民出版社,2013年,第56页。

       (21)Mckinnon,R.I.,Money and Capital in Economic Development,Washington:Brookings Institution Press,1973.

       (22)Shaw,E.S.,Financial Deepening in Economic Development,New York:Oxford University Press,1973.

       (23)Hellmann,T.,Murdock,K.& Stiglitz,J.E.,"Financial Restraint:Toward a New Paradigm," The Role of Government in East Asian Economic Development:Comparative Institutional Analysis,Oxford:Clarendon Press,1997.

       (24)戴金平:《当代国际经济与国际经济学主流》,大连:东北财经大学出版社,2004年,第371页。

       (25)青木昌彦:《政府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刘春林等译,北京:中国经济出版社,1998年,第232页。

       (26)Nee,V.,"A Theory of Market Transition from Redistribution to Markets in State Socialism," 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54,1989.

       (27)Oi,J.C.,"Fiscal Reform and the Economic Foundation of Local Stare Corporatism in China," World Politics,45(1),1992.

       (28)Lin,N.,"Local Market Socialism:Local Corporatism in Action in Rural China," Theory and Society,24(3),1995.

       (29)Bian,Y.& Logan,J.R.,"Market Transition and the Persistence of Power:The Changing Stratification System in Urban China," American Sociological Review,61(5),1996.

       (30)Kruger,A.O.,"The Political Economy of Rent-Seeking Society," American Economic Review,64(3),1974; Bhagwati,J.N.,"Direct Unproductive,Profit-Seeking(DUP) Activities,",Journal of Political Economy,90(5),19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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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渐进式金融改革:发展与矫正_金融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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