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日农产品出口模式与绿色贸易壁垒对策_绿色贸易壁垒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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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目前已成为世界第四大农产品进口国和第五大农产品出口国,在世界农产品贸易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长期以来,日本一直是中国农产品第一大出口市场,是中国优势农产品如蔬菜、茶叶、水产品等的重要出口地。近些年来,日本也逐渐将中国作为农产品第二大进口来源地,进口份额逐年增加。然而,随着环保意识和人类健康意识的加强,关税壁垒和传统非关税壁垒在贸易壁垒中的作用大减,绿色贸易壁垒日益成为对日农产品出口中最重要的壁垒。

一、文献综述

对绿色贸易壁垒的研究主要有定性研究和量化分析。

(一)定性研究

对绿色贸易壁垒的定性研究,大多集中在数量效应、价格效应研究上。Roberts等(1999)、张海东(2004)和冯宗宪、柯大纲(2001)都相应建立模型,衡量了绿色壁垒对进出口商品数量和价格的影响;曾凡银(2003)则分析了空间梯度场模型,指出绿色壁垒的价格梯度场对污染物品的控制效应随着当前形势的变化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还有一些定性研究分析了绿色壁垒产生的静态、动态效应,如Maskus等指出,将技术扩散效应和网络效应纳入考虑范围时,技术标准的效应分为静态和动态效应[1];卢授永、杨晓光(2003)则详细分析了绿色壁垒对中国出口贸易的静态、动态影响。

总体而言,定性分析普遍存在以下不足:无论是建立大国—小国模型、小国—小国模型等,还是将寡头、垄断的因素纳入模型,其设置的假设条件与现实都存在较大差距。相对于学者对其他非关税壁垒的研究,绿色壁垒的定性研究并未得到系统的经济学支持。

(二)量化分析

对绿色贸易壁垒和技术性贸易壁垒的量化分析,已有研究并不多,也不够完善。量化分析方法主要分为以下四种:一是调研分析,二是宏观层面的计量分析(主要指引力模型),三是局部均衡分析法,四是可计算的一般均衡方法[2]。

OECD(l999)通过对其成员国的行业数据进行搜集,研究技术性壁垒对贸易成本的影响程度,结果发现,为符合标准和通过认证而付出的成本达全部生产成本的2%~10%。而遭受技术性贸易壁垒的地区中,37%是亚太地区,欧洲地区次之(35%);最易受挫的往往是技术性、复杂性强的产业,如机器和电子制造业[3]。引力模型分析中较有代表性的是Swann等(1996)对英国的进出口贸易进行的回归分析。Moenius(1999)进一步优化Swann的模型,并通过1980~1995年12个国家间双边贸易的研究发现,标准和技术法规对非制造业(尤其是农业)的阻碍作用较明显。Moenius(2004)再次利用引力模型,证实在非制造业贸易领域中,进口国的特定标准会阻碍贸易,而在制造业贸易中该结论恰好相反。总之,引力模型方法可具体测算绿色壁垒对贸易的影响,并利用清单法和调查法提供的替代变量构建模型,引力模型是个“有前途的研究领域”[4]。局部均衡分析法往往用于某特定政策对均衡产生影响的分析,能大体衡量特定措施对贸易和福利的净效应。在测量欧盟茶叶农药残留限量对中国茶叶生产成本和出口的研究中,孙东升指出,欧盟茶叶农药残留限量越严格,中国茶叶生产成本的变动程度越大,对中国茶叶出口欧盟的影响程度也越大[5]。然而,局部均衡方法存在一定局限性,比如仅关注某个特定产业或部门供给和需求的微观表现,并未考虑行业间的溢出效应;需建立在大量计量参数估计基础上等。可计算的一般均衡方法不仅能衡量经济系统中所有正负效应,还能够将产业间的相互作用纳入模型。近十年,学者们才开始将该方法运用到技术性壁垒、绿色壁垒的研究上。Gasiorek等(1992)发现,为适应相应标准,欧盟的生产和贸易会受到重大影响,在规模报酬递增经济中这一现象尤为突出。还有分析显示,发达国家采取单边技术性标准,将使自己和发展中国家两败俱伤(Ganslandt,2003)。冯宗宪、柯大钢(2000)指出,运用技术性措施保护某产业并限制进口,会对其他产业产出、价格、出口量等造成不利影响[6]。

二、中日农产品贸易现状与格局

中国与日本互为农产品贸易的重要伙伴。近年来,中日农产品贸易基本呈现稳步增长态势,其中主要以中国农产品对日出口为主[7]。

(一)中国角度:日本是中国农产品第一大出口市场,但日本市场占中国农产品出口总额有所下降

2005年,中国成为继欧盟、美国、加拿大和巴西之后的世界第五大农产品出口国[8]。中国农产品的出口市场集中于亚洲,日本则是中国农产品第一出口国,每年对日本出口的农产品约占中国农产品总出口额的1/3(见表1,下页)。2006年,对日出口农产品金额为82.3亿美元,占中国农产品出口亚洲市场的四成多,占中国农产品出口世界市场的30%。

从农产品类别来看,日本是中国优势农产品的重要市场。2004、2005年,不论是蔬菜、水果,还是水产品、咖啡和茶叶,日本市场占中国这些农产品出口份额达20%,居中国该类农产品出口市场榜榜首。

然而,1995~2006年间,中国对日出口形势并不乐观。一方面,出口增速不稳定,呈现大起大落状况;另一方面,日本市场占中国农产品出口总额的比重成缓慢波动性下降趋势(见图一,下页),如从2001年的35.9%逐渐下滑至2006年的26.5%。

(二)日本角度:中国是日本农产品进口第二大来源国,中国农产品占其进口份额不断增加

日本是农产品进口依赖型国家,在最近十几年,其进口来源地重心逐渐由北美移至亚洲,中国农产品在日本进口农产品市场上的份额增长迅速(见表2,下页)。1991~2006年,日本从中国进口的农产品占其进口农产品额的比重由6.4%上升到15.9%[9],中国逐渐成为日本第二大农产品来源国。

从农产品类别来看,日本进口农产品市场上某些蔬菜,如大葱、保鲜豌豆、干香菇等90%以上来自中国,还有些蔬菜,如菜花、姜、洋葱、冷冻菠菜等50%以上来自中国;中国茶叶则占其进口市场的半壁江山:水产品也是对日出口的拳头产品,如99%的鳗鱼类产品来自中国,50%以上的梭子蟹来自中国。

图一 中国对日农产品出口变动情况(%)

综上所述,日本是中国农产品贸易的重要伙伴。尽管日本屡次采取针对性强的绿色贸易壁垒措施,给中国农产品出口带来了较强打击,使中国对日农产品出口产生了较大影响。但十几年来,日本进口农产品市场上的中国份额明显上升,充分证明了中国农产品在日本市场具有竞争力,有发展空间。

三、中国对日农产品出口中的绿色壁垒及其影响

中国农产品遭遇日本绿色壁垒的状况,在近几年愈发严峻。据农业部数据显示,仅2006年因绿色壁垒被日本扣留或退货的批次竟高达476次,比2005年增加80次。这些受挫产品主要集中在中国传统优势农产品上,如蔬菜、茶叶、水产品等。

(一)对日蔬菜出口情况

日本进口蔬菜市场上的大半产品来自中国。2000年以后,中日蔬菜贸易摩擦成为颇具争议的焦点。日本以保证进口农产品和食物的安全性、保护国内消费者健康为由,不断加强对中国蔬菜的检验检疫。尤其从2006年5月,日本开始实施更苛刻的“肯定列表制度”,不仅增加对8种主要进口蔬菜(香菇、松茸、大葱、生姜等)的命令检查,造成其中7种蔬菜对日输出量急速下降,还增加对其他蔬菜(油菜、甜豌豆等)的检测检查。

这些绿色措施覆盖面广、标准严,使我国蔬菜对日出口呈现以下特点:一是波动大,甚至出现负增长率(见表3)。1997~2006年间,蔬菜出口变动幅度较大,时而增速超过10%,时而负增长,2002年增速甚至降为-12.9%。二是近几年增速放缓。由2004年开始,中国对日蔬菜出口量增速大幅下挫。三是日本市场占我国蔬菜出口份额逐年减少(见图二),近10年来下降约17个百分点。

(二)对日茶叶出口情况

日本是中国茶叶出口的第二大市场,是中国最大的红茶出口地和第二大绿茶出口地。另外,日本从中国进口的茶叶,占其茶叶总进口量的一半以上。然而,考察1996~2007年间中国茶叶输日情况,发现近年来出口形势并不理想(见表4),主要有以下特点:一是出口额增速波动大,有的年份超过40%,有的年份降至-20%以下。二是日本市场占中国茶叶出口份额缓慢波动性下降,从1996年近20%的水平逐渐降为2007年的11%左右。三是在2001~2003年间遭受前所未有的重创,增速下跌40个百分点(见图三)。

对日茶叶出口呈现上述特点,源自日本对中国茶叶屡屡设限.不仅大量增加农药残留检测标准条目,且采取更加严格的检测方法。2002年日本修订了《食品卫生法》,提出针对茶叶的108种农药残留限量标准,在2006年“肯定列表制度”实施时又将标准数目增至276项。日本还规定部分农残项目检测方法改为“全茶溶剂检测法”,大大提高农药检出几率。

(三)对日水产品出口情况

日本是世界第一大水产品进口国,也是中国水产品出口的第一流向地,每年水产品对日出口额都超过水产品总出口额的三成以上[10]。

近年来,日本实施系列绿色措施,使中国的鳗鱼、蟹、虾、河豚类产品多次被日方扣留或退货。以鳗鱼为例,日本于2002年开始对中国活鳗和冷冻白烧鳗实施11项药物残留的监控检验,及对鳗鱼实施汞含量检验。肯定列表制度出台后,水产品受挫严重性有加强趋势。据统计数据显示,2006年被日本扣留或退货的水产品达150批次,比2005年增加约三成。

考察1996~2006年间中国对日水产品出口数据(见表5),发现出口额增速不稳定,1998年增速甚至降为-16.8%:同时,对日水产品出口额占中国水产品出口总额的比重急速下降(见图四),该比重由1996年的63.8%下降到2006年的32.7%。

图四 中国对日本产品出口额变动情况(%)

四、中国对日农产品出口中绿色壁垒数量效应的计量检验:以冷冻菠菜为例

首先构建数量效应研究的理论框架。

(一)数量效应研究的理论框架

引力模型方法源于牛顿的宇宙引力法则,即两个物体之间的引力与它们各自质量呈正比,且与它们之间距离呈反比。20世纪60年代,学者们开始将引力模型引入贸易研究领域。Jan Tinbergen(1962)和Poyhonen(1963)指出,两国的双边贸易流量的规模与各自经济总量呈正比,而与它们之间的距离呈反比,引力模型的形式如下:

对数化后得:

一般来讲,促进双方贸易流的因素常用贸易双方的经济总量,即总产出(GDP、GNP等)或人均总产出(人均GDP、GNP等)来描述,而阻碍双方贸易流的因素常用地理距离、运输成本等来表示,有时还可用两国贸易政策、语言文化、消费者偏好差异等来描述。

在此之后,学者们逐步将人口变量、优惠贸易协定、贸易限制措施、商品价格、真实有效的汇率、国外直接投资、国外货币储备、进口关税等纳入模型,试图用多种宏观变量解释贸易流量的变化。一般将扩展后的引力模型表达为:

(二)数据来源

蔬菜是受日本绿色贸易壁垒最严重的农产品之一,而冷冻菠菜又是对日出口中极为重要的品种。因此,以冷冻菠菜对日出口为例,对绿色壁垒产生的数量效应进行计量分析。具体说来,是分析冷冻菠菜对日出口额所受到的影响因素,其中包括严格的日本绿色贸易壁垒,即毒死蜱农药残留限量标准。

出口日本的冷冻菠菜额不仅受日本毒死蜱最小残留限量标准的影响,还受到许多其他因素影响。

(三)模型设计

根据对日出口农产品的实际情况对引力模型方程式添加了其他解释变量,模型如下:

数据来源:冷冻菠菜额1995~1996年数据来自陈永福《农产品贸易变动的实证研究》;1997~2006年数据来自《中国海关统计年鉴》(1998~2007)。日本农业就业人口数来自各年《国际统计年鉴》。中日汇率数据根据《世界经济年鉴》历年的日元和人民币汇率数据整理。中国GDP值和日本GDP值来自《国际统计年鉴》(1996~2008)。

模型中待估计参数的预期符号,见表7。

(四)模型分析与检验

使用EVIEWS 3.1软件,采用最小二乘法对跨度为12年的时间序列数据进行回归。输出结果见表8。

从表中的显著性检验可以看出,中日汇率、日本GDP和中国GDP不能较好地充当冷冻菠菜出口额所受影响的解释因素,因此考虑将该三个解释变量从模型中滤去。重新考虑模型形式为:

经过检验,得到表9的结果。从结果中可以看到,F统计值明显提高,T统计量通过统计检验,在5%的显著性水平下显著,这说明方程中的两个解释变量(日本毒死蜱农药残留最小限量标准值、日本农村就业人口数)对被解释变量(中国对日出口冷冻菠菜额)的线性关系显著成立。从而可以得出日本毒死蜱农药残留最小限量标准值若降低10%(即标准越严格),则中国对日出口冷冻菠菜额将减少9.2%;日本农村就业人口数减少10%,则对日出口冷冻菠菜额将增加66.7%。

五、结论及对策建议

通过1996~2006年间中国传统优势农产品出口遭遇日本绿色壁垒的现状分析,可以看到,蔬菜、茶叶、水产品等主要农产品的出口,均受到日本绿色壁垒的影响。为进一步弄清绿色壁垒的影响程度,以冷冻菠菜为案例,对数量效应进行计量检验,结果表明,绿色贸易壁垒在中国对日本冷冻菠菜出口中有极为显著的影响。总之,只要日本绿色措施稍有加强,就会给中国对日农产品出口带来较大的数量效应影响。

为尽量减少绿色壁垒对中国农产品出口的数量效应影响,降低风险和损失,提出以下对策建议:

(一)完善技术法规、标准化体系和农产品质量检验检疫体系建设

第一,中国应针对各种农产品的生产、运输、贮藏、消费等方面展开可行性分析,重视日本的市场需要,加快农业技术法规和标准的制定。这些法规、标准涉及产前种子选择、产地环境标准、生产中的耕作方式、产后成品包装等,使主要出口农产品的标准实现产前、产中、产后及国家、地方、行业标准的配套,基本达到国外先进水平。此外,中国应提高国际标准采用率,缩小与发达国家技术标准的差距,关注国际标准动态发展,及时更新农产品标准体系。

另外,在农产品的生产加工过程中加强质量安全监管,加快建设农产品的质量检验检疫体系。

(二)加快预警与反应机制的建设

第一,应密切监视国际标准和相关出口国标准的动态变化:一是出口企业应搜集影响本企业产品的绿色壁垒信息情报,密切关注国际、日本绿色技术标准的动态变化,并监视其可能带来的风险。二是行业协会通过与发达国家行业组织的信息交流机制等,及时掌握行业内产品遭遇绿色壁垒的情报,向出口企业提供技术信息服务。三是政府机构(包括商务部和国家质检总局)应与国际组织、国外相关质检机构等建立政策信息交流机制,迅速及时地向国内行业通报最新标准与政策动态。

第二,在监视标准动态变化基础上,进行严格的国内监测,进行风险评估,掌握风险变化趋势。国家质检总局和各类产品检验检疫机构等应掌握出口企业生产和质检的第一手信息,密切监视危害性技术指标,并通过信息监控平台,对有可能违反国际标准、日本技术指标的出口企业立即提出警示通报。

第三,在风险评估、风险预警的基础上,建立对预警信号的快速反应机制。包括三个方面:一是出口企业应及时调整生产,达到相关国际标准和日本技术标准,尽量降低损失,同时积极向行业协会反映和寻求帮助,并配合行业协会和政府组织与国外做好沟通协调工作。二是行业协会应督促出口企业尽快规范生产,尽量避免可能出现的贸易摩擦,同时应充分发挥其熟悉贸易规则和标准动态的有利条件、专业交涉技巧,参与谈判、斡旋和上诉。三是政府部门如商务部,应发挥宏观调控功能,尽快协调出口企业和行业协会,组织专家和相关部门,与日本展开谈判和交涉,达成共识后提出可行性解决方案。

(三)积极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

在应对绿色壁垒的过程中行业协会可以发挥无法比拟的优势,如效率高、协调成本较低等。

第一,行业协会应承担起宣传绿色观念、强化农产品安全意识的责任。除将国际标准、国家标准、日本对农产品的具体标准提供给成员企业外,还应制定适应国际需求的行业标准,在农产品生产、出口上实行行业准入政策。同时在农产品生产、加工、检疫、认证过程中应发挥监督、监管作用,促使农户和出口企业按国际市场的需求进行运作。

第二,行业协会应及时搜集国内和国际市场信息和动态,跟踪一些主要农产品出口贸易形势,并针对日本绿色贸易壁垒动态(包括行业标准、产品质量标准、检验检疫标准等)做紧密追踪和实时预报,通过建立信息中心和咨询服务机构而为农产品出口企业提供全方位服务。这样,有利于帮助企业提出应对措施,防范突变的绿色壁垒所带来的风险。

第三,行业协会应学习国际惯例,研究国内外企业遭受绿色壁垒案例,认真总结应对绿色壁垒的经验和教训,增强自我保护意识。在企业遭受绿色壁垒措施的打击后,行业协会应主动配合政府机构,积极寻求应对措施,协调出口企业与进口国的交涉,通过谈判等手段尽快解决贸易摩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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