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制度之维——纪念邓小平“8#183;18讲话”发表30周年,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政治文明论文,周年论文,讲话论文,制度论文,邓小平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980年8月18日,邓小平同志发表了《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 (以下简称“8·18讲话”),这篇讲话是指导改革开放新时期中国政治发展的重要文献,也是我国改革开放以来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里程碑之一。今年是“8·18讲话”发表30周年,30多年的改革开放已经使中国的国情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我们当前所面临的问题无疑与30年前有着很大的不同,然而,“8·18讲话”并没有失去它的光彩。今天我们纪念“8·18讲话”,一方面要结合当前实际重新学习和体会这篇讲话的深刻内涵和指导意义,另一方面也要再度思考政治体制改革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认识社会主义具体制度若干弊端的理论价值和实际意义
邓小平的伟大之处,在于他是中国高层认识到制度重要性的第一人。[1]在改革开放之前相当长的历史时期内,人们对于社会主义国家与社会发展中所出现的问题,更多的是运用马克思主义的阶级分析方法,从阶级和阶级斗争的角度来进行分析和论证的。对于阶级斗争的过分强调,不仅使其他国家尤其是西方国家的建设理论得不到正确认识和运用,也使我国现行制度得不到必要的反思,其所产生的错误也得不到有效纠正,并最终导致了“文化大革命”的悲剧。
然而,邓小平在“8·18讲话”中并没有从阶级斗争的角度来分析新时期所面临的问题,而是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从制度的角度来进行分析。从文本来看,“8·18讲话”着重分析了社会主义具体制度中所出现的五大弊端,从制度弊端的角度来论证社会主义制度进行改革的必要性和紧迫性,这在马克思主义发展史上还是第一次。邓小平在讲话中指出:“我们今天再不健全社会主义制度,人们就会说,为什么资本主义制度所能解决的一些问题,社会主义制度反而不能解决呢?”[2]他对社会主义具体制度的五大弊端的分析,充分体现出一个历尽20世纪政治变迁与磨难的政治人物对于制度的重视,这些分析对于我们今天的政治体制改革而言,同样没有过时。可以说,对于制度与制度建设的重视,是这篇讲话留给我们的最重要启示。
第一,在论述官僚主义时,邓小平并没有从所谓资产阶级的腐朽性入手,而是直接指出了官僚主义的两大根源:一是党管得太多,二是没有严格的行政法规和个人负责制。这表明,这一问题的产生根源于制度,而问题的解决同样需要诉诸制度。
第二,在分析权力过分集中的弊端时,邓小平指出要从两个方面来切实解决这一问题,一方面要改变党的一元化领导,另一方面要进行合理的分权。这些都意味着制度改革思路上的重大突破,无疑是邓小平对于政治体制改革的开拓性贡献。
第三,关于家长制作风,邓小平指出这一弊端的产生是因为“民主集中制还没有成为严格的制度”[3]。民主集中制在设计上并不存在大的问题,然而民主集中制在现实政治操作中一直存在“软执行”的现象,没有得到严格的制度制约。在今天的政治发展中,我们需要探索一种“民主集中负责制”,即决策者要对其所作的决策负责,要有更加明确的权责关系,这样才能使得民主集中制不至于流于空谈。家长制作风还与个人崇拜等党内不正之风有密切关系,邓小平甚至提出这样的批评:“一九五八年以后,到处给毛泽东同志和其他中央同志盖房子,‘四人帮’垮台后,还搞中南海地面工程,都造成很坏的影响,很大的浪费”[4]。这些分析直接指出历史和现实中的问题,这在社会主义的文献中是比较罕见的。
第四,关于干部的终身制问题,邓小平没有将其完全归因于封建主义的影响,而是认为这一问题的出现是由于缺乏健全的干部制度,即干部的选举、招考、任免、考核、弹劾、轮换制度。如果没有健全的制度,领导干部最终可能还是会走向终身制或变相的终身制。这一点直到现在都是很重要的,因为今天的干部制度在一些问题上仍然缺乏明确的制度规定,例如党管干部的原则,就没有很好的制度性的解释和规范。
第五,对于特权现象而言,它的解决最终还是要诉诸对人民的民主权利的强调和切实保障。邓小平指出,克服特权现象,要解决思想问题,也要解决制度问题,做到公民在法律和制度面前人人平等以及党员在党章和党纪面前人人平等,并使得干部处于群众和党员的监督之下。[5]可以看出,邓小平对这一问题是经过深思熟虑和慎重思考的,他对于特权现象的分析主要是通过与过去的比较,但是他所指出的问题至今依然存在,这就使得这一分析至今仍具有不容忽视的指导作用。
邓小平对于社会主义具体制度的弊端的分析,就当时而言,具有重要的创新性和突破性;就今天而言,也依然指导着我们对当前发展中问题的认识和把握。所有这些都让我们认识到,制度和制度建设无论对于历史的还是现实的发展而言,都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制度建设是走出“历史周期率”的必由之路
从历史上看,无论是在中国还是在西方,制度问题都是一个极为重要的问题。1945年黄炎培访问延安的时候,向毛泽东提出了著名的“历史周期率”问题,毛泽东回答说:“我们已经找到了新路,我们能跳出这周期率。这条新路,就是民主。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6]但是在建国之后,社会主义的实践虽然出现了重大的偏差,但却没有得到及时和有效的纠正,这表明要走出“历史周期率”,单纯依靠简单的运动式的“民主”是不行的,还需要有一系列的配套措施和手段。邓小平指出:“如果不坚决改革现行制度中的弊端,过去出现过的一些严重问题今后就有可能重新出现。”[7]而要想不重复过去的错误,使得国家政治生活正常化、秩序化和稳定化,就只有诉诸制度建设,以制度的建设和创新来保障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健康发展。
从比较政治制度的研究中可以发现,不同国家在制度建设问题上有着不同的发展路径和经验。就主要西方国家而言,法国从1789年大革命开始,一直到1958年戴高乐体制的确立,在160多年的历史中经历了多次复辟和反复辟的斗争,政治制度也处于不断变动的状态之中。而没有出现这种动荡的国家,似乎只有英国和美国。英国的政治具有原创性、妥协性和保守性,其政治发展具有相当的独特性;美国也是十分独特的,美国没有历史的负担,可以在新的环境中创造出设计精巧且运行有效的政治运作模式。克伦威尔作为一名反体制的代表,最终仍然能够进入威斯敏斯特教堂受人瞻仰,就在于他同样代表了一种体制内的反抗精神,当国王不能够有效解决政治问题的时候,人民有权利反抗,但是这种反抗是在体制内的。而法国不断地修宪或者颁布新的宪法,政治体制的变革充满了动荡性,却并没有完全解决“造反”的问题。不能说法国的政治制度不好,任何政治制度的产生和发展都是基于不同国家独特的历史和社会背景的,不能简单加以判断,只是从社会的稳定和制度运行的有效性来看,英美两国的示范作用似乎相对更好。英美两国能够保持稳定和发展的最重要原因,就在于它们创造了较为合理的政治制度,这也是它们留给人类的宝贵财富。
因此,邓小平能够把制度问题作为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任务提出,具有十分重要的历史意义。他在“8·18讲话”中指出:“斯大林严重破坏社会主义法制,毛泽东同志就说过,这样的事件在英、法、美这样的西方国家不可能发生。”[8]他引述毛泽东的话语,一方面是表明制度的重要性早已被共产党人所认识,另一方面也隐含着要研究西方国家政治制度的含义。他在批评封建主义残余影响时也指出,需要“比较各国的经验”[9]。中国的社会主义制度所存在的问题,需要在借鉴和吸收人类优秀文明成果的基础上进行改进,创造出适合中国国情的政治制度,促进政治、经济和社会的民主化,推进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从而真正走出“历史周期率”。
探索制度评价的标准:国权、政权与人权的统一
认识到制度的弊端和制度建设的重要性,就必然会涉及怎样进行制度建设、如何评价制度优劣的问题。1987年,邓小平在一次谈话中提出:“我们评价一个国家的政治体制、政治结构和政策是否正确,关键看三条:第一是看国家的政局是否稳定;第二是看能否增进人民的团结,改善人民的生活;第三是看生产力能否得到持续发展。”[10]这些指标无疑是评价政治制度的重要标准,但是仔细考究的话便会发现,这些其实是检验制度运行结果的标准,而不是检验制度本身的标准。比较中国的经济和政治改革可以发现,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先行于政治体制改革,而且是一个不断探索和“试错”的过程,但是政治体制改革由于牵涉的问题更为复杂,因此不能够轻易地“试错”。在这种情况下,如何能够使得政治制度达到这样的标准,就成为政治学需要研究的重要问题。
既然这些标准所评价的是制度运行的结果,那么评价制度本身的标准又是什么呢?从历史上看,一个国家要想拥有有效和稳定的政治制度,必须要解决国权、政权与人权三者之间的统一关系,处理得好社会则会得到良好发展,处理不当则会产生严重的后果。1989年10月,邓小平在会见美国前总统尼克松时,首次提出了“国权”的概念:“人们支持人权,但不要忘记还有一个国权。”[11]在此之后的一次谈话中,他又指出:“说起来,国权比人权重要得多。”[12]邓小平提出这一不同于主权的“国权”概念,主要是为了反对西方借口“人权高于主权”而干涉中国内政的行为,然而这一概念也有助于我们思考国家政治制度的建构标准。人权是指人作为人而应当享有的权利,具有普适性的价值,中国在经历了多年的改革和发展之后,已经将尊重和保护人权写入了宪法,国家制度建设必须考虑人权的实现和有效维护。而政权是国家制度建设所围绕的中心,也是制度建设的试验场,政权建设的主要内容便是制度建设,这是毋庸置疑的。
总体来看,一个国家政治制度的好坏,在国际层面上要保障国权,即国家的独立自主和领土主权完整;在国家层面上要结合国情促进政权统治和治理手段的完善;在个人或公民层面上要实现和保障人权,切实维护人民的各项权利。这三者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国权是政权与人权的外部保障,政权是维护国权与人权的现实力量,而人权则是国权与政权的正当性来源或合法性基础。因此,能否促进国权、政权和人权三者的统一,就成为检验制度本身优劣的重要标准。
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必须注重
制度建设与创新
自“8·18讲话”开始,邓小平对于社会主义政治发展不断做出新的论断和指示,尤其是在国家制度问题上,他做出了很多的突破。在改革开放已经进行了30多年的今天,我们回顾邓小平伟大贡献的同时,会发现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也经历了重大的发展,而并非像有些人所批评的“停滞不前”。党的十六大提出要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并将政治文明同物质文明与精神文明一道,列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根本任务。党的十七大进而提出要实现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四位一体的发展。可见,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建设一向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过程中的重要问题。结合邓小平关于制度问题的论述来反观今天,中国的政治体制虽然经历了逐渐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但是仍然存在诸如官僚主义和腐败等在内的各种问题,因此,制度建设与创新依然是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应有之义,必须加以高度重视并进行综合研究。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发展,是对科学社会主义的重大贡献,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进步,同样也是完善科学社会主义的重要内容。科学社会主义在理论上得到了不断的发展和完善,但是它在具体实践中的表现,却存在着重大的差异,并非那么“科学”。苏联自称是科学社会主义,我国也是在搞科学社会主义,然而,苏联并没有考虑如何使得科学社会主义制度化的问题,这一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是导致苏联国家体制发展僵化、衰落最后走向解体的重要原因。而在苏联解体之后,科学社会主义制度化的任务落到了中国的身上。制度建设与创新不仅是完善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需要,也是发展和完善科学社会主义的需要。我们应当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国家的各项制度,切实推进科学社会主义真正走上科学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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