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战后美国国会对美台关系的影响_美国参议院论文

冷战后美国国会对美台关系的影响_美国参议院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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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要开会讨论中国与除去美国以外的其它一个国家的关系,大概不会有一篇论文专门谈这个国家的议会对两国关系的影响,即使有,它也是一个比较偏的题目。然而如果就中美关系而言,专门探讨国会的作用就不仅不偏而且非常必要。比起美国与其它国家的双边关系,国会对中美关系的影响尤其重大,历史上有的时候,国会甚至控制了对华政策的制定。时至今日,国会仍是公认的美国对华政策的重要参与者。”(注:席来旺著,《美国的决策及其中国政策透视》,九州图书出版社,1999年版,第1页。)这是一位中国学者对美国国会在中美关系上作用与影响的评价。台湾问题就是中美关系的核心问题,将这段话放在美台关系的研究上,也是同样适用的。

从冷战时期起,美国国会就在美台关系上扮演着重要角色。冷战结束后,美国国会继续在所谓的台湾“安全问题”、推动台湾加入国际组织、提升美台官员互访层级等问题上,竭尽全力施加影响。

(一)美国国会在“台湾安全”问题上大做文章

冷战结束后,李登辉主政下的台湾当局一步步推行分裂中国的“实质台独”路线,把两岸关系一次次引向危险的边缘。美国当局借口中国大陆可能“武力犯台”,在所谓“台湾安全”问题上大作文章。其中国会扮演了重要的角色,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美国国会在对台军售问题上的影响。对台军售是美国维持及提升美台关系的一个重要着力点。美方希望藉出售武器给台湾,达到“维持两岸军事平衡”的目的,阻挠中国统一。这其中,美国国会的主要作用与影响是:

其一,积极配合美国行政当局对台军售。在军售问题上,美国行政部门起主导性作用。但根据美国武器出口管理规定,对于较大金额的武器出口,行政部门必须向美国国会通报,国会在接到报告30天内有权决定该项出口能否成立。(注:席来旺著,《美国的决策及其中国政策透视》,九州图书出版社,1999年版,第376页。)由于台湾对美军购额大多相当庞大,大部分项目都须美国国会审批。冷战时期,为了改善中美关系,有时部分议员还反对个别对台军售项目,但冷战以后,这种现象几乎不存在,美国国会对行政部门报批的对台军售项目基本予以通过。此外,国会不仅“被动”地批准对台军售,有时还“主动”地促成某些重要的对台军售项目。最典型的例子就是1992年美国对台出售150架F-16型战斗机之前,100多名国会议员写信给布什总统,要求他出售F-16战斗机给台湾,“以确保台湾对中国的反制能力”。(注:Dennis Van Vranken.Hickey,United States-Taiwan Security Ties:From Cold War to Beyond Containment,(Weatport Praeger,1994),P.82.)同年8月5日,又有约200名国会议员签署请愿书提出同样要求向白宫施压。11月2日,布什政府美台终于签署了该型战斗机发价合同。正是在国会的大力推动与配合下,从1989年到1999年7月,美国大宗对台军售达25宗,计200多亿美元。(注:台湾“中央社”网页,1999年3月17日、5月28-29日、7月31日内容。)据美国国会研究处的报告显示,目前台湾是仅次于沙特阿拉伯的美国军售市场。值得关注的是,1999年7月1日参议院以97∶2压倒性多数通过“海外运作法案”,其中规定,美国行政部门向台湾出售武器,必须先与国会谘商,从而在美国对台军售问题上,加快了国会由传统的“被动接受”角色向“主动参与”角色转换的步伐。

其二,推动《与台湾关系法》军售部分优于《八一七公报》。从1993年起,美国国会就不断通过议案,强调《与台湾关系法》的军售部分优于中美《八一七公报》。当年7月16日,美国参议院外交关系委员会一致通过一项修正案,要求在《与台湾关系法》第3款中加上(D)项,作为超越、取代《八一七公报》中的任何条款,即取消美国对台军售的质量和数量的限制。(注:梅孜主编,《美台关系重要资料选编》,时事出版社,1997年版,第402页。)1994年4月,参、众两院通过修改的国务院授权法修正案,声称:(a)《与台湾关系法》的军售部分再度被肯定;(b)该法第二、三条比美国的政策声明,包括公报、规定和指令以及基于上述的政策重要;(c)在衡量中国寻求和平解决台湾问题的基本政策的情况下,美国也将考虑中国的军事能力和意图;(d)总统将定期评估中国军事能力的意图的改变情况,并考虑适度调整对台军售。(注:刘连第、汪大为编《中美关系的轨迹》,时事出版社,1995年版,第325页。)1995年5月、12月、1996年3月、1997年10月,参、众两院也多次通过同类议案。国会的施压获得了一些“成果”:1993年2月,国务卿克里斯托弗代表美国行政当局首次正式宣布:“包括本届政府在内的每一届政府,皆确认《与台湾关系法》在法律上优先于1982年公报,前者是美国法律,后者为政策声明。”1994年4月30日,克林顿总统签署了国会“国务院授权法”,其中包括有关《与台湾关系法》优于《八一七公报》的国会声明。当然,目前这些国会议案还没有成为有约束力的法律,但亲台议员们一直没有放弃这方面的“努力”,未来并不排除它们成为美国正式法律条文的可能。

(2)“协防”台湾。为了确保台湾“安全”,除了推动对台军售外,美国国会还自1989年起在“协防台湾”问题上掀起三次反华狂潮。

第一次是在中国大陆1989年发生“六四”事件后,美国国会就有人认为中国政府有“武力倾向”,也极有可能用武力对付台湾。参议院在7月19日通过“关于台湾前途的政策”之第285号修正案,称“一、台湾的前途应该是以一种和平的、不带任何强制性的、并且是台湾人民能够接受的方式来决定;二、美国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之间的良好关系取决于中国当局不使用武力解决台湾前途或不以武力进行威胁的意愿”。(注:(USA) Congress Record,19/7/1989,(Senate) P.8159-8160.)该议案的发起人参议院外交委员会主席佩尔在解释该案时称:“当我们在考虑中国的局势持续变化不定时,提醒我们还有保护台湾人民的权利和义务是十分重要的。”(注:刘连第、汪大为编《中美关系的轨迹》,时事出版社,1995年版,第283页。)该法案后来于1991年6、7月经众、参两院先后通过,并成为美国1992年援外法的一部分。此后,一些国会重量级人物又不断放话,妄称中国政府有可能“以攻台转移内部注意力”。在国会压力下,1991年8月,布什总统向国会提交《1991年美国国家安全战略报告》,首次在这种报告中增加一段关于美国对台政策的内容,强调台湾对美国安全战略的重要性。

第二次是1995年李登辉访美后,及1996年台湾“总统”选举时期。1995年6月李登辉访美后,中国政府以文宣及军事演习警示岛内“台独”分子不要继续进行分裂中国的活动。但一些美国国会议员却认为中国政府的这些举动是对台湾的军事威胁。1996年2月8日,78名国会议员致函克林顿总统,敦促他“以最强硬的措词表达对北京最近对台湾的威胁的关注,并表达美国对台湾安全与和平迈向民主化的关切”。(注:梅孜主编,《美台关系重要资料选编》,时事出版社,1997年版,第421页。)联名信还要求克林顿尽快批准美国向台湾提供“爱国者”导弹防御系统。3月5日,众议院共和党政策委员会发表了“关于台湾防务的政策声明”,表示“坚决支持一项明确的和毫不含糊的对台湾友好和对保卫台湾做出承诺的政策,为的是阻止中华人民共和国入侵、袭击或者封锁台湾”。(注:梅孜主编,《美台关系重要资料选编》,时事出版社,1997年版,第422-423页。)3月11日美国“独立”号航空母舰为首的特混舰队驶向“台湾附近的国际水域”,以“确保中国在台湾海峡进行的大规模军事演习不致失控”(注:USIA,Bulletin,3/21/1996.)后,众议院国际关系委员会开始了所谓“台湾安全问题”的听证会。3月19日,众议院以369∶14票通过第148号共同决议案,称此案是根据台湾因3月23日举行“总统直选”遭受“威胁”而拟订的,并批评克林顿政府对中国的反应“含糊不清”,应该“采取更明确的行动协防台湾”,“使之免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入侵、导弹袭击或者封锁”。(注:美国LEXUS-NEXUS电脑信息网,House Passes Taiwan Defense Resolution,19/3/1996.)2天后,即3月21日,参议院同样压倒性(97∶0票)地通过一项不具拘束力的决议,要求美国行政部门“鉴于不断加剧的军事威胁”,重新研究“使台湾保持充分自卫能力可能需要的美国防御物资和服务”(注:苏格著,《美国对华政策与台湾问题》,世界知识出版社,1998年版,第749页。)。

第三次是1999年3月以来,美国国会企图制定有法律效力的《加强台湾安全法》。1999年3月24日,赫尔姆斯、穆尔科斯基、托里切利等参议员提出《加强台湾安全法》议案,内容主要有“授权美国行政部门向台湾出售内容广泛的防御性武器,包括TMD、潜水艇和中程导弹”、“增加台湾参加美国防大学进修人数,并加强双方军事交流与联合训练,建立双方军方间的直接联系”等。5月18日,众议院版的《加强台湾安全法案》出笼,内容与参议院版法案大同小异,目的也是为美台军队联系与合作提供法律依据,形成事实上的“军事联防”。目前众议院已经于2000年2月1日以341∶70通过该法案,而参议院还在对该案进行审议。一旦该案成为法律,势必极大的助长岛内的“台独”气焰,给中国的统一大业带来严重的负面影响。

(二)美国国会推动台湾加入国际组织

冷战结束后,美国国会中的亲台分子想方设法协助台湾当局加入一些国际组织,尤其是政府间国际组织,以便在美台无邦交的情况下,通过国际组织中的活动从一个侧面提升美台关系。

(1)美国国会支持台湾当局“重返联合国”

让台湾加入联合国,是民进党首先提出来的。后来台湾当局接受这一主张,也开始考虑“重返联合国的可能性”。美国国会一些亲台议员则呼应台湾当局的主张。1993年3月,参议员利伯曼在参议院正式提案,公开呼吁美国政府支持台湾加入联合国,称“台湾两千万人民于联合国及其他国际组织中应有台湾政府指派的代表”(注:台湾《联合报》1993年3月24日。)。此举被台官方舆论大加渲染,称为“1993年全方位调整外交政策走向后的第一张成绩单”(注:台湾《中央日报》1993年3月24日。)。9月30日,达马托参议员向参议院外委会提出了“支持台湾重返联合国”的议案。此后,随着台湾当局每年鼓动其“友邦”向联合国提交所谓台湾“参与联合国”的议案,美国国会也不断通过决议支持台湾加入联合国。在国会颇有影响的“传统基金会”也于该年8月提出报告,支持“台湾加入联合国的努力”。(注:Heritage Foundation Backgrounder,Taiwan Should Be Allowed to Join the World Community,No.132,August 1994.)据所罗门众议员称,至1995年全美已经有36个州和3个属地的议会通过决议,“支持台湾加入联合国”。直到最近(2000年10月3日),众议院还通过了蓝托斯等87名众议员提出的议案,声称“台湾应当而且有意义参与联合国”。然而,由于世界上绝大多数国家都坚持世界上只有一个中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是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不管美国国会如何鼓吹台湾加入联合国,在可预见的未来,台湾当局的图谋仍无法得逞。

(2)美国国会支持台湾加入其它国际组织

冷战后美国国会支持台湾加入国际组织,除联合国外最突出的就是支持台湾加入关贸总协定(GATT,后更名为世界贸易组织WTO)。1991年6月,31名参议员致函布什总统,要求美国政府支持台湾加入GATT。7月,国会通过一项议案,竟然把“中国放弃反对台湾加入关贸总协定”作为美国延长对华最惠国待遇的条件。(注:Congressional Quarterly Almanac,Washington D.C.,Government Print Office,1991,P.14.)布什总统为了换取国会在其它问题上的支持,在给参议员鲍卡斯的信中明确表示了“美国将与其他成员国积极协调,以最有利的方式解决有关台湾加入关贸总协定的问题”。(注:新华社1991年7月19日华盛顿电。)这样,美国在世界大国中率先打出了支持台湾入关的一张牌。此后,又有一些国会议员多次提案要求支持台湾入关。1995年6月7日,参议院外委会通过支持台湾加入WTO内容在内的修正案。1998年12月20日和21日,众参两院分别以333∶95及65∶29通过包括支持台湾加入WTO的内容的联邦综合预算法案,认为台湾比中国大陆“更有资格”加入WTO。1999年3月,众议院通过了“积极实施《与台湾关系法》”的决议,要求美国公开支持并游说其他国家同意台湾加入WTO。当然,美国国会对台湾的支持并不能突破WTO关于中国大陆应先于台湾加入该组织的默契。

除了WTO外,台湾当局1995年正式向美国提出希望其支持台加入涵盖政治、经济、科技、环保、航空、体育等领域的67个政府间国际组织。(注:梅孜主编,《美台关系重要资料选编》,时事出版社,1997年版,第409页。)美国亲台议员对此积极回应,不断在国会中提出议案,支持“台湾重返国际社会的努力”。正是在美国国会和行政当局的协助下,至1998年底,台湾共获得或保留了在亚洲开发银行、中美洲银行等12个政府间国际组织中的正式会员资格,及在世界贸易组织、美洲开发银行、国际大西洋鲔类资源保护委员会等3个政府间国际组织的观察员资格,并成为900多个非政府间国际组织的成员。(注:台湾《1999年世界年鉴》,台中央通讯社编印,第173-4页。)

(三)美国国会促使美台其它“实质关系”提升

美国国会一直希望在“非官方”的大架构下,提升美台之间的“实质关系”。一些亲台国会议员抱怨美国行政当局对台湾官员来访的层级限定太低,而这种低层级的会晤不足以“服务及体现”美台之间“实质性的紧密关系”,因此一再要求行政部门重新检讨美国对台政策。此外,在一些具有政治意义的象征性问题上,如台湾当局驻美机构的名称问题上,国会也要求行政部门重新予以考虑。1994年6月,参议院通过议案,建议美国与台湾进行“内阁级”的人员交流。7月2日,参议院再次通过一项修正案,要求在《与台湾关系法》中增列:台湾任何高级官员如在任何时间申请访美,与美联邦或地方政府讨论美台贸易赤字等事务,美国政府必须允许其入境,除非美国移民法禁止其入境。后在国务院的说服下,参众两院协调委员会将该案降为只表示国会意愿,对行政部门不具约束力。

在国会的推动下,美国务院于1994年9月7日宣布“对台政策检讨”,其中和以往政策相比变化的有:允许台湾高层领导人“过境”美国;美国将于适当时机支持台湾加入不限以国家为基本会员单位的国际组织,并寻求台湾在一些国际组织中的“合法作用和声音”;允许美国经济、技术和商务部门官员访台,并会见台各级官员;美方同意原台湾驻美机构“北美事务协调委员会”更名为“台北驻美经济文化代表处”等。(注:Adjustments to U.S.Police toward Taiwan Explained,Background Briefing,Department of States,7/9/1994.)从这些内容可以看出,美台“实质关系”已被大幅提升,但一些国会议员关于允许台“总统”等最高层领导人访美的要求则被否决,这引起他们的不满。参议院外委会主席佩尔在9月27日的参议院亚太小组听证会上称,美对台政策调整“没有达到应该达到的程度,在许多方面是进三步退两步”。(注:刘连第、汪大为编《中美关系的轨迹》,时事出版社,1995年版,第457页。)10月6日及7日,参、众两院分别通过《1994年移民及国籍技术法修正案》,其附属条款即包括“台湾的总统或其他高层官员,为与美国联邦或州政府官员讨论相关事项,而申请访美时,应获准进入美国。”(注:Visas for Officials of Taiwan,Congressional Record,7/10/1994,(Senate) P.14404.)此后国会又不断通过议案向行政部门施压,终于酿成1995年的李登辉访美事件的恶果。此外,一些国会议员对“台北驻美经济文化代表处”的名称并不满意,认为这样的名称仍仅局限于“经济、文化”,不足以反映美台间政治性的“实质关系”。1995年12月19日,参议院通过了“国务院1996年、1997年财政年度预算授权法案”,其中的附加条款要求将台驻美机构进一步更名为“台北驻美代表处”。众议院也于1996年3月通过同类议案。可以说,在美国国会的影响下,美台“实质关系”在冷战后得到了进一步提升。

从文章上述部分可以看出,冷战后美国国会基本上持支持台湾的立场,热衷于提升美台关系。这主要是缘于美国的全球战略需要、一些国会议员“反华——助台”的二元对立思维,把台湾当作推广其“理想主义”典范的心态,以及台湾对美国国会的游说等。

(一)美国全球战略的需要

冷战结束后,美国国内对如何确定美国的全球战略目标有过争论,但主流意见是确保美国的“世界领导”地位——“美国作为现存的超级大国,确保其‘一超’地位,‘领导世界’是其全球战略的核心目标”,(注:傅梦孜、袁鹏著,《美国新世纪全球战略与中美关系》,载于清华大学国际问题研究所编《21世纪初的世界经济与政治》,福建教育出版社,2000年版,第192页。)“整个国际社会缺乏美国的参与则一事无成”,“美国没法不领导”。(注:Joseph Nye Jr.,The Changing Nature of American Power,(Basic Books,New York,1990),P.23.)而且美国为实现其“经济—安全—民主”的三大目标,也必须谋求世界霸主的地位。中国作为一个大国,对华关系是美国全球战略中的重要一环。冷战结束后美国国会经历了六次选举,可以说,对华政策在这几届国会中都成为辩论的重要议题。尽管一些学者认为,美国“没有明确的、始终如一的、两党一致的对华政策”,(注:刘金质著,《冷战后美国对亚太的政策》,载于梁守德主编《中国的发展与21世纪的国际格局》,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8年版,第114-115页。)不过有一点是肯定的,即国会两党各派在遏制中国社会主义力量的发展,确保美国全球霸权上的立场基本一致。

美国国会在冷战后从战略上重新评估中国的地位与作用,认为苏联的威胁不复存在,美国已经没有必要再在台湾问题上过多地“迁就”中国。反之,应该利用台湾问题来牵制、打压中国,“在确定自己在北京-台北之间扮演什么角色问题上,美国必须重新以自己的利益为基准做出判断”。(注:Ralph N.Clough,Cooperation or Conflict in the Taiwan Strait,(Rowman & Littlefield Publishers,Inc.,New York,1999),P.113.)而台海两岸的对峙状态,使美国国会在“反华——就应助台”、“助台——有利于牵制中国”的二元对立思维的影响下,加大了支持台湾的力度。1999年5月美国大西洋理事会的一份报告指出,两党许多议员甚至“要求克林顿政府放弃‘战略模糊’政策并明确承诺保卫台湾”。(注:The United States and Cross-Strait Relation:Strategic Partnership and Strategic Ambiguity,(The Council of the United States,Occasional Paper,May 1999),P.15.)

应该说,在美国全球战略的大框架下,美国对华政策是“接触与遏制”并用,但“接触也意味着改变我们(指美国,作者注)不喜欢的中国”。(注:美国国防部长威廉·佩里1996年2月13日在“美国、日本与中国关系”研讨会上的讲话,新华社华盛顿1996年2月13日英文电。)正是在这种政治氛围中,“反华助台”的议员成了国会中的“英雄”。有人做过这样的统计,在第105届国会中,强硬的反华议员占20%,真正对华友好的议员占10%,其他为中间势力,可是当这些反华议员们提出反华议案时,对华友好的议员也不敢站出来反对,而大多数议员却跟着反华。(注:席来旺著,《美国的决策及其中国政策透视》,九州图书出版社,1999年版,第365页。)总之,正是出于美国全球战略的考虑,正是在“反华——助台”的二元对立思维指导下,一些美国国会议员在反华的同时,自觉或不自觉地站到了支持台湾的一边。

(二)一些国会议员把台湾当作推广其“理想主义”的典范

美国国会是一个意识形态浓厚的政治圈。台湾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政治上所谓的“民主化”,博得了美国国会议员们的青睐。80年代后期,台湾当局解除戒严后,美国国会也开始对台湾的“人权状况”进行正面评价。1987年10月9日,参议院通过修正案,对台湾的“民主改革成就”表示“敬佩”,“80年代中后期以来的一系列事件表明台湾的变化与世界变化趋于合拍,这符合美国的利益。”(注:Martin L.Lasater,U.S.Interests in the New Taiwan,(Westview Press,Inc.,1993),P.203.)1991年起,台湾当局开始推行“宪政改革”,至1994年7月完成三阶段“修宪”,使台湾“中央民意机构”本土化,同时修改了“刑法第100条”,放宽了对“政治犯”的界定。1996年,台湾首次进行了“总统直选”。对于这些变化,美国国会不仅数次通过议案,吹捧台湾的“民主进步”,还要求美国政府必要时出动武力,以确保台湾“民主改革的顺利进行”。

其实,美国一直有着在全球推广其信奉的价值观的理想主义倾向,“相信觉醒后的民主主义意识将产生巨大影响,相信国际主义会有越来越多的响应。”(注:王逸舟著,《西方国际政治学:历史与理论》,上海人民出版社,1998年版,第56页。)正因为台湾的经济上的“良好表现”,政治制度及理念和美国的价值观逐渐合拍,美国国会认为,支持台湾有利于美国向东亚乃至全球推广资本主义和美国式的“民主”“自由”价值观。例如1995年3月在众议院关于是否允许李登辉访美的辩论上,议员们压倒性地认为台湾的“民主成就”正是美国信奉的价值观在东亚的“成功体现”,因此没有理由不让这样一位能体现美国价值观的台湾领导人访美。例如众议员欧利就十分露骨地声称:“李是一位具有改革意识的民主人士,他在台湾进行的领导方式正是我们美国想要在亚洲推广的方式”。(注:该发言记录,译自中国现代国际关系研究所编“美国国会言论”影印本(1995年下册),第32页。)2000年3月,陈水扁赢得台湾“总统”选举,台湾实现了“政权和平转移”。一些美国国会议员也纷纷发表各种奇谈怪论,鼓吹“这不仅仅表明台湾政治的成熟,它还预示着亚洲民主发展的未来”。(注:穆尔科斯基在美国“战略与国际关系中心”的讲话,摘自穆个人网站。)更有甚者,在“传道士精神”的作祟下,一些国会议员还企图通过支持台湾演变中国大陆。民主党下属的“进步政策研究所”就曾于1994年5月向克林顿提出建议,称美国政府应该“通过提高同台湾的关系,表明对中国大陆民主运动的支持”。(注:Robert Manning,Starting Over:From MFN to a China Policy for the Future,Policy Report,No.20,May 1994,P.16-17。转摘自苏格《美国对华政策与台湾问题》第691页注1。)

(三)台湾当局对美国国会的游说

“利益集团是美国政治和社会权力结构的组成部分和各界人士参政的一个渠道,在其他西方国家也存在。但是,允许外国利益集团在本国进行院外活动,却是美国政治中的一个特殊现象,在世界上也是独此一家。”(注:吕其昌著,《美国院外活动的几个问题》,载于《现代国际关系》1997年第7期。)台湾当局的游说集团在1970年代以前曾以“院外援华集团”而在美国声名大噪,“一个强大的院外援华集团已经对国会和政府行政部门产生了异乎寻常的影响。一个外国或地区代理人和外交代表竟然能施加这样大的压力,这在外交史上是绝无仅有的。在台湾的国民党运用了直接干预的手法,其规模之大即使有先例,也极为罕见。”(注:[美]罗斯·Y·凯恩著,张晓贝等译,《美国政治中的“院外援华集团”》,商务印书馆,1984年版,第12页。)中美建交后,由于国际大环境的变化和美国政界顽固亲台分子纷纷去世和退休,台湾当局在美的游说活动虽然仍在开展,但声势有所减弱。李登辉主掌台湾政局后,大搞所谓的“务实外交”,对美游说工作仍是台“外交工作”的重中之重。

台湾当局在美国游说的对象很广泛,其中国会议员是其游说的重点。美国学者克威曾这样评论:“众议院视野最狭隘,最具地区性倾向,又由于任期最短而在政策判断上具有最多短期行为;参议院次之,而总统则最具全局视角,也最能用长期观点,站在更高的位置来把握全局,考虑美国国家长期利益。”(注:郝雨凡著,《美国对华政策内幕》,台海出版社,1998年版,第303页。)台湾当局正是利用国会这种短视效应来游说国会,进而影响美国对台政策。客观地说,台湾当局的游说活动确实收到了一定的“效果”,典型例子如台湾当局雇用美国卡西迪公关公司游说国会议员,推动李登辉访美成行等。所以连美国人自己也承认,“今天在美国众多国外利益集团中,游说活动较为成功的当推以色列、台湾和日本三家院外活动集团。”(注:吕其昌著,《美国院外活动的几个问题》,载于《现代国际关系》1997年第7期。)当然,台湾当局通过游说国会,以国会压行政部门的做法也引起了美国行政部门一些官员的不快。前助理国务卿罗思就公开表明其对台湾当局做法的不满,指责台湾当局“不要总利用美国内部政治矛盾游说通过国会向行政部门施压”。为了化解美国行政当局的不满,台湾当局自1996年内调整了对美国游说的策略,改变先前片面重视对美国国会工作的策略,采取对国会、白宫、国务院三者并重的做法,避免美国行政部门对台湾当局的不满。民进党上台后,基本上保持了这种“多头并进”的对美游说方式。

综上所述,在各种因素的影响下,冷战后10多年来美国国会在台湾问题上扮演的角色,总体上看是不光彩的。可以说,美国一些国会议员在冷战结束后,在对华对台问题上仍然存在着两种错误心态:一是一些国会议员的“美国霸权”心态更加明显。他们认为美国现在是全球仅有的超级大国,可以为所欲为地在全球推行美国的意志。对任何可能对美国霸权提出挑战的国家,他们就采取敌视甚至打压的态度。他们担心中国崛起、壮大,因此在台湾问题上,主张“以台制华”。二是一些国会议员顽固坚持反共的意识形态。他们认为既然中国仍然信奉共产主义,走社会主义道路,那么中国就是美国及整个西方世界的敌人,因此主张支持台湾当局,让所谓“民主”的台湾一步步地影响中国大陆,进而实现其和平演变中国的目的。这两种心态影响着中美关系的顺利发展。2000年美国总统和国会选举已经尘埃落定,我们希望,新一届的美国国会议员们能够以更务实的态度,体认台湾问题在中美关系中的重要性,维护中美关系大局的稳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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