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利民办高等教育的主要特点与经验_大学论文

智利民办高等教育的主要特点与经验_大学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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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高等教育发展简况

智利的高等教育最早可追溯到1622年,但是有史料正式记载的大学则是1738年创办的圣费利佩大学(Universidad de San Felipe)。 智利的高教史可明显分为以下四个时期:

1.1738—1873年 1738年,根据西班牙国王费利佩五世颁发的敕令,圣费利佩大学宣告成立,1757年正式开学,设有法律、神学、哲学、医学、数学等学科,但是只注重宗教与法律,因此,实际上是一所法律学校。其间,智利还于1813年创建了国民学院。

1819年,智利获民族独立。在充分认识到教育对新生共和国的巩固与发展的重要性之后,政府于1842年在原圣费利佩大学旧址将原有的几所高等教育机构合并扩建成智利大学。智利大学作为国家“负责教授和培养智利文学和科学人才的机构”,从事高等教育活动,当时设有神学、法学、医学、物理和数学、人文科学等五个系。该校从创建之日起,就按国家的利益和需要进行教学活动,可以说是拉丁美洲第一所真正的公立大学。之所以这样说,主要是因为创建于殖民地初期的拉丁美洲国家的早期大学均属公私立溶合型大学,它们或根据罗马教皇训喻创办,或按照西班牙王室特许建立,最典型的例子就是拉美最古老的四所大学:1538年依照罗马教皇训令首创的圣多明各自治大学,1551年获西班牙王室特许建立的秘鲁利马圣马科斯大学,1553年和1622年经天主教会和西班牙国王授权开办的墨西哥国立自治大学和阿根廷科尔多瓦大学。其次,还因为这所新型的公立大学从一开始就冲破了西班牙的高等教育模式,开创了自己的世俗办学方向,建校之初就开设16个讲座,除法学、神学、哲学、医学等传统学科外,还有数学、物理、化学、政治法学等。

2.1888—1970年

1888年6月21日,智利天主教大学根据圣地亚哥大主教马里亚诺·卡萨诺瓦的教喻宣告成立,它是智利的第一所私立大学,也是拉丁美洲地区的首家天主教大学。智利天主教大学和比它创办早两年的哥伦比亚走读大学标志着拉丁美洲私立大学的兴起。1919年,智利第一所世俗私立大学—康塞普西翁大学正式成立,它基本上属共济会式大学,即公私立杂交型大学,特别强调“自由发展精神”。

智利的第四所大学—瓦尔帕莱索天主教大学成立于1928 年, 截止1956年,又创办了另外4所大学, 它们是:按照德国技术院校模式于1943年建成的费德里科·圣玛丽亚技术大学(私立大学),在工业工程学校、技术教育学校等中等技术学校基础上成立的国家技术大学(建于1947年,公立),以及两所地方性大学—南方大学(1954年)和北方大学(1956年)。

自50年代末60年代初,智利已有的大学特别是智利大学不断在其它省份开设分校,这就是智利大学所发挥的孵化器作用,而另一补救措施便是创办省立大学,南方大学地处中南部,适应了康塞普西翁以南省份广大青年上大学的要求(吸收了当地80%青年学生入学);而北方大学为北部地区的高等教育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它接收了当地85%的适龄的青年入学,并于1964年从母校瓦尔帕莱索天主教大学分离出来独立建校。

1970年,以阿连德为首的人民团结阵线开始执政,当时曾提出了“大学为大家”的口号。随后,全国大学在校生人数急剧增加,从1970年的76976人升到1973年的145485人,在适龄青年(20—24 岁)中所占的百分比由9.2%升至16.8%,创当时历史最高纪录。

3.1973—1990年

皮诺切特军人政权于1973年9月执政后,对政府认为“组织涣散、无效率和结构混乱”的教育机构进行了大刀阔斧的改革,当然也包括过激的干涉手段(如在当时8所大学中,曾将5所大学的23个学系或地方分校关闭)。

智利军政府从1980年起实行了大规模的高等教育改革,其宗旨是:(1)鼓励私人办学,扩大高等教育系统;(2)确定高校三级所有制(大学、专业学院和技术培训中心),实现高等教育多样化;(3 )公私立高等教育机构均收取学费,减轻政府负担。

1981年高教法规对开办新校仅要求提交一份附有教学计划的申请书,而且在90天内给予答复(如超过此期限未被否决将视为自动批准)。于是,全国大学数快速增加,到1982年底,从上述8 所大学迅速扩展为48所,其中2所公立大学分别衍生了8所地方性大学和8所专业学院; 而在原有的6所公私立杂交型大学之外,新建了3所私立大学、6 所私立专业学院和15个技术培训中心(全为私立)。

这场改革使智利的高等教育在体制、结构、资金来源等方面发生了明显变化。就体制结构而言,1980年时全国仅有8所大学,至1985年, 大学增至21所(12所公立,9所私立),专业学院25所(公立6所,私立19所),技术培训中心102所(全为私立);1990年,大学再增至60 所(其中私立46所,是14所公立大学的3.28倍),专业学院82所(其中私立80所),技术培训中心168个(全为私立)。这也就是说,在1990 年的310个高等教育机构中,私立占294个,这和1980年所确定的改革目标——鼓励私人办学和确立三级所有制、两种办学体制——是完全一致的。就资金来源而论,智利和其它拉美国家既有共同点又有不同之处,它们的公立高等教育机构都完全依赖国家拨款,但是它们的私立高等教育机构资金来源则有明显不同,大多数拉美国家的私立高校无论是在初创时期还是在发展阶段主要是依靠私立部门、慈善机构及个人捐款以及收取学费,然而智利的私立高教机构除创办初期外,在1980年以前多仰赖政府拨款(国家年度财政预算中的高等教育资金和按大学注册学生分配的资金)。经1980年的改革,新建私立高校的资金来源主要是学生缴纳的学费,而在公立高校的资金来源中,政府的财政拨款份额已降至62%(1990年)。

4.1990年至今 1990年,通过民主选举的智利新政府开始执政。新政府为巩固和发展本国现有的高等教育,先后制定了新的高等教育法,成立了高校校长委员会,建立了高等教育部(这一自主公共机构在高等教育机构和政府之间起联系作用,管理高等教育的评估事宜,参与国家教育资金分配的部分工作),完全恢复了公立高校的办学自主权,增加了教育投入(1991年政府对高等教育的财政拨款约增加20%,1992年又增加10%),实施了新的高等教育评估方法。而高校改革整顿稳步发展,高校数从1990年的310 个减至1995 年的270 个, 但在校生人数却从1990年的249482人增至1994年的307284人。

二、公私立高等教育之比较

随着1981年高等教育法规的实施和1990年的高等教育改革,智利的高等教育事业有了较大发展,公立大学的规模与功能得到了进一步的巩固和发展,私立高校则迅速发展并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为便于说明智利私立高等教育的主要特征,以下将通过公私立高等教育三个方面的比较作一粗浅的分析。

1.体制与结构 如前所述,截止1980年,在全国的8所高校中,2所为国立大学,6 所为政府与私人合办的公私立杂交型大学(在部分论述智利高等教育的论著中曾将这6所“私立”大学归在公立大学之列)。 1980年的高等教育改革使私立大学如雨后春笋般的涌现,即使将1980年8所大学全部划在公立大学范畴,1985年升至18所,私立大学仅3所,但是5年后即1990年,公立大学为20所(仅新增2所),私立大学却发展到40所(5年内增加了12.3倍)。 如果对专业学院和技术培训中心两个层次进行比较,私立高等教育机构则更显示其活力所在。1982年时智利有8所公立专业学院和6所私立专业学院,1990年,前者降至2所, 后者增至80所(8年内也增加了12.3倍);技术培训中心全为私立, 并从1982年的15个增至1990年的168个(8年内增加了10.2倍)。

智利新的高等教育体制确定了三种高等教育机构的不同功能,大学在12个学科(农艺学、建筑学、生物化学、土木工程、商业工程、林业工程、医学、法律、牙科、心理学、兽医学、化学与药物学)开展本科生和研究生教育,可授予上述学科学士、硕士和博士学位。专业学院(学制四年)只能设置上述12个学科之外的专业,可授予专业文凭和技术职称,无权授予学士学位,但其毕业生可进入大学的硕士或博士学位课程学习。技术培训中心(学制两年)开设职业课程,可授予技术职称。

2.注册学生 据1950—1990年的统计资料,智利高等教育机构注册学生人数一直在20个拉丁美洲国家(为联合国、美洲国家组织等国际机构进行各类统计惯常所列国家)中居第五至第六位。按公私立高等教育机构划分,1988年的在校生总数为196443人,私立院校占54%,到1990年,前者增至249482人,后者略降至52.4%。

以下是1990年大学、专业学院和技术培训中心在校注册学生数的对比资料:(1)大学,全国大学在校生为131702人, 其中公立大学占有112193人,私立大学占有19509人,公立部门是私立部门的5.75倍;(2)专业学院,全国在校生计40006人,公私立两大部门分别占有6472人 和33534人,私立学院是公立学院的5.18倍;(3)技术培训中心,全为私立,注册学生达77774人(占1990 年全国高等教育机构在校生总数的31%)。

3.资金来源 智利1980年和1990年的高等教育改革改变了高等教育的资金状况:公立院校完全依赖国家拨款的体制被多样化的资金体制所取代,私立院校则主要依靠学生缴纳的学费。现以1990年的高校资金来源为例进行分析比较,(1)财政机构拨款,公立高校获得1.256亿美元(其中基本资金拨款占62%,学生贷款占22%,竞争性的优秀学生奖学金占16%,也就是说国家固定的财政拨款为62%,比过去财政拨款下降了相当大的比例),私立学校得到260 万美元(其中包括通过竞争获得的优秀生奖学金)。(2)政府设立的竞争性研究资金,1180 万美元用于资助科学研究的资金需通过竞争方能获得。(3)慈善家捐款,在640万美元的捐款中,公立院校获得490万,占76.56%,私立院校占23.44%,为150万美元。(4)学费,公立院校共收取学费8160万美元(生均学费688美元),私立学校共收取学费7740万美元(生均学费592美元,低于公立院校平均数)。(5)其它收入合计1.594亿美元,(含服务收入、国际合作收入、政府特殊拨款、慈善机构捐款、借贷等)。由上可知,1990年智利高校的资金来源总计4.648亿美元,其中政府拨款〔(1)(2)两项之和〕为1.4亿美元,占30.1%;私人捐款〔(3)(4)两项之和〕为1.654亿美元,占35.6%,私人所交学费达1.59亿美元,占96%;其它收入计1.594亿美元,占34.3%,这就是说大大减轻了国家的负担。

三、两点思考

在党中央改革开放大政方针的指引下,我国的民办高等教育得以恢复和发展。为进一步促进正在兴起的民办高等教育健康而快速的发展,我们还有许多事情要做,但笔者认为,其中较为重要的问题,大致可以归纳为以下两个方面,而智利正好在这两个方面为我们提供了有益的经验。

第一,对政府来说,应真正实现对民办高校的宏观管理。正如党中央和国务院在1993年2 月颁发的《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中指出的“国家对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依法办学,采用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加强管理的方针”,这里所说的宏观管理应该是一种既大胆管理又积极扶持的较为宽松的政策。在这一方面,智利的作法值得借鉴,下面是目前正在实施的对私立院校的评估鉴定程序:(1 )智利高教部首先根据组织、学术、资金等因素对新建学校的规划、专业、课程进行审批,一旦高教部批准了它的工作计划和专业、课程设置计划,大学就可以招生办学;(2)然后在6—12年时间内对学校的发展和业绩进行监督和评估;(3 )监督评估工作完成后,决定新建学校是否享有自主权。

第二,对民办高校来说,则应依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注重教学质量,力争办出特色。以下是智利天主教大学的具体作法,该校成立之初,就一反当时智利盛行的纯理论和咬文嚼字的教学方法,主张根据国家发展需要实行注重实际的教育方针,比如开设商业、会计学、化学、电力、机械等专业。经一个多世纪的发展壮大,该校现已是一所包含人文科学、社会科学、自然科学、经济管理科学、技术科学和保健科学在内的多科性综合大学。1990年全校(含5个分校)共有15466名学生,仅次于智利大学居第二位。该校的17个系除开展本科生和研究生教育(80年代末在该校学习的研究生占全国研究生总数的37%)外,还进行科学研究并取得了一些可喜成绩,如在化学领域首创了精炼铜的程序法,在医学方面研制了一系列特种疫苗,在工程学方面建成了感应炉,此外,还承担了国家图书馆、智利银行、圣地亚哥国家体育馆等大型建筑工程的设计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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