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覐公簋看改唐为晋
袁莉芳 荆文剑
(山西省曲沃县晋国博物馆,临汾 043400)
[摘 要] 公元前1040年左右,周成王将同母弟叔虞分封到古唐国,称“唐伯”。到叔虞儿子燮父时改唐为晋,称“晋侯”,从此晋国屹立中原600余年,到公元前376年“晋绝不祀”。然而,唐何以为晋,不明所以。千百年来,专家学者争论不休。直到覐公簋的出现,学术界的眼光才凝聚到了一点。
[关键词] 唐国;晋国;覐公簋
周武王克商之后,为巩固自己的统治,在周王朝疆域范围内分封了许多诸侯国。分封的对象包括宗族姻亲、功臣子弟、前朝遗民。共分封71国,姬姓封国占53国,晋国便是姬姓封国其中之一,然而“晋”一开始并不是“晋”。
*本文属于2017年度国家社会科学基金艺术学一般项目《李铁夫与中国早期油画研究》阶段性成果,项目编号:2017BF00860。
“……封叔虞于唐。唐在河、汾之东,方百里,故曰唐叔虞……”这是《史记》中记载的三千多年前周成王分封叔虞到唐国的历史事件。另有“唐叔子燮,是为晋侯”。简明扼要的22个字,清晰的阐述了叔虞封唐和改唐为晋两件大事。但关于改唐为晋的原因,从古至今的众多学者专家并没有一个统一的说法,大概可以归结为晋升说、晋水说、王命说三种。
《史记·鲁周公世家》记载“天降祉福,唐叔得禾,异母同颖(穗),献之成王。成王命唐叔以馈周公于东土,作《馈禾》。周公既受禾,嘉天子命,作《嘉禾》。”另孔传有“唐叔,成王母弟,食邑内得异禾也……禾各生一垄而合为一穗。异亩同颖,天下和同之象,周公之德所致。”孔颖达疏:“此以善禾为书之篇名,后世同颖之禾遂名为‘嘉禾’,由此也。”异母同颖的“嘉禾”被周人视为吉兆,这对于刚刚建立起来的周王朝和在外征战的周公旦都是一剂强心针,对于稳固政权,鼓舞士气起到了极大的作用。唐叔虞之子燮父即位后,为纪念此事遂将国号“唐”改为“晋”。根据甲骨文中“晋”的字形、《说文解字》中的解释“晋,进也,日出万物进”及《国语》韦注“荐,进也。”可知晋字最初的意思是取器中之物,献于神明。所以不难理解,燮父取“晋”字代替“唐”。
《汉书·地理志》记载“唐有晋水,叔虞子燮为晋侯,是燮以晋水改为晋侯”《诗谱·唐谱》“成王封第叔虞于尧之故墟曰唐侯,南有晋水,至子燮改为晋侯。”至于唐在哪里?晋又在哪里?唐和晋是否一个地方?晋水指的是哪条河?我们不做深究,但这些史料都持同一个观点:改唐为晋的原因是唐南有晋水,所以燮父即位后因晋水改国号。这种改法难免让人觉得草率。
当已将违法犯罪分子包围,但又不便于我捕歼或者难以将其捕获时,这种情况下我方人员可以对违法犯罪分子实施伏击,进行“围三缺一”,具体做法是:
为什么晋升说和晋水说,都没有得到统一的认可?需要补充一个历史概念。1925年,王国维提出“吾辈生于今日,幸于纸上之材料外,更得地下之新材料。由此种材料,我辈固得据以补正纸上之材料,亦得证明古书之某部分全为实录,即百家不雅训之言亦不无表示一面之事实。此二重证据法唯在今日始得为之。”陈寅恪也曾概括:“一曰取地下之实物与纸上之遗文互相释证;二曰取异族之故书与吾国之旧籍互相补正;三曰取外来之观念,以固有之材料互相参证”。两位大师所说的二重证据法,是将史料和实物相结合考证古史的方法。史料与文物相印证最有权威,如果只有实物或者只有史料,那实物的可信度要高很多。以上两种改唐为晋的原因,都只有史料记载而无文物出土。所以一直以来不能让人信服。
首先,通过溴代物与硫代羧酸之间的亲核取代反应合成了两种含羧基结构的双硫酯(1,2),两者的合成路线如图1所示。
直到2007年,有一件名为覐公簋的青铜器出现,该器物是一位香港私人收藏家所有,器物口径18、底径13.6、高12厘米,口微外侈,方沿平折,腹较浅且稍外鼓,略显束颈,圈足较高,直足壁微鼓,双兽首半环形耳的下部有圆角长方形小珥。颈部纹饰带的正、背面中间均有对称的兽首。兽首两侧各有两涡纹,涡纹间夹以顾首龙纹;腹部饰竖条棱纹是典型的西周早期的器物。
覐公簋腹内有铭文“覐公作妻姚簋,遘于王命唐伯侯于晋。唯王廿又八祀。”意思是覐公为他的姚姓妻子做了一件簋,记录了这么一件事:因为周天子的命令唐伯到晋做侯。从中可以了解因王命唐改为晋、唐伯变成晋侯,一个是国号的改变,一个是爵位的提升。这件器物给王命说提供了有力的实物证据。
关于燮父改唐为晋,我们可以继续发现、研究、探讨,或许有一天新的证据会破土而出,给出我们不一样的结论。但作为居住在这片土地的三晋儿女,我们凝视着曾经延续600多年,称霸中原150多年,位居五霸之首的这段历史,足以让我们自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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