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把全总十二届二次执委会议精神落实到基层,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执委论文,会议精神论文,十二届论文,基层论文,努力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全总十二届二次执委会议作出了贯彻实施《劳动法》的决定,提出了“以贯彻实施《劳动法》为契机和突破口,带动工会各项工作,推动自身改革和建设,努力把工会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在改革、发展、稳定中更好地发挥作用”的工作总思路。各地工会认真贯彻这次会议精神,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在一些重要问题上取得了实质性进展。当前,我们要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努力把工会工作的总思路落实到基层企事业中去。
一、充分认识经济关系和劳动关系的深刻变化,把广大基层工会干部的思想统一到二次执委会精神上来
全国总工会多次强调,贯彻二次执委会精神,要进一步提高认识,狠抓落实,落实到基层企事业中去。之所以强调这个问题,就是因为二次执委会精神产生的全部基础,在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过程中基层企事业劳动关系的变化;就是因为职工群众生活、工作在基层,工会工作的对象在基层;这是工会工作贯彻党的“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的群众路线的要求。
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一场深刻的历史性变革,涉及到我国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许多领域,给我国经济、政治和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带来一系列重大变化,特别是经济关系和劳动关系将经历重大而深刻的变革。正确理解二次执委会议精神和工会工作总思路,首先要认清我国改革中经济关系和劳动关系的变化,特别是国有企业的变化。
1、 企业经济成份的变化。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初步形成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经济成份共同发展的格局。1993年,在工业企业中,国有企业户数占20%,资产总额、销售收入、销售税金占70%以上。在国有工业企业中,大中型企业户数占20%,资产总额、销售收入、销售税金占80%以上。这说明,在多种经济成份迅速发展的情况下,国有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仍然具有绝对优势,掌握着国家经济命脉,始终起着主导作用,是国家财政收入的主要源泉。现在外商投资企业已发展到21万家,在已开业的10万家企业中,从业职工2300万人;私营企业已发展到37.4万家,从业职工2560万人;乡镇企业已发展到2000多万家,从业人员超过1亿人,其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职工有2000多万人。 由于企业经济成份的多元化,不同所有制企业职工的经济利益、民主权利不同,使企业劳动关系多样化和复杂化了。
2、 企业经营机制的变化。随着改革的深入,国有企业通过转换经营机制,实行政企职责分开,落实企业自主权,成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发展、自我约束的法人实体和市场竞争主体。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是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企业以市场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求生存、求发展。同时,企业经营管理方式也呈现多样化,有的继续实行不同形式的承包经营责任制,有的通过兼并、重组发展为企业集团,有的小型企业实行租赁经营、股份合作制、出售给集体或个人、国家、企业、职工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形成了不同的利益格局,各种利益矛盾明显增多了。
3、 企业职工就业形式和途径的变化。随着劳动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企业拥有用人自主权,职工有择业自主权。劳动力资源在国家宏观指导下,通过劳动市场机制来合理配置,并通过企业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在契约的基础上。据有关部门统计,现在全国已有5000万职工签订了劳动合同,正在向全部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过渡。我国当前劳动力供需矛盾比较突出,城镇每年新增大量劳动力,农村大批剩余劳动力需要转移,企业中有很多富余人员。解决失业问题,从根本上说有赖于经济的发展。在职工的就业问题上,如果处置失当,就会影响企业和社会的稳定。
4、 企业工资分配的变化。改革以来,我国建立以按劳分配为主体,多种分配方式并存的分配制度实行效益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鼓励一部分地区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走共同富裕的道路。国有企业较为普遍地实行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职工报酬与个人劳动贡献挂钩的办法,企业效益的好坏与职工利益紧密相联,职工之间的收入差距明显拉开了。其他非公有制企业,将主要实行以集体协商、谈判来确定企业工资水平的方式。
5、 职工社会保障的变化。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逐步减轻企业办社会的负担,分离企业办社会的职能。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城镇职工的养老和医疗保险制度,健全失业保险制度,变企业保险为社会保险,以促进企业公平竞争和劳动力合理流动。职工住房要改变由企业建房、分房和维修、管理的做法,逐步实现住房商品化,促进房地产业和相关产业的发展,不断提高城镇职工住房的水平。
总之,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过程中,建立稳定协调的劳动关系,形成调整劳动关系的正常机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具有重要的现实紧迫性。认清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给我国经济关系和劳动关系带来的这些重要变化,把握其发展趋势,是我们理解二次执委会议精神,做好新形势下工会工作的前提。二次执委会精神的实质,就是适应劳动关系的深刻变化,强调维护是工会的基本职责,进一步突出工会的维护职能;就是抓住贯彻实施《劳动法》这个难得的机遇,运用《劳动法》这个法律武器来突出工会的维护职能。
二次执委会精神是工会十二大精神的坚持和继承,又是重要的创新和发展,它使工会工作的指导思想更加明确和具体化了。1993年召开的中国工会十二大,确定了新时期我国工会工作的方针,其中关于“充分发挥民主渠道和社会调节作用”的内容,则正是考虑到经济关系、劳动关系已经和将要发生的变化,工会的民主渠道和社会调节力度将会加大所作出的新的规定。
工会十二大以后,党中央召开了十四届三中全会,作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决定,我国经济体制改革步伐明显加快,整个社会的政治经济生活都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劳动关系领域里的矛盾增加,各种摩擦增多,使工会工作面临着严峻的挑战。为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建立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并颁布了《劳动法》。《劳动法》为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提供了最基本、最有力的法律武器,也为工会工作提供了大好机遇。正是基于对形势的深入分析和对机遇的准确把握,根据尉健行同志的指示精神,全总十二届二次执委会议从“抓住机遇、深化改革、扩大开放、促进发展、保持稳定”这个全党全国工作的大局出发,作出了贯彻实施《劳动法》的决定,提出了“以贯彻实施《劳动法》为契机和突破口,带动工会各项工作,推动自身改革和建设,努力把工会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在改革、发展、稳定中更好地发挥作用”这样一个新时期工会工作的总思路。
二、基层企事业工会贯彻二次执委会精神需要着力抓好的几项工作
全总十二届二次执委会议的基本精神,一是强调要以贯彻实施《劳动法》为契机和突破口,明确维护是工会的基本职责,突出工会的维护职能,更加理直气壮地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二是要善于运用《劳动法》赋予工会的各项权利和方法,尤其是要善于运用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权利,发挥工会的整体维护作用。
进一步突出工会的维护职能,强调维护是工会的基本职责,这同工会服从于、服务于经济建设中心和全党全国工作大局是一致的,是工会工作所选择的正确角度。坚持党的“一个中心、两个基本点”的基本路线,全国各行各业都必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但服务于经济建设这个中心的手段、方式和途径是应该有区别的。工会组织围绕中心和服务全局的着力点,应放在做好人的工作上,通过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护和调动职工的积极性,积极完成党和政府提出的各项任务。
突出工会的维护职能,同履行工会的其它职能是统一的。工会的各项职能各有不同的内涵和侧重点,同时又是一个紧密相联、不可分割的整体。工会履行各项职能,都是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因此,我们一定要把突出工会的维护职能与履行其它职能有机地统一起来,把搞好维护工作与其它工作有机地联系起来,在切实突出维护职能的同时,认真地履行好其它职能。
我们强调的维护是两个维护的统一,即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与维护职工群众具体利益的统一;同时也是维护职工群众政治权利和经济利益的统一;是依法维护。我们要积极开展工作,创造条件,为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多办实事,把突出维护职能落到实处。通过我们扎扎实实的工作,争取党政干部和全社会的理解和支持,赢得职工群众的信赖。
按照二次执委会精神,基层企事业工会要做的工作很多,但重点应做好以下工作。
1、 发挥职工的主人翁作用,组织职工为经济建设建功立业。工会的一切工作都必须围绕经济建设这个中心,企业的工会工作必须围绕企业的生产经营来进行。《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九五”计划和2010年远景目标的建议》,展示了今后15年中华民族发展的光辉前景。要顺利实现党中央提出的各项任务,需要全党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工会组织肩负着重要责任。发挥主人翁作用和保障职工的主人翁地位和权利是一个相互联系、相互作用的有机整体。要教育职工以主人翁的态度,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立足本职,努力提高产品档次和质量,提供优质服务,圆满完成各项生产和经营任务,提高企业经济效益;要组织职工积极支持和投身企业改革,增强企业活力和竞争力,自觉地为企业的发展贡献聪明才智和力量。要不断提高职工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科技文化素质。要搞好劳动保护,努力为职工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和劳动环境。要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发明创造、技术革新、技术协作等活动,为实现《建议》提出的宏伟目标作出应有的贡献。
当前,各级工会必须继续抓好帮助亏损企业扭亏增盈的工作。搞好国有企业特别是大中型企业,既是关系到整个国民经济的重大经济问题,也是关系到社会主义制度命运的重大政治问题。国有企业改革要着眼于搞活整个国有经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要同企业结构改组、技术改造和加强管理结合起来,也就是现在常说的“三改一加强”。对现有低水平、分散、重复的企业结构,通过兼并联合进行调整,优化资源配置,实现规模经济效益。对由此而出现的企业人员的分流安置和待业人员的再就业工作,一定要采取各种措施妥善解决,不能简单地推向社会。各级工会特别是企业工会配合党政做好这方面的工作,就是在搞维护,就是为维护办实事,为改革、发展、稳定办实事。
2、 积极推行平等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制度。工会代表职工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定集体合同,是《劳动法》赋予工会和职工的一项重要权利。工会贯彻实施《劳动法》,要以建立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为重点。当前首要的问题是统一党政工会的思想认识。有些企业领导对这项制度一时接受不了,主要是由于对它不了解、不熟悉造成的,需要我们做好宣传工作。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客观上需要建立一套与之相适应的协调和稳定劳动关系的新的机制。从发展方向上看,这种机制大体需要以下三方面:一是进一步完善国家劳动立法,从总体上确定劳动关系的规范;二是在企业建立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制度,用以协调企业与劳动者团体之间的劳动关系;三是劳动合同,用以规范劳动者个人与企业的劳动关系。以上三个层次,可以说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协调劳动关系的一个系统工程,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则是其中一个关键环节。
当前,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要作为推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工作重点,加大工作力度;所有进行现代企业制度试点的企业,都要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已经实行双保(共保)合同的要逐步向集体合同过渡和发展。
3、 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努力探索职工民主管理新的实现形式和途径。维护职工民主管理、民主参与和民主监督的主人翁权利,是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内容。江泽民同志1995年7 月在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重要讲话中,再次明确指出:我们党所领导的改革开放和经济建设必须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都不能动摇。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过程中,也必须坚持这一点。
“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坚持和完善厂长(经理)负责制,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这“三句话”的企业领导体制,有机统一,不可分割,都是搞好社会主义企业所必需。企业党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着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基层的重要责任。党的领导是职工主人翁地位的政治保证。在企业改革中,否定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必将产生严重恶果。在新形势下,企业党的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厂长、经理在企业中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企业的兴衰,首先取决于厂长、经理的决策水平和领导能力。必须尊重厂长、经理的管理权威,支持其依法行使行政指挥权。厂长(经理)必须有党的观念和民主意识,自觉接受党的领导,全心全意依靠职工办好企业。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是我们党的根本指导方针,也是企业领导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企业实行民主管理,是社会主义企业的本质特征,是现代化大生产的客观要求。在深化改革中职工民主管理只能前进,不能后退。必须坚持和完善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并把这一制度同职工董事和监事制度、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结合起来,发挥更好的作用。
4、 建立健全基层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积极调处劳动争议。工会参与处理劳动争议,是贯彻实施《劳动法》的重要内容,也是工会发挥协调劳动关系作用的重要方面。近几年企业劳动争议案件数量呈明显上升趋势。据统计1993年提请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的劳动争议案件 12358件,比1992年上升了51.6%,1994年为19098件,比1993年上升54.8%,而目前全国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仅有17万个,与基层工会组织数相差甚远。基层工会贯彻实施《劳动法》应当大力加强劳动争议调处工作,把处理劳动争议放在重要工作位置。现在还没有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的要尽快建立健全起来。工会主席作为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主任,要切实负起责任。坚持预防为主,调解为主和基层为主,不断提高工作水平,促使劳动关系保持和谐稳定。
5、 切实关心职工生活,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当前,要十分重视关心困难企业,特别是停产半停产、亏损和破产企业职工的生活,关心离退休职工的生活,千方百计帮助他们排忧解难。要继续大力实施“送温暖工程”,推动“送温暖工程”向经常化、制度化、社会化方向发展。各级工会尤其是企业工会,要在党政的领导和支持下,建立特困职工档案,落实帮扶责任制,力争在二、三年内普遍建立扶贫帮困基金,形成正常的扶贫帮困机制。要通过举办各种职业培训班,提高职工职业技能和转岗能力,适应产业结构调整和市场竞争的新形势。
三、搞好对基层工会的指导、协调和服务
《劳动法》颁布实施后,企业工会工作的内容更丰富了,任务更重了,责任更大了。一是企业工会处在工会工作第一线,面对日益复杂的劳动关系,大量的利益矛盾需要企业工会参与调节,因此,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工作更加突出。二是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的任务艰巨。三是《劳动法》颁布实施后,职工民主管理的权利更加明确,领域进一步拓宽,内容更加丰富充实,工会依法组织职工民主管理、民主参与、民主监督的工作更加繁重。四是企业劳动争议不断增多,工会依法调处劳动争议的地位突出、任务繁重。五是企业转机建制,职工面临一系列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停产半停产和亏损企业的困难职工,要求工会为职工说话办事的愿望更加迫切。企业工会必须为职工多办实事好事,赢得职工的信赖。基层工会干部身上的担子重了,工作难度大了。在新的形势下,当好一个基层工会主席不容易。所以,各级工会领导机关必须切实搞好对基层工会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服务。
一要搞好“源头”参与,为基层工会开展工作创造条件。当前,要加强参与《劳动法》配套法规的调查研究和制定工作。全总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总工会、各全国产业工会都应把参与制定《劳动法》的配套法规的工作放在突出位置。与此同时,各级工会领导机关要积极主动地与政府及有关部门加强联系和沟通,对在企业深化改革中涉及工会和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规定,及时提出意见和主张。要注意研究贯彻实施《劳动法》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特别是关系工会工作和职工利益的全局问题和职工关心的“热点”问题,及时与有关方面协调解决。
二要加强调查研究,搞好分类指导。在贯彻实施《劳动法》的过程中,一定要从企业的实际出发,必须针对各类企业的不同特点,研究各个企业劳动关系的特殊状况,提出不同的要求,采取解决问题的不同方法。各级工会领导机关对基层工会的工作应努力做到:明确任务、责任到位;区分类别、指导到位;重点突破、协调到位;深入基层、服务到位。
三要努力提高基层工会干部的素质,加强基层工会建设。迅速发展的形势和贯彻实施《劳动法》的艰巨任务,给工会组织和广大干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为此,我们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基层工会干部学习市场经济知识和法律知识,学习现代企业制度的有关知识,并注意在工作的实践中提高他们为职工说话办事的能力。要加强基层工会的组织建设,积极培养和大胆选拔那些德才兼备的优秀中青年干部担任基层工会的领导职务,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高、业务熟悉,热爱工会工作,敢为职工群众说话,密切联系职工群众的基层工会干部队伍。
四要大力培养和建设一支“专兼群”相结合的工会工作者队伍和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工会工作有一定数量的专职干部是必要的,但仅靠少数专职工会干部来开展工作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工会组织承担的重要任务。要善于依靠“专兼群”相结合的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开展工作。广大工会积极分子每天同职工群众工作和生活在一起。工会越是扎根在职工群众之中,越有凝聚力、号召力、战斗力、工会工作就充满生机。
五要在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同时,采取切实措施,维护好基层工会干部的合法权益。基层工会贯彻二次执委会精神、贯彻实施《劳动法》、签订集体合同、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各项工作还刚刚开始,大量的工作还在后头,将会遇到更多的困难和问题。如何有效地维护基层工会干部的合法权益问题要认真进行研究。基层工会干部代表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上级工会必须为基层工会干部撑腰,关心基层工会干部,努力维护基层工会干部的合法权益。只有这样,突出维护职能才能落到实处。对基层工会干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的问题,上级工会必须认真进行调查,在核实的基础上,提请党委和政府认真解决;对触犯法律的,上级工会要支持提请公诉,依法严肃处理。
把二次执委会精神贯彻落实到基层,落实到企事业,对于整个工会建设和改革具有重要意义。基层工会通过推行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将会带动工作方式和工作机制的转变;各级工会领导机关通过贯彻实施《劳动法》,要争取实现整个工作方式和工作机制的转变。我们贯彻二次执委会精神和工会工作总思路,要扎扎实实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一步一个脚印地前进;要坚持不懈,不断解决新问题,及时总结经验;要注意工作方法,讲究工作艺术。这样,我们就一定能够把工会工作提高到一个新水平。在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中发挥更大作用。
(此文为张丁华副主席在第四期省级工会领导干部研讨班上的讲话,本刊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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