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委书记在从严治党中的作用_从严治党论文

县委书记在从严治党中的作用_从严治党论文

县委书记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角色定位,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县委书记论文,治党论文,角色定位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26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3-0751(2016)06-0015-06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提出了“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其中,全面从严治党是坚强保证。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习近平总书记发出了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动员令。县委书记作为县域全面从严治党的“一线总指挥”,其作用发挥得如何,关系到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战略部署能否实现。因此,县委书记必须认真领会全面从严治党的精神实质和目标任务,内化为信念,外化为自觉,固化为角色。当前,有些县委书记的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的角色定位并不准确,甚至有错位的现象。必须认真分析其表现及原因,采取科学的措施解决这一问题,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部署落到实处。

      一、深刻认识县委书记在全面从严治党中角色定位的重要性

      1.县委书记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准确角色定位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迫切需要

      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是党中央的重大决策,反映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动向,是对基层现实问题和群众呼声的回应,是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重大举措。在县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要考虑县域的特殊性。相较于省、市级城市,县域规模小,县域社会是个熟人社会,抬头不见低头见,容易形成亲情、利益和权力的纠葛,使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更加困难。基层党员干部工作生活在群众身边,群众就是从他们身上来认识和看待我们党的,他们的作风直接关系到党的形象。相对于“打老虎”,群众对身边的“蝇贪”之害感受更为真切。“微腐败”是“大祸害”,损害的是群众的切实利益,啃食的是群众的获得感。基层干部腐败的性质更为严重,它会进一步瓦解党和政府的公信力。因此,基层党的建设只能加强,不能削弱。全面从严治党关键要从三个方面着力,即全面、从严、从实。县委书记能否完成全面从严治党的使命,首先取决于对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的定位是否准确,是否能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履职尽责,真正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组织者、推动者。县委书记必须明确自己的政治使命,履行好自己的政治责任,种好自己的“责任田”,以“在状态”适应新常态,以“新状态”引领新常态。一个地方的政治生态如何,很大程度取决于对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视程度和治理力度。对县域来讲,其政治生态如何与县委书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的责任紧密相关。县委书记如果能够正确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断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反腐倡廉建设,就能提高党组织的自我净化能力,打击歪风邪气,弘扬正气。政治生态的不断改善,反过来会减少全面从严治党的阻力,会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动力。只有将全面从严治党和改善政治生态有机结合起来,才能实现二者的良性互动。

      2.县委书记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准确角色定位是实现执政使命的内在要求

      “郡县治,天下安”。县级党委政府工作好坏,关系国家的兴衰安危。办好中国的事情,关键在党。一个县的事情能否办好,也关键在党。习近平总书记曾在县委书记座谈会上强调:“县级政权所承担的责任越来越大,尤其是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进程中起着重要作用。”县委是党执政兴国的“一线指挥部”,县委书记就是“一线总指挥”。县委书记是县域治理的重要骨干力量,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最基础的执行者。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能否在基层落地、开花结果,党规划的奋斗目标能否实现,在一定意义上取决于县委书记这一群体。目前,我们正处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扶贫攻坚任务艰巨。我们能否完成精准扶贫和如期脱贫的任务,关键取决于基层党的建设抓得如何。精准扶贫、真正脱贫,是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肩负的重大历史使命。党的领导是扶贫开发的关键,抓好党建促脱贫攻坚,是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的重要经验。各级党组织要坚持把党建扶贫作为助推大扶贫战略行动的有效抓手,努力探索出一条党建扶贫新路子。物质帮扶不如建强一个好支部。精准扶贫是否落到实处,关键在于充分发挥农村党组织的推动作用。县委书记一定要把“第一责任人”责任扛在肩上,通过强有力的党建工作为精准扶贫、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当前,改革发展的任务异常艰巨,迫切需要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作保障。但是,少数干部作风不良、为官不为、庸懒散软,有的干部甚至腐化堕落,严重地败坏了党的形象,涣散着党的战斗力,阻碍了改革发展的进程。解决这些问题,要求县委书记切实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以从严治党正风肃纪、激浊扬清,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坚强保证。

      3.县委书记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准确角色定位是自身责无旁贷的职责

      党的十八大通过的《党章》明确规定:“党的中央、地方和基层组织,都必须重视党的建设,经常讨论和检查党的宣传工作、教育工作、组织工作、纪律检查工作、群众工作、统一战线工作等,注意研究党内外的思想政治状况。”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或者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力,造成严重损害或者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领导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这强调了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对于管党治党所肩负的责任。《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规定:“书记必须履行抓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县委书记作为县级党组织的负责人,位置重要、责任重大,是一个地方的党建工作的领导者、组织者。抓基层打基础,使党建工作真正强起来,是县委书记的重要政治责任。县委书记在领导班子中处于核心地位,理所当然应成为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责任人,应该做到党建责任常思在心、党建工作常抓在手。县委书记既要会算经济账、发展账,更要会算政治账、大局账,真正把所管地方的每个领域、每个环节的党建工作都抓细致、抓深入、抓具体。

      二、县委书记在全面从严治党中角色错位的表现及原因

      “角色错位是指角色扮演者的实际表现与社会、群体、组织、他人的期待和要求不相符合的行为。你要扮演好自己担当的角色,就必须严守职责。一个角色扮演者不论在其位而不谋其政,还是不在其位却谋其政,都是角色错位的表现。”①对于县委书记在全面从严治党中的角色定位,中央有明确规定,即第一责任人。县委书记这个群体,应该说总体上对党的建设是重视的,对自己的角色定位是准确的,但个别县委书记也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管党治党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县委书记在全面从严治党中角色错位的表现

      第一,“甩手掌柜型”。有的县委书记对党建工作不重视,甚至不管不问,当甩手掌柜。对党的建设中存在的问题不动真刀真枪,甚至对问题遮捂掩盖,致使问题由小变大、由少变多。党要管党完全成为一句空话,全面从严治党更无从谈起。第二,“旁观者型”。有的县委书记认为“执政地位”“党的建设”等宏大命题应该是上级考虑的问题,自己没多大责任。有的县委书记存在明哲保身、当“老好人”“太平官”的想法,“事不关己、高高挂起”,对党内存在的问题不敢管、不愿管,不敢担当、不愿负责,隔岸观火空吆喝、卷着袖子不干活,作壁上观。满足于不出事,甚至出了事捂着盖着,乐于当“维持会会长”。第三,“副业型”。以“业务型干部”自居,忘了自己的党员身份、党内职务,认为党建工作见成效难,把党建工作当副业,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思想,把行政事务作为“主业”,把党建工作作为“副业”。只注重抓经济项目等工作,对党建工作“会上说要管,抓时很少管,忙起来不管”,结果种了他人的田,荒了自己的地。由于对党建投入精力不足,影响了抓党建工作的力度。第四,“力不从心型”。有的县委书记不是不去开展党建工作,而是不知道如何去开展党建工作,简单地以硬件建设代替开展活动,以制度上墙体现工作成效。一些县委书记意识到党建必须要抓,却不知道从何抓起。有的县委书记意识到党建工作需要多方面的创新才能真正推进,却不知道从何创新。有的对党建工作情况不清、底数不明。对非公企业党建、流动党员管理等问题办法不多,党建工作还存在盲区。第五,“光说不练型”。台上台下,大会小会,张口闭口,言必称管党治党如何重要;大报小刊,抬笔落笔,文必写从严治党如何急迫。有的县委书记以为开了会、发了文、讲了话,就算履行了责任,但到实际工作中,却不见任何具体行动。有的认为治党过严会束缚人的手脚,影响工作活力,还有的害怕影响自己的选票,导致说归说,做归做,心口不一,言行不一。第六,“忽冷忽热型”。持之以恒聚焦抓党建不够,抓一阵放一阵,有时紧有时松,忽冷忽热。联系群众不主动、不经常、不深入,热一阵、冷一阵。破解难题缺乏“钉钉子”的韧劲,指导党建工作不力。

      2.县委书记在全面从严治党中角色错位的原因

      第一,责任意识不强。角色意识模糊,淡忘了党员这个第一身份和为党工作的第一职责,存在着不愿担当、不敢担当、得过且过的问题。有的县委书记认为党风政风、政治生态的优化受大环境影响的多,凭借一己、一域之力难以扭转,对党建工作谋划少、抓得少,在全面从严治党上标准不高、要求不严,缺乏问题意识。第二,敢管敢严的力度不够。自身不干净,对违法乱纪行为管起来腰杆不硬,缺乏敢抓的底气。存在“圈子”文化和“好人主义”思想,缺乏严抓的党性,时紧时松,缺乏常抓的韧劲。压力传导不够到位,存在压力层层递减的现象。习惯于“上传下达”,满足于“照抄照搬”,上级布置什么就完成什么,开展党建工作创新的主动性和原创力不够,过于依赖上级部门的布置和推动。第三,缺乏有效的干部考核机制。县委书记作为一把手要为本地经济发展负责,对于书记的考核与提拔任用来说,经济发展依然占据主导地位。因此,县委书记不得不将重心放在经济上来。在考核机制中,经济指标比较具体,便于量化,易于衡量比较,而党建工作难以用直观的数据定量考核。党建工作要抓出成效必须打持久战,而抓经济工作容易短期出效果,对于一个干部而言,想要在一个任期内做出明显的成绩,自然会将主要精力放在经济建设上。另外,党建考核工作定性多定量少,发现问题的能力不强。党建工作在考核中比重偏“轻”,考核内容偏“虚”,结果运用偏“空”。第四,责任追究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责任追究手段常限于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和组织处理,较少给予党纪政纪处分。对不履行职责和存在这样那样问题的组织成员多是进行批评教育,对那些经教育不改却又达不到党纪国法处理的束手无策。有的地方追究责任怕影响团结,搞盲目的内部“团结”。有的责任追究存在庸俗化、空泛化情形,以集体责任掩盖个人责任,以谈话训诫代替通报批评,以督促整改代替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

      三、县委书记在全面从严治党中角色错位的矫正途径

      1.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

      第一,明确责任。只有责任到位,管党才能做到真管,治党才能做到严治。因此,县委书记必须牢固树立“抓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抓不好党建是不称职,党建大面积出问题就是渎职”的理念。要认识到主体责任的深刻内涵,认识到“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要求,强化第一责任人的唯一性,不做局外人,要做局中人,要把自己摆进去,什么时候都不能模糊责任、混淆角色。要牢固树立主动意识、主业意识、主角意识、主责意识,强化“抓不好党建会出大事”的危机意识,在其位、谋其政。要把党建工作看作硬任务而不是软差事,不能以简单的支持表态代替职责履行,既要务虚更要务实,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要抓具体、具体抓,真正担当责任、落实责任。县委书记要把管党治党作为分内之责、当然之责、首要之责,把抓好党建作为自己的最大政绩。党建工作主业抓好了,政治保障加强了,才能实现各项重点工作和常规工作的协调、有序、有力推进。第二,落实责任。对全面从严治党,县委书记不能只是每年开个会、讲个话,“只挂帅不出征”,而是要强化“第一责任人”的责任意识,带头调查研究,分类指导,亲自部署督导,从严要求,加大工作的力度,直接到一线抓党建。县委书记是一个县全面从严治党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必须说明白话、干明白事、做明白人,不当糊涂官,不做老好人,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勇敢地扛起党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一个人的力量是有限的,单靠县委书记一个人的主动性积极性是不行的,必须着力建立健全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体系,管好班子,带好队伍。县委书记“不甩手”,班子成员“不缩手”,严格落实“一岗双责”,以上率下,做好表率,层层压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一级促一级,层层抓落实,形成“书记带头抓,班子成员分工抓,党务干部专心抓”的新局面,切实做到人人肩上有任务,个个心中有压力。第三,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县委书记要做管党治党的书记,当好第一责任人,对县域的政治生态负责,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认真履行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各部门党委(党组)必须树立正确政绩观,坚持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的大局看问题,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如果我们党弱了、散了、垮了,其他政绩又有什么意义呢?”②因此,县委书记要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政绩,树立“发展是硬道理、党建是硬保障”的意识,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中谋划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实现从一手硬一手软到两手抓两手硬的转变。切实将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考核,坚决避免党建工作与中心工作的“两张皮”现象。不能出现重经济工作而轻党建工作的现象,如果那样,经济工作也必然抓不好。同样,也不能一味地单方面去抓党建工作而不谈经济工作,如果这样,党建工作就少了一种载体而成为一种形式。第四,为党建提供坚强保障。县委书记对党建工作不能只是口头上重视,而要落实到具体行动上。要在资金、人才、阵地方面向基层倾斜,为落实党建目标提供各方面的保障。针对有些党组织缺少经费的现状,要采取党建经费来源以财政拨款为主、党费留用为辅,把基层党建工作经费纳入县乡(镇)财政专项预算,保证基层党建费用,拓宽基层党务工作者来源渠道。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原则,把忠诚于党的事业,政治觉悟高,热心于党的工作作为推荐党务工作者人选的必要条件。“按照1∶1的比例调整充实基层党务工作队伍的后备人才库,以解决目前有的地区、部门基层党务工作干部青黄不接、后继乏人的问题。”③建好用好基层组织活动阵地,现在没有活动场所或活动场所不达标的,要加大建设力度,争取达标。目前活动场所设施不配套、服务功能不完善的,努力做到配套完善。

      2.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

      县委书记要切实履行党建第一责任人职责,必须有强有力的监督,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党内监督和人民群众的监督起作用了,制度不是稻草人,效果就出来了。”④第一,要抓住党内监督这个关键,确保党内监督落到实处、见到实效。“对干部尤其领导干部从严从紧管理,讲认真、讲规矩、不含糊,党内许多问题就会迎刃而解。”⑤要完成从严治党的任务,必须加强对党内“关键少数”的监督。要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党委和纪委的监督,特别要加强对党内“关键少数”的监督。党员干部越是位高权重,越要受到严格管理和监督。要破解一把手监督难题。既要多设置监督“探头”,实行全方位的监督,同时要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这个有力武器,使监督无处不在、无时不在,让领导干部习惯于在严密的监督下行使权力。作为县委书记,要敢于碰硬,以“严”和“实”的精神落实监督措施。要发挥巡视的重要作用,巡视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利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巡视成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平台,是党内监督与群众监督结合的重要方式,是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监督的重要抓手,为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有力支撑。”⑥加强监督,就要聚焦全面从严治党,用好制度利器,把巡视监督做深做细做实。要开展对基层的巡查工作,面向县属部门单位及乡镇、村的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巡查,做到应巡尽巡,实现巡查的全覆盖。强化运用巡查成果,注重整改,确保发现的问题件件有着落。要加大问责的力度。实践告诉我们,落实全面从严治党,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问责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撒手锏”,必须用好这把“撒手锏”。尽管已经制定了《关于实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但在具体实践中,往往是对重大事故、事件、案件等问题的处理以及对行政领导人的处分较多,而对党建工作方面的失误处理较少。党的十八大之后,这种局面得以扭转。《党的纪律检查体制改革实施方案》强调了各级党委的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和党委(党组)书记的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门强调了各级党组织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2015年12月,中央政治局在研究部署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时,强调“要坚决把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压下去,加大问责力度,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坚持有责必问、有责必究。强化问责,敢唱“黑脸”,倒逼县委书记把管党治党的政治责任扛起来,以责任追究倒逼责任落实,保证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到实处。把问责挺在落实监督责任的前面,让问责成为常态、形成声势、保持震慑。要建立党内领导干部弹劾制度。“党内弹劾制的建立,使广大党员群众能够直接向各级党的代表大会及纪委对党的领导干部的违法失职行为进行控告、检举,从而使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置于党员群众的监督之下,保证领导干部的清正廉洁。”⑦建立党内领导干部弹劾制,有利于促进党员领导干部监督制度的规范和完善。干部监督制度的出发点就是对领导干部及其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为干部的奖惩及任用罢免提供依据。第二,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织密全天候、全覆盖的群众监督之网。从严治党离不开人民群众的监督。因此,要树立党建工作抓得好不好要看群众满意度高不高的理念,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作为民主监督的重要形式,人民监督是从严治党的外在依靠力量,体现了基本人权、人民主权和法制原则的相统一。”⑧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让人民支持和帮助我们从严治党,要注意畅通两个渠道,一个是建言献策渠道,一个是批评监督渠道。”⑨全面从严治党必须尊重人民的主体地位和主体作用。党员干部要牢固树立“主权在民”的意识,让人民监督我们的权力。只有让人民监督党和政府的权力,我们党才能跳出“历史周期率”。要进一步提高群众监督的自觉性和主动性,让人民群众意识到自己作为监督的主体,能够行使监督的权力。加大宣传力度,使群众认识到实施监督与个人利益紧密相关,自觉参与到监督中来。要切实保证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知情权是监督权的前提,享有知情权越充分,监督作用越有力。要畅通群众监督渠道,有渠道是可监督的基础,只有畅通渠道才能发挥好群众监督的作用。网络时代,信息传播的形式多样化,微博、微信等新的传播方式层出不穷,要积极运用网络平台,引导网民就党内监督的相关问题出谋划策,展开讨论。要建立和完善人民监督的回应机制,对群众的监督意见做出及时和负责的反应,保护人民群众的监督热情。

      3.进一步健全考核机制

      第一,抓好党建工作专项述职评议。述职评议按照述前准备、述职汇报、组织评议三个程序进行。一方面,要做好述前准备。对照年度党建工作目标与计划进行全面自查,在摸清底数、总结经验、找准问题的基础上撰写述职报告。另一方面,按时召开年度党建工作述职评议会议,对所有述职单位进行民主评议。述职内容包括党建工作主要举措、特色亮点、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和下一步工作打算等。上级党委领导、党员群众代表做“考官”。评议采取定量评价,进行量化评议打分。采取问题清单方式,向所有述职单位反馈其存在的问题和民主评议结果,达到晒成绩、剖问题、明思路、评实效的目的,加大评议结果在考核结果中所占的比重。第二,发挥考核的指挥棒作用。考核是导向器、航向标,直接影响干部努力的方向。在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中,要切实发挥好考核这个无形“指挥棒”的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对各级各部门党组织负责人特别是党委(党组)书记的考核,首先要看抓党建的实效,考核其他党员领导干部工作也要加大这方面的权重。”⑩因此,我们对县委书记的考核,首先要看其抓党建的实效。要建立健全党建工作责任制落实的考核体系,科学制定考核细则,建立党建责任落实档案,为考核提供依据。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考核细则尽可能宜简勿繁,量化指标要注重可行性、实效性。党建责任落实档案主要包括任期及年度党建工作目标、年度党建工作计划和年度党建工作措施。要层层建立党建工作责任清单,细化量化考核指标,化抽象为具体、化无形为有形。加大基层党建在班子和个人绩效考核中的权重。制定《落实“两个责任”考核奖惩办法》,将考核结果与评先评优、选拔任用挂钩,对考核被评为优秀等次的单位予以表彰,对考核被评为不满意等次的,对单位党组织负责人进行诫勉谈话,对连续两年考核不满意等次的,对单位党组织主要负责人予以免职处理。通过有效的考核,形成“基层党建工作抓不好不行,不抓更不行”的正确导向,营造抓基层党建工作的浓厚氛围,实现由“要我抓”向“我要抓”转变。第三,要改进考核方式。采取动态跟踪、专项述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对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情况进行考核。探索改进传统的党建工作考核方式,研究开发党建主体责任信息管理系统,充分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依托电子政务、党建网站网络资源,通过系统审核、了解、掌握辖区内各单位党建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及时交流党建工作动态,随机检查督办,促进落实。同时通过互联网在线终端登录系统,直接了解上级关于主体责任工作法规和系统录入阶段工作指标的完成情况,并上传本单位履行主体责任工作的情况。设置预警节点,全程动态管控。各乡镇、县直各单位按照任务清单时间节点上传主体责任工作落实情况,上报时间一到,系统亮红灯,分数自动生成,无法更改或补录,如果还没上报,该项工作视作未完成,考核不得分。除对党组织集体综合考核外,对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责任人等按其责任分工考评到人,保证科学公正考核,注重考核结果运用。

      ①奚从清:《角色论:个人与社会的互动》,浙江大学出版社,2010年,第123页。

      ②④⑥⑩《习近平关于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论述摘编》,中央文献出版社、中国方正出版社,2016年,第119、88、60、119页。

      ③潘立奎:《全面从严治党:基层党务工作者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与对策思考》,《学习论坛》2015年第12期。

      ⑤何毅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人民出版社,2013年,第83页。

      ⑦杨绪盟等:《腐败与制度之“笼”》,人民出版社,2014年,第41页。

      ⑧杨玉玲:《引领民族复兴的领导力量》,人民出版社,2015年,第182页。

      ⑨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讲话》,《人民日报》2014年10月9日。

标签:;  ;  ;  ;  ;  ;  

县委书记在从严治党中的作用_从严治党论文
下载Doc文档

猜你喜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