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性”批判——关于现代性的几点元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现代性论文,几点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有学者指出,“‘现代性’问题是当代思想理论界关注的重大课题,90年代中期以来,国内社会科学和人文科学领域的许多学者从不同的层面和角度进行了广泛深入的探讨,反映出学者们对它的不同理解、不同态度”[1]。但是,从笔者所了解的已有研究成果来看,人们的兴趣似乎大多集中在“着眼于外延”的描述性、规范性探讨上,更多地关注于能把什么称作现代性,更多地重视以“现代性”的名义讲话、发议论,而对于这个名义本身所包含或涉及的一些前提性问题(包括相应的方法论问题)却有所忽视,甚至没有意识到或者不承认有这类问题。例如,任何一个时代都会有一些在当时全都具有一定程度的普遍性,而彼此之间又有一定差别甚至相互冲突、相互对立的现象,对此,研究者往往只关注到底能把其中的哪一种或哪一些现象说成是现代的,或者说,到底能把其中的哪一种或哪一些现象作为现代性来谈论,而在把其中的某种或某些现象说成是现代的时,却往往忽视这样的前提性问题:为什么或根据什么仅仅把其中的某种或某些现象说成是现代的,而不把其他的说成现代的?又如,不少文章在“所依据的马克思、恩格斯的文本”并没有使用“现代性”这种提法的情况下,洋洋洒洒地谈论马克思、恩格斯的现代性思想;但却忽视了这样的前提性问题:根据什么把那些并没有被马克思、恩格斯称作现代或现代性的东西认作是马克思、恩格斯对现代或现代性的看法,那么,这种看法是对现代性的形式化看法还是非形式化看法。
本文题目中的“批判”不是通常所说的否定意义上的批判,而是相当于康德的“三大批判”中的批判。这也就是说,本文对现代性的批判不等于对现代性的否定,而是“揭示与考察”谈论现代性时所涉及的一些前提性问题。
我们在谈论现代性时,有待澄清的前提性问题至少有这些:怎样才算现代性?现代性是一种什么样的性质?根据什么把某种性质或形态称作现代性?根据什么把某种现象贴上“现代性”的标签?(更一般的问题是,根据什么把某种现象贴上某标签?)现代性相对于什么(例如,相对于历史性、传统性、保守性、后现代性、永恒性等等)而言?现代性是否仅仅是一个时间概念?能否离开地域和领域来谈现代性?现代性的标准如何确定?谁有资格来确定现代性的标准?怎样知道标准已经确定了?或者确定的标志是什么?如何判定、如何检验现代性?为什么要给某现象贴上“现代性”的标签?不把某现象称作现代性又会怎么样?有什么不好?等等。
鉴于人们在谈论现代性时,虽然都认为自己所讲的是现代性,可是在“现代性”的名义下讲的具体内容或对现代性的潜在理解却未必相同,因此,如果不对上述前提性问题给出明确合理的回答,那就不能认真对待所谈论的现代性,彼此也很难有效地展开对话。
关于方法的几点考虑
在现代性所涉及的各种前提性问题中,在逻辑上处于第一位的是“怎样才算现代性”的问题,即现代性的判定问题。不解决这个问题就谈不上其他问题。借鉴语言学转向以后的哲学研究视角,本文把怎样才算现代性以及相关问题转化为语言问题、称呼问题来处理:即根据什么把什么称作“现代性”,或根据什么把“现代性”用于称呼所称呼的现象。
如果用a来代表任何被说明者,那么,当我们要对a进行说明时,我们必须事先已经对a有所知,而且a已经有名称,已经被称作“a”。
“对于我们已经有所知的a的说明”应该从我们实际上知道的a出发、依据对a的实际的所知来进行,而不能一厢情愿地任意说明。
“a”名称的含义,最初是在“a”名称的实际使用、“指称作用的实际发挥”中形成、积淀的。一切名称的最初含义,通常都是在发挥指称作用的过程中由名称的使用者根据与语言活动相伴随的其他活动自发概括出来的“被指称者的共性或共同方面”,即名称的使用者通过实际从事的与语言活动相伴随的相应活动从被称呼者那里把握到并通过反复把握或把握的反复重复而自发概括出的内容。在归根结蒂的意义上,任何名称的含义都不可能仅仅通过书面的或口头的解释来赋予、来把握。
由于所要说明的a的内容以“a”名称的含义的形式记载在a的名称中,因此,对a的说明就表现为揭示“a”名称在被实际使用的过程中确立起来的含义。而这也就是揭示“a”能被合法使用的必要条件或准确场合,或者说被称作“a”的所知得以被确立的充分必要条件或准确场合,即在什么条件下、何种场合中能“以什么活动、如何”知“a”所指称的所知——这决定了在什么条件下、何种场合中能合法使用“a”这一名称。
既然对a的说明表现为揭示“a”名称在被实际使用的过程中所确立起来的含义,那么,对a的说明的成立与否也要以所揭示的“a”含义同对“a”的实际使用是否一致来判定。
“所揭示的‘a’的含义同对‘a’的实际使用相一致”,首先必须至少满足两个条件:第一,凡是“具备了说明所揭示的‘a’合法使用的条件”的场合都可以合法使用“a”;如果有的场合具备了所揭示的条件,但却不能合法地使用“a”,那就意味着所揭示的条件“不足以保证合法使用”“a”或不足以确立“a”所指称的所知,从而意味着所揭示的场合不足以概括“a”被合法使用的一切场合,而这又意味着说明与实际使用不一致。第二,凡是能合法使用“a”的场合都具备说明所揭示的全部条件;如果不全具备说明所揭示的条件也能合法使用“a”,或者说在某种场合能合法使用“a”,但却不是在说明所确定的意义上使用的,那就意味着在说明所揭示的条件、意义中至少有的是不必要的。
在根据语言实践中对“现代”以及相关术语的实际使用来说明现代性时,本文尽可能不把问题纯学术化。凡是能根据日常语言、日常实践中说清楚的问题,就不把说明的根据纯学术化。实际上,“现代”、“现代化”、“现代性”等术语在日常语言中也经常使用,完全可以从日常语言出发来论述。
在根据语言实践中对“现代”以及相关术语的实际使用来说明现代性时,还有个“有人称的研究”与“无人称的研究”的区别问题。这也就是说,在谈论对“现代性”的理解时,要区分到底是在谈某人对“现代性”的理解,还是在谈对现代性本身的理解;是在谈某人所理解的现代性,还是谈现代性本身。这两种情况下的评判标准是不一样的:前者主要以被研究的作者的语言实践为准,后者主要以研究者当时所处的共同体的语言实践为准。本文着眼于无人称的研究,尽管本文所说的现代性仅仅是本文作者对现代性的理解。
固化的与流动的现代性
现代性首先可以分为固化的与流动的、形式化的与非形式化。流动的、形式化的现代性是仅仅从字面儿上去理解的现代性,与当代性或现在性等同。这种现代性又可以分为两种情况:第一种流动的、形式化的现代性不含任何确定的内容,不与任何确定的内容相联系,仅仅是一个流动的、相对的时间概念,仅仅指流动到当前的时间位置,仅仅指与说话者同时代;其范围以说话者当前的生活方式前后延续的范围来划定。第二种流动的、形式化的现代性包含相应的内容,但作为现代性的内容不是固定的而是流动的。这也就是说,现代性的内容可以不相同(例如,马克思讲的现代性的内容可以与现在讲的现代性的内容不同),不同时代的内容在当时都是现代性的或当代性的内容,但随着时间的推移又会失去现代性。现在所讲的现代性大多是这种意义上的。
固化的、非形式化的现代性具有“与特定的时代特征相联系”的特定内容。这种现代性不同于流变的当代性,而是具有绝对意义。某内容一旦被认定为固化的、非形式化的现代性内容,就不会变得不现代;另一方面,一旦把现代性的内容认定为某内容,就不能再由其他时代的内容来充当现代性的内容。现在讲的“后现代”中的“现代”就是这种意义上的;而如果从流动的意义上来理解,那么,后现代也是一种现代。
现代性与永恒性
现代性既可以相对于永恒性而言,也可以把永恒性看做一种特殊的现代性。相对于永恒性而言的现代性是指新出现的,而不是原有的。(“永恒”意味着一直是原有的,没有时代性。)在这一意义上,那些由本质或本性决定的超时代的内容,就没有所谓现代不现代的问题。例如,决定思维之为思维的那种思维模式是任何时代、任何人的思维都必须有的特征,如果没有这些特征,就不成其为思维,因而不会仅仅成为现代人的思维模式。
永恒性本身作为一种特殊的现代性是指永不过时、与时俱进,从而永远是现代的。在这一意义上,现代性仅仅相对于已经消失、不再起作用而言;但只要它还存在,还在起作用,还在发生影响,就是现代的。换言之,现代性就是还适用,还没有过时的。这种意义上的“现代性”也大体上相当于“现实性”。因此,也可以把由本质或本性决定的超时代的内容看作永远现代的内容。例如,决定思维之为思维的那种思维模式因为永远不会过时,就永远是现代的思维模式。
现代性与先进性
如果现代性不仅仅是时间性,而是涉及具体内容,那么,在确定现代性时,就会遇到这样的问题:什么样的时代内容才是具有现代性的内容?或者说,如果把现代性作为一种价值取向,那么,到底我们应该追求一种什么样的现代性?
在考察“什么样的内容才是现代性的内容”这个问题时,又会遇到现代性与先进性的关系问题,即追求现代性是否就是追求先进性。
从现代性与先进性的关系来看,对现代性可以有两种可能的理解:一是在高低优劣、先进落后的框架内确定现代性,把与现代性相关的问题看做是高低优劣问题,认为现代比过去高级、优越。二是把现代性与高低优劣、先进落后脱钩,把现代性仅仅理解为“与以前的不一样”,而与有无高低优劣无关;认为现代与过去只有质的差别,没有量的差别,没有水平的差别,即现代的并不比过去的高级、优越;这种意义上的现代性是无高低优劣问题的现代性。
实质上,我们现在所讲的有特定内容的现代性大多是与先进性相联系的。而如果用先进性来说明现代性,那么,现代性能否在任何意义上都等同于先进性,或在任何情况下都能同先进性互换呢?或者说,追求现代性是否完全等用于追求先进性呢?根据与“现代性”、“先进性”有关的语言实践,在一般情况下可以不区分现代性与先进性。如果说现代性与先进性有所不同,那么,现代性只是成为时代主流或现实趋势的先进性,而非最先进的。这也就是说,“先进”意义上的“现代”就是当时的主流最高水平,核心是当代人公认的而且大部分人都有可能实施的相应领域中最好的活动方式、活动准则和价值取向标准。超主流的最高水平是超现代的,是走到了时代的前头,而不是现代。
那么,又怎样去确定水平的高低呢?高低关系在逻辑上是一种包含关系,即凡是低级的能做到、能具有的,高级的全能做到、全能具有,但反之却不然。因此,所谓某时期的最高水平,就是凡是当时能做到、能具有的,被认定为最高水平的全都能做到、全都能具有。
由于高低关系作为包含关系涉及量上的比较问题,因此说,高低的前提是可还原。由于只要有差别,就总是有不可还原的方面,因而就不能在所有方面都一比高低,故而就不能总是用先进性意义上的现代性来衡量或把握一切。
目标意义上的与手段意义上的现代性
具有先进内容的现代性,可划分为目标意义上与手段意义上的现代性。我们通常所说的现代性大都是手段意义上的现代性。目标意义上的现代性,是指当时被认可的最高、最好的且成为主流价值的终极性追求。所谓的终极性追求,主要是指不再为了别的目的而去有所追求,这种追求可以说仅仅是一种自我实现。例如,对吃的追求作为一种终极追求仅仅是为了满足食欲,仅仅是追求作为饮食者的自我实现;而作为非终极追求则是为了获得做别的事的能量,因而如果可以通过其他更方便的途径或手段获得能量,那么,把吃作为获取能量的手段之一的追求就不再有必要。手段意义上的现代性,是指以“被普遍认可的”最方便有效的手段来达到相应的一定目的。因此,如果有更方便有效的手段来达到同样的目的,那就不再需要现代化这种手段。
现代性的参照系
在探讨现代性问题时,无论哪种意义上的现代性都有一个对应参照系的问题。
一般而言,现代性的参照系可以区分为地区参照系、民族参照系与领域参照系。这三个参照系往往又都可以划分为不同层次。例如,现代性的地区参照系可以是整个世界,也可以是整个国家,还可以是某一地区;民族参照系可以是不同民族之间,也可以是同一民族内部;领域参照系可以是所有领域,也可以是某一领域,还可以是某一领域中的一个分支领域。
上述几种参照系在现实的参照系中往往又交叉组合在一起,形成不同形态的复合参照系。例如,不同地区的同一领域,同一地区的不同领域,不同国度的不同民族,同一国度的不同民族,等等。
因此,在现代性这个问题上,既不能把不同的参照系——尤其是不同层次的参照系——混为一谈,也不能用某一种参照系来排斥或取代另一种参照系,尤其是不能用某一层次的参照系排斥或取代另一层次的参照系。在某参照系中确定现代性,需要把该参照系中的一切还原为可用同样标准衡量的对象。所以,“在不同层次的参照系中确定现代性”所对应的还原范围是不一样的。例如,“现代交通工具”,“现代火车”,“现代蒸汽机车”三者的内涵与外延都不同,三者所具有的现代性分别在三个层次的参照系中确定,所对应的还原范围不一样;即使火车被确定为现代交通工具,也不等于所有的火车都具有现代性;但是另一方面,如果火车没有被确定为“现代交通工具”,也并不等于火车就不能具有现代性,蒸汽机车没有被确定为现代火车也不等于蒸汽机车不能具有现代性,不等于蒸汽机车必定与流动到目前的现代性无关。又如,现代医学与西医、中医,现代数学与高等数学、初等数学也有类似的关系:现代医学的现代性不等于西医与中医的现代性;西医与中医各自本身都可以有现代或非现代之分;尽管高等数学的水平高于初等数学,但并不能因此认为高等数学与初等数学的关系是现代数学和非现代数学的关系,高水平、高层次本身也不完全等于现代性;高等数学与初等数学都可以具有先进性,只是它们的现代性分别在不同层次的参照系中确定。
现代性的统一性与多样性
现代性的统一性与多样性问题,是现代性中的一个重要而复杂的问题。问题主要集中在:不同领域、不同地区、不同民族有没有共同的现代性标准?应不应该有共同的标准?
讲“现代性”就预设着有一种统一的现代性,或预设着有统一的“判定标准与评价标准”。如果把现代性的坐标或参照系缩小到每一个体的每一种活动方式或每一种活动的结果,而且仅仅把现在与过去比较,不涉及是非优劣与自觉选择,那就不需要统一的衡量标准,只要不一样就行;即每一方都是“判定与另一方不一样”的标准。但是,如果要在不一样中进行选择,要评价相互不同的过去与现在的是非优劣,那么就离不开还原,就需要有统一的衡量是非优劣的标准。
就“现代性”预设着有统一的“判定标准与评价标准”来说,现代性具有趋同性,即趋向于在所有地区、所有领域按同样标准衡量或认定、判定现代性。
从质的方面看,任何衡量是非优劣的标准都是衡量的主体以一定结构或顺序进行的在当时自认为可能的全面、充分、协调、持续的自我实现。(此标准的量的方面是前面所讲的包含关系。)因此,如果衡量的主体在各自的自我实现上相互冲突,就不会有统一的衡量是非优劣的标准;而如果衡量的主体在各自的自我实现上相互依赖就一定有、不可能没有统一的衡量标准。在哪方面冲突,就在哪方面没有统一的衡量标准;在哪方面相互依赖,就在哪方面有统一的衡量标准。
除了都追求全面、充分、协调、持续的自我实现这种形式化的标准以外,自我实现的不同方面或不同领域之间没有进一步共同的“特定内容方面”的统一标准;除了“当代特征”这一统一说法,无法指出或确定一种统一的、适用于所有领域的当代特征,最多只能分别指出不同领域的当代特征。例如,吃的现代性标准与穿的现代性标准的内容是不一样的,无法在特定内容方面找到二者共同的时代特征;就如同没有适用于描述一切物种的统一的现代性标准一样。即使只是分别指出不同领域的当代特征,要给出某一领域内部现代性的绝对统一的标准或唯一的标准,也很困难。例如,具有现代性的火车是什么样的?是内燃机车,还是电力机车,还是磁悬浮机车?如果是磁悬浮,又根据什么?为什么现代火车非得是磁悬浮?仅仅因为出现的最晚?还是因为功能最强?那么代价呢?需不需要考虑代价?解决这些问题同确定现代哲学的统一特征一样困难。所以,即使确定了统一的现代性的“基本标准”,其具体表现也会是多种多样的,即标准的统一性会与表现的多样性并存。
某领域中的现代性
有内容的现代性不只是一个时间概念,不能离开具体作为什么来谈有内容的现代性。这也就是说,现代性总有一个“什么”的现代性或现代的“什么”的问题,而且各有各的现代性。因此,不能离开相应的领域来确定现代性的内容,所以,通常所讲的现代性,主要是指某领域的主流最高水平。
如果把现代性与相应的领域相结合,或者讲某领域中的现代性,那么,现代性与某领域的关系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其一,用现代性来规定某领域,即相对于非现代化的某领域而言的现代化的某领域。在这一意义上,现代性与某领域的关系主要是现代某领域与传统某领域的关系,或者说,现代的性能、特征与传统的性能、特征的关系。
可以这样规定某领域中的现代性:该领域中“成为主导、主流形态或方式的”正是被共同体普遍认可的“代表或体现当代最高水平的状态或方式”;或者说,“代表或体现当代最高水平的状态或方式”成为主导、主流状态或方式。如果某种传统的性能、特征现在仍然是最高、最好的,例如现在仍被提倡的某些传统美德,那么,对这种性能、特征来说,现代某领域与传统某领域就在一定意义的范畴内合一了,即传统的性能、特征或某领域本身就是现代性的性能、特征或某领域。
其二,用某领域来规定现代性,即相对于其他的现代性而言的某领域的现代性。在这一意义上,现代性与某领域的关系,主要是某领域的现代性与其他现代性的关系。
其三,从现代性的视角来看、来处理某领域问题。在这一意义上,现代性与某领域的关系主要是“从现代性的角度”与“从其他角度”来看、来处理某领域问题的关系,包括某领域对现代性的影响、作用以及如何使某领域现代化。
其四,从某领域的视角来看、来处理现代性问题。在这一意义上,现代性与某领域的关系,主要是从某领域的角度来看、来处理现代性问题与从其他角度来看、来处理现代性问题的关系。
某领域的现代性也分为手段意义上的现代性与目标意义上的现代性。例如,如果不再穿传统民族服装,而改穿整个社会的流行服装,可以被看做服饰领域中的目标意义上的现代性;而用现代手段来加工制作传统民族服装则是服饰领域中的手段意义上的现代性。
现代性与区域性、民族性的关系
时代只能是对同一生活共同体而言的,所以,没有任何交往的不同生活共同体不会有共同的时代,也不会有共同的现代性标准。因此,现代性也只能对同一生活共同体而言的。
但另一方面,只要是同一个共同体,只要实际发生相互交往、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就一定会有统一的现代性标准。在哪些方面相互交往、相互联系、相互影响,就在哪些方面有共同标准。
由于现代性的标准包含价值偏好,因此,同一生活共同体中如果有根本利害冲突,也就不会有共同的现代性标准。
在某共同体中确定的现代性标准是:同一时期所有“处在同一现实的生活共同体中”的成员所公认的最高的或最好的做人、做事的最根本的准则和前提,或者说同一时期所有“处在同一现实的生活共同体中”的成员所公认的“所可能知的一切归根到底只能与只应如何”的内容。这种标准相当于,无论辩什么问题、无论谁来辩都须承认、遵守的是非标准与规则——标准与规则合称为准则。
关于“现代性与民族性能否共存,具有了现代性还有没有民族性”的问题,须区分某民族内部的现代性与放到一个更大的生活共同体中看的某民族的现代性。某民族内部的现代性是指达到该民族特有的生活方式的当时最高、最好的主流状态,即现代性并未改变该民族的传统生活方式。
放到一个更大的共同体中看的“某民族的现代性”,是指“该民族的生活方式”与这一更大的共同体中“被公认为最高、最好的且成为主流的生活方式”达到一致。这一意义上的现代性,往往与民族性相冲突,即一旦具有了现代性就不再能保持民族特色;而是将民族特色消融于更大的共同体的现代特色之中。如果要在这一意义上达到现代性与民族性的一致、贯通,那就只能要么以某民族所特有的传统手段达到现代性生活的目标,即手段保留民族特色;要么以现代的手段达到某民族所特有的传统生活的目标,即生活目标保留民族特色;要么某民族所特有的生活方式当时是整个生活共同体中最高、最好的生活方式。
随着各民族之间交往的广度、深度与密切程度的提高,各民族之间的相互学习、相互模仿、相互迎合将不可避免,从而各民族的趋同与融合和一体化也将不可避免。这一历史过程必将伴随着各民族的生活方式的变化。而随着包括少数民族在内的各民族的趋同与融合和一体化,少数民族的生活方式将很可能变成该民族的一种生活手段,或者说,将很可能只被作为一种谋生手段保留下来。比方说,实际的生活方式已被主流生活方式所同化,只把传统的生活方式作为更生动、更贴近现实的表演,以作为游客的生态环境的一个方面来供游客欣赏,并依此谋得相应的生活手段。
现代性的有限性与无限性
以往的研究很少涉及现代性的有限与无限问题。但在理论上,这个问题很有澄清的必要。其实质是:现代性有没有界限?有没有不具有现代性的内容?
固化的现代性因为具有已经固定了的内容,所以肯定是有界限的。也就是说,肯定有“不具有现代性”的时代内容——固化的现代“之前与之后”的时代都是非现代的。
由于不同领域、不同地区、不同民族的现代性标准不同、互为界限,因而如果以其一为标准,那么,其他的也就是非现代的。
如果把现代性理解为流动的现代性,而且仅仅就某一领域、某一地区、某一民族自身来看,那么,在某种意义上也就没有什么不具有现代性。也就是说,凡是现在出现的、凡是保留、延续到现在的,都有现代性。这就如同再古老的物种,只要现在还存在,就是现代物种大家庭的一员,并会相应地具有某些与现代物种大家庭相协调的特征。例如,现代的大熊猫会有一些过去的大熊猫不具备的某些特征,但也会缺少一些过去的大熊猫所具有的某些特征。
另外,只要承认世界的统一性,就得承认同时代的一切都相互影响,从而无一例外地都具有同时代的特征,尽管各自的实在特征又都不一样。例如,在普遍联系中,不仅现代中医会具有西医的一定相应特征,而且现代西医也会具有中医的一定相应特征。
现代性内部的矛盾
现代性不仅会与包括所谓的后现代性在内的各种非现代性发生矛盾,而且现代性内部也会发生矛盾。现代性内部的矛盾主要有这样两种:第一,围绕对“现代性”的不同理解和评价而产生的矛盾。例如,大家都在谈论现代性,但所谈的内容又可能有分歧。又如,即使各种哲学观点和流派都主张现代性,但各自所理解的现代性却可能大相径庭。第二,现代性本身所包含的矛盾,即现代性的内容的不同方面之间会产生矛盾。例如,当资本主义性成为现代性时,资本主义自身所包含的矛盾也会成为现代性自身的矛盾。
与现代性相关的评价与价值判断
迄今关于“现代性”的探讨都或多或少、或明或暗地涉及评价与价值判断问题。不过,这方面的探讨无论在深度上还是在广度上,都有进一步拓展的余地。与现代性相关的评价与价值判断问题至少有以下三种类型:
第一类问题是关于“现代性”这一称号的。例如,赋予某现象、某性质——如自由、民主、平等或工业化、信息化——以“现代性”这一称号有什么意义?把某现象、某性质称作与不称作现代性的又有什么关系?“现代性”是不是一个可以用奥卡姆剃刀剔除的不必要的字眼儿?
第二类问题是对现代性本身内容的评价与价值判断问题,即那些被认为是现代性的现象、状态和事情等等,其本身有什么价值。例如,为什么要提倡现代性?现代性本身有什么好?对谁好?现代性的某特定内容对谁有什么好处与坏处?能否把现代性所具有的好处与坏处分开,只要好处不要坏处?
第三类评价问题是关于现代性的研究的。例如,为什么要研究现代性?讨论现代性有什么意义?从哲学的角度讨论又有什么意义?是为了澄清理论上或说法上的混乱,还是为了推行或推广某种理论、某种说法,或是为了指导实际工作?如果是前者,解释力又如何?如果是后者,又为什么要推行或推广?这种推广对谁有什么好处?所以,在考虑现代性研究的价值时,应着重区分这一研究本身的价值与某一特定的研究结果的价值。例如,现代性研究本身有价值并非意味着关于现代性的任何研究结果也都同样具有价值。
当然,在更深一层的意义上而言,无论如何处理、回答上述三类问题,针对这种处理和回答本身又都会有相应的评价与价值判断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