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劳动力就业结构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农村劳动力论文,结构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本文利用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1995~1998年农户观察数据,从平均意义上对下列几方面问题进行了分析:全国农村劳动力就业结构的状况;东、中、西三大地带间农村劳动力就业结构的差异;两极收入群体间农村劳动力就业结构的差异;农村劳动力就业结构变化趋势。
全国农村固定观察点是在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台湾省除外)选择了320个村庄,开展以农户为基础、 村庄为核心的持续定位观察。目前已正式运行了13年。1993、1995年两次修改调查指标。因考虑到指标的连续性,本文选择了1995~1998年约300个村庄中的20000个农户的观察数据进行分析。
一、农村劳动力就业状况
1.农村家庭人口规模、劳动力规模及受教育程度。1998年我国农村家庭居民中,户均人口4.24人,劳动力人数占60.14%,平均每户2.55个,其中,农村劳动力占97.25%,平均每户2.48个。 农村劳动力中男性劳动力占53.6%,平均每户1.33个。
农村劳动力的受教育程度呈上升趋势。1998年底,农村劳动力中文盲、半文盲人数比例为14.5%,比1995年底下降了2.2个百分点; 受过小学教育的劳动力比例占39.5%,比1995年底下降了1.1个百分点; 初、高中劳动力比重为45.9%,比1995年上升了3.2个百分点。 在农村劳动力中,拥有专业技术职称、受过职业教育和培训的人数的比例有所下降,由1995年的8.5%降为1998年的8.1%。中国农村经济的经营主体已非传统意义上的小农。农村丰富的较高文化素质的劳动力资源为农村劳动力向更宽范围的就业渠道流动创造了条件。但农村劳动力缺乏专业和职业培训。因此,加强对农村劳动力专业培训、职业教育仍是今后提高农村劳动力素质的工作重点。
2.农村劳动力就业结构。按大的职业范畴划分, 农村劳动力分为5大类就业群体。第1类是农业劳动者。这一群体仍占农村劳力总数的72.8%,其中,19.1%的劳力是以农为主兼营它业者,纯务农劳动力占53.7%,这里所说的务农包含了种植业、畜牧养殖业、渔业和林业。 随着农村耕地的减少,劳动生产力的提高,总的讲,农业劳动者的比重是下降的趋势(见表1),1995年为73.6%,1997年下降了3.3个百分点,达70.3%。1998年受到亚洲经济疲软的影响,中国国内的劳动力市场也处于缩减阶段,1998年大批企业开工不足,致使1998年农业劳动者的比重比1997年又上升了2.6个百分点。表1的数据表明:务农仍是农村劳动力的最主要职业,在中国城市化到来之前这个格局不会有大的改变。
表1 1995~1998年农村劳动力就业结构
年份 199519961997 1998
农业劳动者
73.64
72.58
70.3072.76
其中:以农业为主兼营他业者 19.96
19.26
18.3819.11
农民工
10.34
10.139.90 9.35
按职业划分 教、科、卫、文及乡村干部 2.172.252.05 2.03
乡村企业经营、管理者 6.567.087.11 6.91
受雇及其他劳动者 7.287.968.56 8.94
按农业与非 纯农业劳动者 53.68
53.32
51.9253.65
农业划分
兼农业劳动者 19.96
19.26
18.3819.11
非农业劳动者 26.35
27.42
27.6227.24
第2类就业群体是“农民工”。 农民工是我们为那些常年在村外企、事业单位打工(包括进城从事建筑、装修、三产服务等职业)的来自于农村的劳动力所定义的述语。这一劳动力群体已占据农村劳动力的10%左右。按全国5亿农村劳动力粗略估算,“农民工”的人数大约有 5000万。表1 数据表明, 近几年来农民工的比重一直呈下降趋势, 尤其是1998年比1997年下降了0.55个百分点,达9.35%, 就是说1998 年比1997年农民工人数减少了5.6%。 “农民工”比例的下降趋势绝大部分是受经济环境因素的影响,例如城里下岗工人增多,企业开工不足等。总之,就业岗位的减少,首当其冲被辞退的是农民工。可以说“农民工”这个职业对大多数农村劳动力来说是一种不稳定的职业。对大多数“农民工”来说,回流是一种被动的回流,只要经济环境改善,农民工的比重会继续增加。
第3类就业群体是农村中不拿财政工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 卫生和乡村干部这一类职业的人。 全国平均这部分人约占农村劳动力的2%。这类职业在农村中是一种基本稳定的工作。从表1数据看, 近几年教、科、文、卫、乡村干部的比重也处于缓慢减少的趋势,但是否是因近几年小学生人数减少,导致教师岗位的减少这一原因造成,还需要进一步调查、验证。
第4类就业群体是乡村中企业经营者、管理者。在我们的调查中, 这部分人包括了乡村集体企业管理者,个体、合伙企业中的经营者(例如乡村中小商店、小餐馆的老板等),股份制和股份合作制企业的经营者,合伙企业经营者,私营企业经营者,三资企业经营者。表1 数据表明,除1998年这部分就业比例呈下降外,近几年企业经营者、管理者人数是上升趋势。表明农村中企业数目是增长的趋势,值得提出的是,这部分人中,私营企业经营、管理者人数迅速增长,由1995年的0.93%上升为1998年的1.2%。这从一个方面反映了私营企业快速发展的形势。
最后一类就业人群是受雇者和其它劳动者。这里受雇劳动者是指受雇于合伙、合股、私营的企业、“三资”企业、个体或合伙工商户等非集体、国营企事业单位的农村劳动力;其它劳动者指以上职业中未被包括的劳动者。目前,这部分人群占到劳动力的8.77%,并且有逐年递增的趋势,这和私营企业增长的趋势是相对应的。
如果将农村劳动力的就业范围按纯农业、兼农业和非农业划分(表1),我们发现从事纯农业的农村劳动力虽然有逐渐减少的趋势, 但仍占到50%略强一点。兼农业劳动力人数的比重也同样保持微弱下降的趋势,目前约在18%~19%的范围内。相反非农劳动力的比重在缓慢上升,但正如前边论及的,1998年是经济异常疲软的一年,非农劳力比重比上年下降了2.6%。
二、农村劳动力就业结构的地区差异
中国的地区经济与地理位置是紧密相联的。通常可分为东、中、西三大经济地带(注:东部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广东、山东、海南11个省、市;中部地区包括山西、内蒙、吉林、黑龙江、安徽、江西、河南、湖北、湖南、广西10个省、自治区;西部地区包括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陕西、甘肃、青海、宁夏、新疆10个省、市、自治区。)。由于开放的时间不同,资源的拥有程度不同,东、中、西三大地带的发展还是很不平衡的。我们假设这种不平衡也会给农村劳动力的就业结构带来很大差异。表2 的数据验证了这一假设并给出了这一差异的数量关系。
表2
1998年东、中、西三大地带劳动力就业结构
地带 东
年份1995
1996
1997
1998
按 农业劳动者
62.51 61.63 60.64 63.01
职 其中:以农业为主兼营他业者20.58 19.90 19.36 20.33
业 农民工
14.79 13.90 14.21 13.01
划 教、科、卫、文及乡村干部 2.48
2.56
2.37
2.03
分 乡村企业经营、管理者 9.51 10.45 10.74 10.16
受雇及其他劳动者 10.71 11.45 12.03 11.79
按农业 纯农业劳动者
41.93 41.73 41.28 42.68
非农业 兼农业劳动者 20.58 19.90 19.36 20.33
划分 非农业劳动者 37.49 38.36 39.35 36.99
中
西
1995
1996
1997
19981995
1996
1997
1998
78.20 77.21 76.95 75.93 85.34
84.28 82.22 81.85
18.67 18.57 18.50 17.84 20.80
19.23 18.08 18.53
8.05
8.23
7.60
7.47
6.416.64
7.04
6.95
2.38
2.36
2.19
2.07
1.411.37
1.42
1.54
5.09
5.38
5.58
5.81
3.934.04
4.42
4.63
6.29
6.82
7.68
8.71
2.903.66
4.89
5.02
59.53 58.64 58.45 58.09 64.54
65.05 64.14 63.32
18.67 18.57 18.50 17.84 20.80
19.23 18.08 18.53
21.81 22.79 23.05 24.06 14.65
15.71 17.77 18.14
东部地区1998年农业劳动者(包括纯农业劳动者和兼农劳动者)的比重是63%,其中,纯农劳动者仅为42.7%,而非农业劳动力占37%。1997年东部农村的非农业劳动力曾达到了39.4%,同年东部地区的纯务农劳动力是41.3%。显然在吸纳劳动力方面,东部农村已进入了农业与非农业同等重要的阶段,在这里农民已不是过去自给自足依靠农业为生的农民。他们中13%是外出务工的“农民工”,2%是教、科、文、 卫、乡村干部,10.2%是乡村企业的经营、管理者,11.8%是受雇和其它劳动者(表2)。中、西部农业劳动者的比重分别是75.9%和81.9%, 分别比东部地区高出12.9%和18.9%个百分点。这说明中、西部农村地区依然是一个以农业为主的地区,虽然从事非农劳动的人数逐年增加,如1995年至1998年西部非农业劳动力比重增长了3.5个百分点, 中部增长了2.25个百分点。从东、西部非农业就业比重相差18.9个百分点细看,这里边西部比东部雇工及其它劳动者比例少6.8个百分点, 农民工少6.1个百分点,乡企老板少5.5个百分点,教、科、文、卫、乡村干部少0.5个百分点。显然,西部二、 三产业的发展缓慢是影响非农业就业比例低的最重要因素。
还有一点值得提出的是,不管纯务农和纯非农业劳动力人数如何变化,三大地带间兼农业劳动力的比例差别不大,均在18%~20%之间。
从表2数据还能看出,1998 年亚洲金融危机和经济疲软的影响对东部地区是显著的。东部地区非农业就业减少了2.4个百分点, 其中外出民工和受雇劳动者比例共下降了1.4个百分点,乡企经营者下降了0.6个百分点。与东部相比,中、西部地区受到的冲击较弱。
三、两极收入人群劳动力就业结构差异
改革开放的二十年来,以家庭为单位的农户经济有了明显变化,一部分农户经济实力有了明显增长,率先摆脱了贫困,并由温饱向小康进而向富裕迈进。但一部分农户仍处在摆脱贫困向温饱迈进的过程中。农户经济发展的不平衡与其劳动力就业有何量与质的关系是我们关注的问题。为此,我们分析了1998年观察点两极收入人群的就业结构(表3 )。
表3
两极收入人群劳动力就业结构
人均收入水平
<900元
农业劳动者89.36
按 其中:以农业为主兼营他业者 16.17
职 农民工 3.83
业 教、科、卫、文及乡村干部
0.85
划 乡村企业经济、管理者
1.23
分 受雇及其他劳动者
4.68
纯农业劳动者 73.19
按农业与 兼农业劳动者
16.7
非农业划分 非农业劳动者 10.59
>3000元
49.2
15.6
16
3.2
16.8
14.8
33.6
15.6
50.8
第一极是家庭人均纯收入低于900元(即贫困线以下)的农户, 本调查中有2399户,我们称他们为“贫困户”。另一极是家庭人均纯收入高于3000元的农户,我们的调查中有4563户,我们称他们为“小康户”。
“贫困户”平均家庭人口规模为4.34人,比“小康户”的3.95人多0.39人。“贫困户”的平均家庭劳动力规模是2.38人,其中农村劳动力2.34人,劳力负担人口为1.82人;而“小康户”平均每户2.62个劳力,其中农村劳动力2.5人,劳力负担人口为1.51人。 俗话说“人多好干活,人少好吃饭”,“小康户”劳力多人口少,且劳力中城镇工作的人的比重0.05%又大于“贫困户”0.02%的比重,这恐怕是“贫困户”收入低于“小康户”收入的原因之一。但在中国农村劳动力过剩、劳动力利用率不高的情况下,劳力负担人口高不应是贫困户贫困的主要原因。我们的观点是:两极收入人群劳动力就业结构的巨大差异是他们收入不平衡的主要原因。首先,“贫困户”的纯农业劳动者比例高达73.2%,是“小康户”33.6%的2.18倍。其次,“小康户”从事非农业劳动力的比重高达50.8%,超过了东部地区的平均数;相比较“贫困户”人群的非农业就业比例仅为10.6%,远低于西部地区的平均数。表3数据表明, 几种职业中,“贫困户”与“小康户”的比重分别是,纯农业劳动者73.2:33.6,兼农业劳动者16.7:15.6,农民工3.83:16,教、科、文、 卫、乡村干部0.85:3.2,乡企经营管理者1.23:16.8, 雇工及其它劳动者4.68:14.8。这表明,纯农业就业人员伦为“贫困户”的可能性最大,其次是兼农业劳动者和雇工及其它劳动者。
四、农村劳动力就业结构发展趋势及几点结论
之所以会出现务农贫困这样一种结果,究其原因,是我国过于紧缺的农业资源容纳了过多的农村劳动力造成的,因而出现了农业劳动力严重过剩,农业劳动生产率低下的现象。根据1998年观察点数据计算的劳动力利用率表明:农村劳动力的利用率为76%,农业劳动力利用率仅为66%,而非农业劳动力利用率则高达95%,其中外出劳务的利用率更高达115%。以一个劳动力一年工作300天为100%的利用率计算, 平均我国农村劳力每人每年工作228天,平均每个农业劳动力仅工作198天,从事非农业就业的劳动力每年工作285天, 而外出打工的劳动力平均每年工作345天。除了农业劳动力利用率低之外, 农业劳动的平均工价也是最低的,平均每个工12元,农村非农业劳动力工价可达14元,外出劳务达24元。因此,在目前我国农业劳动力大量过剩的情况下,单纯靠超小规模的农业生产很难实现贫困农户的脱贫致富。必须努力在农村和中小城镇创造出更多的就业机会。如果我们预测一下农村劳动力的发展趋势,我们可以说,今日小康户的就业结构是明日全体农村居民的就业结构。
几点结论:
1.目前,务农仍是农村劳动力的主要职业,中、西部地区农村非农就业比例不高,主要与当地非农产业发展缓慢相关。尽管近十几年来,随着农村乡镇企业和其它非农业的发展,以及农村劳动力的流动,农村中从事非农职业的劳动力比重不断上升,但目前务农劳动力仍占72.8%,其中,纯务农者占53.7%,兼农劳动力占19.1%,这就是说,务农仍是农村劳动力的最主要职业。在中国城市化或小城镇化到来之前,这种格局不会有大的改变。全国非农业就业是逐渐增加的趋势,1997年曾达到27.7%,其中东部地区高达39.4%,中、西部农村的非农就业比例仍然不高,分别为24%和18%,这主要与当地非农产业的发展缓慢有关。
2.要达到农村居民人均3000元的纯收入,我国应有50%以上的农村劳动力转移到非农产业中去。如果包括目前的近30%的非农就业劳动力,现今的农业劳动力中还要转移出去20%。
3.兼农业劳动的比重基本不受东、中、西地带和年际变化的影响,保持在18%~20%之间,对贫困的影响也不大。就是说,兼业农户是一种普通适用的形式,不论是东部发达地区还是西部地区,不论是贫困户还是富裕户,只要农户的农业经营部分不足以安置全部劳力,他们就需要部分劳力在非农业中就业以增加收入;或者农户在非农业中的地位还不够稳固,他们还没有足够的勇气完全放弃已有的农业资源,农户们就会采取兼业这样一种经营形式。
4.我国农业劳动力的利用率仅为66%,远低于非农就业利用率的95%的比例。按照我国有5亿农村劳动力,其中70 %的农业劳动力粗略估算,66%的利用率意味着我国目前存在着近1.2亿的过剩农业劳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