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青藏族妇女教育现状及其发展的民族学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民族学论文,青藏论文,妇女论文,现状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众所周知,藏族妇女在藏族社会发展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她们受教育程度和素质的高低决定着藏族和藏族社会的未来。然而,历史上受诸多因素的影响,甘青藏族妇女受教育的机会十分有限,接受教育的途径单一,受教育程度十分落后。解放后,藏族教育事业虽获得了长足的发展,但她们受教育的程度与男性相比仍然有较大的差距。当前,进一步提高藏族妇女的整体教育水平和综合素质,促使藏族妇女获得全面发展,是藏族同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藏区和谐社会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直接关系到藏族和藏族社会未来的可持续发展。
一、甘青藏族妇女教育及其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妇女的文化构成偏低。
根据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分析,甘肃、青海两省6岁及6岁以上藏族女性人口的受教育程度明显低于本民族男性,藏族女性在各级各类学校中所占的比例与男性均有差距,总的趋势是教育程度越高,女性人口所占的比例越小。
藏族女性的平均受教育年限都低于男性2—3年,占女性总人口一半左右的女性受教育程度则低于小学毕业水平,如青海省6岁及6岁以上藏族女性人口中,未上过学的和接受教育程度为小学的人数,分别占此年龄段藏族女性总人口的比例为61.89%、21.06%;甘肃省为45.65%、32.87%①。青海藏族女性在6岁及6岁以上人口中受教育程度为大专、本科、研究生的人数,占青海藏族女性人口的比例为0.96%、0.39%、0.01%;而接受同等程度教育的青海藏族男性所占比例则为1.64%、0.71%、0.03%②。差异性比较明显。一般而言,受过高等教育的人口比例是衡量一个国家、一个地区公民素质的重要指标之一。从上述数据看,甘青藏族妇女接受高等教育的比例是非常低的,从总体上说仅为男性的一半左右。妇女教育程度大半集中于小学和小学以下水平,教育重心明显偏低,也就是说,甘青藏族妇女的文化水平偏低。
(二)妇女社会地位低、社会化程度不高。
妇女的受教育程度、参政状况、在就业人口中所占比例的高低,以及所从事职业的性质等,是衡量妇女社会地位及其社会化程度高低的重要标准。
根据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资料,从甘青藏族妇女从业的行业门类来看,她们在农林牧渔和采掘、制造等行业中就业的人口明显要高于在文艺、广电和教育等行业。如甘肃藏族妇女在农林牧渔行业从业的比例要比在文艺、广电和教育行业的高28.08个百分点,青海的藏族妇女高12.94个百分点;甘肃藏族妇女在党政机关从业的比例要比在农林渔牧行业从业的比例低25.18个百分点,青海藏族妇女则要低29.83个百分点③。从就业人口中她们所从事的职业来看,越是职位较高,专业技术性比较强,相应社会地位比较高的职业,藏族妇女所占的比例越低。如甘肃、青海藏族妇女在国家机关、党群、企事业单位负责人中,所占的比例仅为9.31%、8.70%,而本民族男性则相应占到总数的90.69%和92.30%,比例相差非常悬殊;相反,甘肃、青海藏族妇女从事商业、服务性职业的人口则分别占到了总数的55.97%、52.88%④ 据统计,截至1998年底,甘肃甘南州妇女干部数量占干部总数的26.1%,州人代会女代表占代表总数的13.39%,政协委员里女委员占委员总数的10.93%,党群组织中女党员的数量少,全州女党员占党员数的16.25%;各部门领导干部中,少数民族女干部比例偏低,少数民族妇女干部仅占干部总数的13.09%[1]。也就是说,相对于本民族男性而言,甘青藏族妇女大多数所从事的是对文化素质要求不高,社会地位较低,与体力劳动相关性比较大的职业。
从某种意义上讲,甘青藏族妇女社会地位和社会化程度的现状,与她们的总体受教育程度有直接的关系。即她们受教育的程度,直接影响着她们在社会经济生活和政治生活中的能力和地位。
(三)妇女受教育状况和社会化发展程度在地域内部不平衡。
甘青藏族妇女受教育水平及社会化发展现状在地域内部表现得极不平衡,既有自然生存环境的差异带来的影响,又有社会生产力发展水平、传统习俗观念等方面带来的差异。这些差异性包括女童入学率、辍学率、在校学生人数的比例、文盲人口的比例、受教育程度、就业所涉及的行业、所从事职业的性质等方面。
概括起来讲,城镇地区的藏族女孩一般能接受良好的教育,乡村农牧区、林业区的藏族女孩则接受教育的机会较少;交通沿线藏族妇女接受教育的状况要好于偏僻闭塞的地区;农业区和半农半牧区的女童入学率、在校学生人数的比例一般要高于林业区和纯牧业区;多民族杂居的地区妇女受教育程度一般要高于纯藏族聚居区。比如截至2000年底,青海省生产力水平相对较高的海北、海西州15岁及15岁以上妇女文盲人口的比例分别为38.26%、21.67%,而经济发展水平落后的青南三州(黄南、果洛、玉树)的比例则高达63.28%、72.41%、82.33%[2]。再如青海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德令哈市6岁及6岁以上未上过学的人口中,乡村妇女所占比例为44.69%,比城镇妇女(21.68%)高出23.01个百分点,而教育程度为高中、中专、大专、本科等的城镇女性人口占总数的比例,则比乡村女性分别高出26.44、34.79、34.64、22.61个百分点⑤。
二、甘青藏族妇女教育发展的制约因素
甘青藏区妇女教育发展落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总体上讲,是甘青藏区特殊的自然生态环境和与此相适应的文化生态共同作用的结果。
(一)藏族社会传统“女性观”的影响。
藏族是一个全民信教的民族,藏传佛教作为藏族社会最主要的社会意识形态,它所提供的关于社会、人生和道德的说教,构成了藏民族传统文化的灵魂,决定着人们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藏族社会传统的女性观源于藏传佛教对于女性的认识。藏传佛教神话传说认为,藏族的先民是由一位菩萨心肠的神猴和一位贪色觅欲的罗刹女繁衍下来的。他们的后代分两类,各具特征,或像神猴,或像罗刹女,“一类俱大净信,富有智慧与大悲心,精进亦大,乐善言巧,更信甚深性空;另一类喜食肉饮血,忿怒暴急,薄怜悯,好经商牟利,吝啬,出语粗俗,喜新厌旧,喜闻人过,贪嗔俱重”[3]。藏传佛教史家认为,藏族先民的男女就分别承袭了上述两种截然不同的特性,后来这也成为藏族传统社会衡量男女秉性的根本标准,其中对女性的贬低、蔑视和对男性的推崇显而易见,受宗教影响的藏族世俗文化也无不贯穿着这一“标准”。
大量的研究资料表明,在现代社会中,藏族传统女性观的影响仍然比较深刻,这是造成藏族妇女教育发展滞后的重要原因之一。这种消极影响渗透在社会群体的观念中,从国家权利机关来看,在社会资源投入总量有限的前提下,由于妇女教育投入带来的经济和社会效益往往具有很大的滞后性,以往的国民教育发展过程中对妇女教育并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地处甘青藏区的妇女教育更是没有引起各级政府的重视。从家庭的角度来讲,传统女性观衍生的颇多禁忌、习俗决定了男女在家庭生产劳动中的分工格局和家庭地位,妇女在家庭生活中应尽的义务和所享有的权利长期错位,对她们受教育权的忽视就成为了“无意识”的事情。
(二)藏区禁忌、特有婚俗对妇女的束缚。
禁忌是人类普遍具有的文化现象,是关于神圣或不洁事物约定俗成的一种规范制度。禁忌一旦形成,会对人们的行为和观念产生很强的约束力。随着母系社会的衰亡,广大藏族妇女的社会地位逐渐由主宰性变成了从属性,视妇女为不洁之物的禁忌也随之广泛流行。如在甘青藏族农业区的生产劳动中,忌讳妇女从事撒种、耕田等农事活动,因为习俗上认为女人撒过种的土地是不长庄稼的;由于习俗视左为尊右为卑,因此在牧区的家庭生活中,以锅台为界,将一顶帐房分为“男帐”和“女帐”,男左女右,神龛置于左方,女性不能坐在左方;牧民宰杀牛羊后,忌讳将鲜肉拿到女帐内,认为这会使天神发怒,人畜遭灾[4]。这种长期以来延续的不平等禁忌习俗,使得藏族女性从开始社会化便具有了弱者心态,她们的人格得不到正常的发展。这种不平等观念、禁忌和习俗的普遍存在,决定了藏族妇女在家庭生活、生产劳动、社会活动中的从属地位。妇女社会地位低下,参加社会活动的机会有限,能接受教育的机会便可想而知。
另外,在甘青藏区,女性都要举行由少女进入成年女子的“戴天头”(也称戴“敦”)仪式,即成年礼仪式。戴“敦”时间各地略有差别,但一般都在13岁到18岁之间。戴天头仪式后,姑娘就取得了合法、公认的择偶权利,从此之后便可以自由地与异性交往,双方互称“着桑”,即偶居,但不组成共同生活的家庭。偶居的双方结合自愿、离异自由,时间长短随双方感情变化而定。可以想像,“着桑”双方大多为未成年的少男少女,非婚生育的事情经常发生,虽然这种行为得到了藏族社会的认可,但他(她)尚不具备担负养家糊口的重担,非婚生育后,抚养孩子的重担多数落在了女方的肩上。结果是很多处于学龄期的女孩,因为“着桑”非婚生育,不得不中断学业,藏族少女成了这种陋习的直接受害者。
三、讨论与思考
甘青藏族妇女受教育权的全面落实,综合素质的提高、乃至全面发展,是藏族同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藏区社会和谐发展的一项重要的、不可或缺的内容。然而,这一目标的实现任重而道远,这需要藏族同胞和社会各界的通力合作。
(一)社会各界仍需积极采取措施,改善妇女教育发展的外部环境。
1.转变观念,为藏族妇女平等的受教育机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21世纪初是我国实施可持续发展和西部大开发,以及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这也是藏区教育大发展的历史契机。由此,我们认为,打破藏区社会历史上形成的“社会人口增速高——社会经济发展滞后——人均投入少——女童教育落后——育龄妇女文化素质低下——人口多——劳动力素质低下”[5] 的恶性循环,实现藏区社会在21世纪发展的良性循环,最为关键和便捷的途径,必须从提高藏区妇女教育水平入手。
政府和家庭都应转变以往忽略妇女受教育问题的观念,切实重视女童受教育机会均等性和妇女教育素质提高的实现,加强与此相关的宣传刻不容缓。因此,应将大力提倡男女两性平等观念的宣传教育工作,提到各级政府工作的议事日程上来,工作的重点要放在家长的态度转变上,尤其是改变家长对女童教育价值的认识。可以运用现实生活中的典型事例,使藏区群众逐渐认识到妇女在推动藏区社会发展中所起的重要作用,及其对未来社会可持续发展等诸多方面的潜在影响。认识到保证藏族妇女的受教育机会平等和提高藏族妇女总体教育素质,是提高藏民族整体素质的前提条件,是实现人口素质和社会良性循环的关键。从而使广大家长自觉自愿送女儿入学接受现代学校教育,保证女童的入学率、巩固率和毕业率。
2.积极发挥宗教人士在藏族社会中的威望,通过他们的作用,增加妇女接受教育的机会。前已叙及藏传佛教教义中对女性的贬低和歧视,是造成藏族妇女受教育机会少,自身得不到彻底解放的重要原因之一。当前我国正处于向现代社会转型的重要时期,现代化对传统观念提出了激烈的挑战,普同文化的猛烈冲击使得传统文化在不同层次上发生了或正在发生着变迁。藏传佛教正面临着世俗化和与现代化相适应的挑战,这就为改变藏传佛教传统观念中对女性歧视性的认识提供了契机。因此,宗教上层人士作为宗教改革的领军人物,应该首先充分认识到广大藏族妇女在藏族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从而转变对妇女歧视性的传统观念,树立男女平等观,积极利用和充分发挥自身在群众中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将实现妇女教育机会均等,提高妇女教育水平,作为藏传佛教改革和发展与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相适应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来对待,并逐步将这种思想观念内化给信教群体。
具体些讲,可以做以下几方面的努力:首先,寺院教育改革要充分吸收现代学校教育中男女同校等办学思想,探索寺院教育的新模式,改革其教育思想、教育制度、教育内容、教学方法中已经严重跟不上藏区社会发展需要的部分,如其对女童教育的忽视与排斥等,使寺院教育与藏区社会现代化进程相适应。其次,宗教上层人士应该积极动员广大的藏族儿童,尤其是女童入学接受现代学校教育,保证女童的入学率,尽可能地防止辍学现象发生。再次,充分利用自己的特殊身份,协助地方政府为改善藏区的办学条件筹集资金,争取社会各界的援助,促进藏区教育事业的发展和藏族妇女教育素质的提高。
3.针对藏族妇女受教育状况的地区差异,采取“非均衡发展”策略。特殊的地理环境,客观上导致了甘青藏区的城镇、农区、牧区、林区之间妇女受教育的机会不平衡,这种客观存在的差异要求我们在制定藏区妇女教育发展战略时,采取“非均衡发展”的策略,针对藏区不同地区的妇女所处的实际情况,采取不同的教育发展思路。
从地域差异上来说,对边远、落后的纯牧业区和人口居住分散的农业区、林业区等,着重抓好寄宿制学校的建设。从人口分布格局上来看,对人口相对密集的农业区、林业区,继续通过增加教学点来提高儿童的入学率,保证学龄女童的入学率和入学人数;人口居住相对分散的地区则应重点加强寄宿制学校建设。从经济发展水平上来说,在边远、落后的纯牧业区、林业区、农区,以抓女童的入学率,提高巩固率,减少辍学率为主;在交通沿线,经济发展水平相对较高的农区以抓普及女童的九年制义务教育为主;对城镇地区,在普九义务教育的基础上,以大力发展妇女的职业高中及职业大学为主,扩大藏区妇女接受高等教育的范畴,逐步使藏区社会对发展藏区妇女教育的认识,由普及九年义务教育提高到终身教育。从年龄差异上来看,女童教育仍然是藏族女性教育发展的重中之重,她们的入学率、巩固率到毕业率,以及“普初”和“普九”的落实,每一个环节都应该加强;成年妇女的教育应该继续加强扫盲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和科普教育等方面的工作。
(二)藏族妇女自身的努力。
良好的教育环境对女性的发展固然重要,但它只是外因。超越弱者心态,超越传统社会性别角色的刻板印象,提高自我保护和发展意识,增强自主意识,争取更多的受教育机会,才能为自身教育水平、综合素质的真正提高和全面发展提供源源不断的内在动力。
1.超越性别角色刻板印象,争取更多的受教育机会。所谓性别角色刻板印象,“就是人们对女性或女性在行为、人格特征等方面予以的期望、要求和笼统的看法”[6]。传统的性别角色观念都具有刻板的性质,它是性别角色刻板印象的重要组成部分。性别角色刻板印象认为男性气质比女性气质优越,而且这种刻板观念的存在非常普遍,它对男女的心理差异、发展水平等产生着广泛影响,尤其对于女性的制约与限制非常明显。“性别角色刻板印象压抑了女性,亦即作为传统性别角色观念重要组成部分的性别角色刻板印象压抑了女性潜能的发挥,同时它也是造成性别歧视的重要原因”[7]。
在甘青藏区,藏族传统社会的“女性观”和由此逐渐形成的针对女性的不平等禁忌和习俗,就是藏族女性性别角色刻板印象的直接表现。藏族妇女在家庭生活、生产劳动、社会活动等方面的参与中无不受这种女性观的影响。对于传统社会约定俗成的观念、禁忌和习俗,以及与此相适应的传统社会分工机制,藏族妇女从来都是逆来顺受。在藏族牧区的家庭生活中,由于高原牧区生产劳动的特殊性和受浓厚宗教生活的影响,藏族妇女不仅要承担繁重的家务劳动,还要从事一些生产劳动,长年累月的劳作又使她们的社会男女性别意识局限在“男主内,女主外”的传统观念之中,对女性接受教育和外出工作的生活方式感到陌生,甚至感觉不可接受。因此,要提高藏族妇女的教育水平和综合素质,就必须塑造合理的性别角色分工机制,改变藏族传统文化中对女性性别角色的刻板印象,即超越性别角色刻板印象。无论在人们的思想意识中,还是在行为活动中都需真正树立男女性别平等的观念,仅就女性而言,要超越性别角色刻板印象就是要提升女性的社会地位。在现代社会,女性地位的提高主要表现在妇女参政议政,经济生活、角色多元化,自主意识增强等方面,而这一切均有赖于其受教育程度。妇女教育素质的综合提高,从妇女自身的努力而言,既需要成年藏族妇女积极参与和配合成人扫盲教育,逐步提高自身的教育水平,还必须重视对子女的教育,尤其是女童的教育,这比提高妇女自身的文化水平重要得多,因为今天的女童必然会成为明天的母亲,女童教育直接关系到藏区社会人口素质的发展和藏族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2.自觉抵制阻碍女性自身受教育机会和发展的不良风俗习惯。风俗习惯是民族文化生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在人类漫长的历史进程中逐渐形成的,风俗习惯一旦在民族社会内部形成,便对该民族社会成员的行为规范产生较强的约束力,且“以一种巨大的、有形无形的力量对民族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产生着深刻的影响。只因为其形成基础、内容性质和表现形式等方面的不尽相同,从而对社会的影响力度和性质也不一样。因而,其社会功能又有进步的、阻碍的、中性的、良莠杂糅混和等之分”[8]。风俗习惯也不是一成不变的,它本身具有历史局限性,它会随着滋养它的民族文化的变迁而发展变化,它的发展变化与民族文化变迁的方向相一致。
现代社会中,一个民族的风俗习惯,我们认为其有利于增强民族自尊心和自豪感,有利于民族社会精神文明建设,有利于民族社会和谐发展的部分,应该积极发扬、传承;对不利于民族社会进步、发展,不利于科学文化知识传播的习俗应该坚决抛弃。甘青藏区传统社会普遍存在的一系列针对女性的不平等的禁忌和习俗,在今天仍然严重地束缚着妇女社会地位的提高和教育权的落实,进而影响着妇女综合素质的提高。如前述甘青藏族社会中早婚和事实婚姻“着桑”风俗的普遍存在,严重阻碍着藏族女童受教育的机会和可能性,对入学女生的巩固率形成直接的威胁,进而对藏族女性终身的发展带来直接影响。
对于这一类不良的风俗习惯,广大藏族成年妇女首先应该认识到其对女性自身受教育水平和社会化发展的消极影响。成年妇女在家庭生活中的母亲角色,以及她们对子女的教育态度,对子女后天成长过程中能接受到何种程度的教育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尤其对于女童而言,更是如此。她们自身童年的经历和早期社会化的水平,不仅影响自己一生的发展,而且会影响到下一代的教育和发展,这直接关系到藏族人口综合素质的提高和藏族社会可持续发展的综合能力。如果广大的藏族成年妇女自身都能认识到这一类“陋习”的危害性,并将其在对子女的家庭教育中加以否定,尤其在对女童的家庭教育中,对其进行自我保护意识的教育,引导她们避免再次遭受“陋习”的影响,这将会使逐步提高藏族妇女自身的教育水平和综合素质进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收稿日期:2007—01—20
注释:
①② 以上数据由笔者根据青海、甘肃两省2000年人口普查原始数据资料,用统计软件EXCEL分析整理而成。
③ 数据根据甘肃、青海2000年人口普查资料分析整理而成。
④ 以上数据由笔者根据青海、甘肃两省2000年人口普查原始数据资料,用统计软件EXCEL分析整理而成。
⑤ 数据由笔者根据青海省2000年人口普查原始数据资料,用统计软件。EXCEL分析整理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