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学术沙龙在法学研究生教学中的教育价值*
程 红 韩武斌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 刑事司法学院,湖北 武汉 430073)
[摘 要] 研究生教育关注的是研究生思维与精神的培养。法学研究生教育追求的是法学思维与精神的培养,而学术沙龙这一教育教学模式正契合了法学研究生教育的意旨,它营造开放的学术氛围环境,提供多元融合的学术交流平台,打造别具一格的学术创新舞台。在学术沙龙中法学研究生得到人文、科学精神的洗礼。
[关键词] 研究生教育;学术沙龙;教育价值
引言
教育是人的灵魂的教育,是人与人之间身、心、灵交流的活动[1]。研究生教育不仅是对知识的传承,还是对整个人的塑造。“教育的主体是对人而言的,教育被称为人的自有权。”[2]人作为独享教育的主体,既习得知识又创造知识。所创造知识的受益客体是人的思维和精神。研究生教育作为一种精英教育,更加聚焦对人的关切,其教育的直接目的在于培养高端人才,承担着为学术研究做理论上的铺垫,为实践事务作技术上的酝酿和为素质文化作方向上的指领三重使命。对于法学研究生教育而言,其人文关怀的本质更胜一筹,从其培养目标可见一斑。第一,法学研究生教育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增强理论知识的创新研究;第二,提升学生的职业能力水平,加强专业化队伍建设;第三,培养学生的法治思维,形成良好的法治文化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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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沙龙作为一种法学研究生教育教学的重要模式,对塑造“完整人”起着不可估量的作用。其一,学术沙龙关切人存在意义上的本真状态,在自由平等的开放式学术氛围中,使主体的正义精神得以彰显;第二,学术沙龙关照人社会意义上的主体形态,在自由沟通与对话的学术交流平台中,透视出人性的关怀,使参与主体心灵世界的真善美以及人文精神得以呈现;第三,学术沙龙关注人生活意义上的独立体态,在注重问题思考意识和批判性思维的学术创新舞台中推陈出新,使主体的科学精神得以流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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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平等开放的学术氛围追求自由思维与正义精神
众所周知,自由和平等是人类社会的两大基本价值追求。研究生教育需要追求学术自由,学术自由是学生、教师进行学术研究的前提条件。学术自由需要平等开放的学术氛围作为支撑。外部环境氛围的影响是潜移默化的,自由平等开放的学术氛围环境对于法学研究生教育至关重要。真理、正义的追求都寓于此种学术氛围之中,在这样的氛围和场域中,学生、师生之间互相交流。学习并非一种孤立的个人行为,适当的环境不仅是学习的一个必要条件,而且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智力的发展方向[3]。
然而,在部分法学研究生的教育中,自由、平等、开放的学术氛围环境受到影响,主要体现在如下方面。其一,师生之间的对话不平等。当前的教学模式,教师与学生之间是单向度的知识传授关系,部分学生对老师的尊崇与教育带有服从色彩。这就使得部分教师不能心怀若谷,不能虚心接受学生的不同观点或者意见。其二,盲目迷信学术权威。“权威是自愿服从者的信仰证明为正当的权力。”[4]部分学生服从于某些学者的观点,在自己的话语体系中充斥着“某某教授说,某某学者是这样认为的。”这样不利于思想的自由。其三,目前研究生的教学在于知识的传授,部分学生往往被动地接受知识的结论,却缺乏对知识学习过程及结论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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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术沙龙是一个追求自由之思维、彰显正义之精神的空间,凭借平等自由之力维护学术正义,创造优良的学术氛围。首先,倡导“学术面前,人人平等”的沙龙氛围。在沙龙活动中所有参与成员在地位上一律平等,无论是教授,还是青年教师和学生,没有年龄、职位、学历等个体条件差异。其次,鼓励平等对话与磋商。在学术沙龙里,“参与者均享有平等的发言机会。老师可以指出学生发言的不足,学生也可以批判老师的观点。”[5]同时,参与者在平等开放的氛围中交流观点和情感,进行平等对话和协商。此外,每个参与者都享有自由表达自己观点的权利,彼此之间能够自由讨论,发言者若想表达自己的观点,举手示意即可。最后,学术沙龙强调尊重双方的观点,只要双方建立在说理基础之上,言之有理即可,而不必强求对方接受或认可己方观点。自由讨论,平等对话,启迪思维,追求真理的学术原则得以真正体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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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多元融合的学术交流寻求民主思维与人文精神
但是,目前部分法学研究生教育较少见到交流对话的身影,具体表现如下。其一,传统的教学模式以教师为中心,由教师主导课堂,学生被动接受知识,缺少学生知识的交流与表达。其二,学生缺乏对问题的思考与表达。一方面,学生与教师的交流通过“点到”而开始,“答到”而结束,整个交流就在瞬间的过程;另一方面,学生与学生的交流多是出于教师的“教学互动”任务,学生之间因为完成任务而结合,这种交流往往没有达到实效。其三,在研究生教学过程中,课堂上会出现“冷场”的现象,造成该现象有多重因素,交流机制的缺失不容忽视。目前,研究生的教育大多设置了学科门槛,学生交流局限于相同学科背景之下。法学为生活的学问,对生活的认识与理解需从不同角度去审视,跨学科的交流能够提供不同角度和方法认识生活,认识法律。
交流对话在研究生教育中有着丰富的意蕴。教育是一棵树摇动另一棵树,一片云推动另一片云,一个灵魂撞击另一个灵魂[6]。学生在对话中进行思想交锋,观点碰撞,思想得以洗礼,情感得以陶冶,心灵得以升华。所以,“对话便是真理的敞亮和思想本身的实现。对话以人及环境为内容,在对话中,可以发现所思之物的逻辑及存在的意义。”[7]可见,学术交流是学生交换思想、探讨问题的前沿阵地,是激发研究生智慧的理想空间,是形成知识聚变的最佳场所。同时,“在具有交往精神的讨论中,没有所谓的最后原则,也没有自始至终不变的立场。不论是自己的或别人信奉的讨论原则,都是在讨论中形成的。”[7]这使教育教学走向开放式、多元化,让学生学习由静态、封闭的学习框架转向动态、开放的多维度体系。对话交流凸显的是学生间的主体性与主体间性,着重强调的是人社会意义上的主体形态。学生基于独特的见解,积极主动参与到活动之中,成为解决问题的主体,而不再是被动接收知识的客体。正如哈贝尔斯所指,真理并非存在于孤立的个人心中,而是存在与人与人之间的交往行动中;主体之间以理解为旨向、以语言为媒介进行商谈所形成的共识,是现代社会一切社会规范的合法性基础[8]。
研究生教育的核心在于创新。创新精神、创新思辨意识和探索求知的创新能力是研究生必须具备的学术态度。创新精神的培养是一个自主选择的过程,需要充分发挥自身的主观能动性,这种能动性首先源于大脑的意识反应,意识反应的内容就是要有批判思维和科学精神。
三、别具一格的学术创新探求批判思维与科学精神
学术沙龙中的讨论交流具备民主化思维和人文精神。一方面,学生和教师对沙龙的主题具有选择权和决定权,其选题来源于广大学生的建议和意见,充分考虑到学生的价值诉求;同时吸纳了教师对选题的合理化分析与独到见解,积极地推动师生之间的广泛参与,强化民主程度。另一方面,学术沙龙交流讨论的内容贴近生活,面向社会现实,贴近社会关怀。以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晓南纵横”学术沙龙为例,其主题从成立之初的热点法学话题转向文学、社会、教育、经济等其他学科的讨论研究。研究生们在宏大的社会背景、多元价值观的环境下,对天下大势、生活见闻“指点江山,激扬文字”。这些话题表面上似乎只是专业知识的某个节点,但实质上是“以小见大”,反映出对整个教育、社会、人性以及“整全人”的塑造和发展的思考。在整个过程中,学生们思维活跃,各抒己见,观点交锋,不仅拓展了学术视野,丰富了自己的知识,还能对最新的学术热点、社会信息了如指掌,充分践行了“学术来源于生活,生活还原于教育”的要旨。在讨论与交流之中,学术与情感共生,营造了情景交融、情理共生的教育环境,师生们置身于此,不由自主地顿生热爱生活、热爱学术之感。又一方面,学术沙龙提供了多元化交流的空间。学术沙龙打破了学科壁垒,有着不同学科背景和专业的研究生汇集于此,以不同的学术思维范式在学术讨论中各抒己见,直抒胸臆。对同一问题从不同角度给出不同的解决方案,这是法律多元化的表达,也是学术研究能力提升的便利之道。
批判思维是以问题意识为导向,以个体的理性为基础的发现思维。批判思维强调质疑,质疑源于对问题的提出。从心理学角度来说,一切思维活动的开始起自于问题;从经验层面看,学术的创新在于对问题的质疑。爱因斯坦说过,提出问题比解决问题更重要。法学学术论文的一个关键在于是否具有问题意识,这是评断论文质量的一个关键标准。提出问题是批判性思维的关键一环。正因如此,学术创新需要大胆质疑,善于提问。问题可以是探索式的质疑,提出自己的疑惑与不解;也可以是否定式质疑,否定表明不盲从任何思想,不迷信任何权威,不匍匐在巨人脚下,而是站在巨人肩膀上登高望远,对知识去伪存真。但是这种否定不是简单的否定,也不是为了否定而否定,而应在理性反思的过程中,发出多角度、多元化的审问。这样事物的本真意义才能被发觉,道理才能越辩越明,视野也才能越来越敞亮。科学精神是一种存疑、持续探求的精神,同时科学精神也是一种态度:任何知识都只有相对合理性,只有限定条件的正确,因此要坦然面对知识的不确定性,不断修正知识可能发生的错误,继续探索知识的生机[9]。特别是法学学科,没有一个完全正确与否的答案,经常遇到“二律背反”的情况。所谓“二律背反”就是对于某些问题只有两种答案,但这两种答案都不能叫人满意。 因此,我们应大胆承认知识的相对正确性,任何人对任何知识的回答都只是“限定的对”,一定不能诉诸某人的权威,轻易相信其所言所说。可见,科学精神也要有理性批判的思维,如若完全将知识诉诸权威,则是反理性的体现。对知识的探求中,不能因某人声名远噪就盲目崇拜,要有自己内心的理性反思,如此才能彰显知识的伟大。
当前,有的学生学习流于形式,在教学过程中形成了依赖性、懒惰型思维定势,学术成果疲于“东拼西凑,复制粘贴”,不能主动运用自己的智力去分析知识,自主地作出判断。某些学生在课堂中对知识人云亦云。如此,批判思维何以养成?而批判性思维正是倡导观点不同、意见不同,通过交流讨论推动学生对知识的进一步思考,使理论进一步得到升华。做学术研究,尤其是法律学科,需要从不同角度、不同侧面探求法律的真义。逻辑只能让知识的论证不会前后矛盾,语言的陈述不会错乱,但是不能保证结论的合理与周全。毕竟法律不仅仅在于逻辑的连贯,还在于经验的积累,获得经验也是法律真义的应有之义。
学术沙龙的创新旨意,使批判思维和科学精神的探求成为现实,使学术创新的目标成为可能。第一,打破思维定势。研究生学术创新能力与克服思维定势直接关联。在学术沙龙里研究生个人的思维定势逐渐被打破。一方面,学术沙龙参加人员来自“四面八方”,有着不同的学科背景和学科思维,其对同一主题的分析和提出的解决方法迥异,打破了单一化、固定化的思维定势,各种思维方式在此碰撞,形成了思维磁力场,将学生吸引其中,促使其不断交流。另一方面,透过差异性的思维交碰,学生主体意识得以激发。依赖、懒惰的思维定势逐渐被打破,开放、共享的思维格局得以开始形成。经过时间的积累,新知识、新思维、新方法在学术沙龙之中得以传播,学生也能掌握这些新的信息,从而源源不断地产生创造性思维,学术创新能力也随之提升。第二,激发问题意识。学术沙龙以某一主题为核心,抛砖引玉。主题就是问题的缘起,参与者根据自身专业基础和生活经验向解决问题发起冲击,持续不断地发表自己的观点。参与者的每一个观点同时又是向自己和他人抛出的一个问题,在这里“观点即问题,问题即观点”。与此同时,参与者时刻保持敏锐的观察分析能力,从他人的陈述中发现问题,为自己提出问题做准备。学习者由偏重体系逻辑转变到现实问题的解决、由纯粹的理论思辨转变到实践与经验、由被动引经据典转变到批判与怀疑、由传播真理转变为创造知识中来。
四、结语
学术沙龙内在蕴含了自由思维、民主思维和批判思维。自由思维促使研究生的学习更具有开放性、多元性,这种特性促进了学术的自由、知识的聚集;民主思维促进了研究生在多元融合的交流与对话中探索知识的欲望和兴趣;批判思维促成研究生对知识大胆质疑的学术精神,铸就创新型的学术人格。总之,学术沙龙以传播知识为要旨,能将学术知识汇聚进而产生新知识,有助于构建一个从知识到知识的学术共同体。在这个共同体内学生与学生之间相互用文化点缀内心的进取精神,教师用学术的光辉照亮学生前行的道路,让研究生去寻求学术思维和精神上的归属,体验师生之间学术创造的乐趣及探求真理的勇气。学术沙龙不仅是研究生知识教育的阵地,更是他们精神和思维教育的家园。学生收获的不仅是知识的传承,更是精神和思维的熏陶。正义精神、人文精神和科学精神的彰显正是学术沙龙这一研究生教育教学方式的优势。学术沙龙通过平等参与、表达自由的方式激发法学研究生对正义精神的追求;学术沙龙凭借贴近生活、贴近现实的选题塑造法学研究生的人文精神;学术沙龙依靠问题意识,打破僵化的思维定势,激发法学研究生的创新能力,培养法学研究生的科学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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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G64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8-7656(2019)03-0055-04
*[基金项目] 2018年“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研究生学术团队培育与建设”项目:“学术沙龙”模式之研究生学术创新团队的构建(编号:201820705)
[收稿日期] 2019-01-02
[作者简介] 程红(1969-),女,江西南昌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方向:中国刑法学、外国刑法学、比较刑法学;韩武斌(1996-),男,湖南常德人,中南财经政法大学刑事司法学院2017级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中国刑法学、外国刑法学、比较刑法学。
[责任编辑 时锦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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