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关系 活动 发展,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关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1.人有外向地向外部世界求知的本性,也有内向地认识自我的本性。而且,人是世界上唯一具有认识自我的本性、唯一能够认识自我的存在物,以致“人被宣称为应当是不断探究他自身的存在物——一个在他生存的每时每刻都必须查问和审视他的生存状况的存在物”(恩斯特·卡西尔:《人论》,上海译文出版社版,第8页)。 认识自我是人的自我意识的集中表现,并突出地表明人是一种自觉自为的存在物。
2.人在世界上现实地存在着。于是,人是(或应是)一种什么样的存在,是(或应是)一种具有什么特性和本质的存在,是(或应是)怎样存在的,就成了人认识自我的主题。这种关于人的存在的种种问题的自我认识,并不单纯是出于人的天生的好奇心,而是为了实现自我、创造自我,为了更好地存在下去和得到发展。然而,认识自我不是一件孤立的事情,不能把认识外部世界同认识自我割裂开来、对立起来(如科学主义和人本主义的分割与对立)。认识外部世界的认识是属于人的,是人处理自己同外部世界的关系的一种观念形式,是人的本质力量的实现、表现和确证。人认识自我,包括对关于外部世界的认识的认识。更重要的是,人的存在是依赖于他自身之外的自然界的,人的特性、本质和本质力量的形成与发展,是与他周围世界的环境密切相关的。人认识外部世界所获得的知识及由此所形成的各种技术和手段,归根到底都是为了应用于人的世界,应用于人本身,“因为人是他自己的最终目的”(康德)。而这种应用所产生的结果,是必然影响和制约着人的存在状况,影响和制约着人的特性、本质和本质力量的。
3.人是世界上最奇特、最不确定的存在物,他的存在状况不是始终如一的,他“不是力求停留在某种已经变成的东西上,而是处在变易的绝对运动之中”(马克思)。人身上充满着矛盾的规定,任何一种肯定的规定,似乎都有其否定的方面。以往人们通过认识自我所形成的关于人自己的那些美好的规定,其实并不那么单一和纯粹。人是理性的动物,但在人的意识和行为中又充满着非理性的因素,并常常非理性地对待和运用自己的理性;人是最有智慧的动物,但人又常常作出最愚蠢的事;人是最有创造性的,但人的创造总是伴随着破坏,人还会利用创造的成果进行破坏;人是有道德的,但最不道德的也是人,而被有些人视为道德的,恰恰是不道德的,反之亦然;如此等等。存在于人自身的这些矛盾性,仅仅把人当作一种独立的实体进行片面的、静态的内向探究,是不可能得到说明和理解的。
4.事实上,现实的人是存在于复杂的关系之中并从事活动的。人通过自己的活动处理各种关系,而人的活动与关系的展开,则决定人的现实的存在状况与人的现实的特性、本质和本质力量以及它们的发展。因此,人的现实的存在状况与人的现实的特性、本质和本质力量以及它们的变化发展,同人的活动和人的关系的展开与发展是一致的。现在人们都在谈论所谓人类的发展危机。如果我们承认有这种危机存在的话,那么,这种危机实质上是一种关系危机,而这种关系危机大多是由人类自己的活动造成的。本来人的关系是“为我”性的,而人的活动就是为了实现人的关系的“为我”性,但人的活动的不合理性也会造成人的关系的异己性,以致产生关系危机而危及人的生存与发展。然而,人的发展总是通过人的关系的展开,而人的关系的展开又总是通过人类自己的活动来开辟道路的。因此,人类归根到底只能通过自己的活动来实现自己的发展,无论历史地看,还是现实地看,我们都不能用孤立的、静止的、一成不变的观点来探究人,而必须从关系、活动、发展等环节上来探究人。
5.人,直观地就其感性存在来看,无疑表现为一个一个的实体,但是,我们要理解产生“作为人的人”(马克思)和规定“作为人的人”的特性、本质和本质力量,则不能把人只是当作孤立的单个实体加以考察,而必须把人置于关系之中来加以考察。人作为实在的、现实的、具体的存在物,本来就是处于关系之中的。人的存在,人的特性、本质和本质力量,无不表现为关系,并通过关系来实现和确证的。无论如何,关系之外的人是不可能存在也不可能获得任何规定性,因而是不存在的。人只有处在现实的关系之中,才有自己现实的存在和现实和特性、本质与本质力量。因此,人的现实的存在和现实的特性、本质与本质力量同人的现实的关系是一致的,或者说,是这种现实的关系的表现和确证。
6.人存在于关系之中或人在关系之中存在,表明人是对象性的存在物。人虽然在直观上表现为感性的个人,但他并不是一个唯一的存在物,并不是孤零零地独自存在着。在他之外不仅有对象存在着,而且这些对象是他需要的对象,是生产、充实、表现和确证他的存在与规定性(即特性、本质和本质力量等)所不可缺少的、重要的对象。他必须依赖这些对象并同这些对象发生对象性的关系。当然,这种关系的存在是“为我”的。但正因为如此,这种关系必然是对象性的。人作为“为我”的存在物,必然是对象性的存在物。“一个存在物如果在自身之外没有对象,就不是对象性的存在物。……它没有对象性的关系,它的存在就不是对象性的存在”;而“非对象性的存在物是非存在物”,或者说“是一种非现实的、非感性的、只是思想上的即只是虚构出来的存在物,是抽象的东西”。(《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68、169页)实在的、现实的、具体的人都是关系中的人。他作为关系的一方,必然与他自身之外的对象发生对象性的关系,从而使自己的存在表现为对象性的存在,使自己成为对象性的存在物,成为具有具体的规定性的存在物。那种超脱任何现实的关系,不与任何对象发生对象性的关系的所谓“无待”的“真人”(庄子),完全是从思想上虚构出来的非实在的、非现实的、没有任何具体规定性的抽象的“人”。
7.在人的对象性关系中,人与自然界的关系对人说来是一种基础性的关系。人是从自然界分化出来的,但仍然是自然界的一部分。他仍然要参加自然界的生活,并且必须依赖自然界才能生活。所以,“人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马克思)。人作为自然存在物是肉体的、有自然力、生命力和能动性的,它们作为天赋的潜能和素质、作为欲望存在于人身上。这是人的自然的存在。没有人自己的自然的存在,就根本不可能有人的存在。但人的自然的存在决不是自满自足的。既然是自然的存在,就需要在自身之外的自然界。“一个存在物如果在自身之外没有自己的自然界,就不是自然存在物,就不能参加自然界的生活”(同上书,第168页)。因此,人作为肉体的、有自然力的、 有生命力的和能动性的自然存在物,注定了他必然同他自身之外的自然界发生对象性的关系。这种对象性的关系是人的生存和发展的普遍性基础。
8.说人是肉体的、有自然力、生命力和能动性因而是有欲望的自然存在物,并由此决定了人对自然界的必然的对象性的关系,并没有贬低人的地位,并没有损害人的尊严。实际上这正是人认识自我所必须坚持的一般的唯物主义前提和基础。在当代,当人们普遍地关注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现状与前景时,尤其需要确立和强化关于人与自然界的必然的对象性关系的意识。历来那些费尽心思力图超脱自然(包括自身的自然与身外的自然)、摆脱自己与自然界的关系的“高人”们,不仅始终生活在这种关系之中,享用着自然界提供的对象(空气、水、阳光、植物、动物等等),而且最终还是要以自然的另一种普遍性形式复归于自然。
(谭嗣同是激进的资产阶级改良主义者,但也是一个佛教信徒。他有感于地球上人满为患,认为人只注重体魄,不仅将导致地球上可供人食用之物“不足以供”,而且将导致“地球上骈肩重足犹不足以容”。于是他提出必进思一法,使人进化为“纯有灵魂,不有体魄”的灵人,灵人可以“不用一物”而无所不往,无所不存,飞行往来,没有任何限制;即使地球完全毁灭,灵人也可以永存。如果人普遍地进化为“纯有灵魂,不有体魄”的灵人,那就是“一切众生,普遍成佛”。人,本来是“现实的、有形体的、站在稳固的地球上呼吸着一切自然力的人”〔同上书,第167页〕。 但有的人却极端迷信精神可以从肉体中解脱出来,灵魂可以脱离肉体而飞升;有的人则把人归结为精神的存在,归结为纯粹的自我意识。他们力图摒弃由人的肉体组织所决定和产生的人同自然界的关系,“把人对自然界的关系从历史中排除出去”〔马克思〕。然而,这只不过是一种欺骗,一种幻想。当然,人是自然界中有意识的存在物,他不仅有肉体生活,而且有精神生活。但人的精神生活是以肉体生活为基础的,而人的肉体生活和精神生活都“同自然界相联系”〔马克思〕,都对象性地表现了人对自然界的关系。)
9.人对自然界的关系同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是紧密地联系在一起的。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是人的一种本质的关系。人虽然“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但不是单纯的自然存在物,本质上是社会存在物。人只有作为社会存在物才是“作为人的人”。人对自然界的关系是社会的人对自然界的关系,因而它不是片面地属于自然界的纯粹的自然关系,而是属于人的、“为我”而存在的“人的关系”。这种关系的展开,是为了使自然界成为“人与人联系的纽带”,成为“人的现实的生活要素”,成为“人自己的人的存在的基础”。但这一切“只有在社会中”才有可能。(参见《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22页)因此, 人对自然界的关系只有同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联系起来才能成为“人的关系”。
10.人是社会存在物,说明人是存在于社会关系之中的。 社会不是由许多个人无序地并存的简单总和构成的个人集合,“而是表示这些个人彼此发生的那些联系和关系的总和”(马克思)。因此,社会是一个由人们在交互作用中彼此发生的那些联系和关系的总和所构成的关系系统。人是社会的人,社会是人的社会,“社会本身,即处于社会关系中的人本身”(马克思)。个人从母胎生产出来,所具有的只是有生命的肉体的自然的存在。只有社会才“生产作为人的人”。只有处于社会关系中,“人的自然的存在对他说来才是他的人的存在”(马克思);存在于人身上的天赋的潜能、素质和欲望,才能按人的方式得到实现,从而形成和发展出人的各种现实的规定性与需要。社会的人就是根据自己在社会关系中形成和发展出来的多种多样的规定性和需要同自然界发生多种多样的关系,并使这些关系成为“人的关系”。
11.人的社会关系是多种多样的,包括经济的、政治的、 精神文化的等方面的关系,这些关系又互相联系、互相制约、互相渗透,构成复杂的人的社会关系之网。马克思指出:“不管个人在主观上怎样超脱各种关系,他在社会意义上总是这些关系的产物。”(《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12页)“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 版,第1卷,第56页)社会关系产生和造就现实的人, 产生和规定人的现实的特性、本质和本质力量。所谓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并不是指一切社会关系的机械的简单相加之和,而是指由一切社会关系共同造成的总体性效果(ensemble)。人在相互交往和交互作用的各种社会关系中处于一定的地位,会产生现实的需要与需要意识、经济的利益与追求、政治的态度与向往,会形成现实的能力与心理定势,如实践能力、认知能力、审美能力、自律能力和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审美观、道德观、知识结构、思维的方式与方法,以及意志、情感等等。它们一起构成人的现实的、具体的特性、本质和本质力量。人的一切社会关系是历史地变化的,而且人在各种社会关系中所处的地位也不同,只要社会关系还没有达到能够保证“一切人的自由发展”、“全面发展”的程度,人的现实的特性、本质和本质力量也总是有差别、有矛盾的。然而,它们的现实性与差别性、矛盾性,又都是由人的一切现实的社会关系所共同产生和造成的总体性效果。所以,人的现实的具体的特性、本质和本质力量,都不是从母胎中带来的或自然生成的固有的、不变的抽象物。它们都是社会的规定,是一切现实的社会关系的综合产物或总体效果。而这一点,可以说是“作为人的人”的一个普遍的、本质的规定。
12.人与自然界的关系同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相互联系、 相互制约、相互依赖,构成一个多维度、多层次而内容和形式又多种多样的极其错综复杂的人的关系系统,形成一个以人为中心、符合于人的目的的自然—社会相统一的人的世界。人生活于人的世界中,而人在人的世界中的全部生活——包括肉体的、经济的、政治的、理论的、艺术的、道德的、宗教的生活等等——都是人的全部关系的不同内容与形式的实现、表现和确证。人的现实的、具体的特性、本质和本质力量也是在人的世界中通过各种关系的展开而形成的。人在人的世界中所享用的一切物质的和精神的文明成果,都是通过人处理人的各种关系获得的。而人在人的世界中通过处理各种关系而产生和拥有的一切形式的工具、装备、设施、货币、概念、语言、符号、规章、制度、律令、规范等等,又都是人展开和处理自己存在于其中的各种关系所必需的中介手段。但它们本身也都是人的各种关系的对象性的文化性凝结。
13.人的关系,包括人与自然界的关系和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 并不是一种静态的简单的并存关系。实际上,任何现实的关系都是相互作用,都是动态的、开放性的。而人的关系更是通过人的活动来展开和实现的能动的、开放性的关系。人的一切形式的活动都是处理人的各种关系的,因而是人的各种关系能动地、开放性地展开的根本机制和表现形式。如果说人是存在于关系之中并通过自己存在于其中的关系而形成自己的规定性的话,那么,人正是通过自己处理各种关系的活动来实现、表现和确证自己的具有现实的规定性的存在。
14.人不是一种孤立的唯一的存在物, 也不是一种静止的绝对的存在物,人在关系中存在并通过活动来表现自己在关系中的存在。所以人“是从事活动的”(马克思和恩格斯)。活动是人的根本存在形式;由于人的活动是处理人的关系的,因而它也是人的关系的根本存在形式。如果说我们要把人置于关系中来加以理解的话,那么首先就必须把人当作从事活动的、特别是当作“感性活动”(感性活动即实践,是人的最基本的活动形式)来加以考察。离开了人的活动,就无法理解人的关系,也就无法理解人本身,更无法理解人为什么会“成为现在这种样子”,至多也只能像费尔巴哈那样达到对单个人的直观。人通过自己的活动特别是通过自己的感性实践活动来处理各种关系,归根到底是为了自我的实现。因此马克思强调:“关于人的科学本身是人在实践上的自我实现的产物。”(《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50 页)一切关于人的科学都应该是研究人的活动,特别是研究人的实践的科学。
15.人的一切关系既是对象性的,又是“为我而存在的”, 因而其中包含着对象性和为我性的统一。这种统一表明,人必须依赖外部世界的对象来表现、实现和充实自我的存在与规定性。这就是说,人为了表现、实现和充实自己的存在与规定性,必须同外部世界的对象进行物质的、能量的、信息的变换。但是,人对外部世界的对象的依赖,不单纯是生物学意义上的消极被动的适应性依赖;人同外部世界的对象进行物质的、能量的、信息的变换,也不单纯是自然发生的自然过程:这一切都必须通过人的活动来实现。人对外部世界的对象的依赖,实质上表现为人对外部世界的对象的掌握,也就是通过人的活动改变外部世界的对象的现存形式,赋予它以适合于人的需要的形式,从而创造出人能够享用和消化的新的对象。这种掌握对象、创造对象的活动不是什么“纯粹的活动”,而是对象性的客观的活动。人作为对象性的存在物必然包含着对象性的关系,因而也必然是对象性地、“客观地活动着”(马克思)的;而人的对象性的、客观的活动就是人同外部世界的对象之间进行物质、能量、信息的变换的过程。这种变换的目的归根到底是为了实现、表现和充实自己的存在与规定性。因而人的活动又是自觉自为的,是“为我”的。人的对象性的和“为我”的关系正是通过人的对象性的、客观的和自觉自为的、“为我”的活动来展开和实现的。
16.人是一种具有多种存在状态的存在物。 人虽然“直接地是自然存在物”,但超越了单纯的动物式的自然存在状态,因为人本质上是社会存在物,而且是有意识的社会存在物。这样就决定了人的需要远远超过了直接的肉体需要的范围,有着多种多样的领域。需要是人的本性,而需要只能通过人的对象性的活动才能满足。人的对象性的活动,从根本上来说是为了创造能满足人的需要的对象的自觉自为的活动。由于人的需要超越了直接肉体需要的范围,有多种多样的领域,因而满足需要的人的对象性活动也超越了直接肉体需要支配的生命活动的形式,而具有多种多样的按人的方式进行的形式。归根到底,人的多种多样的需要是在社会中产生因而是有社会性的,满足需要的多种多样的对象性活动也是在社会中进行并具有社会性的,即使是人的直接的肉体需要和直接受肉体需要支配的生命活动,也已经不单纯是动物性机能,而注入了社会的文化的内涵。
17.在社会中“作为人的人”都有多种多样的需要, 因而这些需要具有社会的普遍性。毫无疑问,具有社会普遍性的需要必须通过具有社会普遍性的对象性活动来满足。但是就一个具体的个人来说,由于他们的主体性活动能力、对象性活动领域以及对象性活动的方式、方法各不相同,因而他们的对象性活动也是各有特殊性的。因此,单纯依靠个人的具有特殊性的对象性的活动,是不可能满足自己具有社会普遍性的全部需要的。实际上,人的对象性活动的特殊性,只是说明在社会中人们所从事的活动有分工。有分工就有交换。人们在社会中通过不同形式的社会交往互相交换他们的活动及其对象性成果,个人的特殊性的活动就成为具有社会普遍性的了。通过交换,人们可以互相享用那些由有分工的对象性活动所生产和创造的成果,他们的具有社会普遍性的多种需要也就普遍地得到满足。因此,人的具有社会普遍性的多种需要的满足依赖于社会中人们有分工的活动及其互相交换(交换也是人所特有的一种活动)。此外,每个人的活动虽然有特殊性,但只要他是按人的方式从事人的活动,那也是通过人与人之间的社会交往互相交换他们的活动及其成果所产生的结果(这里包含着个人所具有的充实自己本质力量的需要的满足)。
18.人的需要多种多样,有不同的领域,相应地, 满足需要的对象性活动也多种多样,有不同的形式。它们各有相对的独立性。但它们又是互相联系、互相依赖、互相制约、互相渗透的。它们都是为了满足人的需要,按照“为我”或“自为”的原则处理人的各种对象性的关系的过程。它们彼此交织在一起,构成了复杂的人的对象性关系之网。比如,关于物质生活的生产与交换的经济活动;在经济的基础上产生又服务于经济的政治活动;追求知识的科学认识活动;创造和欣赏美的艺术活动;按照善的规范互相交往的道德活动;甚至“剥夺人与大自然的全部内容”,把它“转给彼岸之神的幻影”,又乞求“彼岸之神大发慈悲把一部分恩典还给人与大自然”(《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第647页)的宗教活动;等等。总之,一切物质的感性实践活动和一切精神的理论观念活动,虽然各有相对独立的特殊领域,但都是为了使人与自然界之间的关系和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向着有利于人的生存和发展的方向的展开,归根到底都是为了使人更好地存在下去,使生活更有价值,使人的规定性得到越来越自由、越来越丰富、越来越全面的发展。
19.人作为对象性存在物,必须与自身之外的对象发生对象性的关系,而人是通过中介与对象发生对象性的关系的。人的活动作为人的对象性的关系的展开与表现形式也必然是中介性的活动。人的活动从结构上来看,就是活动的人(主体)与活动的对象(客体)动态地相关联的关系结构,而中介则是在活动的关系结构中把活动的人与活动的对象关联起来的必要的中间环节,也是在活动的人与活动的对象之间实现物质的、能量的、信息的转移与变换的转换器。它把活动关系结构的两端互相介绍和引渡给对方。借助于中介,活动的人(主体)使自己的特性、本质和本质力量在指向活动对象(客体)的活动中以不同的方式对象化;同时又以不同的形式使活动的对象变成自己物质的和精神的生活与活动的一部分,使自己的特性、本质和本质力量得到充实、丰富和发展(这就是说把对象变成满足自己需要的对象),从而使人的对象性的关系成为“为我”的。很明显,正是借助于中介把活动的对象性和主体性(为我性)统一起来了。活动的中介性是活动的对象性和主体性能够统一的契机。
20.人的活动的形式是多种多样的,相应地, 人的活动的中介也是多种多样的。各种形式的物质工具、装备、设施、货币、语言、符号、规章、制度、律令、规范、思维概念以及它们的运用方法等等,都是人从事处理人与自然界之间的关系和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的活动所必不可少的中介。正是由于这些中介在人的对象性活动中发挥作用,才形成人与自然界之间和人与人之间的复杂的关系网络系统。这种关系网络系统就是使人成为现实的样子的现实的周围生活条件、文化环境。但是,人的活动的中介不是自然生成,它们本身都是由人的活动生产和创造出来的,是人的各种对象性关系及由这些关系所形成的人的规定性、本质力量通过活动而凝结成的不同的对象化存在形式。它们凭借自己的感性形式或借助于其他感性形式,在人类社会及其历史中,可以保存、传播、积累、遗传。在连续不断的人类活动的历史进程中,它们既现成地作为前提和基础,又不断地得到更新和发展。由此可见,人的活动中的中介,不仅是人的活动共时性地展开的中介,而且是人的活动历时性地发展的中介。它们既是人类文明进化发展的时代性标志,又是人类文明进化发展的历史性标志。以人的活动的中介为基础,就形成了人所特有的新型遗传进化发展方式。由于在这种新型遗传进化发展方式中起决定作用的人的活动的中介不断得到更新和发展,就必然使人的活动在共时性展开中的对象性指向和主体性笼罩的领域不断扩展和深化,并形成人的活动历时性发展的阶梯。人的各种活动的中介的总和,不仅反映着人类活动在一定历史条件下活动的人与活动的对象相关联关系的范围与程度,而且反映着人类活动在历史进程中活动的人与活动的对象相关联关系扩展与进化的轨迹。相应地,它们既标志着人的现实性,又标志着人的历史性。
21.人是一种实在的、感性的存在物, 但他不会在一旦具有了某种所谓人的存在状况、获得了某种所谓人的规定性以后,就不可改变了。人是这样一种存在物,他不会停留在某种已有的存在状况,也不会满足于某种已有的规定性,他总是力求创造自己的新的存在状况,力求生产自己的新的规定性;他为了自己更好地存在,总是追求着自由的、全面的发展。人在不断地进行着自我生产、自我创造,但是,“人不是在某一种规定性上再生产自己,而是生产出他的全面性;不是力求停留在某种已经变成的东西上,而是处在变易的绝对运动之中”(《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6卷〔上〕,第486页)。所以, 关于人的存在及其规定性,必须从其发展中来进行考察。人本来就是在发展中存在并在发展中不断追求和获得自己的规定性的。但是,这里所谓人的发展不是指生物学意义上的变化,也不是“被生物学的变化驱动的”,而是同社会文化、社会文明的进化发展联系在一起的。“正如一个世纪以前的人在生物学方面和我们一样,却处于一个没有电子技术的世界。7000年前的村民们是和我们一样的人,但是却缺乏文明的基础结构。”(理查德·利基:《人类的起源》,上海科学技术出版社版,第61页)
22.“有了人,我们就开始有了历史”(恩格斯)。 这种历史就是人作为一个类通过自己的活动实现自己的发展的历史,也可以说是人作为一个类的自我创造发展史。原来,人通过处理自己的各种对象性的关系的活动创造历史,把历史推向前进,而历史也创造人,把人推向现实。人既是历史的创造者,又是(自己创造的)历史的产物。人(作为一个类)就是在创造历史和被(自己创造的)历史创造的过程中实现自己的发展的。而发展的机制、基因,就存在于人处理自己的各种对象性的关系的活动以及它们所产生的对象化结果之中。这种对象化结果是人创造历史的结果。人继承这种历史的结果,又成为创造新的历史的前提。也就是说,人是作为自己活动的历史性结果而又成为新的活动的历史性前提的。正是在这种结果和前提的互动推进和超循环上升中,人作为一个类不断实现着自己的发展。
23.人的发展是人的各种对象性的关系的开放性展开过程, 也就是人的各种对象性的活动的超循环发展过程;因为人的对象性的关系的开放性展开,是通过人的对象性的活动的超循环发展实现的。人的对象性的活动的超循环发展,表明它具有一种积极的否定性,通过积极的否定达到新的肯定。在这种不断地积极否定和重新肯定的超循环发展中,人的对象性的关系就必然越来越扩展,越来越深化。这样就必然使人不断获得新的生活条件,不断获得新的存在状况,不断获得新的规定性。这就是人通过自己的超循环发展的对象性的活动所形成的人的积极的存在、发展着的存在。
24.人的活动是为了满足人的需要的, 但活动又不断使人产生新的需要。人根据现实的需要通过活动来展开人的对象性的关系,又根据发展了的需要通过活动来扩展和深化人的对象性的关系。这样就会形成越来越丰富多彩的人的世界,产生越来越丰富多彩的人的生活。人的世界是一个以人为中心、以人为目的的文化的世界。它是由人处理自己的各种对象性的关系以满足人的各种需要的活动所创造的物质的和精神的文明成果所建构起来和充实起来的。正因为它是由人的活动创造的,它也会随着人的活动的超循环发展而不断发展。在这个由人自己的活动所创造的不断发展着的人的文化世界中,人们享用着(通过不同形式和方式的交换与传播而被社会地普遍化的)越来越丰富和多样化的物质的和精神的文明成果,展现出品位和质量越来越高、形式和内容越来越丰富的物质的和精神的生活。这样,人就能使自己的规定性相应地得到丰富和发展。这表明,人的发展不是也不能由个人单个地实现的,而是在人作为一个类不断处理和展开自己的对象性的关系的世代相继的活动过程中,在人的文化世界、人类社会的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世代相继的生产和创造过程中实现的。后人的发展要以前人的活动成果为基础、为前提。现代人的生活品位与质量之高及其形式和内容的多样化,现代人的规定性的丰富与全面,都是原始人、古代人所不可及的。但是,如果没有原始人、古代人的活动成果作为基础和前提,难道能够设想有现代人的发展吗?
25.在人的发展中,科学技术是一个起着非常重大作用的因素, 特别是在现代人的发展中,现代科学技术更是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科学技术是人的对象性活动的成果,是人的对象性关系特别是人对自然界的关系的理论的和实践的结晶。科学技术在产生以后又进入人的活动发挥其作用,它必然强化人的活动功能,扩大人的活动功能圈,从而扩展和深化人的对象性关系,不仅扩展和深化人与自然界之间的关系,而且扩展和深化人与人之间的社会联系与交往。这样,人的社会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生活在品位质量上和形式与内容上必然得到提高和丰富。在现代,由于科学技术的日新月异的革命性发展和在人的活动与生活中的越来越普遍的应用,科学技术在人的(物质的和精神的)活动与生活中的含量越来越丰富了,以致现代的人也越来越普遍地成为科学技术化的人。正是这种科学技术化为现代人提供了积极存在的时间和积极发展的空间。马克思和恩格斯说过,随着生产力的巨大增长和高度发展,“地域性的个人为世界历史性的、经验上普遍的个人所代替”,“而各个人的世界历史性的存在,也就是与世界历史直接相联系的各个人的存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版,第1卷,第86、87页)。由于现代科学技术特别是其中的电子、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及其在人们活动和生活中的普遍应用,狭隘的地域性的个人确实越来越为与世界历史相联系的、在科学技术化上普遍的个人所代替。而这正是人的发展所表现的一种现代趋势。
26.然而,人类的发展不是一帆风顺的, 人类发展的道路不是平直的康庄大道。人类自己的活动虽然为人类自己创造了新型遗传进化发展方式,但它也经常为人类自己的生存和发展造成困难。从本质上说,人的活动应该是追求自我“自由的”、“全面的”发展的“为我”的活动。但是,当社会中存在着强制性分工、存在着私有制和社会分裂为阶级因而特殊利益和共同利益之间也存在着分裂(这些都是人类活动的必然的历史性结果)的时候,“人本身的活动对人来说就成为一种异己的、同他对立的力量”。这时,不仅“任何人都有自己一定的特殊的活动范围,这个范围是强加于他的”,而且“使精神活动和物质活动、享受和劳动、 生产和消费由不同的个人来分担”(《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版,第1卷,第85、83页)。这种情况必然造成人的片面性和畸形。 特别应指出的是,在上述情况下,人的活动还会造成人的对象性的关系的异己性和冲突,甚至使人作为一种对象性存在物的持续生存和发展产生困难和危机。
27.在中国的传统道德中有一条“己所不欲, 勿施于人”(孔子)的原则。但是,“在特殊利益和共同利益之间还有分裂”的情况下,不少人所遵循的往往是“己所欲勿施于人”、“己所不欲施于人”的原则。在这种原则的支配下,人们既不能公正合理地从事自己的活动,也不能公正合理地互相交换他们的活动,甚至不择手段地损人利己、巧取豪夺,谋一己之私利,成为像刘基所说的那样的“人盗”。这样就必然造成人与人之间的社会关系的紧张与冲突,并在人类向“自由的”、“全面的”发展的道路上造成障碍和阻力,难以计数的人也因此而蒙受了巨大的牺牲。在处理自己同自然界的关系的时候,人们也往往从眼前的、局部的狭隘利益出发,把这种普遍性的、持续性的“为我”的关系,变成了狭隘的为了一己之私利的一次性的关系。人们在处理这种关系的活动中,虽然在自己所需要的那一点上产生了具有肯定性意义效应,但又会引起周围环境的连锁性变化。而这种连锁性变化往往会产生不利于人普遍地持续生存和发展的单纯否定性效应,因而对人说来是具有异己性的,并表现为自然界对人的报复和惩罚。恩格斯曾指出,人类的活动对自然界的每一次胜利,“自然界都对我们进行报复。每一次胜利,起初确实取得了我们预期的结果,但是往后和再往后却发生完全不同的、出乎预料的影响,常常把最初的结果又消除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2版,第4卷,第383 页)由于人自己的活动所引起的人与自然界的关系的异己性,在人类的进化发展史中曾经造成过局部的倒退,甚至使人类(文明)的进化发展遭受过局部的毁灭性灾难。
28.在现代,人们正在普遍地关注着人类生存发展的危机。 这种危机实质上是一种关系危机。它不仅表现在人的社会关系存在着极不和谐的紧张状况,而且表现在人与自然界的关系存在着巨大的异己性冲突。而这种关系危机又大多是由人类自己的活动造成的。由于强大的现代科技手段的越来越普遍的广泛应用,现代人类活动的规模和空间极大地扩展了,不仅狭隘的地域性的个人越来越普遍地成为“与世界历史相联系”的个人,而且人的活动与生活越来越普遍地与微观自然界和宇观自然界相联系。这标志着人的对象性的关系的越来越普遍的发展。毫无疑问,这将为人的自由的、全面的发展提供广泛的对象性基础。但是,当一些人利用现代科学技术竭力提高自己的生活品质、丰富自己的生活内容的时候,却把注意力片面地集中在物质生活方面,而在精神生活方面却显得品位低下和贫乏。由于对科技手段的不适当的过份片面依赖,以致有人在谈论人本身的退化。有些人更从自己的特殊利益出发,利用自己掌握的科技手段控制别人,大干损人利己的事。这样就会造成人(个体和类)的发展的不平衡和人类内部关系的紧张与对抗。当然,这并不是科学技术手段本身的过失,而是由使用科技手段的人造成的。科技手段本身当然不会兴风作浪,“但可以被某人或某一伙人所利用,以之来增强他们对其余人类的控制”(维纳:《人有人的用处》,商务印书馆版,第148页)。事实上,“人类的发明,如果不是全部的话, 绝大部分都是既可以为圣徒所用,也可以为恶人所用的”(塞缪尔)。由于社会关系的不合理和利益分裂,必然导致对强大的科技手段的不合理应用和全球人类各个活动领域之间缺少有序的系统性协调,这样就会在全球性范围内引起人与自然界之间的关系的广泛的异己性冲突。在现代,它特别表现在使人作为一种对象性存在物(由于其自身的再生产能力很强,因而其数量正在不断增加)赖以生存和发展的自然对象域又受到缩小的威胁。
29.人作为一种对象性的存在物, 是在对象性的关系中生存和发展的。他的生存和发展绝对依赖于他之外的自然界和对象。人的对象性的关系是“为我”而存在的,这种“为我”应该是为了人作为一个类的生存和发展。因之,这种“为我”应该是持续的和可持续的,而不是“杀鸡取卵”、“竭泽而渔”式的一次性的“为我”。人为了持续和可持续地生存和发展,需要一个持续和可持续地与之发生“为我”的对象性的关系的自然界。这个自然界直接地就是地球。如果由于我们的活动使这个自然界的空气、水越来越污染,动植物物种灭绝的速度越来越快(由于人的活动,使人类之外最具有适应和生存能力的灵长目动物有近一半濒临灭绝),可供人利用的资源越来越少,那么,它还能够成为人与之持续地保持“为我”的对象性的关系的自然界吗?人自己还能够持续地生存和发展吗?我们不可能化成谭嗣同所设想的没有地球也能永存的“灵人”。为了保持人与这个自然界之间的持续和可持续地“为我”而存在的对象性关系,以便保证人的持续的和可持续的生存与发展,就必须爱护这个自然界,保护和扩大它作为一个能够适合于人持续地生存和发展的自然界的再生产能力。
(中国古代的荀子曾提出:“草木荣华滋硕之时,则斧斤不入山林,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鼋鼍鱼鳖鰌鱣孕别之时,罔罟毒药不入泽,不夭其生,不绝其长也。……汙池渊沼川泽,谨其时禁,故鱼鳖优多而百姓有余用也。斩伐养长,不失其时,故山林不童而百姓有余材也。”明代的刘基反对人为“人盗”,而主张人为“天地之盗”。但人为“天地之盗”“非徒发其藏取其物而已”。人从自然界“发藏取物”,不能“竭其机,逆其气,暴夭其生息,使天地无所施其功”。虽“天地善生”,但人的活动必须“逐其时而利其生”,“辅相天地之宜,以育天下之物”。这都是关于保护自然界的再生产能力的非常朴实的观点)
30.按照马克思的说法, 人的生产的一个重要特点是“再生产整个自然界”。“再生产整个自然界”是保证人类持续和可持续性生存和发展的一个绝对必要的对象性基础。我们现在利用现代科技手段,一方面合理开发和利用各种自然资源,另一方面又不断开辟和增殖新的资源,改善自然生态环境,采取一切措施保护和扩大自然界的再生产能力,这是在人与自然界之间保持可持续的“为我”而存在的和谐对象性关系所绝对必需的,因而也是保证人作为一个类的可持续性生存和发展所绝对必需的。人与自然界的关系的和谐发展,必须有相应的社会关系作保证。必须摒弃那种“己所欲勿施于人、己所不欲施于人”的损人利己的原则,改变那种狭隘的不公正、不合理的社会关系,建立一种普遍的公正、合理的社会关系。这样才能保证人作为一个类的持续发展,并逐渐实现“一切人的自由发展”、“全面发展”(马克思)。我们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就是为实现这种发展开辟道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