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评价模式探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探析论文,评价论文,模式论文,学生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学生评价关系到培养什么人的问题,它既是一个教育理论问题,也是一个实践性很强的现实问题。一般而言,学生评价是在一定的教育价值观的指导下,根据一定的标准,运用一系列方法,对学生的思想品德、学业成绩及其身心素质进行价值判断的活动。其中一定的教育价值观对学生评价具有统整作用,它规定着学生评价内容的选择、方法的运用等方面,同时也相应地形成了不同的学生评价模式。综观各种学生评价模式(选拔性评价、教育性评价与发展性评价),则会发现不同的学生评价模式隐蔽着不同的教育价值观,蕴涵着不同的教育理念,覆载着不同的社会意义。
一 选拔性评价:教育选拔功能的体现
无庸讳言,教育是社会与人发展的必需。但教育在社会发展的不同阶段却具有不同的社会功能。一般而言,在传统社会中,教育社会化功能突出,主要是“使人成为人”,前一个“人”是一个生命体的自然人,后一个“人”是获得新的生命的社会人。但在现代社会中,教育日益由社会的边沿趋于社会结构的核心,换言之,教育在社会分层中日益起着主导作用。可以说,接受某种程度的教育已成了人进入某一社会阶层的“入场券”,教育的选拔功能凸显。因此,选拔性学生评价也由此日益受到重视,且有越演越烈的态势。
所谓“选拔性评价”是指以一定社会认可的评价标准将学生分类划等,以选拔适合教育的学生为根本目的的学生评价。这种学生评价建构在竞争原理基础之上,对参加竞争的学生根据竞争的最终结果,选出合格者,淘汰不合格者。崇信“结果好,一切都好”的价值准则。其突出的表现就是用某一划一的预定的标准“而强受教育者以就之;故不问其性质之动静,资禀之锐钝,而教之只有一法,能者奖之,不能者罚之,如吾人之处置机物然,石之凸者平之,铁之脆者锻之;如花匠编松柏为鹤鹿焉;如技者教狗马以舞蹈焉;如凶汉之割折幼童,而使奇形怪状焉。追想及之,令人不寒而栗”。[1]学生为了跨越这个预设的标准“杆”,也被迫不遗余力,学生头脑中填充着各种各样的知识、技能而没有了情感陶冶、意志磨练的空间。在选拔性学生评价这根指挥“大棒”的挥舞下,教育日益异化为“非人”的教育,使教育难以达到学生身心全面、和谐发展的目的而趋于反面,把知、情、意相统一的完整人肢解开来,仅仅注重了对人智力的开发,而忽略了人情感的陶冶及意志的磨练;仅仅注重了社会需要的满足,而忽略了人的发展和生活的多样需求。
但是,选拔性评价是社会分工、教育分流的必然要求,它有着客观的社会基础。众所周知,社会是由多种行业、职业所构成。而不同行业、职业要求从业人员须具备不同的特殊素质,这样就需要教育培养输送适合这些职业要求的劳动者,那么,选择适合某种教育的学生则成了社会分工的必然要求。换言之,自从社会发生分化,有了社会分工,教育就承担起了对学生进行分流,使学生通过不同的教育流向不同社会职业的职能,只不过现代教育的选拔功能突出而已。因而,选拔性学生评价有其存在的客观基础和历史必然性。尤其是在教育资源相对稀缺,供不应求的今日,对学生按照一定标准进行筛选,选出合格者,淘汰不合格者,也是无奈之举。选拔性评价只能尽力做到学生在选拔标准面前的人人平等,除此之外,选拔性学生评价不承认学生个体所未显示出的潜能,不承认差异性而强调共同性,只能用划一的标准衡量在智力水平、行为习惯、知识背景、家庭环境、兴趣爱好等方面存在差异的不同个体。
选拔性评价虽是教育选拔、筛选功能的体现,是社会分工、教育分流的必然要求,但选拔标准却是人为、人选的。为了更好地促进社会发展、满足社会发展的需求,我们应坚守以个人的知识、能力为本位的选拔原则,把个人的能力、才学放在首位。回顾人才选拔标准的发展历程,我国古代先后实行过以“德”选才的“察举制”,以“势”选才的“九品中正制”和以个人的知识、能力选才的“科举制”。历史证明,相比较而言,以个人的知识、能力为标准的科举制才较为客观、公正。“科学制在促进中国社会发展、文化的繁荣、教育的发达等方面都曾有过重大贡献。作为人类文明的财富,它又是为全人类所共有的,并产生了重大影响。”[2]后来,科举制“寿终正寝”的主要原因在于其考试内容的过于狭窄陈腐,考试形式的过于格式化、形式化。建国后,以何种标准选拔高校新生,我们也曾左右摇摆过:文革中以政治(宽泛的德)为标准,根据“学生手膙的厚薄”给予取舍,到改革开放后重新实行以个人知识、能力为标准的考试制,后又实行了计划和委培两种并行的招生制度,出现了“分不够、钱来凑”的现象。事实证明,单凭政治标准或是经济钱财标准,既不能为社会选拔出真正有才之士,同时,也给社会不正之风以可乘之机,败坏了社会风气,反而给人才的培养造成了许多负面影响。如今,为纠正以个人知识、能力为标准的考试制度所带来的弊病,国家三令五申,在义务教育阶段,推行以地域为标准的“就近入学制”,但凡有权有钱也就有了关系的人的子女却统统成了“择校生”。实行“就近入学”,改变薄弱学校生源状况,本是出自一片“好心”,但实事上却“剥夺了贫寒人家子女原本凭考试的高分就能享受优质教育的权利”。“在现实中,只有考试、分数才为占社会绝大多数之权钱皆无的‘寒门庶族’享受优质教育提供了最大的可能。在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只能颇为无奈地承认“考试”(一个难免的后果是‘应试’)是现实条件下相对而言最为公平、合理、有效的选择。”[3]因此,选拔性评价应坚守以个人的知识、能力为本位的选拔原则,坚持把个人的能力、才学放在首位。
二 教育性评价:选拔性评价的“反动”
为了使教育返朴归真,变教育为真正的育人、陶冶人的教育,人们口诛笔伐、浓墨重彩地揭批选拔性评价的弊病,从学生评价目的、标准、内容、方式、方法等诸方面,提出了与选拔性评价相对立的学生评价观,从而渐渐汇合成一种新的学生评价模式——教育性学生评价。所谓“教育性评价”是指以促使学生发现自我、发展自我为目的,以个体的健康发展与成长为评价标准的学生评价。此种评价本着人本主义教育思想,信奉“天生其人必有才,天生其才必有用”价值准则,强化了学生评价的“教育”功能。如果说选拔性评价旨在满足社会发展的需要,那么教育性评价则主要侧重于学生自身发展的需求。教育性评价淡化了用外在的统一标准给学生分级划等,而主要关注于学生自己的现在与过去的比较,注重了学生的纵向自我评价。在学生评价方式上,不再一味地迫寻精确化和量化分等,而是以定性评定和模糊话语取而代之。从其本质而言,教育性评价旨在克服“把人当作器物”的选拔性评价的弊端,反对评价者像“一个不动感情的,只按照某种抽象公式性的条例办事的审判官”(苏霍姆林斯基语)那样评价学生,强调尊重学生的人格和多样化的个性,倡导评价者以一个欣赏者的心态关注每一个学生。其评价理念是,在教育王国里只有教不得法的教师,没有教不会的学生。倘若以这种评价理念看待评价学生,教师也许在学生身上“便没有什么缺点不可以包涵的,没有什么优点会漏掉而不称赞的。”“看见鼻扁者说他面庞妩媚;看见鹰鼻者说他长相英俊;看见二者之间鼻型的人说他匀称恰到好处;看见面黑的人说他英武勇敢;看见面白的说他神妙秀逸。”[4]教师以这种欣赏的、赞美的眼光评价学生,无疑有助于学生个性的发展与张扬。但是,教育性评价也非十全十美。倘若仅仅以学生自身发展为标准,以促进学生发展、进步为目的,这样势必使人才选拔出现标准多样化,即没有了统一的标准。而没有统一的人才选拔标准,人才选拔就不免会有失客观公正,进而不利于社会发展和人才成长。同时,没有外在的统一评价标准,也就难于测量鉴定某学校或教师的教育教学质量,也难于确定学生个人取得进步的程度,难以了解学生发展水平与社会要求之间的差距。另外,单纯的教育性学生评价仅是把学生自身与自身比较,容易产生“坐井观天”的局面,也容易导致教师对学生的放任与不负责任,把学生自主发展视为自己发展,而淡化教师自身所肩负的教育责任与使命。
为了更加清楚地了解选拔性评价和教育性评价,现用表1加以对照说明。
表1 选拔性评价与教育性评价对照表
因素选拔性学生评价教育性学生评价
目的选拔适合教育的学生创设适合学生的教育
标准绝对标准(单一) 个体内差标准(多元)
内容绝对标准所规定的统一内容
多元的评价内容
方式、方法 横向比较,惩罚多,激励少
纵向比较,鼓励多,惩罚少
他人评价
自我评价
结果分出合格者和不合格者
发现自我、发展自我
侧重点 评价结果
评价过程
三 发展性评价:学生评价的理性选择
目前,高等教育、普通优质教育还不能人人享有,还不能满足人们的主观需要,因而用以区别学生,选择适合教育的学生的选拔性评价就有其存在的客观现实根据。即使将来高等教育大众化,普通优质教育能够人人享有,只要社会分工存在,选拔性评价就有其存在的必然性。而教育性评价在揭批、拒斥选拔性评价的同时,也使自己走向了自身的反面,因为学生的自我教育难以脱离外在社会评价的引导,同时,人发展的内在动机仍需要社会、他人外推力的激发。除了选拔性评价客观存在的社会基础不论,简单地否定选拔性评价对学生健康成长的作用也是不科学、不合理的。如今人们在对选拔性评价和教育性评价的扬弃中,日益形成了一种更加合理、更加科学的学生评价模式——发展性学生评价。
所谓“发展性评价”是指依据一定的教育目标和教育价值观,评价者与学生建立相互信任的关系,共同制定双方认可的发展目标,运用适当的评价技术和方法,对学生的发展进行价值判断,使学生不断认识自我、发展自我、完善自我,不断实现预定发展目标的过程。具体而言,在学生评价目的上,发展性评价强调选拔和教育两种目的统一。在学生评价标准上,选择性评价把教育的价值定位在筛选功能上,与之相应的学生评价就是以学生掌握知识的多少来选拔学生,其标准是单一的,而发展性评价关注的是学生的发展,是全体学生全面主动地发展,其评价标准是多元的,是以个体内差标准(将学生的过去表现、常态表现和理想表现进行比较)为主,把绝对标准(统一的预先制定的目标)、相对标准(在学生内部确定一个基数进行横向比较)和个体内差标准结合起来,使学生评价既体现学生的个性特长,又能符合社会发展需要。在学生评价内容上,不仅关注学生学业成绩,而且关注学生良好的道德品质、心理素质、人际交往能力、学习兴趣、积极情感体验等方面的发展,注重学生评价内容的丰富性、多元性与全面性,注重学生综合素质的考察,同时,尊重个体差异,注重对个体发展独特性的认可,发挥学生多方面潜能,帮助学生悦纳自己、拥有自信。在学生评价方式上,既重视自我评价的作用,又关注他人评价的导向功能,努力使社会评价标准与个体评价标准趋于协调一致,把结果性评价、诊断性评价与形成性评价有机地结合起来,且注重形成性评价,强调通过形成性评价及时调整学生的学习,促使其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总之,发展性评价并非选拔性与教育性两种学生评价的简单相加和拼凑,而是一种更高水准的学生评价思想与实践,它要求教育者具备更高的知识素养与教育智慧。
在历史上,王安石实行的太学“三舍法”,将选才和育才紧密统一于学校教育之中,使人才培养与选拔有机地结合起来。评价学生,既注重了评价结果,又把评价贯穿于平时教育活动之中。可以说,王安石的太学“三舍法”为发展性学生评价创立了一个成功的实践范例。[5]在方法论意义上,是值得我们借鉴与学习的。人是复杂多面的——比世上的任何机器都复杂,比世上的任何物质都多面。因此,合理、科学地评价学生也是一项异常复杂的工作。单纯地实施选拔性学生评价以满足社会发展的要求,或仅仅实行教育性学生评价以满足学生个体发展的需要,都有失偏颇。理想形态的学生评价既应满足学生个体发展的需要,也应符合社会发展的要求。发展性学生评价应是学生评价的理想选择,因为促进社会和个体的协调发展是学生评价的最终目的和归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