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发展我国畜牧业的基本思路与建议,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畜牧业论文,加快发展论文,基本思路论文,建议论文,我国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经济发展实践证明,畜牧业已成为我国农业乃至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关系到农村经济发展,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农村稳定。因此,我们应该把握当前我国畜牧业发展状况,积极探索畜牧业发展途径,认真解决畜牧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
一、畜牧业的贡献日益增大,重要作用日益突出
经过近20年的发展,我国畜牧业已逐步改变了附属于农业的地位,成为独立发展的产业,在农业总产值中的份额已从1978年的14.9%,提高到目前的31.5%,增加16.6个百分点,成为仅次于种植业的部门。尤其是农业大省,利用丰富的资源优势,积极发展畜牧业,如四川、河南即是我国农业大省,也是畜牧业大省,两省畜牧业在全国畜牧业中占有重要地位(两省的畜牧业产值占全国畜牧业产值的14.75%)。 随着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畜牧业在推动农村经济和农业生产,以及国民经济发展的贡献作用愈益明显。
(一)畜牧业正在成为农村经济的重要支柱和经济发展的新增长点。
四川、河南两省畜牧业经过20多年的发展,已在农村经济中占有较大份额,其产值已分别占到农业总产值的40.6%和35.6%,超过全国平均31.5%的水平,也高于其他省份。有的县占到一半以上,河南的淇县更占到70%以上。畜牧业的发展不仅拉动了农业,成为农村经济发展的主要力量,而且通过畜牧业的发展,还带动了相关产业的发展,如饲料工业、食品工业、皮革工业、生化工业、毛纺工业等。这些行业已经成为当地经济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并且是有发展前途的,在推动地区经济中发挥着越来越大的作用。1997年四川仅饲料工业产值就达70亿元,仅猪肉、肠衣、皮革三项出口值就达9426万元。河南省畜产品出口创汇2.45亿元。
从我国经济发展看,畜牧业所能创造和提供的财富会越来越多,与其他部门相比具有独特的作用。
(二)畜牧业已成为农民收入的重要来源。
四川、河南农民主要收入既来自种植业,也来自畜牧业。随着畜牧业的发展,农民收入中来自畜牧业的部分正在增多,份额不断增加,已成为农村,特别是贫困地区和丘陵地区农民家庭经营收入最可靠、最重要的来源。据统计,目前四川畜牧业收入在农民家庭经营收入中已占40%以上,出售畜产品的现金收入占出售农产品现金收入的60 %以上。 1997年四川农民人均收入增加额的200元中,有130元来自畜牧业的贡献,占增加额的65%。河南省农民人均收入中,畜牧业已占8.8%, 1997年农民收入增加额中,畜牧业份额占到16.9%。
畜牧业的发展,有可能使畜牧业成为继种植业、乡镇企业之后农民收入的又一主要来源,特别是畜牧业发展比较快的省份,农民收入构成正在发生变化,农民不再仅仅依靠种植业,更多的将依靠畜牧养殖业。1997年我国农民人均收入2090元中,有很大一部分来自于畜牧业的贡献。可以断定,今后我国农民收入中的畜牧业份额将会越来越大。
(三)畜牧业已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
畜牧业的发展,既为改善人民生活、增加农民收入做出了贡献,同时也为增加地方财政做出了贡献,成为地方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之一。据调查,四川省财政收入中,每年来自生猪的税费一项即达30亿元,有的县级财政收入中畜牧业份额占到50%以上,乡级财政收入则主要依靠畜牧业提供。一批畜牧产品加工企业,更是为当地财政的增加做出了贡献。我们有理由认为,随着畜牧业的发展,它在增加地方财政收入,改善收支不平衡状况,增加地方建设投资,以及尽快使贫困地区脱贫致富等方面的作用会日益增大。
二、发展畜牧业值得关注的几个主要问题
我们感到,畜牧业在发展中除遇到资金、技术等一些共性问题外,还遇到以下特殊性问题:
(一)畜牧养殖特别是规模化发展, 面临着土地资源不足的约束。
实践表明,畜牧业的规模化发展将是一个方向。但是,规模化发展不可避免地遇到土地使用问题。据调查,河南省一些畜牧业发展比较好的市如鹤壁、驻马店等地区,在发展规模化养殖业使用土地时,一方面遇到土地资源有限的制约,另一方面也遇到一些有关规定的约束。例如土地管理部门对畜牧业用地,一般不作为农业用地看待,而以改变土地用途性质对待,要求畜牧业养殖用地单位停止养殖设施建设,下达停工甚至罚款通知书,因而影响了畜牧业的正常发展和规模化经营。
(二)代扣代缴屠宰税既不规范,又难以执行, 不利于畜牧业发展。
畜牧业成为当地财政税收收入的重要来源,无疑能够使畜牧业发展得到更大的重视。但是,在执行有关税收政策时的一些偏差,又妨碍了畜牧业的发展。其中生猪屠宰税的重复收税,即代扣代缴问题反映比较突出。国家规定在全国实行生猪“定点屠宰、集中检疫、统一纳税、分散经营”,显然生猪屠宰税要在屠宰点统一缴纳。但是为了保证地方财政收入,防止税源外流,有的省政府发布文件,对该省屠宰税的征收管理,做出了在产地由养猪场代扣代缴的规定。文件讲到“凡收购应税牲肉的单位和个人,为屠宰税的代扣代缴义务人”,又规定“凡在收购环节缴纳屠宰税的,在宰杀销售时不再缴纳”。但据了解,由于此项规定属地方性自行出台制定,因此全国只有部分省执行了这项政策,多数省没有执行。这样外省客商来本地收购生猪,要交纳产地和屠宰地双重屠宰税,加重了购猪费用,也严重制约了生猪肉的外销,抑制了畜牧业的发展。像河南省这样一个产猪大省,每年50%的生猪需要外调,省地税局文件发布执行以后,生猪外调大量减少,成品猪积压,猪价下跌,“卖猪难”现象严重。显然这种做法既限制了畜牧养殖业的发展,又会影响地方财政收入,是缺乏长远考虑的行为。
(三)饲料用粮不足,既制约了畜牧业发展, 也困扰了饲料工业。
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粮食流通体制改革的决定”,对加快粮食流通体制改革,建立新的流通秩序,减少粮食企业亏损起了重要作用。但是,其中一些如“农村粮食收购主要由国有粮食企业承担,严禁私商和其他企业直接到农村收购粮食”,“粮食加工企业和饲料、饲养、医药等用粮单位可以委托产地国有粮食企业收购原料用粮”等规定,对畜牧业和饲料工业发展也产生了一些影响。一是饲养用粮委托国有粮食企业收购以后,流通环节增多,费用加大,损耗增加,导致饲养成本增加;二是国有粮食企业专营,流通渠道减少,不许饲料饲养单位自行采购,造成畜牧业用粮断档不足,或饲料粮短缺的假象,并由于饲料用粮不足导致市场价格攀升,加大养殖成本;三是饲料工业由于不能及时得到原料粮,而导致企业不能正常生产,或原料粮采购价格偏高,而不得不提高饲料供给价格,从而加大畜牧养殖业的生产成本。所有这些都会使畜产品价格大幅上涨。
(四)基础设施落后,延缓了畜牧业发展步伐。
畜牧业是一项多投入产业,但现在许多畜牧业大省由于资金缺乏,严重影响了畜牧业的整体发展。一是资金短缺影响畜牧产业化进程,地方财政投入力度不足,重点建设项目报批缓慢,列入计划贷款无着落,即使当年有了贷款,但发放时冲抵先期贷款的现象时有发生;二是畜牧业基础设施简陋,动物疫病诊断、疫情监测设备落后,对动物疫病难以及时、准确地诊断、监测和防治。部分早期建设的冷链系统设备老化,严重影响疫苗的保存、运输,防疫效果不理想;三是畜牧部门经费不足,因而不得不将主要精力、物力集中于创收等自救工作中,大大削弱了畜牧工作力度。由于疫苗经费不足,使计划免疫工作受阻;四是工作环境、条件、待遇差,导致基层队伍不稳,缺乏热情和干劲,技术人员专长难以发挥,转行从事其他职业之风颇盛。
上述问题的存在,说明在发展畜牧业的过程中,还有许多工作要做,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
三、关于畜牧业发展的思路与建议
实施产业化经营是发展畜牧业的现实途径之一。只有走畜牧产业化经营的路子,才能加快发展畜牧业。我们的指导思想是,在稳定发展生猪生产的同时,突出发展草食型、节粮型畜禽业,实施科教兴畜战略。为此建议:
(一)提高认识,转变观念。
党的十五届三中全会决议指出,“随着农业生产和居民消费水平不断提高,要及时把畜牧业放到更加重要的位置”。如前所述,畜牧业在发展农村经济,增加农民收入,推动经济发展方面正在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调查表明,农民从事有限发展种植业与较快发展畜牧业相比,差异明显,畜牧业的发展将展现出前途更远大、效益更直接的前景。因此,我们必须提高对畜牧业重要性的认识,把畜牧业放在同种植业同等重要的位置予以高度重视,转变畜牧业是种植业附属产业的陈旧观念。应该认识到,当前个别省份农产品出现供求不平衡的矛盾,是在人们消费水平低下、加工转化能力相对落后的情况下出现的暂时现象。我国人均畜产品消费水平还远远低于发达国家,需要加快畜牧业发展步伐。为此,建议国家在尊重农民意愿,保护农民利益,调动农民积极性的前提下,下大力气抓好畜牧业。在制定新的国民经济发展规划时,单独列出畜牧业的发展计划,给予资金、物资、技术和其他方面的专项支持。
(二)积极扩大畜牧业投入,努力拓宽资金筹措渠道。
1、提高财政用于农业支出中畜牧业支出的比重。 国家应在每年安排的农业支出中,专项列出畜牧业的支出额度,并逐年提高畜牧业的财政支出比重。建议国家建立畜牧业专项发展基金,基金来源可以从以工代赈、农业综合开发、粮棉大县、扶贫开发、扶持中西部地区乡镇企业开发、“菜篮子”工程建设、农业产业化等资金中筹措,专项用于发展畜牧业。
2、增加畜牧业发展的银行贷款总量,实行优惠低息贷款政策。 今后畜牧业的发展,除了依靠政府财政支持以外,更多的需要寻求银行的支持。考虑到畜牧业同种植业一样,具有效益稳定、影响面大、战略意义不同的特点,银行应加大对畜牧业发展的资金支持力度,增加贷款总额,重点扶持一批规模化、带动性强、辐射面广、经济效益好的大中型畜牧企业,并给予一定的低息优惠。
3、拓宽畜牧业融资渠道,增加畜牧业企业上市公司数量, 广泛吸引社会资金。建议政府在积极增加畜牧企业投资的同时,有计划地选择经济效益好、影响力度大、带动功能强的大型畜牧企业,允许这些企业上市筹资,扩大企业的社会直接融资数量。
(三)加快畜牧商品基地建设,保障畜产品稳定供给。
国家建设粮棉大县,实践证明是富有成效的。建议国家在发展条件较好、畜牧资源丰富、管理水平较高、技术保障有力的省区如四川、河南、湖南等,选建一批畜产品商品基地大县,具体可参考粮棉大县办法。在资金、税收、物资、贷款等方面予以特别扶持。通过畜产品大县建设,起到带动辐射和示范作用,进一步保护和调动当地政府发展畜牧业的积极性。
(四)加大科技投入, 实施以“种子”为核心的重点工程建设。
畜禽良种化是发展畜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畜牧业发展从数量扩张向质量效益转变的保证。要加快畜禽的“种子”工程建设步伐,一是国家应积极稳妥地做好国外畜禽优良品种的引进指导工作,搞好选育推广工作,重点放在优良瘦肉型猪、肉用奶用良种牛、肉用蛋用种禽及其遗传基因的引进上;二是加快建立和完善种畜禽良种的供种体系建设,政府鼓励地方和有条件的企业,建立各类种畜禽场;三是加大优良畜禽品种的推广体系建设,形成一整套自上而下的、完整的、科学的传播系统;四是建立种畜禽品种质量监督管理机构,如种猪、种禽性能测定站、牛冻精质量控测中心、种畜禽交易与拍卖市场等;五是尽快培养一支高水平的畜牧专业技术队伍,提高饲养技术和疫病防治技术。
(五)积极引导、扶持畜牧业产业化发展, 推动畜牧业良性发展。
畜牧业产业化经营是现代畜牧业发展的基本特征,也是农业产业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更代表了今后畜牧业发展的方向。同时畜牧业产业化又是一个复杂的系统工程,包括生产、加工、销售等一系列环节和过程,牵涉面广,涉及部门多。政府不仅要积极投入到畜牧产业化经营进程中,参与产业化发展全过程,而且要按产业化思路,把千家万户农民组织起来,通过正确引导使他们快速进入市场。建议政府尽快出台针对畜牧业产业化发展的有关政策,如资金政策、税收政策、贷款政策以及价格政策等。
(六)实施特殊扶持政策,鼓励畜牧主产区发展畜牧业。
畜牧大省发展畜牧业,应该得到国家的扶持与关照,给予一定的特殊政策。一是允许畜牧养殖企业、饲料加工企业,在不影响国家粮食订购任务和不干扰粮食市场的情况下,以市场价格自行到粮食市场采购饲料用粮,数量不限,品种不限;二是继续执行国务院有关文件规定,实行统一纳税,为保护生猪产区的财政收入,可以在收购环节一次性收取屠宰税,全国实行统一标准,避免双重缴税。具体执行中,可采取税务部门和动检部门配合,在检疫时收取;三是明确畜牧养殖用地与农业用地一样,在不影响农业用地和农业发展的基础上,满足畜牧业发展对土地的需求,特别是满足规模化养殖企业对土地的需求。土地部门应在执行《土地法》的过程中,专项制订畜牧养殖用地的数量规模、位置空间、管理保护等规定。
(七)加快饲料工业发展,满足畜牧养殖需求。
饲料工业是一个既有前途又关系畜牧业发展好坏的产业。建议国家大力扶持和发展饲料工业和相关行业,兴建一批具有一定规模、产品质量高、技术含量大、营养价值好的大型饲料加工企业。在资金投入、银行贷款、税收制定、产品价格、企业用地等方面给予优惠。目前在一些饲料加工企业实行的免征增殖税、减半征收所得税的政策,应继续保持下去。在布局上国家应向畜牧业发展较好较快的省区倾斜,加快选建一批大型饲料加工企业。对现有的饲料加工企业,要进行技术挖潜改造,扩大企业的生产能力,提高企业产品质量,特别是提高营养价值高的复合饲料产量。
四、发展畜牧业的几点启示
畜牧业的快速发展,提高了畜牧业在农业乃至国民经济中的地位,但畜牧业总体水平与畜牧发达国家相比还有差距。总结、推广畜牧业发展较快的地区的经验,是全面发展我国畜牧业的有效手段之一。其中四川、河南作为畜牧大省,在我国畜牧业发展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他们在发展畜牧业的过程中,都把畜牧产业化经营作为发展畜牧业的主要和有效的途径,取得了明显成效,这给其他欲走畜牧产业化经营道路,发展畜牧业的地区提供了有益的启示。
(一)各级领导必须高度重视,真抓实干。
四川、河南两省畜牧业发展较快的关键原因是政府高度重视,先后制定与出台了加快畜牧业发展的有关文件。如四川以急件形式下发《四川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畜牧产业化,把我省建成畜牧业强省的通知》,明确提出发展畜牧业的指导思想、奋斗目标以及各项保证措施。河南也以中共河南省委文件下发《关于推进畜牧产业化经营,进一步加快畜牧业发展的意见》,统一了思想认识,理清了发展思路,提出了详尽措施。这在引导、推进畜牧业健康发展过程中,起到了关键作用。
(二)因地制宜,选准主导产业。
要坚持依托资源和因地制宜的原则,充分考虑原有基础、结构和布局,选择拉动作用大、总体效益好、具有本地特色的强项作为主导产业和主导产品。要紧紧围绕主导产业和产品,延伸产业链条,提高产品档次。要把过去的平面开发和单项开发为主,转为立体开发和系统开发为主,由初级加工向深度加工延伸,要逐步向高科技、高附加价值产业和产品拓展,形成规模化、系列化生产经营,这样才能把畜牧资源优势转化为产业优势和经济优势。
(三)搞好龙头建设,增强龙头企业的辐射带动作用。
龙头企业要做到规模大、技术水平高、产品附加值高、外向型、产品新、形式多样,使之真正起到内联千家万户、外联国内外市场的作用,成为集开拓市场、引导生产、深化加工、综合服务为一体的经济实体。
(四)抓好基地建设,不断提高集约化程度和规模化水平。
发展畜牧业,实施产业化,需要以畜产品生产基地建设为基础,要围绕一种或几种主导产品,通过定向投放、定向服务、定向收购的方式,自行或与农户相结合,建立稳固的畜产品生产基地。要注意引导、扶持农户,逐步由分散经营向规模经营转变,由兼业经营向专业经营转变。
(五)正确处理好各方面的利益关系。
产业化经营的核心是利益分配,要在遵循市场经济规律的基础上,以经济利益为纽带,形成互惠互利、兴衰与共的关系,成为“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经济实体,着重在生产保护、双方约束、风险调节,以及法律保护等方面建立、健全相关机制,使利益主体在发展畜牧业、推进产业化进程中相互协调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