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跨世纪发展的几个问题,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深圳论文,几个问题论文,跨世纪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21世纪将是知识经济占主导地位的世纪,全世界都在欢呼并准备迎接这一新世纪的到来,中国也不例外。江泽民同志明确要求全党和全社会都要高度重视知识经济对经济和社会进步的重大作用。在新旧世纪即将更替的重要时刻,历史将赋予深圳经济特区一项崭新的重大使命。如果说,过去深圳特区创造的辉煌业绩,突出地表现为在全国率先打破了严重束缚生产力发展的计划经济体制,初步建立了与生产力发展相适应的市场经济体制,那么,今天深圳特区正在继续创造的更加辉煌的业绩,将突出地表现为:发挥自身优势,通过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工作,促使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地发展,以便在全国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并在奔向知识经济新世纪的道路上先行一步。对深圳来说,这是比以往更为艰巨、更为复杂,也更为光荣的任务。这里,我想仅就其中的若干问题谈点看法,作为引玉之砖。
发展高科技产业 创建知识经济型企业
知识经济是以知识为基础的经济,而高科技产业则是知识经济的基础。深圳特区从建立一开始就重视发展科技,把科技与经济结合起来。科技推动经济发展,经济发展了又对科技提出新的要求,促进科技不断进步。深圳正是这样走出了一条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的路子。随着经济的高速发展,深圳已涌现出一批包括电子信息产业和通信产业在内的高新技术产业。近几年来,深圳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年增长速度已达35%以上。1998年,深圳高新技术产品产值占工业总产值的比重已上升到35.4%(新口径),这显示高新技术产业已成为深圳经济发展的第一增长点。这在全国是少见的。特别是在亚洲金融危机发生之后,由于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对深圳经济增长和扩大外贸出口起到了明显的支撑作用。但是,应该看到,深圳的高新技术基本上还处于生产应用阶段,属于自主开发型的企业并不多。一些主要产业的关键元器件还得靠进口,国产化水平较低。有些新兴产业如生物工程和新材料还处在萌芽状态,需要进一步开发和培育。面对世纪之交的新形势,深圳应采取有力措施改变这种状况,使之成为高新技术研究开发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基地、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中心和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基地。
1.要把引进外国技术和自主技术创新结合起来。过去深圳还不具备独立发展高新技术产业的条件,当时主要是靠引进,举办外资高新技术企业。这对于深圳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技术产品的出口起到了很大作用,也为深圳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积累了资金,培养了人才,带来了信息。今后仍然要继续贯彻“以市场换技术”的方式,引进我们所需要的高新技术。但我们不能以此为满足,要更加重视自主的技术创新,重视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高新技术产品的开发和生产,就是对引进的东西,也要加以研究和创新,不能照搬照用。根据深圳的经验,发展高科技产业,要以国内外市场为导向,以国际产业分工为契机,进行产业规划、结构调整和资源配置,发展有竞争力、有后劲、有特色的高新技术产业。要推进高新技术产业国际化,在高科技产业的管理体制、企业运行机制、产品质量体系、投资环境以及市场网络等方面,加快与国际惯例接轨。高新技术产业是高投资、高风险的产业,要完善市场经济体系,建立筹融资多元化的风险投资机制。
2.要培养和造就一大批能适应高科技发展要求的高素质人才。这是深圳特区的当务之急。知识经济准确地说是智力经济。作为知识经济基础的高科技,关键在于创新。这种智力和创新都要靠高素质人才来体现。其中,既要有专门潜心从事研究的科学技术人才,又要有善于把科研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经营管理人才,更要有两者兼备的人才。有了这样的人才,就能极大地推动我们高科技事业的发展。为此,就深圳特区来说,要努力营造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人才环境和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吸引更多的高科技术人才来深圳发展。要支持全国重点大学和科研院所在深圳建立科研、教学基地,继续加强企业博士后工作和企业开发研究中心的建设,这既是完善技术开发体系所必须的,又是培育高素质科技人才的重要途径。近年,一些海外跨国公司不再满足于输出现成技术,纷纷在深圳建立中外合资的研发机构,与国内技术人员合作进行技术创新,把洋技术“嫁接”到特区来。这对我们来说,是培育高素质人才的又一重要渠道。计划经济窒息人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市场经济则为人的全面发展提供了广阔天地,所以要加快培育高新技术人才市场,必须促使他们在市场竞争中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对于从事高科技研究开发的人员来说,不仅要有坚韧不拔的意志,不甘寂寞的心境,而且要有敢于承担风险的意识,把风险看作是一道“亮丽的风景线”,无限风光在险峰。深圳还要继续加强引进人才工作。今年十月将在深圳召开的“中国国际高新技术成果交易会”,不仅是深圳抢夺高新技术制高点的难得机会,而且也是深圳引进高层次、高素质的高科技人才的难得机遇,机不可失。
3.要创建知识经济型企业,主要是高科技企业。知识经济的灵魂是创新,特别是技术创新,而技术创新的主体是企业。因为,只有在企业中,科技成果才能最终进入生产过程,转化为生产力。所以,为了推动技术创新,必须从企业改革和发展入手。中央为迎接全球知识经济时代的挑战,提出要建设我国的知识创新体系。这一国家知识创新体系包括知识创新、技术创新和知识传播三个子系统。其中技术创新子系统的主体,就是企业,包括大企业和高技术中小企业。把具备条件的企业建设成为知识经济型企业,使它们真正成为技术创新体系的主体,是深圳发展高科技、率先实现现代化的一项重要任务。根据深圳一些大型企业集团的实践,知识经济型企业应具有以下一些基本特征:
(1 )企业要以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企业家或学者型企业家为核心。过去在计划经济体制下,企业是以行政官员为核心,所谓外行领导内行。实行市场经济以后,情况已有所改变,出现了一批有开拓精神、善于经营管理的优秀企业家。今后我们要办的是知识经济型的高科技企业,要求应该更高。像美国的微软以盖茨为核心,北大的方正以王选为核心,深圳三九企业集团以赵新先为核心,等等。
(2)企业要以技术创新为基础。创新是人类社会进步的源泉, 国家兴旺发达的动力。对一个企业来说,能否在制度、体制、机制、技术、观念等等方面实现创新,是关系企业存亡的大问题,其中尤其要以技术创新为基础。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只有通过技术创新,提高劳动生产率,企业才能不断发展,国民经济基础才得以巩固。
(3)企业的决策要知识化、科学化。知识经济型企业, 一般说,投资大,风险也大,更要重视决策。决策一定要审时度势,从实际出发,符合客观规律。这就要求在决策前对国内外市场进行深入调查研究,要广泛征求具有远见卓识的专家学者的意见,也要听取来自基层的建议。然后民主集中,作出决策。切忌乱出主意,盲目从事。一些发展快、跨台也快的企业,一个致命弱点就在于决策失误,这个教训我们一定要记取。
(4)企业管理要高度现代化。过去讲管理, 是管理一般的生产过程,现在更重要的是,要管理知识,管理科技成果,重点是对科技专利、知识产权、商标以及各种专门技术的管理。这种对有关知识的管理,要比对一般劳动的管理复杂得多,这就要求企业的管理者有更广泛的知识和较高的分析问题能力。
(5)企业的分配,要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 过去讲按劳分配,但在实行“大锅饭”、“铁饭碗”的情况下,实际上谈不上按劳分配。现在要求把按劳分配和按生产要素分配结合起来,这是企业分配制度的深刻变革。包括技术在内的各种知识,是最重要的生产要素,在分配中理应受到重视。在股份制企业中,技术专利、知识产权等等都可以入股。企业还要建立激励机制,奖励那些对企业作出贡献的人员,必要时应给予重奖。
今天,在深圳都具有这些特征的企业还不多,具有其中某些特征的则相对较多。我相信,随着深圳跨世纪的发展,知识经济型企业会越来越多,这是全国的希望,也是时代的要求,更是深圳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必由之路。
充分发挥深圳优势 有效利用外资
深圳是全国最早引进外资并有效利用外资的经济特区。对深圳特区来说,利用外资不仅引进了急需的资金、先进的技术、科学的管理方法,而且密切了深圳与外部世界的联系,促进了深圳与世界各国的经济合作,加快了深圳经济与世界经济的接轨。更为重要的是,通过引进和利用外资,提高了人们对世界的认识,开阔了眼界,增强了对外开放的信心。如果不是正确有效地利用外资,就不会有深圳特区的今天。同时,我们要清醒地认识,从深圳利用外资的现状看,吸收外资的水平还不够高,在累计批准的外资企业中,中小型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居多,高技术大型企业相对较少,外商实际投入的资金数量在同期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完成额中所占比重也不算大。为迎接新的世纪,加速实现现代化,深圳有必要充分发挥自身优势,尽可能多地吸引外资,千方百计地努力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
1.要放宽投资领域,引导投资方向。深圳对外资的利用是逐步放宽和逐步扩大的,并以吸引外商直接投资作为利用外资的重点。许多过去被认为是“禁区”的,今天都已陆续对外开放。如金融业,开始只允许外资银行在深圳设立办事处,后来才允许设立分行。这是外资银行最早在中国成立的分行,在国内外都曾引起震动。当时,这些分行还不能经营人民币业务,后来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才允许一些外资银行分别在深圳和浦东经营人民币业务。这标志着我国金融业加快了对外开放的步伐。目前外资金融机构已成为深圳金融体系的一支重要力量,在经济特区金融改革和对外开放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深圳,除金融外,外贸这一同样敏感的领域也已开始对外开放。我国第一批作为试点的中外合资外贸企业已在深圳和上海等地成立。国际资本进入中国经济的一些敏感部门,意味着中国对外开放正日益扩大。可以说,除了少数与国家安全有关,而且是国际社会认可不开放的领域外,今天外商来深圳特区投资,以至在全国投资已基本上没有什么禁区。
深圳在扩大开放领域的同时,加强了对外商投资的引导,使之更好地适应深圳产业结构调整和升级的要求。他们重点鼓励外资投向农业、高新技术产业、基础工业、基础设施、环保产业和出口创汇产业。农业曾是外商投资的弱项,如今在深圳已成为强项,实行综合开发。一向不被外商看重的基础工业和基础设施建设,今天已开始成为投资热点。深圳重视把引进高新技术同吸引世界著名跨国公司来华投资结合起来。同时,还引导开业的外商投资企业合法经营、规范经营,引导这些企业调整资产存量,搞好财务核算,提高经营效益和投资效益。
2.要拓展投资形式,扩大引资范围。近年来深圳利用外资的一个显著特点是,利用外资形式日趋多样化。以往主要采取举办“三资”企业形式,今天则已出现许多新的形式。为适应一些外商愿意从事国际通行的股票投资,深圳已开始发展股份制外资投资公司。利用外资“嫁接”改造国有企业,缓解了企业资金严重不足的矛盾,提高了企业技术装备水平,取得较好成效。关于如何看待外商对一些国有企业的“控股”问题,应具体分析,不能一概否定。根据平等互利原则和企业具体情况,可把“控股”看作是以股权换取资金的一种形式,也是我们利用外资可供选择的一种形式。在这过程中,要重视做好国有资产的评估工作,并制定相应法规,维护公平竞争,依法防范可能出现的外商垄断行为。为使外商有更多的投资机会,还可选择一批大企业实行委托租赁经营,由国外和台港澳地区的大财团、大企业承包或租赁经营。十五大指出,一切反映社会化生产规律的经营方式和组织形式都可以大胆利用。这对于来中国投资的外商同样是适用的。除国有大中型企业外,深圳允许国有小型企业和集体企业对外合资、合作和出售,允许私营企业利用外资发展经济。
积极利用国际证券投资,开拓从国际资本市场融资的新途径,是深圳特区利用外资的一个重要方面。自80年代中期以来,利用国际证券市场引资已成为国际资本自由流动的新趋势,其融资规模已超过国际贷款。近几年来,我国利用发行国际证券引资,包括发行国际债券、发行并上市B股股票等,也取得了很大进展。 我们应认清国际投资证券化的历史趋势,并积极地加以利用,以扩大引资规模,提高引资效益。
为了更多更好地利用外资,还应扩大引资范围。过去,深圳引进的外资大多来自香港、澳门、台湾地区和东南亚国家,其中尤以香港和台湾地区的投资最多。今后除了继续吸收这些国家和地区的投资外,应重点加大吸收北美、欧盟和日本等发达国家和地区投资的力度。近年来,欧美及日本等发达国家对深圳投资明显增加,这表明这些国家对深圳投资前景看好。
对外开放既要引进来,又要走出去,引进来是为了走出去。这样,可以更好地利用国际资源,更直接地投身国际市场竞争,更有效地参与国际分工与经济合作,以适应经济全球化潮流。走出去,不仅是到境外融资,而且要到境外投资,即发展具有我国比较优势的对外投资,搞跨国经营,推动企业走向世界,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改革开放以来,深圳特区境外投资发展迅速,并已出现一批颇具实力的大型企业集团,但也存在规模偏小、经济效益不高、资产流失等问题。对此,应按照国际惯例,完善制度,加强管理,规范运作,依靠特区较强的经济实力、较高的技术水平,凭借世界各国对深圳特区经济发展前景的信心,并在加强与所在国经济合作的前提下,把境外企业办得更具规模、更有效益。
3.要适应世界潮流,吸引跨国公司。近年来,许多跨国公司纷纷来华投资,这是外商投资中出现的一种新趋势。在深圳投资的国际知名企业有100多家,其中国际上500强企业在深圳落户的有40多家,大都是跨国公司。跨国公司作为生产国际化和世界科技高度发展的产物,已成为世界经济发展和经济全球化的推动力量,它的发展壮大已成为不可阻挡的世界潮流。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我们还是用老眼光来看它,将其拒之门外,那将是作茧自缚,害了自己。实践证明,跨国公司来华投资,对我们来说有弊有利。所谓弊,主要是跨国公司以占领市场为目标的投资战略,与我国产业结构调整方向可能有矛盾。但它也给我们带来了一般外资企业所不具备的雄厚资金、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促进我国现代化管理人才的成长,有利于我国更多地参与国际市场竞争与合作。从整体看,权衡得失,利大于弊。因此,我们要有重点地推动国有大型企业与跨国公司合作,促进新兴产业、支柱产业的发展;鼓励与跨国公司合作建立研究开发中心,增强技术消化和创新能力;推动国内企业与跨国公司的配套协作,带动相关企业和产业共同发展。应认识到,只有与跨国公司密切合作,深圳特区利用外资的层次才能提高,规模才能不断扩大。这里,一个重要问题是,要坚持以市场换技术的方针。对于确实带来先进技术的,要适应让出市场。至于让出了市场而没有换来先进技术的,要具体分析,研究解决,但不能因噎废食,否定这一方针。
同时,也要看到,由于经济实力和科技水平存在差距,产品竞争力不强,在同跨国公司的竞争中我们往往处于不利地位。面对严峻的竞争环境,我们要变压力为动力,通过深化改革,调整经济结构,提高产品质量,降低生产成本,敢于同跨国公司竞争。要按照十五大精神,发展大型企业集团,或与人家合作,积极组建确有经济实力的跨国公司,增强我国企业的国际竞争力。
对于利用外资,我们既要注重吸引像国际跨国公司这样的大企业,又不能忽视吸引发达国家和地区的中小企业。因为,这些企业多数具有较高技术水平或拥有某一方面独特的专门技术;他们资金较少,规模不大,一般愿意跟我们搞合资,便于我们学习他们的先进经验;他们的投资经营方式适合中国国情,有利于国有企业的改造;大企业也需要有中小企业配套;我国地域广阔,发展不平衡,适合于吸引不同规模的外国企业前来投资。
深圳特区过去在引进和利用外资方面积累了丰富经验,今天面临新的形势和新的任务,在这方面又有了新的突破。其一,对外商实行国民待遇。在特区优惠政策淡化之后,曾有人担心这会影响外商投资的积极性。其实,对于外商来说,投资环境的改善比某些优惠政策更为重要,深圳的实践充分证明了这一点。为了与国际惯例接轨,营造更加公平的竞争环境,深圳特区已对外商投资企业逐步实行国民待遇,在实践中受到外商的普遍欢迎。其二,由于改善的投资环境,深圳特区的招商引资工作不仅速度快,而且投资效益有了提高,投资结构趋于合理,许多国际著名跨国公司纷纷前来投资,就是很好的证明。其三,深圳特区凭借其区位优势和经济实力,进一步扩大与世界各国的经济合作,提高参与国际市场竞争的能力,使特区经济逐步融入世界经济之中。其四,为适应提高对外开放水平的新形势,特区不仅发展了一批作为特区支柱产业的拥有高新技术的大型企业集团,而且正抓紧培养一批能在国际市场上大显身手的高素质人才。今后,通过外引内联,建立和发展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高新技术产业,是经济特区增创优势的首要任务。
理论源于实践 理论指导实践
深圳经济特区如同其他经济特区一样,是全国改革的试验区。把一场关系国家兴衰的伟大改革试验交给经济特区,这是中央对特区的最大信任,也是中央对特区所实行的一项基本政策。
20年来,深圳特区没有辜负中央的重托,在进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改革试验中取得了巨大的成绩,举世瞩目。就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方面来说,深圳特区所取得的成就更是为人们所关注。其中,主要有两条,一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坚持和完善以社会主义市经济体制,使市场在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二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在这两方面,深圳特区都进行了大量的改革试验,其中带有普遍意义的基本经验,都已向全国推广,并写进了中央颁发的许多文件和新修订的宪法中,对全国起到了重要指导作用。理论源于实践,指导实践。可否说,作为全国的改革试验区,深圳特区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社会主义所有制经济改革实践中,对基本经验所作的理论概括,有些已成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并已体现在十五大报告的相关内容中。我认为,我们要充分认识深圳特区对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所作的理论贡献的重大意义。因此,面向21世纪,为使特区工作更上一层楼,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要在认真总结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理论研究,鼓励在一些重要理论问题上进行有益探索。
当前,值得研究的一个重要问题是,深圳20年改革的实践,要求我们重新认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社会主义经济,即把社会主义经济看作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而不是“一大二公三纯”的传统的社会主义经济。
十五大报告指出:“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经济,就是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发展市场经济,不断解放和发展生产力。这就要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我认为,这里讲的基本经济制度,同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是一致的。这就是说,离开公有制经济这个主体,就不成其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公有制反映了社会主义的本质;同样,离开非公有制经济,也不成其为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只有把二者结合起来,才能真正成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正是根据对十五大报告的这一理解,我不同意把社会主义经济完全等同于公有制经济,相应地,也不同意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经济看作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
对此,可从深圳特区经济改革和经济发展的实践中得到验证。
1.以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主体论”,是对把社会主义经济等同于公有制经济的“等同论”的否定。早在1984年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中,就提出了以公有制为主体积极发展多种经济成分的方针。十三大报告指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所有制结构应以公有制为主体,对于城乡合作经济、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都要继续鼓励它们发展。1992年邓小平视察深圳时,针对深圳的情况,进一步指出:“从深圳的情况看,公有制是主体,外商投资只占四分之一,就是外资部分,我们还可以从税收、劳务等方面得到益处嘛!多搞点‘三资’企业,不要怕。”对于这些论述和讲话我的理解是:
(1 )这里讲的“主体”应该是指公有制经济在社会主义经济中所处的地位,即主体地位;同样,个体、私营、合资、外资企业,也应该是指这些非公有制企业(合资中有公有成分)在社会主义经济中处于非主体地位。这就是说,公有制经济的主体地位是相对于非公有制经济的非主体地位而言的。这里讲的都是社会主义经济内部而不是外部的事,不能把非公有制经济理解为是社会主义经济以外的一些经济成分。
(2)社会主义的所有制结构,既有作为主体的公有制经济, 又有作为非主体的非公有制经济。这与传统的单一的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是不同的。继续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进一步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任务。深圳是最早打破传统单一公有制结构格局,建立了以公有制经济为主体、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较快的社会主义所有制结构的地区,从而大大促进了特区生产力的发展。
(3)社会主义经济中的“主体”与“非主体”,是密切联系、 不可分割的。处于主体地位的公有制经济,是我们必须坚持的社会主义的根本原则;发展处于非主体地位的非公有制经济,是符合“三个有利于”标准的。在坚持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情况下,发展非公有制经济,中国不会变为资本主义。邓小平在视察中还指出,深圳的建设成就,明确回答了那些有这样那样担心的人:特区姓“社”不姓“资”。
(4)十五大报告中关于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经济, 就是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的论述,同邓小平讲话精神是一致的。这就要求我们重新认识社会主义经济这一政治经济学基本概念本身,这是与传统的“一大二公三纯”的社会主义经济不同的新型的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经济。我认为,这是邓小平对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的重大发展,是邓小平理论的重要组成部分。
2.深圳特区公有制改革的实践,是对“等同论”的进一步否定。深圳特区的经济体制改革,包括密不可分的两项重大内容,即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和社会主义所有制结构改革,主要是社会主义公有制改革。今天,随着市场经济改革的不断深入,国有企业改革的日益深化,尤其是十五大提出公有制实现形式问题之后,公有制改革这一敏感问题,更显得突出,更为人们所关注。
深圳特区的改革实践,对新的公有制经济主要采取了以下几种实现形式:
(1)混合所有制经济。随着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发展, 各种所有制经济之间相互渗透、相互融合,其中既有公有成分,又有非公有成分。其中就有公有制经济处于主体地位、由公有资本对企业实行控制的实质是公有制经济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在这种新的公有制经济中,非公有制经济同公有制经济并存于同一企业内部,而不是在企业之外。
(2)股份制。实行股份制企业的性质, 关键看控股权掌握在谁手中。由国家和集体控股的股份制企业,具有明显的公有制,可以有效地控制股份制企业的经营方向。实际上是扩大了公有资本的支配范围,增强了公有制的主体作用。
(3)股份合作制。 这是集股份制形式与合作制形式优点为一体的一种新的公有制经济形式。目前城乡广泛出现的以劳动者的劳动联合和资本联合为主要内容的股份合作制企业,更应积极支持和鼓励其发展。因为,这是当前经济发展中群众愿意接受的、有利于灵活组织经济活动的企业组织形式和资本组织形式。
此外,根据国家的政策,今后原则上不再设立独资的国有企业,要培育和发展多元化投资主体,构造新型公有投资主体。深圳特区在全国较早地构造了这种新型公有投资主体。
前面讲的这个问题,在我国经济理论界还存在不同看法,这是正常的,是继社会主义要不要搞市场经济之后又一次重大理论问题的讨论。对深圳特区来说,理论认识上的深化,必将更加自觉地推动特区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进一步发展。只要我们以十五大精神为准绳,尊重20年来公有制改革实践,实事求是地开展讨论,是能够逐步达到共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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