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抗争行为场域的逻辑:基于政治机会结构与政府学习维度的检视论文

社会抗争行为场域的逻辑 :基于政治机会结构与政府学习维度的检视

贾秀飞

[江苏省社会科学院 无锡分院(中共无锡市委党校 基本理论教研室), 江苏 无锡 214000]

摘 要 :社会抗争关系到利益表达与维护,作为一种非制度化的政治参与形式,国内的抗争诉求多集中在“权利与利益”方面。社会抗争行为发生在一定的场域之中,场域中包含抗争者、管控者、制度、规则等内容,场域具有非“是非”特征,呈现出一种波动性的“半闭合”状态。社会抗争行为场域的产生离不开政治机会结构,政治机会结构塑造了抗争场域,在场域中放置了政治机会与政治限制。当然政治机会结构是政府“过程学习”的结果,虽然政府有“内生性”学习目标(为人民服务),但是政府的学习也会出现偏差,因而社会抗争行为的场域——政治机会结构——政府的“过程学习”,这一衍变过程即是社会抗争行为场域的逻辑所在。展望未来,逐步构建回应性政治,在政治吸纳上做功课,遵循社会抗争行为场域的逻辑,显得尤为重要。

关键词 :社会抗争;场域;政治机会结构;“过程学习”

社会抗争作为一种非制度化的利益表达与维护形式存在于多个社会形态,社会抗争与社会的形成相伴随。一般意义上社会的产生优先于国家,国家的产生虽然使得跨区域的贸易网络与交流更加普遍化,但是也间接促成了社会抗争的盛行,并在多个领域得以显现和扩散。社会抗争行为包含较多政治要素,涉及政治参与、政治表达及政治制度化等。西方的政治学概念从起源就致力于一种美好的政治理想的实现,甚至为一种优良的生活习性,即使政治学后来纳入了冲突以及利益博弈等解释范畴,这一理想仍然给予了西方政治学一种超然的立场和态度。因而西方的社会抗争不仅仅单纯为了自身或者群体利益的实现,某些社会抗争附带着普遍的价值观主向,具有着非经济利益的公共性色彩。

察观当下中国的社会抗争,多聚焦于“权利与利益”,因而也就更加容易解释为何改革开放后尤其是90年代以来诱发了一系列的上访和群体性事件。改革开放后社会利益进一步分化,不同阶层之间的贫富差距与集体观念认同的差别使得“相对剥夺感”产生和扩张。“相对剥夺感”可以是一种既成的现实,边缘群体和底层社会的利益诉求(包含被动与主动双型式),也可能是阶层、职业以及衡量自身群体指标价值的互相间对比所产生的落差。因而当下国内的社会抗争,如蒂利等学者的定义,具备五个特征:(1)抗争发生的偶然性;(2)抗争行动的集体性;(3)抗争诉求的公共性;(4)抗争属性的冒犯性;(5)抗争对象的政治性( 政府)[1]。学界在给定抗争性政治定义时进行了多角度的分析和研究,大多数文献是从“底层视角”自下而上的解读,一般集中在民众的抗争形式、动员方式、社会效果等方面,如依法抗争(欧博文、李连江,2006)、以理抗争(于建嵘,2008)、以身抗争(王洪伟,2010)、以气抗争(应星,2011)等解释取得了较多研究者的认同与引用。然而这一“底层视角”的较高频度研究忽略了抗争性政治中另外一个重要行动者——政府。近年来,少数学者注意到了抗争政治研究中对政府行为关注的不足[2]开始逐步将视角转移向政府在面对社会抗争时采取的主要策略,如收买[3]、范围内的调解[4]、要挟、欺瞒及限制自由等。

在这一研究视角的转向过程中,一些研究者从国家、社会或政党等社会抗争治理主体层面寻求治理现代化的机制体制创新,如探求中国共产党与社会抗争之间的关联,提出建构以政党为中心、国家和社会多元共治的格局来应对社会抗争(孙培军,2011);在国家——社会二元结构下,分析良性社会抗争及其制度化吸纳对于国家治理机制完善的积极意义(官茂元,2015)等。除此之外还有一些学者聚焦于分析社会抗争与政治经济及文媒因素间的关联,比如政治稳定(刁桐,2012)、政治参与(戴粦利,2014)、外部成本(郑谦,2013)、和谐话语(胡兵,2016)、媒介传播(王斌、胡周萌,2016)等。因而当下的社会抗争无论是从“底层视角”还是政府等其他角度分析,多源起于抗争的主体(民众)和抗争的对象(政府),恰恰缺乏对抗争主体和抗争对象之间空间域的研究,这一空间域即为社会抗争行为发生的场域。正是这一场域的存在才使得社会抗争各种“剧目与表演”、各派力量的博弈等现象得以最终上演,因而探究社会抗争的场域,包括发生的起点在哪里,顺着逻辑线逐步寻脉,分析政治机会结构理论与政府的学习过程,因而抗争场域的探讨和研究较为新颖且具有重要意义。不可否认,关于抗争性政治研究在时间序列的不断涌现,无不体现了这一话题领域的生命性,社会抗争不失为窥探中国政治结构与运作机理的一把“金钥匙”。

一 、社会抗争的场域与政治机会结构的勾联

社会抗争行为的“场域化”将社会抗争放置在了某些具体的场域中,不再单独着重聚焦于抗争场域两岸的主体(抗争者和管控者),而是聚焦于两者之间“撕扯”的空间,而这个空间中上演着无数的抗争事件。抗争场域具有独特性,遵循的非“是非”逻辑与其本身的阶段波动性闭合特征。这表明了单独分析某个事件或者案例难以提炼共性,所以寻求场域的来源显得更加重要,因为假设不存在社会抗争的场域,那么所有的抗争事件便没有发生的可能性,而继续分析抗争事件各方策略与行动便不再具有意义。在社会抗争来源解释上政治机会结构理论独树一帜,修正后的这一理论更加适合诠释社会抗争场域,从而将社会抗争的场域与政治机会结构有机地勾联在了一起。

(一)社会抗争行为“场域化”的两个关键认知

社会抗争的场域内含非“是非”的特征。社会抗争行为的出现具备时间、地点、人物、制度、规则等常备要素,且各个要素之间发生着关系,缺一个要素就可能会影响社会抗争事件的发生,这些要素形成了一个大的网络,此网络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空间,我们称之为社会抗争场域。这种独立性来源于空间构成要素的差别,也区分了不同的场域,进而分类了不同的社会抗争事件。社会抗争领域的场域中充斥着各种力量,在这个场域中我们大致可以划分为两种派别,即抗争者与管控者(也有搭便车者),对抗是这个场域下基本内含的特质。社会抗争的场域并非由管控者决定,场域的边界以及场域的阈值是场域中多方力量共同作用的结果,因而社会抗争的场域自主性较弱,较弱的自主性背景下遵循的逻辑乃非“是非”的逻辑,即简单的“敌友”逻辑,这其实也很容易理解为何社会抗争事件中阵营的划分较为明晰——抗争者和抗争对象(管控者),彼此之间的关系也简易化为冲突与博弈。

政府在面对社会抗争时,其“过程学习”体现尤甚,这种学习能力会得到骤然的提升,因为社会抗争场域的特征决定了一旦处置不当,会带来系列的政治和社会影响。当下我们的政府具备内生性“学习目标”,这里没有将中国共产党作为一个单独的概念进行阐述,而是合二为一,虽然党在社会抗争场域的管控者中居于“头等地位”,但是在当下大背景下党和政府具备利益协同性、步调一致性与风险共担性(某些情形下社会抗争对于党的合法性和风险性系统损害更直接、更强烈)。政府的内生性学习目标是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服务,为人民服务也是中国共产党的根本宗旨,因为中国共产党从小到大、从弱到强的关键就是对这一学习目标的不断追求。从历史维度来看,这一目标契合了传统中国文化的“民本”思想,使得其可以跨越时空依然能够给予政权合法性,给予政党和政府生命力。因此也不难理解在社会抗争场域中发生的一些粗野甚至微暴力的行动方式某些时候也会得到政府高层的宽容。

社会抗争的场域是一种波动性的“半闭合”状态。它并非封闭式的空间,场域中的要素与场域外的资源、信息等在频繁流动,表现为场域内的社会抗争主体,比如民众等将抗争场域外最新的信息,可供整合的资源等整合进场域内,提升自身的话语权塑造能力。而抗争场域中的管控者也积极地通过场域外因素的纳入,像信息的更新、资源的再注入等来压制乃至分解、消纳抗争的能量级。但是社会抗争的场域也并非全开放的空间,否则就没有存在的必要了,这也是由抗争场域的独特性和非“是非”特征决定的。这种半闭合的状态,使得社会抗争场域中的事件很难去预判和推测,各方力量之间的增长和消亡也是不定时的,因而抗争的影响可能是瞬息万变间的一种结果。此外社会抗争场域具有波动性的特征,这一波动性特征体现在不同的社会形态、不同的国家及政权组织形式,甚至政党模式。从纵向的时间序列上来看,当前的社会抗争场域不分国别呈现更大的自由度;横向来看,不同国别由于政治等因素给予抗争的空间也不同,因而称之为波动性的特征。当然波动性的另一种解释是稳定性,社会抗争场域在某个阶段具有一定的稳定性,这种稳定性使得社会抗争事件不那么光怪陆离,某种程度上社会抗争场域中发生的事件也间接的暗合了关注这一事件的社会某部分群体的心理预期。由此可见社会抗争场域的波动性特征(间含稳定性)与政治因素最为密切。

(二)社会抗争政治机会结构理论的观照

政府的“过程学习”也会发生偏差,体现为场域中的政治限制,其与政治机会一起构成了抗争场域的政治机会结构。政府的“过程学习”会出现和政府的内生性“学习目标”相违背的学习结果,面对社会抗争事件的出现,政府抛弃了正向性的“过程学习”与体验,暂时忘却了内生性“学习目标”,直接转向了一个对立面,走向了反向的学习与体验。于是社会抗争诉求的政治通道暂时半闭合,政府开始“平衡与消释”某些社会力量(精英、媒体及社会组织),尽可能避免出现社会组织或者精英等力量与抗争者的联合,而央地之间利益的暂时错位使得地方政府在社会抗争中敢于“铤而走险”,压制抗争诉求者。政府“过程学习”的种种偏差导致政府面对社会抗争事件采取的策略在不断更新,政府间也在互相复制所谓反向的“学习经验”,拖延、收买、欺瞒、要挟、限制自由等成为了较为频繁采取的应对社会抗争场域中抗争的对策。

浮笼多是出现在半笼或是钢筋笼底部配筋相对较少时,混凝土浇筑到上半部分时下部混凝土开始初凝,形成硬壳导致钢筋笼整体上升。

因而对政治机会结构理论进行调适显得较为必要,政治机会结构是指“一组以政治环境为中心的变量的总和,这些外生性变量规定和限制了抗争行动的发生、发展和结果,并且提高或者降低了抗争参与者所需要的成本,它是促进或阻止抗争行动者的政权和制度特征以及这些特征的种种变化,它不仅包括机会也包括限制”[6]

(三)政治机会结构对社会抗争行为场域的塑造

第二,非选举问责。这里的非选举问责并非学界一般的分析角度,即认为非选举问责虽然缺乏选举压力,然而政府依然对公共服务、社会公正、民生等议题展现出了充分关注,表现得越来越负责。这其实是政府内生性“学习目标”的结果,地方政府尽管名义上积极回应中央的政策要求,但是实际做出的行为仍然是发展型政府的特征体现。如前文所分析,政府的“过程学习”会发生偏差,非选举问责并没有依靠控制权力的来源进而来约束权力的行使,使得掌握权力者体验到失去权力的恐慌,相反在政府的层级压力体制之下,非选举问责体现的以人民为中心的内生性“学习目标”并未触及到社会抗争场域中管控者的真正软肋。因而在社会抗争场域中,如何在非选举问责困境难以根本打破情境下,最大限度地发挥政府内生性“学习目标”的功效,重新配置当前央地压力体制之间的权责,值得进一步研究。

图1 政治机会结构对于抗争场域的塑造(作者自制)

二 、社会抗争场域中政府的 “过程学习 ”

第三,政府间利益的高度一致化。尤其是在面对社会抗争场域中发生的社会抗争事件时,政府对待社会抗争理性态度阈值基点不足,也就是说政府多从短期利益角度考量社会抗争,担忧社会抗争影响地区的政治稳定。因为经济发展做不好至多是无法升迁,但是政治稳定出了状况,则会乌纱不保[9]。为何会出现面对社会抗争时,政府的利益高度一致,甚至采取刚性措施处理抗争事件的现象?一方面是央地政府压力体制下“维稳”的结果,另一方面正如卢梭对于政府体制问题的推论,即任何政府管理者都存在三种意志:个人意志、作为政府管理者与其他管理者分享的公共意志以及作为公民与整个共同体共有的公共意志。这三种意志中,最理想状态为个人意志最弱,公民与共同体意志最强。然而在面对社会抗争时,管控者的个人意志与其作为管理者与其他管理者共分享的意志进行了结合,这也就不难理解为何面对社会抗争时政府的利益高度一致,而正是这种高度一致的利益,导致了政府“过程学习”发生偏离。

(一)政府的内生性“学习目标”

选取我院2017年8月—2018年8月共86例乙肝肝硬化患者作为研究对象,其中男性59例,女性27例,年龄38~75岁,平均年龄(52.59±8.46)岁。所有患者均确诊为乙肝肝硬化,接受多排螺旋CT与MRI检查,检查前未接受过肝脏手术或介入治疗,病灶确认为小肝癌。小肝癌判断标准如下:单个癌结节直径≤3cm,多个癌结节数量≤2个,最大直径之和≤3cm。微小肝癌判断标准如下:癌结节直径≤1cm。

政府的内生性“学习目标”,即以人民为中心、为人民服务,使得政府在社会抗争场域中不断优化自身的行为,给予社会抗争场域中的诉求者等主体更多的政治机会。比如在对社会抗争的属性定义上,政府不再把其作为“敌我矛盾”来对待,而是当作“人民内部矛盾”。2004年制定的《关于积极预防和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的工作意见》将群体性事件的发生归结于人民内部矛盾,相关称谓也发生了变化,从群体性治安事件(1997)、群体性闹事事件(1999)、群体性闹事(2002)到群体性事件(2005),取消了“闹事”的定义也显现了对于民众权利的尊重[7]。当然进入21世纪政府处理社会抗争不再是较为固式的压制和镇压等方式,妥协、包容、合作、疏导甚至“摆平”方式对于政府“策略库”的丰富无不表明政府的“过程学习”在不断发展。

(二)政府“过程学习”的是与非:政治机会与政治限制交叉

第一,发展型政府体制带来的羁绊。所谓发展型政府是指“发展中国家在向现代工业社会转变过程中,以推动经济发展为主要目标,以长期担当经济发展的主体力量为主要方式,以经济增长作为政治合法性主要来源的政府模式”[8]。这一模式主要聚焦于经济发展,在改革开放之初,生产力水平亟待提升,市场经济潜能有待激发,这一模式促成了中国的腾飞,政府“过程学习”在某种程度上是成功的。然而这一学习过程也使得政府间接忽略了社会政策以及公共服务的供给,而在中国社会权利优于政治权利,民众对于社会权利的认可和渴望远甚于获得政治权利。政府面对社会抗争事件显得缺乏韧性,多以刚性处置为主,经济发展与社会协调失衡。发展型政府体制短期内很难扭转,一方面这一体制是央地之间压力型行政体制的分支之一,是当前央地关系的必备因子;另一方面发展型政府体制带来的惯性会侵蚀体制内各个方面,影响人员的思维、规则以及相关政策的倾向等,因而发展型政府体制需要渐进性的转变与改进。

西方国家20世纪60年代末兴起了“新社会——政治运动”,政治机会结构理论(又称政治机会)是其中的代表理论之一,主要用来分析和研究社会运动,艾辛杰是首创者。艾辛杰认为政治机会结构主要指政体的开放与封闭性,社会抗争多发生在具备混合性质政体的政治结构中。在艾辛杰之后,后续研究者在政治机会结构中逐步添加了新的要素,基茨切尔特在政治机会结构中加入了资源的具体配置、社会动员的体制安排和历史先例。库普曼斯则强调了政治机会结构的功能因素,认为能够对社会运动的形成及其目标实现产生威胁与限制。随着政治机会结构研究的不断发展,政治机会结构的定义也复杂多样,赋予政治机会结构的变量和内容也不尽相同,这也是因为影响社会抗争的外部环境其内容必然是庞杂的,很难精确地识别和提炼。“其中,最主要的问题是政治机会结构在研究中几乎成了任何能够影响社会运动的结构性因素的代名词。由于它似乎什么都能解释,自然就失去了一个理论应有的可证伪性。”[5]

(三)政府“过程学习”偏差的三大主因

政府的“过程学习”在社会抗争场域中既制造了政治机会,又产生了政治限制,而政治机会和政治限制是政治机会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政治机会结构塑造了社会抗争场域。政府的“过程学习”如果遵循内生性“学习目标”,不发生任何的偏差,社会抗争场域的对抗性气氛将减弱。现实中运行的政府“过程学习”不可避免会出现偏差,出现偏差便会给社会抗争场域带来政治限制,偏差的原因主要有三个方面。

牛皮糖并没有对民工发布停工命令,相反却说,看什么,继续搞事。放心,你们的工钱我不会赖账,我不是黑心老板。不相信啊,现在可以把心挖出来给你们看。

The ideality factor of the CuInGeSe4/n-Si heterojunction is actually extracted from the slope of the linear part of ln I against the V feature with the aid of the subsequent equation[25]:

政府的“过程学习”以及其具备内生性的“学习目标”为社会抗争场域提供了政治机会。首先政治通道由于民主化的发展,呈现趋向性的开放,之所以具有趋向性,是因为政治通道由于政治体制及执政主体的不同并非一直迈向开放。趋向性的开放使得抗争者有了更多表达和实现自身利益诉求的机会。其次,虽然当前社会力量相对国家比较弱小,但是中国的社会力量在不断培育之中,在社会抗争场域中有影响力的资源及力量在逐步凸显,对于社会精英、非政府组织的再认同,尤其是曾经乡贤群体的再关注,既是基层治理陷入困局的表现,同时也佐证了社会抗争场域中此类主体的能量在阶段性地攀升。此外政府对待社会抗争的态度,时间序列上具有模糊的理性化,模糊性是因为政府面对社会抗争事件时,并非总是理性先行,然而由于政府的“过程学习”能力及内生性的学习目标,在社会抗争场域中政府作为管控者的表现却在逐步理性化。

①蒋哲伦《论周邦彦的羁旅行役词》:“羁旅行役,是我国古典诗歌的传统题材之一,主要是抒发统治阶级中某些人物遭受斥逐后去国怀乡的牢愁,中下层官吏为职操劳而旅途奔波的磋叹,以及一般文人墨客失意流落的哀怨。”

从政治机会结构理论的梳理中可以发现,其起源于分析社会运动的政治环境,进而在之后的研究中又加入了非政治因素。这其实与社会抗争的场域某种程度上不谋而合,抗争的场域受政治环境等相关因素影响最深,但是也有一些非政治因素存在于场域中,两者共同作用于场域中的抗争者与管控者。而政治机会结构对于社会抗争场域的塑造主要体现在给予社会抗争的机会,这些机会并非无条件的,抗争的机会并不能完整的普遍分享,否则抗争者和管控者之间的抗争便不复存在了。由此可知,政治机会结构在给予了抗争场域的机会同时,也附带了限制,这些限制可能是主观的暂时存在,也可能是客观的阶段性存在。正是政治机会结构中种种的机会与限制的叠加才使得社会抗争场域具备所谓的一些特征,可以说抗争场域的首导来源为政治机会结构的出现(如图1所示)。其中社会抗争的场域主要有抗争者和管控者,以及其他因素,政治机会结构主要分析其中的机会和限制,横线箭头代表来源关系——抗争场域来自于政治机会结构,虚线代表两者之间的互相作用。即政治机会结构会影响场域,包括给予抗争场域中的机会以及限制等,抗争场域也会进一步影响政治机会结构,可能促成政治机会结构将更多的诉求机会释放到场域中,也可能加强对场域中诉求主体的限制等。政治机会因素主要有政治通道的趋向性开放、有影响的社会资源及力量的阶段性凸显、政府对待社会抗争态度时间序列上模糊的理性化。政治限制因素主要有政治通道开放的有限性、有影响的社会资源及力量的独立自主性不足、央地间利益的间歇“分化”。

社会抗争的出现是民众政治权利的意识不断觉醒的体现,当然社会抗争改变的不仅仅是民众自身,也在改变着周围的民主政治参与环境,缺少民主政治参与环境给予的政治机会,社会抗争的目标也难以实现,从这个层面来讲,民众的政治权利意识的提升与民主政治参与环境的逐步发展两者之间可谓互相促进。然而民主政治参与环境为何会进步与发展,原因在于政府的学习。政府是公共权力机构的总和,它具备自主性,会根据具体的情形调整自身的行为,并且不断优化自身的结构,做出相适宜的反应,化解政府与对立面的冲突和矛盾,我们这里称之为“过程学习”。因此当分析社会抗争场域来源时,引进了政治机会结构理论,而这一理论正是政府“过程学习”的结果。在社会抗争场域下,政府的“过程学习”在带来所谓的政治机会的同时,也带来了相关限制,政府的“过程学习”并非代表着发展与进步,在某种条件下可能是落后的、不符合现状与潮流的集合,这也是政府更迭的原因之一。

三 、场域的逻辑 :从 “过程学习 ”到政治机会结构的衍变

正如塔罗所指出的:“当国家权力向社会渗透能力不断增强,针对国家的社会抗争的可能性就越低,而这种渗透达到掌控社会的程度时,社会抗争就失去可能性。”[10]因而社会抗争的发生需要一定的场域予以支撑。以往的社会抗争研究更多是从抗争者或者政府的层面分析与研究,忽视了抗争者与管控者(政府)两者之间博弈与撕扯的空间,即场域(如图2所示)。

“这娃会养牛,脱贫就有门路。”工作队一碰头,先做思想工作,“小宽,你怕吃苦不怕?”“不怕,只要能挣钱!”“给你弄头牛,可得养好了。”“中中中,可中。”“只要本人有意愿,只要政策允许,尽量让小宽早日脱贫,把他树为全村脱贫的模范。”目标确定,帮扶举措接踵而来:工作队协调村支书借给其4000元,协调到户增收资金3000元,一头成年黄牛拉进了小宽家;村内有绿化、保洁等公益性岗位,立马帮他申请,每年可增收不低于5000元;借助产业扶贫政策,每年分红3000元;村内光伏发电项目每年至少增收2000元。有了致富动力的秦小宽确实让人刮目相看,清扫垃圾,粉碎饲料,出牛粪,干劲十足!

图2 社会抗争场域逻辑图(作者自制)

管控者(政府)和抗争者等主体,如果没有发生社会抗争行为,那么可以看作是潜在的抗争者和管控者,一个在此岸,一个在彼岸(也可以理解此岸代表着社会,彼岸代表着国家)。一旦产生了抗争行为便会被置于场域之中,或者说已经客观上形成了社会抗争场域,场域中还包含制度、规则等内容。彼岸的政府(或国家)与此岸的抗争者(社会)互相作用,横线箭头代表强作用,虚线箭头代表弱作用,这也符合当下中国社会与国家的关系,整体社会力量较为弱小,国家与政府力量较为强大。横线箭头表示的强作用,其实就是政府“过程学习”的体现,这一学习过程进一步促成了政治机会结构的产生,而政治机会结构则塑造了社会抗争场域的众多特点,给予了抗争的政治机会,也带来了政治限制。至此,我们也厘清了社会抗争场域的逻辑——从“过程学习”到政治机会结构的衍变,正是这一衍变使得抗争场域具备了自身的特征(非“是非”与波动性的半闭合),而分析与研究社会抗争场域的逻辑,有利于更好地建构一种回应性政治。

结论

改革开放后,中国进入后全能主义时代和发展主义国家形态的阶段,随着市场化的不断推进,全能主义国家形态的色彩在不断淡化。经济的繁荣影响了政治及社会多个方面,社会成员阶段性地获得了较大程度的自主发展空间,民众的诉求和利益表达呈现多样性的趋势。在当前意识形态混杂及文化信仰迷茫的背景之下,旧的社会结构体系在瓦解,但是新的制度性规则体系还未建立,导致社会抗争成为了一种以个体或集体为表现形式的拥有强烈利益诉求并寻求实现最简单且有效的方式。

社会抗争的影响具有双面性,其正向的作用与负向的影响并非各自独立存在,二者在一定条件下是可以相互转化的。如何将社会抗争的负向作用化解或者引导进正向的流向之中,考验着管控者的智慧。而社会抗争场域的逻辑,表明了抗争需要一定的空间,也需要政治机会才可以真正成行,社会抗争的路途并不平坦,存在着众多限制。政府虽在社会抗争中不断地进行“过程学习”,但是却不尽完美,毕竟学习也有着正向和反向的区分。因此如何回应社会抗争显得较为重要,社会抗争场域中的管控者应利用好政治机会,避免“过程学习”的偏差,调整“内生性”学习目标的时代性和生命力,双方通过合力减少政治限制对于社会抗争的束缚。回应不仅仅是管控者的工作,既包括政府回应抗争场域中民众的诉求,也包括民众对政府“过程学习”所释放的对策的回应,这种回应应是一种平等意义上的回应,双方着力于解决冲突和利益的不平衡,遵循直接与高效原则。这个过程的关键是对社会抗争场域中相关诉求的政治吸纳,吸纳意味着吸收与接纳,只有吸收了抗争者的利益诉求,才可以将其整合纳入到公共议程之中。因此政府还需要使民众感受到有正式的程序和规则以及社会正义[11]。只有提高政府对社会抗争的吸纳,使社会抗争制度化,才能提高民众对各级政府及其权威的认可,进而提高政治合法性。

人类政治社会生活的变迁进步与社会抗争密切相连,社会抗争这把“金钥匙”不仅仅反映某个社会形态的政治图景,而且还蕴含着社会政治生活优化进步的可能。诚如奥罗姆所言:“在任何一个政治体系中,冲突和争议都会一直存在,但是只要通过引导,并提供可资利用的政治生态,使其向着合法化和制度化方向发展,就可以提供现代社会达成共识的社会基础。”[12]权力越克制,表达的管道越畅通,则一个社会的积怨就会越少。因此建构回应性政治,在社会抗争的场域中平衡不同利益主体的利益诉求,在政治吸纳上多下功夫,才是未来解决社会抗争的关键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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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 :D0

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 1002-7408(2019)01-0048-06

基金项目 :中央编办——联合国UNDP项目“中国公共部门改革创新战略研究”(00056242) 。

作者简介 :贾秀飞(1989-),男(回族),河北康保人,江苏省社会科学院无锡分院 ( 中共无锡市委党校基本理论教研室)助理讲师,硕士,研究方向:政治学理论、环境政治。

【责任编辑 :张晓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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