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 要: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办好学前教育,关系到幼儿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政府对学前教育的主导地位,使学前教育发展获得了一个巨大的机遇。
关键词:学前教育 教育现状 发展
学前教育是终身学习的开端,是国民教育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重要的社会公益事业。办好学前教育,关系到幼儿的健康成长,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关系到国家和民族的未来。2010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明确提出:“发展学前教育,必须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民办并举,落实政府责任,充分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政府对学前教育的主导地位,使学前教育发展获得了一个巨大的机遇,随着第一期、第二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我县学前教育事业更是得到了蓬勃发展,优质资源得到了扩展,社会力量办园得到了加强,教师队伍素质得到了提高。
一、荔浦县学前教育现状调查
荔浦县地处广西东北部、桂林市南部,辖10镇3乡144行政村,人口38万,农业发达,物产丰富,商品经济繁荣,一直致力于建设“农业强县、工业富县、旅游大县”;2016年12月,成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县,是大桂林旅游圈的旅游胜地和经济发展中心。截止2016年底,全县共有各类幼儿园107所,公办园13所,民办园94所,有证合格民办园51所,在园幼儿数12665人,学前教育三年毛入园率达84.5%。在推进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进程中,公办园建设得到了大力的发展,全县十三个乡镇建成10所独立建制的乡镇公办园并投入了使用,通过事业单位公招形式招录了83名专业幼儿教师充实教师队伍;有市级示范园1所,区级集团园1个,自治区多元普惠一星级幼儿园19所。
二、荔浦县学前教育发展存在的主要问题
目前我县幼儿园虽然蓬勃发展,但办园规模和水平参差不齐。在调查中笔者发现荔浦县学前教育存在着以下问题与不足:
1.公立幼儿园收费较低,难以保证幼儿园正常运转
目前我县公办园仍然沿用桂价费【2010】128号广西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关于我区公办学前教育收费标准的通知》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市级示范园200元/月,县级普通幼园150元/月,乡镇及以下幼儿园130元/月,农村小学附属学前班46元/月。以上收费已经远远不能满足幼儿园日常正常运转的需要,县第二幼儿园、乡镇中心园与小学附属学前班因为资金短缺,出现了幼儿园设施设备匮乏、聘请教职工困难等现状,严重影响了幼儿园办园质量的提升。
2.学前教育整体发展相对滞后,城乡发展不均衡
一是城乡发展不平衡。市级示范园、县级示范园都分布在县城,而乡镇幼儿园、农村幼儿园的办园条件、保教质量普遍较差。
二是基础设施普遍薄弱。107所幼儿园中,除荔浦县幼儿园、荔浦县凯欣幼儿园、荔浦县蓝天幼儿园等大型幼儿园办园条件基础设施比较齐备外,大多数幼儿园受资金、土地等条件制约,存在园舍不符合标准、活动场所不足、配套设施不全、活动器械不足以及教师素质不高等问题。尤其是乡镇公办园,楼房建好后,后续软件建设严重缺乏资金,幼儿园设施设备简陋,仅仅能满足幼儿最基本的学习与生活需要,教室(活动室)内电教设备落后,教玩具操作材料奇缺。
3.师资力量较为薄弱,整体素质急需提升
一是教师配备不足。按照国家规定标准,每个班级需配备两教一保,但是我县92.5%的幼儿园(包括乡镇中心幼儿园)班级只有一教一保或一教,带班教师劳动时间长、强度大,直接影响到教师专业成长、身心健康以及带班保教质量。
二是教师学历水平参差不齐,整体专业水平较低。目前我县有专任幼儿教师667人,有教师资格证292人,持证率仅占43.8%;民办幼儿园的教师队伍无证上岗相当普遍。667名专任教师中,公立幼儿园教师有212人,公立园95%的教师第一学历以中师为主,有75%职后取得了大专文凭,5%职后取得了本科文凭。民办幼儿园有455人,80%的教师年龄在18-28之间,年轻但缺乏经验,50%的教师第一学历为中师,50%的教师为高中或初中,职后仅有24%取得大专文凭,多数学历较低,尤其是农村幼儿教师大多只接受过短期的专业培训,专业理论基础薄弱,专业技能不扎实,唱歌、跳舞、弹琴、绘画、讲故事等教育教学基本功不扎实,教育教学水平低,环境创设能力差,这些势必会影响到我县学前教育的质量。
三是聘用教师工资待遇偏低。据了解,幼儿园教师工资月平均为1600元左右,但是,幼儿园教师的工作时间长,任务重,高强度、低报酬,导致教师队伍流动性大,影响了队伍的稳定和保教质量的提升。
4.无证办园难以取缔,安全隐患令人担忧
因学前教育大部分为社会力量承办,由于受利益驱动,一些民办幼儿园为降低成本,增加盈利,不愿加大投入。目前我县仍有43所无证园,因场地限制或资金不足,办园条件与规模达不到标准,难以通过注册审批,虽然经过多次整治、取缔,但无证办园的现象仍屡禁不绝,安全隐患令人担忧。
一是由于幼儿活动室空间小,幼儿多,聚集密度大,如遇特殊情况,容易发生安全事故。
二是部分民办园接送幼儿随意性大,无安全制度,在安全接送幼儿上没有专门的接送登记册,路途安全保障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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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饮食卫生条件差,特别是农村幼儿园,厨房设施简陋,为多获利润,伙食的营养和数量不足,严重影响幼儿健康发育。
5.幼儿园教育仍然存在小学化现象
据对我县各幼儿园调查发现,民办园及农村小学附设幼儿班“小学化”教育现象很严重,基本都是提前教授小学教学内容;一日活动内容形式单一,户外游戏活动时间少,游戏器械不足,环境创设不丰富,活动区角设置不足,教玩具操作材料少,幼儿读物数量、种类少。大多以课堂教学为主要教学组织形式,小组教学、个别化教育难以实施,幼儿五大领域发展极不均衡。
三、荔浦县学前教育现状的改善策略
1.提高认识,确保《第三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目标落到实处
2017年为第三期学前教育行动计划开局之年,要想方设法落实公办园建设用地,努力争取上级专项资金支持,按照示范幼儿园的建设标准,精心设计,精心施工,确定专人负责,加强监理,保证质量,确保按时交付使用,努力完成县城建成3所公办园及每个乡镇建成至少1所公办幼儿园、大村建成村级公办园的建设任务,以承担起辖区内学前教育的管理和指导职能。
2.建立学前教育经费保障机制
一是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定价目录〉的通知》(桂价综〔2015〕96号),教育行政部门要主动与物价局协调,制定新的收费标准,争取在2017年秋季学期上调我县公立幼儿园收费标准,保障公立幼儿园能够正常运转,使公立学前教育事业得到健康发展。
二是与县编制办协调,重新对公办园核编,不足的编制采用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增加公办教师数量,继续采用事业单位公招形式向社会招录优秀教师,保证每所公办幼儿园至少70%的教师为公办教师,达到每班两教一保的配备标准。
三是对聘请的公办幼儿园教师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提高待遇,实现与公办教师同工同酬,使好老师能够留得住,做得好。
3.进一步完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加强监管,引导幼儿园走规范发展之路
一是县教育局要成立学前教育股室,配足管理人员;各乡镇配备专职学前教育管理干部,建立科学有效的监管机制,切实履行好学前教育管理工作职责。
二是加大各部门的联合执法检查制度,确保幼儿园的安全、卫生、保教工作得到有效监管。
三是以《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指导纲要(试行)》、《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广西壮族自治区幼儿园保教常规管理办法》等法规文件为准绳,指导、帮助我县各级各类幼儿园实施科学保教,优化幼儿一日活动,以游戏为基本活动,加强对幼儿园教玩具、图书配备的指导,创设丰富的教育环境,切实纠正“小学化”现象。实行年检制度,每年对年检合格的幼儿园向社会公示,作正面引导;对规模小、条件差的不合格园,督促其整改提升再办证;对整改后仍不合格的幼儿园限期淘汰。对新开办幼儿园严格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幼儿园办园基本标准》执行,把好入门关。
4.支持鼓励各级各类幼儿园参加等级评估,大力发展自治区多元普惠幼儿园
一是支持鼓励荔浦县幼儿园积极申报区级示范园,荔浦县第二幼儿园、荔浦县凯欣幼儿园和荔浦县蓝天幼儿园申报桂林市示范幼儿园;支持鼓励乡镇中心幼儿园、办园条件较好的民办幼儿园申报自治区多元普惠一星级幼儿园,同时培育原自治区多元普惠一星级幼儿园做好升星准备,加强对这些园的指导与评估,使我县各级各类幼儿园再上一个新台阶。
二是做好乡镇中心幼儿园标准化建设工作,根据《桂林市乡镇中心幼儿园标准化建设指导方案》,指导各乡镇中心幼儿园按照《方案》进行建设和规范化管理,重点抓好试点园——马岭镇中心幼儿园的标准化建设工作,充分发挥骨干带头示范作用,以点带面,促进我县农村幼儿园整体办园水平的提高。
5.加强师资培训,努力打造一支综合素质强、专业化水平高的学前教育师资队伍
一是县教育局要把幼儿教师在职继续教育纳入中小学教师素质提升工程,争取“幼教国培”项目落户荔浦,为更多的教师争取到参加国培的机会。
二是鼓励从业人员通过函授学习、自考等方式,努力提高学历层次水平。鼓励无证教师、保育员报考资格证,提高持证上岗率。
三是贯彻落实广西教育厅《关于切实做好中小学(幼儿园)结对帮扶工作分通知》(桂教基教〔2016〕39号)的精神与要求,建立幼儿园结对帮扶制度,由县城公办幼儿园对口帮扶乡镇中心园,优质民办园对口帮扶薄弱民办园,乡镇中心幼儿园对口帮扶所在乡镇村级幼儿园,在全县建立“县——乡”和“乡——村”两级结对帮扶,实现优质幼儿园对薄弱幼儿园在园务管理、园所文化、师资建设、教育教学等方面的指导与帮扶,以进一步缩小我县学前教育城乡、区域、园际差距,提高薄弱幼儿园办学条件、管理水平和教育质量。
四是继续加大荔浦县学前教育研究中心的师资培训扶持工作,以荔浦县幼儿园为龙头,通过影子跟班、入园指导、案例研磨、教研共享、家园牵手等活动使薄弱园在师资建设、教学质量等方面有明显提高。
参考文献
[1]《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
[2]教育部关于印发《3-6岁儿童学习和发展指南》的通知.教基二【2012】4号。
[3]白志繁 袁旭 县域农村学前教育发展机制改革:广西试点与广西模式[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15,11。
[4]潘君利 农村幼儿教师继续教育现状及其改善策略[J].长沙,学前教育研究,2010,(9)。
论文作者:刘文兰
论文发表刊物:《教育学文摘》2017年6月总第231期
论文发表时间:2017/6/6
标签:幼儿园论文; 学前教育论文; 荔浦县论文; 我县论文; 教师论文; 乡镇论文; 幼儿论文; 《教育学文摘》2017年6月总第231期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