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学诚目录学理论的特色,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章学诚论文,特色论文,学理论论文,目录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章学诚认为目录学的任务是辨章学术考镜源流,应从学术史的角度从事目录工作。因此他提出宗刘、补郑、正俗的主张。他的理论是以辨章学术考镜源流为特征的这一目录学派理论的总结,而不是我国古典目录学理论的集大成。
在章学诚时代,校勘学己与目录学分道扬镳,王鸣盛、金榜等人已经打出了目录学的旗号,作为合校勘和目录为一体的校雠学不复存在。章学诚不满意当时的目录学,轻蔑地称之为“甲乙纪数之需”,视为俗学。他著《校雠通义》一书阐述自己的思想理论,以正俗学。正如王重民先生所言其校雠学论述的正是目录学的方法理论,其“校雠心法正代表着这一时期我国目录学方法和理论中的最高成就。”〔1〕然而, 他的理论只能是以辨章学术考镜源流为特征的这一目录学派的集大成,而对以检索、排架、储存图书等等为功用的目录学,他是不屑一顾的,正是为了和它们相区别而将其理论命名为校雠学。宗刘、补郑、正俗是章学诚的目的,也是其理论的特色。
章学诚提出目录学应以探讨学术源流,考究其得失为宗旨,“校雠之义,盖自刘氏父子部次条别,将以辨章学术,考镜源流。”〔2 〕刘歆的目录著作《七略》体现了考辨学术之意,为目录学之楷模。他认为要探讨学术源流,必须上溯三代学术之源,下循三代以后学术之流,然后究其得失。夏商周三代,学在王官,官守学术合而为一,书籍由职官掌管,“天下之术业,皆出于官师之掌故”,图书按职官的不同而形成自然分类法,“《周官》六篇,皆古人所以即守官而存师法者也。”〔3〕三代以后学在天下,官守师传分为二途,书籍散乱, 于是目录应运而生以整理图书。目录著作理应阐明学术流别,“然自有著录以来……求能推究同文为治,而存六典识职之遗者,惟刘向、刘歆所为《七略》、《别录》之书而已。”〔4〕只有刘氏父子深明三代官师合一之道, 其目录著作能够辨章学术,考镜源流。因此,其每论一学术都能循其流而溯其源,辨其得失。如《七略·诸子略》将诸子分为九流,每论一流都考察其渊源所自,“必云出于古者某官之掌”,条其流别,“其流而为某家之学”,论其得失,“失而为某事之弊,条宣极究,隐括无遗。”〔5〕然而刘氏以后,学者将目录视为“纪数簿籍”, 目录学辨章学术考镜源流这一宗旨早已湮没无闻。对此,章学诚痛心疾首。他决心高举宗刘旗帜,弘扬刘氏之学。
为了在目录学中贯彻刘氏精神,最初章学诚认为应该在形式上宗刘,这就是废除行之已久的四部法,恢复《七略》法。他指出四部法取代《七略》法失掉了刘氏目录学精神,是不可取的,而四部法最大的弊病是其不能辨章学术考镜源流,使“天下学术,益纷然而无复纲纪矣。”〔6〕《七略》法是以分类来整理图书, 而四部法则是以图书扰乱了分类。鉴于此他决定废四部而复《七略》法。针对人们所说的《七略》不得不变为四部的种种理由,他一一予以驳斥,他说人们认为四部法必须取代《七略》的理由,无非是史书已从附庸蔚为大国不能再附于“春秋”类,文集日繁应创新类,诸子零落,以致失传,类书、史评、史抄纷纷出现,旧有的《七略》法无法以包罗,故不得不变为四部法。但是这些都不成其为理由,后世多出的图书都可根据《七略》精神,依据其学术性质附于相关的类目中。如文集,可根据作集人的学术思想,确定其为某家之学,则韩愈为儒家,柳宗元为名家,……推为诸子之流别,“附其目于刘氏部次之后”。〔7〕这样棘手的文集问题就解决了。 其他的如史评、史抄之类皆可依此法而行。如此则恢复《七略》法毫无困难。
我们知道四部法代替七略法是图书发展的客观要求。章学诚为了在目录中贯彻辨章学术考镜源流这一宗旨,竟不顾客观形势的需要,企图废弃行之已久的四部法,恢复被淘汰的《七略》法,显然行不通。他在理论上的错误是将分类法看成是一成不变的,所谓“闻以部次治书籍,未闻以书籍乱部次者也。”〔8〕不管图书发生了什么变法, 分类法应该以不变应万变,不能相应地加以调整。
后来章学诚认识到四部法代替《七略》法是无法挽回的事实,“《七略》之流而为四部,如篆隶之流而为行楷,皆势之所不容已者也。”〔9〕修正了以前的看法,认识到史籍日多不可再附类于“春秋”, 名墨之学寥落不必独立分部,文集、史抄、史评、类书等纷纷出现,这些《七略》法无法包容,“又安得执《七略》之成法,以部次近日之文章乎?”〔10〕然而,尽管他承认四部法的合理性,却没有放弃目录应辨章学术考镜源流的观点。为了弥补四部法不能考辨学术源流的缺限,在不得已的情况下,他主张对四部法作些修补工作,进一步完善这一分类法。这就是不在形式上宗刘,而是实质上宗刘,即将刘氏精神贯彻到四部目录中去,他说:“《七略》之古法终不可复,而四部之体质又不可改,则四部之中,附以辨章流别之义,以见文字之必有源委,亦治书之要法”。〔11〕他是从三个方面完善四部分类法的:一是编写叙录,二是采用互著、别裁法,三是在图书著录顺序上体现即器明道的关系。
章学诚认为刘歆《七略》中的辑略是全书的纲领,“讨论群书之旨”,“最为明道之要”,〔12〕最能体现学术源流。可惜自从班固《汉书·艺文志》删辑略之后,刘氏之绪论不传,而荀勖、李充以来的四部目录学家将目录视为纪数簿籍,不复编撰叙录,失去了目录学辨章学术考镜源流之意。因此应在四部目录中撰写叙录,以阐述学术源流。他亲自为史书、文集、类书、史抄等撰写示范性叙录。他认为这样以来可以弥补四部法不能辨章学术的缺限,刘氏精神也能体现出来,“就四部之成法,而能讨论流别,以使之恍然于古人官师合一之故,则文章之弊可以稍救,而《七略》之要旨,其亦可以有补于古人矣。”〔13〕郑樵曾提议删去《崇文总目》叙录,对这种主张,章学诚十分不满,认为删叙录后的《崇文总目》读者阅读起来如同看记数帐簿,根本看不到其讨论学术源流之意,绝对行不通。
章学诚认为《七略》曾使用过互著、别裁法,这种方法能使目录达到九流百家之学“绳贯珠联,无少缺逸”,学术自明之效果。然而自班固并省图书部类之后,此法不传。他主张在四部目录中使用这二种方法,以辨章学术。互著法是指一书的学术性质涉及到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类目,则应在相关类目中加以著录,不以重复为嫌,但必须在书下作小注说明互见类别,以便检稽,使用这种方法的目的是为了使一家之学学术源流完整,同时解决图书在分类中易混乱之弊。他认为古人最重家学,因此著录图书,应将有关一家学术的书籍搜罗著录完整,只有这样才能体现一家之学的学术源流,而要做到这一点,非采用互著法不可,因为“书之相资者,非重复互著之法,无以究古人之源委。”〔14〕否则“如避重复而不载,则一书本有两用而仅登一录,于本书之体,既有所不全,一家本有是书而缺而不载,于一家之学,亦有所不备矣。”〔15〕而要解决因学术性质相近在分类上易混淆的图书的困难,也非使用这种方法不可,如经部《易》家之书与子部阴阳家之书,《乐》家之书与集部乐府及子部艺术易混淆,凡此等等,要处理好其归类问题,仍需依赖互著法,所谓“书之易混者,非重复互注之法,无以免后学之牾。”〔16〕而类例清楚也正是阐明学术源流所必要的,所以互著法的使用有助于目录著作辨章学术源流。章学诚批评郑樵因不懂互著法而不能申明刘氏家法,其所撰的目录遇到一书两用或易混淆的图书时,凌乱错杂,毫无章法可言。如其《艺文略》经部载有各种石经,有三字石经,《易》篆石经等,而《金石略》经部却不载这些石经。著《金石略》而经部无石经,岂不可笑。这是郑樵不懂互著法之过,他以为《艺文略》经部已经记载了石经,就不应该在《金石略》中重复著录。
别裁法指如果一书中有篇目其内容在全书中自成一类或采用古人成说,而所采之文自有学术宗旨,则应将这自为一类之篇目或所因袭之文从全书中独立出来著录到有关类目中,而全书隶于本类,不必改动。别裁法和互著法的作用相同,都是为了阐述学术源流,所以章学诚说:“夫篇次可以别出,则学术源流,无缺间不全之患也。”〔17〕反复强调“别出门类,以辨著述源流。”〔18〕既然互著法和别裁法的作用相同,那么何处该使用互著法,何处该采用别裁法呢?章学诚认为这需要衡量全书的性质,如果其非全书而只是有一部分内容与它类相关,则不必使用互著法,采用别裁法就可以了。
章学诚将这两种著录法视为刘氏家法,十分重视,强调不可随意使用。主张必须首先明了学术源流,懂得互著法、别裁法的要义所在,才能运用,否则“苟未能深于学术源流,使之徒事裁篇而别出,断部而互见,将破碎纷扰,无复规矩章程,斯救弊益以滋弊矣。”〔19〕只会使图书分类变得支离破碎,混乱不堪。他指出《隋书·经籍志》曾于《孔丛子》中别出《小尔雅》以归《论语》类,《文献通考·经籍考》曾于《大戴礼》中别出《夏小正》以附时令类,但这并不断说明马端临他们懂得别裁法,“此特后人之幸而偶中,或《尔雅》、《小正》之篇,有别出行世之本,故亦从而别载之尔。非真有见于学问流别,而为之裁制也。”〔20〕因为他们在《夏小正》、《小尔雅》等书下没有作小注以说明其裁自何书,其篇第所在。《隋书·经籍志》中《嘉瑞记》一书既著录于五行类,又互见于杂传类。《新唐书·艺文志》中的《西京杂记》既入故事类又互见于地理类,这也不能说明二书的编撰者懂互著法,“特忘其已登著录,重复而至于讹错者尔。”〔21〕究其原因所在,是他们不懂得为何要使用这二种者录法,其“徒拘甲乙之成法,而不于古人之所以别出、所以互见者,析其精微,其中茫无定识,弊固至乎此也。”〔22〕
为了更好地使四部法能够辨章学术考镜源流,章学诚认为除了编写叙录,使用互著、别裁法,还应当在图书著录的顺序上体现道器关系。他说形而上谓之道,形而下谓之器。在书籍方面则阐述理论的属于道的范围,是体,论述技术方法等实用性书籍属于器的范围,是用。根据对道器关系的认识,他认为在图书著录的顺序上应体现道不离器,即器以明道这种关系,因此理论性质的图书应置于实用性的图书之前,这样体用分明,求书者也可以即器以明道。如就《七略·术数》略中的天文类而言,天文理论书籍如安天之论,谈天之说,宣夜”周髀、浑天诸家是“道”,而泰一、五星残变之类书籍是“器”,其应附于宣夜”浑天等诸家著作之后。这样体用分明,查阅天文类著作之人纵使对这门学术知之甚少,也能知其关键所在。他认为所有的图书都应按这样的顺序加以著录,如仪注类书籍应附于《礼经》之后。即使因书籍繁多,不得不别出门类,也应在叙录中加以说明,使读者便于考察学术源流。
章学诚以为对四部目录作了以上的完善工作以后,其不能辨章学术考镜源流的弊病可以解决,刘氏之目录学亦能发所光大。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对目录学家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要求他们必须明了古今学术源流及其利弊得失。他说:“部次条别,将以辨章学术,考镜源流,非深明道术精微,群言得失之故者,不足与此。”〔23〕这就是说阐明学术源流是目录著作的任务,而要完成这一任务,目录学家首先自己要懂得学术流别及其得失。否则,“学者不先有以窥乎天地之纯,识古人之大体,而遽欲部次群言,辨章流别,将有希几于一言之是而不可得者。”〔24〕其目录不过是甲乙记数簿。
章学诚是将目录著作作为学术史来对待的,因而他要求目录学家从研究学术史的角度从事目录活动,编撰一部目录著作就是撰写一部学术史。刘歆《七略》之所以为目录学之宗,是因为其承担着为学术继往开来的重任,即“刘氏著录所以为学术绝续之几也。”〔25〕其和《庄子·天下》篇、《荀子·非十二子》、《史记》中的申韩老庄、管晏、屈贾等列传同为学术史,所以说:“刘氏之业,其部次之法,本乎官《礼》,至若叙录之文,则于太史列传,微得其裁。”〔26〕既然目录著作被当作学术史看待,那么其最终目的是通过辨章学术考镜源流这一途径为学术正本清源,使读者能循其流而探其源,明了利弊得失,纠正学术流弊。所以章学诚说:“盖条别源流,治百家之纷纷,欲通之于大道,此本旨也。”〔27〕“由刘氏之旨,以博求古今载籍,则著录部次,辨章流别,将以折衷天艺,宣明大道,不徒之甲乙纪数之需,亦已明矣。”〔28〕在这里他将目录著作的作用阐述得十分明白。而将目录学的作用提高到“宣明大道”的高度,这是前所未有的,是章学诚的创举,尽管由于时代的局限,他所要宣明的大道是儒家之道。在他以前,有不少学者也论述过目录学的作用,然而他们只是着眼于目录能解决读者查寻图书困难、为读者提供门径、向导等方面加以肯定。与他同时代的学者王鸣盛对目录学也十分重视,他说:“目录之学,学中第一要紧事,必从此问途,方能得其门而入。”〔29〕这个评价不可谓不高,但也只不过是从目录学能为读者提供读书门径方面予以肯定。章学诚以他史学家特有的敏锐目光,发现编撰图书目录不仅仅是为了方便读者查阅书籍,使其能即类求书,因书究学。更重的是以儒家六艺为准绳,阐明学术源流,辨别其利弊得失,让读者览目而知学术史。这是他对目录学的新认识。
对专为检索、排架、储存图书服务的目录,章学诚是不予考虑的,视其为俗学。而正俗是他义不容辞的责任。他明确指出编撰目录不仅仅是为了将图书分门别类地记载下来,“古人著录,不徒为甲乙部次计。”〔30〕他批评刘、班以后的目录学家不知目录学,而以为目录的作用仅在于方便检阅图书,“自刘、班而后,艺文著录,仅知甲乙部次,用备稽检而已。”〔31〕他在为周书昌所作的《籍书园书目序》中批评当时的藏书家编目或是为了储存一时之书籍,或是为了炫耀自己藏书丰富,知识渊博,“或以炫博,或以稽数,其指不过是存一时之籍而不复计于永久,著一家之藏而不复能推明所以然于天下。”主张编目应以考辨学术源流为意。他说:“群书既萃,学者能自得师,尚矣。扩四部而通之,更为部次条别,申明家学,使求其书者可即类以明学,由流而溯源,庶几通于道之要。”〔32〕他认为如果将目录视为“甲乙纪数之需”,其目的是将图书按甲乙部类著录下来,那么就不需要有专门的目录学家从事这项事业,一个粗通文墨的小吏就可以胜任,“如徒为甲乙部次计,则一掌故令史足矣。”〔33〕目录学也不成其为一门学问了。因此,这些目录被他排斥在其讨论范围之外,对其方法作用不予考虑。他为完善四部目录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是为使四部目录能体现辨章学术,考镜源流这一宗旨服务的。对以检索、排架、储存图书为目的的目录没有多大的益处,特别是被他视为目录学家法的互著法、别裁法在这些目录中使用,不但无益,反而会使其变得混乱不清,增加利用时的不便,妨碍自身功能的实现。因此,章学诚的理论只能是一家之言,不能说是我国古典目录学理论的集大成。
章学诚对自己的理论很自负,欲以此校正刘氏父子以后的历代目录著作,衡量目录学家。他认为刘氏以后只有郑樵一人能继承其学。但郑樵也有不足之处,刘氏之书已佚,对保存刘氏要义的《汉书·艺文志》他不能平心尽力地加以研究,因而,他不懂刘氏家法,其校正历代目录时只是斤斤计较其图书分类的恰当与否,不能阐明其得失所在。不懂得别裁法、互著法,自撰之目录,遇到相资之书或易混淆之书时,毫无章法。
对焦竑《国史经籍志·纠谬》,章学诚认为虽然其纠正历代著录之误,整齐有法,值得肯定,但是因他不明古今学术源流,不懂得目录学应以考辨学术源流为宗旨,虽有见地却只停留在甲乙分类是否恰当的水平上,“观其所议,乃是仅求甲乙部次,苟无违越而已。此则可谓簿记守成法,而不可为校雠家议著作也”。〔34〕
章学诚认为刘略班志为目录学渊源所自,今刘略不存,而班志保存了基本内容。因此他对《汉书·艺文志》十分重视,详加校正,指出其不足之处。其一是班固不懂互著、别裁法,应互著、别裁之书皆未加以互著、别裁。并一一指明《汉志》中应采用这二种方法之书。其二是附类失当,如将《古今字类》附类于《孝经》。其三是不观书的内容以致分类失当。如《周史六 》应归兵书类,却入儒家类。四是六略有总序阐述学术源流,每略分为若干类,每类后有小序论述这一类的学术源流,但诗赋类却无小序,应补上。另外诗产生于赋前,而《汉志》著录图书时却赋前诗后,不能体现学术发展源流,应该纠正。
章学诚欲以自己的目录学理论为标准来衡量历代目录著作,欲使他人改用已法,不免使他人之目录变及支离破碎,面目全非,未必恰当。
章学诚是位理论联系实际的目录学家,不仅提出了一整套的目录学理论,而且将其运用于目录工作实践中。《史籍考》是由他主编的一部大型史学专科目录,惜此书不存。但从幸存的《论修史籍考要略》和《史籍考释例》中可以发现,在这部目录的编撰过程中,章学诚是以他的目录学理论为指导的。《论修史籍考要略》提出了十五条编撰原则,其中“古逸宜存”“家法宜辨”这二条原则,是为考辨史学源流服务的。“古逸宜存”指在《史籍考》中列“古逸”一门,保存先秦亡佚史书。章学诚认为史部虽然列于经部之后,但史学却先于经学而存在,人们因尊经之故,不愿将《春秋》、《尚书》等列入史部,而以《史记》、《汉书》为最初史籍。这样做不能体现史学渊源。《史籍考》为阐明史学源流,不仅要将《春秋》、《尚书》列入史部,而且应将已经亡佚而被其它书所称引的先秦史籍著录下来,编入“古逸”门,“以探其原”,表明史学渊源所在。“家法宜辨”指目录学家应根据史家作史家法考察清楚史籍类别。如二十一史以前都被视为正史,章学诚认为这是家法不明,类例不清的表现。其中司马迁的《史记》、梁武帝的《通史》等是通史,班固《汉书》、范晔《后汉书》等是断代史,陈寿《三国志》为国别史,南、北二史是断代通史,凡此等等都应加以分辨。其他的如编年、故事、职官、仪注之类史书,也应辨其家法。如此,则史学源流清晰可考,所以说:“家法分明,庶几条理可贯,而究史学者可以溯源流矣”。《论修史籍考要略》中提出的“经部宜通”、“子部宜择”、“集部宜裁”这三条原则,是章学诚的互著、别裁理论在编撰《史籍考》中的具体运用。他认为古代经史无别,六经皆史,后世因尊经之故,经书不入史部。除六经外,经部之书与史部相通者甚多,应采用互著法将与史部相通之经部图书著录到《史籍考》相应类目中,以便使史学源流完整无缺。子部和集部所收图书,其中有杂载史事而能自成一类者,如文集中的传记、志状等,《管子》中的《地园》篇等等,应采用别裁法,将其裁篇别出,著录到《史籍考》有关类目中。这样史学源流无缺佚,而“求史者无遗憾矣。”
章学诚认为叙录是阐述学术流别的重要表达方式,主张在目录中编写叙录。在《史籍考》的编撰中,十分重视叙录的编写。其《史籍考释例》中有总叙以阐述史部大纲,史部立类源流,有类序说明各类的学术流变,立类的理由。《史籍考释例》可以说是一部简明的史学发展史。
从以上的论述中可知,《史籍考》是以章学诚的目录学理论为指导编撰的一部史学专科目录。此书若不遗失,定会有助于史学的发展。
注释:
〔1〕王重民《论章学诚的目录学》《光明日报》1963年7月17日
〔2〕〔23〕章学诚《校雠通义》卷一序
〔3〕〔4〕〔5〕〔6〕〔7〕〔8〕〔17〕〔19〕〔21〕〔22 〕〔24〕〔25〕〔26〕〔27〕章学诚《文史通义·和志艺文书序例》
〔9〕〔10〕〔11〕〔13〕章学诚《校雠通义·宗刘》
〔12〕〔28〕章学诚《校雠通义·原道》
〔14〕〔15〕〔16〕〔30〕〔33〕章学诚《校雠通义·互著》
〔18〕〔20〕章学诚《校雠通义·别裁》
〔29〕王鸣盛《十七史商榷》卷一
〔31〕〔34〕章学诚《校雠通义·焦竑误校汉志》
〔32〕《章氏遗书》卷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