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居民贫困线的确定_贫困线论文

中国农村居民贫困线的确定_贫困线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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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确定农村居民贫困线的意义

使我国现有贫困人口脱贫致富,彻底消除贫困,实现共同富裕,是我国“九五”时期的一项重要而又艰巨的任务,也是我们全社会的共同责任。从中国的社会经济结构看,贫困问题主要是在农村,农村的绝对贫困人口约占全国贫困人口的85%以上。因此,认真研究当前中国的农村贫困问题具有相当重要意义。然而,无论是国际社会,还是我国政府或各地方政府,在制定和实施反贫困政策中都要涉及到贫困线的测定问题,只有确定出一个科学的贫困线才能分出谁是贫困人口,测定贫困人口的准确数量,并在此基础上弄清贫困人口的平均收入离贫困线的距离有多大。因此,确定贫困线对确定某个人群的贫困程度,有针对性地做好扶贫工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目前对贫困概念的表述方法很多,但有一点是共同的,即一个人或一个家庭缺乏维持最低生活水准的能力,其基本特征为“食不果腹,衣不蔽体,房不挡雨”。由于最低生活水准在不同国家、不同地区、不同时期,有着不同的含义,因此,贫困按其包括的范围和程度不同,首先可分为绝对贫困与相对贫困。前者又称为生存性贫困,是指在一定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下,个人或家庭依靠劳动所得或其它收入难以满足生存的最低需要,衣食不得温饱,劳动力再生产难以维持。绝对贫困,大多发生在发展中国家。相对贫困,是指温饱问题得以解决,但仍然低于社会平均生活水平。它是比较而言的贫困,是相对于不同时间、不同社会的生产方式或生活方式下贫困标准的变化而言的贫困,也是指在同一时期相对于不同社会成员和地区之间差异而言的贫困。相对贫困发生在世界各地,包括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其次,贫困可分为狭义贫困与广义贫困,前者仅指经济范畴的贫困,即生活不得温饱,生存难以维持;后者除含经济范畴的贫困之外,还包括社会、文化、教育、政治参与等方面的贫困因素,如人口寿命状况、医疗条件、生命与生活环境以及就业等。可见,贫困问题往往是多元的、综合的问题。鉴于我国仍然属于发展中国家,虽然多年来已解决了农村大多数人的温饱问题,并正向更高的目标迈进,但是由于历史的、自然的原因,我国目前农村依然存在着一定比例的绝对贫困。因此,本文所研究的贫困,主要是指狭义上讲的绝对贫困的概念。

所谓贫困线就是指在一定的时间、空间和社会发展阶段的条件下,人们维持生存(包括维持健康和工作能力)所必需消费的商品和劳务的最低费用。农村贫困线具体讲,就是农村居民的年人均纯收入达到维持基本生活所必需的最低费用的界限。由于本文采用的是绝对贫困的概念,因此,这里的贫困线也指的是绝对贫困线,低于此线即为贫困,超过此线即为温饱。

二、农村居民贫困线测定方法的选择

目前,国际上确定贫困线的方法大体上可分为两类:一是相对方法,即依据相对贫困的概念;二是绝对方法,主要依据人们消费生活必需品的绝对水平来确定贫困线,具体有以下四种确定方法:

1.生活必需品法。该法根据“家计”调查的详细资料,通过研究,确定出必需的生活消费品和劳务项目,然后乘上相应的价格,再相加求和就得出基本生活费用。这种方法从理论上来说是较为合理的,但主要问题是:(1)衡量必需品的标准难以把握。(2)在区分出必需品和非必需品以后,确定必需品的消费额也是一个比较困难的问题。

2.营养构成法。该方法是根据维持人们生存所需要的营养量来确定贫困线。一个人仅能够满足营养基本需要量的收入水平,就可被认为是一个恰当的贫困线标准,因此,使用这种方法确定贫困线是可能的。但由于不同国家、地区的人口具有不同的营养基本需求量,这种营养需求量的差别甚至出现在同一种族的人中,因而,单纯靠营养的基本需求量来确定贫困线还缺乏足够的说服力。

3.马丁法。马丁是美国一位研究贫困问题的专家。他提出了计算两条贫困线:一条是“低的”贫困线,即食品贫困线加上最基本的非食品必需品支出;一条是“高的”贫困线,是那些达到食物贫困线的一般住户的支出。该方法计算结果虽然很科学,但我们研究的目的是为了找到一条大家都能接受和认同的绝对贫困线,因此,对于社会来说,两条贫困线往往会使人们莫终一是,难以理解,况且,要确定出两条贫困线,在操作上比前两种将更为复杂,它不宜用来确定绝对贫困线。

4.食品份额法。食品份额法的基本思路就是根据国家营养协会推荐的食品定量标准(见表1), 先列出能满足规定能量摄入水平的食品清单,并确定实际消费每一种食品的价格,由此找出能满足规定能量摄入水平的食物贫困线,然后再除以恩格尔系数,最终得到农户的贫困线。

表1 营养学会推荐食品定量表(千克/月人均)

食品类别 粮食 薯类 干豆类 蔬菜 水果 肉类 乳类 蛋类 鱼虾 油脂类

标准 14.2 3.0 1.0

12.0 0.8 1.5 2.0 0.5 0.5 0.25

该方法与其它三种方法相比具有以下优点:(1 )贫困线是位于满足人们生存需要的水平,靠其为生的家庭除了健康所必需的东西外,其他物品和服务不得消费,即使是必需品也要是经济实惠的。而人们生存的第一需要又是吃饭,因此研究绝对贫困,从食品开始是较为恰当的。(2 )维持人们最低生存每天需要的热量及其对应的食品基本上是固定不变的,因此,采用食品份额法制定出的绝对贫困线,从食物量出发,不与社会整体收入的发展水平相联系,能进行客观的衡量比较,不受外界生活水准变化的影响,具有较强的可比性和连续性。(3 )在人们的吃、穿、用、住、烧等最低需求中,“吃”是关键,先衡量出人们“吃”的标准再推算其他,比起其他方法操作简单,方便易行。该方法的主要不足之处就在于对食品消费的定量不尽合理,另外,由于市场经济尚不成熟,影响恩格尔系数的因素较多,其具体表现将在对该方法的应用中介绍并加以解决。总之,我认为食品份额法是确定农村居民贫困线较为理想的方法,下面即以此方法来对我国农村居民的贫困线加以实际测定。

三、我国农村居民贫困线的测定

现根据食品份额法的基本思路来确定我国农村居民的贫困线。

(一)食物贫困线的确定

1.最低营养标准确定。食物的种类和数量对人们的身体健康有着极其重要的影响,人们在研究贫困问题时都以平均每人每天消费实物摄取热量作为营养指标。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认为满足人们正常生理活动需要的最低热量标准为平均每人每天2100千卡;中国营养学会的专家计算人均日摄入热量的正常值应为2400千卡,最低应为2000千卡。考虑到人们的营养标准只是指人们摄入热量值。国家卫生部推荐的营养供给量标准(RDA)中对人们应摄入的各种维生素、 矿物质以及热量来源的营养素如蛋白质、脂肪、一些维生素和不少矿物质量也都达不到RDA的规定。因此, 要稍高的热量来部分地弥补其他营养的不足。故我们对绝对贫困的研究采用2100千卡作为一个人每天维持生存所需热量的最低限。基本消费水平达不到维持人体生存的最低营养标准则为绝对贫困人口。

2.食物贫困线的确定。按食品份额法应先列出食物清单,并确定实际消费每一种食品的价格,然后计算出食物贫困线。但根据国家营养学会推荐的食品定量标准来确定适量的食品消费量,从表1可看出, 食品共分10类,其中除包括粮食、薯类、蔬菜之外,还包括了水果、肉蛋乳等营养食品。对一个绝对贫困的农民来说,连糊口都难还怎能谈得上营养品的消费呢?显然按这份清单来确定食品贫困线是不切实际的。另外,由于食品类别较多,要精确地分类并计算出消费额与确定生活必需品的方法同样困难。因此,我认为采用粮食消费作为农民绝对贫困的标准较为合理。

根据1988年调查收集的有关粮食用途方面的信息,在中国,粮食为人们提供了85%—90%的摄入热量(注:赵人伟等:《中国居民收入分配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4年,321页。), 全国平均每人从粮食中摄入的热量为87%,由于农民主要是从事体力劳动,热量消耗较大,尤其是贫穷的农民,极少能从其它食品中获得热量,从粮食中摄入热量的比例显然要高于城镇,在此设定为90%应是较为合理的。根据这一信息,我们可以估算出粮食的直接消费,并为我们计算农村居民的贫困线提供了较大的方便。这就意味着每人每天要有1980大卡(2100×90%)的热量来自于粮食。根据推算每公斤粮食可提供大约3648大卡的热量,这样每人每天1890大卡热量所对应的全年粮食量为189公斤。这189公斤粮食即可作为粮食消费标准的贫困线。由于是假定每人从食油、水果、肉类及鱼类等食品中获得10%的全国平均水平的热量。因此,我们在确定食物贫困线时应将这10%考虑进去。由于这部分在人们的实物消费中所占的比例太小,且对于绝对贫困者来说也并非是必需的消费品,故为简便起见,我们根据其所含10%热量的假定把它折算成21公斤[(0.1×189)÷0.9]的粮食。这样,我们即可把210 公斤粮食作为农村居民粮食消费标准的食物贫困线。只要掌握某年的粮食价格,即可得出当年维持最低食物消费的收入标准贫困线。

如1995和1996两年的粮食混合平均价格分别为每公斤1.394 元和1.464元(注:根据1996年和1997年《统计年鉴》资料推算。), 则这两年农村居民的食物贫困线收入标准分别为293(1.394×210)和307元(1.464×210)。

(二)确定恩格尔系数 为达到最低的营养标准需要的食物消费量是基本生活消费的一部分,除食物消费以外的基本生活消费是非食物消费。对这部分消费,我们主要是通过恩格尔定律的推算来把它考虑进去。

所谓恩格尔系数是指食物消费支出占生活费支出的比重。联合国粮农组织提出了依据恩格尔系数划分贫困与富裕的标准,即30%以下为最富裕,30%—39%为富裕,40%—49%为小康水平,50%—59%为勉强度日,60%以上者为绝对贫困。由于我们研究的是农村居民的绝对贫困问题,居民食物消费量基本上全部是生活的必需品。因此,这与恩格尔定律所要求的内容是一致的。但考虑到以下因素:农民住房消费支出在全部生活费支出中占相当比重;农民的社会保障大都由其自己负担,甚至有些不合理的摊派;农村文化娱乐设施少,服务行业不能满足农民的需要;由于交通等原因,农村商业网点不足,货源少,影响了农民的消费。这些因素都导致了我国农村居民的恩格尔系数偏高。因此,在市场经济尚不成熟的中国农村,其贫困居民的恩格尔系数实际不会超过59%,所以,我们在此把恩格尔系数确定为59%,这与1995年国家统计局分布58.6%的比率大致相符。

(三)农村居民贫困线的确定 按照恩格尔定律,用农村居民的最低食物费用除以恩格尔系数即可计算出贫困线。根据前面所得的农村居民食物贫困线收入标准,即可计算出我国1995和1996两年的农村居民绝对贫困线分别为近似500元(293÷0.59)和520元(307÷0.59)。当然,我们所测算的农村居民贫困线,仅是对全国各地区贫困情况的一种抽象,并不能代表各地区的贫困标准,但从各省、市、自治区1995和1996两年所确定的农村居民贫困线标准来看,也基本上是在500元左右。 因此,本文把人均纯收入500元和520元作为我国1995和1996两年的农村居民贫困线是比较符合实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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