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力发展职业教育加快“科教兴鲁”步伐,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大力发展论文,职业教育论文,科教论文,步伐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在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指引下,省委、省政府把大力发展职业教育作为实施“科教兴鲁”,促进经济快速发展的一项战略措施来抓,使职业教育不断取得新进展。到1995年,全省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发展到1125所,在校生82.3万人,占高中阶段在校生总数的57.5%。十几年来,先后为全省各条战线培养了200多万名中等专业技术人才、 管理人才和具有一定技能的熟练劳动者,短期职业技术培训1500多万人次,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和社会事业的发展。
一、提高认识,把发展职业教育放在突出的战略位置
改革开放以来,我省经济建设和各项社会事业进入了全面发展的新时期。在这过程中,人才短缺、劳动者素质低成为制约经济发展的一个突出因素,特别是农村经济的综合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更加迫切。省委、省政府多次分析认为,山东是一个经济大省,但还不是经济强省,人均国民生产总值在全国处于中等水平,尽管我们的经济规模不算小,但总体素质和效益水平还比较低,要改变这种状况,变经济大省为经济强省,就必须从抓教育入手,提出了“科教兴鲁”战略,把普及义务教育、加强职业教育、发展高等教育放在战略位置,特别是突出抓好职业教育,培养千百万有文化、懂技术、会科学生产的新型劳动者。为了把省委、省政府的决策落到实处,我们采取的主要措施:一是积极引导各级领导干部认真学习、领会邓小平同志关于教育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充分认识发展职业教育对于提高劳动者素质,加快人才培养,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宏伟目标的重要意义。二是各级政府从发展当地经济的实际出发,进行经济发展——人才需求——教育现状的调查分析,并与经济发达地区和国家进行对比,增强了各级领导干部对发展职业教育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克服就经济工作而抓经济,忽视和轻视职业教育的思想观念。三是把发展职业教育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的任期目标,建立考核激励机制。人大、政协加强对职业教育的视察与监督。四是发挥表率作用。省委、省政府的主要领导同志亲自抓,经常听取情况汇报,深入基层和职业学校进行调查研究,探讨职业教育发展对策,解决在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从而影响和带动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重视抓好职业教育工作。五是通过各种渠道和媒体,进行广泛宣传,推广典型,表彰先进,在全省上下形成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共识。目前,无论是各级领导干部,还是广大群众,对职业教育的认识都发生了很大转变,出现了重视、关心和支持职业教育发展的良好局面。
二、采取有效措施,促进职业教育不断发展
认识问题解决了,发展职业教育的关键是资金问题。在这方面,我们本着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资金的原则,努力增加投入。
1.加大政府投入。在发展初期,由省、地财政以补助学校开办费形式,总计投入3000多万元,改办了385所职业学校, 为职业教育的快速发展奠定了基础。今年省委、省政府研究,拨款6000万元,帮助职业学校完善配套,上规模,上水平。职业教育经费列入地方教育事业费预算,与普通教育经费统筹安排。职业学校的基建投资由各级政府根据事业发展需要拨出专项指标,列入当地教育事业基本建设计划;职业学校教育事业费,除按普通高中的标准拨付外,经常性专业教学经费农村职业中学每班每年4000元,城市5000元由地方财政拨给,技工学校的拨款标准也有了一定提高。“八五”期间,各级财政累计用于职业教育的经费支出达40多亿元。充分体现了政府投入的主渠道作用。
2.从农村教育费附加中提取10%用于农村职业教育。省人大1987年颁布的《山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条例》对此作了明确规定。仅此一项,全省“八五”期间为职教筹集经费2.2亿元。
3.在大中城市积极推行青岛市筹措职教经费的做法。 青岛市从1988年开始,在我省率先实行市区职教经费统筹,规定企事业单位按职工全年工资总额的5‰缴纳职教经费(1989年起调为8‰)。按照这一规定,青岛市平均每年筹措经费600多万元用于职教。省委、 省政府对青岛市的做法给予了肯定,并在全省其他大中城市推广。继青岛之后,我省烟台、济南、泰安等地也相继开始实施这一做法。
4.把职业学校纳入各地农村与城镇校舍改造规划,制定标准,统一安排校改资金。据统计,从1988年到1993年,我省用于职业学校校舍改造的资金总计4亿多元,使一大批职业学校的面貌发生了根本变化, 大大改善了职业教育的办学条件。在发展技工学校过程中,我省制定了谁投资谁受益的政策,调动了企业、行业投资办学的积极性。
5.制定、落实优惠政策,减免税收,鼓励支持职业学校积极发展校办产业,走产教结合的路子。目前,全省职业高中(中专)校办经济实体2200多个,年产值已达4亿多元,有40多所学校年利润超过50万元,其中20多所学校超过百万,在一定程度上补充了经费的不足。
6.进一步放开非义务教育段收费标准,支持地方政府建立地方性筹资法规,如建立职业教育发展基金;有偿使用职业学校毕业生;征收高消费性教育附加等。
三、深化改革,不断提高办学水平和教育教学质量
省委、省政府认真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教育体制改革的一系列指示和文件精神,从管理体制、办学体制、教育教学体制、招生与就业制度等方面不断深化改革,总结、探索适合我省经济与社会发展实际的职教发展路子。
1.管理体制改革。根据普通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成功经验,结合职业教育的特点,我省实行了政府统筹与宏观协调下的分级办学、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职教管理体制。省主要负责制定全省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和有关政策,培养培训职教师资,研究发展高等职业教育,并审批和管理中专、技工学校教育,对全省职教发展进行宏观调控与管理;强化市(地)、县两级统筹决策权与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市(地)、县两级负责制定本地区职业教育的发展规划,对学校布局、专业设置、招生及毕业生就业、师资配备、经费投入等进行统筹与调控。在职业学校内部以人事制度和分配制度改革为重点,积极推行以校长负责制、教师聘任制、工资总额包干制和结构工资制等为主要内容的管理体制改革,启动了职业学校内部活力。
2.办学体制改革。1992年,省政府印发了《关于中等以下教育发展和改革的意见》,《意见》明确提出:职业教育在政府统筹下,以行业、企事业单位办学和各方面联合办学为主。并且,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鼓励和支持社会多方面兴办职业教育,调动了各方面的办学积极性。1993年以来,出现了社会各界兴办职业教育的势头,形成了职业教育‘大家办’的可喜局面。目前,除教育部门外,全省各行各业自办或联办的职业教育在校生已占全省职业学校在校生总数的60%以上,东部沿海地区达到70%以上。
3.教育教学体制改革。明确提出职业教育要适应全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为当地培养留得住、用得上、“永久牌”的中初级专业技术人才和熟练劳动者。围绕这一目标,对职业学校的专业设置、教育年限、课程设置、教育年际、课程设置、教材与教学方法等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在全省推广了以教学为中心,以开展和完善校办实验实习基地建设为重点,以提高学生实践技能为目的的多位一体的教学体制。在国家教委指导下,我省在平度、潍坊等地进行了“双元制”教育试点,引进了德国职业教育模式,并将成功的经验在全省推广,初步形成了具有鲜明职业教育特点的教育教学体制。技工学校突出操作技能训练,毕业生中级工合格率达到了75%以上。
4.招生和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省委、省政府强调各地在用工制度上,坚决贯彻“先培训、后就业”的政策,实行资格证书制度。要求劳动部门对此严格把关,新增从业人员一律凭“双证”(毕业证书、技术等级证书)上岗,未经过职业教育和培训的,一律不准上岗。从1989年开始,我省青岛、烟台等市对各类职业学校和培训实体的毕(结)业生进行技术等级考核,发给相应的技术等级证书,作为就业上岗的依据,从而在就业压力较大的情况下,优先做到职业学校的毕业生学有用武之地。
5.加强骨干学校建设。在职业教育发展初期,省委、省政府确定每个县都要首先办好一所职业中学。积极发展县办技工学校,制定了职业中学建设标准、职业中专审批条件,并分阶段对全省职业中学进行了验收评估,有力地推动了职业教育的发展。1985年,我省又较早地提出在县一级建立职业教育中心的发展思路,并于1988年在全省推广了平度市建设职教中心的经验,加快了全省骨干职业学校建设步伐。 1990 年和1993年,国家教委、劳动部相继提出建设省级、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以来,我省根据国家教委、劳动部颁布的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实施方案。1995年,省财政拨出专款300 万元用于奖励和扶持重点职业学校建设。各级政府普遍加大了骨干职业学校建设的力度。青岛市连续两年将创建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列为政府要抓的大事,几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仅1994、1995两年青岛市为此投入经费7000多万元。全省总计投入2.7亿元。由于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 我省骨干职业学校建设取得显著成效。到目前,全省已建成省级重点职业学校206所, (其中职业高中118所,普通中专52所,技工学校36所), 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73所(其中职业高中38所,普通中专20所,技工学校15所),数量居全国前列。一大批骨干学校的涌现,带动了全省职业教育整体水平的提高,使全省职业教育的办学效益、办学规模和办学条件等都有了很大变化。
为了适应经济和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对不同层次人才的需求,完善职业教育体系,目前我省正在试办高等职业学校。
6.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技术培训。各级就业训练中心、职业技能培训基地、职工培训中心等培训实体,年培训能力达到150万人次。在企业实行岗位技能工资制、技师聘任制、考工晋级等激励政策,调动了广大职工学习技术业务的积极性。
四、认真贯彻落实《职业教育法》,迎接职业教育发展的新阶段
5月15日, 八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教育法》,这标志着我国职业教育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目前,我们正在组织力量,扎扎实实地开展学习、宣传、落实职教法的活动。近期,省委、省政府将作出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决定,努力开创我省职业教育的新局面。
今后我省职业教育发展的总体思路和目标是:以邓小平同志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认真贯彻《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和《职业教育法》,主动适应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市场经济的需要,坚持“大力发展”的方针,深化职业教育的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逐步建立起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职业教育体系。到“九五”末,各类中等职业学校在校生占高中阶段在校生的比例达到60%。将采取的一些主要政策和措施是:
1.加大资金投入。省委、省政府已决定,1996年省财政安排职教专项经费6000万元,各级财政每年都要对职教专项经费作出安排。各级政府要逐步建立财政拨款与多渠道筹资相结合的多元化的投入机制,保证职业教育经费的稳定来源和不断增长。建立市(地)、县职业教育发展统筹费,主要来源按城镇企事业单位职工年工资总额、农村教育费附加、城市教育费附加的一定比例提取,由政府统一征收,统筹使用。
2.实施重点带动工程。继续抓好重点学校建设,促进职业教育再上新水平。到本世纪末,我省要有150所职业高中、70所技工学校、70 所普通中专达到省级重点学校标准;50所职业高中、30所技工学校、30所普通中专达到国家级重点水平。每个县(市、区)都要建成一到二所规模较大、设施完备、具有地方特点的骨干职业学校。
3.深化改革,提高教育质量。在总结以往改革经验的基础上,以全面推行技术等级考核、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落实“先培训、后就业”政策为导向,重点抓好教育教学领域的改革。同时,大力加强职教师资队伍建设,“九五”期间,增加本科师资年招生数量,从职业中学对口招生的师资班也要适当增加。使职业教育工作的重点由数量的增长逐步转向办学效益和教育质量的提高。
4.下大力抓好我省西部贫困地区的职教工作,在政策、资金、师资等方面对欠发达地区的职业教育予以倾斜。
这次全国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发展职业教育的高度重视,对进一步做好职业教育工作提出了新的任务和要求。会后,我们一定认真落实好这次会议精神,虚心学习先进单位的经验,抓住机遇,加大措施,努力把我省的职业教育推向一个新阶段。
(摄影:刘宝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