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帛书《易传》看孔子易学解释及其转向,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帛书论文,孔子论文,易学论文,易传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B222.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0—5919(2007)03—0 086—06
一、孔子对于《周易》文本性质的界定
《周易》有着卦爻符号和与之相关的文字构成的一套卜筮的话语系统,自这个话语系统产生起,就为当时专门负责卜筮的官吏所掌管,与其他的“神明”数术一起,参与国家各种事务的决策,因此,早期的《周易》当为卜筮之书。生活在春秋末期的孔子认同这种观点。他认为“法马(象)莫大乎天地,变迥莫大乎四时,垂马(象)著明莫大乎日月”,“定天下之勿勿者莫善乎筮龟”(帛书《系辞》),① 所以圣人效法天象吉凶、自然变化、龟蓍神物、河图洛书而作《周易》,其功用彰往察来,断天下之疑,定天下之吉凶。孔子本人曾用《周易》占筮过,传世文献记载过孔子用《周易》占筮事实,如孔子曾占得贲卦和旅卦。② 孔子明确说过,“吾百占而七十当。”(《要》)正因为《周易》是卜筮之书,年轻的孔子轻视之,在他看来,真正有德行和智慧的人不需要卜筮,即可以预知和分辨吉凶,做到趋利避害。“孙正而行义,则人不惑矣”。(同上)孙,遵循,③ 说的是遵循正道而施行德义,人就可以明察是非而不惑。而那些善于运用卜筮获取吉庆之人是智慧不足和德性缺失的表现,如他说:“德行亡者神灵之趋,智谋远者卜筮之蘩。”(同上)这是孔子年轻时不学《周易》的主要原因。如廖名春所言:“孔子晚年以前不但不曾‘好《易》’,反而视‘好《易》’为求‘德性’,‘孙正而行义’的对立面。在这时的孔子看来,《周易》是卜筮之书,为君子所羞称。”[1]173
孔子晚年发现了《周易》中“古之遗言”,这里“古之遗言”是文王之教[2]374,即文王以仁为核心的德性。《要》所说的“文王仁,不得亓志,以成其虑”,说的就是文王在纣王无道之时推行仁德谋求推翻商王朝而不得其志。孔子看来,这种以仁为核心的德性在现实中往往表现为一种不偏不倚、知柔知刚的处世方法。他说:“川(坤)之至德,柔而反于方;键(乾)之至德,刚而能让。”(《衷》)此是说乾坤至德刚中有柔,柔中带刚,刚柔相济,二者不能偏废。若只有刚无柔,或只有柔而无刚,则必然有一失,“不刚则不勭(动),不勭(动)则无功,恒勭(动)而弗中则[亡,此刚]之失也。不柔则不静,不静则不安,久静不动则沈,此柔之失也。”(《衷》)《易》之用就在于刚柔并重,刚者知柔,柔者知刚,去人之弊。如《要》所言:“夫《易》,刚者使知瞿(惧),柔者使知刚,愚人为而不忘,惭人为而去诈。”(《要》)如此,“文而能朕”,“武而能安”。(《衷》)由于此缘故,孔子一改年轻时轻视《周易》的态度,老而好易“居则席,行则囊”,把《周易》定为德性之书。这里德性主要指人的德性,当然也包括天地自然之德性,《二三子》云:“德义广大,灋物备具者,亓唯圣人乎。”即是其证。
那末,孔子如何改变《周易》文本的性质、实现由卜筮解释向德性解释转换的呢?
二、见仁见知的易学解释原则的确立
为了实现《周易》卜筮向德义转变,孔子儒家在解释道时,提出见仁见知的原则。帛书《系辞》云:
一阴一阳之胃(谓)道。(继)之者,善也;成之者,生也。仁者见之胃(谓)之仁,知者见之胃(谓)之知,百生日用而弗知也,故君子之道鲜。
这里的道,是宇宙之本。世界万物皆产生于道,它虽不显形迹,不露声色,不可感知,却能流行于世界万物之中,支配着世界万物,世界万物变化显示着道的功用。道的意义是非常确定的,它内涵阴阳,阴阳表现为仁知。阳生生不息为知,阴安静敦厚为仁。由于道本身存在仁和知两个方面内涵,而秉承道而形成的解释者有仁知之差异,故对于道的解释,或偏于仁,或偏于知,或既无仁也无知,从而表现出对于道的理解和解释表现出三种倾向:偏重于仁者将道理解为仁之道,而偏重于知者将道理解为知之道,从事体力而无仁无知的劳动者则在日常生活中用道却无法理解道。仁者知者见仁见知属于解释学问题。
同时,道又具有不确定性,这种不确定性表现为“[变]勭不居,周流六虚,上下无常,刚柔相易也,不可为典要,唯变所次”(帛书《系辞》),它决定了处于不同历史时期和同一历史时期不同视域之下的解释者,对于道的理解和解释也就不是固定的一成不变的,总是历史性的和创造性的,持续不断地呈现出新的意义。孔子及其儒家所谓“见仁见知”和“唯变所次”其实就是承认了解释的对象——道,具有确定的意义,同时又具有抽象的非现时性的、流动开放的不确定性。就解释者而言,他所作出的任何解释都在其前见之中,任何解释本身都是一种偏见。所谓的前见,就是处在历史条件下解释者已有的观念和知识。“理解甚至根本不能被认为是一种主体性行为,而要被认为是一种置自身于传统过程中的行动,在这过程中过去和现在经常地得以中介。”[3]372 所谓偏见就是用自己已有的前见对文本或事物所做出的理解和解释,“偏见并非必然是不正确的或错误的,并非不可避免地会歪曲真理。事实上,我们存在的历史性包含着从词义上所说的偏见,为我们整个经验的能力构造了最初的方向性。偏见就是我们对世界开放的倾向性”[4]9。偏见其实是一种自我理解,“一切理解都是自我理解”[4]9。“仁者”之“仁”和“智者”之“知”是认同了理解前见的存在,见仁见知承认了自我理解或偏见的合理性,按照这样的原则,要求解释者以变化趋时的、非封闭孤立视域,依据传统赋予自己的诸如仁或知之类的前见,来理解和解释道。
三、“后亓祝卜观亓德义”的易学解释的转向
当今德国大哲学家伽达默尔指出:“一切诠释学条件中最首要的条件总是前理解,这种前理解来自于与同一事情相关联的存在。正是这种前理解规定了什么可以作为统一的意义被实现,并从而规定了对完全性的先把握的应用。”[3]378 见仁见知作为易学解释学原则,为孔子及其后学进一步用儒家的眼光理解和解释《周易》奠定了基础。孔子提出“后其祝卜、观亓德义”的易学解释,显然是以“见仁见知”作为其理论预设,就是说孔子依据见仁见知的原则而把易学解释重点放在德义上,将自己的易学与巫史之筮相区分。“观其德义”即是“见仁”,表明孔子是个仁者,而不是祝卜,仁者是以仁德解《易》,而不是以卜筮解《易》。
但是,面对着这个复杂的、具有双重性的易学文本,孔子未采取那种过于简单的方法,完全舍弃《周易》固有的卜筮性,直接进入《周易》德性的解释,而是从卜筮入手,对《周易》的卜筮作用、客观依据等问题作出解释;然后由卜筮明吉凶,进而察天道(易道)观得失、以德行获吉庆,真正实现了易学解释的转变。
1.关于卜筮的解释
按照孔子的理解,自然界有阴阳变化,客观存在吉凶,效法自然变化的《周易》的阴阳变化,具有预测功能,“[《易》无思]也,无为也,[寂]然不勭,钦而述达天下之故,非天下之至神,谁[能与於]此?”“是以君子将有为,将有行者,问焉[而以]言。其受命也如错,无又远近幽险,述知来勿”。(帛书《系辞》)之所以如此,取决于天人感应,即是人借助于自然界中一种神的力量完成的。因为这种感应快捷迅速,神妙莫测,是一般常人难以想像的,故被称为神,“唯神也,故不疾而数(速),不行至”。(同上)而人之所以能感通天,关键在于《周易》这部书和运用《周易》这部书的人。
就《周易》而言,它有一套独特的、内涵天地之道的阴阳符号和囊括古今智慧的话语系统及其效法宇宙演化的筮法。《周易》卦爻符号是古代圣人仰观俯察而成,爻效法自然变化,卦蕴藏智慧,卦之德方以知,通神明之德。用于预测的工具——蓍草与神龟,久远而有灵气,是神明的化身。行蓍过程效法宇宙天地之演化,其德圆而神,也就是说《周易》能够预知未来,定天下之吉凶,取决于它是一部圣人效法自然而成的天书。如帛书《系辞》所言“深备错根(探赜索隐),枸(钩)险(深)至远,定天下之吉凶,定天下之勿勿者,莫善乎蓍龟。是故天生神物,圣人则之。天变化,圣人效之。天垂马(象),见吉凶,而圣人马(象)之。河出图,雒出书,而圣人则之。《易》有四马(象),所以见也。系辞焉,所以告也。定之以吉凶,所以断也”。因《周易》是效法天地万物而作,故内涵了天、地、人三才之道和永恒变化之理,如孔子所言:“《易》又天道焉,而不可以日月生辰尽称也,故为之以阴阳;又地道焉,而不可以水火金木土尽称也,故律之以柔刚;又人道焉,不可以父子君臣夫妇先后尽称也,故为之以上下;又四时之变焉,不可以万物尽称也,故为之以八卦。”(《要》)因此,它能够感通天人成为预测吉凶的著作。由于孔子过多解释卜筮客观性,尤其是《周易》效法天地变化而成书,强调了人的德性在卜筮中举足轻重的作用,客观上冲淡了卜筮的神秘色彩。
2.关于观天地之变知吉凶的解释
《周易》乃圣人仰观俯察自然之作,无论是《周易》卦爻符号系统及其与符号密切相关的文字系统,还是行蓍的过程和工具皆本之于客观世界,与客观世界契合齐准,易之道就是客观世界之道,《周易》中阴阳变化所显示的吉凶即是现实世界变化的吉凶。孔子关注的是《周易》中的形而上的道,而不是形而下的卜筮。在他看来,理解和探讨《周易》的目的,在于细观其中天地阴阳变化之道,明察事物吉凶转换之理。只要顺从这种易道即天地自然之道,无须通过《周易》卜筮,即可以把握吉凶。他以《周易》中的损益之道说明之:
夫损益之道不可不察也,吉凶之[门]也。益之为卦也,春以受夏之时也,万勿(物)之所出也,长日之所至也,产之室也,故曰益。授者,秋以授冬之时也,万物之所老衰也,长[夕]之所至也,故曰产。……益之始也吉,其亓冬也凶;损之始凶,亓冬也吉。损益之道,足以观天地之变,而君者之事已,是以察于损益之变者,不可动以忧憙。故明君不时不宿,不日不月,不卜不筮,而知吉与凶,顺于天地之也,此胃易道。(《要》)
这段话,与《淮南子》和《说苑》等传世文献的记载可相互印证。《淮南子·人间训》:“孔子读《易》至损益,未尝不愤然而叹曰:‘益损者,其王者之事与!或欲以利之,适足以害之;或欲害之,乃反以利之。利害之反,福祸之门户,不可不察也。’”《说苑·敬慎》:“孔子读《易》至于损益,则喟然而叹。子夏避席而问曰:‘夫子何为叹?’孔子说:‘夫自损者益,自益者缺,吾是以叹也。’”比较《淮南子》和《说苑》与帛书《要》,可以看到,虽然其论述有详略之分,但其中孔子所谈论的损益的道理完全一致,说明孔子谈论损益确有其事。
在《要》中,孔子将损益两卦与春秋季节联系起来,以益卦象征春季,万物由微而盛;以损卦象征秋季,万物由盛而衰。损益两卦之转化,预示着春秋两季相互更替,世间万物兴衰枯荣,周而复始,循环往复。而其中的福祸、吉凶及其相互依存的关系由此展示出来,因此,他提出“损益之道”是“吉凶之[门]”,以《易》之损益之道“足以观天地之变”,“足以观得失”“不可不察也”,作为聪明的当权者只要能做到这一点,不借助于祭祀、择吉日、星占、历法占、龟卜、筮占等,就可以“知吉与凶,顺于天地之也”。其实,孔子这里的损益之道,即是阴阳之道,也就是易道。益为阳长,则为吉。阳长至必消则阴生,则为凶。损为阴长,为凶,阴长极必消则阳生,则为吉。随着阴阳转化,吉凶流转。只要通晓和驾驭《易》之损益之道,明察吉凶之理,顺从天地,则可以无咎。[1]143,144 同时, 孔子还强调“时”,以损益之道,观乎天文察时变,顺天道而时行,时至则福获。“古之君子时福至则进取,时亡则以让。”(《缪和》)这种观天文察时变、顺天应时、趋利避害的思想,是知者所为,孔子说的“福祸毕至,知者知之”(《二三子》),“知者不惑”(《论语》之《子罕》、《宪问》)就是知者见知。虽然这种知者见知,有先秦道家之风。但他并没有停留在这种道家式的见知上,而是遵循“《易》所以会天道人道”(《语丛一》)[5]194 观念,以见知为前提,把易学研究的重点落实到见仁上,用儒家的观念和理论理解和解释其德义,凸显德性在易学中的地位。
3.关于超越巫史而达乎德的解释
在孔子看来,顺天道固然可以取代卜筮,但天道远而难以把握,人道近而易习行,故他又把“见仁”即《周易》中的人道(德义)视为易学解释重中之重,如他指出:
幽赞而达乎数,明数而达乎德,又仁[守]者而义行之耳,赞而不达于数,则亓为巫,数而不达于德,则其为之史。史巫之筮,乡之而未也,好之而非也。……吾求亓德而已,吾与史巫同涂而殊归者也。
众所周知,《周易》本为卜筮之书,内含象数理占四要素。象是周易中卦爻符号及其所象征的事物的形态特征及其意义,附在这些符号之后的文辞所表示的则是它的全部意义。它在筮占活动中,作为筮占的记号或标识,记录着“神秘”的行蓍结果,有着传递神明信息功能。而数是指筮数,即“天地之数”和本于天地之数的大衍之数,它是行蓍过程的直接参入者,“参伍以变、错综其数”,“蓍之德圆而神”,说得就是蓍数的推衍形式上效法了宇宙演化,其过程变化无常,神妙莫测,从而确立一卦之象,极其数遂定天下之象,因此它是确立象的工具和整个筮占的关键。占是根据象对事物未来所作出的推断,六画符号一旦求出,筮问者的吉凶福祸由表示符号意义的文辞显示出来。卜筮的结果就是占,筮占是理解和解释《周易》所追求的终极目标。理是作为筮占担当者,即象数文辞所内涵的天地人三才之道。孔子变换新的视角,以儒家独特眼光审视《周易》象数理占,提出“后亓祝卜、观亓德义”,其方法是由筮占之术而通达《易》之数理,然后再由数理通晓德义。④ 德义成为孔子理解和解释《周易》所达到的终极目标和追求的易学最高境界。为此,孔子把《周易》研究区分为卜筮、数理、德义三个层次。第一个层次,深明筮占之术,未知《易》之数理系统,此为筮;第二层次,精通《易》之数理系统未能到达儒家德性,此为史;第三层次,能深求卜筮之术,又能由卜筮而精通易之数理,然后由数理推衍人道之德义。孔子认为史巫之占,非《周易》真精神,《周易》真精神当是以德代占,他告诫人们说:“史巫之筮,乡之而未也,好之而非也。”(《要》)因此。孔子将求德或德占视为他自己与史巫最本质的区别。即“吾与史巫同涂而殊归”。
4.关于拟德而占的解释
人皆有预知未来、驾驭命运的需求和趋利避害、获取福庆的愿望,然而如何满足这个需求、实现这个愿望?这是包括孔子在内的古代圣贤一直苦苦思虑和探索的问题。星占、历法占、龟卜、梦占、筮占等各种占是中国古代先民在长期生活和生产实践中总结和探索出的不同的预测方法。孔子站在儒家的立场,认为人之德性修养优越于卜筮的预测。卜筮是人对于自身缺乏自信的一种表现,当德行丧失和智慧缺乏时,则多用卜筮。而德行除了可以净化社会环境、协调人与人的关系、稳定社会秩序外,也可以明察秋毫。换言之,真正有道德和智慧的人无需卜筮,就可以洞察几微,预知未来。孔子曾明确指出:“德行亡者神灵之趋,智谋远者卜筮之蘩。”这是说,丧失德行的人才乞求神灵,缺乏智谋的人才频繁卜筮。孔子说的“仁者不忧,知者不惑”(《论语·宪问》)也是此意。进而,他认为德行和卜筮是两种截然不同的获取吉庆的方法,如他说:
君子德行焉求福,故祭祀而寡也,仁义焉求吉,故卜筮而希也。(《要》)
此是说君子德行求福和仁义求吉,故很少运用祭祀和卜筮。基于此,孔子提倡以德获得福庆。这种以德求福观点与《文言》思想完全一致:“积善之家,必有余庆;积不善之家,必有余殃。”他提倡以《周易》中德义求福。认为真正善为《易》者,则必是大德大智慧之人,此种人无需占筮,可以洞察吉凶,即所谓“不占而已”。这里不占,是以德代占。“赞以德而占以义者。”(《衷》)“疑德而占,则《易》可用也。”(《衷》)相反,没有德行的人不可真正理解和掌握《周易》。即所谓“无德则不能知《易》”[2]375。“无德而占,则《易》亦不当。”(《衷》)故他提出了“德义无小,失宗无大”(《二三子》)观点,此句话是说获得善德不在小,遭失宗庙之灾不论大,即福祸善恶不论大小。[6]127 孔子还举小人为例,说明小人不去恶行善,最终遭受杀身之祸,“善不责(積)不足以成名,恶不责,不足以灭身。小人以小善为无益而弗为也,以小恶[为]无伤[而弗去也,故恶積而不可]盖也,罪大而不可解也。”(帛书《系辞》)小人所作所为,无需占卜可知凶多吉少。由此看来,以仁为核心的德义重于卜筮、取代卜筮是孔子易学解释的目的。
四、孔子易学解释学的意义
孔子提出见仁见知和观其德义的原则和观点,然后将这种原则和观点运用于易学解释之中,由卜筮解释转向超越卜筮的德性解释,再转向以顺天道、以德代占的解释,从而使《周易》文本性质、内容和作用发生根本性的转变,由本为卜筮之书转变为以德义为主的哲学著作,凸现出先秦儒家独特解释理论,即一开始就以一种宏大的、流动的、开放的解释视野,对待文本或作者问题。文本意义不是唯一的,是多元的,是变化的。而理解和解释则是特定历史和传统条件下解释者个体以已有见识和经验对于文本作出的创造性、合理的见解,或称为“偏见”,这样充满张力和创造性的解释学,关注的重点不是文本或作者本义,更重要的是隐而未显的意义,其解释不是千方百计地复原文本或作者的思想,而是超越文本,探赜索隐,钩深致远,穷尽天地之道或作者(圣人)之意,这就与单纯的以文字解释为主、以重现文本之义为宗旨的解释学传统区分开来。很显然,孔子关于易学解释已具有了西方哲学解释学的意味。他的“见仁见智”的易学解释原则接近伽德默尔等人关于理解和解释的观点。与他们不同的是,孔子不但未放弃中国传统的文字、象数和史学等解释方法,而且把它作为哲学解释进路。具体说,在许多情况下,孔子的解释是由解释方法进入到哲学解释。
我们应当看到,孔子的解释学虽然把解释对象道或易道意义视为不确定的,即多元的和变化的,但这种不确定性只是流于形式,其基本的内容是阴阳,阳尊阴卑,是千古永远不变的。解释者的理解和解释虽然具有创造性和差异性,承认这种解释者个体创造和差异的合理性,看到了人在理解和解释过程中的积极作用,并且启迪后世易学家或哲学家依自己的见解去探寻方法,理解和解释道,认知和驾驭道,成贤成圣,但是由于道的基本内容为阴阳,清晰确定不容混淆,而解释者又是秉承道而产生,具有道的某种属性,故无论解释者的解释是如何创造和开放,都不能超出道之阴阳仁知意义,因此,这种见仁见知的理解和解释,最后必然归于解释的循环。更确切地说,孔子及其后学的易学解释学,是道的自我解释循环。
收稿日期:2006—12—08
注释:
① 本文中帛书《易传》的内容,悉引自廖名春《帛书易传初探》之释文,以下所引仅注篇名。为方便起见,均写作通用简体字。
② 《吕氏春秋·慎行论》和《说苑·反质篇》有孔子占得贲之记载。《易纬·乾坤凿度》有孔子偶筮得旅之记载。
③ 李学勤说:“‘孙’读为‘循’,音近通假。”见李氏著《周易溯源》,巴蜀书社2006年版,第374页。
④ “幽赞而达乎数,明数而达乎德”的解释参照了日本池田知久《马王堆汉墓帛书〈周易〉之〈要〉篇释文下》,见《周易研究》1997年第三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