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科技工业园区协调发展的政策研究,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协调发展论文,工业园区论文,我国论文,政策论文,科技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长期以来,政府对我国科技工业园区的建设和发展起着主导作用。从某种意义上来讲,我国科技工业园区是政策的产物。迄今为止,政策在聚集我国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资源方面所起的作用是极其重要的。
与世界发达国家和地区的科技工业园区相比较,我国科技工业园区起步稍晚。它诞生时,正逢我国开始向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轨。因此,科技工业园区政策的制定相应地处于“摸着石头过河”的探索试验阶段。随着形势的发展,我国科技工业园区的政策亦在与时俱进,不断创新,力图推动科技工业园区日益走向协调发展。
我国科技工业园区政策分类
我国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对科技工业园区是高度重视的,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推动科技工业园区建设和发展的政策。从总体上看,这些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准入政策
诸如政府对各级科技工业园区建立或试办的批复,对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和淘汰等政策。
2.优惠政策
这方面的政策主要有:招商引资优惠政策、税收减免优惠政策、出口优惠政策、引进设备优惠政策、留学生创业优惠政策、孵化器优惠政策等等。
3.便民政策
主要有海关出入,企业注册、人才落户、申报立项、申请贷款、一站式服务等方面的便利政策。
4.激励政策
对在科技工业园区建设和发展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企业家、科技人员、管理者给予表彰和奖励的政策。
我国科技工业园区非协调发展的政策表现
目前,我国科技工业园区的发展可以认为基本上是协调的,但是同时也存在着各种非协调性因素,它们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政出多层,政出多门
在科技工业园区这一关系国民经济和我国核心竞争力的重大问题上,国家没有专门立法。科技工业园区的发展主要靠政策调控。从中央到地方各级政府都出台政策,从各级政府科技主管部门到税收、工商、海关等部门都制定规矩。这种政出多层、政出多门的规矩从不同层次、不同角度对科技工业园区的发展作出了各种有关锁定、相合则促进,相悖则麻烦。尤其是“政出多门”的状况,有时令科技工业园区的管理者和企业家无所适从。
2.政策大战,无序竞争
由于没有统一的立法规定来协调科技工业园区之间以及科技工业园区内外的利益关系,因而科技工业园区的法律地位并不明确。在这种情况下,各个科技工业园区之间往往出现一种优惠政策攀比现象,尤其是内地和后发地区的科技工业园区更是依靠比沿海和先发地区更为优惠的政策来争夺有限的高技术资源。因此,在我国科技工业园区的发展历程中充满了激烈的政策大战,政策趋同、无序竞争现象甚为严重,从而影响了国家整体利益乃至科技工业园区本身的健康发展。
3.政策多变,信誉不高
由于各地政策的制定与当时的主要领导者的发展思路、胆识、魄力等非法制因素紧密相关,故而频频出现因主要领导者的人事更动而发生原有政策不能落实或大幅调整的情况,使有些地方科技工业园区的政策发生非正常性变动,从而严重地影响了政策的信誉。
4.政策悬空,操作失灵
有些地方政府虽然为科技工业园区制定了很有吸引力的政策,但对政策执行过程缺乏检查督促,存在“口惠而实不至”的现象,从而导致政策悬空、操作失灵的不良后果。
我国科技工业园区协调发展的政策构成
我国科技工业园区协调发展政策主要由政策目标、政策内容、政策制定等方面构成。
1.政策目标
科技工业园区作为国家和区域经济的重要增长极和促进持续发展的技术高地,其发展规划理应纳入国家和区域发展的全局规划之中。在研究科技工业园区政策时,不应陷入“唯园区论”的误区,而应胸怀全局,将园区之间及园区内外的协调发展作为制定园区政策的出发点,把科技工业园区和区域经济的“双赢”作为政策目标。
2.政策内容
科技工业园区政策的内容应做到区内与区外、当前与长远、局部与全局、促进与控制、激励与惩处、产业与产品、开放与保护、制度与环境、定性与定量、部门与部门之间的统筹兼顾和协调统一。政策内容条文应具有科学性、时效性、统一性、协调性和权威性。
3.政策制定
为防止政出多门,彼此矛盾,做到统一政令,令行禁止,在科技工业园区政策的制定上,国家层次应由国务院颁发,地方层次应以地方政府名义出台,这不仅有利于各相关部门的意见协调,而且同时有利于政策的贯彻落实。
我国科技工业园区协调发展的政策目标
科技工业园区协调发展一般存在三个层面,即园区内部的协调发展,园区之间的协调发展和园区外部的协调发展。无论从哪个层面上看,科技工业园区协调发展的政策目标主要都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
1.园区效益最大化
近20年来,科技工业园区成为国内投资流向集中的重要区域之一。在科技工业园区二次创业期间,除了继续增加投入以外,更要重视投入的回报,如单位面积的产出率、单位投资的产出率以及对所在区域经济发展的贡献率(可用科技工业园区的GDP增量占所在区域经济GDP增量的比率来表示)等等。科技工业园区协调发展的经济目标、政策目标乃至终极目标应当是园区效益(包括园区自身效益和带动所在区域经济发展产生的园区外部效益)均要实现最大化。园区协调发展的本质含义是以协调为手段实现园区最大限度的发展。
2.园区结构科学化
目前,对于园区结构科学化的研究还停留在定性阶段。其含义主要是指:(1)就全国和一个区域而言,园区区域布局合理;(2)园区产业结构合理,亦即主导产业突出,产业链无缝衔接,产业结构总体效益最优;(3)园区企业组织结构合理,这就是说,园区企业应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包括法人治理结构、园区内外相关产业企业规模结构合理;(4)园区内各子园区结构合理;(5)园区创新系统各子系统结构合理。
3.园区特色个性化
从宏观来看,科技工业园区之间协调发展的基础和标志应当是园区特色个性化。每个园区必须依托自身的比较优势,批准全球的市场坐标,发展个性化的优势产业和优势产品,并善于及时整合国内外资源,将优势产业做大做强,增加市场占有率,同时藉此打造园区的品牌,提高园区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4.园区发展持续化
科技工业园区的生命力体现在其核心竞争能力上。核心竞争力的培育、成长和强化是园区发展持续化的保证。园区核心竞争力既包括其特色产业的持续创新能力,也包括园区环境的不断优化能力。园区协调发展是其核心竞争力赖以形成的手段,而核心竞争力的形成和强大,又是园区协调发展的目标。
我国科技工业园区协调发展的政策方向
在新形势下,科技工业园区政策协调发展应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遵循规律,完善框架,填补空白、细化实化,择优立法。
遵循规律是指遵循科技工业园区的发展规律、市场经济的发展规律和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规律。“细化实化”是指吸取国内外制定科技工业园区政策的先进经验,在政策的可操作性和务实性上狠下功夫。这就需要不断提高园区管理者和建设者的政策科学水平。
为促进科技工业园区协调发展,在认真总结过去政策制定中的经验教训的基础上,其政策协调发展的方向可以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
1.由粗线条走向细分化
在科技工业园区政策的制定上应由笼而统之、大而化之逐渐走向细而分之、精而明之。政策不是一顶无所不罩的大帽子。而是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形成的具有很强针对性与可操作性的实施纲领。
2.由模仿型走向创新型
根据各地科技工业园区不同的具体情况,有关政策的制定应由幼稚的模仿向成熟的创新发展。各地的政策应更具个性化和独创性,也就是说,要与各地科技工业园区的发展特色相呼应,建立有特点的园区协调发展政策体系。
3.由区域倾斜走向产业乃至产品和产权倾斜
在科技工业园区的初创阶段,为了取得经验,先从沿海地区突破,政策向区域倾斜是必要的。然而,在新形势下,为了实现科技工业园区的协调发展,我们的政策主要应向产业、产品和产权倾斜。在这方面,目前已有明显转变。如国家关于发展软件产业的政策,北京中关村科技工业园区关于扶持科技人员申报发明专利的政策等等。各地科技工业园区的协调发展政策应向当地特色产业、主导产品、核心技术及重大自主知识产权倾斜。
4.由僵化走向灵活
在遵守国家统一法规政策的前提下,应当允许各地在制定科技工业园区协调发展的政策方面拥有更广的空间和更大的自由度。这固然需要地方领导人的胆略和智慧,但是更加需要宏观上非常宽松的环境和氛围。同时,政策还应该与时惧进,不断优化,以体现政府对科技工业园区支持的力度越来越大,措施越来越实。
5.由分散走向统一
由于科技工业园区的发展事关全局,所以在有关政策的制定上要改变政出多门,变部门间事后磋商为事前协调。各有关部门要改变“鸡犬之声相闻,老死不相往来”的状况。由政府统一牵头或有关部门联合发布政策的力度和效果往往较好。
6.由利益激励走向优化综合服务
在以往科技工业园区政策的制定中,比较注重对入园企业的利益激励。个别地方甚至超越权限,以大幅减税退税为主要手段招商引资。在新形势下,科技工业园区政策应向构建优化综合服务的软环境转变,改善服务质量,提高服务效率,革除不合理收费,促进持续发展。
7.由封闭运行走向与国际接轨
我国已于2001年正式成为WTO成员国,科技工业园区的协调发展政策应遵守WTO有关规则,全面与国际接轨。
8.由政策体系走向法律规范
在众多政策条例的基础上,我国应及时制订《科技工业园区法》,集历年政策精华之大成,促进科技工业园区稳定持续健康发展。
我国科技工业园区协调发展政策重点
在全国科技工业园区二次创业大背景下,为了实现科技工业园区协调发展的大目标,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制定科技工业园区协调发展政策的重点主要应在以下八个方面:
1.培育园区的核心竞争力
在科技工业园区由形态建设转向功能开发的新的发展时期,尤其是加入WTO以后,我们应把培育科技工业园区的核心竞争力作为园区协调发展政策的重点。着重营造体制创新、机制创新、特色产业、优化环境四大优势,在打造科技工业园区品牌上下功夫,以实现科技工业园区的持续发展。
2.推动国际化进程
高技术产业的基本特征之一在于其国际化的运行空间和全球化的发展坐标。我国科技工业园区的国际化进程亦势在必然。新的形势下,我国科技工业园区及其高技术企业不仅要继续向世界敞开大门,而且要率先实行“走出去”战略,因此,研究并制定科技工业园区国际化政策已经提上重要议事日程。
3.完善科技投入体系
高科技产业的投融资体系一直是理论界热度不减的焦点话题,但有关政策的出台却异常慎重。在北京中关村、重庆高新区局部有所突破,如重庆高新区关于中小企业担保基金,企业创新创业基金等。关于二板上市,风险投资退出亦是众所关注、翘首以盼的重大政策问题,期望在不久的将来能有实质性突破。
4.园区内外软环境建设
当前,科技工业园区的竞争,在某种意义上讲,是园区内外软环境,尤其是园区内软环境的竞争。要加强对园区内外软环境建设政策的研究,制定软环境监测考评的指标体系,促进科技工业园区创造优质品牌,提升服务质量。
5.完善孵化器体系
孵化器是科技工业园区持续发展的重要源泉。建设并完善科技工业园区孵化器体系是我国园区的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孵化器产业作为新兴的产业需要政策的指导与扶持。如鼓励多种形式的孵化器并存,鼓励投资兴办孵化器,孵化器业主与入孵企业的责权利的法律规范等。
6.创新扩散和技术转移
科技工业园区作为我国改革开放的试验田、高新技术的辐射源,其生存价值和发展意义决不囿于园区之内。科技工业园区制度创新、技术创新和产业创新必须及时扩散,布新除旧。就制度创新而言,为改变园区内外新旧制度两张皮不断磨擦的状况,防止旧体制在园区复归,就极有必要将科技工业园区制度创新的成果迅速推广。如有些城市已将科技工业园区的“一站式服务”吸纳于公共事务办理程序,就是一个好的开端。在技术创新和产业创新扩散和转移方面,工作领域更加广阔。这是充分发挥科技工业园区作用的关键,也是协调园区内外发展的必由之途。
7.吸引留学生创业
科技工业园区是吸引留学生回国创业的主要窗口之一。制定吸引、扶持留学生进园区创新创业的政策是当前及今后科技工业园区的重要任务。北京中关村科技工业园针对留学人员推出了五项新政策,如为他们开辟创新创业的绿色通道,建立留学生创业基金等。
8.其他专项政策
按照深化改革、扩大开放的思想,为适应国内外市场竞争的需要,配合国家科技部和各省市科技专项行动计划的实施,针对各科技工业园区个性化特色,有必要在政策制定上拓展更大的空间,允许制定政策有更大的灵活性,可以适时出台某些专项政策,以使我国科技工业园区的发展管理工作更加深入、细致、扎实。
“政策和策略是党的生命”,也是我国科技工业园区得以健康发展的政治保证。在党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全会精神指引下,我国科技工业园区协调发展的政策体系一定会日臻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