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世纪资本主义的垄断和竞争(上),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资本主义论文,竞争论文,世纪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当前,主流经济学和相当一部分左派经济学认为,当今时代是企业间竞争激烈加剧的时代,而且现在是全球范围的竞争。他们认为,这一事实如此不证自明,不再需要经验证实和学术检验。另一方面,无论从哪个角度看,几乎所有的企业都集中到越来越少的人手中。从前竞争激烈的部门,像零售业,现在已经是大规模垄断连锁领域。大量的经济财富正在聚集到坐拥庞大帝国的少数超级富豪手中。数字革命产生的新公司企业已经很快被吸收到垄断阶层当中。简而言之,垄断力量正前所未有地上升。
这根本不是学术问题。对资本主义经济的保卫构筑在竞争性市场的无处不在上,这种市场提供稀缺资源的理性配给,为现存收入分配辩护。保卫资本主义政治的前提是,经济力量是分散的,不能以对民主国家造成过度影响的方式聚集。如果垄断——而不是竞争——成为主宰,这两种资本主义的核心主张都要被摧毁。
当我们使用“垄断”一词,我们不是在非常狭隘的意义上、仅指只有一个卖家的市场。这种意义上的垄断实际上根本不存在。我们是按经济学经常使用的那样,指的是公司拥有足够的市场实力来影响价格、产量和行业投资——因而行使“垄断权力”——限制新的竞争对手进入该行业,即使存在高利润率。这些公司通常在“寡头”市场上运作,在那里一小部分公司控制着生产,能够决定产品价格。再者,即使这样也不足以描述这种现代企业的力量。正如保罗·斯威齐所说,“现代发达资本主义的典型生产单位是庞大的企业”,这种企业除了统治特定行业之外,还是“混合经营(从事多种行业)公司和跨国(在多个国家都有业务)公司”。
但是,约翰·肯尼思·加尔布雷斯2004年在《无罪欺诈的经济学分析》中指出:“曾经常用的‘垄断资本主义’一词,已经从学术和政治词典中被摘除了。”对当今的新自由主义理论家来说,只有一件事情:国家对抗市场。经济实力(和不平等一起)不再被认为意义重大了。垄断权力,更不用说垄断资本,是不存在或者不重要的。一些左派经济学家也在很大程度上同意这种说法。
相反,显而易见,垄断在21世纪的开头几十年一直在前所未有地得到加强。更具体说来,我们认为,我们在过去的四分之一世纪见证的是垄断资本主义演化成为一个更加普遍和全球化的垄断金融资本体系,这是当今发达的资本主义经济体的经济制度的核心——它是经济不稳定的关键原因和当今新帝国主义的基础。
真实的世界趋势:垄断力量的增长
从资本家的角度看,垄断的有利条件是不言而喻的:它降低风险,提高利润。任何神智清醒的业主和企业都不希望竞争;理性的活动总是寻求尽可能多的垄断力量,小心翼翼地避免遭遇经济学教科书中所说的毫无竞争力的企业的厄运。一旦一个企业实现了经济集中和垄断实力,它就能设置进入壁垒(尽管这种进入壁垒是相对的而不是绝对的),使得可能的竞争者成功侵入寡头的和垄断的行业变得高成本和高风险,通过这种方法以维持自己的地位。创设和维持进入壁垒是任何大企业的基本工作。威廉·谢泼德在他的权威研究《产业组织经济学》中提供了一份企业通常会用来排斥竞争者、保持垄断实力的22种不同的进入壁垒。
在这种意义上,垄断是竞争的逻辑结果,应当是可以预见的。它存在于资本主义的DNA之中。对于卡尔·马克思来说,资本倾向于在一个人手中变得更多,部分原因是简单的资本积聚,更多的是资本集中的结果,或者一个资本被另一个所吞并。在这种竞争中,他写道,一般来说,“较大的资本战胜较小的资本……竞争的激烈程度同互相竞争的资本的多少成正比,同互相竞争的资本的大小成反比。竞争的结果总是许多较小的资本家垮台,他们的资本一部分转入胜利者手中,一部分归于消灭。除此而外,一种崭新的力量——信用事业,随同资本主义的生产而形成起来”。更喜欢提供给大企业的信贷或金融,和竞争一起成为集中过程中两个主要的杠杆。通过兼并和收购,信贷体系能够在“一夜之间”创造出巨大的、集中的资本积聚。资本积聚和集中的结果都可以通称为经济积聚。(《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5卷第722—724页。)
因此,关于当今经济中的垄断和竞争的状况,以及自20世纪中叶以来的趋势,这些数据能告诉我们什么呢?下面的图1表明,头四家占有率之和为50%或更多的美国制造业(比如汽车制造)的数量和百分比自1980年以来增长迅速。经济体中制造部门越来越多的行业是以可观的垄断程度为特征的牢固的寡头或准垄断的市场。而且这个趋势是在急速上升的。
除了制造业,积聚还迅速地在经济体中大部分其他部门发展,诸如零售业、运输业、信息业和金融业。1995年,六家最大的银行控股公司(摩根大通、美国银行、花旗集团、富国银行、高盛投资公司和摩根斯坦利公司)拥有的资产相当于美国GDP的17%。到2006年底,上升到55%,2010年(第三季度)则到了64%。
在零售业,最大的50家公司的销售值从1992年的22.4%增加到了2007年的33.3%。令人注目的零售业整合的典范是沃尔玛,它代表了乔尔·马格努森在他的《有意识的经济学》(2008)中所称的“垄断资本主义”。沃尔玛作为“单一买家”(因而是和“单一卖家”的垄断相对的买家垄断)运用它的力量来控制生产和价格。关于零售业中积聚的趋势可见表1,它表明在1992—2007年的15年间,头四家积聚率在六个关键零售部门和行业都有增长。最令人注目的是在一般商店(以沃尔玛为代表)中积聚的增长,头四家积聚率从1992年的47.3%增加到2007年的73.2%;在信息商品上,书店的头四家积聚率从1992年的41.3%增长到2007年的71%,电脑和软件商店从1992年的26.2%上升到2007年的73.1%。
图1:最大的四家公司的交易值占行业至少50%的美国制造业的数目和百分比,1947—2002年
注:自1947年以来统计局每年都要补充新的行业(即行业分类标准[SIC]代码);1947年有134家;1967年是281家;到1992年是458家。1997年初,SIC系统由北美行业分类系统(NAICS)代替,从这个时候起,企业数目趋于平稳,大约为472家(1997年和2002年,473家;2007年471家)。
资料来源:“每个行业分类标准中的最大的4、8、20和50家企业交易值:1947—1992”,制造业统计;“经济统计”,1997、2002和2007,美国调查者(美国统计局,2011),http://census.gov/epcd/www/concentration.html。
单个行业的积聚率是重要的,但是和以前相比,在衡量大企业的全面垄断力量上却比较有限。这是因为典型的大企业不仅仅在一个行业运作,而且是一个从事多种行业的混合企业。获得考虑到典型大公司的多种经营性质的经济积聚趋势的全面图景的最好办法是,观察总积聚的某些量度,比如,两百家大公司与经济体中所有公司相比的经济地位。
2000年美国共有550万家大企业、200万家合伙公司、1770家非农业独资企业和180万家农业独资企业。图2显示了自1950年以来美国最大的200家公司的收入占全部经济体的经营收入的百分比。我们发现,最大的200家公司的收入不断上升,占全部收入的比率从1950年的21%上升到2008年的大约30%。
图2:最大的200家公司的收入占全美经济的营业收入的百分比,1950—2008年
注:“总收入”和“总收益”是相等的。自从Compustat数据库只包含集团级别的数据,所有外国企业——指那些没有被美国企业合并的——都去除了。在本图中,以及图3、4、5中,这条线接近于5年的移动平均数。Compustat数据是从沃顿商学院的金融研究数据服务中心(WRDS)获得。
资料来源:最大的200家公司的数据来自Compustat“基础年报:北美”(2011年2月15日数据),总收入来自“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项目“总收益”)收入统计(华盛顿,DC:国内收入署,1950—2008年)。
大企业比它们的小型竞争者获取更高的利润的能力,是这些企业实现垄断的程度的一个指针。图3显示出从1950—2008年,最大的200家美国企业的总利润占全美经济的总营业利润的百分比,从1950年的13%上升到了2007年的30%。
前200家公司的利润份额在2008年略有下降,反映出金融大危机首先影响到一些最大的公司,然后辐射到经济体中其余部分。尽管可见的数据止于2008年,不过很清楚,大公司们在2009年和2010年又重新反弹,重新收回了它们的损失,很可能收回的比损失的还多得多。《财富》杂志(2010年4月15日)提到500强企业,指出它们的收益在2009年增加了335%,这是财富500强企业在过去的56年当中取得的第二大增长。2009年的销售收入增长了四倍多。正如《财富》所说的:“因此,500强的利润实际上已经回归正常,在极端的几年之后——2006年和2007年的泡沫和2008年的暴跌。”很少有人怀疑,大企业的这种恢复和它们的垄断力量有关,是垄断力量使得它们将危机成本快速转嫁给失业者、工人和小企业。
竞争的新浪潮?
我们提供的和美国经济相关的证据表明,当今的经济积聚正前所未有地严重,它在过去的20年迅速增长。那么,为什么这一点没有被广泛认同——甚至经常被否认呢?为什么实际上如此多的来自各个政治派别的人都认同过去的30年是经济竞争复苏的时代?对于这种值得关注的现象,有几种可能的解释。首先,过去的30年见证了世界经济的戏剧性变化。四种大趋势发生了,它们分别或者一起出现,以促进新的经济竞争,而同时又不可阻挡地导致更大的积聚:(1)经济停滞;(2)跨国公司的全球竞争的增长;(3)金融化;(4)新技术的发展。
开始于20世纪70年代的资本主义经济的实际增长率的下降,无疑在改变对垄断和竞争的认识上起了很大的作用。尽管企业的垄断趋势一般在经济学主流中不被看作危机的原因,二战之后大资本和大联合企业之间的同一化,特别是在制造业上,经常被视为分析20世纪70年代的滞胀危机的一个关键部分。和资本联系在一起的占统治地位的利益集团坚持大企业要摆脱它们既定的劳资关系。企业重组强调和市场压力一致的精简节约的竞争形式,这被当权者视为经济复苏的至关重要的一步。所有这一切的结果(它被广泛争论),就是发起更具竞争性的全球资本主义。
图3:200家最大企业的总利润占全美经济总利润的百分比,1950—2008年
注:全部总利润由“营业收入”减去“商品销售成本”(或者早些年的“销售和经营成本”)获得。这是遵照Compustat数据库中所使用的定义。营业收入是由公司的总营业收入减去商品和服务的退货成本。一般来说,包括除投资和其他收入以外的所有公司收入。同见图2的注释。
资料来源:见图2。
资本主义垄断阶段兴起的大企业逐渐作为全球经济层面上的跨国公司来运作——当然它们在自己的国内市场和全球经济中彼此对抗,有的更加成功,有的不那么成功。结果就是大公司体验到的直接竞争压力增加了。这种变化带来的负面影响在美国公司方面表现得最为明显,美国公司在战后最初的年份受益于美国在世界经济中无可匹敌的霸权。跨国公司鼓励世界范围内的外购和销售作为增加它们的边际利润的方式,它们的生产和利润较少依赖国内市场。从任何一个国家的视角来看,这看上去是竞争的大幅增强——尽管在国际整体经济中,它鼓励一种更加广泛的资本积聚和集中。
美国汽车业是这种进程的最明显的例证。作为经济力量积聚象征的底特律三巨头,在20世纪70年代明显被来自日本和德国的汽车制造商的复兴的国际竞争所削弱,日本和德国的汽车制造商能够在美国市场分一杯羹。正如大卫·哈维所指出的:“甚至在60年代被视为巴兰和斯威齐定义的‘垄断资本主义’的范例的底特律汽车制造商们,也发现自己正面临外国尤其是日本进口汽车的严峻挑战。资本家因而不得不寻找别的途径构建和保存自己被觊觎的垄断权力。它们所采取的两大步骤”涉及“资本的高度积聚,通过金融力量、规模经济、市场地位和狂热保护技术进步……通过专利权、许可法和知识产权来寻求垄断”。
影响大企业竞争环境的最重要的历史性改变之一是金融作为制度的驱动力的复兴,在这个时期权力逐渐从公司董事会转移到金融市场。金融资本,其货币资本以光速移动,逐渐占据了镜头,与20世纪50年代和60年代形成鲜明对比,当时工业资本大部分都是自我融资的,不依靠金融资本。在投机金融的新时代,经常有人争论说,全球化竞争的先进的和纯粹的形式已经出现了,由新闻记者托马斯·弗里德曼所称的“电子游牧族”所统治,没有人对此有控制权。稳定的公司的旧有统治正在过去,现在的公司在未受过训练的眼睛看来,就像无尽的竞争喧嚣——一个真正的未知领域。
技术的变化还影响对大公司作用的看法。新技术特别和数字革命联系在一起,互联网带来整个新行业和大公司,很多旧的大公司,比如IBM,被削弱了,虽然几乎没有受到重大打击。约翰·肯尼斯·加尔布雷斯的《新工业国》中一个小型公司群专制地统治着基于它们自己的“计划体制”的市场的世界,明显受到了损害。
所有这些发展都通常被视为产生了经济中的更大的竞争,因而可能和垄断的普遍趋势的看法相矛盾。然而,事实更为微妙。这些小冲突大部分都是由逐渐积聚的国际大公司引起的,每次都旨在保持或增强它们的相对垄断力量。正如哈维所说,这种全球化的寡头对抗更多地是为了构建和保持“备受觊觎的垄断力量”,而促进公认的经济学中所使用的狭义上的竞争则在其次。20世纪的垄断资本主义并不是在向它早先的19世纪的竞争阶段回归,而是演变成一个21世纪的全球化的、金融化的垄断资本的阶段。蓬勃发展的金融部门创造了喧嚣和骚动,但是它还加速了各种各样的兼并和收购。说到底,金融始终是一支垄断力量。1999年宣告的全世界范围内的兼并和收购交易额达到340万亿美元,这个数值相当于当时的美国全部工业资本(楼宇、厂房、机器和设备)价值的34%。2007年,就在金融大危机的前夕,全世界的并购额达到438万亿美元,比2006年上涨了21%。这一过程造成的长期结果是世界范围的资本积聚和集中的逐渐增长。
图4表示500家大跨国公司(在美国和加拿大经营业务)的并购净值占世界收入的百分比。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表现得尤为明显的上涨趋势,指出了这些大跨国集团的并购正以超过世界收入增长的速度积聚资本。事实上,正如图4所显示的,从20世纪70年代初到2008年,500家大企业的年全球并购净值占世界收入的百分比已经成10倍增长。
让我们回到汽车行业。经过20世纪70、80年代的剧变,不再有一系列的全国性的汽车行业,而是出现了一个汽车生产的全球寡头,其中五家跨国公司——所有这些在这一进程开始时都是全国性的控制中心——制造出了几乎一半的世界汽车,最大的10家公司制造世界汽车的70%。因此就出现了幂律分布:第25强的汽车制造商现在的份额约为全球市场的0.5%,第50强的全球制造商份额不到0.1%。这种状况的逻辑指出了现存的玩家之间的另外一种并购联合的浪潮。没有银行能够开出50万亿的支票给排名第50的企业,让它加入前五强的行列进行博弈。
图4:全球500强企业(在美国和加拿大经营业务)的并购净值占世界收入(GDP)的百分比,1971—2008年
注:Compustat北美数据库在技术上并没有涵盖所有跨国公司,只包括那些在美国和加拿大登记备案的企业。因此,并购值和总收入(图5)在一定程度上是被低估的。2009年,在美国营业的500强跨国企业的收入总额是18万亿美元;与之相比,《财富》“全球500强”包括在北美和北美之外营业的大公司,总额达到23万亿美元(图5比较了这两组收入)。然而,Compustat系列在测量的时间长度和连续性上都无可比拟,这就是我们在这里报告这一数据的原因。资料来源:见图2“世界发展指标”,世界银行,http://databank.worldbank.org。
图5:全球500强企业的总收入占世界收入(GDP)的百分比,1960—2009年
资料来源:见图4的资料来源和注释。“财富全球500强”,《财富》,2005—2010年(数据来自上一财年)。
正如图5所显示的,世界500强企业的总年收入从20世纪50年代以来一直上升。2006年,就在金融大危机到来之前,这些公司的世界收入相当于整个世界收入的大约35%,然后在危机到来时下降。在过去的六年当中,《财富》一直编制自己的世界500强企业名单,被称为“全球500强”(这不仅包括在美国和加拿大经营的那些全球性公司,正如Compustat所使用的较长时间序列中的数据,而是涵盖世界范围内的500强企业)。它表明全球500强收入占世界GDP的40%(2008年下降到大约39%)。如果一个全球500强公司的股东拥有公司35%—40%的股份,他们会被视为拥有公司的经营权。尽管这种类推并不完全对,毫无疑问的是,如此大规模的公司越来越代表着世界经济的控制性利益集团,对资本主义的未来、世界人口和地球造成巨大后果。
2009年,按收入排名的全球25强私人大企业是:沃尔玛,荷兰皇家壳牌石油公司,埃克森美孚,英国石油公司,丰田汽车公司,安盛公司,雪佛龙,荷兰国际集团(ING Group),通用电气,道达尔公司,美国银行,大众汽车,康菲石油,法国巴黎银行,意大利忠利保险,安联保险集团,美国电话电报公司,家乐福,福特汽车,埃尼集团(ENI),摩根大通,惠普,意昂集团,伯克希尔—哈撒维公司和法国燃气苏伊士集团。这些企业横跨全球。萨米尔·阿明称之为“广泛的、金融化的和全球寡头的晚期资本主义”,非常恰当。毫无疑问,大型跨国公司能够运用它们非同一般的权力从大众、国家和小企业身上征收垄断租金。竞争的新浪潮就说到这里。
竞争概念的模糊性
在我们看来,对经济中的垄断程度长期混乱的最重要原因是我们所说的“竞争概念的模糊性”。这指的是竞争概念在经济学中和在更日常的使用中(包括在企业自身的用语中)经常很矛盾。米尔顿·弗里德曼在他于1962年初出版的保守主义经典著作《资本主义与自由》中很好地解释了这一点。弗里德曼写道:“竞争,有两种截然不同的含义。在一般的话语当中,竞争意味着个人的对抗,个人寻求超过他的已知竞争者。在经济世界,竞争的意思几乎恰恰相反。在竞争的市场没有个人之间的对抗。没有个人的讨价还价。自由市场中种植小麦的农民不会感受到自己受到来自邻居的对抗和威胁,而这个邻居事实上是他的竞争者。没有哪一个参与者能够决定其他参与者获得商品和工作的条件。所有人都接受市场给出的报价,每个人对价格的影响都是微不足道的,尽管所有参与者一起通过各自行动的联合效应来决定价格。”
换句话说,因为企业数目多、规模小,典型的经营单位对价格、产量和投资都没有决定性的控制,所有这些都取决于市场,并且每个企业和它的竞争者之间都没有对抗关系,只有这时,才存在竞争。任何一个公司都无力以改变它或其他公司面对的基本竞争力的方式来进行干涉。因而每个企业的命运在很大程度上都由它所不能控制的市场力量决定。这是经济学中的竞争的基本意义。
然而,正如弗里德曼所强调的,上述竞争定义直接同更广泛地使用并在商业分析中指称对抗——尤其是寡头企业之间的对抗——的竞争概念相冲突。他说,商业意义上的对抗式竞争,是和竞争对手的匿名性相联系的经济学中的竞争意义的“对立面”。
另一方面,被视为竞争的对立面的垄断也有同样的问题产生。正如弗里德曼所声称的:“当某个特殊的个人或企业对某种产品或服务拥有足够的控制权,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决定其他个人进入这个领域的条件,就存在垄断。在某些方面,垄断更加接近于一般意义上的竞争概念,因为它涉及个人对抗。”他告诉我们,在经济学术语中,当企业拥有“意义重大的”垄断力量,能够影响价格、产量、投资和它们运行其中的市场中的其他因素,因而获得垄断收益时,就存在垄断。这种公司更可能处于同其他公司的对抗性的寡头关系中。因此,正如弗里德曼所指出的,具有讽刺意义的是,垄断“更加接近于一般意义上的竞争概念”。
在弗里德曼的竞争和垄断概念中显而易见的竞争的模糊性揭示了当今的大公司更接近等式的垄断一边这一事实。经济新闻中竞争和竞争性战略的大多数例子事实上都是准垄断企业(或者寡头企业)之间为了获得更大的垄断力量的对抗性斗争。因此,今天我们在很大程度上所说的竞争,更有可能是寡头式对抗,即垄断资本主义企业之间的斗争。或者再强调一下讽刺意义,媒体与商业圈、政客与专家之间越是讨论激烈的竞争,事实上经济中的垄断力量就越来越强大。
我们所说的“竞争概念的模糊性”是在20世纪20年代由约瑟夫·熊彼特作为一个问题首先提出来的,他在自己的经济由富有创新精神的企业家推动的理论中,较早地担心大型垄断企业兴起所造成的影响。20世纪早期发达资本主义经济体中大企业的兴起,导致很多人试图解释从竞争性资本主义到(称呼各异的)托拉斯的、积聚的或垄断的资本主义的转向。马克思主义者和激进的理论家以马克思的资本的积聚和集中的分析为基础,在这方面表现非常突出。20世纪初,在试图构建基于垄断的资本主义的独特理论方面走得最远的两位思想家是撰写《营利企业论》(1904年)的美国激进经济学家凡勃伦和撰写《金融资本》(1910年)的奥地利马克思主义者希法亭。列宁在他的《帝国主义是资本主义的最高阶段》中,按照“尽量简短的定义”将帝国主义描述为“资本主义的垄断阶段”。1890年美国通过《谢尔曼反托拉斯法》,旨在控制卡特尔和垄断企业的兴起。当时没有人怀疑资本主义已经进入了经济积聚的新阶段,不管是好是坏。
1928年,熊彼特在一篇题为《资本主义的不稳定性》的文章中论述了这些问题,以及它们所表现出的对整个新古典经济学的理论框架的威胁。他认为,“19世纪”可以被称为“竞争的时代,紧随其后直到现在的是一个逐渐‘托拉斯化的’或者‘有组织的’、‘受控制的’‘受管理的’资本主义”。在熊彼特看来,双头垄断或者“多头垄断”的状况(当时“寡头”一词尚未引进)比完美的竞争或者单独垄断“实际上重要得多”,“在理论意义上”更具有普遍的重要性。事实上,纯粹竞争的概念对于正统经济学来说“在很大程度上具有精神支柱的性质”,由于过于依赖它,垄断现象出现对经济学正统的侵蚀是“相当严重的”。
熊彼特在《资本主义的不稳定性》中(很久以后的1942年又在《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和民主》中)为解决这一问题引入了“协同定价”的概念。这就意味着在“多头垄断”条件下的大公司像协同者一样行动,在同其他公司的行动的关系中决定自己的行动,处心积虑地寻求限制自己的对手,特别是在价格上,通过各种形式的串谋,以使集团优势最大化。然而,无可掩藏的是这一事实,即这种方法构成了经济学之墙的重大“突破”,引进了对于主流经济学不管是在古典阶段还是新古典阶段的全部语料库都非常陌生的基本经济单位的概念。
这种对既定教义的突破在随后的几十年中不断扩张。在主流经济学中,几乎同时由琼·罗宾逊和爱德华·钱伯伦于20世纪30年代引入的不完全竞争的理论,不仅仅(甚或大部分)论述寡头,而且还强调处于各个层面的所有公司的垄断因素的影响,特别是以产品差异的形式。垄断因素在经济学中的蔓延程度,比正统的新古典经济学的完全竞争的分析所承认的要多得多。斯威齐1939年提出了最具影响力的寡头定价理论,被称为“拗折需求曲线”分析。他认为,在现行价格的需求曲线中有一个“拗折”,因此寡头公司能够发现自己面临着竞争的价格冲突,如果它们寻求较低价格,市场份额就不会增长,只能挤压利润。这些对不完全竞争的贡献构成对传统经济学的重要限制条件。然而,它们在很大程度上却被从正统经济学的核心分析框架中排除,正统经济学继续依靠非现实的、越来越荒谬的卖者和买者无穷多的完全竞争的假设。因此,小企业能够进出各行各业,享受完全信息,生产类似产品。
面对大的垄断或寡头企业的兴起,新古典经济学所面临的根本挑战,是要坚持它的一般均衡的整体理论所依靠的完全竞争的经济模式,因而放弃对经济的任何现实评价的可能性,还是支持更大的现实主义放弃这些假想的模式。新古典主义理论家通常作出的决定——从整个20世纪再到21世纪不断得到增强——是保持完全竞争的模式,尽管它不能适用于现实的世界状况。其中的原因约翰·希克斯在他的《价值和资本》一书中表达得最为完善:
如果我们假定,具有代表性的公司(至少在大规模经济体的重要行业中)对它的销售价格能够施加某些影响……因而[它]在某种程度上就是垄断企业……然而必须要认识到,对完全竞争的假设的普遍抛弃,对垄断假设的广泛接受,必定对经济理论有着摧毁性的后果。在垄断条件下稳定条件变得不可确定;经济规律得以构建的基础因而被剪断了……
我认为,我们只有假设我们将要涉及的大多数公司所面对的市场和完全竞争市场并没有多大区别,才能从这场灾难当中拯救出任何东西——还要切记,受到威胁性破坏的是[新古典主义的]普遍均衡理论的一个比较重要的组成部分……然后,在完全竞争条件下起作用的经济体制规律在一个包含广泛垄断因素的体制下才不会有明显差异。至少,这种逃避看上去值得一试。然而,我们必须意识到,我们正在走出危险的一步,很有可能在很大程度上限制了我们接下来的分析中将要恰当地讨论到的问题。不过,我个人认为,我怀疑是否我们为此排除的大部分问题都能由经济理论方法做出非常有用的分析。
因而,经济学家所面对的选择是非常严酷的:严肃地讨论垄断作为现代经济中一个上升因素的问题,从而削弱新古典经济学理论,或者否认垄断的根本现实性,从而维护这一理论。权威经济理论家一般选择后一种路线——但是这给他们理解和阐释真实世界带来了严重的后果。
在20世纪30年代的美国,经济积聚和垄断的问题在大危机的背景下变得更加重要,通常声称,由垄断企业强加的管理价格和对生产和投资的限制造成了经济停滞。结果就是这个时期的大量研究和调查,包括阿道夫·A.伯利和加德纳·C.米恩斯关于积聚和管理革命的著作《现代公司和私有财产》(1932年)、亚瑟·罗伯特·伯恩斯的被遗忘的经典《竞争的衰亡》(1936年),它们研究价格竞争在寡头垄断企业中的实际禁止。随着这些研究而来的是罗斯福政府的临时国家经济委员会所实施的经济积聚听证,这个委员会特别关注垄断问题。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联邦贸易委员会和商务部又开展了其他调查。用罗斯福总统在1938年的话说,美国正在经历“历史上无可比拟的私人势力的积聚”,而“价格竞争的消失”是“我们目前的[经济]困难的首要原因之一”。
熊彼特在《资本主义、社会主义和民主》一书中极好地回应了罗斯福新政对垄断的批判,他试图将现实主义与对“垄断实践”的辩护结合起来,将垄断视为以其最重要的形式同竞争保持逻辑上的一致性:“创造性破坏的永恒风暴”,或者马克思所称的“生产的不断革命”。熊彼特认为,最要紧的是革新浪潮,它使得“经济结构从内部”革命化,“不断摧毁旧的经济体制,不断创造新体制。这个创新性摧毁的过程是资本主义必不可少的事实”。然而,他承认,这样的创新性摧毁也导致了资本的巩固。
他针对寡头垄断企业,比如美国的汽车制造,声称“从激烈的生死搏斗中出现了现在占总销售额80%以上的三巨头”。以这种“经过修订的竞争”,大公司明显享受了一定的垄断权力,“以一种应该被称为协同而不是竞争的方式在它们中间”采取行动。尽管如此,这种寡头垄断公司仍然处于来自外部的“竞争压力”之下,在这种意义上,无法继续革新就可能导致保护它们免于潜在竞争者的准入壁垒的削弱。准确地说,正是革新或创新性摧毁使得大垄断公司周围的壁垒对新竞争者来说如此脆弱不堪。事实上,在熊彼特看来,如果大公司犯了错,并不在于“托拉斯化的资本主义”自身,而是由于它经常带来企业功能的削弱。
但是正是约翰·肯尼斯·加尔布雷斯最好地表达出了第二次世界大战后的美国公众对垄断和竞争的看法。加尔布雷斯以三本影响颇大的、打破旧习的著作——《美国资本主义》(1952年)、《丰裕社会》(1958年)和《新工业国》(1967年)——领导了对传统观点的非正统的自由主义的攻击。具有重大意义的是,他在《美国资本主义》中以竞争的模糊性看法发起了自己的批判。在新古典主义经济学中,竞争概念的严格性成为整体分析的阿喀琉斯脚踵。他引用弗里德里希·哈耶克的话,认为最好以此作解释,哈耶克曾坚决主张:“只有当竞争起主导作用时,也就是说,只有私人生产者不得不根据价格变化调整自身、不能控制它们时,价格机制才能完成自己的功能。”这就是经济学家们所使用的竞争的定义,加尔布雷斯认为,这导致商人和经济学家之间的无尽的误解。商人在花费一整天盘算对手的销售力量、广告代理、工程师和调研人员后,可能在感受到来自竞争的极大烦恼中回家。然而如果他能够对价格进行可测量的控制,那么他就明显没有上述意义上的竞争性。如果他对那些从常见的英语用法中占用一些词汇、为了自己的目的赋予它们似乎非常有限的意义的学者感到些许恼怒,没有人会感到惊讶。
加尔布雷斯认为,美国的典型企业如今在经济上已经高度集中了,被一小部分“非常非常大的企业”所控制。只要经济体中的企业用“双极分类”看来,不是只包含完全竞争者(大量没有价格控制的小企业),或者只有垄断者(单卖家——事实上不存在的现象),那么理想的竞争模式就是运转得非常好的。但是一旦垄断或者“秘密垄断”被认为是典型例子,所有这一切就都改变了。“假设寡头在经济体中是普遍的,就是假设类似垄断者的权力在很多、也许甚至多数市场中存在。”价格不再是不受个人影响的因素,权力和对抗不再从经济分析中被排除。“寡头不但远离竞争世界……而且它还通向垄断世界。”
基于事实的垄断观点在战后几十年拥有相当大的市场。哈佛经济学家萨默纳·斯利克特是自由市场的支持者,他悲叹“竞争正在死亡的观点很可能已经被大部分经济学家所接受了”。暂不论政府的反托拉斯法政策有多大的影响问题,但是与20世纪80年代开始的对反托拉斯的绝望放弃相对比,战后时期似乎是一个强有力的公共利益行动主义的时期。(未完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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