思维与生存关系的完整内涵分析_不可知论论文

思维与生存关系的完整内涵分析_不可知论论文

试析思维和存在关系问题的完整内涵,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内涵论文,思维论文,完整论文,关系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现在理论界关于哲学基本问题的争议还比较大。尽管这有多方面的原因,但无论是赞成还是反对继续把“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作为哲学的基本问题者,都同他们固守既成的关于“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的偏狭理解有关。过去,人们总习惯于把“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最终归结为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可知论和不可知论的对立问题。这显然过于简单了。为了有助于人们就哲学的基本问题达成共识,本文就“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的完整内涵,作一简略的分析。

思维和存在关系问题的“一方面”:思维和存在的对立

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一书中指出:“全部哲学,特别是近代哲学的重大的基本问题,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19页)在这里,思维和存在是一对矛盾,它们之间的关系应是矛盾的联系或曰既对立又统一的关系。若离开这种辩证的矛盾联系,我们就无法真正全面而科学地揭示思维和存在的关系。

思维和存在的关系,正如恩格斯所说,一方面是指“什么是本原的,是精神,还是自然界?”(同上第220 页)这实际上就是体现思维和存在的对立。因为,在回答思维和存在“何者为本原”问题上,思维和存在是相互排斥的:肯定存在就必然要否定思维;肯定思维就难免要否定存在。而这又是哲学家们首先必须作出回答的问题。正如黑格尔在《哲学史讲演录》中所指出的:“思维与存在的对立是哲学的起点”。笔者以为,恩格斯也是从这个“起点”出发来说明思维和存在关系问题的第一方面的,即要揭示它们之间的相互排斥或相互对立。如果看不到这种对立,就不可能正确回答什么是世界的本原,从而也谈不上真正科学解决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庸俗唯物论就是一个犯这种错误的典型例子。

当然,思维和存在的对立不是绝对的对立,因为它们是作为一对矛盾的两极而相互排斥的,这种相互排斥必然以双方的相互联系、相互吸引、相互作用即辩证统一为前提。二元论正是离开了这个前提来回答世界的本质问题,所以导致了一系列错误的结论。尽管现在的人们一般不会再简单支持“二元论”的观点,但在“何者为本原”问题上往往离开了它们的“矛盾”联系来解释,即认为“本原”和“派生物”不是同时并存的,不构成现实的矛盾,所以仍难免要把它们绝对对立起来。实际上,在“何者为本原”的问题上,思维和存在或精神和物质固然并非“同时态”的矛盾,但却是一种“历时态”的矛盾。因为,它们之间的这种“前后相续”不是偶然的联系,而是内在的、必然的联系,从而构成相应的因果关系。物质是“本原”,但它只有同“思维”发生关系时,即被“思维”所反映时,才能够获得哲学的意义;而精神作为“派生物”,它也只有依赖于物质才能得以产生,并能动地反映物质,进而成为哲学的基本范畴。不同精神发生任何关系的单纯“自然”的物质,不具有哲学的意义,当然也不能转化为哲学基本问题的“存在”;不同物质发生任何关系的精神,且不说谈不上是哲学基本问题意义上的“思维”,甚至连存在都是不可思议的。正因为思维和存在构成“历时态”的矛盾,所以它们之间的对立不是绝对的对立,而是以统一为前提的。

关于“思维和存在何者为本原”的哲学意义,恩格斯说得非常明确:“哲学家依照他们如何回答这个问题而分成两大阵营。凡是断定精神对自然界说来是本原的,从而归根到底以某种方式承认创世说的人(在哲学家那里,例如在黑格尔那里,创世说往往采取了比在基督教那里还要混乱而荒唐的形式),组成唯心主义阵营。凡是认为自然界是本原的,则属于唯物主义的各种学派。”而且,恩格斯还特别强调指出:“除此之外,唯心主义和唯物主义这两个用语本来没有任何别的意思,它们在这里也不能在别的意义上被使用。”(《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 第220页)但是,理论界过去对于这一方面含义的理解, 恰恰违背了恩格斯的原意。这大致有以下几种表现:

一是认为,思维和存在何者为本原归根结底也就是“谁先谁后”的问题(见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0年出版的《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第三版,第7页)。人们也因此而认为, 唯物主义主张“存在先于思维”,唯心主义主张“思维先于存在”。笔者认为,上述“归结”或推论是片面的。一方面,“谁先谁后”反映的仅仅是一种出现的时间顺序关系,而不一定是内在的必然联系;“何者为本原”固然也会涉及存在和思维的的先后关系,但它更重要的是内在的必然的关系。所以,把后者归结为前者,难免导致其中“必然性”关系的“丢失”,从而是片面的。另一方面,就是撇开思维和存在的必然联系不说,它们之间的“先后关系”也不是绝对的,是不能作为划分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标准的。若从人类原始思维的发生来说,即仅仅局限于最初意义上的“何者为本原”来说,当然是自然界在前、人类思维在后;但随着人类思维的产生和发展,特别由于人类越来越多地把握自然界、社会和思维发展的客观规律,思维的“预见性”或“前瞻性”功能会日益增强,就不能简单断言,存在永远在“前”,思维绝对在“后”。马克思曾经指出:“最蹩脚的建筑师从一开始就比最灵巧的蜜蜂高明的地方,是他在用蜂蜡建筑蜂房以前,已经在自己的头脑中把它建成了。劳动过程结束时得到的结果,在这个过程开始时就已经在劳动者的表象中存在着,即已经观念地存在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3卷,第202页。 重点号系引者所加。下同)。毛泽东也曾说过:“一切事情是要人做的”,“做就必须先有人根据客观事实,引出思想、道理、意见,提出计划、方针、政策、战略、战术,方能做得好。”所以他称“做或行动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东西”(《毛泽东著作选读》上册,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228页)。在这里, 他们所提及的“先后”关系,显然不是绝对的“物质”、“存在”或“行动”在前,“精神”、“观念”、“主观”在后。在无限发展的物质和精神、存在和思维的矛盾运动中,随着条件、时间、地点或特定所指的变化,它们的“先后”关系是不断地易位的。简单断言“唯物主义主张存在在前,唯心主义主张思维在前”,那是形而上学的。

二是认为“思维和存在何者为本原”归根结底是“谁依赖谁”的问题(见《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原理》第三版,第7页)。 过去理论界也因此而普遍认为,唯物主义主张“思维要依赖于存在,而存在不依赖于思维”;唯心主义则相反。如果我们离开思维和存在的“矛盾统一体”来分别探讨“思维”和“存在”,当然应该承认,纯粹自然的存在的确是可以独立于思维之外的。但这毕竟不是哲学基本问题的本意,因为在哲学基本问题中,思维和存在必须是一对矛盾。在“何者为本原”的意义上,它们虽然不是“同时态”的矛盾关系,而是一种“历时态”的矛盾关系,可如前所述,这种“历时态”的矛盾联系,却规定着思维和存在必然是相互制约和相互依赖的。尤其应该指出,如果不是仅从“何者为本原”的意义上来考察,那末思维和存在已经构成“同时态”的矛盾,二者之间更是相互依赖的。在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上,如果只看到“思维对物质的依赖”,而没有看到“存在对思维的依赖”,决不是一个彻底的唯物主义者。

三是认为,“思维和存在何者为本原”归根结底就是“谁决定谁”的问题(同上)。人们也因此而进一步推理说,唯物主义只承认物质决定精神或存在决定思维,而不能承认精神或思维“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起决定作用,否则就会导致唯心主义。如此把物质、存在同精神、思维的“决定”和“被决定”关系绝对化,而且将之视为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分水岭,同样是片面的。一方面,思维、精神同存在、物质“何者为本原”的问题,归根结底是对于世界“原初构成”的探索,反映的是二者之间的“本原”和“派生物”的关系,而非“谁决定谁”的关系。前者是体现思维和存在的“对立”,后者是体现思维和存在的“相互作用”即“统一”,是不能简单混为一谈的。

至于思维能否“在一定条件下”对存在起决定作用,这更是值得进一步探讨的问题。首先从矛盾同一性的涵义来看。一旦某双方构成现实的矛盾,无论是“同时态”或“历时态”的,二者都有可能发生地位上的相互转化。列宁在《辩证法的要素》中就曾指出:“不仅是对立面的统一,而且是每个规定、质、特征、方面、特性向每个他者[向自己的对立面?]转化。”(《列宁选集》第3卷,第608页)毛泽东在《矛盾论》中说得更加直截了当:“事物内部矛盾着的两方面,因为一定的条件而各向着和自己相反的方面转化了去,向着它的对立面所处的地位转化了去。”(《毛泽东著作选读》上册,第169—170页)由此可见,思维和存在既构成一对现实的矛盾,双方所居的地位就可能发生相互转化,所以思维“在一定条件下”也可以转而起决定作用。其次从矛盾双方发展的不平衡性原理来看。诚如毛泽东所言,“在矛盾发展的一定过程或一定阶段上,主要方面属于甲方,非主要方面属于乙方;到了另一发展阶段或另一发展过程时, 就互易其位置”(同上第163页)。同样的道理,思维和存在的矛盾由于过程或阶段的发展变化,本来居于非主要方面的思维有可能跃居主要方面,并对事物的性质起主要的决定作用。因此,把存在和思维之间的“决定”和“被决定”关系绝对化的观点,是违背辩证法的。

思维和存在关系的“另一个方面”:思维和存在的统一或“同一性”

恩格斯在《路德维希·费尔巴哈和德国古典哲学的终结》一书中指出: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还有另一个方面:我们关于我们周围世界的思想对这个世界的关系是怎样的?我们的思维能不能认识现实世界?我们能不能在我们关于现实世界的表象和概念中正确地反映现实?用哲学的语言来说,这个问题叫做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问题。”(《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21页)对于这一个方面,现在通行的哲学教科书基本上都是从坚持“可知论”和坚持“不可知论”的对立来理解的。其实,这未免过于简单化了。

恩格斯关于“另一方面”所说的四句话,绝不是简单的同义语重复。以笔者之见,恩格斯所说的第一句“我们关于我们周围世界的思想对这个世界本身的关系是怎样的”,与第四句“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问题”是基本同义的;而且,也只有这两句才是关于思维和存在关系问题“另一个方面”的准确表达。至于第二、第三句,则是针对当时比较有影响的“不可知论”倾向提出的。它们属于哲学基本问题的“另一个方面”,但又不等同于“另一个方面”。过去,人们就是因为把这四句混为一谈,同时又只从第二、三句的含义出发来说明哲学基本问题,所以导致了片面性和简单化的结论。

首先,让我们具体考察一下恩格斯第二、第三句话的特定内涵。所谓“我们的思维能不能认识现实世界”,这是就人的思维能力而言的;从最终意义上说,也就是承认不承认人类思维具有至上性和无限性,从而能够完全认识世界的问题。对此,恩格斯说的很明确:人类思维“按它的本性、使命、可能和历史的终极目的来说,是至上的和无限的”。但这“只有通过人类生活的无限延续才能完全实现。”(参阅《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126页)至于“我们能不能在我们关于现实世界的表象和概念中正确地反映现实?”这是对前句话的进一步具体化,即在回答了思维能力是否具有至上性后,进一步弄清具体实现的“表象和概念”中能否具有真理性?因为,正如恩格斯所言:“我们的不可知论者也承认,我们的全部知识是以我们的感官所给予我们的报告为基础的。可是,他补充道:我们怎么知道我们的感官所给予我们的,是我们通过感官去感知的事物的正确反映呢?接着他又告诉我们:当他讲到事物或事物的特性时,他实际上所指的并不是这些事物和特性(关于这些,他是一点也不能确实知道的),而只是这些事物和特性对他的感官所产生的印象。”(同上第386页)笔者以为, 恩格斯正是针对不可知论者的上述诘问和观点而提出第三个问题的。应该承认,恩格斯所提出的第二、第三个问题,主要是体现可知论和不可知论的对立;但第三句实际上已经超出这种对立,而要求人们回答“我们怎么知道”具体实现的“表象和概念”是正确的反映。这涉及到真理的检验及其标准问题,显然不能简单归结为可知论和不可知论的分歧或斗争。

现在我们再来分析一下恩格斯所说的第一句和第四句。尽管它们表述方式不同,后者以“哲学语言”来概括,前者则以通俗的非哲学语言来表述,但它们的内涵是基本一致的。“我们关于我们周围世界的思想对这个世界本身的关系是怎样的?”这里所谓“是怎样”的关系,实际上就是思维和存在的辩证“统一”关系。关于这一点,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早已有过明确的论述:“思维和存在虽有区别,但同时彼此又处于统一中。”(《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 第123页)而“对立面的统一”,如列宁所说,就是指矛盾双方的“一致、同一、均势”(《列宁选集》第2卷,第712页)。毛泽东也认为,“统一性”与“同一性”、“一致性”,“都是一个意思”(《毛泽东著作选读》上册,第168页)。从这个意义上说, “我们关于我们周围世界的思想对这个世界本身的关系是怎样的”问题,实际上也就是“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问题。

那末,“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问题,是否象传统理解中所说的只是“现实世界是否可知”问题呢?显然不是。尽管恩格斯当时对“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没有作完整的阐述,而主要针对不可知论展开分析,但要全面地把握哲学基本问题,特别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问题或现代哲学的基本问题,就必须对作为哲学基本问题或思维和存在的关系的“另一个方面”——“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问题,作出完整的解释。毛泽东指出:在矛盾中,“一切对立的成份都……互相联结、互相贯通、互相渗透、互相依赖,这种性质,叫做同一性。”(《毛泽东著作选读》上册,第169页)循此推理, 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应该涉步以下三个内容:

一是思维和存在的相互联结、相互依存问题。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曾经论及思维或意识同存在或社会生活的相互依赖,一方面:“我的普遍意识不过是以现实共同体、社会存在物为生动形式的那个东西的理论形式”,“我的普遍意识的活动本身也是我作为社会存在物的理论存在”;另一方面,“作为类意识,人确证自己的现实的社会生活,并且只是在思维中复现自己的现实存在;反之,类存在则在类意识中确证自己,并且在自己的普遍性中作为思维着的存在物自为地存在着。”(《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42卷,第123—123页)但是,在马克思主义哲学发展史上,由于斗争的需要,特别在历史观领域建立和维护历史唯物主义的需要,从马克思、恩格斯到列宁、毛泽东,都比较强调思维对存在的依赖、精神对物质的依赖,而较少系统论述存在或物质对思维或精神的某种依赖性,以致于今天理论界仍然很少有人从正面肯定这一观点。这是需要我们今后认真加以充分挖掘和探讨的问题。

二是思维和存在的相互作用问题。这主要是体现在如何看待思维和存在的双重关系上:一方面,思维和存在之间能否建立起“反映”与“被反映”的关系?如果对此作出肯定的回答,就等于承认思维能够“反映”存在,从而必然主张世界“可知论”;反之,则又必然导致世界“不可知论”。关于不可知论,正如恩格斯所说:“对驳斥这一观点具有决定性的东西,已经由黑格尔说过了”,而且还有费尔巴哈所附加的“机智的”唯物主义的说明。可以说,不可知论的观点“在理论上和实践上早已被推翻”(参阅《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21—222 页)。所以,我们今天不能只满足于一般地肯定“可知论”,而应该进一步论证思维对存在实现“前瞻”性认识的可能性,并进而揭示“前瞻”性认识发生、发展的过程及其规律性。特别随着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提出,要求人们的行为不但要满足当代社会发展的需要,而且不能给后代人的发展造成某种威胁或破坏。这就需要进行科学的预测,从而更迫切要求实现“前瞻”性认识。另一方面,思维和存在之间能否建立起“改造”与“被改造”的关系?理论界关于哲学基本问题的“传统”理解,几乎没有涉及这个问题,这不能不说是一大疏忽。其实,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是非常关注这个问题的。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就曾尖锐批评“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第19页)。在这里, 他特别强调哲学对“改变世界”即“改造世界”的重要意义。列宁也说过:“没有革命的理论,就不会有革命的运动。”(《列宁选集》第2卷,第241页)这同样适用于哲学理论对社会存在的重要影响。恩格斯还曾把哲学思维同民族的进步结合起来,指出:“一个民族想要站在科学的最高峰,就一刻也不能没有理论思维。”(《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3卷,第467页)恩格斯这里所说的“理论思维”就是指“辩证思维”。在他看来,“蔑视辩证法是不能不受到惩罚的。”而“错误的思维一旦贯彻到底,就必然走到和它的出发点恰恰相反的地方去。”(同上第482 页)时至今日,在如何有效实现思维或精神对存在或物质世界的改造上,仍不失为值得认真探讨的重要问题。近年来理论界纷纷开展关于我国哲学的现状和摆脱窘境的研究,几乎一致认为以往的不足在于脱离实践、脱离社会生活,以致使哲学陷于危机。所以,把探讨思维和存在的“改造”和“被改造”的关系复归哲学基本问题,无疑有利于促进哲学的繁荣和发展。《中共中央关于加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若干重要问题的决议》强调哲学必须“坚持理论联系实际,为党和政府决策服务,为两个文明建设服务”,就是我们谋求哲学发展和解决哲学基本问题的一条很好的思路,值得我们进行更深入的探讨和总结。

三是思维和存在的相互贯通和相互转化问题。思维或精神同存在或物质,不是绝对不可逾越的,它们借助实践这个桥梁或中介,而相互贯通并相互转化。正如列宁所说,每个人都能千百万次地看到“外部刺激力向意识事实的转化”(《列宁选集》第2卷,第46页),而且, 理论也“在变为实践”(《列宁选集》第3卷,第398页),从而在社会存在或客观世界中深深打上人的“意志的印记”。在这一方面,马克思主义哲学面临的任务依然是十分艰巨的。我们既要随着实践的发展,让自己的思维不断涉入世界存在的新领域,或者不断地审视并完善既成的思想或理论,以求得思维或理论最充分且正确地反映来自存在“向意识事实的转化”;又要继续坚持科学的思维方法,自觉地把已经建立起的科学理论体系运用于当今的实践,去创造更多的“人化自然”,去建设更加美好而理想的存在和世界。

思维和存在关系的“隐”内涵:二者关系的辩证性和实践基础

前面已对思维和存在关系的“显”性内涵作一番考察,在这里则要进一步详细分析思维和存在关系的“隐”性内涵。过去,人们往往忽视了这一方面的把握,以至难以准确理解作为哲学基本问题的“思维和存在的关系”的完整涵义。这正是本文试图努力加以纠正的。

思维和存在关系的重要“隐”内涵之一,就是体现在是否承认思维和存在关系的“矛盾性”即“辩证性”上。这里就涉及到了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对立问题。过去,人们总是把这一对立完全排除在哲学基本问题之外,很重要的就是由于离开了思维和存在关系的“矛盾”(既表现为“同时态”的,又表现为“历时态”的)本性来理解。而且,这也是与哲学发展史实相悖的。毛泽东曾经明确指出:在哲学里边,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辩证法和形而上学都是对立统一。“一讲哲学,就少不了这两个对子。”(《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346页)“在人类的认识史中,从来就有关于宇宙发展法则的两种见解,一种是形而上学的见解,一种是辩证法的见解,形成了互相对立的两种宇宙观”(《毛泽东著作选读》上册,第138页)。列宁在《谈谈辩证法问题》中, 也把这两种发展观或宇宙观称为“在历史上常见的”(《列宁选集》第2卷,第713页)。斯大林也曾说过,“辩证法的精神贯穿着全部现代科学”(《斯大林全集》第1卷,第277页)。

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对立虽然不是思维和存在关系问题的“显”性内涵,但它始终制约着人们对思维和存在关系问题的解决。因为,在如何回答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时,就有一个是坚持辩证法的观点还是坚持形而上学的观点的分歧问题。例如,同样承认存在对思维、物质对精神来说是“本原”的,却存在着辩证唯物主义和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的对立;同样承认“现实世界是可知的”,形而上学唯物主义只是诉诸人的感性直观,从而留给不可知论者以某种攻击的“口实”,只有辩证唯物主义坚持科学的实践观点才彻底驳倒了不可知论,等等。正如列宁所说,同辩证唯物主义相比,“形而上学的唯物主义的根本缺陷就是不能把辩证法应用于反映论,应用于认识的过程和发展。 ”(《 哲学笔记》1990年版,第403页)在阐述哲学的基本问题时, 恩格斯也力图划清辩证唯物主义和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的界限,并以比较大的篇幅深刻揭露了包括费尔巴哈在内的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的局限性。他指出:“上一世纪的唯物主义主要是机械唯物主义”;而且,“它不能把世界理解为一种过程,理解为一种处在不断的历史发展中的物质”,甚至“这种非历史的观点也表现在历史领域中”;费尔巴哈也不例外,在他的“有关著作中一贯表现出来的‘形而上学’”,同样影响着他科学地解决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以致“把唯物主义这种建立在对物质和精神关系的特定理解上的一般世界观同这一世界观在特定的历史阶段即十八世纪所表现的特殊形式混为一谈了”(参阅《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 第223— 225页)。由上述可见, 把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对立完全排除在哲学基本问题之外的观点,是片面的。

思维和存在关系的另一个重要“隐”内涵,就是思维和存在的关系、特别是二者“同一性”的实现基础问题。这就涉及到了实践观点。尽管在旧哲学当中,不可能真正明确这一内涵,更无法真正解决这一问题,但对于马克思主义哲学来说,不但应该提出这一问题,而且必须彻底解决这个问题。这正是马克思主义哲学即“实践唯物主义”哲学高于旧哲学或其他哲学之处。

列宁曾经指出,“辩证法是一种学说,它研究对立面怎样才能够同一,是怎样(怎样成为)同一的”(中共中央党校出版社1990年出版的《哲学笔记》,第11页)。同样的道理,以辩证法的观点探讨思维与存在的同一性,也是“研究对立面怎样才能够同一,是怎样(怎样成为)同一的”,其中最根本的也就是要弄清楚它们同一的基础是什么。但是,这个问题并没有引起理论界的足够重视,起码是极少人用“哲学基本问题”的视角来考察这个问题。这应该说是理论界的又一重大疏忽。

那末,思维和存在同一性的基础是什么呢?不是别的,就是社会实践。其实,关于这一点,恩格斯在论述哲学基本问题时已经有所涉及。由于他是结合“可知论”加以阐释的,所以人们在特别关注“可知论”和“不可知论”的对立时,又往往将之疏忽了。恩格斯说:对不可知论的“最令人信服的驳斥是实践,即实验和工业。既然我们自己能够制造出某一自然过程,使它按照它的条件产生出来,并使它为我们的目的服务,从而证明我们对这一过程的理解是正确的,那末康德的不可捉摸的‘自在之物’就完结了。”(《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4卷,第221页)而且,他还指出:“在从笛卡儿到黑格尔和从霍布斯到费尔巴哈这一长时期内,推动哲学家前进的……主要是自然科学和工业的强大而日益迅速的进步”(同上第222页)。 如果我们的视角不局限在“可知论”和“不可知论”的对立上,而是从“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的完整含义上循此推理,不难得出以下几个结论:

一是在社会实践基础上,思维和存在才能发生相互联结、相互依存的关系。因为,只有通过实践,思维才获得了一定的对象,成为“对象性”的思维活动;而存在或物质世界也才能同主体发生关系,变不依赖于主体或思维的纯粹客观存在物,而成为必须依赖于主体思维才能确证自身的“对象性”存在。

二是在社会实践基础上,思维和存在才能发生相互作用。从思维对存在的反映来说,正如毛泽东所言:“人的正确思想,只能从社会实践中来”(《毛泽东著作选读》下册,第839页); “通过实践而发现真理,又通过实践而证实真理和发展真理。”(《毛泽东著作选读》上册,第136页)从思维或意识对存在或世界的改造来说, 更是离不开实践;若离开了实践,思维或意识就无法直接作用于客观的存在或世界,是“根本不能实现什么东西”的(《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2卷,第152页)。

三是在社会实践基础上,思维和存在才能相互贯通,并发生相互转化。实践是主观和客观的矛盾统一体,是沟通主观和客观的唯一中介和桥梁。正是通过实践,人们才能变客观的存在为主观的观念;更为重要的是,由于实践“是主观见之于客观的东西”(《毛泽东著作选读》上册,第228页), “而且还有直接现实性的品格”(《列宁哲学笔记》1990年版,第239页),所以可以把人类思维和精神的精华, 转化为美好的理想的现实。

有必要指出,由于以往人们对哲学基本问题仅仅局限于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可知论和不可知论的对立来理解,所以一直感到困惑:“为什么实践观点是马克思主义哲学的最显著特征,也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使人类哲学真正获得科学性质的重要原因,而哲学基本问题却未涉及这一问题?”有的论者主张完全否定“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的现实适用性,取而代之以“理论与实践的关系问题”等;有的论者不是从“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本身去挖掘,而是主张“另外增添”一个关于实践的问题……由此可见,重新认识和把握思维和存在关系问题的完整内涵,是很有必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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