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南的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中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比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越南论文,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文,市场经济论文,中越论文,理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越南开始了从传统的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变的经济革新进程。经过20多年的不懈探索和实践,具有越南特色的市场经济模式已初具雏形。市场经济有力地促进了越南经济的发展,使越南的经济增长率在亚洲仅次于中国排名第二。可以说,在向市场经济转变方面,越南是步伐最快、最坚决、也最有成效的社会主义国家之一。
越南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理论的形成
第二次世界大战后,越南像东欧、中国等一样照搬了苏联模式,实行了高度集中管理的计划经济体制,越南后来将其批判为“官僚集中包给制”。事实表明,旧的经济体制已无法再维持下去,必须革新。从高度集中的计划经济转向有国家管理的市场经济,在越南领导层和理论界经历了一个从否定商品经济的存在,到承认商品经济,再到提出“遵循社会主义方向、国家管理下的市场机制”,直至明确提出“社会主义定向的市场经济”的认识过程。这一过程大致可分为四个阶段:
第一阶段(1979年9月越共四届六中全会至1986年12月越共六大前)主张革新和调整计划机制,实行经营管理分权,引入市场因素。
长期以来,越南受传统理论的影响,认为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市场经济是资本主义的内在表现,搞社会主义就不能搞市场经济,轻视经商,对取消私有的问题存在着错误理解,因而在实践中没有遵循客观规律,而是推行强制性和生硬的计划性。直到70年代末,经济危机的出现暴露出计划经济体制的严重弊端,使越南领导人不得不进行反思。同时,由于物资短缺,基层企业不得不从事非法的计划外活动以获得投入和保证完成产出指标,一些地区的合作社搞起了家庭承包经营。这被一些西方学者称为从计划经济向市场经济“自发过渡的开始”(注:Adam Fforde and Stefamde Vylder,From Plan to Market:The Economic Transition in Vietnam,Westview Press,Boulder CO,1996,p.65.)。这样,越南上下开始以不同的方式寻找着摆脱经济困境的出路。1979年9月,越共中央召开四届六中全会,迫于经济危机的压力,认可了以永富省(现改为永福省)为代表的基层自发改革,开始对统得过死的计划经济体制进行调整,实行经营管理分权,引入市场因素,全会决定推行以促进粮食生产和消费物资生产为中心,以物资刺激为主要手段的“新经济政策”。此次会议被誉为越南经济体制革新的“里程碑”和“转折点”(注:[越南]陶文集编:《越南经济45年(1945~1990)》,广西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第43、294页。)。此后,越南党和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新经济政策,通过向农民、企业和非国营经济放权松绑,使市场发挥对经济活动的调节作用,促进了经济的恢复和发展(见表1)。
表1 1981~1985年越南经济增长速度(%)(按1982年不变价格计算)
类别
年份 总数 工业 建筑 农业 物资供应 其他
1981 1.9 1.0 -3.0 3.4 2.7
2.4
1982 7.6 8.1 -11.4 10.5 3.9
13.7
1983 9.7 12.8 13.8 8.4 2.6
7.1
1984 10.0 13.1 13.2 4.9 18.0
6.7
1985 7.6 12.0 9.9 4.3 -2.9
24.9
76~80(平均)1.4 1.0 -0.1 2.0 2.9
-2.0
81~85(平均)7.3 9.3 4.0 6.3 4.7
10.7
资料来源:《越南1980~1990年经济与财政》,越南统计出版社1991年版,第97页。
新经济政策确实在一定时期里取得了成效,法国学者雅克德巴兰也称其为“越南经济政策改革的基石”(注:[法国]雅克德巴兰:《越南,社会主义实践缓慢》,载《南洋资料译丛》1982年第4期,第89页。)。但政策本身仍带有很大的临时性和不彻底性。相当部分越共高层只是将新经济政策作为权宜之计,该政策对经济体制的核心——所有制形式,并没有进行实质性的变革,因此在效果上是短期的和有限的。1984年后,工农业产值的增长速度就开始出现下滑,再度出现严重的饥荒现象。
事实上,1982年越共在第五次代表大会上就已经初步意识到官僚集中包给制的危害,决定“取消集中包给的行政官僚机制”,同时决定“确立正确的管理和计划化体制,革新现行的计划化管理体制”,提出“计划必须贯彻经济核算和社会主义的经营原则。”(注:[越南]《越南共产党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越南真理出版社1982年版,第79页。)五大虽然提及要取消官僚集中包给的行政管理体制,但整个经济思想仍囿于保守的传统理论范畴,官僚集中主义的集中包给制仍主宰着越南的经济管理体制。1984年7月召开的五届六中全会上,越共中央又做出改进经济管理体制的决定,强调新管理机制必须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然而,由于积重难返和急于求成,在这一阶段,越南市场经济的发展再次出现忽左忽右的摇摆。为了解决造成政府财政赤字的物价补贴问题,1985年6月越共召开五届八中全会,对传统的经济体制进行革新整顿,废除国家官僚集中的统包统管方式,以经济手段、市场运作来对经济进行管理,要求从中央到地方在半年内把贯彻中央物价、工资、货币改革决议作为“突出的中心工作”,希望以此为突破口解决计划价格和自由市场价格的差距问题,减少财政赤字和货币透支。决议提出把计划价格一律提高10倍,但是价格得到提高而市场上的商品却并未增加,结果造成1986年越南通货膨胀率高达774.7%,且三位数的通胀率持续了三年,群众怨声载道,政府不得不恢复多种价格制度、实物配给制度和定量供应。
总之,在这一阶段,越南领导层和经济学界虽已初步认识到官僚集中包给制的危害,但认识仅停留在计划管理机制的框架内,其措施仅在于改善过分集中的行政管理体制,适当放宽对企业和地方的限制。因此,越南学者认为,在这一阶段中,如何保证商品经济能真正发挥作用,使市场机制受到真正重视仍然是棘手的问题(注:梁志明:《越南革新的理论思维与发展观念综述》,载《东南亚》1996年第2期,第6页。)。
第二阶段(1986年12月越共六大至1991年越共七大前)提出从集中、计划、包给的经济体制转变为沿着有计划的市场机制运行的经济体制。
在经济形势迅速恶化的背景下,越共在1986年12月召开了六大。经济增长率的严重下降和财政金融问题的日益突出使人们对中央计划经济的幻想进一步破灭,使越共在再次努力恢复宏观经济稳定的同时,做出了用市场经济取代苏联式的中央计划经济的决定。通过对以往经济发展战略目标、社会主义改造和经济管理各种失误的反思,六大肯定了七种经济成分,提出要发展“以公有制为主体各种经济成分并存的市场经济”。宣布越南经济是各种成分的经济,包括社会主义经济(国营经济、集体经济和家庭经济)、小商品经济(手工工匠、个体农民、个体经商者和从事个体服务行业者)、私人资本主义、国家资本主义(公私合营)以及部分少数民族地区的自然经济等。各种经济成分一律面向市场、自主经营、平等竞争、共同发展,并促进不同经济成分走向联营和联合。六大还第一次肯定,越南“从小生产过渡到大生产的过程,是从带有浓厚自给自足性质的经济向商品经济转变的过程”(注:[越南]《越南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越南真理出版社1987年版,第63页。)。对此,已故越共前总书记长征1986年10月9日在河内市党代会上说:“经验证明,以小生产为主的国家可以不经过资本主义发展阶段,直接向社会主义过渡,但是一定不能超越发展商品经济的阶段。”(注:[越南]《人民报》1986年10月21日。)
革新后,越南经济取得了显著成绩,五年间(即1986~1990年),社会生产总值增长26.4%,年均增长4.8%;国民收入增长21%,年均增长3.9%(注:[越南]黎文全:《越南经济革新十年总览》,载《东南亚纵横》1996年第3期,第10页。)。如果与世界经济年均增长幅度和与苏联、东欧各国发生变化时其集中统一的计划经济迅速下降相比较,越南经济在这五年间的增长速度已经不低。可以说,“党的六大堪称是历史的里程碑,标志着形成一个符合客观规律的经济模式的决定性转折。”(注:[越南]黎文全:《越南经济革新十年总览》,第10页。)
第三阶段(1991年6月越共七大至2001年越共九大前),明确提出“彻底废除集中包给的行政官僚机制,形成有国家管理的市场机制”。
1991年召开的越共七大肯定了六大的革新路线,提出了90年代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方向和目标,强调为实现这一目标,要在按照社会主义方向建立多种成分的商品经济和国家管理下的市场机制的基础上,加快经济发展。七大指出,六大以来经济革新的成就之一是“初步形成了在国家管理下按照市场机制运行的多种成分的商品经济”(注:[越南]《越南共产党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越南真理出版社1991年版,第21页。)。在讨论七大报告时,代表们有两种意见。一种意见认为,为了避免国家过深地干预经济单位的自主权,应该明确指出要建立“国家用法律、计划、各种经济政策和其他措施进行宏观管理的经济机制”;另一种认为,一般理解宏观管理是指国家中央的管理,并不包括省、市、县、郡、乡、坊各级国家机关,因此,应该改为“国家用法律、计划、政策和其他工具管理的经济机制”。大会经过讨论和表决,95.7%的代表同意如下的表述:“国家用法律、计划、政策和其他工具管理的市场机制”(注:同上书,第155页。)。1994年1月召开的越共第七届全国代表会议的政治报告中修改为“在国家管理下按照社会主义方向的市场机制”(注:同上书,第8页。)。该报告在论述多种经济成分时说,国营经济是“国家调控和引导社会主义方向的市场经济的一个有力的物质工具”(注:同上书,第35页。)。这是越共中央首次使用市场经济这一概念。这一提法是七大在理论建设上的一个贡献,也是“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理论形成过程中的一个重要阶段,但是,遗憾的是七大并没有明确提出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1992年4月颁布的越南新宪法也规定:“越南按照国家管理下的市场经济体制和按照社会主义方向发展多种经济成分。”1994年1月越共召开了中期全国代表会议,这次会议的政治报告指出:“遵循社会主义方向由国家管理的市场机制正在成为经济运行的机制”,提出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任务之一是“继续建设新的经济体制”,建设“遵循社会主义方向由国家管理的市场机制”,并强调国营经济是“国家调控和引导遵循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的一个有力的物质工具”(注:[越南]《越南共产党第七届中央委员会中期全国代表会议文件》,越南真理出版社1994年版,第35页。)。这可能是越共文件最早使用的“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但这一名词仅仅是在论述发挥国营经济的主导作用,继续对国营企业进行改革,将国家所有与国营企业经营形式加以区分时提及的,政治报告中并未就“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做专门具体的分析和阐述,其产生的影响是有限的(注:于向东:《越南“社会主义方向市场经济”理论的确立》,载《当代亚太》2002年第11期,第16页。)。1996年越南共产党在逐步克服危机、经济状况明显好转的形势下召开了八大。会议要求,建立按市场机制运作的多种成分的商品经济,同时要按照社会主义的既定方向强化国家的管理作用。会议还决定:从现在到2000年,继续进行经济管理机制的革新,其目标是:取消官僚集中、统给统包的机制,形成一个相对配套的、遵循社会主义既定方向的、由国家管理的市场机制。八大从过去承认商品经济发展到强调市场机制,进一步接近“社会主义定向市场经济”体制目标。
第四阶段(2001年4月越共九大至今)明确提出社会主义定向的市场经济是越南在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总的经济模式。
越共九大在革新理论上有一个重大突破,就是明确提出要搞“社会主义定向的市场经济”。这是越南第一次在党的文件中明确提出要搞市场经济。九大政治报告指出,我们党和国家“一贯主张长期实现社会主义定向的、受国家管理的、按市场机制运行的多种成分的商品经济。这正是社会主义定向的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定向的市场经济的目的是,发展生产力,发展经济,建设社会主义的物质技术基础,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注:[越南]《越南共产党第九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越南世界出版社1991年版,第23页。)可见,以市场经济为取向的革新开放已成为不可逆转的趋势。这是对越共六大、七大、八大提出的经济革新思想的深化,它不仅标志着越南党和政府对市场经济的认识前进了一步,也标志着越南经济社会发展中存在的诸多问题将会在实践中逐步化解。
越共认为,之所以叫“社会主义定向的市场经济”是因为越南还处在向社会主义过渡的阶段,尚未进入社会主义阶段。越共中央理论委员会委员、越南《共产主义》杂志总编辑何登认为所谓社会主义定向的市场经济“按照名词的含义,是个在运动的市场经济,其中包含着社会主义性质并被其所支配。按动词的含义,是用社会主义的原则制约市场经济,使之为社会主义服务的进程。”越共认为,要建立这样的新的目标模式,必须具备以下三个前提:(1)革新进程自始至终必须坚持党的领导。要保持党的马列主义性质,不能变为社会民主主义政党。同时,有关革新开放中的重大问题,都要经中央政治局集体讨论、决定。(2)革新必须确保有一个稳定的政治环境,不容许任何人利用改革做借口破坏社会稳定。(3)革新要使人民群众,特别是农民得到实际利益。同时又要防止、限制和克服其消极面。如果坚持了这三点,建立起来的新的目标模式就不会偏离社会主义方向。
中越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的比较
越南明确提出市场经济虽然比中国晚九年,但是两国在改革的进程上都是以市场为取向的。两国对市场经济理论的认识大体相似,主要表现在:
(一)都突破了传统的理论认识。
1.破除了把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等同起来的传统观念,实现了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是内在统一的重大理论突破。社会主义社会能不能搞市场经济?这个问题争论了许多年。传统的理论观点认为,社会主义与商品经济、市场经济是水火不相容的,社会主义只能实行计划经济,不能实行市场经济。如果搞市场经济,就是要瓦解社会主义,走资本主义道路。对此中越两党以极大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勇气,倾听实践的呼唤,改变了这种理论观点。早在1979年11月邓小平会见《不列颠百科全书》副总编布基尼的一次谈话中,就提出“说市场经济只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只有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这肯定是不正确的。社会主义为什么不可以搞市场经济,这个不能说是资本主义。我们是计划经济为主,也结合市场经济,但这是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注:《邓小平文选》第2卷,人民出版社1994年版,第236页。)越南在革新实践中,也逐渐认识到“市场经济与社会主义制度也绝不是相互对立的。在社会主义公有制占主导地位的条件下,市场经济的规律仍然能够在经济生活中发挥巨大的作用,它与社会主义制度的发展是相互适应的。”(注:[越南]梅胡蒂:《越南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特征》,载《国外社会科学》2001年第4期,第113页。)越共九大指出越南现行的市场经济与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是有根本区别的,主要表现在所有制、组织管理和分配关系所引导的经济组织形式三个方面。
2.破除了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相对立的传统观念,实现了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相结合的统一。传统观念认为,计划调节与市场调节是相互对立的,二者没有任何联系。中越两国都曾把计划作为本国经济运行的中心工具,调节经济社会各种关系的机制。随着两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实施,中越两党对市场调节和计划调节关系的认识逐步发生了变化。邓小平早就看到计划调节和市场调节各自的优点,因而主张把二者结合起来。他说:“把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结合起来,就更能解放生产力,加速经济发展。”(注:《邓小平文选》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3年版,第111页。)越共也认为发展市场经济并不意味着完全放弃计划管理。越共八大决议强调,市场应当同时成为计划的基础和宗旨。对于计划和市场的关系,越南国家计划委员会出版的《2000年越南经济——社会》一书中指出:“社会主义过渡时期的市场,不只是按价值规律、供求规律、竞争规律运动的市场,还要在有计划的发展规律、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和国家管理的调节作用中运动”,并指出,“这里的市场机制不是完全自发的不可调节的市场机制,而是与计划机制相结合,两者相互作用、补充,形成混合机制。”越南马列学院教授武友丸认为,用法律、计划,用政策和其他工具来管理市场,“不是像旧的计划化方式那样进行”,而是“体现了国家对于社会各领域进行管理的职能”(注:梁志明:《越南革新的理论与发展观念综述》,第7页。)。
3.破除了社会主义经济是单一公有制经济的传统观念,实现了社会主义与多种经济成分统一的重大理论突破。长期以来,由于教条化地理解马克思主义所有制理论,在所有制方面形成了一个认识误区,认为社会主义所有制必须是清一色的公有制,只有形成了完全的单一公有制,才算进入了社会主义。这种超越生产力发展水平的所有制理论在两国社会主义建设实践中,给整个国民经济带来了严重危害。中越两党在改革实践中逐渐认识到这一点,都提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
(二)都采取了渐进的改革实施方式,为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过渡铺平了道路。
从两国改革过程的简单回顾,可以明显地看出以下特征:一是两国的改革是分步走、渐进实施的过程;二是两国的渐进改革采取了先易后难的“外围”战略;三是两国的渐进改革采用了双轨过渡体制模式。两国的经济发展都经历了从传统计划经济体制到计划和市场的双轨制,再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演进过程。
越南之所以选择渐进式改革,是因为:1.渐进式改革更符合越南国情。改革初,越南是以农业为主的国家,经济发展水平低,社会化程度低。渐进式改革从农业开始能取得重大成果,改革能释放巨大的能量。2.越南的国有经济在国民经济中所占比重比较低(最高时国有经济产值也只占43%),与苏东国家国有经济一统天下比较差异很大,选择渐进式改革就可以先避开国有经济改革而大力发展非国有经济,当整个经济发展起来后,再着手解决国有企业本身的问题,将会大大降低改革成本。3.改革过程中的某些激进措施给越南带来了恶果,如1985年越南进行的价格、工资、货币同步改革造成恶性通货膨胀,就是急于冒进,整个经济体制改革没有配套的结果。4.受中国渐进式改革取得成功的影响。
与中国的渐进式改革相比,越南的渐进式改革有其独特性,主要表现在起步迟、步子大、速度快,在渐进中也利用了突变法。如果说中国改革是“稳步的渐进式”,那么越南则为“快速的渐进式”。越南的全面改革从1986年开始,迟于中国数年,但在某些方面已走在中国的前面。如价格改革,越南从1988年开始进行农产品价格改革到1989年放开粮食购销价格,仅用了不到两年的时间,就放开了农产品价格和所有消费品价格。现在,国家以略低于市场的价格向农民收购粮食,居民口粮全部到市场上购买。而且自从放开粮食价格以来,市场粮价大体平稳。再如,企业改革,从1992年起越南采取重新登记、断奶(不再给予贷款)等办法,促使国营企业破产;或者通过出租、出售,改变其所有制性质。不到两年的时间,越南就有5000家国营企业或者破产,或者被兼并,或者出卖。相比之下,中国的破产法已经公布数年,但迄今为止由于长期严重亏损而破产倒闭的国营企业还极少。
中越两国对市场经济理论的不同点表现在对国家资本主义的看法。1986年越共六大、1991年七大文件,将“国家资本主义”列为五种经济成分之一。1996年八大又将原来排在第五位的“国家资本主义”升为第三位。时任越共总书记的杜梅在党内也一再强调,一定要充分运用“国家资本主义”这一形式,这足以看出越共对“国家资本主义”经济成分的重视。
越共认为,“国家资本主义的形式是走向社会主义过程中适合我国条件的过渡形式”(注:肖枫:《社会主义向何处去——冷战后世界社会主义运动大扫描》(上卷),北京当代世界出版社1999年版,第424页。)。其理论来源于列宁的新经济政策。列宁认为国家资本主义是落后国家过渡到社会主义的桥梁。他说:“同社会主义比较,资本主义是祸害。但同中世纪制度、同小生产、同小生产者涣散性引起的官僚主义相比,资本主义则是幸福。既然我们还不能实现从小生产到社会主义的直接过渡,所以我们应该利用资本主义作为小生产和社会主义之间的中间环节,作为提高生产力的手段、途径、方法和方式。”(注:《列宁全集》第41卷,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217页。)越南认为,“国家资本主义”是在国家管理下的国家利益和其他经济成分相结合的资本主义。这种结合必须有国家管理,它是保证社会主义方向的“国家资本主义”,而不是为了走资本主义道路。
目前,越南发展国家资本主义采取的具体形式有:1.国有经济与私人资本合作联营。由于鼓励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发展,越南近年来国内私人经济的资本积累增长较快,国营经济与私人资本有效合作,国家可有效控制、引导发展方向,同时也保护其利益。2.国有经济与外国资本之间的合作联营。3.租赁制(国家与国内外私人资本主义经济成分签定合同租赁或转让国营企业的部分设备)、加工(国营企业为国内外私人经济加工或反之)或代理(国营企业与国内外私人资本主义经济之间建立代理销售或收购关系)等形式。目前,越南“国家资本主义”在国民生产总值中所占比例约为30%左右。“国家资本主义”经济成分的利用,使越南经济摆脱了困境,增强了活力,这是可喜的一面。但同时,还要看到“国家资本主义”形式对越南的国有企业和社会发展也产生了负面影响。越南的合资企业比国有企业有竞争力,外商投资比例大,压倒了国企,国有企业亏损率高达60%,而且对社会秩序也产生了巨大冲击。可以说,在充分发展“国家资本主义”经济成分时,如何保持社会主义方向和国有经济的主导地位,如何加强国家的宏观调控,如何保持社会公正等将是越南最为关注的问题。
中国进入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后,就基本不再提发展国家资本主义这一形式。这是因为中国认为,国家资本主义是过渡时期由资本主义和私有制向社会主义公有制过渡的中介和桥梁,一旦过渡完毕,桥梁就失去作用。而越南认为它还处于社会主义的过渡时期,因此就有必要利用国家资本主义这种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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