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党员民主权利是党内民主建设的基础_党员权利论文

维护党员民主权利是党内民主建设的基础_党员权利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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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分类号〕D2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1203(2007)01-0003-04

“党内民主是党的生命”。发展党内民主,是我国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关键所在,是我党把握历史机遇、战胜各种挑战的动力和源泉。党内民主建设要以实现党的纲领路线方针政策为目标,紧密结合各级党组织的职能和党员的权利与义务来展开,通过各种途径保障党员在履行义务的同时充分发挥民主权利。党要领导全国人民不断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有正确的政治路线和方针政策,只有发扬党内民主,才能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提高党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从而作出正确的决策。党员是党的肌体的组成部分,是党内民主的主体,党员在党内的主体地位是通过充分行使民主权利来体现和实现的。离开党员民主权利的充分行使和切实保障,发展党内民主就是一句空话。因此,发展党内民主,必须首先切实有效地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以更好地引导、保护、发挥党员的积极性。

一、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是新时期党内民主建设的迫切要求

长期以来,我党一直重视党内民主建设,把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作为党内民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在新的历史时期,随着党的历史方位的转变、党员队伍构成的变化、党员整体权利意识的增强以及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日益成为扩大党内民主的迫切要求。

正如列宁所言,实行党内民主首先需要一个具备“完全公开性的党”。在革命战争年代,由于环境和任务的限制,我们党致力于把党建设成为一个“集中的战斗组织”,在加强党内民主建设的同时更强调党员在组织内的集中,以防止党的分裂和执行任务不力。我们党历经革命、建设和改革,目前已经实现了两个根本性转变:从领导人民为夺取全国政权而奋斗的党,转变为领导人民掌握全国政权并长期执政的党;从受到外部封锁和实行计划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转变为对外开放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领导国家建设的党。这两个根本性转变,既集中反映了我们党取得的巨大成就,也对党内民主建设提出了许多新的要求。一方面,正如俄共(布)十大通过的《关于党的建设》的决议所指出的,“随着党的工作重点的转移,必须由‘战斗命令制’改为实行‘工人民主制’,充分发扬党内民主”。[1] (P126)随着社会环境的改变及党的中心任务的转变,我们更需要决策的科学性,决策的科学性必须通过充分发扬党内民主、集思广益来实现。面对日益复杂的社会事务,如果没有党员权利的充分发挥,民主监督就会流于形式,也就谈不上及时防错纠错的机制了;另一方面,党的历史方位的变化,必然要求不断扩大党员队伍。随着党员队伍的不断扩大,党内思想上、利益上的矛盾必然要产生。总的来看,虽然目前党内各级组织团结统一,思想认识基本一致,但不和谐的因素也在一定程度上和一定范围内存在。要构建和谐政党,必须未雨绸缪,及时采用民主疏导的方法化解党内矛盾和意见纷争。尤其是随着经济成分和经济利益格局多样化、社会生活多样化、社会组织形式多样化、就业岗位和就业形式多样化的出现,党员队伍的来源也出现了多样化的趋势,特别是党内新老交替加快,党员队伍中年轻知识分子的比重越来越高,党员的理想追求和价值取向日益趋于多元化,民主权利意识逐渐增强,党员对党组织的依附性逐步弱化,要有效地统一全党思想并形成正确的决策,必须进一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而且,只有不断地推进党内民主,充分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才能吸引大量的优秀人才源源不断地加入到党的组织中来。“党的民主化是政党发展的推动力。一个民主的政党,才能最大可能地把民众吸引到自己周围,才能集中党的成员和党的支持者的智慧,更科学地执政或对政治权力的运作施加影响,才能大大提高决策民主化、科学化的程度和执行决策的效率,才能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才能有效地防止权力滥用、遏制消极腐败现象”。[2] (P197)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逐步发展和完善,对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也提出了新的要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不仅是一种资源配置的手段,更是一种平等、民主的价值观念,它所体现的是市场主体自主交换的民主理念,是一套鼓励各种利益主体自主发挥积极性的文化系统。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市场经济理念的深入人心,广大党员的民主意识不断提高,参与党内事务的愿望不断增强,这就要求各级党组织必须切实保障党员参与管理党内事务的民主权利。同时,与社会全面进步相伴随的各种社会思潮、观念必然要反映到党内来。如果没有民主的表达渠道,仅仅采用压制的手段对待不同观念的交流,不仅会挫伤党员的积极性,而且会使一些能及早发现并妥善处理的矛盾长期积累,最终有可能酿成一些不易收拾的党内突发事件。当前,我们正处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需要一个团结和谐的党来领导人民群众不断推进。实现和平崛起、推动科学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艰巨任务,要求广大党员必须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发挥自己的聪明才智。如果党组织长期缺乏党内民主,党员的权利与义务不对称,就难以激发党员和党组织的生机和活力。因此,大力发展党内民主,首先必须切实有效地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

当前在世界范围内,各种类型政党的民主化改革都非常普遍,对党员权利的尊重和保障成为吸引选票、拉拢党员的重要手段。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日益深入和信息社会的快速发展,这些政党的民主化趋向必然对我党党员的心理产生影响。与此同时,随着我党以党际交流为形式的国际交往的日益增多,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和扩大党内民主,对于反击、消除一些别有用心的国家与政党对我党形象的污蔑、误解,树立一个开放、民主、负责任、有能力的大党的国际形象,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是党内民主建设的逻辑起点和实践基础

民主作为一种普遍的价值理念,是全人类共享的财富;而作为一种具体的制度安排,民主总是某一特定人群享有的某种权利。党内民主就是让广大党员在党的组织系统内充分行使民主权利,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共同管理党的事务。正是由于每个党员都能平等地享有党章所赋予的一切权利,党内生活才是民主的、生动活泼的,党才能充满生机与活力。因此,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是党内民主的逻辑起点和实践基础。

(一)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是党内民主建设的逻辑起点

党内民主建设,包括很多方面,既可以指精神状态方面民主意识的增强、工作方法上民主作风的发扬,也可以指制度安排上民主制度的健全。但必须明确的是,与过去党内民主主要着眼于强调工作方法、工作作风和决策行为不同,当今时代党内民主的首要问题是通过制度建设来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

政党是人类历史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我党的党员都是来自五湖四海,为了一个共同的革命目标而走到一起来的。为了完成共同的目标,必须强调全体党员遵守党的纪律,履行党员义务。但权利与义务是不可分割的,任何个人权利的让渡与公共权力的产生,其逻辑起点必然是保证个人权利的享有,通过委托关系实现个体的要求,通过监督与被监督体制保证个体利益不受侵害。因此,个人权利的实现是公共权力具备合法性的唯一源泉,党员权利的实现是党的组织权力获得正当性的唯一源泉。

从无产阶级政党的发展历程来看,世界上第一个无产阶级政党,即共产主义者同盟成立时,就把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作为主要原则。同盟盟章明确规定:“所有盟员一律平等,他们都是兄弟。”[3] (P572)恩格斯指出,共产主义者同盟“本身是完全民主的,它的各委员会由选举产生并随时可以罢免,仅这一点就已堵塞了任何要求独裁的密谋狂的道路”。[4] (P200)在从十月革命爆发到列宁逝世的六年半时间里,在国内外形势比较严峻的形势下,俄国共产党“党内民主气氛浓厚,通过‘两个必须’来确保党的统一,还通过‘十二项可以’、‘八个没有’确保党员及党组织的民主权利,疏通民主渠道,实现民主监督、民主决策”。[5] (P27~42)“两个必须”是指必须遵守党代表大会的决议,必须执行党中央下达的指示。“十二项可以”是指可以在党代表大会上作与主报告观点不同的副报告;可以在适当的场合提出自己的动议、议案,发表自己的意见和主张,可以按纲领选举党代表;可以将重大分歧问题,交付全党讨论解决;领袖、领导层可以和最高领袖争论并可以批评他;可以讨论和批评党的错误;在党代表大会和党中央未作出最后决定时,可以同意也可以否定最高领袖的提案;可以宽容那些曾经激烈反对过自己的革命同志,并与之亲密合作共事;在可能发生重大失误时,下级党组织可以通过信任或不信任中央的表决;可以在党代表大会及各种会议上递条子、提问题、质询批评领袖;普通党员也可以在规定的形式范围内和领袖辩论,维护自己的观点;可以由党代表大会选出的专门委员会,检查党中央委员会的财务收支,并向大会报告;可以而且应该监察、检查党的最高层机关与高层领袖。“八个没有”是指没有一个凌驾于党之上、集权于一身的领袖;没有一个说一不二、个人说了算的领袖;没有哪位领袖享有批评豁免权,可以置身于批评之外之上;没有一个永不犯错误的神;没有个人迷信;没有高薪;没有制度外特权;没有党内的恐怖。我们党虽在一定历史时期,有党内集权、家长制、一言堂的不民主,也有“大民主”导致“大失控”的教训,但总体上一直把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作为党内民主的基础。我党是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组织起来的,党章在规定党员必须履行八项义务的同时,又明确规定了党员享有的八项权利,这体现了党对每一个成员的尊重。2004年9月22日党中央正式颁布实施了《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这是我党发展党内民主、健全党内生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举措,证明了我党对党员权利保障的重视。

但与此同时,我党在党员民主权利保障方面也存在一些不足,主要表现是:党员与组织之间,存在权利与义务不对等的情况,要求党员履行义务多,为党员行使权力提供条件少;党员参与党务管理民主渠道缺乏;个别党组织和少数党支部的换届选举不能如期进行,有的选举流于形式,导致一些党员对党的政治生活和工作缺乏热情。这种状况极大地影响了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向心力,对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造成了严重的负面影响。因此,在新的历史时期,党内民主建设必须从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入手,把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作为党内民主建设的逻辑起点。

(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是党内民主建设的实践基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的含义,就是保证人民群众当家作主,通过民主制度的建设使享有宪法赋予权利的公民以有序的方式参与国家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生活,保证人民的意志能通过合法的渠道得以体现。扩大党内民主,就是要使全体党员在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的同时享有党章规定的各项权利,保证党员在党内能够按照组织程序得以参与组织的各项活动。

实践是认识的来源、动力和检验标准。要进一步扩大党内民主,需要不断地从实践中汲取经验教训形成民主的制度规范,而这一切都需要充分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对于党内民主的状况和党内民主需要改进方面的认识,并不能通过空想来获得,而必须从鲜活的党内民主实践中寻求,从每个党员对自身民主权利的要求中探索。其一,只有充分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才能形成畅所欲言、献计献策的局面,才能集中有益的意见最终进一步深化党内民主;其二,党内民主的形式、实现党内民主的途径和手段都不能凭空设计,必须围绕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这个中心点;其三,民主是一个历史范畴,其内涵随着历史的演变而不断变化,人们对民主的要求和认识也随历史的进步而不断深入,对民主权利的要求也不断提高和拓展。党员作为义务与权利的统一体,对应该享有权利的不断要求、权利意识的逐渐增强是推动党内民主建设的主要原动力。党内是否民主,需要有一个基本的检验标准。无论从可操作性还是从民主的现实针对性来看,党员民主权利是否能够保障都是一条永远不变的标准。可以肯定地说,党员的党内民主权利得不到保障的党肯定不是民主的党。因此,只有围绕党员这个党内民主权利要求的主体,把党员民主权利的实践作为党内民主建设的基础,党内民主建设才能不断与时俱进。

三、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既是党内民主建设的手段更是目的

没有党员权利的保障,党内民主仅仅是一句空话;但是没有党内民主,党员权利的保障同样是不可想象的。党员民主的实现有赖于党员民主权利的充分保障,建立健全党内民主制度必须从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做起;另一方面,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本身就是党内民主制度建设的目的。

(一)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是党内民主建设的手段

民主的实质是一个社会中的一切重大决策与政治行动均符合多数人的意志,因而必然服从多数人的利益。党内民主,就是党内的一切重大决策与政治行动都要符合大多数党员的意愿,其基本要求是党员对党内事务的管理和党组织对党员权利的保障。

从世界范围内民主的实践进程和基本经验来看,实现民主的基本前提之一是民主主体对该民主制度的普遍认同。如果没有这些主体的认同,主体缺少对该组织、社会的责任感,就不可能实现真正的民主。党内民主建设同样要遵循这样的规律。没有七千多万党员民主权利的充分保障,没有他们对党内事务的积极管理,他们就不可能对党有认同感和责任感,就不可能实现真正的党内民主。实现民主的基本前提之二是保证民主主体对组织事务的有效参与。对组织的认同,保证了民主主体的参与意愿。但如果参与渠道不畅通、表达机制不完善,很容易挫伤民主主体的参与意愿,最终导致民主不能实现。

任何党派组织都是由一个个党员细胞有机组成的。中国共产党是一个有着七千多万党员的世界性大党,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尊重和维护党员的权利,能激发党员关心党、建设党的热情,从而使党永葆生机和活力;反之,如果党的组织屡屡出现侵犯普通党员权利的事件,党组织的凝聚力、号召力就必然会大打折扣,明显下降,党员也会逐渐疏远党组织,甚至淡忘自己的政治身份。因此,切实保障党员权利特别是其民主权利,是事关党的凝聚力、战斗力,事关党的前途的大事,是扩大党内民主的重要手段。

(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是党内民主建设的目的

民主制度是形式,其目的是为了保证民主主体能够以有序的方式参与管理自己的事务。党内民主建设是为党员行使党内民主权利而设计和安排的渠道保障和制度,是实现党员民主权利所必需的形式。党员民主权利的有效保障和不断加强是党内民主建设的根本任务和根本目的。只有全面地认识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在整个党内民主建设中的地位和意义,才能增强我们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自觉性和坚定性。

毛泽东曾指出:“处在伟大斗争面前的中国共产党,要求整个党的领导机关,全党的党员和干部,高度地发挥其积极性,才能取得胜利。”[6] (P528)以保障党员权利为建立健全党内民主制度的目的,有利于形成党员队伍的创造能力和负责精神。党员权利根源于党员在党内的主体地位,是党员在党内享有主体地位的根本表现。党员的民主权利得以实现,就意味着党员在党内的主体地位得到了实现。而主体地位是指人的主人翁精神,包括事业心、责任感、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以及敢于和善于提出问题、发表意见、批评监督等各方面的总和。因此,把保障党员权利作为建立健全党内民主制度的目的,着眼于党员民主权利的实现,就容易调动起广大党员的积极性,激活蕴藏在广大党员身上的创造精神,从而使党的优势得到更充分的发挥。

民主来自于权利的制约,没有制约的权利只能产生集权不能产生民主。把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作为建立健全党内民主的目的,有利于形成权力行使的制约机制。党的最高领导机关,是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它所产生的中央委员会。党的地方各级领导机关,是党的地方各级代表大会和它们所产生的委员会。党的各级委员会向同级的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党的各级领导机关的权力来自于它们党的各级代表大会的授权,这既是无产阶级执政党党内民主建设理论的一个基本原理,也是我们党的党章中所作的明确规定。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意味着对党内权力授受关系的保护和对权力制约机制的强化。理论和实践都已证明,党内民主建设就是要实现党员的选举、监督、罢免等权利,也就是要以保障党员的民主权利为目的形成民主授予权力和民主收回权力的制度。

四、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扩大党内民主必须坚持正确的集中

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扩大党内民主对于充分发挥广大党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和作用。在新的历史时期,加强党内民主建设、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任务更为迫切,但我们千万不能忘记正确的集中在党的建设中的重要地位,不能走向极端民主化,更不能假借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名号搞个人主义。

从马克思主义政党的产生和发展过程来看,虽然在不同时期因任务、环境的不同而有不同的侧重点和要求,但民主与集中一直是党的建设的主要原则,推进党内民主建设与保持党内集中统一一直是党的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们党保持战斗力的基础。列宁指出,我们“一向维护党内民主。但是我们从未反对党的集中。我们主张民主集中制”。[7] (P405)毛泽东也指出:“在人民内部,民主是对集中而言,自由是对纪律而言。这些都是一个统一体的两个矛盾着的侧面,它们是矛盾的,又是统一的,我们不应当片面地强调某一个侧面而否定另一个侧面。在人民内部,不可以没有自由,也不可以没有纪律;不可以没有民主,也不可以没有集中。这种民主和集中的统一,自由和纪律的统一,就是我们的民主集中制。”[8] (P89)毛泽东还提出了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建设的目标,即“我们的目标,是要造成一个又有集中又有民主,又有纪律又有自由,又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那样一种政治局面,以利于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较易于克服困难,较快地建设我国的现代工业和现代农业,党和国家较为巩固,较为能够经受风险”。[9] (P543)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决定》指出,发展党内民主,必须在党章规定的范围内有领导、有步骤地进行,而不是无原则的自行其是,更不能照搬西方资产阶级政党制度的那一套。这些论述集中表明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我们不主张片面地强调集中而忽视党员应该享有的民主权利,但我们更反对不要集中的极端民主化倾向。

民主集中制是民主和集中的辩证统一。没有民主,就没有正确的集中;没有集中,民主就失去了方向。民主和集中,二者相互矛盾,相互制约,相互依存,相辅相成,缺一不可。一方面,民主是集中的基础。没有民主就没有集中,只有充分发扬党内民主,让各种意见和方案都讲出来,才能进行比较和鉴别,把最好的意见和方案吸收到决策中,制定出正确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从而实现党内正确的集中。集中离开了民主这个前提和基础,就会变成独断专行,挫伤党内外人们的积极性。另一方面,没有正确集中的指导,就没有真正的民主。因为没有集中的指导,民主就有可能偏离社会主义方向,失去社会主义政党民主的本质依托。没有集中,党就会处于一盘散沙的状态,党的一切活动都无法进行,党章明确规定的党员行使党内民主权利也就成了一句空话,党的正确决策就不可能成为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的统一意志。可见,集中是民主自身的要求,是实行民主的保证和指导。我们党的民主,是民主集中制下的民主,民主和集中是有机地结合在一起的。民主的过程就是集中的过程,没有集中也就没有民主。当然,民主作为基础和前提,必须决定、制约集中,并通过集中来反映自己的存在,而集中作为结果,只能服从民主,接受民主的制约,并体现民主的要求。与此同时,民主也要接受集中的引导。这是由民主和集中的不同功能所决定的。

总之,发展党内民主要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为基础,要以改革体制和机制为突破口,积极稳妥地推进党内民主制度建设,建立健全党员充分行使民主权利的机制,最终达到疏通党内民主渠道,拓宽党内民主途径,丰富党内民主形式,实现党员对党内事务的广泛参与、有效管理和积极监督的目标,以调动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使党作出正确的决策并得到贯彻执行,使党内形成和谐、民主的局面,保证党的奋斗目标顺利实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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