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胡适真理观的多种理性途径_胡适论文

论胡适真理观的多种理性途径_胡适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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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图法分类号 B023.3

长期以来,胡适的真理观被归结为实用主义“效用论”而加以拒斥。然而从广义认识论的角度来看,胡适对真理概念的理解有其可取之处,也有其不当之处。揭示其多重内涵及其理路,论究其缺失,对于我们今天认识真理的本质无疑有重要的借鉴意义。

一 理路之一:事实认知

胡适立足于科学实验和历史考证,首先把真理解读为事实性的认知。

胡适笃信科学,被人称为科学主义者。他相信“科学所求的知识正是这物那物的道理,并不妄想那最后的无上智慧”。(注:《胡适哲学思想资料选》(上),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187页。)换言之,他承认科学真理有其客观认知的性质,是对具体事物发展规律的把握。“真理是深藏在事物之中的;你不去寻求探讨,他决不会露面。……自然(Nature)是一个最狡猾的妖魔,只有敲打逼拶可以逼他吐露真情。”(注:《胡适哲学思想资料选》(上),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310页。)这表明真理是内在于事物之中的,不仅构成事物的条理准则,而且支配事物的运动和变化。正是在此意义上,胡适把真理喻为“自然的秘密”和“自然的法则”。(注:《胡适学术文集·中国哲学史》,中华书局1991年版,第375页。)

尤其,胡适作为一位历史学家,受清儒治学“严于求是”的影响,非常注重考据与实证。这种态度表现在真理观上,强调历史认识的客观性,即挖掘“本来面目”,还历史的真相。他说,“我们整理国故,只是要还他一个本来面目,只是直叙事实而已。”(注:《胡适致钱玄同》,《中国哲学》第一辑,第329页。)此所谓“本来面目”即指历史事实及其内涵的历史线索,或谓历史真理。无疑,胡适接续清儒的“一以贯之”之道。清代朴学家的治学强调“据古本,搜群籍”,反对束书不观之风气,拒斥“徒以空言说经”之做法,其目的就是要把握事实真相,去伪存真。

正由于看到真理有事实性和客观性一面,胡适指出,人们的认识活动不仅表现为一个摹写客观事物的过程,即“因任自然”的过程;更重要的是,要利用这种知识按照人们的目的,去规范事物,改造自然,为人类服务,这是一个“用己而背自然”的过程。例如,一块木片浮在水面上,是很自然的事,如果我们掌握了其中的自然法则,那么我们可以应用此原理,打造一只五百斤重的舢板,也可以打造一只两万吨重的铁汽船,在水上航行。一旦“因任自然”,便可达到“用己”的目的。但是,“自然是最狡猾的妖魔,最不肯轻易吐露真情。人类必须打的她现出原形来,必须拷的她吐出真情来,才可以用她的秘密来驾御她,才可以用她的法则来‘因任’她。”(注:《胡适学术文集·中国哲学史》,中华书局1991年版,第375-376页。)这里的“原形”、“真情”指的是事物的内在法则,即真理的客观内容。

由上可知,真理基本上是一种事实性认知。这种认知的获得,是通过观念和实在的符合。胡适讲的“符合”不同于机械论所讲的静态的符合,而是动态的,是在人和对象世界的交互作用过程中的符合,“是作用的符合:从此岸渡到彼岸,把困难化为容易。”(注:《胡适哲学思想资料选》(上),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60页。)这样的符合摒弃了镜像式的反映,而展现为一个能动的、互动的摹写过程。

从真理的事实性出发,胡适分析了正确的学习方法,那就是,我们“不当先存在这个狭义的功利观念。……当存一个‘为真理而求真理’的态度。”(注:《论国故学》,《胡适文存》卷二,第620页。)为真理而真理,体现一种纯粹的求知态度。它同样反衬出科学真理的主旨就是把握对象的自在性和客观性,“科学精神在于寻求事实,寻求真理。”这对于克服实用主义片面消解认识对象的客观性的做法有一定的纠偏作用。

二 理路之二:价值评价

胡适终身服膺于杜威之实验主义,在他的真理观中深深打上了杜威哲学的烙印。正是在实验主义的影响下,胡适的真理观在价值层面上展开另一种进路:把真理与价值打通。

杜威(包括詹姆士)对于真理的看法,是颇具特色的。他们认为,知识或观念不是对外在客观世界的反映,而是解决疑难困境的工具,或者说,是起领导行为的作用。“如果观念、意义、概念、学说和体系,对于给定环境的主动的改造,或对于某种特殊的困苦和纷扰的排除,确是一种工具般的东西,那么,它们的效能和价值就全系于这个工作的成功与否。如果它们成功了,它们就是可靠的、健全的、有效的、好的和真的。”(注:John Dewe ,Reconsturction in Philosophy the Beacon Prss ,Boston,1957,P156.)正确的观念意味着“一种有价值的引导作用”。(注:Willam James ,Pragmatism,Hackett Publishing Company,Indianapolis,1981,P94.)简言之,真理是一种对付难题的工具,也是价值评价。

胡适承继实验主义的这种看法。他认为真理是假设,是应付将来的工具。“我们所谓真理,原不过是人的一种工具,真理和我手里这张报纸,这条粉笔,这块黑板,这把茶壶,是一样的东西;都是我们的工具。”(注:《胡适哲学思想资料选》(上),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61页。)把真理当作像报纸茶壶一样的手头工具,是为了强调它的实用性和功效性。知识或假设相当于是人们为了达到某一预期的目的而设计的工具,如果在实际的生活过程中,这种假设有利于接近料想目的,获得理想的后果,便是真理。他指出,实验主义“只承认一切‘真理’都是应用的假设;假设的真不真,全靠他能不能发生他所应该发生的效果”。(注:《胡适哲学思想资料选》(上),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48页。)效果的好坏意味着假设的真假。

换一个角度看,功效与价值紧密相联。从结果与实效来评判真理,也意味着把真理与价值沟通起来。好的与善的被视为真的。他说道:

万一明天发生他种事实,从前的观念不适用了,他就不是“真理”了,我们就该去找别的真理来代替他了。譬如“三纲五伦”的话,古人认为真理,因为这种话在古时宗法的社会很有点用处。但是现在时势变了,国体变了,“三纲”便少了君臣一纲,“五伦”便少了君臣一伦。还有“父为子纲”“夫为妻纲”两条,也不能成立。古时的“天经地义”现在变成废语了。(注:《胡适哲学思想资料选》(上),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62页。)

“三纲五伦”是维系我国古代社会伦理和国家秩序的基本法则。属于价值规范的范畴。但在此处,胡适把它认作真理。在古代封建社会,它有用处,是天经地义的真理,现在形势发生变化,它不起作用了,就该被逐出真理之殿堂。胡适的这一观点,实质上是把价值概念引入真理论,融合了真理与价值,从价值论的纬度来阐发真理的内容。这就把认识论的论域拓宽了,使得认识论不仅讨论认知的问题,同样还研究评价的问题。

由于价值有主观性的一面,价值原则和真理含义的通融逻辑地导向真理的相对性和创造性。价值不是垂手可得的,它是在人们的社会实践活动中不断被创造出来的。所以,真理也不是无缘无故从天上掉下来的,更不是人胎里带来的。“真理原来是人造的,是为了人造的,是人造出来供人用的,是因为它们大有用处才给它们‘真理’的美名的。”(注:《胡适哲学思想资料选》(上),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61页。)真理的人造说,一方面,指明真理是相对的,终极真理是不存在的;另一方面,表明真理是人们能动地创造的,它凝结着人的智慧和能力。真理本身就是创造性的实践能力的明证。这种看法对批判传统的经学独断论作风和“三纲五常”等道德说教有积极意义。

三 理路之三:主体间的认可

在胡适的真理观中,我们已经剥离出事实认知和价值评价两层意蕴。如若再作深入分析,我们还可发现另一种值得注意的探究路向:真理是一种共同的认可。

人们认识一事物,在开始时形成的认识往往是意见而不是真理。对同一事物的认识,可以有许多不同的意见,这些意见可以讨论,可以辩论。通过不同的主体与主体间意见的争论、比较、推敲、论证,最后达成一致的共识,对其种意见或假设表示认可。在此基础上才形成正确而可靠的知识。这可谓“一致而百虑”。胡适在介绍詹姆士的真理观后说,他的“这种真理论叫做‘历史的真理论’(Genetic Theory of Truth)。为什么叫做‘历史的’呢?因为这种真理论注重的点在于真理如何发生,如何得来,如何成为公认的真理。”(注:《胡适哲学思想资料选》(上),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61页。)这里的“公认”一词即指某一共同体成员的认可或认同,表示大家都同意某一主张。胡适在此把真理理解为公认的,意味着把真理视作主体间的共识。

与上文提及的符合说稍有偏离,这里,胡适把知识、律例看作是“人造的假设”,是对事物现象的解释或意见。解释内既包含主体的认知成份,也融有主体的评价。既然有不同的解释,就有比较和论辩。如果一种假设,“解释的满意,就是真的;解释的不满人意,便不是真的,便该寻别种假设来代他了。”(注:《胡适哲学思想资料选》(上),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47页。)解释的满意与否,取决于主体间的争辩情况。“满意”表示争论有了理想的结果,即共同体成员之间取得了共识。继而大家把这个共识认作真理。胡适还进一步说明把真理认作共识的理由。他指出:

真理所以成为公认的真理,正因为他替我们摆过渡,做过媒。摆渡的船破了,再造一个。帆船太慢了,换上一只汽船。这个媒婆不行,打他一顿媒拳,赶他出去,另外请一位靠得住的朋友做大媒。(注:《胡适哲学思想资料选》(上),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62页。)|为检验所获知识是否正确,人们要把它付诸实验或行动。“摆过渡”、“做过媒”指的就是种种行动结果。人们可以用这些结果去对照先前的理论或假设,看看是否实现预期设想。然而,我们对这些行动结果同样要作出合理的解释。因为每个人对结果可能会有不同的看法,不同的解释,这又形成种种不同的意见,又要展开主体间的论辩。在对行动结果作出一致的解释以后,人们才可去判断原先知识的真假程度。上面引文中说,摆渡的船“破了,再造一个”,帆船“太慢了,换上一只汽船”,这都是经过一阵子的多轮辩论之后所达成的共识。

四 多重理路的内在矛盾

如上所述,胡适的真理观含有多重内蕴,展现为三条各异的思路,在五四新文化运动时期曾起过一定的社会进步作用。可是,从学理而言,这三重理路交杂在胡适的真理观中,不时呈现出复杂的矛盾。

第一、价值评价遮蔽事实认知。

胡适承认真理是事实性认知,意味着肯定认识对象的自在性。他又承认真理是价值性评价,意味着认识活动离不开主体的选择和权衡。所以他主张真理与价值的统一,是有道理的。但是,胡适在把价值与真理沟通的同时,也带来一个严重的后果,即混淆两者的区别:他在强调认识的评价意味时,相对淡化认识的事实内涵。

从广义认识论上看,化本然界为事实界是一种认识过程。在此过程中,观念所把握的是进入人们实践领域的对象,而不是混沌的自在之物。认知客体并非是现成的,被动的,总是在一系列相关因素的交互作用中生成的。实用主义以素材代替对象,以为知识的对象乃是一种构成的、实际存在上所产生的对象,这些见解无疑深中肯綮。但同时,实用主义在这方面又走得太远。一面强调主体与客体的认知互动,另一面又弱化对象的内在规律性。胡适也重蹈这一结局。他把认识对象即实在看作是人的制造物,“实在是我们自己改造过的实在。这个实在里面含有无数人造的分子。实在是一个很服从的女孩子,他百依百顺地由我们替他涂抹起来,装扮起来。”(注:《胡适哲学思想资料选》(上),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65页。)这种把认识对象比喻为女孩子的说法,实际上取消了实在的客观性,突出了改造实在中价值评价的作用。这表现在真理观上,得到的结论是:重评价轻认知,评价倾吞认知,模糊真与善、真理与价值的界限。这与承认真理包括事实认知涵义的看法构成某种紧张。

第二、真理的相对性压倒绝对性。

胡适讲真理是人造的假设、是公认的共识,这都点明真理具有相对性和创造性。这在当时起到了反对永恒不变的天理和盲目信仰,力黜“天不变,道亦不变”的形而上学道德教条等积极作用。

然而,如果过分突出真理的相对性,趋向极端,就会走向相对主义真理论。在胡适的理论中,这一点表现得比较明显。他说:“我们现在且莫问那绝对究竟的真理,只须问我们在这个时候,遇着这个境地,应该怎样对付他:这种对付这个境地的方法,便是‘这个真理’。这一类‘这个真理’是实在的,是具体的,是特别的,是有凭据的,是可以证实的。因为这个真理是对付这个境地的方法,所以他若不能对付,便不是真理;他能对付,便是真理;所以说他是可以证实的。”(注:《胡适哲学思想资料选》(上),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49页。)“这个”真理是对付这个困境的方法,是具体的,是相对的。胡适拿“这个”真理和真理的特殊性来否定真理的绝对性和普遍性,片面张扬真理的相对主义性质一面,对真理的相对性和绝对性关系缺乏辩证的理解。这体现了他真理观上的相对主义的致思路向。

第三、真理的工具性吞没目的性。

胡适真理观上的共识说,包含着真理具有内在价值(目的)这样的逻辑可能性。如果我们把主体间共识的形成看作是主体自身能力的发展,不难看到这一点。同样,胡适提倡的“为真理而求真理”的态度,也使其获得了某种内在的价值,而不仅仅视作功利的手段。应该说,真理的外在价值和内在价值、工具性和目的性是统一的。

可是,胡适禀承杜威工具主义的精神,硬是只把真理当作解题的工具。胡适指出,认识是能动的符合实在的过程,这是合理的。但是,很多人忽略了他对符合的解释。他所谓的符合相当于解决问题的意思,和杜威思想一脉相承。杜威曾坦白:“我自己的见解是从操作的意义上去理解‘符合’的。……我们从操作的意义上把符合当作是解答(answ-ering)的意思,好比一把钥匙打开了一把锁所设置的条件。”(注:杜威:《人的问题》,上海人民出版社1965年版,第289页。)胡适也讲,“符合不是临摹实在,乃是应付实在,乃是适应实在。”(注:《胡适哲学思想资料选》(上),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1981年版,第60-61页。)真理或知识是开锁的钥匙,即应付困难、在付实在的工具,即操作过程中的工具。如果应用某种工具能够产生善的实际效果,解决生活中的难题,那么它就是真理。这样的真理只具有工具意义和外在价值,只是人们拿来作别的事情的手段,是实现人们某种目的(善或恶)的手段。由此造成一个理论上的缺失:外在价值压倒内在价值,相对抽掉内在价值的独立性,这与先前承认真理既是工具又是目的的观点构成矛盾。

由上可知,胡适真理观涵盖认知、评价和共识三者。由于胡适在不同的场合的表述有所侧重,故而给人一种混杂的外观,似乎矛盾百出。实质上,他也没有把认知、评价和共识整合成有机的理论体系。他的真理观本身缺乏对其内容进行整合的力度。这就给我们评价他的真理观带来一定的难度。有人说胡适真理观中蕴涵一种积极进取的认知精神。(注:闻继宁:《人类创造中的认知走向》,《孔子研究》1997年第3期。)按上所述,这一说法也只是抓住胡适真理观的一端,对评价和共识方面的内涵多少有所忽视。毋庸置疑,胡适真理观上的多重理路,自有其不可克服的深刻矛盾。可是,全面理清这些思路的内在关系及其矛盾,对于我们重新认识真理概念的本质一定有裨益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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