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清到民国时期的妇女婚姻研究论文_石曼

晚清到民国时期的妇女婚姻研究论文_石曼

河南省开封市河南大学历史文化学院

摘 要:晚清到民国时期女性婚姻在封建社会礼制的压制下虽然艰难的发展着,但一直保持着顽强的生命力。因此,通过对相关资料和中外学者论述的学习和分析,希望能够寻求出女性婚姻制度在晚清到民国时期婚姻制度中出现的原因及意义。

关键词:晚清;民国时期;妇女婚姻;

一 前言

1.1研究背景

随着时代的进步,人们观念的改变,近年来,广大妇女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和家庭生活等各个领域的权利得到越来越充分的尊重和保障。我国历来重视对妇女利益的保障,尤其在婚姻家庭方面。现在在我国实行的宪法主要规定的管保障女性权利的原则和规范,体现出自我意识的觉醒和自我价值的实现。折射的思想观念和道德标准是时代发展的必然产物,人们的思想更开放、更活跃,对女性社会地位的尊重和认可就越来越能形成共识,女人和男人一样:拥有平等的地位;具有追求美好爱情的权利;有获得幸福生活的自由。女性讲究自立、自强、自我肯定。女人为实现自身的价值可以抛弃陈旧的观念,获得人生的成功。

1.2研究现状

国内外相关的研究较多,《晚清家庭小说中的婚恋观探析》指出科举制度拒绝女性参考,更有对女性身体摧残至极的裹脚习俗。另一方面,传统儒家文化对女性的贬低更是女性人文贫困的重要的历史原因和文化原因。《论语·阳货》中就说:唯女子与小人为难养也,近之则不逊,远之则怨。儒家文化在中国奉为正统,历代统治者对其大加推崇、发展,在几千年的封建制度中不断孕育再生长,成为巨大毒瘤。 《婚姻问题的观念史之新探索——民国妇女婚姻问题研究漫谈》指出社会性别作为西方女权主义的核心概念,是人们在社会的发展变化中形成的对男女言行方式和性格特征差异的理解。本文拟从社会与时代、女性自身的劣根性以及独立性等角度进行深刻地研究分析,总结其造成女性婚恋悲剧的原因,以此为现代女性自我意识的觉醒和健全,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和人生观提供审美和参照作用。

二 晚清时期的妇女婚姻状况

父系和父权社会的传统性别观中的男尊女卑思想是女性人文贫困现象产生的直接原因。“女”字在商朝甲骨文中是曲身下跪的形式,显示女性屈尊已久。封建社会奉行“女子无才便是德”的“金科玉律”。想要提高女子社会地位与希望获取婚姻自由的思想愿望也逐渐凸显投射在社会发展变化的历程中。

三 民国时期的妇女婚姻现状

在社会转型时期的女性,无论是高贵还是卑微,无论是否受过新式教育,都要面临如何在乱世中求生存的问题,生计问题如此紧迫,以至于无法顾及自己的情感和其他精神追求。

(一)根深蒂固的历史文化——传统社会女性的卑微地位

在男尊女卑的封建社会里,是不会有真正的爱情的,几千年的中国封建社会历来就是重婚姻而轻爱情,暴露封建旧礼教、揭露“全部封建宗法的思想和制度”灭绝人性的本质,儒家思想的“女子无才便是德”影响了小说中女性人物的塑造及人们对女性的评价。女性的从属地位成为社会共识。男性是社会规范的中心,长期受历史文化的影响,人们都自觉地维护“吃人的”社会秩序。女性生活在儒家思想所影响的封建文化下,“女子无才便是德”、“三从四德”等封建思想禁锢着女性,也影响着人们对女性的评价。

(二)封建社会的生活方式

在中国的历代社会中,中国的女性人物形象并不是一个十分单独的社会阶层。

期刊文章分类查询,尽在期刊图书馆这些人群具体可以分为三个重要的类别:第一个类别就是主要依附于统治阶层的,这部分是统治阶级的傀儡;第二个类别是独立于社会上,主要依靠自己的能力来维持生存和生活,她们活的艰辛,但是,能维持最起码的生活,也具有比较独立的意志;第三部分就是完全受到压迫和统治的,是没有独立生存能力的。

突出父权与男权的父系家长制成为社会常态,女子在社会与家庭中的地位不断弱化。因此,女子婚姻法律制度经历了一个漫长而又艰难的发展过程才得以成熟与完善。封建社会的婚姻关系大多都带有政治的、社会的、家庭利害关系等诸多因素,而现代婚姻则注重男女双方的意愿,女性当然有追求爱情的权利,女性不是委曲求全,也不是利益交换的工具,而是为了生活得美满幸福才选择婚姻。女性婚姻悲剧是整个社会制度和经济制度维护和支持下的男权制的产物。在男权制社会里,女性无论在生前还是死后,都要受到男权的控制和压迫,在经济上毫无独立的可能。男权占有女性的躯体和灵魂,占有她的生前和死后,这是鲁迅对中国女性问题独到而深刻的认识。

(三)社会发展的观念冲击

在中国的旧社会,受到封建礼教和封建制度的影响,中国的普通大众根据自身的经济情况以及社会地位在社会上有着各自不同的人物命运。有的普通大众是隶属于统治阶层的,是为统治阶级效力的,是屈服于封建礼教和统治的,这部分人群在思想上具有一定的迂腐性;有的是依靠自己的手段来谋生,获得最基本生存的清贫的普通大众;有的是受到社会和制度压迫的拥有比较 坎坷命运的人物.

受封建礼教、传统的观念影响的封建式婚姻占有很大一部分,她通过各种封建婚姻模式的窗口,为我们展现出传统生活与现代生活之间男女主人公精神与灵魂的归宿。其中常见的一种就是我们常说的“父母之命,媒约之言”的旧式婚姻。这是一种在中国已经延续了好几千年的婚姻制度,到了近代以后,随着妇女解放运动的不断深入,才逐渐由自由恋爱所取代了。虽然制度已经消失,但是这一种观念仍然存在于很多人的头脑中。在封建的道德礼教面前,人的感情和生命被扭曲和压抑,体现在爱情、婚姻上就会导致“礼教吃人”的悲剧。封建礼教、传统的观念对男女感情的影响更多的表现在深受封建礼教影响的社会环境中爱情是难以萌发的,即使爱情产生了,它也会通过各种各样的方式,窒息爱情的生命。

在社会经济方面,由于外国资本主义的到来,小农经济逐渐解体,商品经济发展起来,新兴的市民阶层随之登上历史舞台。他们经济活动频繁,并逐渐参与社会政治活动。女性的从属地位成为社会共识。男性是社会规范的中心,长期受历史文化的影响,人们都自觉地维护“吃人的”社会秩序。在男权文化中,男女处于极不平等的地位上,实行双重的道德标准衡量男性及女性。女性时刻准备接受封建道德的拷问,严守禁欲主义,而男性却可以有三妻四妾、流连花丛。

结论

晚清到民国时期社会深受儒家礼教思想的影响,社会等级森严,女子的社会地位一直处于弱势,因而女子婚姻制度在封建礼教的压迫下缓慢地发展着,在宗祧婚姻为核心的婚姻制度下谋求出路。女性婚姻制度在宋朝社会的实施与发展暂时突破了封建礼教的束缚,迸发出蓬勃的生命力,以其独特的魅力在中国法制史上留下了浓墨重彩的一笔。女性婚姻制度的发展,也是中国封建社会下的财产婚姻制度中的一个重大变革,在中国法制史中具有无法替代的地位及意义。女性只有经济上自立、自强,精神上独立,才能自主地去追求爱情、寻找幸福。否则,女性永远会被排斥在社会分工之外,成为男人的附属品和家庭的牺牲品。女性婚姻制度以其独特的影响力促进了女性婚姻制度的发展与完善。当今时代和宋代相比,女性的社会地位发生了很大改变,现代人更注重男女平等的观念,女人不再是天天围着锅台和孩子转的女仆式形象,“妇女能顶半边天”取代了“男尊女卑”。肯定认可了女性地位的提升和改变,讲究男女平等。

参考文献

[1]晚清家庭小说中的婚恋观探析[J]. 白静.广西科技师范学院学报.2017(06)

[2]试论康有为移风易俗思想[J]. 赵东喜.河南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5(03)

[3]婚姻问题的观念史之新探索——民国妇女婚姻问题研究漫谈[J]. 余华林.中华女子学院学报.2011(03)

论文作者:石曼

论文发表刊物:《文化研究》2018年第8月

论文发表时间:2018/8/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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