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家庭教育的几点思考_家庭教育论文

关于家庭教育的几点思考_家庭教育论文

关于家庭教育问题的几点思考,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家庭教育论文,几点思考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家庭教育,是家庭的重要职能之一,也是学校教育及整个社会教育的基础。因此,科学理解并改善和加强孩子的家庭教育,对提高整个民族的素质,将会起到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家庭教育也是一门科学

有人认为夫妻二人只要有了孩子,自然就会做父亲母亲。其实要做好父母并不容易,因为家庭教育涉及许多学科领域。它不仅与优生学、生理学、卫生学、营养学有关系,而且与心理学、教育学、人才学甚至美学等学科都有关系。

首先,家庭教育必须符合儿童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年龄特点。儿童发育有两个高峰。第一个高峰是婴儿期。第二个高峰是青春发育期。父母了解了这些特点,不仅可以注意孩子营养,而且可以在生理和心理方面,对孩子加以指导。因此,我们应该充分了解儿童的生理和心理发展阶段的不平衡性。

其次,要了解儿童心理发展的阶段性。到了一定的阶段,儿童就产生各种心理要求。例如两个月的婴儿会向自己的母亲微笑,这是表现情感的心理现象。这种情得到母亲的及时鼓励,这种社会交往的心理就会得到发展,如果这时母亲不予理采他,这种情感就会受到抑制。孩子到了一定年龄,见到陌生的事物就爱问“是什么”或“为什么”。如果父母耐心地回答,并启发他思考,孩子的求知欲就会得到发展,将来学习就会有进取心;反之,如果父母不耐烦,甚至呵斥他,就会压抑儿童求知的欲望,使他的智力发展受到影响。

家庭教育作为一门科学,有其特定的内容、原则和方法,有其自身的规律。父母只有认真学习并充分掌握这门科学,才能促进婴幼儿的健康发育和成长。

二、充分认识家庭教育的重要性

家庭教育担负着传授文化知识、培养道德品质、指导行为规范、开拓人生之路、启迪奋发进取的社会责任。它直接关系着孩子以后发展的前途。因此,良好的家庭教育是十分重要的。

家庭教育的重要性,已被古今中外有识之士所认识。我国古代家庭教育家颜之推说:“夫同言而信,信其所亲;同命而行,行其所吸。禁童子之暴谑,则师友之诫,不如师婢之指挥;上凡人之丰阋,则尧舜之道,不如寡妻之海渝。”明末清初的思想家王船山说:“养其习于童蒙,则作圣之基立于此。人不幸而失败,陷入于恶习,耳所闻者非人之者,目所见者非人之事,目渐目渍于里巷村落之中,而有志者欲挽回于成人之后,非洗髓伐毛,必不能胜。”如果说颜之推的话说出了家庭教育的特殊性,那么王船山的话却说出了家庭教育的极端重要性。古往今来,许多志士仁人,卓有成就的名人,往往可以从他们身上发现家庭教育对他们发展的深远的影响。

三、家庭教育对在婴幼儿早期智力开发中的作用

1.儿童早期智力开发的可能性与必要性

儿童身心发展,为人的早期智力开发提供了可能性。据生理学研究,新生儿脑重约390克,9个月时脑重达600克,是成年人的1/2;2岁半至3岁时,脑重增加到900克—1000克,相当于成年人的9/10。乳儿期和婴儿期是脑重量增长最快的时期。随着脑的迅速发育,大脑的功能显著地增强,有的学者研究表明,大脑生理发展的关键时期是出生后的第5个月到第10个月之间。在婴儿出生后的4年里,营养不良或缺乏教育或教育不当,都会给脑的发育带来不利的影响。

美国心理学家布鲁姆认为,一个人的智力发展如果把他本人17岁达到的水平算作100%,那么4岁时就达到了50%,4岁至8岁又增加30%,8岁到17岁又获得20%。由此可见,幼儿在5岁以前是智力发展最迅速的时期,是进行早期智力教育最重要的时期。

2.良好的家庭教育是早期智力开发的关键

随着社会的进步,人类文明程度的提高,智力超常儿童越来越多,也日益引起人们的关注。都承认这样一个事实,良好的家庭教育是这些智力超常儿童得以出现的先决条件。在中国宋代,苏洵与一双儿子苏轼、苏辙合称三苏。传统楹联“诗书传家久,勤俭继世长”,这里“传”与“继”就是家庭教育。家庭作了人才成长的摇篮。在中国近代,无锡人严懋功增补清末《国朝馆选录》,统计自清顺治三年丙戌科至光绪三十年甲辰科,状元共114人,其中有祖父子兄弟叔侄累世科第不绝者,如苏州缪、吴、潘三姓,常熟翁、蒋两姓,浙江海宁陈查两姓。这些人得以名列榜首,应该说与家庭早期教育很有关系。在现代,一代文化巨星郭沫若,幼年受母亲的影响最大,两三岁就开始接受母亲的诗启蒙。当郭沫若4岁半上学时,母亲教他一首诗“翩翩少年郎,骑马上学堂。先生嫌我小,肚内有文章。”家庭的诗启蒙打开了求知的大门。20年后,当郭沫若创作一首首充满狂飙突进时代精神的《女神》诗篇时,那如涌的诗思正源于幼年时从母亲那里接受的诗教第一课。在当代,沈阳作家协会17岁的小会员庞天舒近几年在报刊上发表11篇小说,散文,还出版了一本集子,她的成才与早期教育也有着密切关系。

3.早期智力开发不会影响儿童及后天的身心健康

随着家庭教育知识的普及,越来越多的父母采取积极的措施,进行婴幼儿早期智力开发。但也有的家长担心,早期教育会不会影响孩子的身心健康?早熟是否会早衰、夭折?回答是否定的。据学者研究,从16世纪以来,在欧洲400名伟大人物中,年龄在80岁以上的16%,其平均年龄为66.7岁;可见,天才人物的寿命大都比普通人要长。另外,据美国心理学家特尔曼从1921年开始对1500名超常儿童进行了30年的追踪调查,他的研究表明:这些人的死亡、健康不良、精神病、酒精中毒与犯罪发生率都比同龄的其他儿童低。这群儿童到了中年,抽查其中的800个男子,其智力水平仍然是出类拔萃的。可见,早期智力开发、早熟不仅不会早衰,而且有益于人的身心健康与长寿,有益于人才的脱颖而出。

四、良好的家庭教育可以有效地防止青少年犯罪

青少年犯罪问题,是目前世界各国普遍关注的重要问题。随着我国的改革开放,青少年犯罪中一个突出特点就是年龄偏低,少年增多。据北京市调查,17岁以下的青少年初犯可占整个青少年违法犯罪总人数的40%左右;违法犯罪的最小年龄为12岁。据武汉市的调查,初犯,年龄最小的仅11岁。从13岁开始,违法犯罪的人数逐年增多,15—18岁是青少年初犯的高峰期,约占整个青少年犯罪人数的70—80%。导致青少年犯罪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是家庭环境和教育对青少年犯罪的影响是一个重要因素。

下列几种不当的家庭教育容易导致青少年犯罪。

1.娇惯溺爱;在娇惯溺爱的家庭里,父母把孩子视为掌上明珠,只注意为子女提供优越的物质条件,而忽视思想品德的教育,对子女的要求,不管正当与否,都予以满足,而对其错误、缺点则往往视而不见,甚至袒护隐瞒,其结果就使一些青少年养成自私和专横拔扈的性格,对自己的社会责任模糊不清而使不合理的要求不断升级。当他们无限制的物质刺激欲望和不正当要求得不到满足时,就可能实施危害社会甚至危害家庭的行为,从而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

2.简单粗暴;这是娇惯溺爱的另一个极端。简单粗暴最能反映出家庭教育的低下和无能。父母滥施家长权威,要求子女绝对服从。他们对子女的缺点错误,不是从道德品质方面耐心疏导,而是信奉“棍子底下出孝子”,动辄训斥怒骂,甚至拳脚相加,把他们逐出门外,结果造成家庭关系的疏远和感情上的隔阂。有的青少年由于得不到家庭的温暖,到社会上通过其它途径去找“关心”、“同情”,因而往往被坏人拉拢、引诱,走上犯罪道路。

3.言行不一;以言教子是家庭教育的主要形式之一。有的家庭对子女的言教是有的,但自己却行为不端,生活不检点,结果言教败于身教,自觉或不自觉地成为青少年犯罪的“家庭教师”。还有的家长直接影响、纵容、袒护、甚至教唆子女犯罪,所有这些无疑将会把子女推向深渊。

4.家庭失衡;家庭失衡,包括两方面的含义,一是指家庭教育能力诸如家庭教育投资、可用于教育的时间、父母文化程度等等的丧失或薄弱;二是指教育方法的低劣或教育的不平衡,如父严母慈,兄打姐护,父辈管教,祖父辈宠爱等等。这两方面都会从不同角度对青少年产生副作用,促使青少年犯罪的产生。

五、家庭教育的基本原则

“教育”这个术语在应用中有狭义的和广义的两种意思。狭义的教育,指的是借助于某种方法,由教育者给被教育者施加目的明确的影响,使其掌握由知识、概念和规范组成的特定体系的过程。广义的教育,指的是:整个社会关系体系(其中包括那些好象对整个广义教育都有影响的家庭关系)对被教育者的影响。我们任何时候都不应忘记这种家庭关系教育,而且要采用现代的、最有效的教育手段,因为“狭义”的教育手段的作用与那种借助于大人与孩子的相互关系进行教育的作用相比,是不足道的。

正因为这样对孩子进行教育的,首先是父母,更准确地说是家庭,接着是托儿所和幼儿园,随着上学年龄的到来,是学校、学校集体以及由同龄孩子组成的集体。所有这一切教育者,在心理学和教育学中都是用教育组织这个唯一的术语表示的。在孩子达到入学年龄以前,家庭完全决定着孩子的成长,但是在这以后,学校就在教育过程中发号施令,常常只是为了比较顺利地纠正我们以前的失误和疏忽。从这个时候起,就处在家庭和学校两种教育组织的影响之下。

此外,在学生时代和少年时代,社会组织也成为重要的教育组织。在这些社会组织中,不仅包括少先队和共青团,还包括参加其它组织的分部和小组。在特殊情况下,社会团体和特殊组织(例如,未成年人的事物检查机关和相应的执行委员会)可能干预对孩子的教育。

现代心理学家常常把广义的教育理解为由两个方面的活动组成的过程,一方面,是个人通过研究社会环境和社会联系体系掌握社会经验,另一方面是个人通过积极参加活动和积极研究社会环境,积极扩大社会联系体系。教育必须调动受教育者的积极性,使他掌握社会经验,并在自己长成大人以后,通过自己的实践把社会经验提高到一个新水平,保证社会经验代代相传。

家庭教育的基本原则简单概括如下:

第一明确的目的性;教育是个过程。在这个过程中,除了教育者和被教育者这两个重要因素以外,还必须包括第三个重要因素。这就是根据社会主义教育的总目标制定的教育过程的具体的体系。社会中存在的一切“重要的”教育组织,在自己的活动中,不仅都有非常明确的最终目的,而且还有要达到的具体目的。遗憾的是,父母作为一级重要教育组织的代表,常常不能具体说明自己家庭教育的目的,这就不能正确地选择与教育目的相适应的教育方式和方法。

第二是科学性;这个问题之所以重要,是因为所有的人毫无例外地都认为自己在教育方面是内行。其实所有的人都应当学习,应当学教育学,要运用教育学知识去教育孩子。

第三是计划性;扪心自问,我们做父母的都会承认自己身上存在的一个非常重要的缺点,这就是急躁。在对孩子的教育中,所有的父母都希望能收到“立竿见影”的教育效果。我们常常用“骑兵袭击”方式教育自己的孩子。实行计划性原则要求经常运用一定的教育方式和方法,对孩子进行循序渐进的教育,因为教育是一个很长的过程。

实行计划性原则,要求制订教育计划。严格按照你们家通过的教育目的,严格按照与教育目的相适应的教育方法,编制明确而连续的教育活动计划。没有教育计划,就象旅行者没有指南针和地图一样,很容易迷失方向,达不到预定的目的。

第四是系统性和综合性;教育按其形式分为劳动教育、道德教育、美学教育和体育教育。在苏联教育学中,所有这些教育都被视为统一综合体中相对独立的,但又是培养全面发展的新人的、统一的共产主义教育过程中的不可分割的、紧密相联的几个方面。但是,如果说学校和其他的“社会”教育组织在自己的教育活动中,还能够合理地实行这一个重要原则的话,那么,父母在家庭教育中则常常完全忘记这个原则。

第五是具体性;教育观念,教育目的和教育计划都应该是具体的,应该表述明确的,不模棱两可,把所采取的措施列成表。

第六是特殊性;教育是一种艺术,它象其它任何艺术作品一样,不能容忍教条和刻板的规定。在家庭教育中,需要考虑下述两个条件。

第一,要考虑每一个孩子的个性特征。若能做到这一点,就能扩大提高教育效率。

第二,要考虑孩子的年龄特征。在孩子发育的每一个时期中,都要求重新确定家庭教育方针。根据孩子的年龄选择教育方法,是保证孩子个性顺利发展的必要条件。

第七是教育组织的协调性。任何一个家庭既是由家庭成员组成的,也是由“教育者”组成的,原则上应当是一个统一的教育集体。首先,我们是指对管教的方式意见一致,父母他们要在一起制定家庭规章,处理孩子违规行为等问题。在所有家庭成员中保持意见的协调性是最重要的,合理的原则。在家庭教育中实现协调一致,是一件复杂的事情,然而又是必须做的,这是因为它是孩子在个性发展中取得成功的关键。

要在家庭教育中严格实行所有七个基本教育原则,是很困难的。因此要在家庭教育中努力做到:第一,不要忘记孩子真正的全面发展;第二,有个明确的教育目的体系;第三,通过执行某个相当具体的综合性计划来实现这些目的;第四,把家庭教育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第五,在家庭教育中要考虑你们孩子的个性特征和年龄特征;第六,在家庭教育中要严格地与其他教育组织和你们家庭教育的参加者取得一致。不言而喻,在你们家庭关系教育取得成功的条件下,做到上述六条,就是你们孩子形成全面发展个性的可靠保证。

六、家庭教育的方式。

家庭教育同社会教育、学校教育一样,也有个方式、方法问题。同样是家庭教育,由于方式、方法不同,其结果也是不同的。不重视家庭教育固然不对,不注意教育的方式、方法也是不对的。要想达到好的教育效果,必须经常研究和改进教育方法。常见到的比较好的教育方法有。

注释:

①疏导型。即通常用的说服教育的方法。这种方法是建立在尊重、信任孩子的基础上,通过摆事实、讲道理,启发、引导孩子辨别是非,决定取舍的方法。这种方法不仅使孩子易于接受,同时也能培养孩子独立思考、善于思考的习惯和独立自主地解决问题的能力。

②身教型。“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身教胜于言教”。这些至理名言在家庭教育中也完全合适。子女往往是听父母所言,观父母所行。因此,在家庭里,父母在子女面前一定要以身作则,时时、处处、事事给子女做出个样子来。

③全面型。对子女的教育不能有片面性。要从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五个方面进行全面的教育,同时在教育上要坚持一贯性,不能采用实用主义的态度。全面教育还包括父母对子女教育上的一致性。决不能以溺爱、放纵、或以棍棒体罚来管教孩子。

总之,家庭教育的方式方法对孩子的影响是很大的。做父母的都应该学会掌握正确、合理、科学、有效的家庭教育方式,来正确地教育和引导自己的子女,让他们能够沿着正确而且健康的方向茁壮成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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