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外层空间军事化及其前景评估_武器论文

防止外层空间军事化及其前景评估_武器论文

防止外空武器化问题及其前景评估,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前景论文,武器论文,外空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美国总统布什宣布部署全球导弹防御系统及退出《反导条约》的举措使国际军控和裁军进程遭遇重大挫折。基于其太空资产的脆弱性以及防御所谓导弹威胁的需要,美国正试图打破外空武器化的禁忌。(注:Theresa Hitchens,“Weapons in Space:SilverBullet or Russian Roulette?The Policy Implications of U.S.Pursuit of Space-

Based Weapons”,April 18,2002,http://www.cdi.org/missile-defense/

spaceweapons.cfm)2002年3月,美国空军一位高级官员皮特·蒂兹(Pete Teets)在一次

发布会上说,武器进入太空只是时间早晚的问题,美国需要置身于前列。(注:Sharon Weinberger,Aerospace Daily,March 7,2002.转引自Theresa Hitchens,“Weapons in Space:Silver Bullet or Russian Roulette?The Policy Implications of U.S.Pursuit of Space-Based Weapons”,April 18,2002,http://www.cdi.org/missile-defense/spaceweapons.cfm)外空武器化(注:需要注意的是,在外空飞行的洲际弹道导弹,只要它们不用于打击外空目标,就不被看作是外空武器化。参见Frank R.Cleminson,Pericles Gasparini Alves,“Space Weapons Verification:A BriefAppraisal”,Verification of Disarmament or Limitation of Armaments:Instruments,Negotiations,Proposals,Serge Sur(ed.),UNIDIR,New York,1992,p.178.)已成为一个不可回避的现实问题。本文试图就此问题的发展演变、国际社会的努力及外空问题的前景作出评估。

一、外空武器化问题的缘起及发展

外空时代始于1957年第一颗人造卫星进入外层空间。自此,外空问题一直沿着两条线展开,一是与和平利用空间技术有关的问题,另一个是与防止在此环境下的军备竞赛相关的问题。(注:The UN Disarmament Yearbook,Volume 19:1994,Center forDisarmament Affairs,New York,1995,p.129.)1958年,联合国大会决定将和平利用外层空间的议题列入大会议程。另一方面,外层空间也成为军事活动的新领域。1959年,美国发射了第一颗军用侦察卫星。军用卫星的部署,标志着外空军事化(注:有些国家认为,部署军用卫星是对外空的军事利用,但各国对这种行动是否算作外空军事化存在争议。外空军事化、外空武器化以及外空的军事利用这三个概念之间存在复杂的关系。许多国家接受外空的军事利用,不能接受外空武器化。外空军事化是处于两者之间的一个概念。外空军事化的意义模糊,看上去比外空武器化危险小,但比外空的军事利用危险大。一些国家主张非军事化,而另一些国家认为军事化和武器化的含义相同,还有一些国家用军事化这个术语包括所有外空的军事利用。参见Frank R.Cleminson,Pericles Gasparini Alves,“Space Weapons Verification:A Brief Appraisal”,Verification of Disarmament or Limitation of Armaments:Instruments,Negotiations,Proposals,Serge Sur(ed.),UNIDIR,New York,1992,pp.178—179.)的开始,外空武器的研制和发展也开始进行。目前,国际社会还未就外空武器的定义达成普遍共识。一份较权威的研究报告把外空武器定义为“部署在外空(包括月球和其他天体)或地面用于破坏、损害或干扰位于外空的物体的正常功能以及部署在外空用于破坏、损害或干扰地面物体的正常功能的装置。任何具有上述内在能力的装置都可以被认为是外空武器”(注:Bhupendra Jasani(ed.),Peaceful and Non-Peaceful Uses of Space:Problems of Definition for the Prevention of an Arms Race,New York:Taylor & Francis,1991,p.13.转引自Frank R.Cleminson,Pericles Gasparini Alves,“Spaceweapons verification:A brief appraisal”,Verification of Disarmament orLimitation of Armaments:Instruments,Negotiations,Proposals,Serge Sur(ed.),UNIDIR,New York,1992,p.178.)。还有一种看法认为,任何部署在外空的武器或虽不部署在外空、但攻击目标在外空的武器均属于外空武器的范畴。(注:刘华秋主编:《军备控制与裁军手册》,国防工业出版社,2000年版,第272页。)这两种说法都是通过武器的部署模式(是否部署在外空)以及打击目标是否是外空物体这两方面来定义外空武器,表明有关方面目前在外空武器定义的问题上出现了部分共识。

目前外空武器主要包括反卫星武器和天基反导武器(注:外空武器还包括轨道轰炸系统和部分轨道轰炸系统,这两种武器系统属于核武器系统,目前已被国际社会禁止。详情参见刘华秋主编:《军备控制与裁军手册》,国防工业出版社,2000年版,第273—274页。)。按杀伤手段划分,可分为核能和非核能(注:非核能杀伤可分为动能与定向能两种。动能杀伤是依靠高速运动物体的动量破坏目标,也可以通过弹头携带的高能炸药爆破装置在目标附近爆炸产生密集的金属碎片击毁目标。定向能杀伤是通过发射高能激光束、粒子束、微波束直接照射破坏目标,通常把采用这几种杀伤手段的外空武器分别称为高能激光武器、粒子束武器、微波武器。参见刘华秋主编:《军备控制与裁军手册》,国防工业出版社,2000年版,第272页。)两种。冷战时期,美苏两个超级大国为了争夺世界霸权,在各个领域都进行过激烈的竞赛。但是出于外空军备竞赛可能拖垮两国经济的担心,1972年,美苏签订了《限制反弹道导弹系统条约》(又称《反导条约》),禁止发展天基反导武器,以维持美苏之间的战略稳定。在发展反卫星武器方面,两国各自进行了数十次反卫星武器试验。1964年美国首先部署了带核弹头的反卫星武器系统。1977年苏联也开始拥有拦截卫星系统。20世纪80年代后,核能杀伤的外空武器遭到禁止,外空武器研制的重点转向非核杀伤的反卫星武器和天基反导武器。(注:参见刘华秋主编:《军备控制与裁军手册》,国防工业出版社,2000年版,第273页。)在过去的外空竞赛中,美国与苏联及目前的俄罗斯都没有在外空部署反卫星武器。

在天基反导系统方面,美国的导弹防御计划在冷战时期以及冷战后一直是引起国际上关于外空军备竞赛争论的主要原因。美国的导弹防御计划经历了全球防御——有限防御——全球防御的变迁。1983年3月,美国总统里根提出“战略防御计划”(又称“星球大战”计划,SDI),意图建立包括天基反导系统在内的多层次导弹防御系统,该计划的目标是打破美苏之间的核均势。囿于技术、资金等方面的原因,“战略防御计划”未能实现。随着苏东剧变,国际安全环境发生重大变化,1991年1月,布什政府决定对导弹防御计划进行收缩,宣布要建立“防御有限攻击的全球保护系统”(GPALS),将导弹防御的目标改为防御苏联未经授权的意外发射以及发展中国家发射的少量导弹。1993年,克林顿政府对战略防御计划再次进行重大调整,宣布中止“星球大战”计划,代之以“弹道导弹防御计划”(BMD),从强调战略导弹对美国本土的威胁,转向强调战区导弹的威胁,并把发展战区导弹防御(TMD)置于首位。(注:战区导弹防御是美国根据自己的利益需求定义的一种导弹防御系统,旨在保护美国本土之外的一个地区免遭近程、中程和中远程弹道导弹的攻击,以保护美国部署在海外的军队或盟国。参见刘华秋主编:《军备控制与裁军手册》,国防工业出版社,2000年版,第278—280页。)1998年7月,评估美国面临的弹道导弹威胁委员会(又称拉姆斯菲尔德委员会)发布了一份评估报告,报告认为美国面临的导弹威胁日益增多,比以前估计的还要严重。(注:“Executive Summary of the Report of the Commission to Assess the Ballisitic Missile Threat to the Untied States”,July 15,1998,http://www.fas.org/irp/threat/bm-threat.htm)1999年1月,美国表示,为了研制新的反导系统,将寻求修改《反导条约》。后来鉴于反导试验的结果并不理想以及国际舆论的普遍反对,2000年9月克林顿政府作出推迟部署NMD的决定。

总的来说,布什总统上台以前,美国发展导弹防御系统基本上是在冷战时期缔结的军控条约体系框架内进行,仍然强调《反导条约》是维护全球战略稳定的基石。1997年9月,美俄就《反导条约》划界问题(注:美苏关于划分《反导条约》限制的战略导弹防御系统与不加以限制的战区导弹防御系统界限的谈判。)达成协定,对战区导弹防御系统的技术参数进行限定。小布什上台后,美国开始寻求突破《反导条约》的限制。2001年5月,小布什提出要建立全球导弹防御系统,还提到了可能使用地基、海基和空基系统。“9·11”恐怖袭击事件发生后,美国最终于2001年年底退出《反导条约》,摆脱了发展天基反导系统的法律限制。

在对待外空武器的总体态度方面,布什政府与前一届政府相比有明显变化。1996年9月,美国发布了《国家太空政策》文件,仍然坚持冷战时期一直奉行的限制在轨道部署武器的政策。(注:Theresa Hitchens,“Rushing to Weaponize the Final Frontier”,Arms Control Today,Washington,Sept.2001.)2001年1月,太空委员会发布的一份报告(注:该委员会的全称是“Commission to Assess United States National Security Space Management and Organization”,报告全文见http://www.iwar.org.uk/cip/resources/space/space.htm)强调美国太空资产的脆弱性状况,主张对发展外空武器持积极态度。根据这份报告的逻辑,部署太空武器不仅不可避免,而且在法律上可以接受。(注:James Clay Moltz,“Space Arms Control and the International MissileDefense Debate”,from Missile Proliferation and Defenses:Problems andProspects,Center for Non-Proliferation Studies,Occasional Paper No.7,Mountbatten Center for International Studies,MIIS,May 2001,pp.88—95.)报告建议美国政府发展包括天基武器在内的太空能力以保卫美国在太空的资产。(注:WadeBoesev,“Commission Warns U.S.Space Assets Vulnerable”,Arms Control Today,

Washington,Mar.2001.)虽然目前美国尚未就率先部署外空武器作出决定,但是根据NMD的作战原理(注:NMD系统的作战原理是,利用部署在外空的传感器探测、跟踪敌方发射的导弹,然后由拦截弹在距地面100至500公里左右的高度(即在外层空间)拦截来袭导弹。参见“中国代表在日内瓦防止外空军备竞赛问题研讨会上的发言”(1999年3月10日),《中国代表团出席联合国有关会议发言汇编(1999年)》,中国联合国协会编,世界知识出版社2001年11月版,第287页。),NMD必将把武器系统引入外空,而且美国现已跨过《反导条约》限制发展天基反导武器的门槛。可以说,在防御导弹威胁以及强调维护外空利益呼声的共同作用下,美国正逐步将外空武器化,维护外空和平的形势日趋严峻。

二、国际社会防止外空武器化的举措

随着外空军事技术的发展,防止外层空间军事化问题日益成为联合国的重大目标。1978年裁军特别联大的《最后文件》要求就此问题举行国际谈判。自80年代开始,联合国开始讨论防止外空军备竞赛的议题。1981年,联大在第36届会议上根据苏联的倡议,将题为“缔结禁止在外层空间部署任何类武器条约”的议题列入了议程。意大利代表一些西方国家在联大关于全面彻底裁军的议程项目下,提出了一项题为“防止外层空间的军备竞赛”的决议草案,主张优先就订立禁止反卫星系统协定进行谈判。(注:The UNDisarmament Yearbook,Volume 7:1982,Department for Disarmament Affairs,New York,1983,p.364.)联大就两个草案分别通过了决议。几乎与此同时,1982年日内瓦裁军谈判委员会(注:其前身是1962年成立的18国裁军委员会,1969年改称裁军委员会会议,1978年改称裁军谈判委员会,1984年又易名为裁军谈判会议(简称裁谈会,英文缩写CD)。)开始将防止外空军备竞赛问题列入议程。

在外空武器谈判的双边层面,美苏曾于1978—1979年间就禁止反卫星武器进行双边会谈,但美俄在冷战后一直未能恢复中断的会谈。(注:刘华秋主编:《军备控制与裁军手册》,国防工业出版社2000年版,第285页。)美国提出“战略防御计划”后,1985年美苏开始进行核武器和太空武器的双边谈判,双方在后一个问题上一直尖锐对立。1989年9月,苏联放弃了长期坚持的把太空武器谈判与削减战略武器谈判挂钩的政策,随后美苏在削减战略武器谈判方面取得进展,而太空武器谈判实际上被搁置起来。(注:《国际时事百科》,1991年版,人民日报国际部编,华夏出版社1991年6月版,第264页。)1992年以后,美国和俄罗斯没有继续进行这些“防御和太空”的谈判。(注:The UNDisarmament Yearbook,Volume 19:1994,Center for Disarmament Affairs,New York,1995,p.130.)

经过长期的努力,国际社会在冷战期间达成了一些约束各国外空活动的基本原则,最重要的有以下几条:(1)1963年《部分禁止核试验条约》禁止在外层空间进行核试验;(2)1967年《外层空间条约》(又称《外空宪章》)第二条规定,外空包括月球与其他天体,不得由国家以主张主权或以使用或占领之方法,或以任何其他方法,据为己有;第三条规定,探索及利用包括月球和其它天体在内的外层空间的活动,应按照国际法和《联合国宪章》进行;第四条禁止在外层空间(包括轨道和各天体)部署大规模杀伤性武器;(3)1979年《月球协定》规定,确保各天体只用于和平目的,禁止对月球以及其他天体进行任何形式的军事化。由上可见,国际社会已经明确禁止对各天体进行军事化,并禁止在外空部署大规模杀伤性武器,但是并未禁止环地轨道的军事化,未禁止发展和部署常规外空武器,也未禁止反卫星武器。在双边协议方面,因为天基反导武器具备反卫星的内在能力(注:相对于在外空飞行的弹道导弹来说,卫星在预定轨道运行,更容易打击。),《反导条约》在限制发展反卫星能力方面也具有一定的积极意义。现在《反导条约》因美国退出已经失效。

围绕现有外空法律机制的有关问题,国际社会展开了长期争论。自外空问题被列为裁谈会议题后,裁谈会各成员国在外空问题上就一直存在三大争论:第一,现存空间制度的充分性问题;第二,外空问题特设委员会“适当”的职权之争;第三,防止外空军备竞赛的紧迫性问题。裁谈会在这三个争议问题上基本分成两大派,一个由21国集团、中国及社会主义集团(注:冷战后,社会主义集团解体后,这些国家组成裁谈会上的东欧集团,在外空问题上的主张没有发生根本变化。)的国家组成,另一个是以美国为首的西方集团。两派的基本观点如下:前一派认为,现存的多边和双边协议有漏洞,没有全面禁止在外空部署各种武器(注:The UN Disarmament Yearbook,Volume 7:1982,Department for Disarmament Affairs,New York,1983,p.371.);主张赋予特委会以“谈判”职权(注:Ibid.);认为外空武器化问题日益紧迫,必须立即就此展开行动(注:《联合国裁军年鉴》第十二卷:1987年,裁军事务部,1989年版,纽约,第319—320页;The UN Disarmament Yearbook,Volume 15:1990,Department for DisarmamentAffairs,New York,1991,p.305.etc.)。另一派认为现有制度足以防止外空军备竞赛(注:The UN Disarmament Yearbook,Volume 7:1982,Department for DisarmamentAffairs,New York,1983,p.372;The UN Disarmament Yearbook,Volume 15:1990,

Department for Disarmament Affairs,New York,1991,pp.306—307.),主张维持现状,认为无需制定新的文书(注:The UN Disarmament Yearbook,Volume 11:1986,Department for Disarmament Affairs,New York,1987,p.304.);这一派虽然不反对设立特委会,但只同意赋予其“限制性”职权,主张进行实质性审查,找出与防止外空军备竞赛有关的问题(注:The UN Disarmament Yearbook,Volume 8:1986,Departmentfor Disarmament Affairs,New York,1984,p.326.);关于第三个问题,认为不存在举行适当谈判的条件(注:The UN Disarmament Yearbook,Volume 8:1983,Departmentfor Disarmament Affairs,New York,1984,p.322.),认为外层空间并不存在军备竞赛(注:The UN Disarmament Yearbook,Volume 19:1994,Center for DisarmamentAffairs,New York,1995,p.135.)。这三大争论一直是裁谈会未能就防止外空军备竞赛问题达成一致的主要障碍,争论的问题也反映了国际社会在外空议题的优先事项问题上意见不一致。西方国家主张外空并非不可军事利用(注:The UN Disarmament Yearbook,Volume 11:1986,Department for Disarmament Affairs,New York,1987,pp.293—294.),强调在外空建立信任措施的重要性,其他国家则认为缔结全面禁止外空武器的国际条约是当务之急。

1985年裁谈会设立第一届外空特委会,是各方在特委会职权问题上达成妥协的产物,基本是按照西方国家在1983年裁谈会上提交的关于职权范围的草案而设立。由此,在1985—1994年间,裁谈会的外空特委会仅具备非谈判性职权,主要是实质性全面审议与该议题相关的问题(注:The UN Disarmament Yearbook,Volume 10:1985,Department for Disarmament Affairs,New York,1986,p.339.)。因为多年来未能在“防止外空军备竞赛”议题上取得进展以及为了讨论其他裁军议题,从1995年起,在裁谈会一直未能重新建立相关特委会。自此,外空问题的焦点集中在要求裁谈会重新设立外空特委会。1995—1998年,外空议题只在裁谈会年会里进行了讨论。各个区域集团如21国集团、西欧和东欧两个集团成员国的代表团以及中国都要求重新建立特委会。

从1999年开始,因为不能就工作计划达成一致,裁谈会一直陷于瘫痪状态。防止外空军备竞赛问题是其中几个争议性的议题之一。在1999年裁谈会年会上,加拿大再次提出建立具有谈判外空非武器化公约职权的特委会的倡议。21国集团也提出了设立外空特委会的工作计划建议。中国代表提出建立具备谈判职权的外空特委会的建议,该建议得到了俄罗斯、巴基斯坦、埃及等国的支持。而美国只同意设立特别协调员。(注:The UN Disarmament Yearbook,Volume 24:1999,Department for Disarmament Affairs,NewYork,2000,pp.141—142.)裁谈会陷入僵局的一个重要原因是美国代表坚持要求谈判缔结“禁产条约”,同时以防止外空军备竞赛“并不紧迫”为由(注:The UNDisarmament Yearbook,Volume 24:1999,Department for Disarmament Affairs,NewYork,2000,p.143.),拒绝就此问题举行谈判。同样由于工作计划上的分歧,2000、2001年裁谈会重蹈1999年裁谈会的覆辙。

外空问题在联大的讨论情况与裁谈会相似。自1982年以来,联大每年都会通过一个“防止外层空间的军备竞赛”决议。由于联大的决议一直要求裁谈会把审议防止外空军备竞赛作为优先事项,美国对联大有关决议始终持消极甚至是反对态度。(注:1982—1986年间,美国在1983年对联大决议投了反对票,在其他年份都投了弃权票。1987—1989年,美国投了反对票。从1990年到2001年,美国一直投弃权票。详情参见《联合国裁军年鉴》1982—1999年,其中有关《防止外层空间的军备竞赛》表决情况和1999年以后的投票情况,参见http://disarmament.un.org/vote.nsf)近几年来,联合国大会在讨论外空问题时出现了一些积极变化。部分西方国家对美国发展国家导弹防御系统持保留态度,增加了对联大“防止外层空间的军备竞赛”决议的支持。这一点可以从1998年以来联大有关“防止外层空间军备竞赛”决议的投票情况上看出来。西方集团投弃权票的国家减少为四个,前几届其他投弃权票的国家转而投了赞成票(注:The UN Disarmament Yearbook,Volume 23:1998,Center for Disarmament Affairs,New York,1999,p.326.)。西方集团新的投票格局一直延续到2001年联大。

为了维护现有军控条约体系的权威性,有关国家在联大还展开了维护《反导条约》的活动。因为其限制发展天基反导系统,《反导条约》的意义已经超出了维护美苏战略稳定,条约实际上已成为外空法律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俄罗斯、白俄罗斯和中国一起作为共同提案国,在1999、2000、2001年联大提出“维护和遵守《反弹道导弹条约》”的决议草案,这些草案均在联大得到通过。

三、外空武器化对国际安全的消极影响

美国陆军于1997年10月成功地进行了一次反卫星激光器试验。(注:美国首次使用中型红外高级化学激光器,在新墨西哥州的怀特桑兹导弹试验场进行了摧毁在轨卫星试验。见胡豫闽:“俄关注美激光打卫星”,《人民日报》1997年11月5日。)退出《反导条约》后,美国现在可以放手发展天基反导系统。美国的行动意味着外空正在从军事化向武器化阶段过渡,这将给国际安全带来如下几方面的消极影响:

第一,外空武器化危害外空和平,美国积极发展国家导弹防御系统、试验反卫星武器,将引发外空军备竞赛。目前,外空的军事利用限于在外空部署军事侦察、通信以及早期预警卫星等,这些卫星不具备杀伤和进攻能力。如果美国部署有攻击能力的反卫星武器以及天基反导系统,势必引发其他国家作出军事反应,发展各种反制措施(注:Colonel Daniel Smith,“Space Wars”,http://www.cdi.org/dm/2001/issue2/space.html)。而且,如果其他国家也纷纷寻求外空进攻能力,那么就不可避免导致外空军备竞赛。当今世界拥有反卫星能力的只有美国和俄罗斯。俄罗斯自一段时间以来已单方面禁止进行反卫星武器试验。(注:Theresa Hitchens,“Weapons in Space:SilverBullet or Russian Roulette?The Policy Implications of U.S.Pursuit of Space-Based Weapons”,April 18,2002,http://www.cdi.org/missile-defense/spaceweapons.cfm)美国积极发展外空武器,可能重新激化各国在外空的竞争。虽然外空武器目前还处于试验阶段,但是如果试验成功,必然会进入“部署”阶段,太空战争将不再遥远。

第二,美国研发NMD、发展外空能力将打破全球战略平衡,不利于新时期大国关系的良性发展。打破全球战略平衡,可以从两方面来看:一方面,冷战时期一直存在的全球战略平衡(注:冷战时期,美苏的战略稳定建立这样的基础之上:鉴于双方都拥有第二次核打击能力,局面因此比较稳定(即双方都丧失了第一次打击能力,因为会招致毁灭性报复)。只有反弹道导弹系统对于这种稳定状况构成明显威胁。参见[英]劳伦斯·费里德曼著:《核战略的演变》,黄钟青译,沈寿源校,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0年10月版,第299页。)可能因美国发展NMD而被打破。“从本质上而言,国际上围绕NMD或TMD的争论,是单极与多极之争。”(注:沙祖康:“美国导弹防御计划及其对国家安全的危害”,《求是》,2001年第15期。)《反导条约》在冷战后期一直发挥着维护全球战略稳定的作用。美国发展NMD,自然使俄罗斯认为这是美国在冷战后谋求单方面战略优势的努力。而且,在某种程度上,《反导条约》对中等核国家的战略意义尤其重大。在五个公认的核国家中,中国的战略核力量规模最小,仅有大约20枚陆基单弹头洲际导弹。(注:参见SIPRI Yearbook 2001:Armamenits,Disarmament and InternationalSecurity,Stockholm International Peace Research Institute,Oxford University Press,2001,p.475.)如何保持中美之间最低限度的战略平衡问题,已经对中美双边关系的“战略框架”产生了复杂影响。另一方面,从把外空作为地球最后的边疆来看,率先部署外空武器将可能使美国获得在外空的战略优势。俄罗斯、中国以及其他国家都不能接受导弹威胁是美国发展导弹防御的真正原因之说法,而是倾向于把此举看作是美国控制太空的第一步。美国抢占太空的战略制高点,将对俄美、中美以及美欧之间的战略关系产生深远影响。

第三,从解决所谓无赖国家的导弹关切方面来看,美国的导弹防御计划将损害国际不扩散机制。美国极力发展导弹防御系统,说明美国反对大规模杀伤性武器及其运载工具扩散的战略重心发生了变化。过去美国一直强调通过国际合作、加强敏感材料和技术的多边出口控制,来防止秘密发展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国家获得相关技术和材料,通过防扩散机制来阻止这些国家获得必需的“能力”。现在,美国转而更注重发展导弹防御系统、通过“反扩散”措施来打消“有关切”国家发展大规模杀伤性武器的“意图”。2002年9月,新的《美国国家安全战略》报告把“反扩散”和“先发制人”打击放在美国外交政策的中心位置。(注:Christine Kucia,“Counterproliferation at Core ofNew Security Strategy”,Arms Control Today,Washington,Oct.2002.)美国一味倚重军事手段来解决扩散问题,最终是本末倒置,不仅不利于各国就不扩散问题进行合作,且容易引发国际社会对防扩散机制产生普遍信任危机。

最后,外空武器化以及太空战造成的太空碎片将严重危害各国在太空的利益。这也是许多国家关注外空武器化问题的主要原因。当今时代,卫星对各国正常的社会生产和生活意义重大,太空碎片将会危及各国商业卫星的生存,造成巨大的经济损失。自1998年以来,国际商业卫星的发射已经超过了军事卫星。太空的商业利用情况如下:美国有200多颗卫星,欧洲50颗,俄罗斯30颗,日本25颗等。(注:此资料见Philip E.Coyle and John B.Rhinelander,“Drawing the Line:the Path to Controlling Weapons inSpace”,Disarmament Diplomacy,Issue No.66,September 2002,http://www.acronym.org.uk/dd/dd66/66opl.htm)而现在外空已有上万个直径大约10厘米、可被雷达跟踪到的轨道物体,美国航天司令部只登记了8500个,而其中仅5%是航天器,其余都是太空碎片。另外,太空中还有难以数计的直径小于10厘米、难以跟踪的碎片。航天飞机必须几次改变航线以避免和太空垃圾相撞,国际空间站也需要配备特殊的防护措施。(注:Jeffrey Mason,“Space:Battleground or Frontier of the 21st Century”,http://www.cdi.org/issues/bmd/21stcent.html)而且,试验反卫星武器打击外空目标也会造成轨道碎片,并将在外空滞留几个月,(注:James Clay Moltz,“Breaking theDeadlock on Space Arms Control”,Arms Control Today,April 2002.)给各国太空业造成严重威胁。

四、外空武器化问题前景评估

由于多年来各国在裁谈会上一直未能在防止外空军备竞赛问题上取得一致,且联大“防止外空军备竞赛”的决议不具备法律约束力,目前外空问题陷入了困境,一方面外空武器化形势越来越严峻,而另一方面有关防止外空武器化的国际谈判却迟迟难以展开。作为拥有最大空间能力的国家,美国在外空问题上的僵硬立场成为在裁谈会、联大讨论外空问题的主要障碍。近几年来,中国积极支持国际社会就防止外空武器化采取行动,实际上已成为解决外空武器化问题的主要推动力量之一。2002年6月27日,俄罗斯和中国代表团向裁谈会提交了“防止在外空部署武器、对外空使用或威胁使用武力国际法律文书要点(草案)”的工作文件(CD/1679)。这一提议遭到了美国的反对。(注:“Russia and China Introduce Draft Treaty on Space Weapons”,Disarmament Diplomacy,Issue No.66,September 2002,http://www.acronym.org.uk/dd/dd66/66nr07.htm)9月13日裁谈会会期结束,裁谈会又一次无果而终。

但是,值得注意的是,在现有的国际法体系中,外空是一个“特殊”的领域,即外空“非主权化”。因此,不同于其他裁军议题,有关防止外空武器化的谈判可以具备广泛的基础。在这个问题上,俄罗斯、中国等强烈主张外空非武器化的国家可以继续加强与其他主张维护外空和平的国家之联合,尤其是加强和21国集团、东欧集团以及部分西方国家的合作。21国集团一直主张裁谈会重新设立外空特委会,并在联大的相关议题上处于领导地位。前面提到由于美国发展NMD而导致西方集团内部在外空问题上出现分化趋势,也为在外空问题上实现广泛的联合提供了有利条件。

为了抵消美国发展NMD的借口,各国加强在导弹不扩散领域里的合作是另一个选择。2001年7月,《中俄元首莫斯科联合声明》曾指出要加强防止导弹扩散的国际努力。(注:“中俄两国元首签署联合声明”,新华社莫斯科2001年7月16日电。)2002年2月,86个国家在巴黎开会讨论了《反对弹道导弹扩散的国际行为准则》的草本。(注:AlexWagner,“States meet to discuss ballistic missile code of conduct”,ArmsControl Today,Washington,Mar.2002.)2002年8月,中国政府颁布了《导弹及相关物项和技术出口管制条例》。然而,防止导弹扩散方面的国际合作能否真正奏效(在说服美国放弃发展NMD方面),还要看美国国内在“威胁评估”问题上是否能达成共识。另外,有学者建议可以在裁谈会以外开辟一个独立的多边谈判场所,就缔结防止外空武器化国际条约进行谈判。(注:Rebecca Johnson,“Multilateral Approaches to Preventing the Weaponisation of Space”,Disarmament Diplomacy,Issue No.56,April 2001,http://www.acronym.org.uk/dd/dd56/56rej.htm)为了化解裁谈会持续四年的僵局,2002年6月,中国代表暗示愿就谈判一项国际法律文书举行非正式会谈(注:Wade Boese,“CD inches closer to starting negotiations”,Arms Control Today,Washington,Jul.Aug.2002.),再次显示了中国在此问题上的建设性态度。

另外,美国政界包括军方对发展外空武器的态度并不是铁板一块。“控制太空”是美国发展外空武器的目标之一,然而在新的外空军备竞赛中,要保持美国在外空的优势并非易事。因为从技术角度看,天基武器和军用以及民用卫星一样,也存在脆弱性问题。(注:Theresa Hitchens,“Weapons in Space:Silver Bullet or Russian Roulette? The Policy Implications of U.S.Pursuit of Space-Based Weapons”,April 18,200 2,http://www.cdi.org/missile-defense/spaceweapons.cfm)怀疑外空武器效用的观点代表了美国国会的大多数。国会在2001年给导弹防御的预算拨款增加了57%,但削减了布什政府有关国家导弹防御系统天基部件的预算。(注:James Clay Moltz,“Breaking the Deadlock on Space Arms Control”,Arms Control Today,April 2002.)

如果说美国和其他国家在军事层面不存在共同利益,各国在外空的商业合作方面却拥有广阔的前景。太空的商业利用对推动各国高技术产业如电信、IT业的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而这些也是全球化程度最高的产业。(注:Theresa Hitchens,“Rushing to Weaponize the Final Frontier”,Arms Control Today,Washington,Sept.2001.)目前,有50多个国家拥有太空能力,美国在太空发射、卫星制造、卫星服务业等方面处于领先地位。国际空间商业合作离不开美国的参与,美国也需要不断扩展自己在国际太空商业中的利益。要确保各国“共赢”,需要创造良好的国际空间合作环境。自80年代以来,各国一直在讨论空间交通规则、空间行为准则等建立信任措施,而太空碎片问题可以成为开展多边合作的新课题。(注:Jeffrey Mason,“Space:Battleground orFrontier of the 21st Century”,http://www.cdi.org/issues/bmd/21stcent.html)这些措施也可以减轻美国对其外空资产脆弱状况的忧虑。

总的来看,国际军控会议有关外空问题争论的中心,是要不要立即就全面禁止外空武器展开国际谈判,其实质是如何维护整个国际社会在外空的利益。某些国家不顾国际社会的利益,执意发展NMD,并反对就外空问题展开谈判,是过去几年裁谈会陷入僵局的症结所在。国际社会于1959年缔结了《南极条约》,条约禁止在南极地区进行任何军事性质的行为。鉴于外空已经出现不同程度的军事化,国际社会现在的努力方向是防止外空进一步武器化。要维护外空和平,各国还需要树立新的安全观念,避免外空成为霸权争夺的新战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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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止外层空间军事化及其前景评估_武器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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