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化管理与创新
深化科技人才评价的“放管服”改革为辽宁振兴赋能发力
刘琳雪
(沈阳师范大学 管理学院,辽宁 沈阳 110034)
摘 要: 近年来,辽宁省科技人才工作受到广泛重视,科技人才队伍发展迅速。但科技人才评价机制长期以来缺乏创新,存在评价标准单一、评价方法不完善以及评价体系中科学道德问题缺失等问题,严重阻碍了科技人才作用的更好发挥。因此在深化科技人才评价“放管服”改革工作中,有关部门可以通过分类评价科技人才、建立多元评审联动机制以及加大科研信用体系建设等路径,进一步健全和完善辽宁省科技人才评价体制机制,为辽宁全面振兴提供必要的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关键词: 科技人才;评价体制;“放管服”改革;辽宁振兴
2018年5月28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上强调“硬实力、软实力,归根到底要靠人才实力”。〔1〕人才作为创新的根基,是创新的第一资源,创新驱动的实质就是人才驱动,科技人才队伍的壮大与优化是辽宁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关键与客观要求。习近平总书记还强调要创新人才评价机制,还对科技人才评价体系的建设做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变更过去单纯把发表论文数量、专利多少以及科研资金数量作为人才评价指标的错误做法,不能让繁文缛节束缚科学家的手脚,不能让无穷的审批和报表耽误了科学家的精力,这一系列讲话在广大科技工作者中引起热烈的反响和共鸣〔2〕。当前辽宁省人才体制机制改革工作正在向着纵深方向发展,主体框架基本确立,在改革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已取得根本性突破和实质性的成效。目前辽宁省的科技人才评价的“放管服”改革工作正在如火如荼地进行,科技人才评价的“放管服”改革作为人才体制机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科技人才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不仅有利于促进科技人才资源的开发和管理,也是保证科技人才质量的关键性因素〔3〕。因此在深化科技人才评价“放管服”改革工作中,一要实现简政放权即下放科技人才评价主体的管理权限;二要做到放管结合即积极转变人才评价管理部门的职能,相关的科技管理部门要加强对科技人才评价的过程监管;三要优化服务即提升对科技人才的服务质量,进一步明确政府的服务职能。
发展人类学强调自下而上的参与发展理念。一是对人类学传统的长期田野调查方法加以改进,创造出了适应项目需要的快速田野调查—参与式乡村评估(PRA)。它秉承文化相对论,承认多样性和差异性的存在,鼓励人们坚持不同的观点,对他们自己的情况进行分析,从而调动乡村社区的力量为实现他们所设想的未来而采取行动;[2]二是以PRA的普及为契机,力图将在PRA过程中所实现的发展人类学者与发展对象之间的权力倒置贯彻于整个发展过程,倡导一套民本主义的参与发展模式,赋权于发展对象,使之有机会表达自己的声音,参与整个发展的过程。[3]参与式发展理论的不断完善势必为经济带来更有力的推动与发展。
一、科技人才的概念界定
长期以来,理论上缺乏对科技人员统一的界定,实践上多见于各国的国家宪法、法律法规和学术机构的组织制度之中。当前不管是从国家层面还是学术层面对于科技人才以及相关概念的界定仍然没有明确清晰的、社会各界普遍认同的定义。
山塘涵洞长度普遍较短,可根据施工图设计在地面上初步拟定钻孔走向,然后用仪器测定进出口平面位置和高差,依据洞轴线长度和高差计算钻孔纵坡,确定钻孔偏角,根据纵坡和偏角调整钻杆入岩角度,完成后即可开始钻进施工。钻进施工过程在导向仪的指引下,及时调整和修正钻头钻进方向,确保导向孔按设计顺利成孔。
首次从国家层面对科技人才进行了明确描述的是在《国家中长期科技人才发展规划(2010-2020年)》认为:科技人才是指具备一定的专门技能或专业知识,从事创造性科学技术活动,并对科学技术事业以及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的劳动者〔4〕。这一定义对科技人员的专业能力、职业活动以及价值表现都做出明确清晰的规定,但如果以此来界定科技人员还是不可避免地带有主观意识成分,难以真正做到客观公正,而且在统计学工作中对科技人员的划分存在一定难度。目前中国科技统计网在统计口径方面对科技人员进行划分,包括专业技术人员、从事科技活动人员、科学家与工程师、R&D人员四个类别来划分,但是这四类的具体划分还是存在一定纰漏〔5〕。
面对当前国家的整体经济形势和辽宁的经济发展状况,需要改变辽宁的经济发展方式,不仅要在去除落后产能上下功夫,更要积极引导以及大力发展新兴科技项目,为辽宁经济全面振兴赋能发力。人才作为创新的第一资源,这就需要一大批优秀的科研力量作为辽宁振兴的坚实后盾,但是目前辽宁省科技人才评价工作存在一定缺陷,从而制约了辽宁创新的活力和积极性。
综合分析上述法律法规以及实践工作部门对科技人员概念的界定,本文对科技工作者做出如下定义:一名合格的科技人员是指具备专门的科学技术、知识和技能,具有一定的科学道德素养,从事具体的科研职业活动,在科学技术领域有所贡献的人。
本课程的创新与特色之处在于围绕一个中心,依据两个基地,突出三大特点,贯彻四个坚持,运用五种方法,引领高职护理的内涵建设。
二、辽宁科技人才评价现状及存在的问题
联合国教科文组织(UNESCO)关于科技人员Scientific and Technical Personnel)的概念界定是:科技人员是指直接在一个单位或组织从事科技活动,并从科技活动中获得劳动报酬。不难看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只对科技人员的职业活动予以说明,并未对相关的专业知识与技能进行详细规定,这体现它们更注重科技人员是否在从事科技活动。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DECD)关于科技人力资源(Human Resources for S&T)的定义是:科技人力资源是指接受过科技类专业的高等教育或者没接受过科技类专业高等教育,但被聘用从事科技类职业(通常要求拥有科技类高等教育学历)。从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对科技人力资源概念界定可以明晰,不管是接受过正式的科技类专业高等教育,还是未接受相关教育但是从事相关的科技类职业活动,都被划为科技人力资源范畴。
(一)科技人才评价标准的单一性
人才评价方法健全与否将直接影响到评价结果的公正性和客观性。当前在辽宁省乃至全国的科技人才评价当中广泛采用同行评议法作为科技人才的评价方法。同行评议顾名思义指的是由从事这一领域或相近领域的同行专家,对某一项科研成果和学术工作进行分析并给出评价的一种人才评价法。因此参与评议的专家群体仍属于同一范畴,相关的评议专家对于与自己观点相左的科研项目或学术成果,为了维护自己的权威和利益,难以做到自我否定,因此给出的评价往往缺乏公正性以及客观性。这一方面扼杀了科研人员的创新思维,导致科研人员不敢发出与所谓专家群体相反的声音,不敢表达自己真正的心声和具有开创性的观点;另一方面不利于科技的进步和国家的长足发展,因此同行评议本身具有一定的保守性和局限性。
(二)科技人才评价方法的不完善
目前在辽宁省乃至我国的科技人才评价标准中,仍然存在着追求单一的学历、资历、论文数量等不良倾向,其中最为突出的问题就是片面的将SCI等文献计量指标作为评价科技人才十分关键甚至唯一的标准,突出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是在科技人才的评价中,把论文发表的数量、发表论文的期刊等级的高低以及影响因子的大小作为评价科研水平的具体指标,往往忽略了科技人才实际的科研能力,这不仅削弱了那些真正潜心做科研的人才的积极性,也打消了他们进行创新的信心,造成科研资源的浪费。究其根本还是在评价标准的选择上有失偏颇,给科研人员带来错误性的引导,导致大量科研人员在难以出成果或需要耗费大量时间、精力的研究领域相互推诿、避重就轻,一味地追求论文发表的数量来迎合评价标准,这不仅不利于我国在科研的前瞻性、颠覆性领域取得重大成就,而且忽略了科研真正的价值,助长了唯利是图的科研学术学风。例如,高校的职称评定中往往硬性要求所要达到的论文、专著数量,这种错误的政策导向,造成重“量”不重“质”的严重后果,不仅束缚了科技人才的手脚而且造成不必要的精力浪费。另一方面,因为学科之间存在差别,由此各个学科的科研产出成果以及产出周期的长短也大相径庭,然而这种单纯以论文发表数量作为评价的唯一标准,不仅违反了科研发展的普遍规律,也易导致片面追求论文发表数量、甚至弄虚作假等问题,而且在对科研项目的评估方面,存在以科研经费数量多少来评估该科研项目价值大小的问题。这种简单依据科研经费多少作为科研评价的指标,易导致某些科研人员以及科研单位冥思苦想、千方百计去抢夺科研项目,而不考虑该科研项目有无实际意义和应用价值,也不注重该项目是否对社会发展和国家进步有无促进作用,这不仅有悖科研价值的初心和使命,而且造成科研经费的浪费以及助长了不良的科研学术风气。
经济因素的介入比如某些科研单位或个人出于自身利益以及为私人谋利考量,人为干预科研人才选拔的程序和计划,私下与科技管理部门工作人员沆瀣一气,致使科研项目难以落在真心实意做科研的科技人才手中,使得真心从事科研工作的人才受到不公正待遇,造成科研资源的极大浪费。在科研领域还存在把行政职务作为奖赏强加于那些在科研领域取得伟大成就的科技人才身上,不仅让科技人才在行政职务上耗费过多精力,而且导致那些科研能力强管理能力较弱的工作者难以发挥其真正的特长和优势。
行政性因素介入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一方面是科技管理层的行政人员往往承担着科技人才的评价工作而且起着主导性作用,其中包括科技人才的贡献等奖项的评审、职称的评定以及人才的选拔和任用都显现着行政人员的身影。另一方面,现有的评价体系把科研人员的行政职务作为一项重要的评价指标,而且社会各界对科研人员的价值评定过多依赖行政职务高低,并不把科技人员在科研领域的贡献成就作为首要的评判标准,致使某些在科研领域富有贡献的科技人才难以取得实至名归的嘉奖。
(三)科技人才评价中的科学道德问题
当前辽宁对人才的评价过度唯论文是举、以文凭论水平,把人才评价使用束缚在了纸面功夫上,而忽略了科学道德这一重要问题。不管是在科研项目的立项、科研实施的过程、科研人员的任用与评价等各个方面都普遍存在着相应的科学道德问题,这也是当前全球科技界所存在的共性问题,因此对于科技人才的科学道德的教育培训工作刻不容缓,在科技人才评价体系的建设中,科学道德也应是至关重要的指标之一。本文重点讨论科技人才评价中非学术因素的介入产生的一系列科学道德问题,大概分为以下两个方面:一是行政因素的介入,二是经济因素的介入。
吕凌子寸步不让:“谁说没有损失?这个事情给我们两家造成了多大的精神伤害你知道吗?5万块钱算什么?每家赔偿10万元也不为过!”
除了同行评议本身存在一定的缺陷,目前辽宁省同行评议相关的制度还存在一定问题,有待进一步健全完善。一方面导致同行评议存在鉴定走过场,流于表面形式的现象;另一方面由于当前同行评议的专家覆盖面并不广,同行评议也就相应地失去了它存在的意义,导致同行评议的实际评价效果微乎其微,更有甚者易导致对评议对象做出不客观公正乃至错误的评价,不仅不利于激发评议对象的积极性,而且导致同行评议存在的意义丧失殆尽。评议中的不公正行为包括:恶意贬低同行的研究水平、“名流”免检、“权威”定音、评语掺水等。在科技人才评价过程中,出现对竞争对手的恶意贬低;单位对被评议人的不正当行为有意地庇护等种种违反科学道德的行为,导致公开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失去应有的意义和价值。
三、辽宁科技人才评价体制的路径优化
创新是实现弯道超车的关键路径,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是实现辽宁全面振兴的必由之路。科技人才作为创新行为的核心因素,如何吸引人才、留住人才、用好人才成为当前辽宁振兴工作的重中之重。贯彻落实辽宁省各项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实现辽宁省全面振兴的伟大目标,必须进一步深化科技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加快实施人才强省战略。人才评价作为人才发展体制机制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关键一环,特别是对科技人才的评价,决定着科技人才努力的程度和方向,影响科技发展前进的步伐,建立科学合理的科技人才评价机制,有利于引导科技人才投身科研领域建设当中,为实现辽宁全面振兴赋能发力〔6〕。
(一)尊重科技创新规律,分类评价科技人才
根据不同学科以及不同科研领域人才工作的特点,科研成果呈现的不同方式,科研产出周期的长短等特点,进一步突破体制机制障碍,对相应的科技人才评价制度进行改革。首先,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各行业、各学科、各领域的特点,注重具体问题进行具体分析,制定与之相对应的评价标准,把评价对象的实际工作绩效作为评价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实行差异化评审,防止出现“一刀切”的评价标准,使得评价标准更具精准性以及针对性〔7〕。其次,注重科技人才发展的规律,根据科技产品产出周期的长短,建立短期、中期和长期相结合的评价周期,突出科研过程与科研成果相结合,而不仅仅关注科研产出的价值,建立更加灵活、高效、科学的人才评价机制,进一步完善容错免责机制,使得科研人员敢于大展拳脚,勇于涉猎前瞻性以及开创性领域,积极探索科研创新高地,积极营造利于科研创新的良好氛围。
前些天,笔者回农村老家,和妻子孩子陪着母亲在场镇上逛了一圈,发现在挤满场镇街道两边的货摊上和商店里摆放的好些货品卖相不佳,特别是一些家庭生活必需品的质量堪忧,有些货品看起来已经非常老旧了,但仍旧摆放在摊位上和店里售卖,生意也自然冷冷清清,少有人驻足和问津。
(二)以同行评审为基础,引入市场评审和社会评审
解决好谁来评的问题是当前人才评价机制面临的首要难题,同行评审固然有其局限性,但是同行评审仍然是现有人才评价机制的主要方法,还是有其存在的必要性,因而要以同行评审为基础,同时注重与国际科研评价队伍接轨,从而打造国家化的科研评价体制。由于目前我国各学科能力显著增强,科技人才队伍日益壮大,基本具备开展同行评审的基础条件。积极引导和搭建同行评审专家队伍与国际科技界接轨的渠道,从而使同行评审发挥其真正的作用和实际意义,保证科技人才评价的客观性、公正性和权威性。在同行评审的基础上,要积极引导多方评价主体参与评审,发挥政府、市场以及社会的多方力量,构建多元评价主体联动的科技人才评价体制,扩大公民、企业以及社会团体参与评审的路径,相关部门应积极引导科技人才第三方评价机制的建立,促进各个专业评审机构展开良性竞争,更好发挥市场和社会各界的力量,使得科技人才评价机制更具权威性、公开性和透明性。
(三)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加大科研信用体系建设
在过去的科技人才评价体系中,往往忽略了科研信用这一重要因素。诚信作为科学研究的基石,科研诚信是对科学研究过程可信性的担保,必须将遵守科学道德、社会公德和职业美德作为一切科研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因此将其纳入科学人才评价体系中有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和意义。这就要求政府有关部门根据科研信用的基本理念,为科技行业建立规范化科学化的科技信用评价方法,对科技人才一系列与科研活动相关的行为进行更为全面、科学、合理的评价,不仅可以有效降低科技人才失信现象的发生,而且进一步优化了科技人才评价的环境。具体来说,可以通过进一步细化科技人才信用评价指标、评价方法的选择、评价信用等级的划分标准等内容,来构建完整的科技信用评价机制。对于科研活动中存在的弄虚作假、科研不端等行为必须加大查处和惩戒力度,并对当事人在后续的科研项目申报、奖金评定、职位晋升等方面采取限制性措施,将信用评审贯穿于科研全过程,从科研项目申请、立项到项目的实施、验收等过程,统一纳入信用评价体系中,作为后续评价的基础。
参考文献:
〔1〕形成天下英才聚神州的创新局面——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引起热烈反响 〔EB/OL〕.http://www.gov.cn/xinwen/2018-06/03/content_529595.
〔2〕形成天下英才聚神州的创新局面——习近平总书记在两院院士大会上的重要讲话引起热烈反响〔EB/OL〕.http://news.ifeng.com/a/20180529/58493518_0.shtml.
〔3〕曹新建.高层次科技人才评价的创新性〔J〕.中国石油企业,2011,(10):113.
〔4〕郑展,张剑,赵煜嘉.工程科技人才评价指标体系构建与分析〔J〕.科技管理研究,2017,(11):71-78.
〔5〕程萍.科技人才评价是创新人才的枷锁吗?〔J〕.中国科技奖励,2011,(3):50-51.
〔6〕中办国办印发《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把教书育人作为教育人才评价 核 心 内 容〔EB/OL〕.http://www.moe.gov.cn/jyb_xwfb/s6052/moe_838/20180.
〔7〕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分类推进人才评价机制改革的指导意见〔EB/OL〕.http://www.gov.cn/zhengce/2018-02/26/content_5268965.htm.
中图分类号: C962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2-5646(2019)04-0017-04
作者简介: 刘琳雪(1995-),女,福建莆田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行政管理。
(责任编辑 煜 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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