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键词:高速公路;安全设施;造价审查
1、初步设计阶段的造价审查
初步设计阶段安全设施是对工可阶段的深化、完善,形成较为完善的设计图和工程数量表。初步设计阶段概算作为项目最高限价。安全设施概算依据设计图及设计工程数量,选取合理的材料信息价和费率等,套用概算定额编制。
1.1工程量审查
初步设计阶段安全设施的工程量审查应对各分项工程分别复核,同时复核各分项工程布设规模与主线路基、桥梁、隧道长度和匝路路基、桥梁长度的合理性,并与其它类型项目进行横向分析和项目内进行纵向分析。
1.2主要材料单价审查
料单价依据交通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信息价进行复核,同时考虑材料信息价的滞后性和市场未来走势,修正、调整主要材料单价,对于材料信息指导价目录范围内的材料,可参考其它行业发布的信息价,或参考同期招标项目的合同单价。
1.3概率定额和费率审查
核概算中定额工程量与项目节中工程量、设计工程量的一致性,尤其是波形护栏、隔离栅等单位不一致的分项工程。根据项目所在地和项目特点按照概算编制有关规定,审查规费、间接费等费率。
1.4工程量指标和造价指标审查
统计全线公路公里、路基桥梁公里和匝道公里各分项工程的工程量指标和造价指标,按表1格式统计造价指标,并与表1中类似项目横向比较。
表1 部分项目安全设施工程公路公里造价指标与项目特征表
125
2、招标阶段的造价审查
招标阶段清单预算是建设单位确定控制价的依据,直接影响安全设施的中标价,应准确无误。招标阶段的清单预算审查应先与初步设计批复的概算和工程方案比较,再从工程数量、工料机单价和费率、定额套用及调整等方面审查。
2.1与初步设计批复对比
安全设施招标时的设计图设计应严格遵循初步设计批复,并经主管部门审查后修编。清单预算原则上应控制在相应批复概算范围内。对于超概算项目,应从安全设施工程规模、工程方案、主要材料单价等方面分析超概原因。
2.2工程量审查
清单预算中的工程量以招标文件中工程量清单数量为准。审查时,应先复核招标文件的清单工程量与设计图纸的工程量,再复核清单预算中工程量与清单工程量,确保清单预算工程量不多计、不漏计。在复核工程中,工程量清单若有调整,应以调整后的工程量清单为准,相应调整清单预算的工程数量。
2.3工料机审查
人工单价、机械台班单价按各地交通主管部门公布的复核,材料单价依据交通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信息价进行复核。对于材料信息指导价目录范围外的材料单价,可参考其它行业发布的信息价或实地调查询价。
2.4定额、费率审查
清单预算定额审查从定额套用、调整的合理性等,重点审查安全设施、交通标志、隔离栅、复核定额的工程量消耗与设计工程量的差异性。根据项目所在地和项目特点,按照预算编制的有关规定和办法,审查其它工程费、规费、企业管理费等费率。
2.5技术经济指标审查
清单预算审查、调整后,统计各分项工程技术经济指标,选取同期分项工程技术经济指标表(表2),逐一审查各分项工程技术经济指标的合理性。
表2 交通安全设施部分分项工程的技术经济指标
2.6其它审查
安全设施指标文件通常要求单独计列安全生产经费、保险费、预备费及其它临时工程费用,审查时应按照指标文件的要求和施工的实际需要,审查确定其取费基数、费率和费用总额。
3、交竣工阶段的造价审查
交竣工阶段的结算、决算是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按照合同规定,套用合同单价或新增单价,并计列其它费用,形成标段的结算,组成项目的决算。则安全设施造价审查应根据实际完成的工程量,按照合理合规,实事求是的开展审查。则安全设施造价审查应重点从已完合同工程量及费用审查、变更工程新增单价及费用审查。
3.1已完合同工程量及费用审查
一般来说安全设施工程多采取单价合同模式,合同内结算费用审查重点是结算工程量的复核和审查,应重点从以下几方面开展:
(1)结算工程量计量与签证手续是否完善,其计量是否按照合同约定的计量原则进行,有无漏计或重计、多计情况。并抽查主要工程量如护栏、隔离网、标志牌等与相应设计施工图的数量、类型等差异,分析差异的原因和依据。
(2)结算工程量准确反映在竣工图中。已完工程量审查应先复核结算合同中清单工程量与竣工图工程量的一致性,尤其是对变更工程量的复核。
(3)抽取部分重点分项工程进行现场复核是否与竣工设计图一致,如过渡段的波形栏护栏,高边坡外侧的隔离栅等。
3.2变更工程新增单价及费用审查
(1)变更工程批复手续是否完备。变更理由是否成立,费用变更原则与合同约定的风险责任是否一致。(2)对结算费用影响较大的变更新增单价的确定是否合理,是否符合合同约定的计价原则。如偏差较大,应分析原因,必要时应按照合同规定重新编制变更预算。
3.3材料补差审核
按照合同约定或交通主管部门公布的材料补差方式计算,原则上仅计波形护栏和钢管立柱补差。材料补差审查应先按招标文件设计图的百米或公里工程数量表计算结算工程量消耗的波形梁板和钢管立柱的数量,与材料补差协议中的数量进行比较;其次再对材料补差协议中信息价差的两个材料单价进行审查,选取的两个材料单价应具有一致性、可比性。
3.4基建程序的审查
基建程序的审查首先审查是否符合公路基本建设程序、招投标程序、变更程序、计量支付程序和结算程序。其中作为造价管理部门,还应注意工程建设规模和标准的审查,即结算工程费用是否超相应概算水平。
结语:交通安全设施工程造价在工可、初步设计、招标、交竣工等阶段的造价文件编制依据,造价文件组成,造价审查原则等方面具有差异,因此审查交通安全设施估算、概算、清单预算、结算、决算等造价时可根据本文构建的系统性审查思路,确定审查内容,开展全面的造价审查,以提高建设项目投资收益,提升项目造价管理水平。同时在造价审查实践中不断完善审查的思路和方法,不断提高造价审查的效率和精度。
参考文献:
[1]刘浩.高速公路交通安全设施施工与质量管理探讨[J].建材与装饰,2019(10).
[2]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规范JTC D81-2006[S].北京:人民交通出版社.
[3]公路工程基本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方法.北京交通出版社.
论文作者:张敏
论文发表刊物:《工程管理前沿》2020年5期
论文发表时间:2020/4/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