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腾意蕴、权力变异与原初政府的发生,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意蕴论文,图腾论文,权力论文,发生论文,政府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在特定的血缘、伦理、地域和社会经济的基础上,社会权力重心实现了从母权到父权,又从父权到政府政治权力的转换。社会权力重心的每一次转移,均是在具有主观能动性的人的积极推动中由潜能性转变为功能化的。所以,研究原初政府政治规范和政治权力的发生,还应当深究原始人类是如何认识社会权力及其转换现象,并在原初政府的发生中发挥了怎样的作用。通过对留存至今的那时原始人类意识和行为的信息储存“化石”——图腾及其意蕴的深入研究,我们可以间接地了解并描述出原始人类有关社会现象的某些心理活动和行为表征的基本轮廓,包括他们对权力的意识和运用权力的行为特点。
一、图腾中的权力意识和社会规范
如果说,在图腾意识发生之前的原始人类,因自身的生理和智能方面的欠缺而无法分辨“自我”和“非我”,那么,在图腾意识中,主客体之间的表达关系已逐渐从浑沌一体中开始了分离的历程。而伴随着图腾主客体意识的分离历程的是原始人类对社会公共规范的认识渐渐深化的过程。研究这两个共时性的过程的相互关系,我们就有可能找到图腾意识与社会公共规范之间的一系列“交点”;而把这一系列“交点”连接起来,那么,原本模糊不清的原始社会权力结构的“生物链”将清晰地展现在人们的面前。
从分析性的角度,我们可以把原本“混沌一体”的图腾意识和社会公共规范,分解为下列几层关系来研究:
第一,图腾超自然权力意识与社会纽带关系规范。众所周知,旧石器时代早期,人类由于实行血缘婚,因此,还不可能出现像后来的母系和父系氏族社会那样的按血缘关系来组成的家庭形式。因此,那时候的“家庭”实际上并无固定的家长与子女之分。原初公社,即原始群队,也只是一个自然形成的松散的社会原初组织。在这个组织里并无严格意义上的社会管理系统。因此,除性关系上的同辈规范外,几乎还没有其它明确的社会规范可言。所以,常常发生因生活资料短缺而“食人”等非人的动物式反社会现象。然而到旧石器时代中期以后,原始人类开始意识到他们是一个整体,人类在这个整体中才能更好地与险恶的自然作斗争,才能保持自身与社会的存在和发展。这种朦胧的整体意识是以图腾的人—物同一意识反映出来的。所以,图腾意识之产生于旧石器时代中期并不是偶然的,这是旧石器时代前期以来原始人类的生产和生活实践促使人脑发展和经验累积的结果。不过,那时候,原始人类的人—物同一意识是以虚幻的超自然的图腾形式出现的。也即,他们认为,某种或某些特定的动物或植物是具有超自然的“灵力”,具有与人一样有生命、有感觉、有灵性的实体。由于人与图腾是同一的,因此,人可以借助图腾而赢得超自然的“灵力”。又由于图腾是一种“类概念”,因此,相信图腾的“灵力”就是相信集体的力量,认为“集体”能够给原始群队的每个成员带来超常的巨大力量。所以法国著名原始思维研究专家布留尔指出:“一切图腾形式的社会都容许这样一些包含着图腾集团的成员个体与其图腾之间的同一的集体表象。”[①]从那时开始,人类就开始寻找一种由图腾这种超自然的集体力量来代表的更有凝聚力的集体组织,以代替原先自然形成的松散的原初公社组织。而正好在这个时候,人类在生产过程中发现狩猎期间男女性禁忌对人类提高劳动生产率的重大意义。从开始的简单的性禁忌,发展到后来将所有女子排除出狩猎队伍。这就促使男女狩猎和采集的自然分工的开始。性禁忌的进一步发展和男女劳动分工的实行,为原始人正在寻找的那种超自然集体组织提供了一个转折的契机。一种新的性禁忌形式——普那路亚婚逐渐诞生。原始社会组织也逐步发展到以母亲为“家长”、以母系血缘关系为纽带的家庭和氏族组织。而母系氏族都是以一个超自然的图腾为标志的。这样,图腾实际上成为维系氏族血缘关系的一个以超自然现象出现的血缘关系纽带。因此,英国著名图腾研究专家弗雷泽在《图腾与外婚制》中曾说:图腾不仅仅是一个超自然的象征,也是一种社会组织结构[②]。母系氏族公社的一切权力都是由图腾的超自然“灵力”这种整体力量来象征和代表的。对母系氏族公社的图腾标志表示不敬或污辱,就意味着触犯了该氏族公社的权利。整个氏族公社有权报复。血亲复仇就是这种权力意识和社会规范的表征之一。这样,图腾意识本身也就成了维系整个母系氏族公社存在和发展的一种纽带和社会规范。当比图腾意识晚些时候出现的原始宗教诞生时,图腾原先的超自然社会规范力量就被说成是由氏族或部落首领掌握的宗教权力。首领本身取代了氏族和部落整体而成为该氏族或部落的图腾的化身。至此,首领就从图腾的超自然意识的演化中得到了代表氏族和部落制定社会规范的权力。而这一权力若再向前跨出一步就演变为政府的公共权力:一种对所有社会成员均具有约束力的社会规范权。这当然还需要其它社会生态条件的配合。
第二,图腾整体权力意识与社会组织管理规范。图腾意识是一种将人与物群体同一化的意识。因此,图腾强调的是整体大于个人。原因是,原始人看到的人或动物或植物实际上都是单个的、具体的,但单个的人、动物或植物其力量总是有限的。因此,要使图腾具有超自然的“灵力”,当然只能通过类比而成集体“类概念”。也即“在图腾的灵性幻象中实现人类集体的统一性。”可见,图腾意识中的整体权力意识说明,发展到旧石器时代中期的原始人类,已有形成原初公社社会组织系统和社会权力系统中所缺乏的整体社会规范和整体社会力量的愿望和要求。正是在这种愿望和要求的推动下,促使原始人类开始构造具有整体社会规范的社会组织系统和社会权力系统。首先是婚姻中的整体权力规范。普那路亚婚是性关系中的一种整体权力意识的反映。在这种婚姻下,A氏族的所有同辈男子有权和B氏族的所有同辈女子结成夫妻关系,排斥了同氏族中同辈男女的性关系权力。其次是社会组织系统中的整体权力规范。在一个普那路亚家庭中,母亲是家庭的主要管理角色;而在一个普那路亚氏族中,由各普那路亚家庭的成年男女组成氏族议事会,决定氏族对内对外的一切重要事务。这样的一个氏族,虽由众多家庭组成,但生产和消费都是在氏族集体原则下平等地进行的。再次,社会权力系统中的整体权力规范。在母系氏族中,女性家长对其家庭其它成员并无任何特权。同样女性氏族首领对各家庭也无任何表现她个人意志的节制权。她们只是靠约定俗成的整体权力规范——风俗习惯来行使她们的管理权,靠氏族全体成员的整体权力意识来约束别人和自我约束。因此,那时虽也有一些母系氏族由男性成员担任首领,但整个氏族对其没有任何性别歧视,他们也没有任何超出其它女性长老的特权。可见,整个母系氏族的社会管理权力系统确如图腾意识所规范的那样,一切都从整体和平等出发。个体成员,无论是一般的氏族成员,还是长老,无论是女性,还是男性,相对于氏族整体,都是次要的。美国心理学家查普林和克拉威克在《心理学的体系和理论》中曾指出了母系氏族社会权力意识的这种整体性:“当人们开始形成社会集团时,他们组成部族,其指导精神和最高权威是一个图腾”[③]。因此,可以说,图腾意识中的整体权力意识实际上有力地维护着母系氏族社会的平等主义和平均主义的组织管理规范。只有当图腾转意之后,即到母系氏族社会后期,图腾意识中的个体意识逐渐超越了整体意识时,社会组织管理规范才逐渐打破平均主义和平等主义。而这一转意为后来父系氏族公社下农业和畜牧业分工后剩余产品分配方式的改变和私有制的产生提供了社会认识论前提,也为父权和氏族首领权力向政府首脑权力的扩大打开了方便之门。
第三,图腾个体权力意识与社会父权规范。在早期图腾意识中,个人的意识即自我意识确实极为淡薄,但至少对自己的生存权还是朦胧地“自我意识”的,只是表面上以图腾所意蕴的氏族群队生存权的形式,即“互保”的形式表达出来而已。正因为图腾意识中已内含有个体权力意识的基因,因此,当外在环境有利于这一层面的基因发育壮大时,它就会逐渐侵吞“整体权力意识”那一层面的基因所占居的主体领域。从男女狩猎期间不稳定的性禁忌到男女狩猎和采集的劳动性别分工,个人在原初公社中的活动领域越来越专门化。男女劳动权的专门化虽然在那时只是自然分工的需要,旨在提高劳动生产率,而无男女性别歧视之意,但是,这一“分工”为后来原始农业、畜牧业和家庭手工业出现后从男女劳动分工发展到男女管理领域的“分工化”创造了条件。而婚姻制度从血缘婚向普那路亚婚发展,实际上也是进一步限制了男女性关系上的个人权力范围,一旦农业和畜牧业分离,男女性关系上的个人权力范围将更趋狭小——一夫一妻。原先妇女在氏族公社中的管理权力也不得不让位于男子。早期图腾的群体同一象征也逐渐让位于男性氏族长老的图腾象征。当然,这一转变的最终完成要到军事民主制后期部落首领权力的确立。所以,父权之取代母权,它是从单个的男子的权力逐渐侵吞单个女子的权力(从普那路亚婚中不稳定的一夫一妻制向稳定的一夫一妻制转变)开始的,通过漫长的历史演变,才逐渐使氏族中全体女子以个别的方式固定到另一个氏族的全体男子的性关系下。与这个过程同时,整个母系氏族的公共管理权也逐步转入男子手中。不过,它也是从家庭的管理权从母亲手里向父亲手里转移开始的。所以,父权之取代母权既是全体男子对全体女子的胜利,也是单个男子对单个女子的胜利。这样的“双重”胜利不仅将影响整个父系氏族社会的权力结构规范向男子或父权倾斜,而且也将决定着政治国家建立以后直到工业化完成之前的所有社会形态中社会权力结构规范的男性化——父权的独占性取向。从上述分析中可以看到,早期图腾意识结构中淡薄的个体权力意识为后来图腾意识结构中个体权力意识的扩大提供了极为关键的“基因”要素。借助这样的内在“基因”,客观外在的社会经济和婚姻形态等因素才有可能对母权的衰落和父权的成长,以及父权向酋长权和原初政府首脑权的发展起决定性的推动作用。
第四,图腾一体化权力意识与社会等级规范。正如前述,图腾整体同一意识并不等于不存在图腾个体意识一样,图腾的一体化意识也是相对于那时还居于次要地位的个体独立化意识而言,并不意味着没有个体独立化意识。当然,那时个体独立意识是以原始个体人与超自然的个体图腾的同一性形式投射出来的。就像人在照镜子时看到的“自我”一样,是一个通过介质幻化了的“自我”。这一点我们可以从图腾意识本身的发展进程中清楚地看到。原始人起先是把自身的灵性对象化为个别的自然对象(如动物或植物),以幻想的形式在对象中看到自身的同一性,即个别的同一;在随后的发展阶段,原始人又把自身灵性同时对象化为许多自然对象(特别是动物),达到了人与自然对象的特殊的同一;最后,原始人又将所有能想象到的“灵性”力量以及那些作为人的灵性体化物的自然对象全部归结为某一特定的自然对象(动物或植物),终于以幻想的形式达成了人与自然对象的一般的同一。而这个作为人的灵性的一般体化物的对象,就是人所具有的图腾[④]。正因为如此,图腾意蕴才不仅仅是原初公社或氏族整体的象征,而且也是原初公社或氏族所有成员个体的标志。后者就是弗雷泽称的图腾中的一种:个人图腾或曰个体图腾。只不过在早期图腾意识中群体图腾意识占居了主导地位,而个体图腾意识常常融化在群体图腾意识中。这样,在早期原始人类的观念中,自然与人类、家庭与社会、个体与群体、男性与女性、长老与幼童自然就处于“浑然一体”之中了。社会成员之间也就无地位高低、大小、贵贱之分了。考古发现原初公社食物平均分配的制度证明了这种平等的社会规范的存在。然而,我们也应该注意这样的一个事实:原初公社的图腾一体化,是建立在个人对原初家庭、原初家庭对原初公社的社会规范(如血缘婚规范和狩猎期间的性禁忌规范)的自觉遵守与和谐“合作”(区别于服从)的基础上。因为,那时候社会管理还没有角色个体化,即尚无专门的社会管理角色。每个人(特别是成年人)都是管理者,也都是被管理者。这种无管理体制的“管理体制”一方面极不有利于原始人类与大自然的斗争中集体力量的凝聚和发挥;另一方面,当物质生产力(如工具等)向前进一步发展时,这种“管理体制”已难以将其社会化。因为它缺乏一套推广和利用先进的物质生产力的社会组织体制。因此,原初公社的这种权力分散化的一体化“管理体制”是一种极为脆弱的社会管理体制,当男女劳动分工一出现,血缘婚开始向普那路亚婚转变时,原初公社权力分散化的社会组织就很快向母系氏族公社这样的组织较为体系化、权力相对集中化的社会新型组织发展。而任何组织化的社会低层、中层与高层组织之间必定会因组织管理领域和内容的不同而出现管理权高低的区别。只不过在母系氏族社会这种组织形式下,受社会生活资料极为匮乏(还无较多的剩余产品)的限制,生产和消费只能以平均主义为原则,因而,在管理权力方面也只能是无特权的“平等主义”,从个人到家庭、家族、氏族和部落的层级管理权,是以管理角色个体的“辛劳”为前提,以对管理角色的“尊敬”为基础的。而一旦社会出现了较多的剩余劳动产品,管理角色可能有其“特权”时,前述一体化权力意识下的“平等主义”管理体制就会让位于层级特权体制,即父权下的部落酋长体制。列维一斯特劳斯指出:“由于图腾在一个等级制度中是极其多种多样的,也就可以用它们来表示部落或等级社会本身内诸社会集团间的区别。”[⑤]因此,部落酋长等级制与此时的等级图腾是相应的。部落酋长体制的终点则是另一种“一体化”的层级管理体制:阶级社会的社会等级制。原初政府就在这个过程中诞生并以等级制组织体制为特征。不过,从父权代替母权开始的一体化体制的演变,其核心内容已不再是早期图腾中的个体服从整体的一体化了,而是整体服从个体的一体化了。换句话说,现在个人图腾(由部落酋长或国家元首、政府首脑代表)已居于群体图腾(部落和国家)之上了。图腾意蕴的这种转换已为现代考古学、史前史学和民族学的许多资料所证实。苏联学者海通在《图腾崇拜》一书中指出:“没有一处个人图腾是按母系继承的,而众多的个人图腾事例全是按父系传递的。”所以他得出结论:“个人图腾崇拜是氏族图腾崇拜的残余。”[⑥]也就是说,只有到父系氏族公社时期,个人图腾才为人所崇拜,并居于氏族整体图腾崇拜之上。
第五,图腾联体性权力意识与社会互保规范。进入母系氏族社会以后,由于实行了普那路亚婚,使两个氏族之间因通婚关系而联系为一个息息相关的整体,从而出现了“两合婚姻模像”的新型图腾,即由通婚的这两个氏族本身的图腾组合起来的联体图腾,如鹰头鸡身图腾等。这种新型图腾不仅表示两氏族的夫妻关系,同时也表示两氏族的兄弟、姐妹关系。就整个母系氏族社会来说,联体图腾既意味着两性关系的族外对偶规范,即只有这两个氏族之间才有同辈性关系的权力;也意味着两族之间兄弟姐妹的“互保”规范,即一旦两族遭到第三族的侵犯,两族有义务互保。所以联体规范对第三氏族一般是一种排斥性的社会规范,除非第三氏族本身已加入了联体氏族中。图腾意识从单一的氏族图腾象征向复合的氏族标志发展,引起整个氏族社会权力规范体系的新变化。也就是说,此后,单一氏族的权力开始向别的氏族扩张、渗透。当然,开始只是一种“互渗”,即两个通婚氏族间的互渗。后来,当母系氏族社会向父系氏族社会推进以后,随着三次社会大分工的出现,特别是商业交换的发展,氏族之间权力“互渗”的规范逐渐瓦解。再加上性规范和婚姻规范上的一夫一妻制之取代对偶制,氏族权力的扩张显现出一种空前的多向发散的趋势。战争和征服,又促使氏族和部落超越原来的地域局限,将权力伸向更广大、更遥远的地方。当然这个时候,图腾意识中的联体权力意识和社会互保规范并没有完全消失,只是扩大为部落之间,即两个部落以上的部落联盟之中了。与以前母系氏族社会中的联体权力意识和社会互保规范不同的,只是这种规范已不再受性关系和婚姻形式的约束了。一旦权力扩张的社会硬性规范之“闸”打开,权力就会按自己的逻辑奔腾向前:从单一图腾的一体性权力意识向两个图腾的联体性权力意识的转换,使原来氏族内部成员之间的“互保”规范发展为氏族之间的“互保”规范,它推动着社会权力之网的不断扩展。但是到目前为止,这张网都是以血缘纽带为经纬编织起来的。父系氏族社会后期人口的压力和资源短缺矛盾的加剧,使社会权力之网随着高速向前推进的部落战争的车轮而越织越大。然而事物的发展总是辩证的,原来作为这张网扩张的动力的血缘纽带本身,却随着网的扩展而日趋断裂。新的社会权力之网是在新的社会规范——地域规范的支撑下重新编织起来的。不过,这已经不是原来的部落和部落联盟的权力之网了,而是新的社会组织形态——国家的权力载体——政府权力之网了。
二、社会权力结构变异和原初政府的发生
从前面的分析中,我们已经看到图腾意蕴、社会权力结构和社会权力性质的种种不同结构。用示意图表示即为:
Ⅰ 图腾意蕴示意图
Ⅱ 社会权力结构示意图
Ⅲ 社会权力性质示意图
原始社会图腾意蕴、权力结构和权力性质结构解剖示意图
这三个示意图实际上是重叠的,只是为分析而解剖开来的。个人图腾表示个人可从与图腾的同一中获得更巨大的“灵力”,以增强个体生存能力。因而我们称之为“生存权”。作为氏族、部落象征的图腾代表着氏族、部落成员全体与某一种类图腾全体的同一性,借助集体的同一性,整个氏族、部落就会得到更大的集体生存能力。因而,集体图腾象征着集体生存权,而正因为集体有这样一种权力,因此,集体对个人的行为就有公共规范权,协调全体氏族、部落成员的行为,促进集体生存能力增强的权力。作为最广泛的图腾意蕴是代表自然、社会与人类三位一体的超自然整体象征。在这种图腾意蕴中,图腾赋予人类超越个人、集体和自然的“灵力”。人类通过这种“灵力”可以战胜自然、征服自然。而这种超自然权的具体表征是神灵启示权,即人们头脑中幻想出来的一种“神”的“灵性”和“灵力”。当然,原始人那里的“神”还不是后来的宗教意义上的离开了人和自然的“神”,而是自然、社会和人类三位一体的超自然整体图腾的“灵性”和“灵力”的代名词。
由上述三种不同意蕴的图腾(个人图腾、氏族和部落图腾、个人与氏族、部落三位一体图腾)所代表的三种不同性质(生存、公共规范和神灵启示)的权力(个人权、集体权和整体权),在不同的社会生产力条件下,所达成的权力结构关系是不同的,从这种权力结构关系的演化中我们可以发现原初政府政治权力发生的秘密所在。
在父系氏族社会之前,社会生产力水平极为低下,对父系氏族社会以前的原始人类来说,生存是头等重要的问题。而社会生活资料越是短缺,单个的社会成员越难以生存,社会战胜自然的手段越简陋,越需要依靠“群的联合力量”[⑦]。所以,那时候在原始人的头脑中越是超越个人,超越群体的集体力量越能为他们的生存带来希望和能力。人越将自身幻化为超自然的图腾,个人的生存就越有安全感和依赖感。在这种图腾意识中,自然而然将超自然整体权置于集体权之上,而集体权又置于个人权之上。与此相应,一体化的神灵启示权高于具体的氏族或部落的公共规范权,而氏族、部落的公共规范权高于个人的生存权。正因为如此,原初公社和母系氏族社会里的原始人类在日常的生产劳动和生活实践中,总是把体现超自然权的一体化规范看作是首位的社会规范,自觉将个人行为与集体规范协调起来。将集体规范与超集体的幻化的整体规范协调起来,具体表现为遵守性禁忌规范、婚姻规范、男女劳动分工规范、血缘纽带规范、互保规范、平等规范等社会公共规范。可见,原初公社和母系氏族社会大部分时期中上述三权的和谐关系是建立在一体化超自然整体权力至上的核心价值观上。而从母系氏族社会末期开始,一体化超自然整体权力至上的核心价值观开始松动,三权的和谐关系也随之发生微妙的变化。
动因是,到母系氏族社会末期,对偶婚开始出现:不稳定的一夫一妻制。这就意味着男女性规范中的集体性质(A氏族所有同辈男子与B氏族所有同辈女子)逐渐向个体性质(A氏族中一个男子与B氏族中一个女子)发展。而据此组成的家庭与原来的普那路亚家庭存在着重大差别。原来的普那路亚家庭是以能确定的母亲血缘关系来确认家庭和社会管理角色的所属取向的。从劳动分工看,男子又长期出外狩猎,因而家庭和社会的管理角色自然而然地落到了妇女手里。而现在不同了。自从可以确定父亲角色后,父权开始脱颖而出。原始农业、畜牧业和家庭手工业的出现,又为男子在家庭和氏族供给生活资料中的地位的提高提供了机遇。这样,男子首先确立了其在一夫一妻制家庭和生产活动中的优势地位。
正当男人把父权之“箭”擦亮,欲求一张发力之“弓”时,一个伟大的划时代发明刚好提供了男人欲求之物,这就是铜和铁的冶炼成功及其在生产和生活中的推广应用。它带来了社会生产力的成倍增长和剩余劳动产品的出现。原先刀(石刀、石斧)耕火种的小规模原始农业,由于有了铜或铁制的犁和力大无比的牛而出现了采用大规模耕作的可能。社会劳动力总量突然显得极为不足,家庭奴隶制(战争和债务)应运而生。而家庭奴隶制的诞生扩大了“父权”的内涵,改变了“父权”原先的性质。现在父权已不再是对妻子和儿女的庇护和关怀权的代名词,而更意味着对家庭所有成员(包括妻子、儿女和家庭奴隶)的一种管理权和统治权。原先“平等主义”的母权开始为不平等的父权所取代。所以,父权也并非一开始就是一种等级性的统治权,而是家庭奴隶制的伴生物。
自从不平等的“父权”产生之后,原先三种不同意蕴的图腾所代表的个人、集体和整体三种权力之间的关系也开始发生微妙的量变。以前,个人、家庭、氏族、部落在整体图腾中显现出一体化的结构关系,因而各个主体之间有权力大小(行使范围)之分,但无权力高低(等级)之别。所以,母系氏族中土地是各个家庭共同使用的,食物分配是按平均主义原则进行的。而现在则不同了,虽然在父系氏族社会前期,其基本社会组织——大家族还无土地的所有权,大家族还在氏族或部落分配的公共土地上生产,但土地由于分配给各大家族使用(森林、牧场不在分配之列),为大家族的剩余劳动产品的积累和大家族之间财富(包括家庭奴隶)的差异提供了可能性。
铁器流行后,个体家庭又取代了大家族,父系氏族社会从大家族阶段向个体家庭阶段即农村公社阶段过渡。此时,土地仍是公有的,除草地、森林、牧场外,定期分配给各家庭使用,但每个家庭已拥有房屋、农具、牲畜以及房屋附近小块菜园等私有财产[⑧]。如果说,从原初公社向母系氏族社会的发展是对图腾一体化意识的第一次重大冲击,从母系氏族社会向父系氏族社会转变是对图腾一体化意识的第二次重大冲击的话,那么,随着父系氏族社会组织结构的大家族一体化向个体家庭弥散化的发展,图腾一体化意识遭到第三次冲击,图腾意蕴中的一体化意识逐渐淡化。与此同时,图腾意识中的个体意识则逐步上升。从大家庭“父权”到个体家庭的“父权”,其性质也发生了进一步变化:大家族下的“父权”还具有较多的“集体”性质,而个体家庭的“父权”则更为个体化了。因此,农村公社下的社会权力结构的个体化取向越来越浓厚的重要标志是,到氏族社会末期,氏族部落的首领在死后也得到图腾式的崇拜[⑨]。这说明,此时的超自然整体权力已逐渐重叠到氏族、部落首领的集体领导权上。氏族部落首领不仅是世俗的最高领导者,而且也是超自然的“神”的化身。农村公社的氏族部落首领与母系氏族公社时期长老在社会权力结构中的同一性意蕴已截然不同。后者是将超自然的神灵启示权与氏族集体规范权同一化,要求个人生存权自觉地适应氏族集体规范权,从而达到三者的和谐与统一。而前者是将超自然的神灵启示权与首领自己个人的生存权同一化,要求氏族和部落集体和除他之外的其它个人服从以最有利于首领个人生存权来解释的超自然神灵启示权(首领自称是“神”的化身或代言人)。虽然现在图腾的集体意识并没有完全消失,但已经从属于由首领个人所代表的超自然整体权力了。
综上所述,父系氏族社会以前,氏族集体借助于与超自然整体权的“同一”关系而使个人权(包括氏族长老和其他成员)自然地服从超自然整体权和集体权,并把个人权融进超自然整体权和集体权中,因而是真正的三权一体结构(见图示外层链)。而进入父系氏族社会之后,特别到农村公社时期,则是氏族部落首领个人权借助于与超自然整体权的“同一”关系而渐使氏族部落的集体权服从首领的个人权和超自然整体权。这样,在首领身上,三权也是一体的,只不过这时的个人权实际上已经排斥了其它氏族部落成员平等的个人权了。因而这时的三权一体已是虚假的了(见图示内层链)。这意味着社会权力结构的性质已发生了重大变化。
如果把父系氏族社会以前的社会权力结构关系与父系氏族社会的社会权力结构关系联系起来的话,一张具有双重“生物链”的社会权力结构示意图就跃然眼前了,它清晰地反映出整个原始社会权力结构的重大变迁。
原始社会权力结构的“生物链”示意图
当然上图所示权力结构的两个“生物链”的变迁实际上是一个漫长的量变过程。当这一量变发展到文明社会的门槛边时,质变终于发生了,即部落酋长的个人权完全置于集体权之上了。不过,那时的部落酋长就不再是部落酋长了,而是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了(原初国家中往往国家元首也就是政府首脑,或者名义上分开,实际上不分开)。可见,图腾意蕴与社会公共规范是通过双向互动的形式,推动着原始社会平等化的社会权力结构向等级性的社会权力结构变异的。
注释:
[①][法]列维—布留尔:《原始思维》,第70页,丁由译,商务印书馆,1986年版。
[②][奥]弗洛伊德:《图腾与禁忌》,第130—131页,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6年版。
[③][美]查普林、克拉威克:《心理学的体系和理论》上册,第43页,商务印书馆,1989年版。
[④]郑元者:《图腾美学与现代人类》,第28页。学林出版社,1992年版。
[⑤][法]列维—斯特劳斯:《野性的思维》,第138页。李幼蒸译,商务印书馆,1987年版。
[⑥][苏]E·海通:《图腾崇拜》,第8页,何星亮译,上海文艺出版社,1993年。
[⑦]恩格斯:《家庭、私有制和国家的起源》,《马克思恩格斯选集》卷四,第29页。人民出版社,1972年版。
[⑧][⑨]杭州大学历史系编:《世界古代中世纪史》,第22—26、33页。上海教育出版社,1979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