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青少年道德教育理念变迁的主要特点,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主要特点论文,改革开放以来论文,教育理念论文,青少年论文,道德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中图分类号]D64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1539(2008)05-0031-04
分析和研究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青少年道德教育理念的变迁及其特征,对于我们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遵循道德教育规律,“动员社会各方面共同做好青少年思想道德教育工作”,具有重要的理论和实践意义。
一、规范性道德教育与德性道德教育的统一
规范性和德性是两种不同的道德教育理念。规范性道德教育强调社会存在发展的意义和价值,主张教育的目的在于使受教育者接受和认同社会道德原则、道德规范和道德义务,懂得自己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这种道德教育理念,注重道德对个体行为的外在规约和限制作用,但往往忽视人文关怀,忽视个体的自我完善追求。
德性道德教育强调人自身生存发展的意义和价值,主张教育的目的在于使受教育者接受和认同人的道德需求,懂得“我们应该成为什么样的人”。这种道德教育理念,注重道德的人文关怀性和受教育个体的德性价值,但往往忽视道德的社会关怀性,弱化道德教育本身的规约功能和行为主体的道德责任感或义务感。
科学的道德教育理念应体现规范性和德性的统一。麦金太尔认为,人类自身生命的脆弱性和生存的依赖性决定了人类自身的德性需求,人类社会只有在德性状态下才可能兴旺、发展。道德就是人类为了谋求自身与他人、社会,乃至自然的和谐共生,而为自己所立之法。从某种意义上说,道德产生的根源在于人类的德性和规范性需求。无论是道德的规范性要求还是德性要求,都是“人为的”,同时也都是“为了人的”。如果说德性是人追求自我完善的内在维度,是使人类趋向崇高的心灵之路的话,那么道德的规范性则是人实现自身完善的外在条件,是实现社会和谐与人际和谐的必由之路。规范性和德性的关系,呈现的是道德教育过程中内化与外化、内圣与外礼的相互依存、相互制约、相辅相成的关系。因此,道德教育应该把两者紧密地结合在一起,明确道德教育的目标,即实现个人身心完善和社会关系和谐的统一;完善其运行的机制,即实现社会外在的调控和主体自觉的统一。道德教育的规范性与德性,无论是在理论逻辑上,还是在现实生活中,都是密切关联、不可分离的。大量事实证明,只有那些自觉追求德性的人,才真正有能力理解规则,并在具体的境遇中践履准则,也就是说,道德规范只有在拥有德性品格的人那里,才能真正有效地发挥其规约和劝诫作用。没有德性支撑的道德规范,只能是离开了主体性需求的毫无价值的道德教条;没有德性支撑的道德规范性教育,也只能是苍白无力的道德说教。
我国青少年道德教育的传统模式,是一种以社会为本位的道德教育模式,它过分地强调规范性道德教育理念,把青少年道德教育的目标局限于培养恪守社会道德规范、维护良好社会道德秩序的善良公民,在帮助受教育者理解、接受、实践社会道德规范和履行道德义务的过程中,视受教育者为教育客体而灌输式地进行道德规范知识的传递,极力追求受教育者对道德规范、准则的接受和服从。规范性是道德的基本功能之一,规范性道德教育把这一道德基本功能的充分发挥作为自身的目的追求,彰显了道德教育的社会关怀特征,有利于社会风俗的淳化与和谐社会道德秩序的形成,这是毋庸置疑的。但随着我国改革开放进程的深入、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的转变,规范性道德教育理念在新情况新问题面前难免捉襟见肘、难以适应。这是因为,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市场主体选择行为的自由性,要求人们必须具有独立性,也培植了人们的独立性;市场经济的竞争性,要求人们必须具有开拓性,也培植了人们的开拓创新精神。随着人们的独立性和开拓创新精神的增强,青少年道德教育的目的价值突破了规范性的局限,主体性、德性价值得以彰显,以人为本的道德教育理念深入人心。在改革开放的实践中逐步确立的青少年道德教育的创新理念,以青少年自身德性的涵养和道德人格的培养为出发点和归宿点,把道德教育的规范性和德性有机统一为一体,深化了对青少年道德教育规律的认识和把握,从根本上解决了我国青少年道德教育领域长期存在的注重人的工具价值而忽视人的主体价值的弊端以及与其相伴随的实效性问题。
二、道德教育的民族性与时代性的统一
中华民族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和优良道德传统的伟大民族。在五千多年的文明历史长河中,积淀了极为丰厚的道德资源,闪亮着中华民族道德进步的轨迹。中华民族源远流长的优良道德传统,内涵丰富、博大精深,是发展民族道德文化、提高民族道德素质的必要条件,应结合时代的特点加以发展,使其不断发扬光大。然而,在改革开放前,甚至在改革开放政策刚刚实施的一段时期,我国青少年道德教育领域曾一度出现批判、否定传统道德的民族虚无主义倾向。其主要原因在于,一是在改革开放之前,特别是“文革”期间,由于遭受当时处于社会主导地位的极“左”思想的影响,社会思想道德领域的极端政治化、偏激化必然表现为民族虚无主义,广大民众对待民族道德传统也易于持批判、否定或冷漠的错误态度;二是在实施改革开放政策之后,面对在经济实力、科学技术等方面我国与西方发达国家之间的巨大反差,面对西方道德文化和价值观念的冲击和影响,人们往往容易忽视本民族优良传统文化的时代价值,甚至滋生否定民族传统文化的错误思潮。随着改革开放的逐步深入,中国优良道德传统的时代价值日益彰显,西方道德价值观的弊端和危害日益暴露,人们在中国与西方、历史与现实的纵横比较中深思,在成功与失败的理性反思中认识道德教育规律,不断更新道德教育理念。针对青少年德育领域存在的忽视甚至否定民族优良传统教育的问题,1994年8月《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强调指出,要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开展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的教育。要认真研究和继承那些在我国历史发展中长期形成的优良道德思想和行为准则,赋予新的时代内容”[1]。这一论述,充分肯定了中国优良道德传统对于青少年道德教育的重要价值,把青少年道德教育植根于源远流长的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之中,突破了以往的青少年道德教育的局限,明确了我国青少年道德教育必须突出其民族性特点。
在青少年道德教育中,坚持道德教育的民族性,加强对青少年进行中华民族优良道德传统的教育,一是为了提高青少年的思想道德素质,造就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二是为了弘扬中华民族的优良道德传统,使丰厚的民族传统道德文化资源在现代文明的进步中焕发新的活力和生机,为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事业提供道德支撑。从这一“双重”目的中可以看出,青少年道德教育的民族性是与其时代性紧密相连的。青少年道德教育的时代性强调在对青少年进行民族优良道德传统教育的过程中,紧扣时代脉搏,弘扬时代精神,帮助和引导青少年涵育顺应时代潮流、适应现代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优秀品质。坚持青少年道德教育的民族性,继承和弘扬优良道德传统,是时代精神形成的基础和依托,离开了民族性,其时代性也就成为无源之水、无本之木。同时坚持青少年道德教育的民族性,继承和弘扬优良道德传统,又必须结合时代精神,结合新的实践和人民群众新的道德文化生活的需要,积极进行道德文化的创新。在青少年道德教育中,必须坚持民族性和时代性的有机统一,这是改革开放以来青少年道德教育理念变革与创新中的一个重要特点,也是改革开放以来青少年道德教育的一条基本经验。
三、道德教育的生活性与思想性的统一
从历史的维度审视,道德和教育均源于人类现实生活的需要。人类最初道德的产生直接与维持人类生存的物质生活需要和维系人与人之间正常的社会性交往相关。由于原始社会的生产力水平极端低下,在残酷的自然界面前,人类只能以群体的形式从事物质生产活动,谋取生活资料。为了维护共同的利益、保持群体内部的和谐有序,人们逐渐明确了各自在群体内部的责任和义务,并日渐积淀成为社会成员的行为习惯和行为准则,从而使人类最初的道德得以产生。教育产生于人类生产物质资料的劳动过程中,它是人类在劳动过程中传递和交流生产技术和交往规则的产物。在劳动过程中,“儿童的学习是为了更好地生活,适应他周围环境中的那些力量”[2]。道德和教育都源于人类社会生活的本质属性,必然要求以道德为其教育内容的道德教育与社会现实生活的融合。
从理论逻辑的维度分析,道德与生活之间的本体性联系也决定了道德教育与生活的统一。其一,道德存在于人类生活之中。西班牙思想家加塞尔说:“唯一无可怀疑的实在是‘我的生活’,在这个意义上,没有任何事物比它更基本、能走在它前头了。就是思想也不能先于生活,因为思想也不过是生活的一个片断、一项具体活动。”[3]同样,道德也不能先于或超越于生活,它存在于人们的生活之中,并通过人们的生活实践展现出来。离开现实生活,也无所谓道德,人不可能在其现实生活之外去践履道德。人们只有通过自身的生活经历和生活体验才能认识和把握社会上存在的各种伦理原则和道德规范的意义。其二,道德为了人们更好地生活。道德作为人类自身的一种善性追求,为人们生活的正常有序提供了保证,是人类“通向美好生活的一种手段”。强调道德教育的生活性,就是在价值上强调从人本身出发来审视道德教育本身,脱离了人的现实生活的道德教育,就意味着丧失了道德教育所应有的人本追求。
改革开放之前,特别是“文革”期间,由于受极“左”思潮的影响,我国的青少年道德教育领域曾一度出现了道德教育政治化和知识化的倾向。道德教育政治化的倾向忽视受教育者自身的主体性需求,使道德教育沦为远离人们现实生活的空泛的政治口号。在这种教育下成长起来的青少年,可能懂得服从政治的需要,但却不能真正懂得做人的基本道理,也缺乏现实生活中起码的道德选择、判断的实践能力。道德教育知识化把道德知识和道德理论的传授作为道德教育的唯一目的,过分注重对学生进行道德理论、道德原则与道德规范的教育和传授,试图用抽象的“道德科学体系”世界替代具体的现实道德生活世界。这种道德教育所传授的抽象的道德理论和知识,因其脱离学生现实生活的实际而难以为学生真正理解和接受,难以内化为教育对象的道德信念,从而导致知与行的严重脱节,影响道德教育的实际效果。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青少年道德教育领域实事求是、与时俱进,积极探索新形势下青少年道德教育的新理念、新途径、新方法,努力增强道德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广大青少年道德教育工作者在实践中逐渐认识到,道德教育只有坚持以人为本,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才能走出其低效、无力的窘迫处境。新时期我国青少年道德教育应立足于青少年的现实生活,帮助和引导青少年在真实的生活和具体的情境体验中,理解、认同并接纳道德理论和道德知识,在现实的道德生活实践中获得自身德性的发展和完善。1994年8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明确指出:“德育工作要与关心指导学生的学习、生活相结合……德育工作要深入到学生中去,通过谈心、咨询等活动,指导他们处理好在学习、成才、择业、交友、健康、生活等方面遇到的矛盾和问题。”[1]坚持道德教育与学生生活相结合这一青少年道德教育的基本原则,在青少年道德教育的整个过程中始终体现生活性特点,这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青少年道德教育理论和实践方面取得的重大突破,也是新时期我国青少年道德教育理念更新的突出标志。
我们强调青少年道德教育的生活性特点,努力使道德教育回归生活,这与人类原初状态的道德与生活、道德教育与生活的浑然一体是截然不同的。道德教育立足于生活、回归于生活,其目的绝不是为了简单地复制和重现现实生活,而是为了按照某种超越于现实的道德理想培养和塑造青年一代,促使其向往理想的道德境界,追求高尚的道德人格,最终实现对现实的否定与超越。青少年道德教育必须回归现实,然而回归现实的目的是为了超越现实。因此,青少年道德教育的生活性是与其思想性紧密结合在一起的。在对青少年进行道德教育的过程中,要注重理想信念教育和人生观教育,帮助青少年树立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共同理想,确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以保证我国青少年道德教育的正确价值导向。改革开放以来的大量事实证明,青少年道德教育只有坚持生活性与思想性的统一,才能实现其现实性与超越性的统一,才能使青少年在对真善美的现实追求中,不断创造有利于社会主义事业发展、有利于自身完善的生活世界,不断提升道德人格境界。
四、道德教育与社会管理的统一
道德教育作为一种社会活动,是在一定社会历史条件下和特定的社会关系中进行的,它必然也需要采取一定的组织形式、一定的制度来承担和执行管理的职能。有道德教育活动就必然需要社会管理,管理是道德教育活动有序开展的必然要求,也是有组织的道德教育活动的必然产物。在道德教育过程中所指的管理,也可称为制度式道德教育。这是一种特殊的道德教育,它传授道德的方式不是语言,而是强有力的制度规约和制度劝诫,帮助受教育者通过对某种制度、法规或规则的敬畏或服从而接受、实践社会道德的规范要求。从某种意义上说,这种特殊的道德教育是一种高度自觉化的富有实效性的道德教育。这是因为,每一种管理制度中都蕴含着鲜明的道德取向,每一种良好的管理方法或制度安排都能产生稳定的道德秩序。具有硬性约束力量的管理或制度一经产生,受教育者就必须调整自己的思想和行为以符合制度的伦理要求,否则就要受到制度的惩罚。因此,加强青少年的道德教育,培养青少年的道德素养,升华青少年的道德境界,既要重视对青少年进行教学式的道德教育,使其了解和掌握社会的基本道德原则、规范和要求,又要重视管理,充分发挥社会管理和制度安排的强大教育功能,使道德教育和社会管理相互配合、相辅相成,有机统一于青少年道德教育的过程之中。
然而,长期以来,我国青少年道德教育过分地强调道德知识和理论的传授和灌输,夸大了教学式道德教育在青少年道德品质形成中的功能和作用,忽视了制度或管理与道德教育的关系。改革开放后,随着教育科学和管理科学的不断发展和深化,教育与管理的相通和一致性日益凸显,两者相互渗透、相互促进的趋势不断增强。早在改革开放初期,邓小平同志就明确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任意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充分做好事,甚至会走向反面。”[4]1994年8月《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学校德育工作的若干意见》在提出“教育与生活结合”的同时,也明确了“教育与管理结合”的教育理念。2004年8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强调,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必须“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的基本原则,“把思想政治教育融于学校管理之中,建立长效工作机制,使自律与他律、激励与约束有机结合起来,有效地引导大学生的思想和行为”。坚持道德教育与社会管理的统一,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青少年道德教育理念创新的重要成果,是新时期我国青少年道德教育理念的新特点,也是在新的道德教育实践中不断增强其实效性的着力点和突破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