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科学史角度证伪《楞严经》,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角度论文,科学论文,楞严经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楞严经》全称《大佛顶如来密因修证了义诸菩萨万行首楞严经》,共十卷, 又简称《首楞严经》《大佛顶经》《大佛顶首楞严经》,又名《中印度那烂陀大道场经》,是我国佛教史上极为重要的一部佛教经典,明代的智旭在《阅藏知津》中称“此经为宗教司南,性相总要。一代法门之精髓,成佛作祖之正印”。但对其真伪,一直众说纷纭。本文拟从科学史的角度,对其中的一些问题进行分析、研究、探讨,并对佛经的真伪问题发表一些自己的看法。
一、从科学史角度看《楞严经》中存在的几处疑点
一个时代,人们所使用的物品、工具,人们所从事的活动,以及所使用的语言,都具有其时代的特征。通过它们,我们可以对某个时代产生的作品做出一定、甚至是准确的判断。从科学史的角度,笔者发现《楞严经》中存在以下几处疑点。
1.物产、用品:梅、蚕与丝
(1)《楞严经》提及的一些植物,如“梅”、“黄连”等,都是原产于我国,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印度当时已有这些物产。
阿难,若因舌生,则诸世间甘蔗、乌梅、黄连、石盐、细辛、姜、桂,都无有味[1](P117)。
经过检索发现,在其他佛经中都没有提到过“乌梅”、“黄连”。并且,“乌梅”作为一种药材,是梅的未成熟的果实(青梅)干燥后熏制而成[2](P209)。印度当时同样也用相同的工艺把青梅熏制成乌梅,这种可能性几乎为零。
如果像《金光明经玄义拾遗记》第一卷上所说的:“若说一经皆由四悉,此四彼四,意既不同,是故诸经称为斯别。二喻显通别成教,盐梅咸酢,组织经纬,皆喻文字之通所以之别。滋味文绣,皆喻诸经名相之异也。”[3](P17)若说这些物产名称的出现,是用来代替其在印度物产的对应物,或用其来比喻其主要特性的,那么,“乌梅”这个有别于其他物产原品的、经加工而成的物产名称的出现,则显示出作者或译者对有关“梅”知识的熟悉。
另外,经中“谈说醋梅,口中水出”的比喻,和我国著名的“望梅止渴”的喻意故事太过相像,这种在不同文化背景下,出现完全相同比喻的几率几乎为零。作为对佛教义理的比喻而专门举的例子,仅说是用“乌梅”代替“酢(酸)”,根本说不过去。
(2)“丝”是我国的特产。在世界上,我们的先人们首先开始养蚕,并经过缫丝等一系列的工序,将丝加工成各种各样的织物。迟至汉代,东西方才有了广泛的丝绸贸易的往来。在此之前,中国以外的其他地方,根本没有桑蚕养殖和人工丝织品的加工。可是,该经第六卷中提到了丝质的布料:
若诸比丘,不服东方丝绵、绢帛,及是此之靴履、裘毳,乳酪醍醐[1](P132)。
印度在佛陀时代或者在我国汉代以前,肯定没有人工丝织物。虽然,古代印度也有蚕和丝,但是,蚕并不是人工养殖的蚕,而是野蚕(注:参考文献[8]第127页:印度亦养蚕产丝,但文中提到“东方丝绵、绢帛”,显然作者于印度物产不明,口气亦不类印度之人。笔者不同意这种说法。)。并且,佛典对“丝”、“绢”、“帛”多有记载,说得也非常明白。蚕、绢的梵音为“高世耶”或“憍奢耶”、“憍尸”。
据唐代义净的《南海寄归内法传》第二卷记载:
高世耶乃是蚕名,作绢还受斯号。体是贵物,制不听用。作褥之法有其两种:或缝之作袋贮毛在中,或可用丝织成,即是氍毹之类[4](P213)。
《翻译名义集》第七卷上是这样解释的:
憍奢耶,应法师翻虫衣,谓用野蚕丝绵作衣。《事钞》云:即黑毛卧具。《宁音义》云:梵云高世耶,译云野蚕绵。东天竺有国名鸟陀,粳米欲熟叶变为虫,虫则食米,人取蒸以为绵也。如此丝绵者,名摩呵瞂多,此言大衣。衣甚贵,即大价之衣。《感通传》云:伏见西来梵僧咸着布[叠毛]具。《问答》云:五天竺国无着蚕衣[5](P1172)。
可见,仅从经中出现了这个名词上,还不能做出什么具体而肯定的推断。倒是文中陈述的方式(“不服东方丝绵、绢帛”),显示出其作者对印度和中国的物产都比较清楚——本地(印度)不养蚕产丝,而东方(中国)却盛产。而对此的认识,在东西交通之前,是不可能的。
2.文献载体:纸素、桦皮、贝叶、白迭、简策、符牍
纸是我国古代的四大发明之一。在纸发明以前,我国传统的用于书写的载体,主要有甲骨、简、牍、绢帛等,只是到了东汉纸发明以后,以纸为载体的文献才开始慢慢出现,逐渐取代其他文献载体并成为主要的文献载体形式。同时我们还注意到,绝少见到我国古代有用桦(树)皮、贝叶和白迭(注:即白棉布。我国直到宋、元以后,才开始广泛地种植棉花,并普遍地纺织,穿棉布衣服。)等物品,作为文献载体的记载。
值得注意的是,该经中关于文献载体的描述,包括了古代中国和印度几乎所有可能的书写材料:
阿难,若诸世界随所国土,所有众生随国所生,桦皮、贝叶、纸素、白迭,书写此咒,贮于香囊。是人心惛,未能诵忆,或带身上,或书宅中。当知是人尽其生年,一切诸毒所不能害[1](P137)。
是人无端于说法处得大宝珠,其魔或时化为畜生,口衔其珠及杂珍宝,简策符牍,诸奇异物。先授彼人后着其体,或诱听人藏于地下,有明月珠照耀其处[1](P150)。
虽然“简策符牍”未见于其他佛经, 但“纸”这一名词在其他佛经中却也多有出现,所以,仅从这一点还不能对该经出现的时间以及作者情况作出肯定的判断。因为,“纸”、“简策”在翻译的过程中,可能用来指代所有用于书写的材料,用来指称和其对应的物品。并且,这一点在下面的两个例子中,可以看得很清楚:
善哉!善哉!大王,真是大慈悲父,为诸众生修此苦行。我等应当速往书写,或纸、或帛,或于石上,或于树木、瓦砾、草叶、蹊径要路多人行处,亦皆书写。其见闻者,皆发阿耨多罗三藐三菩提心[6](P134)。
诏令集京城义学沙门飞锡等、翰林学士柳抗等,详译斯文及护国经等。对执贝多翻诸简牍,凭其本夹依以颂言。大羹之味不遗,清月之魄恒满。岂不美欤!岂不美欤![7](P747)
古代印度的书籍主要是写在贝叶之上,唐朝玄奘从印度取回的佛经,也是写在贝叶之上的。也就是说,直到唐僧取经时,印度的文献载体形式仍然主要是贝叶。所以,要么,该经的作者是位对印度有相当了解、于佛教有深厚情感和功力的中国人,或者是位熟悉中国传统文化的印度高僧;要么,该经的中译者在翻译的过程中,不是十分审慎地将中国、印度当时几乎所有的书写材料,都一股脑地罗列了出来。
但是,后一种情况的可能性是很小的。因为,古代对佛经的翻译是非常审慎的,有十分严格的翻译标准与成系统的方法,翻译者决不至于如此粗疏。如果该经的翻译,像《续古今译经图记》或《开元释教录》所记的那样,有译语、有笔受、有证义,那么,就不应该出现有异文搀杂进去[8]。
3.物理学方法:阳燧取火、方诸取水
阳燧和方诸是古代中国方士的“专利品”,它们除了被拿来做法时使用外,在日常生活中几乎没有什么应用。特别是方诸,在特定的气候条件下,利用它从月圆之夜的空中得到有限的一点水——“阴精”,对一般的人来说,根本没有什么现实的意义。
《楞严经》第三卷中,却使用了中国古代人们比较熟悉的、方士们常用的两种“法器”——阳燧和方诸,以它们可以取得火和得到水的事例来做比喻,说明佛教的四大——“地、火、水、风”自性本空的佛教教义:
阿难,火性无我,寄于诸缘。汝观城中未食之家,欲炊爨时,手执阳燧日前求火……汝犹不知,如来藏中,性火真空、性空真火,清净本然,周遍法界[1](P117)。
阿难,水性不定,流息无恒……是诸师等,于白月昼手执方诸承月,中水[1](P118)。
阳燧和方诸,在我国古代的文献中很早就有记载。春秋时期的《考工记·輈人》,是现在知道的最早的关于其构成成分的记载。上面说:“金锡半,谓之鉴燧之齐。”郑玄注:“鉴燧,取水火于日月之器也”[9](P915)。
近几十年来也时有对阳燧的考古发现[10](P266)。虽然还有几部佛经提及阳燧,但笔者认为是当时的译者,将其与摩尼珠混为一谈,或将两者看作是等同或一类的东西的结果[11]。摩尼,又作末尼,一种透明的球体,是佛教非常珍视的、具有神奇魔力的一种宝珠。虽然,阳燧和摩尼珠的物理原理并不相同:阳燧是一个凹面镜,它是通过反射阳光聚焦而产生高温,若将易燃物品置于其上方的焦点处,就会被引燃;而摩尼珠其实是一个双凸透镜,它是将光线折射聚焦而产生高温,若将易燃物品置于其下方的焦点处,就会被引燃。但是,两者的功能和用处却基本一样,通过它们获取火的形式和方法都是将其置于阳光下,将易燃物品放在焦点处,结果都是易燃物品被引燃。例如:《大宝积经》第五十五卷上有“日光珠”取火的记载:
复次,阿难,譬如明眼之人持日光珠置于日中,以干牛粪而悬其上,去珠不远火便出生[12](P323)。
譬如阿难,有目明眼之人,若摩尼珠、阳燧向日盛明,正中之时,以燥牛粪,若艾若布,寻时出火则成光焰[13](P887)。
由此可以看出,有些佛经在翻译的过程中,是将“摩尼珠”与“阳燧”等同,或认为是一种或一类的物品来对待的,有的干脆将二者并列一同叙述出来。
至于方诸,通过检索发现,除了该经之外,其他的佛经都没有提到。可以断定,它是该经的作者在写作时,根据自己的知识经验,将其作为说明问题(四大和合,性色本空,性空本色)的一个有力的例证,自己加上去的。而这个人,只能是位熟悉中国古代方术的人。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做出判断:《楞严经》为中国人所造,或者说是中国人在原来一本或几本佛经的基础之上,重新改写或编写的一部更加“中国化”的佛经。
二、对《楞严经》的作用及其真伪的思考
《楞严经》的真伪之争持续了千余年,时至今日仍然存在着不同的看法。可事实是,它作为大乘佛教的重要典籍,在中国佛教史上已经产生了巨大影响。《楞严经》经过自唐代中叶至清朝初叶一千多年,在佛教众多佛经目录学家和学者的研究、鉴别之后,还是将它作为佛教的重要典籍,收录在了佛教最具权威的佛典全集《大藏经》中。这个事实本身,应该引起我们对佛经真伪问题的深刻思索。
《楞严经》问世之后,佛门中有无数的高僧大德对它推崇备至,无论是古代,还是近现代,崇信《楞严经》者占据了多数,据说该经的注疏中国有百余种,日本亦有40余种。有意思的是,即便是那些坚持“伪经”说的人也承认,该经在佛门中“流行尤遍”,影响甚众。如,吕澄说其“贤家据以解缘起,台家引以说止观,禅宗援以证顿超,密宗又取以通显教。宋明以来,释子谈玄,儒者辟佛,盖无不涉及《楞严》也”[14](P370)。
《楞严经》的内容十分丰富和庞杂,具有明显的兼容并蓄的性质。在它所构筑的大乘佛学的体系中,几乎涉及到了佛教理论中的所有概念。《楞严经》以如来藏思想为核心而形成的佛性论、心性论、修行论合一的严密的理论体系,正是其在中国佛教中享有特殊地位的深层原因[15](P66)。
《楞严经》之所以能被中国佛教的各宗、各派共同接受,并产生巨大的影响,归根到底还在于它所宣讲的佛教思想,适应了唐代以后中国佛教发展的需要。所以说,《楞严经》虽有真伪之争,但是它在佛门中的地位,事实上却始终是十分崇高的。
任何一部作品在其流传、翻译的过程中,都有可能被窜改、被改编,都不可避免地会被传抄者、翻译者进行或多或少的变更。特别是像佛经这样经过长时间地流传、又经过翻译的作品,中间环节的各项措施无论多么严密,都难免其中不会出现什么差错,都不能保证百分之百地“忠于”原著!更何况,佛经在佛陀灭度以后,经过几百年的口口相传后,才用文字的形式记录下来。因此,现在的佛经,都不是百分之百佛陀的原话,都不会百分之百地是佛陀的原意,况且佛教后来又发展、分化成了许多不同的部派,各宗、各派所依据的佛典也各有出入。从某种意义上,现在流行于世的佛经都是“伪经”,但又都不是伪经。判断的标准则应该是佛陀说的“法印”(注:佛教的一切小乘经,以三法印印之,证其为佛说,三法印是: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槃寂静。大乘经以一实相印印之,即诸法实相。),也就是,看它是否违背佛教最基本的教义和精神。
笔者认为,佛经存在真伪问题。我们应该对它们进行分析、甄别,但也不必过分拘泥于它们是否是佛陀的亲说,只要是合于基本的佛理、本于真正的佛法,都可以接受它。从一种文化的作品翻译成为另一种文化的作品,本身就是一个外来文化不断本地化的过程。没有汉文佛经,就没有中国佛教!像《楞严经》这样的经典,它已经对中国佛教产生了巨大的影响,并成为中国佛教经典中一个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虽然经过论证,可以肯定它是一部“伪经”,但它能流传至今就充分说明它是适应中国国情的,或者说,它是一部具有中国特色的佛教经典著作。只要中国佛教还继续存在下去,它就有可能继续存在下去,并对中国佛教继续产生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