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社会主义经济的新认识_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文

对社会主义经济的新认识_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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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主义经济不等于计划经济

社会主义经济是计划经济,这是传统的理论。其理论的依据是,社会主义经济是建立在社会化大生产的基础之上的,社会化大生产要求将社会生产力置于全社会的管理之下,实行计划经济,保证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地发展,避免市场经济中生产的盲目性和无政府状态给社会资源造成的巨大浪费和损失。根据传统的理论,由于社会主义经济是与资本主义经济相对立的,与此相适应,计划经济就是与市场经济相对立的,从而计划经济与社会主义经济是同一的,因此否定了计划经济也就是否定了社会主义。当人们否定了计划经济,转而肯定市场经济时,就与“社会主义经济是计划经济”的传统理论发生了根本的冲突。

□社会主义国家实行计划经济的实践证明,在优化资源配置上计划经济远不如市场经济那样有效

□计划经济体制的运行必定是不灵活的、低效率的、效益不佳的

但是,社会主义国家实行计划经济的实践未能证明这一点。在优化资源配置上计划经济远不如市场经济那样有效。那么,为什么计划经济不能优化资源配置,而市场经济却可能优化资源配置呢?这是一个复杂的理论问题。如果从奥地利经济学家米塞斯于1920年发表《社会主义共和国的经济计算》一文引起一场关于计划经济能否优化资源配置的争论算起,到现在已经争论了近80年,最后由实践作了结论:除了极个别的国家以外,实行计划经济的国家先后都摒弃了计划经济,实行市场经济。从实践来看,可以简单地对这个问题作如下的回答:

计划经济是靠制定指令性计划来配置资源的。这就是,中央政府部门将社会的资源集中起来,通过制定指令性计划进行配置,并将计划层层分解,一直下达到基层单位、到企业,各基层单位、企业严格执行下达的计划,这样就能保证中央政府部门配置资源的计划得以实现。如果指令性计划对资源的配置是恰当的,那么,社会资源的配置就会是恰当的,也就是优化的。

计划经济之所以能够通过制定指令性计划来配置社会资源取决于两个条件:

一个条件是中央政府部门必须依靠并运用行政命令的机制,使全社会的资源集中到中央政府部门,由他们来集中地配置,同时,计划具有指令的性质,中央政府部门下达的计划,各个部门、各个地区、各个企业都必须执行。如果中央政府部门不依靠并运用行政命令的机制,计划不具有指令的性质,下达的计划可以执行也可以不执行,计划就是一纸空文,计划经济就不能运行。因此,行政命令的机制是实行计划经济的保证。人们把计划经济称为命令经济是有道理的。

另一个条件是实行计划经济必须有相应的企业作为其微观基础。这种企业不能有自主权,它们的生产活动都由下达的指令性计划安排,它们的任务是严格执行下达给它们的计划。它们占用的人财物资源,它们生产的产品,它们创造的盈余,都由政府集中地配置,不经政府批准,它们无权支配和使用。由于计划是由政府制定并组织实施的,因此,它们必须听从政府的指挥,服从政府的命令,也就是说,它们附属于政府,依附于政府,依赖于政府。同时,企业也不能有对自身的利益的考虑,无论下达的计划会带来盈利或亏损,它们都必须执行,正因为这样,它们也不必对盈亏承担责任。如果不是这样,企业有自主经营权,有对自身的利益的考虑,它们有权修改计划甚至不执行计划,计划就会成为一纸空文,计划经济也不能运行。

计划经济的这种运行的机制,这种微观基础,决定了在这种体制中,政府与企业是不能分离的,政府可以直接指挥企业的一切活动,企业必定依赖政府,企业必定缺乏主动性、创造性,既没有利益的激励,也没有利益的约束。因此,这种经济体制的运行必定是不灵活的,低效率的,效益不佳的。

□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使得市场经济比计划经济能更有效地配置资源

市场经济与此相反。市场经济对资源的配置不是依靠行政命令的机制,而是依靠竞争的机制。它的微观基础只能是具有充分自主权的,具有强的利益的激励和利益的约束的企业,这样的企业才能主动并积极地参与市场竞争,才能对价格变化所传递的市场信息做出相应的反应。在市场的竞争环境中,企业只有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努力提高效率和效益,才能在竞争中获胜,才不致被竞争所淘汰。正是市场经济的这种运行机制,这种微观基础,决定了这种经济体制的运行是更为灵活的,更有效率的,效益更好的。也就是说,优胜劣汰的竞争机制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企业使得市场经济比计划经济能更有效地配置资源。

□认为计划经济能避免市场经济生产的盲目性和无政府状态,使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地发展的观点只是一个神话。因为它不可能具备要做到这一点所必须具备的三个前提条件。相反,经常发生决策的重大错误,比例经常发生严重失调

但是,根据以往广泛流行的理论,计划经济用集中的指令性计划来配置资源,可以使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地发展,避免市场经济中生产的盲目性和无政府状态,从而可以避免由此造成的社会资源的严重损失,使社会资源的配置得以优化。但要做到这一点,必须具备三个前提条件:

(1)中央计划部门必须掌握充分的准确的信息, 并能及时地掌握信息的变化。只有这样才能制定符合实际情况的计划,并正确地配置资源。但是,由于种种原因,包括各方面的利益的原因,中央计划部门往往不能掌握充分的准确的信息,更不能及时地掌握信息的变化。因此,计划常常建立在不充分的、不准确的甚至错误的、过时的信息的基础上,从而导致决策的失误。而且,计划的失误往往涉及的面广,甚至影响国民经济的全局,由此导致的资源的损失是巨大的。毫无疑问,在市场经济中,各个市场主体也难以掌握充分的正确的信息,也会由于信息的不充分、不正确、不及时而做出错误的决策,从而造成损失。但是,他们的错误决策主要涉及他们自身,极少影响国民经济全局。

(2)中央计划部门能够根据获得的信息, 从国民经济的全局出发,从国家的整体利益考虑,做出客观的正确的判断和决策,而各个方面也不会发生由于对自身利益的追求,不顾国民经济的全局和国家的整体利益而导致资源的不良配置和损失。但是,实际上往往不是这样。因为计划是由人制定的,难免不受决策者个人的主观偏见、错误判断以及外界的压力的干扰和影响,而且在计划经济中缺乏客观形成的优化资源配置的标准,以及推动资源配置趋向优化的客观的力量,因此,不符合国家的整体利益的错误决策是经常发生的。确实,在市场经济中,各市场主体也会做出错误的判断和决策,但是,在比较充分的竞争的条件下,价格成为资源流向的客观指示器,价格的变化反映了资源的供求的变化,不仅为各个市场主体提供市场变化的信息,而且为他们的决策提供了客观的依据,市场的竞争则更迫使市场主体按照价格的变化做出判断和决策,从而减少失误。在竞争中,价格的变化引导着资源由供过于求的部门流向供不应求的部门,由效益差的部门流向效益好的部门。通过市场竞争使得价格向市场均衡价接近,从而也使资源的配置趋于优化。

(3)指令性计划在执行过程中必须不断调整和纠正, 以适应变化中的情况,避免发生失误,为此就必须有一种灵活的信息反馈机制。但是,由于指令性计划是依靠行政命令的机制来运行的,这种机制本身就是呆板的,缺乏灵活性和主动性的,缺少这样的反馈机制。当计划出现失误或不符合变化了的情况时,中央政府部门不能迅速得到反馈,执行计划的企业由于不掌握国民经济计划的全局,很难判断他们执行的计划是否正确和恰当,即使他们发现了问题,由于他们没有自行修改计划的权力,只能逐级向上反映。这样,往往要等到计划出现重大失误或严重背离实际情况时,中央计划部门才能发现,等他们采取了纠正的措施,再将措施逐级传达到基层并付诸实施,一般要经历相当长的时间,在这个过程中往往会造成巨大损失。市场经济则不同。在竞争性的市场中价格变化是一种灵敏的反馈机制,能够迅速地对各个市场主体的决策做出反馈并迫使其纠正决策,而且他们也有权自行纠正决策。

由于这三个前提条件不可能具备,所以指令性计划经济并不象以往的理论所说的那样,可以保证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地发展。相反,经常发生决策的重大错误,比例经常发生严重失调。

□必须承认,市场经济确有其无序的一面。但这里有两种不同的无序。一种无序是与发挥市场的功能相关的无序。这种无序正是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另外一种无序则是阻碍市场发挥其功能的无序

□把市场经济看成一团混乱,是不正确的,不能说各个市场主体在市场中都象无头苍蝇那样乱撞

□市场也会出现种种失败,但迄今为止还没有其他的配置资源的方式能比市场经济作得更好

传统理论批评市场经济的运行具有盲目性和无政府状态,也就是无计划性,或者说,无序性。必须承认,市场经济确有其无序的一面。但这里有两种不同的无序。一种无序是与发挥市场的功能相关的无序。在市场经济中,各个市场主体自主决策,追求各自的利益,彼此竞争,他们的决策和行动一般地说不能协调,因此表现为无计划性,无序性。但是,这种无序性恰恰是市场经济得以发挥其优化资源的功能所要求的。竞争越是充分,市场就越能发挥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因此,这种无序正是市场经济的正常秩序。无疑,在这种无序中,在各市场主体的彼此竞争中,会造成资源的损失,但是,又正是这种竞争推动着资源的节约以及使资源的供给与需求相适应,也就是使资源的配置趋于优化。另外一种无序则是障碍市场发挥其功能的无序。垄断、欺诈等种种不公平的竞争,为资源的流动树立各种障碍,为企业的进入设置各种壁垒等等,这种种无序破坏了市场的正常秩序,从而也妨害了市场发挥其优化资源配置的功能。在看似无序的市场经济中,其实是有序的,只不过那是不同于计划经济的秩序。这种有序表现在,市场经济的运行和发展是有规律的,例如价格的涨落受供求规律的调节;市场的运行是有规则的,各个市场主体都必须遵守,例如,签定了合同必须履行,违约就要赔偿;市场经济的秩序是建立在法治基础上的,法律维系着各个市场主体之间的正常关系,保障着他们的合法权益。把市场经济看作一团混乱,是不正确的。至于说到市场经济中的盲目性,如果说各个市场主体不可能充分掌握市场变化的信息,不易准确预测市场的变化,彼此竞争而不能按照统一的计划协调行动,那么市场经济的运行和发展确实具有盲目性。但是,却不能说各个市场主体在市场中都象无头苍蝇那样乱撞。相反,许多企业特别是大的企业在做重大决策时都要作认真而又充分的调查和研究,要掌握尽可能充分而又可靠的信息,一般不会随意决策,即使决策会发生错误,一旦发现也会及时纠正,如果他们自己不纠正,市场也会进行纠正(如使其破产或被收购兼并等),从而及时终止资源的继续损失。确实,市场也会出现种种失败,但总的说来,在资源的配置中,市场经济比计划经济有更好的表现。至今为止还没有其他的配置资源的方式能比市场经济作得更好。

□实践证明,在社会主义经济中实行计划经济并不是正确的选择,更不是必然的选择。把社会主义经济等同于计划经济的理论没有经受住实践的检验

各个社会主义国家实行计划经济几十年,虽然国民经济也取得了不小的发展,但那是以耗费了大量的资源为代价而取得的。当资源充足时,这些国家的国民经济可以保持较高的速度,而当资源无法继续支撑高速增长时,国民经济的高速增长就难以为继了。而且,由于只能依靠大量的投入来支撑高的增长速度,就不得不限制人民生活的提高,使人民长期过着艰苦的生活。由于这样,在同等条件、同等水平起步发展的国家之间,实行计划经济的国家与实行市场经济的国家,在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水平方面逐渐拉开了距离,以至被远远抛在后面。正是实践证明,在社会主义经济中实行计划经济并不是正确的选择,更不是必然的选择。把社会主义经济等同于计划经济的理论没有经受住实践的检验。我国在改革过程中经过长时间的探索和争论,最终摒弃了计划经济,确定实行市场经济,并把社会主义经济与市场经济结合在一起,彻底地否定了社会主义经济只能是计划经济的传统理论。

□认为计划经济能更好地配置资源是一种空想

□不仅在生产力落后、生产的社会化程度低的条件下不应实行计划经济,而且,将来生产力发达了、生产的社会化程度大大提高了,计划经济就更不应该也更不可能实行了

□企图固守社会主义经济是计划经济的传统理论是没有出路的

但是,在把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以后,有些人不是去认识把社会主义经济等同于计划经济这种传统理论之谬误,而是想在坚持这种传统的理论前提下寻求解决问题的出路。他们的立论是:社会化大生产要求把社会生产力置于全社会的管理之下,实行计划经济是社会化大生产的必然要求,从而也是与社会化大生产相适应的社会主义经济的必然要求。但是,中国是一个生产力落后的国家,还处于社会主义发展的初级阶段,还没有条件实行计划经济,以往实行计划经济造成了许多问题,并不是计划经济不好,不能优化资源的配置,而是还不具备实行计划经济的条件,是超越了时代。将来,中国的生产力发达了,生产的社会化程度大大提高了,就有条件实行计划经济了。按照这种看法,传统的理论并没有错,由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只不过是暂时的退却,将来越过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市场经济就要退出历史舞台,被计划经济所取代。这种看法的错误在于,不承认计划经济能更好地配置资源是一种空想,不仅在生产力落后、生产的社会化程度低的条件下不应实行计划经济,而且,将来生产力发达了、生产的社会化程度大大提高了,计划经济就更不应该也更不可能实行了。因为到那时,社会的分工越来越发达,社会经济生活中的联系(包括与国际市场的联系)越来越紧密和复杂,社会的需求越来越多样化,其变化越来越迅速,计划经济更无法有效地调节经济的运行,更不能适应社会经济的发展和变化的要求,更无力优化资源的配置。企图固守社会主义经济是计划经济的传统理论是没有出路的。必须承认社会主义经济只能是市场经济,实行市场经济不仅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事,生产力的发展、生产社会化程度的提高的结果不是市场经济被计划经济所取代,而是市场经济更加发达和完善。

社会主义经济不等于公有制经济

□如果只有公有制经济,公有制经济与市场经济是不能兼容的

再回头谈第一点,即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经济,这是传统的社会主义经济理论的最基本的理论。根据这个理论,社会化大生产与私有制不相容,必须用公有制替代私有制,这是社会化大生产的必然要求,因此,建立在社会化大生产基础上的社会主义经济只能是公有制经济,非公有制经济是与社会主义经济相对立的。与此同时,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经济又是与社会主义经济是计划经济相一致的,公有制经济是实行计划经济的前提,实行计划经济则是公有制经济的要求。(这里说的公有制经济是指传统的公有制经济,也即共同所有制经济,所谓共同所有制是指一个国家或一个单位的财产是它们的全体成员的共同财产,而它们的成员并不分别是共同财产的某个具体部分的所有者,如国家所有制、集体所有制)。因为,实行计划经济要求社会资源集中到中央政府部门,通过制定和实施指令性计划集中统一地来配置,只有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国有经济)才能够将其占用的资源、生产的产品、创造的盈余集中到中央政府部门由其集中地配置,并且也只有公有制经济能够按照中央政府部门下达的指令性计划行动,严格执行下达的计划。因此,公有制经济(特别是国有经济)是实行计划经济的前提,只有公有制经济才是前面谈到的计划经济所要求的那种微观基础。而非公有制经济则是不能将其拥有的资源、生产的产品、创造的盈余集中地由中央政府部门配置的,也不能按照中央政府部门下达的指令性计划行动的。因此,非公有制经济与计划经济不相容,不能成为计划经济的微观基础。同时,公有制经济也要求实行计划经济,因为,以国有经济来说,既然国有经济的财产是国家所有的,就必须由国家统一来支配和使用国有财产,由国家统一安排它们的活动,以便实施国家的目标和政策,也就是实行计划经济。而非公有制经济则要求实行市场经济,因为只有在市场经济的环境中它们才能自主地经营和发展,追求获取最大的利润,计划经济则捆住了它们的手脚,使它们无法自主经营,不能追求获取最大利润的目标。

□在单一的公有制经济的基础上不可能形成市场经济

□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没有非公有制经济就不可能形成市场经济

但是,如上所述,社会主义经济不等同于计划经济,计划经济已被实践所否定,社会主义经济应该是市场经济。既然社会主义经济是市场经济,那么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经济的传统理论也成了问题。因为,在单一的公有制经济的基础上是不可能形成市场经济的。这是因为,商品的交换只能在不同的所有者之间发生,也只有在不同的所有者之间才能有真正的市场竞争,从而才能发展成市场经济。在国有企业之间不可能开展真正的商品交换,真正的市场竞争,因为在国有经济内部,各个国有企业并不是独立的财产主体,国有企业的所有者都是国家,它们之间不能形成真正的商品货币关系,而作为所有者的国家则可以在国有企业之间调动各种资源,这种调动可以是无偿的,最多记一下帐。这种情况至今还存在。例如,国家可以要求国有商业银行向国有企业发放“安定团结贷款”,银行明知这些贷款无法收回也必须贷给;国家也可以规定,“优化资本结构”的试点城市中的国有企业在破产时欠银行的债务可用银行的呆帐准备金来充抵,国有企业被兼并时,可以免交银行的利息(包括以前拖欠的利息)。之所以国家可以决定国有企业可以不偿还银行的债务,银行必须给国有企业发放不能收回的“安定团结贷款”,是因为国有企业和国有银行都是国家所有的,所有者是一个,国家有权这样做,无需遵循市场经济中的欠帐要还的原则。在中国的现实生活中,除了国有企业外,还有集体企业,城市中的集体企业实际上是变相的国有企业,甚至就是地方政府办的国有企业,在农村还有“政社合一”的人民公社,它们也多少“具有全民所有制的因素”。在这些集体所有制企业之间以及与国有企业之间可以发生某些商品交换的关系,但集体企业在国民经济中不起重要作用,因此从其中也不可能发展出由市场配置资源的市场经济。既然社会主义经济不能是计划经济,而只能是市场经济,那么社会主义经济也不等于公有制经济,社会主义经济只能是以多种公有制为主导,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混合所有制经济,即除了公有制经济以外,非公有制经济也是社会主义经济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它不是外在于社会主义经济的,因为,没有非公有制经济就不可能形成市场经济。出于这种理由,我曾经把社会主义经济比喻为“八宝饭”。八宝饭是由糯米和红枣、莲子等组成的,并以糯米为主导成分。没有糯米而只有红枣、莲子等成分当然不是八宝饭,但只有糯米而没有红枣、莲子等成分,也不是八宝饭,而只是糯米饭,糯米、红枣、莲子等都是八宝饭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社会主义经济就象八宝饭,公有制经济有如八宝饭中的糯米,是社会主义经济的主导成分,非公有制经济则象八宝饭中的红枣、莲子等,也是社会主义经济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很有意思的是,人们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认识的变化与对市场经济的认识的变化是相一致的。改革以前,曾把非公有制看着与社会主义经济水火不相容,务求尽快将其消灭。改革以来的一段时间,对市场的看法有所松动,认为“可以由国家统一计划划出一定的范围,由价值规律自发地起调节作用”(党的十二大报告),也就是“贯彻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市场只起辅助的、补充的作用,与此相适应,非公有制经济只能“作为公有制经济的必要的、有益的补充”(党的十二大报告)。而且当时是把社会主义经济等同于公有制经济的,因此,也就把非公有制经济看作是社会主义经济的补充。说它是补充,也就是说,它是外在于社会主义经济的,而不是其有机的组成部分。可是在否定了计划经济并认识到社会主义经济是市场经济以后,在一段时间内却仍把非公有制经济看作是社会主义经济“有益的补充”,这样就出现了理论上的自相矛盾。以后在党的十五大上提出“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才解决了理论上的这个矛盾,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这种认识就与社会主义经济是市场经济的认识相一致了,与此同时,也就否定了把社会主义经济等同于公有制经济的传统理论。

□认为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落后,才不得不保留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的观点,实际上是将允许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和发展看成是一种暂时的退却,依然没有跳出将社会主义经济等于公有制经济的传统理论的窠臼,以为将来生产力发达了,非公有制经济就退出历史舞台,市场经济也将同时寿终正寝,重新实行计划经济

□我们只能从实行市场经济的必要性来论证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必要性,论证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

但是,对于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必然性,许多人是从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力落后来论证的。这就是说,现在之所以允许和鼓励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和发展,是因为我国的生产力落后,不得不保留和发展非公有制经济。这种论证必定会导致这样的结论:当我国的社会越过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以后,当生产力发达了以后,非公有制经济将再次退出历史舞台,回到单一的公有制经济。这种看法实际上把允许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和发展看作是一种暂时的退却,依然没有跳出社会主义经济等于公有制经济的传统理论的窠臼,而它又是与上面已经提到的一种看法相一致的,这就是,实行市场经济只是生产力还不发达的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事,将来生产力发达了,生产的社会化程度提高了,还要重新实行计划经济。依同理,将来生产力发达了,非公有制经济退出了历史舞台,那么市场经济也将同时寿终正寝,重新实行计划经济。然而正如前面所指出的,生产力越发达,社会分工越发达,越不能实行计划经济,相反,随着生产力的发展、生产的社会化程度的提高,市场经济不仅不会寿终正寝,而且会更加发达和完善,与此相适应,非公有制经济也将继续存在和发展。可见,我们只能从实行市场经济的必要性来论证发展多种所有制经济的必要性,论证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经济的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之所以需要以多种公有制为主导是因为,公有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有其特殊的功能,这就是,为政府调节经济提供物质条件,促进社会公平,保护市场经济中弱者的利益,提高国民经济的整体效率,维护国家和社会的安全。那么,为什么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公有制经济又能与市场经济兼容呢?前面已经谈到,如果只有公有制经济,而没有非公有制经济,那么在公有制经济的基础上是不能发展出市场经济的,也就是说,公有制经济是与市场经济不能兼容的。但是,如果形成了以公有制经济为主导的多种所有制经济,即除了公有制经济以外,还有非公有制经济的存在和发展,那么在非公有制经济内部、在非公有制经济与公有制经济之间就会发生和发展市场关系,从而形成市场经济,在此情况下公有制经济也将被纳入市场经济的轨道。

怎样理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

□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能否兼容,取决于对社会主义的理解

□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概念,在社会主义理论的发展史上是一个很大的突破,必须对社会主义做出新的认识

□目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是一个理论模式或者说正在付诸实践的理论模式,要把这个模式变成在实践中可以有效运行的模式,还要解决许多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

什么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不是容易回答的问题。因为,历来都认为,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不兼容。不仅社会主义国家的经济学家这样看,资本主义国家的经济学家也这样看。一则是以往的实际生活就是如此。只有资本主义国家实行市场经济,所有的社会主义国家都实行计划经济。那些以往实行计划经济的国家在抛弃了计划经济,实行市场经济的同时,也纷纷抛弃了社会主义。目前,只有我国提出实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那么怎样理解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呢?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能否兼容呢?这是一个很不容易回答的问题。因为,它涉及如何理解社会主义。而对于社会主义的理解,在历史上就有许多流派,他们对社会主义的理解千差万别。即使就马克思主义的科学社会主义理论来说,在马克思主义者内部在理解上也有许多差别。何况,经过对实行社会主义的国家的几十年的理论和实践的反思,人们对社会主义又有了许多不同的理解,有些理解同科学社会主义的创始人的理解也有了不同。这并不奇怪。社会在发展,人类的实践在发展,对社会主义的认识也会发展。邓小平同志就说“要重新认识社会主义”,既然要重新认识社会主义,那就是说,从前的认识有不正确的地方或者有不深刻的地方。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能否兼容,取决于对社会主义的理解。如果把社会主义理解为消灭了私有财产,人们之间没有财产占有的差异,从而在收入上也大体均等;有劳动能力者人人都有工作,不会失业;大家只为实现社会主义的共同利益而工作,连企业也不以追求最大的盈利为目标;人们之间、企业之间彼此协作,没有“生死存亡”的竞争;等等,那么社会主义是与市场经济不能结合和兼容的。必须指出,提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概念,在社会主义理论的发展史上是一个很大的突破,必须对社会主义做出新的认识。还需要看到,目前,“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还是一个理论模式或者说正在付诸实践的理论模式,要把这个理论模式变成在实践中可以有效运行的模式,还要解决许多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它的提出,在理论上和实践上都给我们提出了很难的课题。仅就理论上说,就首先要把这个概念的内含探讨清楚,究竟应该怎样理解它,论证它能否成立,如果能成立,为什么能成立。这还是有待人们努力去作的。这里,我仅就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理解谈一点看法。目前,人们对它有三种理解:

□市场经济只是资源配置的方式,并不具有社会的属性。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解成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或社会主义性质的市场经济的观点是错误的

一种理解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的市场经济,或者说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市场经济。按照这种理解,当然不存在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是否兼容的问题。但是,这种理解并没有解决问题。因为,它首先必须回答,市场经济是否有社会属性的区别?什么是社会主义性质的市场经济?既然有社会主义性质的市场经济,那么也应有资本主义性质的市场经济了。须知市场经济只是资源配置的方式,并不具有社会的属性。邓小平同志在南巡讲话中已经讲得很清楚了。虽然市场经济的运行和政府对它的调节在各国多多少少有一些区别,但作为资源配置的方式却并无本质的区别,我们很难想象,在市场配置资源上会有社会属性的本质区别。这种理解不能令人赞同,而且这种理解还会给改革带来麻烦,例如当我们从其他市场经济国家引入市场经济中的一些办法时,如办股份公司、办证券市场等,人们首先要问它们“姓社还是姓资?”这就使改革很难迈进了。

□认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公有制经济条件下或基础上的市场经济的观点不能成立

另一种理解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社会主义条件下的或社会主义基础上的市场经济。那就是说,市场经济本身并无社会属性,但其存在和发展的社会条件或社会基础则具有社会属性。这样,社会主义与市场经济也是可以兼容的。那么社会主义条件或社会主义基础又是什么呢?许多人认为是公有制。按此理解,那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公有制条件下或基础上的市场经济了。但是,正如前面所指出的,在单一的公有制(即我所说的共同所有制)的条件下或基础上是不能建立和发展市场经济的。所以,这种理解也不能成立。当然,如果把“社会主义条件或基础”理解为多种公有制为主导的多种所有制,那就没有问题了。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可概括为两个互相联系的方面。一方面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经济+市场经济;另一方面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公平+市场效率

□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根本区别在于,在实行市场经济中是否在提高市场效率的同时注意实现社会公平,是否把社会公平与市场效率结合起来

还有一种理解,也就是我的理解(我至迟于1993年就提出了这种理解,而在此之前在80年代的一些文章中已有这样的思想)。我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解可概括为两个互相联系的方面。一个方面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经济+市场经济。这里说的社会主义经济就是多种公有制为主导的多种所有制的混合经济。如前所述,这种所有制结构的混合经济是可以与市场经济兼容的,也即结合的。对这一个方面的理解,前面已经谈过了。另一个方面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社会公平+市场效率。为什么这样理解?我们摒弃计划经济,转向市场经济,是因为市场经济有比计划经济更高的效率。但是,市场经济会产生种种失败,其中一种失败是,由于市场经济是靠竞争来优化资源的配置的,竞争固然可以促进效率的提高,但在优胜劣汰中也会引起财富和收入分配的不公,并由此引起其他种种社会不公。而这是不符合社会主义的宗旨的。前面谈过,对社会主义有许许多多不同的理解,但是,至少有一点是共同的,这就是实现社会公平。当然对什么是社会公平也有不同的理解,但也有一些是共同的,仅从经济方面说,这就是,人们的基本需求(如吃饭、穿衣、居住、基础教育、基本医疗、养老等)能够得到保障,人们的收入不悬殊等。社会主义的本质是实现社会公平,也就是邓小平强调的实现共同富裕。因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就是要使社会公平与市场效率结合起来,既不能只顾效率而不顾社会公平,也不能为了社会公平而牺牲市场效率。社会主义与资本主义的根本区别不在于前者实行计划经济,后者实行市场经济。虽然二者在所有制的结构上有差别,所有制结构对社会分配也有影响,但二者的根本区别在于,在实行市场经济中是否在提高市场效率的同时注意实现社会公平,是否把社会公平与市场效率结合起来。应该说,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将社会公平与市场效率结合起来,这既是我们要建立和发展的经济体制,同时又是我们追求的社会目标。发展以多种公有制为主导的多种所有制经济就是为了促进社会公平与市场效率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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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社会主义经济的新认识_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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