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历史和逻辑相统一的视角审视新时期的思想解放——兼与“第三次思想大解放”等命题商榷,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思想解放论文,新时期论文,命题论文,视角论文,相统一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十七大召开后,为响应胡锦涛提出的继续解放思想的号召,诸多专家和媒体提出了“第三次思想解放”的命题。今年,在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时,人们又提出了“三次思想大解放”的命题。“三次思想大解放”论或“第三次思想解放”论似乎已成为定论。笔者认为,通过对改革开放以来的思想解放的阶段区分,从中揭示历史发展轨迹,以探索今天继续解放思想的目标和重点,是十分必要的。但是,将改革开放的进程归结为“三次思想大解放”,并按此逻辑来推论所谓“新一轮思想解放”的目标就是单纯的政治体制改革,却失之简单化。“三次思想大解放”论没有涉及的三中全会后至80年代初对什么是社会主义的再认识,邓小平提出的这一次解放思想,使中国真正摆脱斯大林模式的社会主义,此后对市场经济和所有制改革的思想解放,都是对什么是社会主义这一层面上思想解放的深化。由此,今天提出的继续解放思想,依然是对什么是社会主义的认识和实践的推进。
一、“三次思想大解放”论或“第三次思想解放”论在历史和逻辑上的不足
“三次思想大解放”论的诸般说大同小异,比较有代表性的说法,如《我国三次思想大解放的历史回望》一文中所指出的:1978年,《光明日报》评论员文章从思想观念上突破“两个凡是”,打破个人崇拜,第一次思想大解放拉开序幕;1992年邓小平南巡谈话在经济领域突破姓“社”姓“资”束缚,打破计划经济崇拜,以生产发展为中心,第二次思想大解放深入人心;1997年江泽民在经济领域突破姓“公”姓“私”束缚,打破所有制的公有崇拜,第三次思想大解放稳步推进。① 其他关于“三次思想大解放”具体标志的稍有不同、但实质概括基本相同的说法有:第一次思想大解放以邓小平《解放思想,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召开为标志,主要解决了方向和道路问题,即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通过改革开放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第二次思想大解放以邓小平南方谈话和党的十四大为标志,着重解决了姓“社”姓“资”问题,推动了经济体制的根本变革;第三次思想大解放以江泽民“5·29”讲话和党的十五大为标志,在所有制结构理论上重点突破,取得了对姓“公”姓“私”问题的新认识。
“第三次思想解放”论则都是在十七大后提出的,它把十七大后继续解放思想称为“第三次思想解放”,其与“三次思想大解放”论的区别在于,有的把“三次思想大解放”论中的“第二次”与“第三次”合并了,有的干脆将江泽民推动的“第三次思想解放”舍去了。之所以作这样的“合并”或“舍去”,是因为这些论者认为,其一,在理论逻辑上,“第三次”与“第二次”都是经济领域,或“第三次”不值一提;其二,在历史进程中,可以更突出当前思想解放的地位。
由此可见,“第三次思想解放”论与“三次思想大解放”论,在次数的概括似乎不相容,但其实质是一致的。因为对历史的回顾,是为了照应现实,无论是“第三次思想解放”论还是“三次思想大解放”论,都只按自己概括的逻辑,将今天继续解放思想的重点演绎为政治体制改革或社会改革。这成为当前比较有代表性的观点。如前引《我国三次思想大解放的历史回望》一文提出:“第三次思想大解放距今已过去十一个年头,现在,当我们的经济体制改革走向深入,与经济领域的政治因素发生碰撞;当经济之外的其它社会矛盾与改革中的经济问题产生摩擦;当经济体制改革渐行渐远,与现今尚为传统的政治体制产生距离不便匹配耦和时,我们是否思考过再来一次思想上的大解放?”也有持“第三次思想解放”论的著名学者提出:“第三次思想大解放的目标就是要把原来的经济人转化为和谐人,使人在追求物质生活的同时也要追求精神生活。在追求物质的同时,精神层面能够平衡。这样人和人之间取得和谐,人和自然间也取得和谐,人和自我间也能够取得和谐。这就是马克思提出来的人的自由的全面的发展。这也就是党的十七大提出来的口号。”② 还有学者将政治改革和社会改革统一起来,认为第一次思想解放是否定“文化大革命”,第二次思想解放是经济领域确立市场经济,那么第三次思想解放的目标,必然应该是“还权于民”。③
其实,无论是“三次思想大解放”论,还是“第三次思想解放”论,以历史和逻辑相统一的视角加以审视,都存在诸多值得商榷之处。
其一,对历史进程的定位不准确。择其要者,至少有两点。一是认为所谓“第二次思想解放”即邓小平1992年南方谈话,才打破了计划经济崇拜和推动了经济体制的根本变革,这将思想解放和改革进程延后了。事实上,邓小平早在1979年,就提出在思想上打破计划经济崇拜的问题,他指出:“说市场经济只存在于资本主义社会,只有资本主义的市场经济,这肯定是不正确的。社会主义为什么不可以搞市场经济,这个不能说是资本主义。”④ 自1979年开始的改革起步,无论是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推行,还是经济特区的试点,其实质,都是以市场化为导向的。而全党在理论上打破计划经济是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的观念,则是1994年十二届三中全会通过的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这个决定在总结改革开放五年来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提出我国社会主义经济是公有制基础上的有计划的商品经济,突破把计划经济同商品经济对立起来的传统观念,邓小平对它的评价是:“写出了一个政治经济学初稿,是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和中国社会主义实践相结合的政治经济学。”⑤ 经济体制的根本变革由此开始,而不是从邓小平南方谈话所标志的所谓“第二次思想大解放”才“推动”的。二是认为在“第一次思想大解放”中,就已经“解决了”“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通过改革开放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方向和道路问题”,这又将思想解放和改革进程拉前了。对“两个凡是”的突破和三中全会的召开,解决了思想路线的拨乱反正,以及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的拨乱反正,确定了经济建设为中心的政治路线,提出了改革开放的思想,但是,明确将四项基本原则和改革开放同经济建设这一中心结合在一起,并把它作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方向和道路,是邓小平十二大开幕词中提出的,而把它们作为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路线完整加以概括和确立的,则是1987年的十三大。
其二,对改革推进的评价不准确。择其要者,同样有两点。一是认为第一次思想大解放只是体现在思想层面或哲学层面。其实,正如前述,真理标准的大讨论以及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不仅实现了思想路线的拨乱反正,而且实现了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的拨乱反正。邓小平在1978年中央工作会议闭幕会上的讲话中明确指出:“关于真理问题的争论,的确是个思想路线问题,是个政治问题,是个关系到党和国家的前途和命运的问题。”⑥ 因此,思想解放本身是思维方式(同时还是价值观念)的变革,但它获得的成果,却不仅仅是思想上的。二是认为第二次以及“三次思想大解放”论者加上的第三次思想大解放,都只是经济体制改革层面的。其实,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中国的改革由经济体制改革切入,尽管在深度、广度和进度等方面还不能完全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和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民主政治权利要求,但政治体制改革一直在不同程度地加以推进,这是任何严肃的理论研究所不能随意否认的。没有人民公社制度的解体,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就无法全面推行;没有过渡性的中央顾问委员会的设立,事实上存在的领导职务终身制乃至家长制就无法打破;没有邓小平对政治体制改革的重要决断和1987年十三大对政治体制改革的具体设想,中国的改革在80年代不可能得到全面推进;没有江泽民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论述中对政治文明建设的强调,中国的民主政治和人权也不可能有今天这样的发展。
其三,对思想解放实质的概括不准确。择其要者,也有两点。一是所谓第二次思想大解放是突破了姓“社”姓“资”的争论,二是所谓第三次思想大解放是突破了姓“公”姓“私”的争论。其实,邓小平并没有说过不管姓“社”姓“资”,江泽民也并没有说过不管姓“公”姓“私”。这种简单化的概括,恰好给否定改革的僵化思想者提供了口实。邓小平一直强调要坚持社会主义方向,只不过要搞清楚什么是社会主义,反对脱离实践标准和生产力标准抽象地争论姓“社”姓“资”;江泽民也一直强调要坚持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只不过要根据新的实践重新认识公有制的内涵及探索其新的实现形式,反对脱离“三个有利于标准”来抽象地争论姓“公”姓“私”。
二、邓小平发出对社会主义再认识号召在新思想解放历程中的地位和作用
“三次思想大解放”论或“第三次思想解放”论之所以存在以上可商榷之处,根本问题在于这些概括刻意追求逻辑完美和数字“崇拜”(在阐释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和党的理论创新的文章中,这种文字游戏的玩弄我们见得难道还少吗?),而离开历史和逻辑的统一,无视改革开放历史进程中实践和理论的互动,特别是无视邓小平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发出的对社会主义再认识的思想解放的号召及其产生的客观效果。
我们知道,十一届三中全会前邓小平发起的解放思想的号召,针对的是“两个凡是”的思想路线。三中全会通过对思想路线的拨乱反正,重新确立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毅然抛弃了“以阶级斗争为纲”的错误方针,作出了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现代化建设上来和实行改革开放的战略决策,同时,审查和解决了党的历史上一大批重大冤假错案和一些重要领导人的功过是非问题,从而实现了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的拨乱反正,重新开始探索建设和发展社会主义的道路。
“拨乱反正”的“反”,在汉语字解中用“返”。这样,当时尽管“拨乱”已基本达成共识,即“拨”文化大革命之“乱”,但对于“返正”,就存在争议。什么是“正”?是否意味着回到文化大革命以前,即在原有体制的基础上继续完善,以弥补文化大革命带来的损害,显示社会主义的优越性?三中全会后改革实践遇到的各种争论,其实质均在于此。因此,真理标准的大讨论和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否定了“两个凡是”,但并不等于说它已经解决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问题。这一道路问题的提出和解决,是由新的实践基础上进行的再一次思想大解放所推动的。它发生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后。
在三中全会实现全党工作中心的转移后,邓小平及时提出要适合中国国情,走出一条中国式的现代化道路。但是,在通过什么道路来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问题上,却遇到了传统习惯势力和主观偏见的束缚。改革是从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城市企业下放自主权、以及创办经济特区等举措开始的。尽管这些改革举措都有利于发展生产力,但是由于在马克思的本本上没有这些论述,以往的社会主义实践(包括苏联的和中国的),也没有经历过,特别是有些还曾被当作走资本主义道路受到过批判,因此,即使三中全会已实现了“拨乱反正”,但人们对新道路的开辟究竟是姓“社”还是姓“资”产生困惑,完全是合理的。例如,1978年夏秋之交,安徽凤阳小岗村实行了包产到户,由于这种早在1962年就被作为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典型而清算的举措,现在继续遭到包括党内高层在内的一些人的非议,党中央权威报刊甚至在1979年还发表质疑文章。1980年春,邓小平在同中央负责工作人员谈话时说:“农村政策放宽以后,一些适宜搞包产到户的地方搞了包产到户,……有的同志担心,这样搞会不会影响集体经济,我看这种担心是不必要的。”他还明确指出:“现在农村工作中的主要问题还是思想不够解放。”⑦ 邓小平这番话振聋发聩的话表明,经过真理标准的讨论和三中全会的召开,重新确立的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并不等于解放思想的任务完成了。经济特区等改革举措遇到的姓“社”还是姓“资”的争议,同样说明这个问题。
1979年整整一年的争论,阻碍了对适合中国国情的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探索,于是,拨乱反正后对社会主义进行“再认识”的课题,摆在了全党面前。正是在这一背景下,1980年春,邓小平及时发出了继续解放思想的号召,他指出:“不解放思想不行,甚至于包括什么叫社会主义这个问题也要解放思想。……社会主义是一个很好的名词,但是如果搞不好,不能正确理解,不能采取正确的政策,那就体现不出社会主义的本质。”⑧ 所谓对社会主义能否“正确理解”,涉及“什么是社会主义”的问题,能否“采取正确的政策”,涉及“怎样建设社会主义”的问题。邓小平用简练明白的语言,道出了拨乱反正后他探索社会主义建设新道路的所遇到的核心问题,即“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意味着,三中全会后的解放思想,该是深化到这一首要的基本理论问题的层面,来重新审视长期形成的传统观念了。
正是由于这次思想大解放,促进了理论和实践的大发展。在基本命题上,邓小平在1982年十二大开幕词中得出了“走自己的道路,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的重要论断;在改革实践上,从农村发展到城市,从经济体制改革发展到政治体制和各个领域的全面改革,使开放从经济特区发展到内地;在理论创新上,通过对中国基本国情和时代特征的理性把握,形成了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理论以及和平与发展时代主题理论,并以此为根据,制定了党在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路线。
因此,如果说真理标准的大讨论和十一届三中全会的召开(特别是邓小平在中央工作会议闭幕会上的讲话),把我们的思想从对毛泽东“两个凡是”的束缚中解放出来,重新确立了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的话;那么,三中全会后,邓小平1980年发起的再一次思想大解放,则使我们的思想开始从对所谓“两本经”(即马克思主义经典和苏联社会主义经验)的教条主义态度的束缚中解放出来,从那些被实践证明为不合乎中国实际、时代步伐、以及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条条框框中解放出来,从而开始了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一理论主题的回答,并寻找到了一条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道路。
诚然,我们不能否认邓小平南方谈话对解放思想的重大意义。在因苏东剧变和中国1989年政治风波,引发了对中国的改革开放,特别是以市场化为导向的改革究竟姓“社”还是姓“资”的新争议的背景下,这次谈话,深刻回答了长期束缚人们思想的许多重大认识问题,从而把我们的思想从脱离实践标准的抽象姓“社”姓“资”争论的束缚中解放出来。这次谈话在对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战略关系的层面上,深化了对社会主义的再认识,从而把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推进到了新的阶段。正是由于南方谈话引发的这次思想大解放,使十四大顺理成章地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确立为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模式。
诚然,我们也不能否认江泽民1997年在中央党校讲话和十五大对解放思想的重大意义。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这一经济运行机制的逐步确立,对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公有制实现形式如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问题又尖锐地摆到了人们面前。江泽民强调全党要增强和提高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坚定性和自觉性,并对公有制经济的含义、公有制的主体地位、国有经济的主导作用、公有制实现形式的多样化等重大问题作了新的阐述,从而把我们的思想从脱离“三个有利于”标准的抽象姓“公”姓“私”争论的束缚中解放出来,通过对公有制的再认识而深化了对社会主义的再认识。当然,我们更不能否认江泽民提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对解放思想的重大意义(不知何故,“第三次思想解放”论与“三次思想大解放”论对这一点都置之不理,这里也暂且不论)。
邓小平南方谈话和江泽民的十五大报告,对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目标模式的确立和公有制的改革这两个需要突破的阶段性重点课题,都有极大的推进作用。同时,我们也必须承认,一方面,这两次讲话对于思想解放的意义,体现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目标模式的确立和公有制的改革方面;另一方面,这两次讲话所涉及的问题,也并没有离开三中全会后邓小平提出的对社会主义再认识的思想解放,而是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这一主题探索的深化。
三、在新的历史起点上继续解放思想的着力点和实质
“第三次思想解放”论与“三次思想大解放”论,之所以值得商榷,还在于它们无视历史和逻辑的统一,置三中全会后邓小平发起的对社会主义再认识的思想大解放于不顾,而按“第一次思想”、“第二次或第二、三次经济”的概念逻辑,将今天继续解放思想的目标或重点,演绎为政治改革或社会改革。
诚然,我们不能否认深化政治体制改革和社会体制改革在今天迫切必要性,特别是在社会建设和政治建设确实严重滞后于经济建设的情况下,我们不仅需要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而且需要更加注重政治建设,着力保障和完善民权。但是,这并不等于说,所谓“第三次思想解放”的目标或重点,就局限在政治或社会层面,而且即使在政治或社会层面的改革,也不能脱离实际的可能急于求成,而是既要尽力而为(应该承认这方面的明显不足),也要量力而行。
解放思想的目的,是为了决策和执行的实事求是。因此,思考继续解放思想的着力点,依然要遵循历史和逻辑相统一的原则,首先考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的历史方位或新的历史起点。而所谓一切从实际出发,邓小平一贯强调不能从脱离人的物质生活条件的抽象“物质”出发,而是要立足于具体的“社会实践”。这就需要把实践标准具体化,将它纳入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相统一的坐标系中:一是时代条件和国情条件的坐标,二是人民群众利益和愿望的坐标。邓小平提出的“三个有利于”标准,作为判断认识正确与否和审视实践效果的依据,把生产力标准和群众利益标准有机统一在实践标准之中。胡锦涛在2007年“6·25”讲话中强调需要“清醒认识当今世界和当代中国发展的大势,全面把握我国发展的新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从而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所处的“新的历史起点”,同样体现了事实判断和价值判断的统一。
在事实判断层面上,从现实的国情来看,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依然是社会的主要矛盾。但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从生产力到生产关系、从经济基础到上层建筑都发生了意义深远的重大变化,使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和主要矛盾呈现出一系列新的阶段性特征:社会生活日趋活跃,人民在政治、经济、文化、社会等方面的权利得到了较好维护,但是,自主创新能力不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完善,民主法制不健全,社会不公、贪污腐败等问题仍然存在,等等。从今后的发展来看,中国全面参与经济全球化,带来了发展的新机遇和新挑战。我们既要善于用开放来促改革,赋予改革和发展以进一步的动力资源,又要坚定地走自己的发展道路,以从根本上消除外界的“中国威胁论”。同时,更有理、有利和有节地维护中华民族振兴的这一核心利益,并对周边而且对整个世界的发展做出越来越大的贡献。而中国的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市场化、国际化的深入发展,使城乡、地区、贫富、劳资、干群和天人之间的矛盾的扩大和叠加,我们既不能以激化这些矛盾为代价获取GDP的快速提升,否则不仅会损害效率的进一步提高,更会伤害社会主义本质的逐步实现,同时也不能试图以牺牲发展来彻底解决这些矛盾。
在价值判断层面上,随着社会生活的日趋多样化,人民群众的物质文化需求有了新的提升,产生了各种了新需求和新观念,政治参与积极性也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更注重生活质量,更追求文化享受,更关注公共资源和产品的分配,更需要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党要满足群众更高的物质生活追求,又要引导群众避免陷入“消费主义”⑨ 的误区;要满足群众对大众文化的需求,又要提高群众的文化鉴赏水平;要动员群众“共建”和谐社会,又要保证群众“共享”和谐社会;要确保人民当家作主,又要引导群众有序地参与政治。
根据对我们党治国理政实践经验的深刻总结,所谓“第三次思想大解放”是欲化解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发展的新的历史起点上所面临的上述新课题、新矛盾,需要在以下方面继续解放思想。
在经济建设层面,如何转变发展方式、推进经济结构的战略性调整,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如何推进各方面体制改革创新,加快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步伐,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从制度上更好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着力构建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有利于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如何提高改革决策的科学性,增强改革措施的协调性,使改革兼顾各方面利益、照顾各方面关切;如何在保持经济又好又快的发展的同时,建设好生态文明,等等。
在政治建设层面,如何扩大人民民主和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使人民能切实行使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权利;如何建立和完善基层群众自治制度,使基层公共事务和公共事业,真正实行群众的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同时增强对干部监督的有效性,并以基层民主来推动社会民主;如何在领导体制上实现党的科学执政、民主执政和依法执政的统一,在党内体制上体现对党员主体地位的尊重,并扩大党内民主带动人民民主,等等。
在文化建设层面,如何加强社会主义意识形态建设,既不“淡化”意识形态的作用,也不回到“强化”意识形态领域斗争的老路,更好地发挥马克思主义对社会生活的解释而非“遮蔽”作用,以牢牢掌握当代中国马克思主义在社会生活中的话语主导权;如何处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谐文化以及中华文化三者的关系,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提高国家文化软实力;如何强化公民意识,树立社会主义民主法治、自由平等、公平正义理念,等等。
在社会建设层面,如何处理“大社会”的和谐(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和“小社会”的和谐(与经济、政治、文化建设并列的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的关系,做到既立足当前、又着眼长远;如何使和谐社会人人共享,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又人人承担起共建社会和谐的责任;如何真正使教育公平成为社会公平的基础,让人民公平享有发展权;如何处理公平和效率的关系,使初次分配也体现公平、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如何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等等。
以上思想解放的着力点,归结起来,是要以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为中心,来推进思想解放。因此,其实质是集中回答什么是发展、怎样实现科学发展的问题,其中包含了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建设的内容,它是对邓小平提出的对社会主义再认识的思想解放的继续深化的表现,依然是对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在认识和实践上的推进。
注释:
①《我国三次思想大解放的历史回望》一文,见新华网(www.xinhuanet.com)理论频道·文史新论,2008年2月5日。
②《第三次思想大解放要以人为本》,《南方日报》,2008年3月17日。
③《第三次解放思想的终极目标是什么?》,见人民网强国论坛(bbs.people.com.cn),2008年4月26日。
④《邓小平文选》(第二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年,第236页。
⑤《邓小平文选》(第三卷),北京:人民出版社,1993年,第83页。
⑥《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143页。
⑦⑧《邓小平文选》(第二卷),第315—316、312—313页。
⑨有关当代中国消费观念与消费伦理的变革,可参考周中之:《经济全球化背景下当代中国消费伦理观念的变革及其研究》,《上海师范大学学报》,2007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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