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迅宗教观的文化意义:思想启蒙与道德救赎的衍生形式_鲁迅论文

鲁迅宗教观的文化意义:思想启蒙与道德救赎的衍生形式_鲁迅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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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迅对宗教与科学的认识,包含着他全部思想史的一贯思考内容,传达着早期精神世界里最具体的真实消息。在其认知结构中,宗教与科学自身都具有形而上与形而下的二元结构和双重作用,形成了具有辩证色彩的悖论:“信之失当,而嘲之则大惑”(注:鲁迅:《集外集拾遗补编·破恶声论》)。在悖论的第一个判断中,鲁迅以科学理性否定宗教的非理性原始崇拜;在悖论的第二个判断中,又以现代主义精神来否定科学至上主义。这一思考,可以视为19世纪科学理性主义与20世纪非理性人本主义哲学,在鲁迅早期思想内容和思维方式上的共同反映,也就是说,理性主义与非理性主义作为两种对立的思潮,在影响鲁迅早期思想内容的形成的同时,也引起了他思维逻辑上的变化。因此,从理论与实践,抽象与具体的辨析之中,去把握早期鲁迅宗教观的价值和意义,是完整、全面认识鲁迅文化选择的重要途径。

宗教的起源:“形上之需求”的人类精神

鲁迅对宗教产生之精神根源作出了深刻理解:宗教“乃向上之民,欲离是有限相对之现世,以趣无限绝对之至上者也”。因为“倘其不安物质之生活,则自必有形上之需求”。这是鲁迅从宗教本体论出发,而对宗教起源及其本质所作出的一种判断。他并没有用一般的政治哲学的观点,来对宗教的具体社会作用作出是非的评价,而是从人类生存的角度,来肯定宗教所表现出来的那种普遍的人类主体的精神状态。“宗教由来,本向上之民所自建,纵对象有多一虚实之别,而足充人心向上之需要则同然。”所以,鲁迅既肯定了古希腊和希伯来的一神教,也更表示了对中国远古宗教泛神论的拥护。从历史的发展中,他看到了宗教的这种“向上”的精神需求在人类文化发展中的积极作用。

近代中国知识分子那种忧国忧民的悲壮执着乃至狂热,似乎都带有一种宗教情感。宗教情感是一种“形上之需求”,是对物质世界的超越,是人对自身在世界和历史中的价值意义的追寻,构成了人生的“终极价值”。宗教也许与其它文化部类不同,终极价值的需求是其唯一的目的。它在内容上表现为人对生命和世界根本意义的理解和阐释,而这一内容总以一种狂热的情感形式来表达。鲁迅早期的宗教观与当时一般中国知识分子显著不同的是,他肯定中国古代文化素有宗教意识,肯定中国人素有“形上”之宗教情感。沿着这一命题走去,使他与当时中国最为先驱的一群知识分子划开了界限。因为,无论当时还是后来的学者,对于中国无宗教,中国人缺少宗教精神的结论都是极为普遍的。然而,过早地品尝到异化理论的药汁、过多地带有复古情怀的青年鲁迅作出了关于宗教起源的精到见解,又对中国文化的宗教素质作了夸张的理解。这样一来,一幅逻辑与实际错位的构图展现在我们面前:一个灿烂的太阳斜挂在子夜的天空。

既然宗教的起源属于这样一种形而上的人类精神,那么相对于西方基督教文化系统,中国文化就不是建立在一种宗教情感上的文化系统,它是一种缺少形而上的精神探求而止于世俗化的道德理性。“宗教”在中国传统词汇中始终处于一个非学术甚至非思想的位置。命运最好的时候,它的位置也不过是在“迷信”与“哲学”之间。古代人类社会和文化的结构往往表示为这样一种层次:物质世界——道德世界——宗教世界。中国文化发展到这中间环节时便停步了,因为在道德世界里,她已经创造了那些具有完整结构的社会所未曾有的辉煌。即使如此,由于缺少纯粹的宗教,传统的形而上学实际上就成为以人生观、人性论为基础的道德哲学。天地万物,道德为本。宗教构筑的是一个形而上的世界,它由一个或几个“神”来统治。人类宗教最初都起源于巫术,但中国文化的早熟性使这种原始的小神很快被人格神即道德理性替代,天国就在人间。如果宗教不能从巫术的母体中正常分娩,那么,到了文化成型的时代,也不可能有第二次出生,即不能从精神层面上把伦理道德体系上升为一种宗教思想体系。在中国,被称为“准宗教”的儒教差不多做到了这一点。纯正宗教要落脚,要获得像西方文化中基督教似的地位,就必须取代道德理性然后还得走向王权。可是,中国的王权已找到了最适于自己的婢女,它已被严密而强大的道德系统——儒教高高托起,纯粹宗教便只好走开。最后,它只能以一种文化系统的形式整体地由外部进入中国。

鲁迅本意显然不在于要营造一个中国文化的宗教世界,但却肯定了一种执着向上的宗教精神、迷狂的宗教情感。这于中国于人类是有意义的。他关注的是人,是文化,而把宗教作为人类生活或民族人格的一大特征来考察和评价。他对宗教本源的探究,所依据的是宗教在人类的精神历史和文化进程中所具有的积极意义,而不是神学的价值体系。如果从这一点来理解鲁迅早期宗教观中的宗教本源说和中国文化、民族的宗教素质论,可能更迫近于鲁迅“立人”或“改造国民性”的总体目的和终生追求。很明显,他的宗教观并不是始于宗教而止于宗教的。我觉得,鲁迅的宗教观在某一层面上是暗合马克思主义学说的。马克思主义创始人在从政治哲学的角度出发把宗教视为“精神鸦片”的同时,也从人生哲学的意义上肯定了宗教的形而上的精神价值。恩格斯认为宗教的强大力量“并不是来自外面,而是来自人的本性”,“即使是最荒谬的迷信,其根基也是反映了人类本质的永恒本性,尽管反映得很不完备,有些歪曲”(注:《马克思恩格斯丛集》第1卷第647页。),这种阐释虽说是思辨的,但却也肯定了宗教精神的人本主义层面的积极意义。这样,甚至一种很明显的属于彼岸世界而否定现存社会所有价值理性的宗教,也便具有了积极的文化意义。于是,在鲁迅早期文化选择中,最具思辨意味的宗教观,也就得到了合理的解释。当然,他提出的仅仅是一个未能充分展开,就被自己用文化批判的世俗态度和现实行为所改变了的命题。

在对宗教起源的精神本质肯定的基础上,鲁迅又确认了宗教的价值意义。“宗教根元,在乎信仰”(注:鲁迅:《文化偏至论》。),这是鲁迅为宗教在价值意义上的定位。无论什么时候,我们都看不到鲁迅对于宗教信仰的内容意义即宗教教义的任何超出理性的肯定,他所关心的是通过宗教本源精神所表现出来的价值意义的实现,宗教或教徒们所表现出来的信仰作为一种普遍的人类精神状态,在鲁迅那里是形而上的,不具有任何教义性的具体内容。因此,他认为可以“易信仰”而不可以“灭信仰”。理论的形而上阐述并不等同于理论本身的现实评价,因为事物的起点与终点并不都是一致的。而且,鲁迅从来既不是一个虔诚的宗教家,也不是一个纯粹思辨的本体论哲学家,而是一个着眼于实践,根植于现世的战士。因此,他便通过对宗教所表现出来的形而上的人类精神的肯定,获得了评价社会、批判现实的价值尺度,从而把一种形而上的理论转化为一种形而下的批判武器。

宗教精神的内化与外化:人格的崇高与行为的执着

在鲁迅关于宗教精神的价值意义转化中,一个关键词是“迷信可存,伪士当去”(注:鲁迅:《集外集拾遗补编·破恶声论》)。这一思想的跃出,激活了研究者的思路。鲁迅正是通过这一环节,来完成形而上的观念向形而下的行为转化、把抽象的宗教精神世俗化的过程的。与鲁迅后来思想的发展及其人生行为相一致,其早期宗教精神具体表现为两种转化形式。

第一种转化形式是内化,即将宗教的执着追求和教徒的献身精神转化为鲁迅的一种实践性的个人品格:自我牺牲式的救世精神,一个行动着的殉道者。鲁迅像许多近代中国知识分子一样,对基督教颇怀好感,他对于基督教教义给予了否定,但却推崇受难的基督那种救世精神。他没有让宗教精神资源流失,而是变形为世俗的理想资源。他把这种形而上的宗教精神,比照自己内心的人格理想做了实践性的还原,开始了一项艰难而又痛苦的道德拯救工程,他后来的人道主义温情便曾经过这种宗教精神的煨烤。我总感到,在鲁迅的精神世界里,活着两个鲁迅。一个是人们早已熟知的“金刚怒目”式的冷静、犀利有如长剑一般的思想斗士,对仇敌“一个都不宽恕”的鲁迅;再一个就是温情、厚道,甘为他人和社会献身的牺牲者鲁迅。如果从宗教的人格精神来看,当然后一个鲁迅更接近那位受难的基督。

鲁迅内心一直深藏着爱,这个爱是潜流,流淌在别人轻易见不到的静夜里,广大的爱成为他宗教式的牺牲精神的第一种人格行为。从思想启蒙之路的第一步始,鲁迅便把这爱揣在心中。他感到“我们民族最缺乏的东西是诚和爱”(注:许寿裳:《我所认识的鲁迅》。),“所以觉醒的人,此后应该将这天性的爱,更加扩张,更加醇化;用无我的爱,自己牺牲于后起的新人”,“人类总有些为他人牺牲自己的精神”(注:鲁迅:《坟·我们现在怎样做父亲》。)。鲁迅是不相信有天国的,可是他说,“倘使我那八十岁的母亲,问我天国是否真有,我大约是会毫不踌蹰,答道有的罢”(注:鲁迅:《且介亭杂文末编·我要骗人》。)。这种回答和《祝福》中“我”所给予祥林嫂的并不满意的回答,是具有同样情感内涵的,那就是缘于这种“爱”。这种爱化为他自身的实践行为,最为惊心动魄的莫过于“自己背着因袭的重担,肩住了黑暗的闸门”。当我们体察到鲁迅这种爱心的深重,而有感于时人和后人对他的诅咒时,心中不禁涌上一阵莫大的悲哀。这是一种基于爱的救世之心,那种“我不下地狱谁下地狱”的献身精神是鲁迅人格气质的最好说明。他的散文诗《复仇(二)》以耶稣之死为内容,展示了“神之子”临死时的深刻痛楚,这痛楚来自于一个救世者被世俗所杀、救人者为众人所杀的人类悲剧。谁也不知道鲁迅的痛楚与耶稣的痛楚相比哪个更重。怀着无人体察的痛楚,鲁迅还是要走“神之子”的路:“耶稣说,见车要翻了,扶他一下,Nietzsche说, 见车要翻了,推他一下。我自然是赞成耶稣的话,但以为倘若不愿你扶,便不便硬扶,听他罢了。此后能够不翻固然很好,倘若终于翻倒,然后再来切切实实的帮他抬”(注:鲁迅:《渡河与引路》。)。爱心与宗教的博爱、普渡众生精神上的相通,而对爱心的矢志不移,又表现为宗教式的永动不息的救世行为和人格精神。

宗教徒的苦行,作为一种在强烈情感伴随下的实践行为可以产生道德人格的崇高。执着与崇高,成为鲁迅所受宗教精神影响内化的人格特征。鲁迅从来不相信“终极价值”的存在,但他又从来不放弃人生“过程”。他所描绘的那个困顿前行的孤独“过客”,是一个宗教苦行者的世俗画像,也是他自己的人格和行为的生动写照。从社会意义来看,鲁迅的无所顾忌执着向前,表明了牺牲救世精神。而从个体生命意义来说,又表明了人的生命价值或人生意义:“我自己,是什么也不怕的,生命是我自己的东西,所以我不妨大步走去,向着我自以为可走去的路;即使前面是深渊,荆棘,狭谷,火坑,都由我自己负责”(注:鲁迅:《华盖集·北京通信》。)。这一行为作为一种普遍的人格形式是具有启示意义的。如果说爱心温情、执着追求的鲁迅离受难的基督近,那么,主张报复绝不宽恕的鲁迅则走向了基督的反面。这也许是鲁迅在现实人生中对宗教精神的最终别离,因为此岸世界远不像彼岸那样,是一片幸福的玫瑰色。

第二种转化形式是外化,即以宗教信仰的价值意义为尺度,批判物化、虚假和马虎的病态人格与社会,表明了鲁迅对国民性改造和民族人格重塑的积极努力。鲁迅在宗教信仰的价值意义的观照下,首先发动了对国民性中物化倾向的批判,而这个批判是从人们意想不到的角度进行的。在大力引进西学,倡导科学之际,鲁迅把那些“奉科学为圭臬之辈”作为自己的批判对象。如果从一般纯学理的角度看,前者的行为皆可为破旧立新之举,但鲁迅作为一个一开始便以思想家、诗人和战士角色登上中国近代舞台的知识分子,并不是以科学理性对“迷信”者和“志士”作出价值判断,而是以自由之思想、真诚之人格作为联合标准的。

无论宗教教义,还是宗教精神,都以对物欲之心和物化社会的否定为特征。从外在形式上看,宗教精神的世俗化结果是人高尚的道德人格的完善,它确立了精神本位的原则。宗教虽说构筑了一个来世系统,但它却不能支配外在世界。它最大的现实意义是对人类道德人格的支配,是对人内心世界的感召。所以,任何时期宗教都重精神而轻物质。以西方18、19世纪工具理性为支撑的西方近代文明最先呈现给人们的,是发达的器物和利益本位的价值尺度。象当年日本维新之后的夏目漱石等人一样,早期鲁迅表现出一种反近代乃至非文化的情绪。“朴素之民,厥心纯白”,鲁迅对于干涉农人赛会自由的“志士”的行为大为反感,因为农人“劳作终岁,必求一扬其精神”。他用“信之失当,而嘲之则大惑”的评价,对远古迷信和宗教信仰的价值意义作了最大限度的理解和准确把握。而且他对“志士”的批判也并非仅是对具体赛会之类仪式的肯定,而是对一种信仰自由、精神自由原则的维护。

鲁迅远离宗教教义,没有宗教信仰,但他不反对别人有此信仰。因为信仰是个人的自由选择,是其精神存在的一种形式。这使时刻关注社会思想动态的鲁迅在1922年至1924年由中共领导的、席卷整个知识界的非基督教运动中保持沉默。这沉默也许来自于早年他对基督教和宗教形而上的精神的留恋之情,与后来激进的政治意义之间互相冲突、互相平衡的结果。而维护信仰的自由是其深层思想原因。这是鲁迅对宗教信仰的价值意义所作的世俗化、形式化的理解。

鲁迅对宗教信仰的价值意义的世俗化外在转化的另一个结果,就是对国民性中“不认真”、“马虎”的性格批判。与前几种国民性的批判略有不同,这一批判中包含有更多的心理和性格的因素。鲁迅认为中国最缺少的便是“诚和爱”。“诚”作为一种精神状态,可以分为两个层次,一是心理学意义上的“认真”,二是伦理学意义上的“真诚”。前者是一种心理性格,后者是一种道德人格。宗教的“迷信”所对应的应该主要是前一种精神状态,即对国民性中的“马虎”、“不认真”性格的批判。而以“虚伪”为对立面的道德人格批判,鲁迅则主要是通过后来的对传统道德体系的否定来完成的。

“不认真”,是中国民族的心理性格特征。鲁迅屡屡愤慨于此,哀叹于此。他甚至冒天下之大不韪,在“九·一八”事变两个多月后,面对日本军队在上海屠杀曾参加过抗日活动的中国青年这一惨事,出人意料地从两个民族的心理性格差异来评论是非缘由:“像这样一般青年被杀,大家大为不平,以为日人太残酷。其实这完全是因为脾气不同的缘故,日本人太认真,而中国人却太不认真。……这样不认真的同认真的碰在一起,倒霉是必然的。”最后,鲁迅一再说“中国实在是太不认真,什么全是一样”,他希望今后要“认真点”,因为这作为“历史的教训,都是用极大的牺牲换来的”(注:鲁迅:《集外集拾遗·今春的两种感想》。)。我倒以为鲁迅这种冷静的心理分析,要比那种简单的道义上的声讨更有其实用价值。鲁迅是把这“不认真”视为民族的一种共性的:“中国有许多事情都只剩下一个空名和假样,就为了不认真的缘故”。纯正的宗教信仰培养认真的性格,同时也需要认真的性格,因为它需要有一个艰难、严肃的实践过程。鲁迅后来认为大乘佛教“容易信奉,因而变为浮滑,或者竟等于零了”,相比之下,以为“坚苦的小乘佛教倒是佛教”(注:鲁迅:《集外集拾遗补编,庆祝沪宁克复的那一边》。)。而随后的一句“革命也如此”,倒让我们沉思不语。

鲁迅不相信命运,他身上有一种世俗教徒的执着精神。从近代中国知识分子所留下的思想轨迹来看,最缺少变化的就是鲁迅。超前的预见性,使他从一开始便站在接近这个世纪思想顶点的地方,俯看历史和人间,静待社会思想的演变发展。宗教徒式的“迷信”、“崇信”,使他具有认真和诚实的性格,认定一点而矢志不移。他没有回归、倒退,他的思想轨道是一直向前的。其实,后期否定前期,早年激进,晚年保守,几乎是所有中国知识分子的思想轨迹的共同曲线。思想回归,不仅是以终点否定起点,而且是归附于最初思想的对立面。

通过宗教本源表现出来的人的形而上追求的精神实质,通过宗教信仰价值意义表现出来的自我牺牲的道德人格、认真执着的心理性格,在鲁迅那里得到了一致。这少有的一致,便把鲁迅高高托起,熔铸成一个人文精神的历史坐标。当我们用鲁迅的坐标确立自己与时代的价值关系时,会感受到一种巨大的思想落差。我们不是宗教徒,但面对现实,还是想去体验鲁迅做“人之子”的欢喜和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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