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条件下道德建设的三个维度,本文主要内容关键词为:维度论文,条件下论文,道德建设论文,市场经济论文,此文献不代表本站观点,内容供学术参考,文章仅供参考阅读下载。
自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以来,我国的社会生活,包括伦理道德观念发生了深刻的变化,如何正确引导、调整或重新规范现时的中国道德生活,用最低的变革代价换取当代中国伦理与价值观念之现代化建构的顺利实现,是当前应倾注全力研究的一个课题,本文试图从三个方面论述这一问题。
一、道德的规范建设
从伦理学角度来看,人类的实践活动一旦缺乏伦理的约束,就必然会出现盲动。中国20年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的成就是巨大的,有目共睹的,但在清理计划经济体制遗产的过程中,阵痛也是难以避免的,其中包括社会道德生活的失范。这种失范有很多方面的表现,但集中体现在这几个方面:一是权力寻租现象渗透到社会各个层次,严重侵蚀了人们的社会道德和政治责任感,对社会风气也起了一种污染、腐蚀作用;二是社会主义奉献型经济伦理在市场大潮前面临严峻考验,并被一切围绕实利作取舍的价值判断标准代替,结果导致职业道德危机,经济信用梗阻,假冒伪劣充斥市场,社会出现严重混乱脱序局面;三是商品拜物观念不断渗透到社会各阶层的意识深处,对金钱意义的张扬也到了一种藐视道德法则的地步。
社会转型期道德生活的现状既提出了加强道德建设的迫切需要,同时也为道德的规范建设提供了错综复杂的时空背景。如何来建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道德规范?它与计划经济道德规范,传统的道德规范,资本主义道德规范之间究竟有何区别?如何能够建立起高效协调人与人之间的关系,维持社会稳定和谐发展的未来的新的道德规范呢?这些既需要借助于社会实践,同时也需要人的主观能动性的发挥。
依笔者的看法,未来道德规范建设应采取多层次、双向模式,既应该有社会的道德理想,也应有适合社会各层次的具有可操作性的行为准则。我们社会最高的道德理想,即实现共产主义、实现人在真正意义上的全面自由发展。市场经济承认个人追求自身利益和需求的合理性,这与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并没有对立冲突,而是有着内在的一致性。共产主义就是为了使人的各种正当需求得到极大满足,并使每个人都得到全面、自由的发展。道德理想是一个社会道德建设的终极追求,对一个国家的建设具有根本上的意义。正如一位提倡可持续发展的英国学者所说的那样:“发展并非只从商品开始,它是从人民以及他们的教育、组织和纪律开始……”
当然,理想必须落实到具体道德行为中,理想与现实的结合就形成一系列具有操作性的具体道德规范,形成道德规范的“现实操作”结构。市场经济具有功利性特征,西方国家经过几百年的发展,早已建立起相当完备的法律制度,比较成功地将社会成员对功利的追求限制在不损害他人生存范围内,其道德基础就是对他人生命、财产、自由权利的尊重。在发展市场经济过程中,我们的道德规范建设也不能一味唱高调,使道德规范远离人们的生活,成为可望而不可及的东西,而应立足现实,拟定出与现实紧密结合,具有可操作性,能对现实人们的行为起规范作用的具体道德规范。如:应提倡“个人追求自身利益的行为必须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以不损害他人、社会的利益为前提”,在市场交换过程中要肯定普遍交换主体之间相互尊重、相互平等的人际关系,要提倡自愿互利、等价交换、优胜劣汰;在价值评介中要提倡讲求实效,以取代空发议论,以义利兼顾,取代重义轻利、见利忘义,以价值主体的自主自信取代盲从和自我贬抑等。
二、道德的制度建设
在自然经济的条件下,由于生产力水平低下,社会流动性较小,人与人之间的社会联系大多以血缘和地缘为纽带,以亲情和友情为依托,社会缺乏发达的公共生活伦理和制度伦理。而市场经济改变了人们的社会生活方式,社会结构呈现多元化。这种多元化的力量互相作用,共同影响着社会有机体的运作,应当说依靠制度性的力量来建立和维系符合社会道德要求的公共秩序,这是市场经济道德体系区别于自然经济条件下道德体系的根本特征。目前我国道德生活中的种种无序和混乱现象,主要原因也在于缺乏道德、伦理的制度安排。因此,我们强调社会变革,要求道德重建过程中必须使制度与伦理更好地结合起来,走制度化的道路。
这种制度一方面要有效地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和秩序,公平、正义和秩序的制度化,将为形成良好的道德风尚创造外在条件;另一方面则要通过制度安排保证具体的不道德行为要付出代价,不能使违反道德的行为有利可图,更不能使遵从和弘扬道德者总是成为事实上的吃亏者,只有通过利益机制和一套法律手段建立一套奖惩措施,才能保证道德要求的实现。从路径依赖上看,主要有下面两种:
1、法律。 现代社会道德观念已摆脱了古代社会道德所披的神秘的宗教神学外衣。道德由超自然的神圣之物被还原到社会现实之中,由诉诸信仰转变为诉诸理性。在复杂的社会生活中,用这样的价值理性判断而不是那样的价值理性判断,其根据只能由体现这个国家国体,代表其社会价值取向的法律来决定。法律在现代社会具有至高无上的权威。道德固然不同于法律,但作为同一社会的意识形态,二者同质异构,这就使法律有可能介入道德领域。以法律作为手段来实施道德建设,其意义也是巨大的。第一,可以提高道德的权威性。道德在脱去宗教的神圣外衣之后,要求人们应这样而不应那样,其根据只能由法律所赋予,否则就失去号召力。只有通过法律的赋予,道德才能获得社会的普遍认同,提高其权威性,使之成为社会全体成员公认不违的原则。第二,可以增强道德的规范性。道德要有明显的社会效力,不能只是抽象的原则,必须使之变为明确具体的行为准则。这一由抽象到具体的过程,既有对道德传统的继承,同时又要根据社会发展适时地制定新的行为规范。这项工作不可能靠任何单个人来完成,只能像法律一样以社会名义加以规范。因而利用立法手段确认具体的道德行为准则,并用法律来监督道德的实施,无疑会增强道德的规范性。第三,可以强化道德的监督性。道德固然以扬善作为基本特征,但治恶也是不可缺少的一部分,法律以强制力作后盾,是更有效的治恶手段,对于各种不道德行为无疑会起到震慑作用,对于各种不道德行为的惩罚、无异于对道德行为的褒扬。特别是社会转型时期,法律可以给人们确定的方向,有助于迅速扭转社会行为的失范状态。法律手段是其他手段所无法替代的,对道德活动从根本上起到了有效的保障作用。
2、职业道德准则。 职业道德准则是指适用于各种特定行业的道德规范。由于职业所固有的社会性质和地位,决定了每种职业在道德上有自己的特殊要求:做官要有官德,行医要有医德、从艺要有艺德、执教要有教德。各行各业都要有与本行业相一致的道德准则和行为规范,可以说职业道德是一种高度社会化的角色道德。
所谓职业所固有的社会性质和地位,简单地说,主要是指职业和职务集中体现着社会关系的三大要素——责、权、利。“责”是指每种职业都意味着承担一定的社会责任;“权”是指每种职业都享有一定的社会权力即职权,这些职权是社会公共权力的一部分,在如何承担和行使职业权力上,体现着社会公共道德。“利”是指每种职业都体现和处理着一定的利益关系,尤其是那些以公众服务为对象的职业都是社会利益(或国家利益)、公众利益、行业利益和个人利益的集结点。如何处理它们之间的关系,既是职业责任和权力所在,也是职业内在的道德内容。
从中国现状来看,在处理职业“责”、“权”、“利”三者关系上出现了问题。在职业群体中,有些人并没有认识到自己的职业责任,而对职业“权”和“利”倒是有着较清楚的认识。在这种情况下利益分配的砝码自然是朝着个人利益和行业利益倾斜,而使社会利益、国家利益和公众利益成了牺牲品。因此制订和确认各行各业道德行为准则,并附以监督社会成员遵守这些准则的事后惩罚措施(包括物质、精神的双重惩罚)在当前成为一种必要。正如哈耶克所认为的那样,只有每个人都拥有对自己的行为的一切后果负责的道德感,市场经济才拥有它最重要的道德基础——“责任感”。也正是基于道德感之上的责任感,不同职业才拥有它的社会价值。
三、道德的舆论建设
道德舆论建设可以解析为三个相互关联的要素:通过一元主体价值导向的确立以形成正确的舆论导向,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内在一致的舆论内容和科学的道德舆论评价机制。
1、形成正确的道德舆论导向。 正确的舆论导向是道德舆论建设的方向性要素。导向正确将使道德舆论沿着健康的轨道发展;导向错误、就会使舆论走向荒谬、错乱和失常。今日中国,由于面临新旧体制的交替、社会的转型,多元的价值标准和复杂的文化环境,更由于至今尚未形成一种在全社会范围内的主导性的价值观念,缺乏一种权威性的道德理想,因而导致社会道德生活中舆论导向乏力,社会道德调控机制无法发挥其应有的作用。在社会生活中,触犯道德法令的不道德行为大量存在,也得不到社会舆论的谴责和讨伐,相反正常或崇高的道德行为如公而忘私、无私奉献等却受到社会的嘲弄,并被冠之以“傻子”的恶称。这些都给现实的道德生活带来严重的危害。因此,我们现在面临的问题是:如何通过主导性价值规范的确立,来协调客观存在的多元价值取向,从而形成正确、有力的舆论导向。杜绝舆论导向多元状况的发生,避免不应有的道德混乱,从道德舆论层面上克服现时道德领域的信念危机、价值危机和信仰危机,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新道德的建构提供一个健康、积极的环境氛围。
2、道德舆论内容的合时代性。道德作为一种历史现象, 其内容也必然随着历史的变化而变化,当前中国,人们不断增长的物质文化生活需要和落后的生产力之间的矛盾成为社会发展所需解决的主要矛盾。因而,发展社会生产力,增强综合国力、提高人民的物质文化生活水平就成为当前最大的道德;相反,阻碍生产力的发展、综合国力的增强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的任何行为都是不道德的。就舆论层面而言,现时代道德必须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提供最大的舆论支持。为此,需要对现时代道德舆论的内容作出合目的性(符合现代化之时代目的)的规定和要求。其方法是加大社会主义市场化取向和改革的宣传力度,贯彻文化工作的“双百”方针,营造自由、宽松、融洽的道德舆论氛围,激发人们的责任感和创造性活力,并采取有力措施减少道德领域的精神污染。
3、道德舆论评价准则的科学性。道德舆论评价准则的科学与否, 对现实道德生活的影响是巨大的。在以往计划经济体制下,社会道德成了政治的附属物,“政治立场坚定”是对人的价值的最大肯定。立足于社会转型时期我国的现实国情和时代任务,我们应当树立这样的道德舆论评价准则:一切有利于推动社会生产力的发展、综合国力增强和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的行为都是合理的,反之则是不合理的,这其实是“义利合一”的道德舆论评价准则。
以上论述了新时期道德建设的三个维度:道德规范建设、制度建设和舆论建设,这三个方面互相作用、互动整合将形成一个动态的道德建设方法系统,并将在此基础上形成一个能高效协调社会关系的道德运行机制,其巨大的社会作用和功能将为未来社会的道德实践所证明。